使徒行傳第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司提反的申訴和殉道】
一、司提反被大祭司審問(1節)
二、亞伯拉罕蒙召(2~7節)
三、十二位先祖的由來(8節)
四、以色列人下埃及(9~17節)
五、以色列人遭迫害(18~19節)
六、神興起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20~39節)
七、以色列人在曠野拜金牛犢(40~43節)
八、從帶著法櫃的帳慕進迦南到建立聖殿(44~50節)
九、譴責猶太人和他們的祖宗一樣抗拒聖靈、殺害那義者(51~53節)
十、司提反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54~56節)
十一、司提反殉道――被眾人用石頭打死(57~60節)
貳、逐節詳解
【徒七1】「大祭司就說:『這些事果然有麼?』」
〔文意註解〕「這些事果然有麼?」『這些事』是指司提反被控告『不住的蹧踐聖所和律法』,並他聲稱『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規條』(徒六13~14)。總而言之,他被指控輕蔑了:(1)聖地和聖所;(2)律法和規條。為此,在司提反的申訴中,也針對這兩件事有所澄清。
【徒七2】「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米所波大米』的字義是『兩河流域』,指伯拉大河和希底結河之間的廣大區域,包括吾珥、巴比倫、尼尼微、哈蘭等地;司提反在此用來指吾珥,因亞伯拉罕是在吾珥時第一次聽見神的呼召(創十五7;尼九7),後來在哈蘭再次蒙神呼召(創十二1~5)。
〔話中之光〕(一)司提反這篇見證,乃是從「榮耀的神…顯現」說起,這正和當時那缺少啟示、徒具形式的死的宗教針鋒相對;無怪乎絕不能被宗教徒所接納,而必須將他至於死地。
(二)神是在異教拜偶像之地向亞伯拉罕顯現,可見地點並不那麼的重要。我們是否注重禮拜的地方過於神自己呢?
(三)主耶穌說:『你們拜父,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約四21);要緊的是我們有沒有敬拜到神?有沒有看見神的顯現?
(四)生命的轉機,乃在於神的顯現;每一個得救的故事,都是因著見了神的榮耀而來的(彼後一3)。
【徒七3】「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文意註解〕「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本地』指米所波大米(2節),亦即迦勒底的吾珥(參4節;尼九7);『親族』指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包括父家。
「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注意,神並未告訴他要往甚麼地方去。《希伯來書》說,當亞伯拉罕遵命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來十一8);祂乃是憑著信心一步一步跟隨神的帶領。
〔靈意註解〕『本地』豫表世界;『親族』豫表肉體。
〔話中之光〕(一)一切屬靈的道路,是從神向我們說話開始的;是神來呼召我們,來向我們說話,叫我們受感動而起首奔走天路的。
(二)神是一切事務的起頭,若非祂來發起,我們不可憑自己起意作甚麼。
(三)神若真的對你說了話,祂必定要負你今後一切的責任。
(四)世界(「本地」)和肉體(「親族」),是危害我們靈命的兩大因素;信徒若要進到屬靈美好的境界,便須對付世界和肉體。
(五)生活環境和習慣(「本地」),以及人際關係(「親族」),常會影響我們屬靈的追求。
(六)「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神並不是一下子就指出目的地,而是一步一步的逐漸引導;難怪有人說:『基督徒沒有要求知道前途的權利』。
【徒七4】「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裏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
〔文意註解〕「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迦勒底人之地』位於米所波大米的南部,吾珥乃其中的一個城市;『哈蘭』位於米所波大米的西北部,是從吾珥到迦南地商道上的一個重要市鎮。
雖然神是向亞伯拉罕呼召,但卻是他的父親他拉帶著兒子、兒婦、兒孫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裏(創十一31)。
「神使他從那裏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神使他』指神向亞伯拉罕第二次的呼召(創十二1~5);『現在所住之地』指迦南地。
〔話中之光〕(一)「住在哈蘭」意即停在半路上;許多時候,我們雖然順從了神,但只順從了一半,並沒有完全的順從。
(二)神必須等到亞伯拉罕的父親死了以後,才能第二次來向他發出呼召;信徒的屬地關係,常成為我們奔走天路的攔阻,叫我們在半途上停頓不前。
(三)「神使他…」神所起頭的,神必負責使之完成。
【徒七5】「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
〔原文字義〕「產業」基業,遺產,承受之分;「應許」諾言,承諾;「後裔」種子(單數詞)。
〔文意註解〕「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這地方』指迦南地;當亞伯拉罕遷到迦南地頭幾十年的時間,是以帳棚為家,到處遷移,並沒有固定的地業。
「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這是形容他沒有一塊屬於自己的產業,完全是過著作客寄居的生活(來十一9)。
〔靈意註解〕「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後裔』原文是單數詞,字意是『種子』,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6)。
〔話中之光〕(一)本節相當矛盾:既說神應許將這地賜給他,而他在這地方卻連立足之地也沒有;既提及他的後裔,卻又沒有兒子。這給我們看見,神所應許給他的,都是屬靈的,都不是『能摸的物質』(來十二18);好像都是虛無飄渺的,卻是信心的眼睛所能望見的(來十一13)。
(二)神『在基督裏』所賜給我們的一切『福氣』,都是屬靈的和屬天的(弗一3原文),在屬肉體的人看來,是那麼抽象不實在,但在有屬靈異象的人看來,就覺得是何等榮耀,何等實際。
(三)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裏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林後一20)。
(四)有神的人就有一切,沒有神的人一切也沒有了;我們所該抓住的,是『神』自己和神的應許,而不是物質上的祝福。
【徒七6】「神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外邦,那裏的人,要叫他們作奴僕,苦待他們四百年。」
〔文意註解〕「必寄居外邦」指寄居在埃及地。
「苦待他們四百年」引自《創世記》十五章十三節。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的剝奪和試煉(「寄居、作奴僕、苦待」),乃是我們得著和享受神屬靈產業(5節)必經之路。
(二)我們若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與基督一同得榮耀(羅八17)。
【徒七7】「神又說,使他們作奴僕的那國,我要懲罰,以後他們要出來,在這地方事奉我。」
〔話中之光〕(一)本節是一幅寫意圖畫,表明我們原來在世界裏為著生活的問題,被撒但所奴役,受盡牠的欺壓;現今已經脫離了黑暗的權勢,在神愛子的國裏服事這位又真又活的神(西一13;帖前一9)。
(二)神將我們從世界裏拯救出來,目的並不是要我們無所事事的一直在那裏等候上天堂,乃是要我們在基督裏並在教會中事奉神(「在這地方事奉我」)。
【徒七8】「神又賜他割禮的約;於是亞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給他行了割禮;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文意註解〕「神又賜他割禮的約」『割禮』指切割男性生殖器的包皮,作為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記號和證據(創十七11)。
「第八日給他行了割禮」現代醫學證明,人剛生下來時比較不覺疼痛,且第八日時身體內某種止血成分最多,故止血最快。
〔靈意註解〕『割禮』豫表基督使人脫去肉體的情慾(西二11);受割禮意即表示不依靠自己天然的肉體,而單單信靠神。
『第八日』象徵在復活的生命裏而行(主耶穌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即第八日復活的,參可十六9)。
〔話中之光〕(一)「割禮的約」表明信徒若要享受神新約的福分,便須對付我們的肉體。
(二)我們必須在主復活的生命裏(「第八日」),方能對付肉體。
【徒七9】「先祖嫉妒約瑟,把他賣到埃及去;神卻與他同在」
〔話中之光〕(一)約瑟的哥哥們身在應許之地――迦南地,卻沒有神的同在與豐富的恩典;而約瑟被賣到埃及,卻享受了神豐富的同在。由此可見,要緊的不是『聖地』與『聖所』,而是有沒有神的同在。
(二)『耶穌說,…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約四21)。真實的敬拜,不在乎任何地點的講究,乃在於心靈和誠實(約四23~24)。
【徒七10】「救他脫離一切苦難,又使他在埃及王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法老就派他作埃及國的宰相兼管全家。」
〔文意註解〕「得恩典有智慧」『恩典』是指神將祂自己和祂的一切白白賞賜給人,作人的享受;『智慧』是指有神的眼光。這兩樣乃是約瑟的特質。
〔話中之光〕(一)神是信實的,當我們落在苦難試煉之中,神總會給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二)神的同在(9節),使我們能勝過一切苦難;神賞賜的恩典和智慧,使我們不同於一般世人。
【徒七11】「後來埃及和迦南全地遭遇饑荒,大受艱難,我們的祖宗就絕了糧。」
〔原文直譯〕「後來埃及和迦南全地遭遇饑荒,大受災難,我們的祖宗找不到養生之物。」
【徒七12】「雅各聽見在埃及有糧,就打發我們的祖宗,初次往那裏去。」
〔原文字義〕「糧」穀物。
【徒七13】「第二次約瑟與弟兄們相認,他的親族也被法老知道了。」
〔文意註解〕「他的親族也被法老知道了」意指法老也聽到了有關約瑟家族的事(創四十五16)。
【徒七14】「約瑟就打發弟兄請父親雅各,和全家七十五個人都來。」
〔原文字義〕「全家」親族,親屬。
〔文意註解〕「和全家七十五個人都來」『七十五個人』和《創世記》的『七十人』(創四十六27)說法有歧異,其原因或許是司提反採用了希臘文版的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名單中另加了瑪拿西的一兒一孫,和以法蓮的二兒一孫,總共有七十五個人。
【徒七15】「於是雅各下了埃及,後來他和我們的祖宗都死在那裏。」
〔原文字義〕「死」結束,了結。
【徒七16】「又被帶到示劍,葬於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裏。」
〔文意註解〕根據《創世記》,亞伯拉罕是在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用銀子向赫人以弗崙買墳地(創廿三章),雅各也被葬在那裏(創五十13);而在『示劍』用銀子向哈抹的子孫買地的是雅各(創卅三19),約瑟後來被埋葬在示劍(書廿四32)。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考證,約瑟的兄弟們則都被葬在希伯崙。
有
許多解經家為了使本節與別處聖經和諧一致,就說是亞伯拉罕先買墳地,後因某種因素,此地又被哈抹的子孫霸佔,後來又被雅各用錢買回;從亞伯拉罕買地到雅各
再買地,中間年代約相隔了八十年。但這種解釋法最大的破綻,乃是兩人所買的並非同一塊墳地,一塊是在希伯崙,一塊是在示劍。
其實,司提反在此把兩處的墳地籠統混雜的說在一起,在我們現代人聽來,似乎顯得很矛盾,但對當時的猶太人聽眾而言,是一種易於明白的簡縮說法;他主要是在申明雅各和他的子孫們雖然曾經下了埃及,也都死在那裏(參15節),但並未葬在那裏,而是葬在迦南地。
【徒七17】「及至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日期將到,以色列民在埃及興盛眾多」
〔文意註解〕「及至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日期將到」注意,神是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為業(5節)。
「以色列民在埃及興盛眾多」這表示亞伯拉罕的後裔卻在『埃及地』紮根立基。
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情況似乎使他們樂不思蜀;可見神應許之成全,並不是出於人的努力追求,乃是出於神手的安排和促成。
【徒七18】「直到有不曉得約瑟的新王興起;」
〔原文字義〕「新」別的,另一個(指在性格上不同的)。
〔文意註解〕在約瑟當宰相的前後一段時期,埃及乃在外族人喜克索(Hyksos)王朝的統治之下,後來有本土人興起,將喜克索人逐出埃及。這後來興起的『新王』,可能就是第十八王朝的創始者亞模士(Ahmose)。
【徒七19】「他用詭計待我們的宗族,苦害我們的祖宗,叫他們丟棄嬰孩,使嬰孩不能存活。」
〔話中之光〕(一)在『神應許的日期將到』(17節)之前,以色列民卻反而遭受這些苦難;這是說出神作事的步驟:黎明之前,夜色更黑。我們也常會經歷到:我們越是禱告,情況似乎反而更壞。
(二)其實『黑夜已深』的時候,也正是『白晝將近』的時候(羅十三12);當我們面臨困境的時候,也正是神的應許即將實現、祂的救援即將到來的時候。
【徒七20】「那時,摩西生下來,俊美非凡,在他父親家裏撫養了三個月。」
〔文意註解〕「那時」就是以色列人被迫『丟棄嬰孩』、一切男嬰不能存活的時候(19節)。
