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人子救主受難前夕】
一、設計殺害(1~6節)
二、豫備逾越節的筵席(7~13節)
三、最後的晚餐(14~23節)
四、門徒爭論誰為大(24~30節)
五、豫言彼得不認主(31~34節)
六、告訴門徒今後要懂得保護自己(35~38節)
七、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9~46節)
八、被賣和被捕(47~53節)
九、彼得三次否認主(54~62節)
十、被戲弄和審問(63~71節)
貳、逐節詳解
【路廿二1】「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
﹝背景註解﹞『逾越節』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乃為記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在猶太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晚上舉行,其後的七天都要吃無酵餅,就是『除酵節』(參出十二15~19)。
﹝文意註解﹞「除酵節,又名逾越節,」到了主耶穌的時代,一般猶太人已把除酵節和逾越節混淆了,而稱除酵節為逾越節,稱逾越節為除酵節。
﹝話中之光﹞主耶穌乃是神的羔羊,為著除去世人的罪孽(參約一29),而在逾越節被殺。
【路廿二2】「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
﹝文意註解﹞「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祭司長』們都是撒都該人,『文士』則多為法利賽人;這兩個原本是敵對的宗教黨派,竟聯合起來抵擋主耶穌。
「因他們懼怕百姓,」每逢逾越節期間,各地千千萬萬的猶太人都上耶路撒冷來過節,人口一時暴漲數倍,不易維持秩序。他們懼怕百姓,表明他們承認主耶穌在百姓中間相當得著民心。
﹝話中之光﹞(一)祭司長和文士竟至被撒但所利用,要殺害主耶穌;撒但不但利用一般世俗罪人,牠也利用聖品階級人士,可見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
(二)若沒有人手的參與,有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仍不能應驗在主身上;反對主的人,終究仍為神所用,幫助神成就祂的計劃。
【路廿二3】「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裏的一個。」
﹝文意註解﹞「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猶大的心機不對,將心門向惡打開,因此讓撒但乘虛而入。
﹝話中之光﹞(一)猶大賣主,固然是出於撒但的工作,但猶大也要負他自己的責任,因為他的心沒有抵擋魔鬼(參彼前五9),讓牠輕易的進到心裏面了。
(二)巴克萊說:撒但之所以會進入猶大心中,乃因猶大已打開了他的心門。人心是不能由外頭打開的,必須是由裏面操縱其開關。
【路廿二4】「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文意註解﹞「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祭司長』原文是複數詞;『守殿官』是從利未支派中選出來負責維持聖殿秩序的人。
「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指他想尋找一個群眾不在場的機會,通知他們來捉拿耶穌,以免生亂。
【路廿二5】「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
﹝文意註解﹞「他們歡喜,」祭司長等人正苦思如何在不惹百姓生亂的情形下捉拿耶穌(參2節),猶大的獻議當然令他們歡喜。
「就約定給他銀子,」別處聖經明記『三十塊錢』(參太廿六15),按原文是『三十塊銀子』,每塊重一舍客勒,合計三十舍客勒,相當於一個奴隸的估價(參出廿一32)。
﹝話中之光﹞(一)馬利亞因為愛主,就不惜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參可十四5);猶大因為愛錢,竟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作馬利亞或是作猶大,全在於『愛主』或是『愛錢』(參約十二4~6)。
(二)主耶穌在猶大和祭司長的眼中,不過如同一個奴隸,僅值三十塊錢而已。我們對主的估價倘若也和他們一樣,視同平常,就也有可能在某種情況之下,將祂出賣了(例如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否認主,或為地位名利而出賣真理見證等)。
(三)從表面上看,猶大是為三十塊錢而出賣了主;但實際上,他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他自己的靈魂(參太廿七3~5;徒一18)。
(四)猶大為三十塊錢,把自己出賣給了魔鬼;馬利亞乃是在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裏,把自己奉獻給了主。
(五)猶大是以基督當作買賣;凡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以基督的恩典來換取自己利益的,便是落入猶大的原則了。
【路廿二6】「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
﹝話中之光﹞(一)馬利亞是『抓住機會』,把她自己交給主(參可十四7);猶大是「找機會」,要把主交給黑暗的權勢。
(二)『抓住機會』就是愛惜光陰(參弗五16原文);「找機會」卻是浪費光陰。
【路廿二7】「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
﹝背景註解﹞『除酵節』共有七天,從猶太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日落時分開始算起,直到二十一日日落時分為止(參出十二15~20);『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逾越羊羔是在正月十四日下午宰殺的(參出十二6)。據說,猶太人較不嚴格的算法,是把正月十四日也算入除酵節,因此,整個節期變成了八天。
﹝靈意註解﹞『除酵節』豫表基督是那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使信祂的人成為新團,能過聖潔的生活(參林前五7~8)。
【路廿二8】「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豫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喫。』」
﹝背景註解﹞「逾越節的筵席,」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黃昏時分,家家戶戶一起吃逾越節的筵席。
﹝靈意註解﹞『逾越節的筵席』豫表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享受,使我們有力量走屬天的道路(參出十二8~11)。
﹝話中之光﹞(一)一方面,我們必須潔淨自己(『除酵節』,參7節),才能來到主面前(參來十二14),享受祂作我們生命的供應。
(二)另一方面,我們必須享受主作我們生命的供應(「逾越節的筵席」),才能在神面前過聖潔的生活(『除酵節』共有七天之久)。
【路廿二9】「他們問祂說:『要我們在那裏豫備。』」
﹝原文字義﹞「豫備」準備好,使之齊備。
【路廿二10】「耶穌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到他所進的房子裏去。」
﹝文意註解﹞「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人』字原文是指男人;按猶太人習俗,只有婦人才拿水瓶(參創廿四14~15),故此男人拿著水瓶,甚易辨認。
﹝靈意註解﹞「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象徵供應生命之水的聖靈,祂要引導那尋求的心靈,去到與主相交的地方。
