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
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
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拾穗
【約二十一1】「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
「提比哩亞海」:這湖最初名叫「革尼撒勒」,後稱為「加利利海」,最後因為湖畔新建的「提比哩亞城」而改名為「提比哩亞海」。──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一1】這些事以後,耶穌……顯現。”這句話裡的動詞是主動的,表示這件事在耶穌的心中是有目的的。──《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一2+二使徒中並無拿但業之名,何以在約翰福音一章及二+一章題及他與眾徒同列,到底他是誰?】
拿但業(NATHANAEL)意即神的恩賜,新約只在約翰福音題及他兩次,似乎與約翰是很熟悉的。他是腓力帶領來信主的(約一章45節)。自九世紀以來,多數解經家推測拿但業就是巴多羅買,因為巴多羅買是一個外國名字,拿但業是希伯來名字,可能同一人,他的全名應為“拿但業·多羅買之子”。
在十二使徒名單中,腓力和巴多羅買是在一起的(太十章3節)因為他是腓力帶領信主的。
解經家同時推測約翰福音二章在迦拿結婚的新郎就是拿但業,因為他是迦拿人雲(二十一章2節)。
這些推測雖然被研經者一致接受,但缺乏可靠的證明。天主教人士則甚為相信這種說法,每年八月廿四日開會紀念他。――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二十一5】「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
「小子」:親昵的稱呼,也可以翻譯成「朋友」。──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廿一6~7】「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
當
主耶穌站在岸上的時候,那最令人感覺驚奇的,就是門徒竟沒有一個認識祂,甚至與祂最親密的彼得、約翰和那位曾親自用手探摸祂傷痕的多馬,也都不認識祂。復
活的主不是只憑著肉眼或人手可以認識的。雖然主耶穌與他們共話家常,他們仍然認不出祂來。但當魚網滿了大魚時,約翰才突然認出是主耶穌。
後
來到了岸上,主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來吃早飯」。我們知道,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你是誰!」因為他們知道是主。在這裡我們看見了一個矛盾,在普通的情
形下,如果你向別人問問題,那就暗示你缺乏有關那問題的知識。但如果你不敢問,那就意味著你懼怕你認識的不足被暴露出來。然而在這裡,卻同時包括了懼怕和
認識,門徒在外面(外面的人)懼怕,不敢問他,但他們在裡面(裡面的人)卻認識祂。在屬靈的事上,也是如此。我們常常不知道該如何去解釋,然而在我們裡面
卻有了神所賜內在的把握和保證。這就是基督教的特徵。――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約二十一7「耶穌所愛的門徒對彼得說:是主。」】
這神跡也有比喻的用意。我們離開主去打魚,整晚勞碌,卻得不著什麼,但是在黑暗中,主會來,在海浪聲中祂要告訴我們在那裡撒網,我們與祂有交往,與祂同工;我們雖沒有看見祂,卻聽從祂的吩咐,網一定裝滿了魚。
被愛的,要愛——約翰是神所愛的,這就使他成為受的使徒,愛在對象上常有奇異的能力,使他反映出愛來而有光輝。煤炭要燃著發光,必須先仍在火中,你想愛主嗎?先讓主的愛在你身上。
愛主的,看見——看見主在岸上,那時正有陽光,使人眼睛看不清楚。彼得看不見,因為他忙於行動;只有約翰,內心愛主才看得見。愛能識別一切的喬裝,只看見一點動作就可辨認,我們的眼睛就不再受感覺或被罪汙所礙。你越愛祂,你越能看見祂的手,尤其在失望憂苦之中。
尋求的,見證——他們必定即刻告訴同伴,心跳、話中尤其興奮,約翰對彼得說是主!安靜的心一經別人的催促,會更適當地將計畫實現出來,我們越接近永恆的時候也必經歷這事嗎?我們進過夜晚的勞累,就看見主站在岸上,正歡迎我們呢?
── 邁爾《珍貴的片刻》
【約二十一9】「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裡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
「炭火」:煤炭。──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一10】「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
我
們相信主的供應是豐富的,為甚麼還要再向門徒拿幾條魚呢?最簡單的領會該是主欣賞他們所作的,主沒有忘記他們的勞苦。嚴格說起來,他們網得這些魚,還是主
的功勞。但主不是這樣看,那些肯順從祂帶領的人,那怕是只出過一點點的力氣,主都非常欣賞,不是欣賞工作的成效,而是欣賞作工的人的順從。“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二十一12】「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
「問」:「詳究」、「查考」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廿一12】祂說,你們來,止一止你們的餓肚吧!我們好像能夠看到這一群人坐在岸上,看著祂。祂作了甚麼呢?祂使他們坐
下,自己侍候也們。祂竟成了一個侍者了!不要怕我提這一點。我們若是到了一個旅館,就會有一個男人或女人來侍候我們。這就是耶穌所作的。祂遞給他們餅,也
遞給他們魚。祂服侍他們,直到他們都吃飽了。這一群人就代表著整個教會。祂顯現祂自己,就進入我們最貼身的經歷中,供應我們肉身的需要,供應早餐,並服侍
我們。──《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一12~13】主
像僕人一樣的服事他們。釘十字架以前,主給他們洗腳,復活以後,主一面作主人給他們供應,一面又作僕人去服事他們。主實在是紀念順從祂的人的勞苦,祂要以
祂的紀念來作順從祂的人的安慰。“主人來了,看見僕人儆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路十二37)復活的主實踐了祂說過的話,也只有主才會作這樣的事,這太叫人受感動,並得安慰。——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廿一15愛主更深「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神難道還有什麼不滿足嗎?還需要向人有什麼要求嗎?是的,神在舊約律法中很明顯的要求以色列人盡心盡性盡力的愛祂,卻沒有得著,以色列人反而喜愛偶像,遠離真神。
當神的兒子到世上來的時候,也是帶著祂極大的愛而來的,並懷著極大的願望,就是要得到人的愛,特別是祂用舍命流血的愛,所要換的,祂本是遠超萬人之上的那位至美至善至尊的神,理應得到人最高的愛,何況祂那樣先來愛我們,尋求我們呢?