「俊美非凡」按原文直譯應為『對神是俊美的』。
〔話中之光〕以色列民雖然遭遇到『不曉得約瑟的新王興起』(18節),但就在這時,「摩西生下來」了!神的拯救者,適時來到。這是告訴我們:每當黑夜越深,也是白晝將近的時候(羅十三12)。
【徒七21】「他被丟棄的時候,法老的女兒拾了去,養為自己的兒子。」
〔文意註解〕「他被丟棄的時候」『丟棄』原文含有『暴露在外面,任其自生自滅』的意思。
【徒七22】「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
〔原文字義〕「學問」智慧(指學習的智慧)。
〔文意註解〕「摩西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摩西既然是在法老女兒的宮中長大,必然也受到埃及王宮最完善的教育。
〔話中之光〕(一)摩西雖有這一切的學問、才幹,似乎頂會作事,頂會說話,但是,這些不止不是神用他的條件,反而變成了神不能用他的原因。所以神還得讓他逃到米甸地方,在曠野裏四十年之久(參29~30節),受神的對付和磨煉。
(二)神用不著人來幫忙祂。許多人,神用不著他,並非因他缺乏智慧和能力,乃是因他太有智慧和能力了。摩西被以色列人拒絕(參25~28節),乃是出乎神。
【徒七23】「他將到四十歲,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
〔話中之光〕(一)摩西有一個心願(「心中起意」),要看顧他的弟兄們,人雖然不賞識他的心願(25~28節),但神卻特別寶貴人向著祂的那一個心願,所以過了四十年之久,神仍不忘記,神還是去找他(30節)。
(二)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
【徒七24】「到了那裏,見他們一個人受冤屈,就護庇他,為那受欺壓的人報仇,打死了那埃及人。」
〔話中之光〕(一)摩西憑血氣事奉神,結果反而打死了人;猶太人憑血氣為神大發熱心,結果卻打死了司提反(58節)。
(二)凡不認識神的人,往往會殺人還以為事事奉神(約十六2~3)。
【徒七25】「他以為弟兄必明白神是藉他的手搭救他們;他們卻不明白。」
〔話中之光〕(一)神雖然也透過『人的手』作事,但祂從來不依靠人的手;不但如此,人若擅自出手,反而會攔阻神的作為。
(二)當我們只知道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而不知道自己的愚拙和軟弱時,神就使用我們四周的人事物來教訓我們,即使我們所作的是出於我們最純的動機和最佳的能力,也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徒七26】「第二天,遇見兩個以色列人爭鬥,就勸他們和睦,說:“你們二位是弟兄,為甚麼彼此欺負呢?”」
〔話中之光〕(一)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二)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一百卅三1)。
【徒七27】「那欺負鄰舍的,把他推開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
〔靈意註解〕摩西豫表主耶穌為神所立、作神選民的首領和審判官,卻被以色列人所棄絕。
〔話中之光〕摩西的用心雖然不壞(24~26節),卻不為他的弟兄們所接納。可見出於人的血氣,並不能成就神的旨意。
【徒七28】「難道你要殺我,像昨天殺那埃及人麼?”」
〔文意註解〕很顯然地,這話含有威脅要去告發的意味,因此逼使摩西不得不逃亡(29節)。
【徒七29】「摩西聽見這話就逃走了,寄居於米甸;在那裏生了兩個兒子。」
〔文意註解〕「寄居於米甸」『米甸』位於亞拉伯半島的西部,阿卡巴灣東岸的地區。
〔話中之光〕摩西被神關在米甸曠野,受神嚴格對付的時候,神卻使他在祭司業忒羅面前蒙恩,得娶其女西坡拉為妻(出三16~22),並且「在那裏生了兩個兒子」。這說出神在嚴格的對付中,仍滿有憐憫慈愛,叫我們可以享受安息(成家所表),並顯出生命(生子所表)。
【徒七30】「過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曠野,有一位天使,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
〔文意註解〕「過了四十年」摩西四十歲時因殺埃及人而逃亡(參23節),所以過了四十年,即他年達八十時(出七7),才遇見神。
「在西乃山的曠野」《出埃及記》是說在『何烈山』(出三1),而何烈山可能就是西乃山的別名,是位於西乃半島的一座高山。
「有一位天使」實際上是神自己(參31~32節;出三2~6)。在聖經裏面,耶和華神常常以『使者』的姿態向人顯現(創十六7~13;士六12~16;亞二3~5)。
〔靈意註解〕『火焰中的荊棘』象徵苦煉中的以色列民,因有神的同在,故不被燒燬。
〔話中之光〕(一)「過了四十年」神常把我們從工作中召出來,要我們休息一時,乘此靜心學習功課,然後重新出發到祂所指定的工場去工作。這段等候的時期,絕非耗費。
(二)接
受一個重大的使命之前,需要何等長的等候和豫備!神若遲延,並不是遺忘。祂是在豫備祂的器皿,給他們相當的訓練和教育,到了神所指定的時候,神要用他們來
背負他們的工作。就是拿撒勒人耶穌,也必須有三十年的準備,直等祂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長完全了,才開始祂的工作。
(三)神從不性急,祂肯花長時期去豫備祂要重用的器皿。祂從不以為豫備的日子太長了,或是太無聊了。
(四)在苦難中最難受的常是漫長的時間。短而急的痛苦易受,長而慢的痛苦難當。但是神現在訓練我們,是為我們的將來─將來更大的事奉和更多的祝福。
(五)我們在神苦難的學校中要忍耐著用心學習一切的功課,不盼望立時的拯救。每一課功課都是必需的,我們學會了,拯救自然會來的。那時候我們就要看見:如果沒有在試煉中受過教育,我們絕不能站在更大的工場上擔任更重要的工作。
(六)但願我們不去奪神手中的明天,給神充分的時間來栽培我們。祂絕不會來得太遲的,學習耐心等候罷。
(七)不要很性急的跑在神前面,要學習等候祂的時間。鐘錶上的分針和時針的走動都有它們一定的規律的。
【徒七31】「摩西見了那異象,便覺希奇;正進前觀看的時候,有主的聲音說:」
〔原文字義〕「觀看」注意觀察。
〔文意註解〕「有主的聲音」『主』字證明卅節的『天使』就是神自己。
〔話中之光〕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廿九18);看見屬天「異象」的人,才能為神所用。
【徒七32】「“我是你列祖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戰戰兢兢,不敢觀看。」
〔文意註解〕「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主耶穌曾經引用這句話證明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廿二32)。
【徒七33】「主對他說:“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話中之光〕(一)「聖地」不重在『地』,而是重在『神』。神顯現說話的地方,不論它是多麼偏僻,仍舊是「聖地」;神榮耀離開的地方,不管它是多麼莊嚴神聖的聖殿或禮拜堂,與一般『俗地』並沒有兩樣。
(二)信徒無論是在家裏或是在工作場所,若能隨地與神保持親密的交通,得著神的顯現與說話,那裏也就是「聖地」。
【徒七34】「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悲歎的聲音,我也聽見了;我下來要救他們,你來,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世上所受的苦難,神並非不知道,祂也非不肯拯救。凡事臨到我們身上,都有神的美意(羅八28);到了時候,神必伸手作事。
(二)神作事以先,必須得著一個合適的器皿;神的工作,常常受人的限制,因為缺少人可供祂差遣,缺少人願意為祂而去(賽六8)。
【徒七35】「這摩西,就是百姓棄絕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的;神卻藉那在荊棘中顯現之使者的手,差派他作首領,作救贖的。」
〔話中之光〕(一)人所棄絕的,卻是神所揀選的。要緊的,不是人看我們如何,乃是神看我們如何。
(二)本節將「審判官」和「救贖」互換使用,可見『審判』的目的不是要毀滅,乃是要拯救。
【徒七36】「這人領百姓出來,在埃及,在紅海,在曠野,四十年間行了奇事神蹟。」
【徒七37】「那曾對以色列人說:“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就是這位摩西。”」
〔文意註解〕「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在司提反的腦中,這一位先知無疑是指耶穌基督。摩西豫表主耶穌:(1)奉神差遣到世上來拯救神的子民(34節);(2)竟被以色列人所棄絕(35節)。
〔話中之光〕信奉主耶穌的人,決非與摩西相抗衡,而是他的真正隨從者。信從摩西的教訓,包含著接受耶穌,而不是抗拒耶穌。
【徒七38】「這人曾在曠野會中,和西乃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
〔文意註解〕「這人曾在曠野會中」『會』是希臘原文ekklesia的翻譯,指以色列人在公眾地方召開的集會。新約用這字的複數來指信徒所組成的教會。
「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神的話是充滿了大能與聖靈的活力,故稱為『活潑的聖言』。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
(二)字句、規條是叫人死,靈是叫人活(林後三6);我們讀經和應用聖經,切忌只注重外面的字句和規條,而忽略了裏面的『靈』。
【徒七39】「我們的祖宗不肯聽從,反棄絕他,心裏歸向埃及」
〔話中之光〕(一)猶太人自以為是遵從摩西的律法,但這裏卻說他們不肯聽從摩西,反而棄絕他;可見聽從不聽從,並不是根據外面的字句和規條,而是根據是否聽從『豫言中的靈意』(啟十九10)。
(二)凡不肯聽從神『今天』對我們所說『活潑的聖言』(參38節)的,必不能勝過世界的引誘,結果就會漸漸地墮落到世界裏頭去了(「心裏歸向埃及」)。
【徒七40】「對亞倫說:“你且為我們造些神像,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了甚麼事。”」
【徒七41】「那時,他們造了一個牛犢,又拿祭物獻給那像,歡喜自己手中的工作。」
〔話中之光〕(一)人若憑著眼見,而不憑著信心,往往會敬拜一些無形的偶像而不自知。
(二)許多時候,信徒所喜歡的,是「自己手中的工作」,而不是神的作為。
【徒七42】「神就轉臉不顧,任憑他們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正如先知書上所寫的說:“以色列家阿,你們四十年間在曠野,豈是將犧牲和祭物獻給我麼?」
〔文意註解〕「正如先知書上所寫的說」下面的話引自《阿摩司書》第五章廿五至廿七節。
【徒七43】「你們抬著摩洛的帳幕,和理番神的星;就是你們所造為要敬拜的像;因此,我要把你們遷到巴比倫外去。”」
〔文意註解〕「你們抬著摩洛的帳幕」『摩洛』是亞摩力人(Ammonites)的偶像,人們向它獻活的小孩子為祭物;『摩洛的帳幕』是一種可以抬著到處遊行移動的帳幕。
「和理番神的星」『理番』是星象的神名,與土星有關。
「我要把你們遷到巴比倫外去」以色列北國在主前721年亡於亞述,人民被擄到亞述(王下十七6);後來亞述在主前606年被巴比倫所消滅。而猶大南國則在主前586年亡於巴比倫,人民被擄到巴比倫(王下廿四14~16)。
【徒七44】「我們的祖宗在曠野,有法櫃的帳幕,是神吩咐摩西叫他照所看見的樣式作的。」
〔文意註解〕司提反因被控說話蹧踐聖所(徒六13),所以44~50節便提到有關聖所的事。
「有法櫃的帳幕」約櫃的裏面因有兩塊法版,故又稱『法櫃』(出四十20);而當時在曠野中的會幕,是以至聖所內的法櫃為中心(出廿六33~34),故稱會幕為『法櫃的帳幕』。
【徒七45】「這帳幕,我們的祖宗相繼承受,當神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去的時候,他們同約書亞把帳幕搬進承受為業之地,直存到大衛的日子。」
【徒七46】「大衛在神面前蒙恩,祈求為雅各的神豫備居所;」
【徒七47】「卻是所羅門為神造成殿宇。」
【徒七48】「其實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就如先知所言:」
〔文意註解〕「就如先知所言」下面的話引自《以賽亞書》第六十六章一至二節。
【徒七49】「“主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那裏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話中之光〕(一)人手所造的殿宇並不能讓神得著安息;這話指明,神是在尋找另一種值得祂安息的殿宇,就是祂手所『新造的人』(林後五17;林前六19;弗二22)。
(二)我們的心尊主為大,才是主得安息的地方。
【徒七50】「這一切不都是我手所造的麼?’”」
〔文意註解〕注意,按《以賽亞書》原文,在本句之後接著說:『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貧窮和靈裏痛悔的人』(原文另譯)。由此可見,惟一能夠提供神安息的地方,乃是悔改之人裏面的新靈(結卅六26~27)。
【徒七51】「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
〔文意註解〕「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指他們的肉身雖然受過割禮,但是向著神仍舊硬心,不肯聽從神的話,故無異心與耳未受割禮。
〔話中之光〕(一)真割禮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9)。
(二)順著聖靈行事,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加五16),也就是真正受割禮的人;反之,「常時抗拒聖靈」的,就是「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
【徒七52】「那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豫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