【路廿二11】「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喫逾越節的筵席。’”」
﹝文意註解﹞「那家的主人,」據聖經學者考證,這家的主人大概就是《馬可福音》作者馬可的父母親;但聖經既不明指是誰,意思乃是要我們曉得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是神親自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客房在那裏?」注意,這個『客房』與主耶穌降生時的那個『客店』(參二7),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這個世界沒有地方給主,但在信祂、愛祂者的心裏,有擺設整齊的大樓房(參12節)。
﹝話中之光﹞(一)主是萬有的主,祂能支配一切為祂效力(參十九30~35;太十七27)。
(二)主在暗中安排了許多愛祂、事奉祂的人(參羅十一4),所以我們不該看事物的外表,而要絕對的信靠主──祂必親自豫備。
(三)那家的主人是為主豫備「逾越節的筵席」,今天各地教會的負責人也是為主豫備『主的筵席』,筵席的主人是主耶穌,不是你我,所以我們沒有權利拒絕信主的人參加擘餅聚會(即所謂聖餐)。
【路廿二12】「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裏豫備。』」
﹝文意註解﹞「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它大概就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參徒一13~15),後世稱那樓房為『馬可樓』。
【路廿二13】「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話中之光﹞(一)「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主的話信實可靠,祂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參林後一19~20)。
(二)「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凡清楚是出乎主所託付的,必然都是主已經在暗中所豫備的;這就是我們事奉主的把握。
(三)我們只要聽從主的『吩咐』,就能享受祂作「逾越節的筵席」──屬靈生命的供應。
【路廿二14】「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祂同坐。」
﹝靈意註解﹞主和門徒「坐席」,象徵主和門徒相交,並將祂自己給門徒分享(參林前十16~22)。
【路廿二15】「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喫這逾越節的筵席。」
﹝原文直譯﹞「並且祂對他們說,我以渴望的心來渴望(with
desire I desired)...」
﹝文意註解﹞「我很願意,」原文含有強烈、熱切渴望的意思;主耶穌表示祂是何等熱切地渴望,能和屬於祂的人彼此相交。
﹝靈意註解﹞主耶穌將祂的受害和吃逾越節的筵席連在一起,暗示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參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獻祭,以除去世人的罪孽(參約一29)。
﹝話中之光﹞逾越節的羊羔如何是基督的豫表,舊約的一切禮儀也照樣是基督的影兒(參西二16~17);基督乃是一切神聖事物的實際和意義。
【路廿二16】「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喫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裏。』」
﹝文意註解﹞「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裏,」這話表明將來在『神的國裏』,會有豐盛、實際且永遠的筵席,供神人一同享受(參30節)。
﹝話中之光﹞(一)主雖不再在肉身裏與我們同吃這筵席,但仍要在永世裏與我們同享那無限豐滿的祝福,所以我們今日擘餅、喝杯,只不過是「神的國裏」筵席的豫嘗;我們所享受的福分(筵席),乃是永世不輟的。
(二)我們擘餅、喝杯的指望,乃是要在父神的國裏與主一同吃筵席;信徒今日時常交通於基督十字架的死,乃是進入國度享受永世福分的途徑──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路廿二17】「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背景註解﹞按猶太人吃逾越節筵席的習俗,一共要喝四次杯。其中,在吃無酵餅以前,先吃苦菜,並且也遞杯喝酒,這杯象徵『苦杯』;吃無酵餅和羊肉時,又再遞杯喝酒,這杯象徵『福杯』。
﹝靈意註解﹞『杯』象徵我們在神面前所該得的『分』。在亞當裏,罪人所該得的分是神『忿怒的杯』(參啟十四10),但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喝了那杯(參約十八11),所以杯的性質已經改變了──從『苦杯』變成了『福杯』(參林前十16;詩廿三5)。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寶血,使信祂之人的罪得蒙赦免,從此,神的一切福分,甚至祂的自己,都作了我們杯中的分(參詩十六5),故稱之為『救恩的杯』(參詩一百十六13)。
信徒分享這救恩的杯,表明同領基督的血(參林前十16),亦即有分於基督之血的交通。
﹝話中之光﹞(一)『咒詛祂受,祝福我享』;祂為我們承擔罪的刑罰,使我們得享那上好的福分。
(二)「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主是以感謝的態度來接受十字架,不像我們一有難處就發怨言。
【路廿二18】「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路廿二19】「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背景註解﹞在逾越節的筵席上,習慣上都是由一家之主負責擘開餅的。擘餅的時候,家主把餅拿在手上,口裏說:『這是我們的先祖在埃及地所吃的苦難之餅。』意即『手上的餅』乃係代表『當日的餅』。
﹝文意註解﹞「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十九、二十節應為另一段落,主在此將逾越節的筵席轉換為主的晚餐(參林前十一23~27)。
「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指這『代表』或『意味著』之意。
「為你們捨的,」主豫告祂將為眾信徒捨命犧牲。
﹝靈意註解﹞『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擘開』象徵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
關於餅杯的屬靈意義,二千年來基督教裏有下列不同的看法:
1.羅馬天主教的『變體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就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
2.馬丁路得的『同體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基督就隱藏於、存在於、聯合於它們的成份裏面。
3.加爾文的『屬靈福分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它們的裏面有屬靈的能力和祝福,必須藉吃餅喝杯才能得著。
4.慈運理的『象徵說』:認為餅杯本身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表記,信徒藉吃餅喝杯記念主,以激發他們裏面所原有的信心、愛心和盼望。
﹝話中之光﹞(一)基督為我們被「擘開」,將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讓我們能藉著分享祂的生命,得以成為基督奧秘的身體(參林前十二17,27)。
(二)主將祂自己給了我們,我們拿甚麼給祂呢?