祂
在信徒中間並沒得到使祂滿足的愛,不是說許多信徒不愛主,但是他們同時也愛別的,甚至愛別的比愛主更深,這當然不能令主滿意,正如新郎不能容忍他的新婦別
有所愛,甚至愛之更深一樣。主和我們的關係,當遠超過人間最親密的關係,比親父子,夫妻,弟兄,友朋的關係都密切。祂的愛也遠超過人間的一切情愛,祂的要
求絕不過分,我們整個的生命,整個的人都是祂用寶血所換來的,我們的愛和我們的一切應當屬祂。
讓我們看看,還有什麼別的所愛嗎,還愛什麼比愛主更深嗎?只有愛主,專一地愛主,比一切更深,才真的找到安息,得到永恆的快樂和幸福。──《每日天糧》
【約廿一15~17耶穌為何要三次查問彼得的愛心?其要義如何?】
答:彼得曾經認主耶穌是神的聖者,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他原是耶穌所愛的門徒之一,主稱他為有福的(約六69,太十六16-19,十七1,參六三題1項),但他也曾經犯了幾樣的過錯,就是阻止主上耶路撒冷去受苦(太十六21-23),並且自作主張要為主搭三座棚(太十七4-6),其最大的失敗是他三次不認主,信心後退(太廿六36,69-75),以後又憑著血氣之勇,削掉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的一個耳朵(太廿六50,51,約十八10,11),而且又曾裝過假與外邦人隔開,所行的不正(加二11-14)。從彼得這些言行表現情形看來,可知他是真心愛主,對主認識最為清楚明確,卻因他的自恃太重,自以為剛強站立得穩,卻無謹慎而致多次跌倒失敗了(太廿六33,35,林前十12)。想必主是為了警戒彼得防備這些錯失,免再跌倒,要使彼得願意作成主所託付的聖工,必須切心愛主,所以主來向他顯現,特別三次考問他對主的愛心如何,顯示彼得雖然三次不認主,主並沒有不認他,對於他的愛並不改變,這些將三次考問彼得的愛心要義分述如下:
①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5)
——主耶穌在這裡第一次問彼得所用的「愛」字,照原文()是「義理之愛」是不改變,如神之愛,在新約聖經中大部分是用這個愛字,而彼得回答主所用的「愛」
字,其原文()是「情感之愛」,如母子或親戚朋友之愛,是會改變的愛,這兩個愛字的差別,在漢文上是無法顯明出來的,惟在淺文理和合譯本聖經中將耶穌所用
的「愛」字譯作「親愛」,將彼得所用的愛譯作「友愛」,以示分別。至於「必這些更深麼?」這一句的意思,大概不是指比愛這些魚、船、網,一切捕魚器具,或
是指這些門徒說,乃因彼得曾經逞強誇口,說過大話(太廿六33,35),所以耶穌可能暗示他,有這樣問:「你愛我比這些門徒愛我更深麼?」的意思。
②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6),這一句主所用的「愛」字,和彼得所用的「愛」字,是與前一次所用的兩個「愛」字意思一樣,可知主所問的,總是問彼得用「義理的愛」來愛祂,而彼得的回答,總是用「情感的愛」來愛祂,這是所答非所問的一句話。
③耶穌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祂說,你愛我麼,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7)——這一次耶穌卻用了彼得所用的「愛」字,表明主對彼得的愛心要求降低了,體貼他的心意,彼得因為耶穌這一次對他說:「你用情感的愛來愛我麼?」就憂愁,表示想起往日他的錯失,對於愛主之心不夠真實,顯出他的謙遜卑微表情來,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實在是用情感的愛來愛你。」
在這三次主的問話中,彼得皆是以情感的愛來回答祂,可知彼得以前對主實在是用情感的愛,因此他是容易血氣用事,輕舉妄動,隨意發言,喜露鋒芒,好自逞強,但經不起打擊,竟然在一個弱女子面前不認主而失敗了,他曾受到主的三次警戒(約十三38,路廿二31,太廿六41),這回又經過主對他作三次愛心的考驗,得著安慰勉勵和扶持,使他能再一次將自己完全奉獻在主的手中,全心愛主,為主而活,擔負主所託付的使命。——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廿一15~17】耶穌問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就這話來說,它意味著兩件事。
(1)可能耶穌指著那條船、魚網、工具和魚,然後問彼得:「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你準備放棄這些東西,放棄成功順遂的屬世生活,放棄一個固定的工作和適度的享受,而為我的百姓和我的工作獻身麼?」對彼得來說,做這樣的最後決定,放棄舊日的生活,而去傳揚福音,照顧基督的羊群,真是一項挑戰。
(2)可能耶穌望著剩下的一小群門徒,對彼得說:「西門,你愛我的程度比你的同伴對我的愛更深麼?」也許耶穌想起有一晚,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太廿六3)也許他是溫和的提醒彼得,他曾經自以為比別人站得更穩,事實上卻失去了勇氣。第二個含意的可能性此較大,因為彼得的回答不敢再和人比較,而只是簡潔的說:「你知道我愛你。」――《每日研經叢書》
【約二十一15~17】彼得為了愛惜自己的性命,曾經三次否認過主的名;彼得愛作領袖,曾經和其它門徒爭論過誰為大;彼得也愛今世的生活,又回去打魚。所以主就三次考問他,到底愛主重要,還是愛這些比較重要。
在第一次及第二次考問時,主所用的愛是“agape”,是至高的愛,上好的愛,神聖的愛。但是彼得沒有這樣的愛。他實在是愛主,但是他在這上面失敗了,他沒有勇氣說,他有這樣的愛。所以他回答時所用的愛是“phileo”,是朋友的愛,普通的愛。他實在再也說不出,我愛你到一個地步,願意為你捨命(約十三37)那樣的大話。
因此,主就體貼他軟弱的心情,第三次考問時就用普通的愛。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他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到這個時候,他的天然,好勝,完全被對付了,被問垮了,他真的謙卑俯伏下來了。