〔話中之光〕墨守成規的宗教徒,不但逼迫先知,扼殺神的話語,
【徒七53】「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不遵守。」」
〔文意註解〕「你們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神不是直接將律法傳給人,而是間接藉著天使傳給人,這暗示了傳律法給人這件事,在神並不感覺是祂對人一件親切甜美的事,因為律法不是神的本意,只不過是要藉著律法來看守神的選民(加三23)。
【徒七54】「眾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
〔原文字義〕「惱怒」鋸開兩段。
【徒七55】「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
〔文意註解〕「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被聖靈充滿』按原文宜翻作『滿有聖靈』(請參閱徒六3註解)。
「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別處聖經都告訴我們榮耀的基督是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詩一百十1;太廿六64;弗一20;西三1;來八1),惟獨在這裏記主站在神的右邊,這可能表示基督正迎接祂忠心的僕人進入榮耀。
〔話中之光〕(一)司提反的特點,是他經常被聖靈充滿。他不僅一次充滿(徒六5),而是常常有滿溢的生命。
(二)聖靈所充滿的人,他們必常向上仰望;他們不是注意可見的事,而是那不可見的。並且被聖靈所充滿的人,必然看見主自己,因為聖靈的工作,就是使人看見主耶穌。
(三)在公會裏有人看見司提反的容貌,好似天使的面貌(徒六15);聖靈所充滿的人,必然照射出神的榮耀。
(四)我們若能看見「神的榮耀」,則別人所加諸在我們身上的逼迫與苦楚,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
【徒七56】「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
〔話中之光〕『天』乃是向那些被『地』所棄絕的人打開的;地雖是向他們關閉,天卻是向他們開了。
【徒七57】「眾人大聲喊叫,摀著耳朵,齊心擁上前去;」
〔靈意註解〕本節是一幅寫意圖畫,表明宗教徒的作法是:(1)「眾人大聲喊叫」以聲音壓制對方;(2)「摀著耳朵」拒絕聽取不同的意見;(3)「齊心擁上前去」彼此之間以肉體的心意為結合。
【徒七58】「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作見證的人,把衣裳放在一個少年人名叫掃羅的腳前。」
〔文意註解〕「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這是對於褻瀆神者的刑法(利廿四14~16;來十三12~13)。
「把衣裳放在一個少年人名叫掃羅的腳前」『掃羅』就是使徒保羅得救以前的名字(徒十三9);他年輕時在猶太教中比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並且為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一14),因此有人以為他是這次處死司提反的負責人。
主許可司提反的遭遇和掃羅的殘害,無非是要促使祂的門徒們遵從祂的吩咐,離開耶路撒冷到各處去作見證(徒一8)。果然,在這是發生以後,門徒們分散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往各地傳道(徒八1,4)。
〔話中之光〕神似乎失去一個司提反,卻贏得了一個傳主福音拯救千萬靈魂的使徒保羅;信徒所遭遇的每一件事,或好或壞,都有神的美意(羅八28)。
【徒七59】「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
〔原文字義〕「司提反」冠冕。
〔話中之光〕司提反不僅用話語作見證,祂也用『整個人』作見證,特別是表現於殉道時的光景,乃是『釘十字架的基督』那模型的重現:(1)對神是全然的交託――「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2)對人是全然的赦免――『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60節)。
【徒七60】「又跪下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說了這話,就睡了。掃羅也喜悅他被害。」
〔原文字義〕「喜悅」贊同,歡喜,情願。
〔文意註解〕「就睡了」『睡』指死(帖前四13~16)。司提反是教會使上第一位殉道者。
「掃羅也喜悅他被害」『掃羅』乃是使徒保羅得救前的名字。據說路加所以能知道司提反的受審與死的事實,乃出於保羅自己的口述;司提反的死,定然深深地給保羅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保羅當時所以會這樣逼迫人、侮慢人,乃是因為他那時還不信不明白(提前一13)。
〔話中之光〕(一)真正認識十字架的人,乃是像司提反一樣,他的死是君尊的死,是安靜的、完全自制的,將自己的靈交給神(59節),並為殺害他的人求赦免。
(二)所有真正背十字架的人,都沒有怨恨,只有愛;不求人的可憐,反而憐憫別人。
叁、靈訓要義
【持守物質的『聖所』和字句的『律法』之錯謬】
一、神是在米所波大米(異教之地)向亞伯拉罕顯現(2節)――那裏有榮耀之神的顯現,那裏就是真正的聖地和聖所
二、當神應許賜迦南地給亞伯拉罕的後裔為產業時,他沒有立足之地和兒子(5節)――用信心抓住神自己和神的應許,勝過眼見的事實
三、神在埃及與約瑟同在(9節),其他弟兄們卻在迦南地遭遇饑荒(11節)――有神的同在,遠勝於住在聖地和聖所
四、正當埃及新王興起,苦害以色列民時,摩西生下來了(18~20節)――苦難中有神拯救的預備――神的作為不可從現實的層面來衡量
五、當摩西想要用他的手搭救以色列人時,反而被拒絕(25~28節)――神的作為從來不依靠人的手
六、神在荊棘中向摩西顯現(35節)――那裏有神的顯現,那裏就是聖地和聖所
七、摩西不過是神所要興起那位先知(基督)的豫表(37節)――基督的話勝於摩西所傳的律法
八、摩西所領受並傳給以色列人的,是神活潑的聖言(38節)――不是字句的律法和祖宗口傳的規條
九、以色列人敬拜自己手中的工作(金牛犢),神就轉臉不顧他們(39~43節)――固執物質的聖所,等同敬拜偶像和外邦神的帳幕
十、神不住人手所造的帳幕和殿宇(44~50節)――物質的聖所不是神安息的地方
十一、以色列人注重外表的割禮,心與耳未受割禮,以致抗拒聖靈,殺害那義者耶穌(51~52節)――真割禮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十二、以色列人實際上並沒有遵守律法(53節)――遵守律法,不是按著字句,乃是按著精意(靈)
四、是神所興起的先知(37節)――為神說話
【以色列人的三段歷史】
一、在埃及地被苦待(6,15~19節)――在世界裏被撒但奴役
二、在曠野裏,心歸向埃及(36~42節)――脫離世界,卻仍戀慕世界
三、在迦南地,失去神的同在(45~50節)――只有殿的外表,卻沒有殿的實際
【宗教徒的描繪】
一、嫉妒弟兄(9節上)
二、出賣弟兄(9節下)
三、不明白神的作為(25節)
四、爭鬥,彼此欺負(26節)
五、不服別人(27節)
六、不肯聽從神活潑的聖言(38~39節上)
七、心裏歸向世界(39節下)
八、製造偶像,向偶像獻祭(40~41節上)
九、歡喜自己手中的工作(41節下)
十、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51節上)
十一、常時抗拒聖靈(51節下)
十二、逼迫先知,殺害那義者(52節)
十三、不遵守律法(53節)
十四、極其惱怒,咬牙切齒(54節)――血氣用事
十五、眾人大聲喊叫(57節上)――以聲音勝過對方
十六、摀著耳朵(57節中)――拒絕聽別人的話
十七、齊心擁上前去(57節下)――肉體心意的結合
十八、推到城外(58節上)――將人趕出其勢力範圍
十九、用石頭打死人(58節下)――將人全然除滅,誓不兩立
二十、喜悅加害於人(60節下)――不但不知錯,反而以錯為對
【摩西的三段『四十年』】
一、頭四十年(20~28節)――以為『我能』
二、次四十年(29節)――知道『我不能』
三、末四十年(30~38節)――經歷『神能』
【人的『能』反而攔阻了神的『能』】
一、外表俊美非凡(20節)
二、學了埃及人(世界)一切的學問(22節上)
三、說話、行事都有才能(22節下)
四、熱心關懷弟兄(23節)
五、體格強健、為弱者申冤(24節)
六、自以為替神行事(25節)
七、好心勸弟兄和睦(26節)
【摩西豫表基督】
一、奉神差遣到埃及去(34節)――奉神差遣到地上來
二、被以色列人拒絕(27,35節)――被猶太人棄絕
三、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36節)――拯救神所揀選的百姓
【神真實的見證人】
一、一個自始至終被聖靈充滿的人(55節上;徒六3)
二、一個定睛望天的人(55節中)
三、一個看見神榮耀的人(55節中)
四、一個看見耶穌站在神右邊的人(55節下;56節下)
五、一個看見天開的人(56節下)
六、一個把靈魂交託給主的人(59節)
七、一個為仇敵代求的人(60節上)
八、一個不是『死了』,而是『睡了』的人(60節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使徒行傳提要」末尾處
使徒行傳第七章拾穗
【徒七1~3】作公會主席的大祭司發出詢問,司提反的答覆首先是很有禮貌地稱呼他的同胞猶太人。他並不浪費時間作開場白,在公會中似乎也不需要,不過希利尼的法庭則有此慣例。他直接進入主題,說神怎樣呼召亞伯拉罕作他們的國父。他形容神是榮耀的神(詩廿九3),也許一開始他就想強調那位不住人手所造之殿的神的超越性。他特意詳述神怎樣在米所波大米向亞伯拉罕顯現。神的自我啟示並不祇限於猶太地域,更不限於聖殿。米所波大米就是“兩河之間”的地域,位於北邊底格裡斯河與幼發拉底河之間,在今日的伊拉克。不過,希利尼的用法,則泛指更大的區域,包括南面的巴比倫。因此,這兒可包括吾珥所在的地區。哈蘭位於米所波大米的西北,正處於往巴勒斯坦“肥沃月彎”的路線上。這裡所提神對亞伯拉罕的吩咐,是根據創世記十二1,其實是在哈蘭發生的。但既然創世記十五7及尼希米記九9都說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我們也可以推想,在他未往哈蘭之前,神的呼召已經臨到他。斐羅也同樣這樣推斷。神在吾珥向亞伯拉罕呼召的內容,與在哈蘭的呼召相同,這是十分合理的推論,因此不必硬說是路加寫錯了。此處與創世記十一31~十二5的記載不同,是作者有意如此。──《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4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是否只有七十五歲?】
根據使徒行傳七4,司提反斷言亞伯拉罕于其父他拉去世後才離開哈蘭。但從創世記十一32可知,他拉活至二百零五歲。又參看創世記十一26,他拉于七十歲時生亞伯拉罕,那麼,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豈不是一百三十五歲嗎?創世記明明記載亞伯拉罕遷徙迦南時,年七十五;於是,司提反將亞伯拉罕的時間往後拖了六十年,而亞伯拉罕也必定於他拉死前六十年已移居迦南。
事情不是這樣糟糕,司提反所言並非虛構。創世記十一26記載:「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一般來說,一連串名字的首個是長子,但也有例外的。雖然創世記十一26首先提及亞伯蘭,但他並非長子。他拉的三個兒子當中,似乎哈蘭最大,因為他最先逝世(參創十一28)。至於拿鶴何時去世,我們不得而知,只知他的壽命比哈蘭長,到了以撒娶妻時,拿鶴的後裔拉班及利百加仍居於哈蘭地。但為什麼創世記十一26將亞伯拉罕的名字放在首位呢?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亞伯拉罕的重要性比其餘兩人高。他拉應於一百三十歲時生亞伯拉罕,故此他是三人中最年幼的。但就以色列人歷史發展來說,亞伯拉罕至為重要。──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七4~5】於是亞伯拉罕順從神的呼召,“離開”了本地。起初他與家人住在哈蘭。這時他似乎仍受父親他拉的管治,他拉沒有離開哈蘭。根據創世記十一26~32,他拉七十歲生亞伯拉罕,二百零五歲死于哈蘭。創世記十二4說,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七十五歲。這就是說,亞伯拉罕離開時,他拉一百四十五歲,是他死之前六十年,而不是司提反說的死後。斐羅與司提反的看法相同,認為亞伯
拉罕在他拉死後離開;而撒瑪利亞譯本的創世記,記他拉死時一百四十五歲,因此,顯然司提反所用的是創世記的另一種版本的經文。而路加一般是用七十士譯本,
而創世記的希臘文譯本並沒有這樣一種譯本,因此我們可以證明,路加在這裡是根據一種文獻,而不是自己隨意創作。
亞伯拉罕的目的地,就是“你們現在所住之地”。這裡蘊含的意思,就是神對他的應許已經應驗了,他的後裔正住在應許之地上。對亞伯拉罕來說,這塊地則仍祇是應許之地而已。他自己並未佔有該地,司提反說,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這一辭出自申命記二5。甚至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看來也似是空的,因他沒有兒子(參羅四16~22,
描寫亞伯拉罕對神應許信心之大,在看來絕無可能實現的情況下,仍然堅信)。不錯,亞伯拉罕買了一墳地(創廿三),可是司提反不提這事也有道理,墳地不是可
居之地,也不是未來地業的標記。當然他在生以撒前後都有兒子,但沒有一個是應許的後裔。祇有從上來的作為,才能叫應許實現。──《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6;創十五13四百三十年】
問:創世記十五章十三節與使徒行傳七章六節的「四百年」,與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節之「四百三十年」,如何解釋?