(三)我們既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同領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16~17),因此,也都彼此相關相連,總要彼此相顧(參林前十二12~27)。
【路廿二20】「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文意註解﹞「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約』指文約或遺囑;主的意思是說,祂為我們所流的寶血,乃是設立新約的憑據(參來九14~15)。
「是為你們流出來的,」『你們』一詞是代表『所有新約的信徒』。
﹝話中之光﹞(一)主的身體為我們裂開,寶血為我們流出,成了立新約的憑據──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所有新約福分的根基。
(二)信徒擘餅、喝杯,是表明主的死;我們如此行,為的是記念祂(參林前十一24~26)。
【路廿二21】「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
﹝背景註解﹞按當時的習俗,與人同席吃飯,也就等於宣告說:『你是我的朋友,我絕不會作任何傷害你的事。』
﹝文意註解﹞「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主說這話的用意,是盼望猶大能夠懸崖勒馬,不願見他滅亡。其實,沒有猶大的幫助,公會的人並非不可能捉拿耶穌,只是想找個群眾不在場的『機會』而已。
注意,根據《約翰福音》,那賣主的猶大,在十九、二十節主設立晚餐之前,吃逾越節的筵席時(15~18節),當主蘸了一點餅給他後,就已經離開房間而出去了(參約十三30)。路加在此乃是回述吃逾越節筵席時的談話,而不是照事情發生的時間次序記載。
﹝話中之光﹞(一)主明知猶大將要出賣祂,卻仍與他同席吃飯,顯出祂是何等的慈愛和包容。
(二)今天在教會中,與我們最親近、最有交通的人,將來亦可能變成是最反對我們的。
【路廿二22】「人子固然要照所豫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文意註解﹞「人子固然要照所豫定的去世,」『豫定』乃指神在永世裏的豫定計劃,亦即救贖的方法;此刻浮現在主耶穌心目中的,大概是詩篇第廿二篇和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的豫言。
「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主耶穌的受死,雖是出於神的豫定,但猶大甘心為魔鬼所利用,並不能逃避他自己應負的責任。
﹝話中之光﹞(一)神能使用正面的人來成全祂的旨意,也能使用反面的人(猶大)來促成祂的旨意;然而,我們寧願是那被柴火燒成的『器皿』,而不願作那用來燒成器皿的『柴火』。
(二)主所關心的,不是祂自己的安危,而是賣祂者的靈魂。
(三)人生的意義就是基督,我們若不專一愛基督,甚至為著利益──不論是屬世、屬地的,或是屬靈、屬天的,而把基督出賣了,這樣的人生實在太沒有價值了;結局是既悲慘又虛空,真是「有禍了」!
【路廿二23】「他們就彼此對問:『是那一個要作這事?』」
【路廿二24】「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
﹝文意註解﹞「門徒起了爭論,」本句按原文應譯『他們中間也起了爭論』,這個『也』字表示他們的爭論,乃是因對坐席次序的爭奪而引起的。
﹝話中之光﹞(一)不只世人彼此爭大,信徒在教會中亦有此難處。
(二)喜歡為大的傾向是從舊人老亞當的生命來的,惟有活在新人屬靈的生命裏面,才能解決此問題。
【路廿二25】「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原文直譯﹞「...列國的君王作主治理他們,那些大人物掌權管轄他們的稱為恩主。」
﹝背景註解﹞「恩主,」這是在中東和羅馬統治者的自封、或眾百姓投票給他的稱號,用以表彰君王的尊榮,但他們往往名不副實。
﹝文意註解﹞「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外邦的君王專橫殘暴,但他們還盼望人民稱他們為『恩主』。
﹝話中之光﹞在屬地的國度裏,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轄管別人;這世界的靈都是喜歡作頭,掌權管理別人,支配別人。
【路廿二26】「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文意註解﹞「但你們不可這樣,」不是說信徒不尊重世上的權柄,而是說信徒對屬靈的權柄的看法不同。
「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大』是指較一般人尊大;『年幼的』按照一貫的傳統,應不及年長的。
「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為首領的』指領袖人物;按照一般慣例,領袖人物是受別人服事的。
﹝話中之光﹞(一)「但你們不可這樣,」世人貪求高位以便能轄管別人,這種靈絕對不容許混到教會裏來。
(二)在教會中「為大」的途徑,跟世界上的作法完全不同;在教會中「為首領的」,並不是要掌權管束別人(25節),乃是服事別人。
(三)在屬天的國度裏,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彼前五1~3;徒廿28;弗四11)。