雖然那時的彼得不敢說,他有“至聖的愛”;但當他蒙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他的心裡(羅五5),蒙聖靈更新活出基督之後,在使徒行傳和彼得前後書信裡,讓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新人彼得。
“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19~20);“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這些話一點也不像曾經三次不認主名的彼得;而是剛強,勇敢的新人彼得。他在晚年所寫的書信中,所用的愛都是被主考問時,所不敢用的“至高、上好、至聖的愛”(彼前一8,22,二11,三10,四8,五14;彼後一7,三1,8,14,15)。他終於學會了,活出這樣的愛。──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二十一16】「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耶穌第一、二次的問題中所出用的「愛」字是「agape」,表達的是至高的愛,第三次的問題中所用的「愛」字是「philia」,表達的是朋友之間或人間的至愛。彼得三次的回答都是「philia」亦即人間的至愛。──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廿一17失敗不是叫我們自暴自棄】「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
人
生不患於失敗,但患於失敗以後,不再起來。一個經過失敗而再起的人,更認識自己;因著內心的創傷,他比別人有更高的警覺性。從前自負的彼得,經過了慘重之
跌,前後已判若兩人。彼得現在知道他的心是有的,但他能否做到,就不敢自誇了──可是一個不敢再倚靠自己,惟有讓主知道他的人,才會倚靠主的力量,才能受
任「餵養群羊」的使命。─
桑安柱《這時候》
【約二十一18】「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
主耶穌如何借著死榮耀父神(約十七1;十三31),彼得也答應祂的呼召,跟從祂(約二十一19),至終也是為主殉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榮耀神。他把自己的殉道,看作榮耀神,預備隨時脫離地上的帳棚去見主(彼後一13~15)。他是我們的好榜樣。──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二十一21~22】因
著恩賜的不同,主在各人身上有不同的帶領。彼得的恩賜是撒網,得人如得魚。但是主賜給約翰的恩賜是補網。主讓約翰留在地上較長的時間,好叫他作補網,補
救,改正的職事。當其它的十一個使徒都殉道之後,有許多異端邪說出來,混亂純正的救恩之道。主借著約翰所寫的約翰福音、約翰壹書、貳書、參書,澄清真理;
並且叫他寫出啟示錄,讓世人明白將來必成的事;就是神救恩的終極總成是甚麼。因此約翰雖有為主殉道之志,也屢次幾乎被置死地,但是主保守他脫離重重兇惡,
好讓他盡了補網的職事。或早,或晚,我們都要去見主;或在主裡安睡,等候黎明來臨,或是活著被提,迎接主的再來;雖然各人有不同的情形,但是主所託付給各
人的,人人都必須忠心到底。因為到那日,人人都要交帳;都要站在基督台前。或得賞賜,或得懲罰,都根據今生是否忠心到底。但願主保守我們的心懷和意念,好
叫我們在祂再來的時候,有平安和喜樂。──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廿一22~23】使徒約翰並沒有不死,主耶穌是用這句話來責備彼得的,因為彼得有點在妒忌約翰,問:『他這個將來如何?』
『若』這個字並不是指一個將成的事實,就等於主耶穌在說:『我若叫約翰永遠不死,又與你何干?』
但是也有人這麼解釋,使徒約翰是所有的使徒中最後一個死的。他在拔摩海島上看見主耶穌向他顯現,而寫了啟示錄。――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約二十一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從
前我對使徒約翰這一句話,有所不瞭解,我認為形容過分。因耶穌在地上只有短短的三十三年多;門徒們跟隨主只有三年多。即是把每一分每一秒所發生的事,都作
記錄,也不至於全世界也容不下了。但是當我把約翰福音讀過大約一千遍之後的今天,我發覺他實在不是言過其實。雖然故事並不多,但屬靈的含義卻是無限量的。
其中所表明的,是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像我們這樣渺小的人,怎能領會那充滿萬有者的豐富。基督
那測不透的豐富,不是靠少數人就能領會得完全。必須借著古今中外千千萬萬的信徒,今世,來世,直到永世,一同去經歷,一同來明白。直到如今,我每讀一遍,
就有不同深度的新領會;這就是叫我遲遲不敢下筆的原因。但是我若要等到完全明白才寫書,那麼永遠等不到那一天。我由衷渴望,人人把自己所看到,所領會的都
見證出來,一同來寫這一本永遠寫不完的福音。我深信住在每一位信徒裡面的保惠師,會帶領我們促成這事。──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翰福音第二十章拾穗
約二十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清早」:原文指淩晨三點到六點的時間。
「抹大拉」:位於加利利海西岸的漁村。──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1】她來得很早,聖經上早這個字是用(Proi),這個字特別用來指夜裡四更的最後一更。亦即淩晨三至六時,馬利亞來時天還沒有亮,因為她已迫不及待。──《每日研經叢書》
【約二十1、5~7】馬利亞“看見”的希臘文乃是blepo,其意思乃是僅僅看見而已,是很普通的字。約翰來到,低頭往裡看,他的“看見”也是同樣的方式,只看到細麻布放在那裡。彼得來到時,他看見了一些事。對於彼得所用的字乃是 theoreo。其含義遠比僅僅看見還多,其意思乃是他很刻意而細心的看。經文沒有說這對他產生了甚麼果效。我相信必定是有果效的。約翰受到了鼓勵,也進去了,這時候用的字完全不同了。用的字乃是eido。當這個字用來形容到眼睛時,總含著對於所看見之事的瞭解和明白的意思。約翰進去時,他看見了,意思是說他明白了,因此他就相信了。心智上的瞭解產生絕對的確信。──《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3~4彼得與約翰到墳前】