答: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有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但是,首三十年是很平安的。他們在四百三十年中,只受「苦待」四百年。此二者完全相合。―― 倪柝聲《聖經問答》
【徒七6;加三17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時間是430年呢,還是400年呢?】
這是與上述問題有關連的問題。
有關430年及400年的經文,全部聖經共提過的次數如下:
一、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400年(創十五章13節)。
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430年(出十二章40節)。
三、正滿了430年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十二章41節)。
四、那裏的人……苦待他們400年(徒七章6節)。
五、所立的約不能被那430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加三章17節)。
對於這問題,解釋法有二:
一、400年是一個“整數”,430年是一個“確數”。以色列住在埃及共430年是毫無疑問的,因為摩西自己說得很清楚。但在談話中,則400年這個整數容易使人記憶。
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430年,但為奴的時間共400年,這400年是神對亞伯拉罕宣佈的,所以不會有錯誤。
以上二說以第二說較多人採用。
可是,以色列人從什麼時候計起住在埃及共430年呢?又從什麼時候計起為奴400年呢?這問題就非常複雜了,因為任何與年代有關的問題,總是有不同的推算法。
簡單來說,約瑟在埃及為宰相後,雅各才和以色列眾於同下埃及寄居。約瑟去世後,出埃及記一章說得很清楚,因為“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所以以色列人不久受壓迫,過為奴的生活。那麼如果要推算以色列人在埃及是否曾為奴400年,可以根據埃及新舊王朝的年譜去勘定。
據許多考古研究的結果,證明賞識約瑟的埃及法老為“胡克瑣王朝”(HYKSOS),他們不是埃及人,乃是從別處侵入埃及而為王的,這些胡克瑣朝的人原是牧羊的流浪民族,而希伯來人也一向以牧羊及養牲畜為業,所以使胡克瑣的法老格外喜歡他們。但一切牧羊的人都被埃及人所厭惡(創四十六章34節),原因就是當時統治埃及的是牧羊民族。
胡克瑣是在紀元前1720年至1570年(一說為1800年至1500年)年間統治埃及,共十四王。等到埃及南部的原有埃及統治者興起,進軍北埃及,推翻胡克瑣王朝之時,亦即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之時,便開始壓迫以色列人,他們以為以色列人和胡克瑣王朝的人是一大家族中的一支。
那麼這不認識約瑟的新王本是埃及人,他們等於收復失地,再統一全埃及。這新王稱為“阿摩西斯”一世(AMOSISI),為王於紀元前1567年。至於開始苦待以色列人的仍是“突摩西”三世(THUTMOSEIII),救摩西也就是這王的公主。(有關埃及王朝年代,是根據1966年大英百科全書所載,但亦有另外的推算法,極不一致。)
現在我們來研究430年與400年的推算法,其推算法有幾:
①約瑟在埃及為宰相後,以色列人下埃及居住
是在
紀元前1879年
以色列出埃及是在
紀元前1448年
共431年
以色列人在埃及共寄居了430年,可以用這個推算法去尋得答案,這是根據聖經百科全書739頁下表與上表聯合計算的。
②約瑟在埃及為宰相約在年四十時, 紀元前1710年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
紀元前1280年
共430年
這是根據英國基督教大學生聯合會所出版的聖經詞典2l8頁所推算的。
③約瑟在胡克瑣朝去世時約在
紀元前1570年
(假定約瑟四十歲為相,在埃及共住70年,
以該王朝最後1500年加70年去計算)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新王朝,約在 紀元前1200年
共370年
這是根據上述考古學家的推算的王朝年代去計算的。但不足400或430年,中文聖經百科全書738頁對此王朝問題有所討論,但給予讀者一不明確與不肯定的推算印象。
因此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430年抑400年,竟因考古家不同的發現等推算而減縮至250年甚至215年者(中文聖經百科全書738頁下段末數行)。信義宗聯合出版部所出版的舊約聖經神學38頁亦有此說法的研討。證道出版社所出版的出埃及記注釋77頁也提及有人主張以色列人在埃及只住過2l5年的推算法。
最有趣的是撒瑪利亞人的聖經(只有摩西五經)在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如此翻譯說:
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列祖在“迦南”和埃及共住了430年。七十譯本(即希拉文的舊約聖經全書)則譯為: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和“迦南”共430年。
這兩種聖經譯法給予考古家對於年代的研究發生了影響,因為如果這430年也包括列祖住在“迦南”地的話,以色列人在埃及居留期間不及430年的問題便有瞭解決的伸縮性。
於是有人主張以色列人(由亞伯拉罕計起)住在迦南地2l5年,住在埃及又215年,共430年。
不過,我們需要解釋的乃是,亞伯拉罕是希伯來人,不能稱為以色列人,雅各的後人才稱為以色列人,亞伯拉罕不是雅各的後人,乃是雅各的祖父。因此這種解釋法不合神學上的原則。因此,大多數神學家仍擁護大家目前所用的舊約“瑪瑣拉本”(MASORA)希伯來文聖經,認為最可靠。相信摩西在出埃及記所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是依照字面的解釋,無減少或變更的必要。同時,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430年,為奴則有400年時間,是最穩妥的解釋法,因為考古家所發現的證據與理論時有矛盾不解之處。――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七6~7】還有一項應許,以負面的方式預言,亞伯拉罕有了子孫之後,他們會在外邦寄居為奴四百年。然後,神要刑罰那苦待他們的人,把他們
帶回迦南地去事奉祂。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又已實現,因司提反和當代的人得以住在耶路撒冷,在那裡敬拜神。同時,這裡可能意味他們被逐出巴勒斯坦時,神亦與
祂的百姓同在。這預言出自創世記十五13、14,內容提到他們在埃及的寄居。四百年是一個完整的數目(對照出十二40);若與加拉太書三17的年代對照,就會產生問題。不過,這是加拉太書注釋家所關心的問題,因為司提反祇是引述創世記十五13而已。第7節前半引用創世記,下半部則用出埃及記三12的話。在那裡神應許摩西,百姓離開埃及後,要在“這山”敬拜神,就是指何烈山(西乃山),而司提反說“這地方”是指迦南,因此司提反對聽眾講的,是將神對亞伯拉罕說的話意譯化了,又引用出埃及記三12。他把創世記的話進一步引伸,這一點雖然經文表面沒有明說,但其內涵很可以說有此含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8】「神又賜他割禮的約。於是亞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給他行了割禮。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神賜給亞伯拉罕割禮,作為祂應許的標記。祂與他立約,約的效能則見於割禮這舉動(創十七10)。這約就是神應許要作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神,要特別關照他們;在人方面來說,順服割禮就是遵從神的表記。對割禮司提反似乎沒有絲毫反對的態度。割禮祇在外邦人加入教會時,才成為爭論的要點。雷克(Lake)和卡柏瑞(Cadbury)這樣解釋本節下半部開始的“於是”:“因此,還未有聖所以先,以色列人宗教的要素都已齊備了。”(BC, IV, p.72)。這說法也許太誇張,但這段敘述很清楚表明,亞伯拉罕在迦南一無所有時,已經有了神的應許。正因這應許,而他順服其中的吩咐,以致他得了以撒,又為他行了割禮(創廿一4);這樣,他的後代就傳到先祖──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9~10】於是司提反講到約瑟的故事,這是講章的第二大段(9~16節)。司提反可能想說明第6節的預言怎樣應驗,同時又暗示百姓對神立的領袖開始抗拒,以約瑟的兄弟為代表;但神始終印證了祂所揀選的統治者。於是故事就由兄弟的嫉妒開始展開,他們因約瑟夢見自己將來升高位(創卅七11),就忌恨他,把他賣作奴隸(創卅七28,四十五4)。但神卻在他的困苦中與他同在,救他脫離苦境(創卅九2,21)。神叫他在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能以解釋法老的夢,又能策劃應付將來的饑荒(創四十一38、39、41;詩一○五16~22)。留意智慧特別與埃及一起出現(七22),路加又用它形容司提反(六3、10),和耶穌(路二40、52)。──《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10】恩典是一個可愛的字眼。這字(Grace)在英文,最簡單的意思是指身體上的美;引申為指人人喜愛的品格美。最接近的字眼是風度(Charm)論到約瑟,他的風度是真正的善人所常有的。他極容易遭受苦害。但是不論為奴,為宰相,對每一責任,他都能一樣的盡心去完成。──《每日研經叢書》
【徒七11~13】故事下一段說到雅各家怎樣下到埃及去。司提反簡略地敘述一件聽眾熟識的史事,說埃及面臨饑荒,亦同時引起全地的大災荒(創四十一57),特別是迦南地(創四十二5)。也有人認為這是神對約瑟兄弟的報應;總之,這造成他們要下埃及去的因由;雅各聽說那裡有糧倉,就派兒子到那裡去購糧食(創四十二1~5)。第二次約瑟就與弟兄們相認(創四十五3)。──《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14雅各全家到底是多少人下了埃及?】
答:愛舊約聖經中幾處記載是「雅各全家來到埃及的共有其實人」(創四十六27,出一5,申十22),但在新約聖經中,司提反當眾申訴時,引述先祖的歷史,卻說是「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人來到埃及」(徒七14),
對於這兩個數字可作這樣的解釋:甲、這七十個人是表示包括約瑟同他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在內。乙、這七十人是表示雅各家人數,七十五人是表示雅各全家,包
括他兒子們的妻子在內。丙、這七十五人是司提反引用當時多數人能閱讀舊約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聖經(舊約原為希伯來文本),該譯本在創世紀四六20節末,是加上瑪拿西的一個兒子瑪姬和一個孫子基列,以及以法蓮的三個兒子書提拉,比結,他罕等五人(參民廿六28,29,35),因此是一共七十五人在埃及,可信無誤也。這些人下埃及時是一個家族,到了他們出埃及的時候,已經是六十多萬人口,成為一個有軍隊的國家了(出十37,卅八26,民十一21,一46,二32)。——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七14;創四六27七十五與七十】
問:使徒行傳七章十四的「七十五人」,與創世記第四十六章二十七節之「七十人」,如何解釋?