(四)認真地說,在國度(教會)裏,沒有地位的不同,而有恩賜、職事、功用的不同(羅十二4;林前十二4~6)。
(五)在國度裏,越大者就越沒有自由;反過來說,越是自己卑微、受苦,越是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者,就越顯出為大。
【路廿二27】「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麼?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文意註解﹞「不是坐席的大麼?」這是指一般世人的眼光與看法。
﹝話中之光﹞(一)「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這話說出主並非空談,只要求別人,卻不要求自己;主乃是以身作則,自己率先作榜樣。在教會中作屬靈領袖的,也必須言行一致。
(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主今天住在我們的裏面,仍然天天在服事我們,使我們能走屬靈的道路。
(三)主耶穌原是最大的,但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甚至將祂的性命服事給人(腓二8),使多人得著救贖。
(四)越大的,越能服事人;越小的,越不能服事人;頂小的,恐怕他連一個人都服事不來。主無限的大,所以主能無限的服事人。
(五)我們以為是我們在服事主,其實是主在服事我們;凡不能好好享受主的服事的,就不能好好服事主。
(六)主要我們學習祂的榜樣,不在意地位,卻專心致力於服事人;而我們最高、最大的服事,乃是『己』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服事。
【路廿二28】「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文意註解﹞「我在磨煉之中,」指主耶穌從受魔鬼試探開始,直至被釘十字架為止,祂所經歷的困苦生活和被人厭棄。
【路廿二29】「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
﹝原文字義﹞「賜給」派給,立約給予。
﹝文意註解﹞「我將國賜給你們,」『國』在此處特指在千年國度時期,得勝的聖徒有分於國度的獎賞(參啟廿4~6)。
﹝話中之光﹞我們若與主一同受苦(參28節),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
【路廿二30】「叫你們在我國裏,坐在我的席上喫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文意註解﹞「坐在我的席上喫喝,」『坐席吃喝』是喜樂享福的標誌;指有分於享受神國度的獎賞與備辦。
「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坐寶座』是掌權得榮耀的標誌;『審判』不但指審查判斷是非,也含有管理支配百姓的意思;『十二支派』在狹義上指所有以色列民,廣義上包括萬民。
當主再來時,祂要帶進千年國度;那時,主要坐在寶座上作王(啟十一15),並有複數以上的寶座賜給跟從祂的得勝者,其中包括十二使徒,他們要審判以色列民並萬民(啟廿4)。
﹝話中之光﹞(一)神既是公義的,決不會漠視我們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主的存心和行為,而必定有所獎賞。
(二)我們能夠得救,是在乎神的恩典(弗二8);而我們能夠得著國度的獎賞,是在乎人的行為(啟廿二12)。
【路廿二31】「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背景註解﹞『篩』是一種分別麥子和一切雜物的器具;將未曾篩過的麥子(含有糠秕和沙土)放在篩子裏,兩手拿住篩子兩邊,用力上下、左右、前後不停顛動,使糠秕和沙土從篩的小孔漏下去,而麥子則留在篩裏。
﹝文意註解﹞「撒但想要得著你們,」意指撒但要求得到你們;牠獲得許可去向屬神的人進行試探(參伯一12;二6)。
「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篩』字在這裏不是指篩除雜物的正面功用,而是引用篩麥子時的動蕩過程,來形容撒但如何用強烈的手段,以利慾誘惑、試探門徒,或用驚嚇、災惑逼迫、攻擊門徒,要使他們失去信心;總之,它乃喻指極大的考驗。
﹝話中之光﹞(一)主顯然沒有求神除去試探,因為試探是這世界必有的現象,祂不求這篩麥的事完全停止。試探雖是難免的,但必有大能者施恩的手。
(二)固然,我們所有的遭遇,都是神的安排;可是有許多的攻擊,乃是從撒但來的。
(三)主耶穌是要簸除糠秕(參三17);撒但是要篩除麥子。
【路廿二32】「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文意註解﹞「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回頭』不是指得救,而是指跌倒後再站立起來。
主豫告彼得在跌倒之後,將會再度成為眾門徒的領袖(參約廿一15~17;徒二14)。
﹝話中之光﹞(一)主為我們「祈求」的目的,不是讓我們免受試探,乃是叫我們在試探中「不至於失了信心」。
(二)信徒所以能持守信心,乃因主為我們祈求(參來七25)。我們如果感到信心軟弱,請記得,主正為我們禱告。
(三)是主先為我們「祈求」,使我們堅固,「不至於失了信心」,我們才能「回頭...堅固...弟兄」;當撒但在『篩』(31節)我們的時候,何等需要主的代求!