三卷符類福音沒有記載這段事蹟,但對約翰福音來說,此事有重大意義,故此約翰詳加記錄。彼得與約翰走近屬約瑟的墳墓,愈來愈緊張,急欲看清楚裡面的情況(約二十3、4)。約翰先到目的地,當然是由於他比較年青力壯,跑得比彼得快。然而,約翰的洞察力沒有彼得那麼敏銳;約翰來到墓穴門口,就彎身向內探望,他看見包裹耶穌的細麻布攤在地上(5節)。彼得膽量較大,亦比較好奇,他走進墓穴,發現裡面空空如也。但彼得立刻注意到細麻布和裹頭巾。他看見細麻布毫不淩亂,亦沒有被解成長條,「細麻布還放在那裡」(entetyligmenon eis hena topon):還有裹頭巾(soudrion)完整無缺地卷著,放在細麻布前端的地面(6、7節)。
從
上述經文看來,當時的情況是極不尋常的。沒有人解開細麻布和裹頭巾;這些布條原封未動,似乎是屍身自己脫離裹屍巾,讓它留在原位。彼得看見如此奇特的情
況,就叫約翰進來,指給他看。這情景展現在約翰面前——沒有人把屍身移走,是屍身自己穿過裹屍布,離開墳墓,而沒有使裹屍布弄得淩亂。約翰完全信服了。耶
穌的屍身沒有被人挪走,他自己從死裡復活了。耶穌自己復活過來!彼得約翰決定立刻離開,趕返門徒聚會之處,將自己所見的一切告訴他們——耶穌已經勝過死
亡,他復活了! ──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約二十5】「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
低頭往裡「看」:意思是「沈思的看」。──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7】「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卷著。」
「看見」細麻布:原意是「不假思索的看」。
「卷著」:「整齊卷起」。──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7為何主耶穌復活後,他的裹頭巾和細麻布(包屍體用的)沒有放在同一地方?】
約翰親眼所見這種情形,表示主耶穌是由捆綁他屍體的裹頭中與細麻布中“脫”出來的,意即,他復活時並未使捆身的細麻布與裹頭巾受擾而亂成一團,他也不需要別人替他解開,像拉撒路復活時那樣(約十一章44節)。
當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去謁見彼拉多,請他派兵把守主耶穌的墳墓,因為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的屍首偷去(太二十七章64節)。主復活後,祭司長和長老們也教唆那些看守墳墓的兵丁說:門徒在夜間把他偷了去(太二十八章11一13節)。
為著要證明主耶穌不是被他的門徒“偷”去,所以主耶穌復活的時候用這種“脫身”的方法。如果門徒在夜間來偷,一定是手快腳快地把屍體搬走,怎能慢慢解開捆身的細麻布和裹頭巾,而且細心放回原位,似乎耶穌的屍體仍在墓中呢?
同時兵丁在墳墓外把守著,他的門徒也無可能入墳偷屍;即使兵丁真的都打噸睡了,他的門徒也必須爭取時間迅速將整個屍體搬走,為什麼要留下這兩個“捆屍布”?
主
復活後,不受時間、空間與物質的限制。他不需要掙開捆身布可以離開墳墓。門徒聚在一處,門都關了,他也可以進來和出去,不需要開門。他忽然在這裏,忽然在
那裏,也不需要動用任何交通工具。他不需要飲食,但即使吃了東西,也不需要消化。這種難以理解的復活後的生活,也是將來我們可以享受到的。――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二十8】「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看見」就信了:另一個「看」字,意思是「明白的看」。──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11】「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
在墳墓外面「哭」:亦即是「沈靜的啜泣」。──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11】在哭。此處的希臘文的意思是“飲泣”。不只有眼淚流在她臉上,而且她因為哭泣而抽搐著。底下如何呢?她低頭往墳墓裡看。希臘原
文中,此處沒有“看”這字,但卻隱含著這個意思。這句話乃是說,她站在那裡,彎下腰來,或者往墳墓這裡靠過來,顯然的是要往裡看。彼得進去過,約翰也進去
過,但他們出來後就匆匆離去,顯然一句話也沒講。而這個飲泣的婦人要親自看看。我看見站在那裡的那個抹大拉的馬利亞,祂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把她從七個
可怕惡鬼的統治下釋放出來。如今她失去了祂。她看到那些人釘祂在十字架上。她在墳墓那裡待得比任何人更久。別的福音書告訴我們,她在他們埋葬祂的頭一晚一
直留在那裡。她留在墓旁。過了安息日,在第一日的早晨她回來了,因為在安息日那天祂一直在墳墓裡。她在飲泣著,在抽搐著,她彎下腰,往裡看,“就見”──
與彼得的“看見”是同一個字。她看見甚麼?“兩個天使,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她知道身體不在了。她已經看出了這種情形,但是
天使正坐在那裡。──《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11~18主單獨顯現予婦人及彼得看】
可
能是因為某些原因,彼得約翰離開墓穴時,沒有將他們在墓穴中目睹的一切告訴抹大拉的馬利亞;或許他倆不察覺,原來馬利亞緩步跟在後面。事實上,彼得約翰離
開後,馬利亞才重返墓前。她沒有立刻進入墳墓裡,卻獨自站在墓前,哀哭了一會。接著,馬利亞彎下腰來,滿面淚痕,向墳墓內探望(約二十11)。目睹墓穴內光芒一片,使馬利亞驚懼不已;有兩位天使,衣服雪白得發光,分別在前後兩端,坐在耶穌的屍身曾安放的地方上(12節)。
這兩位天使,不久之前曾向三位婦女說話,現在問馬利亞:「你為什麼哭」。馬利亞當天早上來到墓前的時候,天使已向她與另外兩個婦人解釋,耶穌已復活了;她