答:七十人是「雅各家」的數目(27節),就是雅各的「兒子、孫子、女兒、並他的子子孫孫。」(7節)七十五人乃是並雅各的親族都在內。使徒行傳七章十四節的「全家」,在原文是「親族」,所以,《文和》譯為族。這樣,則親戚多出五人,亦是情理之常。所以,二者並無反對。―― 倪柝聲
【徒七14隨同雅各下埃及的有多少人?】
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14指出,身居埃及地的約瑟請父家各人下埃及,「請父親雅各,和全家七十五個人都來。」但出埃及記一1-5有如下記載:「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除掉約瑟),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關於下埃及的人數,希伯來文聖經(馬所拉抄本)明顯是指七十人。表面看來,使徒行傳七14與出埃及記一1——5有衝突。要處理這問題,我們首先會留意到,司提反所述的可能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此經文指出下埃及的人數是七十五。事實上,七十士譯本的出埃及記一5是這樣的:「約瑟已經在埃及,雅各全家共有七十五人。」要解釋上述兩數目的差異,應回溯創世記四十六26-27,
馬所拉抄本如下:「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兒婦以外,凡從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還有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雅各家來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
但七十士譯本的記載有些微差別:「除卻雅各的兒婦外,凡從雅各所生,隨同雅各下埃及的共有六十六人。還有約瑟的七個兒子,他們在埃及出生。雅各全家在埃及
家,共有七十五人。」換言之,七十士譯本的人數包括了約瑟的九個兒孫,而不是兩個兒子。雅各死後瑪拿西和以法蓮顯然育有七個兒子。雅各下埃及時,瑪拿西和
以法蓮大概不會超過七及五歲,十七年後雅各去世了,那時他們大概是二十五及二十二歲;假如兩人均早婚,到那時可能已經有七個兒子。
總
括來說,七十及七十五之數均屬正確,而出於不同的統計。雅各有十二個兒子、五十二孫兒,下埃及時已有四個曾孫,合計六十六個。瑪拿西及以法蓮生於埃及,使
總數增至六十八人,再加上雅各及其妻(無論是那一位),即七十人;至於七十士譯本,則加上約瑟的七名孫兒,卻減去雅各及其妻。
司提反引述七十士譯本的創世記四十六27及出埃及記一5,指雅各全家共七十五人,實屬正確。同樣,創世記四十六27、出埃及記一5及申命記十22的馬所拉抄本,指雅各下埃及全家共七十人,也沒有錯誤。兩數字均正確,端在乎有沒有加上約瑟的孫兒。(馬所拉抄本的「七十」,已將雅各的四名曾孫計算在內。)──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七14舊約聖經記載下埃及的是七+人,何以司提反證道時說是七十五人?】 一、這問題在聖經中,所記的經文如下:
①“雅各家來到埃及約共有七十人”(創四十六章27節)。但這裏包括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
②“凡從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約瑟已經在埃及”(出一章5節).這表示七十人,是包括約瑟在內,因為他也是雅各所生。
③“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申十章22節)。
④“約瑟就打發弟兄請父親雅各,和全家七十五個人都來”。這是司提反所說的。
二、這問題的幾種解釋如下:
①這七十個人不包括約瑟和他的兩個兒子,還有猶大的兩個兒子即珥、俄南已經死在迦南地(創四十六章12節),但他們也算是“雅各全家”,正如司提反所說的所以一共有七十五人。
②雅各與他的妻子和約瑟的兩個兒子在內,共七十五人。
③司提反在這裏證道時,是引用“七十譯本”的舊約聖經,該譯本在創四十六章20該節中,加上瑪拿西和以法蓮的五個子孫(中文與英文只照希伯來本,不照七十譯本即希臘文譯本,所以在此節未加上瑪姬、基利和書提拉、比結、他罕等五人,參閱民數記二十六章28一29、35節)。因此共有七十五人在埃及。
以上三說,第三說最可信,因為當主那穌時代,多數人只能閱讀希臘文本的舊約,很少人能念希伯來本的舊約。司提反既然引用希臘文本舊約(即七十譯本),則很自然會說有七十五人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七14~16】結果法老認識了約瑟的家人,他們受到邀請到埃及居留;因此全家人,包括雅各,都下到埃及來了。七十五人的數位是根據創世記四十六27及出埃及記一5的
七十士譯本;而希伯來經文則為七十。較大的數目的來由,是把雅各、約瑟除去,而加入約瑟九個兒子中剩下的七個。兩者都是指雅各的子孫,或是下埃及的,或是
在那兒的。他們都死在那裡。雖然回迦南的應許尚未應驗,他們卻埋葬在迦南,表明他們有信心,到了時候,神必實現祂的應許。──《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16司提反提及約瑟歸葬的那塊地是亞伯拉罕買回來的;這節經文是否與約書亞記二十四32有衝突?】
司提反在公會答辯,提及雅各眾子歸葬迦南一事,他說:「又被帶到示劍,葬於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裡。」(徒七16)從司提反的整段答辯看來,他透徹瞭解舊約,他怎會忽略約書亞記二十四32呢?後者指出,約瑟歸葬之處是「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所買的那塊地裡」。第一眼看來,上述兩段經文顯然互相衝突;然而,雅各購買亞伯拉罕以前買下的同一塊地,極可能是要確保地權。
別是巴井的情況與此相似。別是巴井原來是亞伯拉罕的工人掘出來的,他為確保擁有這口井,就把七隻羊送給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創二十一27-30)。
但亞伯拉罕當時仍以遊牧為生,離開別是巴後,那口井附近一帶地區又重落當地居民的手上。他依合法手續買來的井,轉歸當地居民。多年後,以撒重修別是巴井,
飲他的群畜;他認為寧可付款購下本已屬亞伯拉罕的水井,以免動干戈。於是,以撒與亞比米勒立下友好盟約(這個亞比米勒,可能是多年前與亞伯拉罕交易的亞比
米勒的兒子或孫);為使盟誓具約束力,兩人還獻祭及舉行宴會(創二十六28-31)。這樣,亞伯拉罕曾經購下的一口井,他的後人要再次購買。
至於示劍,是亞伯拉罕離哈蘭入應許地停留的第一站。亞伯拉罕還在示劍向耶和華神築壇,這是他在應許地內築下的第一座壇(創十二6-7)。在這裡,神在異象中向亞伯拉罕顯現,向他及他的的後裔應許賜下這地。當時,那座壇築在摩利橡樹附近,亞伯拉罕購下附近一帶地方是合理的。雖然聖經沒有記載亞伯拉罕購下此地,但以色列人的口傳卻有;司提反顯然根據有關口傳,才說出上述使徒行傳的一番話。
亞伯拉罕後來向南遷徙,以撒定居于別是巴,雅各又在巴旦亞蘭度過二十一年光陰。於是,示劍的居民也忘記了亞伯拉罕一家於當地擁有業權;或者,他們見亞伯拉罕家久久未歸,可能是放棄擁有權了。這樣,當地一些家庭便占住亞伯拉罕的產業。
雅各長期流放在外,他終於返回迦南地,到達示劍。很自然地,他也不重申亞伯拉罕的業權,而願意重新購買。創世記三十三18-20記載,雅各以一百個qesitah購買此地(qesitah乃重量單位,稍重於一個舍客勒)。約書亞記二十四32後來複述此事。(除卻創三十三18-20,qesitah只可見于伯四十11,約伯病癒後,親戚資助他重建家園業務。)雅各所付出的價目,無疑遠超過亞伯拉罕以前付出的。因此,雅各購下示劍那塊地,自然更能作實。
最後要討論的,是亞伯拉罕在示劍購下的墳地(mnema)。
舊約聖經一直沒有記載於示劍購買墳墓一事,直至記述埋葬約瑟時,才一併提及。至於亞伯拉罕,聖經從未記載他曾購買墳地;撒拉死後,亞伯拉罕亦只購下希伯侖
的麥比拉洞,作為埋葬撒拉的地方,亦是他身故後歸葬之所。亞伯拉罕為撒拉及自己預備葬地,司提反絕不會混淆這一點,因為全以色列人都知道,亞伯拉罕及撒拉
葬于麥比拉洞,此洞位於希伯侖。
這樣,我們可以作出如下結論:示劍的「墳墓」(mnema)可能是預期的說法,遙指約瑟歸葬示劍(「亞伯拉罕所購的墳墓」意即「亞伯拉罕所購的墳墓原址」);又或者希臘文「與格代名詞」ho代表了en to topo ho -onesato Abraam(亞伯拉罕購下的地方),用以指示劍城外摩利橡樹附近之地,亦即墳墓mnema所在之處。一般來說,希臘文用專指地方及關係的副詞hou表達「該處」、「位於」,但用hou卻使onesato(買)這子句缺少受詞。這樣,ho更適合上文下理。──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七16;創卅二18~19亞伯拉罕與雅各】
問:在創世記三十二章十八至十九節與約書亞記二十四章二十二節俱說雅各從哈抹買地,怎麼在使徒行傳七章十六節說是亞伯拉罕呢?請解釋。
答:使
徒行傳七章十六節與創世記五十章十三節相合。照凓創世記四十九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和五十章十三節,雅各乃是葬在亞伯拉罕所買的一塊地上。使徒行傳七章十六
節對於這一點是沒錯的。亞伯拉罕買地(創廿三),和雅各買地,中間約隔八十年。此八十年中,當日地主又來掌權,雅各不與之爭論,重新再買其祖所已買的。雅
各所買的地和亞伯拉罕同是一個地方;示劍的父親和以弗崙同是哈抹的子孫;這二點是使徒行傳七章十六節所說明的。所以,這裏並無反對。―― 倪柝聲《聖經問答》
【徒七16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到底是雅備買的呢?還是亞伯拉罕買的呢?】
在創世記二十三章17一19節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所買的是赫人之地,他把撒拉葬在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裏。至於雅各所買的乃是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之地,雅各用該地支搭帳棚(創三十三章19節)。雅各以後被埋葬在那塊地是亞伯拉罕所買的麥比拉洞,不是哈抹子孫之地(創五十章12一l3節)。至於示劍,只有約瑟的骸骨從埃及被帶到迦南地後埋葬在這裏(書二十四章32節)。似乎司提反在這裏作了錯誤的報導。
關於這問題,其解釋如下:
一、
示劍那塊地是雅各買的,但在名義上則歸於其祖父亞伯拉罕。這和中國人的習俗相同,父親如在生,兒子為孫子請朋友吃滿月喜宴,還得在請帖上用父親的名字請
客,不得用兒子的名義,以示敬老。雅各買了示劍那塊田地之後,在名義上仍歸於亞伯拉罕,是非常可能的。這樣,司提反並沒有說錯。
二、雅各是埋在亞伯拉罕所買的麥比拉洞,而司提反說雅各埋葬在示劍的地方,顯然是把約瑟和雅各兩人的埋葬地點弄錯了。
但是,如果把14一l6節照下列方法安排,則容易明白司提反沒有弄錯。
14節:約瑟就打發弟兄,請父親雅各和全家七十五個人都來。
15節:(於是雅各下了埃及),後來他(指約瑟,不是雅各)和我們的祖宗都死在那裏。
16節:又被帶到示劍(指約瑟),葬在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裏。
如果我們這樣去念,便知埋葬在示劍地的乃是上文的約瑟,並非雅各,正如約書亞所記的。
舊約聖經原文並無標點符號,亦無章節之分,因此16節“他”字可指上文的雅各,或約瑟,但指約瑟而言,則合文法及事實。不要忘記司提反證道是被聖靈充滿的,不會報導錯誤的歷史記載。――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七17】「及至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日期將到,以色列民在埃及興盛眾多,
」
【徒七17~19】神的應許快要應驗的時候(7節),亞伯拉罕的子孫人數興盛眾多(出一7)。高潮發生在一位不曉得約瑟的埃及王興起(出一8)。意思可能是他不知道約瑟其人,也不知道他對埃及的功績,或(更有可能)因為面臨強有力的以色列民族的威脅,他故意忘記他。於是他欺負他們,苦待他們,要他們丟棄嬰孩(出一10、11、22)。──《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20】「那時,摩西生下來,俊美非凡,在他父親家裡撫養了三個月。」
「俊美非凡」:直譯是「在神面前是俊美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七20】按約瑟夫說,摩西是一個很美