(四)許多時候,神讓我們遭遇一些恐懼危急的經歷,要看我們的信心在試煉中受不受到損傷。真實的信心能絲毫受不到損傷。
(五)基督徒,當心你的信心,因為只有信心能使你得著上面來的祝福。禱告不能叫你從神的寶座上得著甚麼,除非禱告有信心。信心是連天接地的電線,藉它我們可以傳達我們的請求給神,神可以傳達祂愛的答應給我們。
(六)我們現在將被撒但打敗麼?我們可以藉信心藏在主的背後。沒有信心,我們便無法呼求神。它是通天唯一之路,如果阻塞了,我們怎能和神交通呢?信心使我們和天接觸。
(七)信心使我們披戴耶和華的能力。信心使『神...幫助我們』(羅八31)。它使我們消滅陰府的勢力,它使我們踐踏蛇頭龍體。哦,沒有它,我們不知道要到甚麼地步!所以,基督徒,當心你的信心。『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八)試探考驗我們的品格,也使我們顯露出來,讓別人看見。現在發現我們自己的軟弱,總比那日站在審判台前懊悔好。祂既不阻止試探,祂就為我們代求,至少祂要我們的信心不失去。
【路廿二33】「彼得說:『主阿,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
﹝文意註解﹞彼得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願,只是他因為不認識自己的軟弱,才會說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
﹝話中之光﹞(一)太過於自信,往往是我們信徒失敗的根源(參34節),因為自信叫我們疏於防範。
(二)許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所以總要儆醒禱告(參可十四38)。
(三)『心有餘而力不足』──光有心願而沒有能力,仍舊不能成事;信徒作事,千萬不可靠血氣之勇。
【路廿二34】「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文意註解﹞「彼得,我告訴你,」『彼得』的字義是『石頭』;主以這個含義深長的名字稱呼他,目的是在提醒他,任何人若能堅穩地為主站住,決不是因為他自己比別人剛強,乃是完全在於主。
「今日雞還沒有叫,」意即今晚三更以前(參可十三35)。
﹝話中之光﹞(一)環境是神最佳的工具,用來顯明我們的『己』;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今日雞還沒有叫」),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三次說不認得我」),使我們能認識自己。
(二)失敗的經歷,對我們未嘗沒有好處──能叫我們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參林後一9)。
【路廿二35】「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
﹝原文字義﹞「口袋」置放食物的袋子;「鞋」涼鞋(原文複數詞)。
﹝文意註解﹞「沒有錢囊,沒有口袋,」『錢囊』指金錢的儲備,『口袋』指食物的儲備;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因此,主的工人奉差遣到神的子民中間作工,不必為日常生活作多餘的豫備。
「沒有鞋,」不是指沒有『穿』鞋,而是指沒有『攜帶』額外的鞋。
﹝話中之光﹞(一)主的差遣和同在,乃是主工人需用的保證。
(二)主工人的生活原則是:不需要為自己豫備甚麼、打算甚麼或考慮甚麼,而要在自己身上證明神能養活我們,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三)主的工人要對神有信心,不倚靠無定的錢財,只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
(四)事奉主者不要被地上物質的享受所分心,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
【路廿二36】「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原文字義﹞「刀」劍(sword)。
﹝背景註解﹞「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當時的人旅行時習慣帶刀,正如帶錢囊和口袋一樣。
﹝文意註解﹞「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如今』表示時候不同:(1)門徒的情形不同──他們已經經歷了主的供應;(2)環境不同──今後所要接觸的人們態度已經有了轉變;(3)任務不同──門徒將要把福音傳到外邦。
「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主耶穌的意思不是鼓勵祂的門徒訴諸暴力,而是比喻時勢艱險,勉勵他們要懂得如何自衛。
﹝靈意註解﹞『錢囊』和『口袋』象徵自食其力的決心;為主的名出外,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約參7)。
「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本句話具有如下的隱意:
1.刀象徵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賣衣服買刀,意即不靠自己的行為,而靠主的話。
2.刀象徵掌權者的能力(參羅十三4);賣衣服買刀,意即不靠自己的尊嚴,而靠神所設立的權柄。
3.刀象徵自衛的能力;賣衣服買刀,意即不要維持作人的架子,而要懂得防備人(參太十16~17)。
4.單純照字面的意思,只是用刀來防禦路上的野獸而已。
﹝話中之光﹞(一)當信徒學會了依靠主過信心的生活(參35節)以後,便可以攜帶錢囊和口袋而仍舊過信心的生活。
(二)信徒與世人相處,應當能識透一切出乎撒但的詭計(林後二11),糊塗吃虧並無屬靈的價值。但若知道這是神的旨意,則雖明知陷阱卻仍不退避。
(三)信徒自己不吃無謂之虧,受別人的傷害;但也不給別人虧吃,去傷害別人。
【路廿二37】「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文意註解﹞「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句話引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十二節。
【路廿二38】「他們說:『主阿,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文意註解﹞「請看,這裏有兩把刀,」門徒誤會了主的意思,以為『有兩把刀』,便可用來防衛主和他們自己。
「耶穌說,夠了,」不是指兩把刀夠了,而是指主的意思被他們曲解了,因此談話到此為止,不要再講了(參申三26)。
【路廿二39】「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祂。」
﹝背景註解﹞「照常往橄欖山去,」『橄欖山』的山坡上有一橄欖園,名叫『客西馬尼』(參太廿六36;可十四32),它位於汲淪溪的另一邊,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里,為耶穌和祂的門徒常去之處(參約十八1~2),據說此園也是屬於馬可家的產業。
﹝靈意註解﹞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裏的禱告,豫表祂在那裏獨自被壓榨、受煎熬(『客西馬尼』原文字義),流出油(豫表聖靈)來,作我們的保惠師(參約七39;十六7)。
【路廿二40】「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文意註解﹞「到了那地方,」就是到了客西馬尼園。
「免得入了迷惑,」『迷惑』或譯『試探』,在此指那能導致信心動搖的嚴重試探。注意,本句並不是指禱告能叫我們勝過迷惑,乃是指禱告能叫我們免得陷入迷惑之中。
﹝話中之光﹞(一)要想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辦法乃是「禱告」。
(二)我們要對付仇敵的攻擊,不是靠『兩把刀』(38節),乃是靠禱告。
【路廿二41】「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
﹝話中之光﹞主的門徒因為軟弱,不能同祂儆醒分擔苦難,但主並不勉強門徒們和祂在一起禱告,而離開他們單獨去禱告,這說出團體的禱告固然重要,但有時個人單獨的禱告反而更能摸著神。
【路廿二42】「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靈意註解﹞「把這杯撤去,」『杯』含有受難與死之意(參十38)。『這杯』乃是神忿怒的杯(參啟十四10),它原是我們該得的分,但神差遣主耶穌來到地上,就是要祂代替我們喝這杯,也就是要祂在十字架上擔罪受死,故這杯也指十字架的死。
主是在那裏藉禱告摸父神的心意,以確定除了『十字架的死』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辦法,能夠成就神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父阿,」主如此的呼喊表明,我們一切的環境遭遇,都是父神所量給的,祂決不致於無緣無故的惡待我們。
(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完全順從父的旨意,這是主耶穌得勝的秘訣。
(三)沒有客西馬尼園的順服,就沒有各各他十字架的死;順服是在十字架之先的。
(四)神對我們信徒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參九23)。
【路廿二43】「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
﹝文意註解﹞天使在此是伺候祂(參可一13),因為耶穌在祂的人性裏面,仍受肉身的拘束與限制,需要天使的服役(參來一14)。
【路廿二44】「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文意註解﹞「耶穌極其傷痛,」主耶穌是神也是人,祂在人性裏,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參雅五17),所以祂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參約十一33,35)。不過,主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怕因擔罪而被父神離棄(參十五34)。
「汗珠如大血點,」大概是形容主耶穌傷痛到極點,流汗如同流血般的痛苦;也有可能是指血汗合流,當人在極度痛苦受壓之下,微血管爆裂,血液滲出皮外和汗摻合而流。
﹝話中之光﹞(一)真實十字架的經歷,都是為著順服神的旨意,而使自己的魂感到「極其傷痛」的。
(二)主耶穌是在「極其傷痛」的情況下,仍舊順從父的旨意。這說出十字架的原則,並非在剛強中,憑著血氣之勇,毅然赴難;乃是在極其軟弱,萬分艱難的裏面,似乎已經力不能勝了,卻仍然揀選父神的旨意。所以我們也不該以『我太軟弱了』為藉口,而失去對主的忠貞。
(三)主也因曾被試探而受苦,所以祂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參來二18;四15)。
【路廿二45】「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
﹝文意註解﹞「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他們睡著的原因,是因為憂愁,再加上缺乏禱告,所以主要他們起來禱告(參46節)。
﹝話中之光﹞主禱告完了,回「到門徒那裏」。此刻正是祂受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然記掛著門徒,這是何等的心腸!