還不明白嗎?馬利亞邊哭邊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天使毋須回答,因為他們看見耶穌站在馬利亞後面;天使知道,耶穌的出現,比他
們說什麼話都來得妥當。
馬
利亞感到有人站在她後面,就轉過身來,淚眼朦糊地,看看是誰。這人並不是同伴,應該是亞利馬太約瑟墓穴的看守人罷。就在這時候,耶穌柔聲地對她說:「婦
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但馬利亞還沒認出是耶穌,反而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15節)她似乎以為自己有氣力將耶穌的屍身移回原位。
就
在這時候,那個溫柔的陌生人說了一句話:「馬利亞」;這聲音、語氣是何等熟悉的呢!馬利亞立時醒覺,站在前面的,就是她正在找尋的耶穌;但不是一具屍體,
卻是活生生的、有氣息的活人——不僅如此,他就是道成肉身的神。馬利亞驚喜交集地說,「拉波尼」(意即「夫子」),就倒在耶穌腳前。馬利亞觸摸耶穌只有極
短暫的一刻,因為耶穌立時退後,說:「不要摸我(me mou haptou,暗示在前一刻開始的
動作終止了),因為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當日下午,耶穌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與兩個門徒談話,傍晚又在耶路撒冷與眾門徒相聚;在顯現與馬利亞之後,以
馬忤斯路上的事件之前,耶穌做了些什麼,我就不得而知了。然而,馬利亞在早上不准摸耶穌,但晚上耶穌使門徒摸他。我們由此可以推測,在這段期間,耶穌返回
天上父親之處,作出簡短的彙報;然後,耶穌再在地上展開他復活後的工作,歷時四十日。
耶穌與馬利亞在一起的時間並不長,因為他差馬利亞從速返回耶路撒冷,到門徒聚集之處,宣告復活的主會到他們那裡;「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這段經文正好成為上文推論的證據:在星期日中午,耶穌曾有短暫時間升上天上;之後才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在革流巴和他的同伴面前顯現。
然
而,顯現予抹大拉馬利亞之後,耶穌沒有立時升上天上;他還留在地上,等待那兩個在清晨時與抹大拉馬利亞在一起的婦女。雅各的母親(或妻子)馬利亞和撒羅
米,顯然是決定重返空墓,再看過究竟。她倆可能留意到,抹大拉的馬利亞在遇到彼得約翰後就離群了,不知走到那裡。抹大拉馬利亞見到耶穌,接獲命令趕回耶路
撒冷,她離開墳墓後,另一位馬利亞和撒羅米,就回到耶穌的墳前(在離開與到達之間,相距了一段時間,故此她們沒有在路途遇上了)。較早之前,她們首次來到
墳墓的時候,看見兩位天使(路二十四4)。
聖經沒有指出,那兩位婦人是否進入墓穴中,抑或只是在墓前看見主耶穌。然而,耶穌顯然是在婦女到達之後,就顯現給她們看,招呼她們(太二十八9;希臘文chairete[願你們平安]可能是代表希伯來文salom或亞蘭文的selama'。照字面來看,希臘文chairete是「高興」,希伯來文salom是
「平安」。)叫看見復活的主,兩位婦女的反應和抹大拉的馬利亞一樣;她們倒在耶穌腳前,吻他,抱著他不放。得睹復活的主,婦女自然會震驚,需要一段時間來
適應。於是耶穌安慰她們說:「不要害怕」。接著,耶穌再給她們一個命令(與抹大拉馬利亞所接獲的相似):「你們去告訴(apangeilate)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從
上述幾段經文看來,當時的情況便顯而易見。耶穌以復活的身體,首先顯現給三位婦女;在耶穌生前,她們是跟隨者當中的一群。耶穌並沒有立刻顯現給他的十一個
門徒看;這個先後次序可以顯出,耶穌認為三位婦女在屬靈的領悟方面更有準備,遠超過十一位使徒,雖然他們有三年時間和耶穌生活在一起,參與他的傳道事工。
復活後的耶穌,首先顯現給婦女,顯然是要使她們獲得這份榮幸;婦女得睹復活的主,比任何門徒都早,甚至早於彼得。
現在,我們要推測彼得是否第一個看見復活主的門徒。抹大拉的馬利亞第二次來到墳墓,看見耶穌又離開後,西門彼得必曾單獨看見復活主。上述推測,有路加二十四34作
為根據。這節經文記載,門徒在耶路撒冷約翰馬可的家裡聚集,他們知道彼得已看見復活後的耶穌,亦與他交談;之後,那兩個本來計劃往以馬忤斯的門徒才折回耶
路撒冷,向門徒報告他倆看見復活主,還在坐席之時與主一起擘餅。兩個門徒懷著興奮的心情返回耶路撒冷,準備將主已復活並與他們談話擘餅的消息告知門徒;他
們猜想,眾門徒必定大為驚訝。然而,門徒的反應出乎他們的意料,因為眾門徒滿心歡喜,從彼得處已知道耶穌復活了:「主果然復活,已經顯給西門看了。」(路
二十四34)我們據此可以推斷,眾門徒已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處得知主復活;(參路二十四22,馬利亞說:「我已經看見了主」,接著便告訴門徒,耶穌要暫時往天上父神之處;參約二十18。)門徒亦從另一位馬利亞及撒羅米得知,主耶穌命令他們往加利利,在那裡與他們重聚。
我們僅知道,耶穌確曾單獨顯現與彼得,但不清楚這事發生於主升往天上之前,抑或他在當日中午隨即返回地面之後。我們只可以確定(但這點或許也是值得討論的),耶穌顯現與彼得,是在以馬忤斯的路上與革流巴二人談話之前。在此值得一提,在哥林多前書十五5,保羅也肯定耶穌是首先顯現與彼得,然後是其餘的使徒。──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約二十12~13】天
使問她一個問題,“婦人,你為甚麼哭?”她回答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她早先去告訴彼得和約翰她看見了甚麼時,也說同樣的話,
雖然方式略有不同。她告訴他們,石頭已經輥開。她這樣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她這句話裡面使用了祂的專用名字“主”。在她心中祂已經死了,可是
這一點對她關係不大。對她來說祂仍然是她的“主”。這裡她用了一個較為個人的字,“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抹大拉的馬利亞是直到祂死,甚