的孩子,乳娘帶他上街,人們都停下來注視他。他又是個很聰敏的孩子,在他所學的課業上,他比別人都快,也很勤懇。有一天,法老的女兒帶他到她父親面前,求
他讓摩西繼任埃及的王位。法老同意了。那故事接下去說,法老開玩笑地把王冠放在這孩子摩西頭上;可是這孩子抓開了它,丟在地上。旁邊站著的一個埃及學者說,這是一個徵兆,如果不馬上把他殺死,這孩子注定是要給埃及國王帶來災難的。但是法老的女兒把摩西搶回懷中,並且說服了她父親不要注意這警告。摩西長大以後,作了埃及最偉大的將軍,而且遠征埃提阿伯(今稱埃塞俄比亞),與當地的公主結婚,凱旋而歸。──《每日研經叢書》
【徒七20~22】這時摩西出現了。此處將他的生平分為三個階段,配合他一生的三個四十年(看23節)。第一階段是他早年在埃及的時光。描寫的手法是很整齊的三段法,誕生、早年、受教育(廿二3及注)。他生下來,就俊美非凡(譯注:英譯為“在神面前甚可愛”,出二2;來十一23),附加的在神面前一詞,可能指他得神喜愛(參廿三1),或祇是一個希伯來成語,表示他是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參拿三3,“極大的城”原文字面意為“在神面前的大城”)。他父母違命收藏了孩子三個月,結果也不得不把他丟棄了,但卻被法老的女兒拾了回去,養為自己的兒子(出二1~10)。舊約中雖然沒有明明提及,但司提反這裡引用傳說,斐羅亦如此證實,就是摩西學了埃及一切的學問。下面一句說他說話行事都有才能(參路廿四19對耶穌的描述),似乎與出埃及記四10有出入;不過,摩西當時自貶身價的說辭,並不是事實的真相,他仍是要找一個藉口逃避重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23~25】摩西人生的轉捩點,是他四十歲的時候。舊約並沒有說出他這時候的年紀,但司提反的講法與猶太拉比的見解相合;因此,四十這個數目可能祇是一個概數。“四十”是一個人“長成”的年歲(出二11)。同樣,舊約也沒有說他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不過故事中自然有此含意(出二11)。這裡所用的字,可能表示是神將這個意念放在摩西心中,就是對以色列民的善意關懷。這關懷由他殺那欺負以色列人的埃及人表現出來。舊約記載說,他把屍體埋在沙土裡,不讓人知道。司提反必定認為,他乃是不想讓敵方的人知道這事,向當局報告(參出二14)。
司提反認為,摩西的心意,是希望以色列人能明白,他們有一位在上有影響力的盟友,神可以藉此解救他們,就是從為奴的苦境中搭救他們。路加的用意,一定是想
讓讀者看出,摩西和耶穌同樣是神子民的拯救者;而司提反的聽眾是否體會到,猶太人拒絕耶穌為救主,與以前他們拒絕摩西,同出一轍(七52),則未可知。──《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26~29】這事以後,立即發生另一件事,證實了司提反的解說。摩西遇見他們(以色列人)爭鬥,就勸他們和睦,以兄弟相待。這裡司提反祇是概述舊約的記事,原本的故事是說,摩西站在被欺負的一方,責怪那欺負人的(出二13)。司提反的說法強調了摩西為和解者的身份。可是他的工夫白費了,那欺負人的激烈地反擊,說他以首領和審判官自視(出二14),因此他們完全看不出他是神選派的。那人曉得摩西殺了一個埃及人,無形中造成一個威脅,摩西不得不逃亡(躲避法老的忿怒,出二15),寄居于米甸。他在那裡住了許久,並且成家(出二21、22,十八3、4)。──《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30~34】從出埃及記七章七節可以推斷出他殺埃及人之後,又過了四十年。他在西乃山燃燒的荊棘中看見神的天使,成為他一生的抉擇關鍵。那番景象引起他的注意,他祇見荊棘燒著,卻沒有燒毀,也沒有熄滅,就大感詫異。此處說到天使,可能是一種比喻法,指神在荊棘中顯現(出三2、3)。他就近荊棘時,聽見神對他說話。司提反把出埃及記三5、6的次序倒轉了,因此首要的重點成為:向他顯現的神是他先祖的神,如此就叫人想起神對先祖的應許。下面的描述是神顯現的典型例子:人恐懼戰驚,神則加以保證。當然,恐懼竟沒有完全消除,因為司提反保留了神吩咐摩西把那地視為“聖地”的話;這裡司提反也許是要再次提醒聽眾,神的顯現並不限於猶太地──舊約中最重要的啟示地西乃山,也不在應許地之內。不過,這啟示的主旨,是神應許要透過摩西拯救祂百姓,從埃及的困苦和奴役中拯救出來(出三7~10)。──《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33】「主對他說:‘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所站之地是聖地」:這裡要表達的,就是即使在曠野,只要是神顯現的地方,就是聖地,而不僅限於聖殿。──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七35~36】每一句開頭都用“這人”,用了四次之多,38節下半與39節則用關係代名詞起頭。這叫我們想起彼得先前的信息中也用類似的方法,說到“這耶穌”(二23、32、36)。這用法在第一句的用心很明顯:以色列人在埃及所棄,卻為神所立的首領和拯救者,正是“這”位摩西。下面37、37、38的幾句,再強調摩西的言行,最後司提反又複述,以色列人所不肯順從的,正是“這摩西”(39~41)。
因此,這段信息的重點,不單在以色列人拒絕摩西,而是他們拒絕神所賜的領導人。這裡又是一個預表;猶太人拒絕耶穌,就是神叫祂從死裡復活的那一位,是這段
話蘊含的意思。第一句話最明顯。司提反先提負面:以色列人棄絕摩西,不承認他是首領和審判官;隨即強調說,神卻差派他作首領、作救贖的。首領可以應用在耶
穌身上(啟一5),五31也用這字說到耶穌。“救贖的”在希臘文是 lytrotes,其動詞就是“救贖”的意思。乍看之下似乎很奇怪,在新約惟獨摩西得“救贖者”這頭銜,而耶穌卻沒有。不過,其它經文曾提及耶穌拯救以色列人(路二38,廿四21,參一68),信徒讀者必可以察覺出其中預表的含意。神的工作(詩十九14,七十八35)在此藉天使的聲音,從燃燒的荊棘中委託給祂的代理人。因此,實際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又有神跡奇事的相隨的,是摩西。這段話引自舊約,但信徒讀者必然可以想起,同樣的話也曾用在耶穌和使徒身上(二22、43;參六8說到司提反自己)。──《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37】「那曾對以色列人說‘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就是這位摩西。」
這裡的預表就更清楚了。司提反提醒聽眾,摩西親口預言,有一位先知像他的要來(申十八15),早期信徒已看出這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三22)。早期信徒的用法,大可以解釋為何這裡引用這段經文;不過,我們可以注意,在撒瑪利亞神學中,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經文,它在這裡出現,就更加強了司提反受撒瑪利亞觀點影響的說法。──《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38】「這人曾在曠野會中和西奈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
「聖言」:原文是「精簡之語」,希臘人用這個字指「神諭」。──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七38】對猶太聽眾來說,描述摩西的高潮出現於以色列人聚集在西乃山的曠野之時。這裡也不乏預表。譯為“會”的字是 ekklesia,信徒用這字來稱他們的團體;可能信徒發現,摩西與以色列人一同經歷曠野的旅程。同樣,耶穌也與神的新子民同走地上的旅程,不過,這不可能是司提反向猶太聽眾提到這段經文的用意。這段話的要點乃是,摩西為這群百姓接受神的律法,就是神活潑的聖言(羅三2)。這是以色列人享有特權的記號。神賜與律法,是神與他們立約的記號;他們順從這律法,就繼續作神立約的子民。司提反含蓄地表達出這個信念。──《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39~40】這裡是一個轉捩點,希臘文的句子從38節一直接續下來,司提反說到那當初接受律法的,不肯聽從。他們拒絕摩西,不認為他能傳律法,並且心裡歸向埃及(民十四3、4)。更糟的是,他們吩咐亞倫為他們造些神像引領他們,對正在領受神律法的摩西(出卅二1),又大表褻慢。律法傳給他們的時刻,是何等莊嚴慎重,但他們就已背叛那位賜律法的,轉向偶像。儘管聽眾表示維護律法,效忠聖殿,並控告司提反違背這些(六11、13、14),但是他們所屬的這民族,從一開頭,就拒絕神的律法與真正的敬拜。──《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41~43】一直到50節為止,以色列拜偶像和聖殿敬拜,這兩個主題交織在一起。他從歷史概覽來發揮這個主題,從曠野漂流直到所羅門的時代131。首先,司提反追溯偶像的敬拜;他在40節曾經簡略提及。這裡用了一個希臘字,是第一次出現,很輕蔑的描述以色列人所作的事,他們造了一個牛犢(譯注:希臘文字一個字)(出卅二4)。用牛犢(或公牛犢更貼切)的像來敬拜132,是以色列人一直以來的試探(王上十二28),司提反的斥責,符合舊約作者一向的指控(王下十29;何八4~6)。這種敬拜包括向偶像獻祭,不向真神獻祭;同時,也表示,神是可以用人手造的,因此更該定罪。在此,司提反又回應了舊約一個強勁的主題(詩廿五4,一三五15;賽四十四9~20)。神對這種自滿表現的報應,就是讓以色列人滿嘗拜偶像的苦果。祂轉臉不顧他們133,正如他們轉臉不顧神一樣(39節),祂任憑他們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與這句話最相似的經文,是羅馬書一24、26、28,不過那裡是說神因外邦人拜偶像,就任憑他們。天象(譯注:英譯42節為 heavenly host)
是指日月星辰(申四19),這些被人視為神明,或靈界活物的居所。儘管神再三告誡他們不可以敬拜這些,以色列人反而一心轉向它(代下卅三3、5;耶八2)。
他引述阿摩司書五25~27,取自七十士譯本。阿摩司書中的問話說:“你們豈是將祭物獻給我呢?”有人認為,這話的語氣是期望負面的答案,亦即阿摩司認為他們在曠野的時期,根本沒有獻祭。但這個說法極不可能,阿摩司的意思更可能是:百姓不單是獻祭,更是內心獻上對神的順從。不過,司提反似乎意指他們在曠野中沒有獻祭給耶和華,而是獻給別神。因此,這引句所要印證的是41節,不是42節上半。引句的下半部(43節)描寫以色列人抬著摩洛的帳幕,就是敬拜摩洛的所在,和理番神的星;這些神是以色列人所造的神像,用來敬拜的。摩洛是位要將孩童獻為祭的神,而理番神則似乎是一位埃及神的名字,與木星有關的。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的阿摩司書在此有顯著的差別,希伯來原文說指著“你們的王撒穀(Sakkuth),和你們的星神卡彎(Kaiwan)”,
這些大概是亞述神的名字。我們在此不必管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原文的關係(七十士譯本是意譯一段很艱澀的希伯來經文)。這裡所要說的,就是希伯來原文也與七
十士譯本一樣,可以表達司提反所要說的。不論司提反用的是什麼版本,路加依一貫的慣例,引用了七十士譯本。拜偶像的後果,就是被逐到假神的國土去。──
《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42】「神就轉臉不顧,任憑他們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正如先知書上所寫的說:‘以色列家啊,你們四十年間在曠野,豈是將犧牲和祭物獻給我嗎?」
「任憑」:原文是「把....交給」。神把以色列人拱手讓給偶像崇拜。──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七43摩洛的帳幕和理番神的星是什麼?】
答①摩洛的帳幕——摩洛原是亞捫人的偶像,有牛頭及人伸開的手臂,其像裡面是空的,從下面生著火,將小孩放在那手臂中抱著活活的燒死獻與摩洛。這種假神在舊約中有好幾個名異實同的名字(注),為摩西所禁止的,但其後數百年仍有崇拜者(利十八21,廿2,王上十一7,代下廿八3,耶卅二35)。所說摩洛的帳幕,就是一個小型的便於攜帶的帳幕,用來遮蔽這種偶像用的。
②理番神的星——理番原是敘利亞人以為土星之神的名,英文聖經稱為基芸(Chiun),就是中文所主偶像的龕(摩五26),實即此理番,為亞拉伯人,腓尼基人,與埃及人所崇拜者,是以孩童被獻為祭,其方式與拜摩洛相似。以色列人在曠野時,曾妄拜此假神,結果被擄到亞述與巴比倫外去,殉道之司提反對猶太公會宣道時提及這事,引為鑒戒也(徒七43,摩五26,27)。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五九題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七43司提反引述阿摩司書五26時,是否犯了錯誤?】