【路廿二46】「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路廿二47】「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裏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祂親嘴。」
﹝文意註解﹞「來了許多人,」這些人除了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參52節)之外,另包括差役和兵丁(參約十八3)。
「那十二個門徒裏名叫猶大的,」聖經常以『十二門徒裏的一個』來稱呼猶大(參3節)。
「要與祂親嘴,」『親嘴』在猶太社會中,乃是一般做門徒的向老師(拉比)請安的方式。
【路廿二48】「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
﹝話中之光﹞(一)照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作為出賣主的「暗號」;許多親密的表示,甜美的話語,都是非常可怕的,甚至會把我們『出賣』了。
(二)有些教會的領袖們,常喜歡被跟從者用好話奉承,但他們遲早必被那些諂媚者害慘。
【路廿二49】「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說:『主阿,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路廿二50】「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
﹝文意註解﹞「內中有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彼得(參約十八10)。
「大祭司的僕人,」名叫馬勒古(參約十八10)。
﹝靈意註解﹞『刀』象徵血氣的兵器(參林後十4)。
﹝話中之光﹞(一)不認識十字架意義的人,常會伸出肉體的手,用血氣的「刀」,來試圖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有害。
(二)血氣的兵器,頂多只能削掉人的『耳朵』,反而叫人聽不見神的話。
【路廿二51】「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罷。』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文意註解﹞「由他們罷,」意即『任憑他們捉拿我罷』。
﹝話中之光﹞(一)「由他們罷,」主不是不『能』救祂自己,而是不『肯』違背神旨、勉強神來保守祂。
(二)主為著顧到父神旨意的成全,祂寧願不用任何法子來保護自己;可見要緊的,並不是事情的平安順利,乃是事情能否照神的旨意成就。
【路廿二52】「耶穌對那些來拿祂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
﹝文意註解﹞「如同拿強盜麼?」主這話一面暴露了宗教徒的不義,一面也點明祂將與『強盜』同釘(參可十五27),正應驗了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話(參賽五十三12)。
﹝話中之光﹞世界的辦法是「帶著刀棒」,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參弗六12),所以凡是想靠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仗,其實是一敗塗地。
【路廿二53】「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話中之光﹞(一)當人們任意妄為之時,乃是「黑暗掌權」之時。
(二)主被捉拿,「黑暗」就「掌權」了;主得釋放,黑暗就消除了。所以若要消殺黑暗的權勢,充滿神的亮光,只有讓主得著所有的地位,完全釋放出來;反之,那裏基督被拘禁、被扣住,那裏必是黑暗掌權。
【路廿二54】「他們拿住耶穌,把祂帶到大祭司的宅裏。彼得遠遠的跟著。」
﹝文意註解﹞「把祂帶到大祭司的宅裏,」指大祭司該亞法(參太廿六57~58)。
﹝靈意註解﹞「把祂帶到大祭司的宅裏,」這是要應驗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裏被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方可作神祭物(參出十二5;申十七1)。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原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參林後五21)。
(二)凡憑自己天然的力量跟隨主的人,都是「遠遠的跟著」,最終必要被環境所逼,顯出真相。
(三)今天也有很多信徒,表面看好像是在跟隨主,但實際卻是「遠遠的跟著耶穌」,保持距離,觀看情勢,隨時準備棄主而逃。
【路廿二55】「他們在院子裏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文意註解﹞「他們在院子裏生了火,」『他們』指大祭司的佣人,可能也包括維持聖殿秩序的警衛;『院子』指周圍建有房子的露天院落。
【路廿二56】「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裏,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
﹝文意註解﹞「有一個使女,」這個使女是看門的(參約十八17)。
﹝靈意註解﹞「彼得坐在火光裏,」象徵彼得因受不了環境和心境兩面的黑暗和寒冷,就來尋求屬世和屬人的溫暖;但結果人間的火並未溫暖他的心靈,火光也未曾照亮他的良知(參57~60節)。
【路廿二57】「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祂。』」
﹝話中之光﹞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參33節),竟經不起一個弱小使女的一句話。所以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十12)。
【路廿二58】「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路廿二59】「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的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背景註解﹞「他也是加利利人,」加利利人說亞蘭話,操獨特濃重的加利利口音,和猶太地的人有顯著的不同。
﹝話中之光﹞(一)主在被問到『祂是神的兒子麼』時,祂坦然回打說『是』(70節);彼得在被問到「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時,卻再三地為著自己的利害而不肯承認。這真是一個強烈的對比。我們是否能像主那樣肯犧牲自己個人的利益,而剛強為基督作見證呢?
(二)主是真的事,卻毫不爭辯;彼得是假的事,卻再三申辯。真的事,不辯也必清楚;假的事,越辯越顯出加利利的『口音』來。
(三)人誣告主,祂毫不申辯,真相自會顯明;彼得卻愈辯愈露出馬腳來。有時人若誤會我們,最好的辦法不是分訴,而是禱告。
(四)一個人多年累積的習慣和言行,會很自然地把他裏面真實的光景顯明出來,難以裝假。
(五)神安排我們的環境,叫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試驗,且越過越厲害,直到我們完全認識自己的軟弱,而不再信靠自己為止。
【路廿二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路廿二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話中之光﹞(一)主藉雞叫,提醒彼得對主的虧欠;我們也當注意,主是否已經藉著我們的遭遇和四圍的環境,向我們說話,提醒我們對祂的不忠和虧欠。
(二)主的話乃是祂潔淨和更新我們的工具;我們只要有祂的話,而讓它作工,雖然我們可能會失敗,但我們不致長久活在黑暗中而不自知。
【路廿二62】「他就出去痛哭。」
﹝話中之光﹞信徒難免失敗跌倒,最要緊的乃是要在失敗的環境遭遇(雞叫)中,學習認識主的話(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被主的話摸著,從心裏憂傷痛悔(「就出去痛哭」),如此,才能在主裏繼續往前。
【路廿二63】「看守耶穌的人戲弄祂,打祂,」
【路廿二64】「又蒙著祂的眼問祂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文意註解﹞「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通常用以表示厭棄和定罪的動作(參民十二14;申廿五9;伯卅10;賽五十6)。
「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豫言罷,」意即『你說打你的是誰罷』。
﹝話中之光﹞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們的卑鄙、下賤、無理、邪惡的本性,同時也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為了拯救我們,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我們的心豈不應當受感,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參來十三13)。
【路廿二65】「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祂。」
【路廿二66】「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裏,」
﹝背景註解﹞『公會』指猶太人的議會,為其最高的統治機關,大祭司為主席。在耶穌的時代,公會是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所組成的七十一人議會,須有二十三位才構成有效的法定人數。
﹝文意註解﹞「天一亮...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裏,」按照規定,公會在夜間審問並無律法上的地位,必須在白天審訊才能正式定罪。
【路廿二67】「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
﹝文意註解﹞「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基督』是希臘文,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
【路廿二68】「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
【路廿二69】「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
﹝文意註解﹞「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人子』是主道成肉身的地位與身分。主自稱『人子』,因祂是在人性裏受苦,並且也站在人的身分地位上得勝、死而復活、升天,並要再來。
【路廿二70】「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話中之光﹞(一)人誣告祂任何事,祂都一言不答,惟獨被問到祂「你是神的兒子麼?」這問題時,祂就不能不有所表白,因為祂來此地上,就是為著作『神兒子』的見證。
(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基督徒最關鍵性的見證,我們決不可在這個見證上讓步;一讓步,所有的真理都要變成虛空。
(三)我們對於一切別的事,都當抱持著寬容遷就的態度;但在耶穌基督的見證上,千萬不可讓步,反當剛強壯膽,毫不妥協。
(四)我們也當像使徒保羅那樣,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路廿二71】「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祂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背景註解﹞「何必再用見證呢?」在猶太司法程序中,證人負責控訴。
﹝文意註解﹞注意: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穌的罪,不是因為祂『是』神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見證』祂是神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斤斤計較於言詞、名目(參徒十八15;提後二14),而忽略了屬靈的實際,以致將神的兒子定了死罪。
(二)公會的人定意要除掉耶穌,並不是因為他們關心神的事,而是因為耶穌的言行,嚴重威脅了公會的權益;今天,若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將他們的利益置於神的旨意以上,也會扮演殺害主的角色。
(三)最先定主死罪的,不是外邦政權,卻是猶太教人士──神的子民;信徒若沒有神的啟示,即使是最熱心事奉主的人,也可能作出最為害主的事!