至祂死以後仍然忠心的人。祂已經死了,祂曾把鬼從她身上趕出去,而這幾年來祂一直扶持她,用祂的愛和教訓保守她。在那幾年祂的確是她的主。但如今祂死了。
她甚至連祂的遺體也找不到了。這就是她對祂的想法。她想到的不是一位活的主,她想到的是一個遺體。他們已經把這個遺體拿走;不錯,但她還是說“我主”。我
每次讀到這裡,往往會因為抹大拉的馬利亞那種愛主的忠誠與熱愛,而覺得羞愧。祂可能是死了,埋葬了,但祂仍然是她的主。“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
那裡。”──《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14】「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這裡的“看見”,代表驚奇的注視,檢查,驚異。“看見耶穌”,但是並不知道是耶穌。──《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16】「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拉波尼」:比「拉比」更莊嚴的叫法,常被用來稱呼「神」。──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16「耶穌說:馬利亞。」】
許多人叫她馬利亞,她一天到晚聽了多少次,但只有一位叫她是有特別的音調,在祂口中,這個名字叫起來是含有甜蜜與柔和的成分,以致進入祂的心中徘徊,有特別的馨香,好似玫瑰的山谷香氣彌漫,到那裡去過的人,衣服上還留有這樣的香氣。
馬利亞的眼光不清楚,可能她看著在墓裡天使的容貌突然有煥發的喜樂,使她回頭看他們在注意誰。這樣提示,她仍舊沒有醒覺。但是她的耳朵沒有弄錯,聲音立刻辨認出來。
我
們有時也會歎息,因為觸摸的手與說話的口靜止了,但是我們還要聽見這些聲音。我們的肉身會照著基督復活的模樣,身體方面最熟悉的是聲音,這使我們想到作孩
子時催催眠的聲音,將來在那邊還會有這樣的聲音迎接我們,那聲音保證對我們的愛,當我們成年時仍安慰,尤其在最後離世前的低語;我們在過河度到那邊去時,
這些聲音更加響亮了。
主知道我們的名字,也呼喚屬祂的人,祂只等我們一個回音,其中綜合著一生的愛,這就是像馬利亞一樣,轉過去向祂稱呼:拉波尼(夫子)!
── 邁爾《珍貴的片刻》
【約二十16~17、27主耶穌復活後,對抹大拉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但後來對多馬說,可以摸他及探入他的肋旁,到底如何解釋?】
這是許多人喜歡發問的問題,有些人這樣回答:主耶穌不讓抹大拉的馬利亞摸他,是因為他還沒有升天去見天父,後來就馬上到天上去,再下來,然後准許多馬去摸他。
可是這種解釋並不合神學上的原則。茲解釋如下:
一、原文,“不要摸我”的“摸”字是HAPT刀(anrU),有“摸”、“纏繞”、“點燈、“傷害”等不同含意,而“傷害”一意則最重。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是“纏繞之意,即“不要纏住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即“不要纏住我,我還沒有到升天的時候,還有四十天和你們在一起,所以你要放心”。
這種根據原文去解釋,比較合理。
至於主耶穌以後准許多馬去摸他,並非因為他已經升過天再下來,乃是為著要增加多馬的信心,而多馬並非“纏繞”他。
主耶穌復活後,有四十天之久與門徒在一起,向他們顯現(徒一章3節)。在那四十天之內,他並未升上天去,因為他升天是公開的,是在橄欖山上眾目共睹的,不是暗中升天。既然在四十天之後公開升天,因此他對抹大拉所說的話,與他升天毫無關係。
我們在以弗所書的難題中將會題及主耶穌公開升天時,在空中曾與魔鬼有一場惡鬥,因此他帶著復活之體只有一次升天(參閱以弗所書難題研究)。
至於復活的主在四十天之內,不向人顯現時,他在何處,將屬使徒行傳難題研究,請參閱。――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二十17】「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不要「摸」我:「黏附」、「緊貼」、「拉住不放手」。
「不要摸我」:原文是「放開手,不要抓住我」的意思。──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17】“耶穌說,不要摸我(注:原意該是“不要纏著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意思是說,不要樂極忘形,我還不會那麼快就到天上去。這裡沒有意思說,復活的主不能給人摸,事實上馬利亞已經摸了主。有人以為主在復活後,要先到天上去見父,然後再到地上來與門徒相會,這是不準確的。
主吩咐馬利亞說,“妳要到我弟兄那裡去”。這該是主第一次稱呼門徒為“我弟兄”。這樣稱呼的改變,說出了復活的主把人與神的關係帶回神當初所定規的光景裡。在十五章裡,主和門徒的關係,從僕人提升到朋友。在復活的主裡,主與門徒的關係,再從朋友提升到弟兄,也就是我們與主在神的家中一同作兒子。──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二十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關」了:「關鎖」。──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