阿摩司書五26指摘以色列人犯罪;摩西時代的以色列人鑄造偶像,私下舉行崇拜偶像的儀式。司提反于使徒行傳七43引述先知的話:「你們抬著摩洛的帳幕,和『羅法』(Rompha)神的星。」但希伯來文卻有如下記載:「你們抬著你們的『王』的?』,和你們『偶像』的壇。」)(「?」,或作sikkut,可能是異教神sakkut的名字,sakkut亦即蘇默神尼尼伯NIN-IB 「王≠或作「王之神」「偶像」kiyyun於舊約別處經文乃名詞,源於字根kun,意即「建立」,但于本段經文更可能是某異教的名字叫七十士譯本阿摩司書五26的譯文差不多與使徒行傳一樣,只有「你的神『理番』(Raiphan)的星。不同。換句話說,kiyyun被譯成「星」,又Raiphan取代了Rompha。以下依次解釋各項歧異。
首先,sikkut若解作名詞「壇」,是十分啟人疑竇的。正如上文所指,sikkut更可能加上母音而讀作sakkut(Millar Burrows亦持此意見,載於Koehler-Baumgartner,Lexicon p.657;亦參E.Schrader,載於Eissfeldt,The Old Testament,p.507,n.5)。sakkut乃星神尼尼伯(NIN-IB)的名字,而尼尼伯(NIN-IB)加上母音可讀作Ninurta(參Rene Labat,Manuel
d’epigraphie Akkadienne[Paris:Imprimerie Nationale,1948],P.535),此神管風暴、狩獵及戰爭,與天狼星(Sirius)有關(參E.Dhorme,Les Religions de Babylonie et d'Assyrie[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45],P.81)。因此,翻譯為astron (星)比sakkut更適合;司提反明智地引述七十士譯本。
第二,要解釋「理番」(Raiphan)與「羅法」(Rompha)。尼斯勒第二十五版新約原文聖經取羅法(Rompha),乃根據梵帝崗抄本;但西乃抄本作Romphan,而伯撒及拉丁本則作Rempham至於「理番」(Raiphan),乃依照七十士譯本,有公元第三世紀的布特馬抄本(Bodmer text)及亞歷山大抄本支持,朗底亞斯抄本(Codex Laudianus)及以法尼美抄件(Ephraimi Rescriptus)的Rephan亦較為支持Raiphan(理番)。因此,聯合聖經公會所編(Aland,Black.Martini Metzgrer,Wikgren)的新約希臘文聖經,以及尼斯勒第二十六版新約原文聖經,均支持「理番」(Raiphan)。因此,我們假設司提反當時以希臘語向公會中人發言,但他更可能用亞蘭語。然而,司提反引述舊約經文時,始終都是參照七十士譯本。
若「理番」是正確的讀法,我們便可假設司提反乃根據「理番」於七十士譯本中的意思而引述。那時候,七
十士譯本是最廣為人應用的舊約經文。司提反毋須向公會中人解釋阿摩司書原文中「理番」的早期讀音,當時環境亦不容司提反多言。但更重要的是,翻譯成七十士
譯本的人誤讀這個古怪的名字,因為被相似的字母弄得混淆了。主前五世紀左右,南埃及猶太社會的伊裡芬丁蒲紙字母kaph(K)寫作7,其形狀與字母resh(R)7極其相似。同樣,字母Waw(w)寫作7,亦相似於字母pe(P)7。因此,希伯來文原稿中的K-Y-W-N,就被誤抄寫成R-Y-P-N,於是被讀作Raipan或Raiphan。
希
伯來文只有母音,對於希伯來文原有的字無大影響,但遇上外來語或異族名詞時,就只能靠憶測而加上子音。當然,希伯來文準確的口傳可能保持了正確的讀音。至
於外邦神的名字,是以色列人極討厭反感的;他們故意揚聲宣讀異教神的名字,但過高的聲調反而更難保持正確讀音。事實上,阿摩司書的Kiyyun更可能是Kaywan,阿摩司書原來的Kaywan便因著使徒行傳七43司提反所言而變成Raiphan。──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七43摩洛是什麼假神?】
一、“摩洛”(MOLOCH或MOLECH),舊約舊有此名,舊約另外有下列等假神名稱,其實與摩洛同,那就是:
①米勒公(MILCOM),王下二十三章13節,是摩洛的多數字。
②瑪勒堪(MALCAM),英文譯為“王”即實該字與米勒公同,是用亞蘭文(耶四十九章1節)。
③亞得米勒(ADRAMMELECH),亞拿米勒(ANAMM-ELECH,王下十七章3l節),這兩假神名字是與摩洛連起來的。
④巴力與摩洛一齊被題及(耶三十二章35節),推羅的假神之一便是“巴力摩洛”(BAAL一MOLECH)。
二、摩洛是西頓人的“日神”(王上十一章33節),其象徵是一個圓孔外有光芒,孔內有一牛頭,頭兩邊有人的左右臂。拜摩洛的人經常將頭生的兒女(結二十章26節)嬰孩放在牛左右手掌上,日神的圓孔則用烈火燒熱,使嬰孩慢慢被烙死。摩洛的祭司則命人打鼓,其聲震天,使嬰孩的父母聽不見被烙嬰兒的淒慘哭聲。
三、聖經對此摩洛的敬拜與禁止,記載如下:
①摩西禁止以色列人使兒女經火崇拜摩洛,可見摩洛是很古老的假神(利十八章21節)。
②所羅門王年老而糊塗,竟然敬拜西頓人的假神米勒公(王上十一章7、31一33節),以致國度被神奪回。
③約西亞王復興宗教,將假神米勒公汙穢了(王下二十三章13節)。
④又有多處題到“兒女經火”都是人人皆知的崇拜米勒公的一種節目(王下十七章17節等經節),是神所憎惡的殘忍宗教行為。在諸王中,有猶大的亞哈斯和以色列人的亞哈二人瘋狂地崇拜此假神,將兒女經火(王下十七章17節;代下二十八章1一3節)。瑪拿西王亦然(代下三十三章1一6節)。
⑤耶利米先知,亦題到他們如此行是可憎之事(耶三十二章35節)。
⑥司提反證道所說摩洛的事,是引用阿摩司先知的責備(摩五章26節)。
⑦以西結先知亦責備他們兒女經火(結二十章26節)。
⑧西番雅先知則豫言神必攻擊事奉瑪勒堪的人(番一章5節)。
敬拜此摩洛最初的用意只是使兒女“經火”,在火上經過表示使兒女潔淨,但後來可能與淫亂有關,把私生子索性去焚燒,慢慢形成這種奉獻兒女與摩洛以求福的惡習(耶十九章5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七43理番是什麼假神?】
“理番”(REMPHAN)是星神的名號,在阿摩司書五章26節所稱“偶像的龕”(英文為CHIUN 舊譯“基雲”YOURIMAGES),實即此“理番”。古時人稱“土星”為理番,為腓尼基人與埃及人所崇拜者,腓尼基人有“KAIWANU”(開彎奴)神者,可能即此cHIUN(基雲)。
保羅在以弗所佈道引起滿城轟動之時,該處有一銀匠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徒十九章24節)。所謂銀龕(此字音“堪”K”AN)即一小盒子,內設神像。古時中東一帶居民,在出門旅行時,喜歡攜帶此種小神像盒子,以求保護旅途安全。雅各的妻子拉結曾把“神像”藏在駱駝的馱簍裏(創三十一章34節),那是一件較小的東西。
古時以色列人崇拜理番,結果被擄到亞述與巴比倫去。司提反證道之後,猶太人不久也被分散在全世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七44~45】司提反引用阿摩司,就從摩西時代推進到拜偶像的後期了。這時他又再轉回摩西的時代去。以色列人後來雖然抬了摩洛的帳幕,但他們在曠野有法櫃的帳幕,是神吩咐摩西照所看見的樣式作的(書廿五40)。這是個流動的敬拜所,以色列人抬著經過曠野。第二代的以色列人承繼這帳幕,於是他們的祖宗,隨約書亞入迦南地的人;神幫助他們把外邦人趕出去,使他們承受那地為業。──《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46】「大衛在神面前蒙恩,祈求為雅各的神預備居所;」
一直傳到大衛的時代,他在神面前蒙恩,統一全國,得享太平。於是大衛求雅各的神為祂預備(譯注:英文作 find“找尋”)居所。這個不尋常的字出自詩一三二4、5,大衛說他無法安歇,直等到“我為耶和華尋得所在,為雅各的大能者尋得居所”(此事可參閱撒下七)。這裡有一個經文的困難,“為雅各的神”一句不及“為雅各家”的證據充足,因此我們應該採取後者,如此,譯為“居所”之字意思可能是“敬拜的地方”。至於那是否為帳幕,就如大衛為約櫃所預備的(撒下六17),還是一個較為固定的建築物,並不絕對清楚。拿單回答大衛建殿的請求之時,很堅決地說神從來沒有要求居所,但亦說大衛的兒子將為祂建殿
(撒下七5~1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48~50】司
提反知道大衛蒙神恩寵(雖然他沒有提及),神也的確答應建殿之事(王上八)。這裡似乎有個對比,就是大衛預備的帳幕(是神所贊同的),和所羅門建的永久居
所。後者是人手所造的,(當然帳幕也是)可能是根據人的設計,而不是照天上來的樣式,而且很容易令人有錯覺,以為超然的神真住在殿的範圍內,像其它偶像一
般。當然,以色列人不會不知道這一點,因為所羅門自己說得很清楚(王上八27),而司提反所引用的先知也明說(賽六十六1、2):創造天地的主,並不住人手所造的殿。這句話是否暗示神住在一個非人所造的殿,正如以賽亞書六十六2上所指的呢?不過,若果司提反果真這樣想,卻沒有繼續引述下去,就很奇怪了。此處沒有充份的資料可以確定司提反心目中是否在想“新殿”,就是教會。他祇說到反面的意思,說聖殿敬拜將神的本性賦與一種虛假的限制。──《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51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何意?】
答:這是將要為主殉道的司提反,在對猶太公會宣道時所說指控的話:「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當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七51)意思是在指控猶太人,他們是以外面與神立約表記的肉身割禮(徒七8)(注),與遵守律法儀文為誇口,但他們的心裡卻是不潔污穢,犯罪崇拜偶像,遠離真神,他們的兩耳也是不聽神的教訓,違犯律法,悖逆神旨,這乃是與他們所輕視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一樣(羅二22-29)。因此,他們是硬著頸項,時常抗拒聖靈,存心剛硬,不接受神的啟示,他們的心與耳兩方面,都是未受真的割禮也(羅二28,29,耶九25,腓三3)。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一二五題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七52】「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
先知,是指那些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先知;“義者”在此是“無罪”的意思(見三14)但這辭顯然意指耶穌是彌賽亞 ; 同時“要來”這名詞可證實一向是指彌賽亞的來臨。若古時的猶太人以殺害先知來反抗,與司提反同代的人更變本加厲,把彌賽亞耶穌交給羅馬人,自取謀殺兇手的罪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54】「眾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
「極其惱怒」:原文是「心被切割」的意思。這裡是未完成時態, 表示他們就開始「極其憤怒」起來。──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七54】司提反的聽眾對也的控訴,與五33所描述的反應一樣。咬牙切齒是激忿的表現(詩卅五16;路十三28)。他們的良心被刺傷,但卻絕無悔改之意,也不肯承認這篇信息的真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54~56司提反何以會看見天開?天如何為他打開?】
所謂“天開”是用第三身的說法,事實上是司提反的,“魂的眼睛”張開了,所以他能看見“體的眼睛”所不能看見的事物。“魂的眼睛”能看,我稱之為“第二視力”,即以肉眼為第一視力之意。這第二視力隱藏在人裏面,當神要打開它的時候,人們纔能運用,平時是封閉的。
聖經中曾有幾次記載,人的“第二視力”被運用:
一、巴蘭騎著毛驢要去咒詛以色列人,在路上神使他魂的眼睛張開,他便看見有天使持刀站在他前面要殺他(民二十二章3l一33節).該處有“使巴蘭的眼目明亮”一語,即張開他魂的眼睛,使他看見平常人所看不見的天使。