叁、靈訓要義
【人們對於同一位即將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同的反應】
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1~2節)
二、猶大──商量怎樣可以把耶穌交給祭司長等人(3~6節)
三、一個不知名的家主人──為主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7~13節)
【人子救主受難的表記】
一、逾越節的羊羔──人子救主為人被宰殺(7節)
二、逾越節的筵席──祂受害成為信祂之人的享受(15節)
三、餅──表徵祂的身體為我們而捨(19節)
四、杯──表徵祂的血為我們而流,藉此立的新約(20節)
【主的桌子(即所謂『聖餐』)】
一、狹義的豫表:
1.餅──主的身體為我們而捨(19節)
2.杯──主的血為我們而流(20節)
二、廣義的豫表(參林前十16~17):
1.餅──眾信徒藉著『吃』它而有分於基督的身體
2.杯──眾信徒藉著『喝』它而有分於基督的福分
【分享主的晚餐所該有的認識】
一、是主自己所豫備的(7~13節)
二、是主與信祂的人一同坐席(14~15節)
三、是神國裏筵席的豫表(16~18節)
四、是主用祂自己的身體和血成為我們的享受(19~20節)
五、是神的豫定計劃和人的罪行所成功的(21~23節)
六、坐席的人要彼此謙卑,互相服事(24~27節)
七、坐席的人要存著在神的國裏得賞賜的盼望(28~30節)
【信徒面臨險惡環境所該有的認識與態度】
一、難處的根源──撒但想要得著我們,好篩我們(31節)
二、難處中的扶持──主已經為我們祈求(32節上)
三、難處中的力量──持守的信心(32節中)
四、難處中的經歷──有助於日後堅固弟兄(32節下)
五、難處中的學習:
1.認識天然的己不足倚仗(33~34節)
2.認識是主負責我們一切的供應(35節)
六、面對難處所該有的準備:
1.要為生活與工作有所準備──帶著錢囊和口袋(36節上)
2.要懂得如何自衛──賣衣服買刀(36節下)
3.要有屬天的智慧──從經上的話和主應時的話認識神的心意(37~38節)
4.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39~40節)
5.要在禱告中放下自己的意思,只求成就神的意思(41~42節)
6.要懇切禱告,才能得到屬天的幫助(43~44節)
7.要在禱告中儆醒,避免睡著了(45~46節)
【從彼得身上學習功課】
一、彼得的失敗:
1.不認識自己,自以為剛強(33節)
2.不能與主一同儆醒禱告,睡著了(45節;參可十四37)
3.用血氣的兵器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50節;參約十八10)
4.遠遠的跟著(54節下)──保持距離
5.坐在火光裏(56節中)──倚賴屬世和屬人的溫暖
6.經不起一個使女的詢問(56~57節)──經不起一個小小的試驗
7.顯出加利利的口音(59節;參太廿六73)──露出馬腳來
二、彼得的回頭:
1.主為他祈求,叫他不至於失了信心(32節)
2.主豫告他的失敗(34節)
3.主勸勉他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40,46節)
4.主為他收拾局面──治好那僕人的耳朵(51節)
5.主利用環境來提醒他──雞叫(60節)
6.主眼目的注視──主轉過身來看彼得(61節)
7.他澈底承認自己的軟弱和失敗──出去痛哭(62節)
【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9~46節)】
一、主耶穌獨自憂傷──門徒根本不能領會十字架的苦難(這杯)
二、主耶穌獨自禱告──門徒都因軟弱,不能同祂儆醒禱告
三、主耶穌尋問這杯與父神旨意的關係──只求父旨意的成全
四、主耶穌三次禱告──直到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五、主耶穌坦然面對即將來臨的事──因為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主耶穌受難前的磨難】
一、被同桌吃飯的門徒出賣(3~6,21~22節)
二、一同坐席的門徒彼此爭論誰為大(24節)
三、彼得不認識自己(33節)
四、門徒不能瞭解祂所說的話(38節)
五、在客西馬尼園裏受煎熬(44節)
六、門徒不能與祂一同儆醒禱告(45~46節)
七、被猶太教領袖捉拿,如同拿強盜(47~53節)
八、被彼得在人前三次否認(54~62節)
九、被看守的人戲弄並打祂(63~65節)
十、被公會審問並定罪(66~71節)
【主耶穌和彼得的對比】
一、一個使女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彼得卻不承認(54~60節)
二、公會問祂:『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70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末尾處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拾穗
【路二十二17天主教會的神甫在主領他們的聖餐時(他們稱為彌撒),只准他們的會友領“餅”,不許他們領“杯”,杯中的葡萄酒只由神甫享受,是否合聖經?】
不合聖經。因為主那穌在設立聖餐時,曾吩咐眾門徒拿著杯,“大家分著喝”,是“分著喝”,並非一個人或少數人獨享。馬太福音十四章23節說:他們都喝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二十二17有人主張在聖餐時只用“一個大杯”,大家輪流喝一口,這種方法是否合聖經?】
主那穌曾吩咐門徒要“分著喝”,從分著喝三字看來,表示分成許多份,正如今日多數教會所用的方法,把葡萄汁分放在許多小杯中一樣。
那些仍然主張採用“一杯”制的人,無法解釋“大家分著喝”一語。猶太人在過逾越節時喝酒,也是大家分著喝的,主那穌設立聖餐時也沿用遺傳的方法大家分著喝,並無跡象表示大家同喝一個大杯。現在的猶太人也是分開每人一杯喝酒過逾越節的。――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二十二18】「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葡萄汁」:原文可指任何由葡萄製成的東西。──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22】「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預定」:「界限」、「確定」、「劃定界線」。──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25】「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治理」:「君臨子民」,意即「以君王的身份治理他們」。