差遣是為了作主復活的見證,差遣的基礎就是復活的主。──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二十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因著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門徒們的良心已經蒙潔淨了(來九14);他們的污穢也因主講給他們的話已經乾淨了(約十五3);現在主又向他們吹一口氣,就是把聖靈吹進他們的靈裡。借著這樣一洗,一進,門徒們的靈(人的靈)就活過來了(弗二1,5),恢復原來受造時的正常功用。不但如此,吹進去的聖靈,就是生命的種子(彼前一23),是神那永遠的生命(約三15,16,36),是從聖靈生的(約三5,6),也就是從神生的(約一13;約壹三9,四7,五1,4),叫他們成為神的眾子(約一12;約壹三1;來二13),也就是主的弟兄了(來二11~12)。吹進聖靈,就是保惠師來了(約十四16,26,十六7,13);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26,十六13);祂要引導信徒進入一切的真理。而保惠師的來,也是父與子的來;是三一神與信徒們互住的開始(約十四20)。信徒們和主的關係,如同葡萄樹和枝子的關係,從外面的關係,成為生機體,生命聯結的關係(約十五1~8)。──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吹一口氣”可以譯作“深深的吸一口氣”,“你們受聖靈”按原來句子的語氣,應當譯作“你們要受聖靈”,是一個命令,也是一個宣告。所以門徒接受聖靈還是要等到五旬節,因為主囑咐他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父所應許的,他們要是已經得著了,他們就不必等在耶路撒冷了。並且主明明的說,“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十五7)。所以主必須先升天,然後聖靈才來。如今主還沒有去,聖靈就沒有來,他們也就沒有接受聖靈。──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137 吹一口氣受聖靈何意?信徒有赦罪的權柄嗎?(約廿22,23)】
答:這是耶穌復活以後,七日的第一日,于晚上在門徒們住的房子內,向他們顯現說話時所提到的兩樣事(約廿19-23)可作以下的解釋:
①「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廿22)——這裡的「氣」字在聖經中是聖靈的一個標記(約三8,伯卅三4,詩卅三6,參十三題),主向門徒吹一口氣,原是一種表記的動作(參創二7)。下一句的「受」字是一個動詞,是今恒時體,暗指門徒要自動而繼續的領受聖靈,我們作了信徒,對於領受聖靈是有兩方面的性質,一方面是聖靈住在人心裡,是當人得救的時候所受的,是受了聖靈的印記(弗一13),是已經受了聖靈感動(約三3,5,參林前十二3,羅八9),如主在這裡所說:「你們受聖靈」,乃是指著聖靈住在人心裡而言,是本書十四至十六章中所應許的聖靈,門徒們當時所領受的聖靈,乃是一種證據,或說是一種信而領受的質(弗一14),使他們預嘗到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恩賜,故此才能有在五旬節以前同心合意的禱告(徒一14)。另一方面是指聖靈降臨在人身上,是人得救以後追求而得的,如等主升天以後,必將父神所應許的聖靈降在人的身上,得著能力(約七39,十五26,十六7,路廿四49,徒一8)。到了五旬節時,聖靈「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了」,大有能力,在各處各方為主作見證(徒二2-4,33)。
②「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廿23)
——從上一節的意思看來,本節已很顯然的是主對那些接受聖靈,被聖靈感動的眾門徒所說的,因他們受了聖靈,就有分辨的能力,能夠看出誰是真悔改,罪得赦
免,蒙受主的贖罪福氣,誰假悔改,罪得不著赦免,並且靠著聖靈的能力和引導,向一切的人傳悔改赦罪的道,相信的人,宣告他們的罪得了赦免了(徒二38,路廿四47,約壹二12),不信的人,宣告他們的罪是留下了,如彼得和保羅被聖靈充滿,曾經分別在撒瑪利亞的西門身上(徒八20-23),和行法術的以呂馬身上行過這樣的事(徒十三4-12)。但這些不是門徒有直接赦免人罪或留下定人罪的權柄,只是出於神的全能所作的(約三36,可二7,約壹9,二1,2,林前五4,5)。——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二十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直譯是「罪得到你們赦免的那些人,他們早已經得了赦免,罪得不到你們赦免的那些人,他們原本就是未得赦免的人」。──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約二十23】『你
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這確是一個難處,人怎麼有權柄赦罪呢?從前羅馬教以這節聖經為根據,就有了所謂的『赦罪券。』其實這節聖經明明和上文連
起來,上文說『你們受聖靈,』換句話說,主將祂的聖靈賜給祂的教會,叫教會在地上代表祂,作祂的器皿來赦免人的罪。這一種赦免,我們可以稱牠為『假借的赦
免。』比方: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時遇見一個罪人,他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他求神赦免,他痛哭、流淚、懊悔、誠心接受主耶穌,可是他對於赦罪的事還是不知
道。那時候如果教會有人起來說,『神赦免了你的罪,』這個宣告就對那個罪人有極大的幫肋。教會所以能定規誰可以受浸,誰可以擘餅,就因為教會接受了聖靈,
在聖靈的權柄底下,纔能作一個假借的手,赦免或留下誰的罪。當教會住在聖靈裏,呼吸著聖靈的時候,纔能赦免,並不是甚麼人可以憑著肉體的地位來赦免。我們
若看見這一種的赦免是『假借的赦免,』就沒有難處了。──
倪柝聲《讀經之路》
【約二十24沒有在一起】
約
翰福音二十章二十四節雖是一句簡短的經文,但它卻指出一個舉足輕重的事實。它說明了基督徒和主內同道在一起敬拜、禱告、和傳道的重要性。因為聖經上說,當
耶穌來的時候,多馬「沒有」和其他的門徒在一起。結果,他沒有享受到主同在的福份。今天有許多基督徒,他們不參加教會的聚會和查經班,也同樣不能享受到上
帝的賜福。
你
是否用種種藉口來解釋你不到教會去的理由,自我安慰,可是那僅是自欺之詞。上帝很清楚的知道誰因為生病,或年紀老邁,或其他原因不能參加聚會。如果你能夠