二、先知以利沙住在被亞蘭人圍困的多坍城時,他的僕人心裏懼怕,以利沙祈禱,求神使那少年人“能看見”,果然,神“開他的眼目”,他便用了第二視力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使敵人不得攻城(王下六章14一17節)。
三、但以理時代,他的三位朋友因不屈膝跪拜巴比倫王的大金像,被扔在烈火的窯中。以後巴比倫王的魂的眼睛被神打開,便看見第四個人在火窯中,那第四個人好像神子(但三章24一25節)。
這些都是魂的眼睛看見平常用肉眼所不能見的事物的例證。司提反在離世前,神使他魂的眼睛睜開,於是他能看見天上的景象。
主那穌受洗後,天也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仿佛鴿子降下(太三章16節)。
彼得也曾看見天開,以致看見空中動物園的景象(徒十章10一l2節)。
約翰在拔摩海島所見一切景象,相信也是神打開他第二視力之故。――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七55~56】雖然司提反已是聖靈充滿的人(六5),如今他再度經歷聖靈的特別充滿,使他得見天上的異象。他定睛望天(此處想像,以空間而言,天堂在天空之上),看見把神隱藏的榮耀,又見到耶穌站在神的右邊。他喊著說他看見天開了,又看見人子。這畫面叫人想起耶穌受洗的情景,當時天開了也是神啟示的記號。稱耶穌為“人子”,在福音書之外很少這樣用;這名稱幾乎全出自耶穌自己的口,教會甚少用這名稱來承認主名。這裡這樣用法,必然是司提反看見耶穌以人子的身份出現,是那受過苦又被神高舉的一位(路九22);這將成為信徒殉道的模式;同時祂也將在神面前抬舉那些在人前不以耶穌為恥,肯效忠於祂的人(路十二8)。或許這一點可以解釋為何他看見的人子是站著,而不是坐在神的右邊(二34)。
祂站著為司提反在神面前作證,亦迎接他進到神面前。有人認為,這是神讓司提反預先得見主再來的景象;或信徒面臨死亡時,就會發現基督來迎接他。無論如何,
這裡的重點是面對死亡的司提反被迎接到耶穌跟前去;其含意為,耶穌既從死裡復活,跟從祂的人也必復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57~58】這話對猶太人而言,真是大大的褻瀆。庭上的人大聲喊叫,用手指塞住耳朵,好不再聽這類褻瀆的話。接著,群眾似乎一下子秩序大亂。沒有正式的判決,可見當時沒有遵照法律程式。司提反被他們抓住,推出城外,用石頭打死。後期的猶太法典(Mishnah)對用石頭打死制定了程式,但第一世紀卻似乎沒有遵行,尤其在這樣的場合之下。
雖然如此,他們也可說遵照了一項程式,舊約規定,因褻瀆而處死,必須有見證人在場(利廿四14;參申十七7)。
這裡提到見證人,但卻不是說到他們的作用,祇說他們把衣裳放在一個叫掃羅的人腳前,這是他第一次在使徒行傳中露面。猶太法典規定要把犯人的衣裳脫除,這裡
卻是行刑的人脫去衣裳,好方便執行這件恐怖的工作。掃羅在這裡出現,大可不必起什麼疑竇,他可能參加了基利家的會堂(參六9),因此是攻擊司提反集團的一分子。他沒有下手投石,祇是贊同這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七58保羅到過耶路撒冷有幾次?行事如何?】
答:照使徒行傳中記載,生於基利家省大數城的保羅(徒九11,廿一39),在他得救之前後,一共有六次到過耶路撒冷,其行事經過如下:
第一次——他在耶路撒冷親眼看到司提反萬惡主殉道的情形,此時他正是一個少年人,喜悅司提反被害,並且殘害教會,將男女下在監裡(徒七58-60,八1-3,九1,2)。
第二次——他得救後,從大馬色到耶路撒冷,由巴拿巴接待,介紹領去見兩個使徒,並且把他怎樣在大馬色看見主,以及放膽傳道的情形都訴說出來,於是保羅得以在聖城和門徒出入來往,又放膽傳道,險要被殺(徒九26-29,加一18,19)。
第三次——他和巴拿巴從安提阿帶著娟項,送到耶路撒冷眾長老那裡,救濟那裡的弟兄們(徒十一29,30,十二25)。
第四次——他和巴拿巴為了摩西的規條受割禮的問題,從安提阿上耶路撒冷去和使徒和長老交通,參加會議,並且述說他們在外邦人所行的神跡奇事(從十五1-5,12,加二1-10)。
第五次——他在該撒利亞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問教會安,隨後回安提阿去,住了一些日子,又離開了那裡,挨次經過加拉太和弗呂家地方,堅固眾門徒(徒十八22,23)。
第六次——他又該撒利亞與幾個門徒同去耶路撒冷,受到弟兄們歡歡喜喜的接待,他們見了雅各和長老們,保羅問了安,並且述說神在外邦人中間所行的事,這是他最後一次到耶路撒冷,以後就被捉拿捆鎖(徒廿一8,15-20)解送到羅馬去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七59】「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
【徒七60】「又跪下大聲喊著說:“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說了這話,就睡了。掃羅也喜悅他被害。」
司提反最後一句話是為他自己及殺他的人禱告。他像耶穌一樣,交托了自己的靈魂。但耶穌垂死時用詩篇卅一5的話,把自己交付給神;司提反則把自己交付給異象中見到的耶穌。同樣的字句,原來用在父神身上,現在則用在耶穌身上,這是個很鮮明的例子,證明早期信徒把耶穌與父神視為平等層面。接著司提反為行刑的人禱告!亦與耶穌的話相同(路廿三24);他這段話與前面指控他們的信息,態度上差異極大;可見信徒一方面要斥責罪惡和人對神的悖逆,為要引人悔改,一方面卻應該有牧者的心懷,為他們求赦免。說完這話,他就睡了(參帖前四14、15),他是第一個為主而死的信徒。
至少有一個在場的人毫不動容,也不惋惜他死。掃羅是不是公會的一員,這裡看不出來,但廿六10則似乎最好如此解釋。則這樣一個人信主實非易事,路加在此暗示,掃羅後來的改變何等不尋常。──《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七章例證
【徒七3~4】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的,亞伯拉罕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來十一11)。他富於冒險精神。南印教會的牛畢真(Leslie
Newbigin)告訴我們,談判這聯合教會時每每因為人們要求某一步驟可能引導到甚麼地步去,以致被攔阻了。終歸有人要對這些小心翼翼的人說,『基督徒沒有要求知道前途的權利』。對司提反,屬上帝的人乃是縱然還未知道可能的後果如何,使順服上帝的命令。──《每日研經叢書》
【徒七30~34】「過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曠野,有一位天使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悲歎的聲音,我也聽見了;我下來要救他們,你來,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接
受一個重大的使命之前,需要何等長的等候和豫備!神若遲延,並不是遺忘。祂是在豫備祂的器皿,給他們相當的訓練和教育,到了神所指定的時候,神要用他們來
背負他們的工作。就是拿撒勒人耶穌,也必須有三十年的準備,直等祂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長完全了,纔開始祂的工作。─
喬懷德
神從不性急,祂肯花長時期去豫備祂要重用的器皿。祂從不以為豫備的日子太長了,或是太無聊了。
在
苦難中最難受的常是漫長的時間。短而急的痛苦易受,長而慢的痛苦難當。有時候我們的痛苦纏綿數年,一天一天過去,並沒有得著減輕,那時候我們的力量會失
去。如果沒有神的恩典,我們必定會沉入絕境。約瑟的試煉是長時期的,到了時候,他成了何等樣的人!神常藉火把祂的功課烙在我們的最深處。「祂必坐下如煉淨
銀子的」(瑪三3),祂知道該煉多少時候。像銀匠一般,他一看見銀子煉得能照見他的形像時,便立即把火停止。現在我們雖然看不見神的美意,也看不見將來榮耀的結果,但是信心知道神是不會錯誤的,祂叫「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讓我們像約瑟一樣,在神苦難的學校中用心學習一切的功課,不盼望立時的拯救。每一課功課都是必需的,我們學會了,拯救自然會來的。那時候我們就要看見:如
果沒有在試煉中受過教育,我們絕不能站在更大的工場上擔任更重要的工作。所以親愛的,神現在訓練我們,是為我們的將來─將來更大的事奉和更多的祝福。如果
我們有資格可以坐寶座了,神的拯救就來了,那時候沒有東西能再攔阻我們。但願我們不去奪神手中的明天,給神充分的時間來栽培我們。祂絕不會來得太遲的,學
習耐心等候罷。
不要很性急的跑在神前面,要學習等候祂的時間。鐘錶上的分針和時針的走動都有它們一定的規律的。─
選
【徒七30~34】「過了四十年,在...曠野,有一位天使...顯現...說....你來,我要差你往埃及去。」
神常把我們從工作中召出來,要我們休息一時,乘此靜心學習功課,然後重新出發到祂所指定的工場去工作。這段等候的時期,絕非耗費。
從
前有一位戰士,從他仇敵手中逃出來,半途發覺他的馬有換蹄鐵的必要。焦急催他從速逃生,勿稍耽延;但是智慧教他停在一家鐵匠門口,花幾分鐘重換馬鐵。雖然
他聽見追蹤者的腳步由遠而近,他仍耐心等著馬鐵裝好。當仇敵和他只有一百碼距離的時候,他一躍上馬,風馳而去,頃刻間脫離了危險。他的暫停並不失算,反而
加快他的速率。
神也常常如此,在我們工作之前使我們有片刻的暫停,好恢復我們的體力和靈力,來走前面的路程。─《地上的天上生活》
【徒七55「司提反被聖靈充滿。」】
司提反的特點是他經常被聖靈充滿,別人(甚至包括彼得)只有時被充滿,或在特別需要及有事奉的時候。但是司提反不僅一次充滿(六章五節),而是常常有滿溢的生命,好似在山邊的湖水一般。
聖靈充滿必常向上仰望——他們不是注意可見的事,而是那不可見的。經過山谷,可看見崇山峻嶺,從印度的平原地帶,瞻望喜馬拉雅山,別的人也許尋找周圍的幫助,但他們卻舉目向上眺望,他們的幫助從那裡而來,天是開著的。
聖靈充滿必見神的榮耀——在公會裡有人看見司提反的儀態,好似天使的面貌。這光照是從裡面發射出來,從天上敞開的門照出神的榮耀來。日出直射山峰。
生命充滿可見主是祭司——聖靈的工作使人看見主耶穌,凡被聖靈充滿的必體驗祂恩惠i的同在,也向主而活,聖靈將主的事向愛主順從的人啟示,那些人必體會主祭司的工作,不僅在十字架,也在天上。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徒七60】我們看到司提反效法他的主的榜樣。像耶穌為他的劊子手求赦免(路廿三34)一樣,司提反也作了。當魏沙特(George Wishart 1513-46)蘇格蘭宗教改革家,曾感化諾克斯約翰歸主,被處以火刑。──譯註將要被死時,劊子手遲疑不決,魏氏前去吻他,說:『看啊,這表示我饒恕你了』。自始至終跟隨基督的,會有能力去作那些在人看來不可能的事。──《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七章綱目
【流血的見證】
有力的說話;有力的行為
一、重述舊約的歷史
1.亞伯拉罕
2.神人摩西
3.以色列人
二、斥責以色列人
1.抬著摩洛的帳幕
2.常時抗拒聖靈
3.殺害那義者
三、最先的殉道者司提反
1.定睛望天
2.用石頭打死他
3.睡在主裏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使徒行傳第七章】
一、那離開本地的人(七1-7)
二、下到埃及去(七8-16)
三、那絕不遺忘同胞的人(七17-36)
四、一個背逆的民族(七37-53)
五、最初的殉道者(七54-60)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七章】
一、楔子 七1
二、本論 七2~50
1.以色列史的反省 七2~8
2.猶太民族的反省 七9~29
3.神興起的摩西 七30~50
三、演講的結論 七51~53
四、公會聽眾的反應 七54~60
──《中文聖經注釋》
【教會開始擴展】
一、司提反庭上發言(七1~53)
二、司提反之死(七54~八1a)
──《丁道爾聖經注釋》
【救贖歷史(七1~29)】
一、先祖的歷史(1~16)
二、摩西的事蹟(17~29)
──《新舊約輔讀》
【誰糟踐聖殿(七30~50)】
一、摩西蒙召有以下的特點(30~34)
二、司提反從兩個角度描寫摩西的角色(35~43)
1.“這摩西就是百姓棄絕……”(35);司提反以摩西為救贖者。
2.“……就是這位摩西……領受活潑的聖言傳給我們”(37~38)
3.司提反以摩西為先知、神的代言人及律法的頒佈者;然而,以色列人拒絕了摩西作為他們的救贖者(35)及先知(39)
三、司提反首先描述聖殿的歷史,繼而闡明聖殿的含意(44~50)
──《新舊約輔讀》
【為主殉道(七51~60)】
一、指控公會的人(51~53)
二、司提反殉道(54~60)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