去,卻不願去,就像多馬一樣,喪失許多福氣。甚至當主再來的時候,你竟不在場。這種錯誤,決不容再犯!——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約二十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看見了才相信,那叫作接受事實,不叫作信心。沒有看見而承認神所應許的,這是信心。主在人中間所要得著的,是這一樣的信心,真的信心是不憑眼見的。主給門徒指出準確的信心的路,只憑神說的話,不憑人的眼見並理解,因著神是信實的,就接受祂所說的一切話。──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二十29】「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眼見的事物是多麼靠不住,所以神必須保守我們在看不見的事物裏,這是多麼要緊的一回事。如果一隻鳥要飛,牠必須離開牆垣和樹枝,單獨信賴牠的翅膀。如果牠要接近地面,牠就飛不好了。
亞伯拉罕必須先看見自己的力量完了,自己不能再作甚麼了,自己已經死了,然後纔肯完全讓神來作。當他不看自己,單靠神的時候,他纔能完全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神必須拿去一切我們所倚靠的東西,直到我們能夠不憑東西來信靠祂,那時祂就要叫祂的話成為事實。─
信宣
【約二十30~31】提
到了真正的信心,聖靈藉著約翰說了這一小段話,話雖不多,只是那麼一小段,但對建立準確的信心卻非常有幫助。神跡是為了印證主的所是,神並不是要我們信神
跡,而是信行神跡的主。我們接受神跡的事實,但不把神跡代替主,猶太人是要神跡,但不要行神跡的主,不少人也是跟猶太人一樣,要神跡而不要行神跡的主,因
神跡而信主的人並不多,聖經的記載是這樣,實際的情形也是這樣。只有在聖靈的光照下,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人才找到得生命路。因為生命不是在神跡
裡,而是在神兒子裡。神給我們有眼見的經歷,也是為印證我們的信心,但信心必須接上復活的主,才能使人得生命。這就是“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的實況。──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二十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神的兒子為要完成神救贖的工作,需要道成肉身,需要成為罪身的形狀,需要借著血肉之體,為我們捨命流血,來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但若不是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就不能保證祂所流的血有永遠的功效(來九14)。祂若不是長遠活著,就不能拯救信祂的人到底(來七25)。祂若不是神的兒子,是永生神,就不能成為賜生命的靈,叫信祂名之人得永生。祂若不是基督,不是神的兒子,就不能把人帶進神性裡面。
世人可能認為“人子”有完美的人性,是最大的先知,是偉大的宗教家,是猶太人的民族英雄;但這樣的認識,不能叫人得永生。
約翰福音的中心思想和負擔乃是要藉這些記載,使人認識隱藏在“人子”外殼裡的神性。人必須認識在時間裡的道成肉身,成為“人子”的拿撒勒人耶穌,原是太初的神。也必須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惟有這樣的認識,我們的心才會受祂吸引,被感動,被柔軟,願意向神打開心房,接受祂,因祂的名得生命。
門徒和世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對於主身位元的認識上面。那些因吃餅得飽來跟從耶穌的群眾,無法接受生命的話,他們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六60)?他們不像彼得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滅亡與永生的差別就在此。
因此使徒們傳福音的時候,特別注重傳耶穌是基督(徒五42),證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5),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28),信耶穌是基督(約壹五1)。所以要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約翰福音的鑰匙。──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生命”這個詞是引人注意的。約翰用以代表“生命”的字乃是zoe。另有其它一些字,也代表生命。靈這個字的原文是pneuma;心思的原文是psuche。另一個很重要的字是bios。但這些字約翰都不採用。還有,所有新約的作者,當他們說到從耶穌來的生命時,都使用zoe這個字。在古典希臘文中,zoe僅代表生命的原則而已。它可以用在昆蟲,一般的蟲子,也可以用在人或者神身上。Bios常是較祟高的一個字,指更高層次的生命。在英文中biology與zoology就含有以上兩字的思想。當我們今天使用zoology這個字時,我們是指動物的生命。另一個字我們用來指人類的生命及更高型態的生命。新約中使用zoe這個字,乃是僅僅指生命而言。在希臘文中,有兩個字的意思正好相反,就是zoe與thanatos,即生命與死亡。在全本新約聖經裡,只是用zoe來指生命。聖經說死是從罪來的;因此,當罪不存在或被對付並除去時,生命就被恢復,其中再無死亡的地位。因此zoe成了無罪的生命,理想完全實現了的生命,再沒有thmatos,
也就是沒有死亡。這就是耶穌所說,“信我的人……必不死。”因此基督教使用了這個最簡單的字,採取了其最原初的意義,又另外賦予最崇高的含義。我們進入的
生命是沒有死亡的,這就是永生。當我們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時,我們就進入了這個生命。也就是當我們相信上述信仰所提示的種種意義,並相信其中所含
重大和永遠的事實時,就有了生命。──《摩根解經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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