「恩主」:「行好事的人」、「恩人」、「施主」。東方的君王常用的頭銜。──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26】「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年幼的」:指「地位上的低下階級之人」。──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廿二28,29與主同苦「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我將國賜給你們。」】
當主耶穌在地上卑微,貧窮的時候,有一班跟隨祂,敬重祂,愛祂,在磨煉之中與他同在的人。將來有一天主在祂的榮耀寶座上,要叫這班人,和祂同坐寶座,在祂的國裡掌權,坐在祂的席上吃喝,那該是何等的快樂。
然而有些人,今天不尊重主,不願和祂一同受貧窮,羞辱,厭棄祂無佳形美容(賽53:2,3)。討厭祂的十字架(加5:11),將主和主的道當作可恥的(可8:38)。甚至主在門外叩門,都不肯讓祂進來(啟3:20),對主的話,加以藐視。將來當主降臨的時候,要怎樣呢?那時要想恭敬、奉獻、遵命,則皆嫌太遲了,那時只有被主否認,在主的國度和榮耀裡無分。
今天是我們和主一同受苦的時候,是尊敬祂的時候,是順服祂的時候。我們若愛祂要趁現在!在苦難、卑微、貧困之時愛祂,是何等的寶貴。主的心要因此被奪去(歌4:9;7:10)。如果現在只顧自己的舒適、享受,不願與祂同苦、同憂、同難,將來能和祂同榮、同樂嗎?──《每日天糧》
【路二十二31「西門,西門,撒旦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主顯然沒有求神除去試探,祂敏銳的耳目已經識別撒旦的意圖,祂好像說:讓我再有一段簡短的時間,好讓我可以指示這些門徒什麼是金銀寶石,或草木禾稭。為什麼?因為試探是這世界必有的現象,祂不求這篩麥子的事完全停止。大能者為什麼容讓惡者進入樂園,來陷害那個女人呢?我們雖然沒有具體的答案,但我們確實知道的,將來在天上的光亮中必可看見那奧秘的事。試探雖是難免的,但必有大能者施恩的手。
試探考驗我們的品格,也使我們顯露出來,讓別人看見。現在彼得必須知道自己是多麼軟弱,他就應該切實悔改。猶大不是在五旬節前就暴露出來?教會的根基實在應該經過試驗,現在發現我們自己的軟弱,總比那日站在審判台前懊悔的。
如果撒旦試探,我們的中保就為我們代求。祂預期必有的試探,所以就雷擊祂的禱告。當老鷹低飛下來,祂提出警告。如果祂不阻止試探,至少祂要我們的信心不失去。好像祂對彼得那樣,將我們找出來。
── 邁爾《珍貴的片刻》
【路二十二31~32】「主又說...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
神試驗我們的時候,把我們的信心當作中心的目標;如果別的可以免去試驗的話,信心是必定免不了試驗的。許多時候,神把我們喜樂的甲冑剝去,讓我們遭遇一些恐懼危急的經歷,要看我們的信心在試煉中受不受到損傷。真實的信心能絲毫受不到損傷。─
司布真
【路二十二31~32】保羅說,「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7),雖然他的頭他沒有守住。人雖能把他的頭斬去,卻不能把他的信心斬去。他引以為樂的有三件事:「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其餘的一切算甚麼呢!他獲得了勝利,他贏得了獎賞,他不但在地上得到欽仰,並且在天上得到稱讚。為甚麼我們不能像他那樣以得著基督為至寶呢?為甚麼我們不能像他那樣忠於真理呢?啊,這是因為我們沒有他的算學。他與我們算的不同;我們算為得著的,他算作有損的。但是,如果我們要像他那樣得冠冕,就必須有他那樣的信心,並且像他那樣守住信心。─
選
【路二十二31~32】基督徒,當心你的信心,因為只有信心能使你得著上面來的祝福。禱告不能叫你從神的寶座上得著甚麼,除非禱告有信心。信心是連天接地的電線,藉它我們可以傳達我們的請求給神,神可以傳達祂愛的答應給我們。如果信心的電線折斷了,我們怎樣能得到神的答應呢?我們現在在困難中間麼?我們可以藉信心得到幫助。我們現在將被撒但打敗麼?我們可以藉信心藏在主的背後。沒有信心,我們便無法呼求神。它是通天唯一之路,如果阻塞了,我們怎能和神交通呢?信心使我們和天接觸。信心使我們披戴耶和華的能力。信心使「神...幫助我們」(羅八31)。它使我們消滅陰府的勢力,它使我們踐踏蛇頭龍體。哦,沒有它,我們不知道要到甚麼地步!所以,基督徒,當心你的信心。「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司布真
【路廿二32回頭以後「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去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神為什麼讓一個大使徒,彼得跌倒失敗,甚至三次否認主。我們對自己的軟弱失敗,也有不明白的地方,有時未免灰心、喪志。雖然怪自己的失錯,也可能對主有抱怨,祂為什麼叫我們這樣呢,許可我們落到那樣的光景呢?這雖不易明白,不過我們可以從彼得身上得到教訓。
首先看到,試探是出於撒但,不是神叫我們故意失敗(雅1:13)。這裡主明說,是撒但想要得著我們,因此我們不能輕看跌倒失敗,以免落到撒但手中。再有,我們看見主的恩典,祂早知道這一切,祂已經為彼得祈求,叫祂不至失去信心,若不是主的代求和保守,人是可能失去信心的,那就不堪收拾了。所以雖然主許可我們遇見試探,但還有祂的恩典與我們同在(林前10:13),叫我們有信心可以起來,我們看到彼得失敗,跌倒之後,不是一直倒下去,從此就完了,乃是回頭以後可以堅固別的人,幫助那些軟弱失敗的人,因為他自己因驕傲自恃,沒有儆醒禱告而失敗了,但因主的恩典又恢復了,就能提醒別人,同情別人,安慰別人。
所以我們有軟弱失敗的經歷,雖不是一件好事,不過回頭以後,可以利用它,成為別人的幫助。──《每日天糧》
【路廿二32悔改的人】有一位牧師,應邀去監獄佈道。
他到了那裏,面對著和他教會不同的會眾,竟想不出如何開口。顯然那不是他習慣的教會,不能稱“弟兄,姊妹”;也不該稱“各位公民”,那太像政客聲口了;當然也不能叫“罪犯們”...想著,想著,到了講壇的台階,不留意絆了一跤,跌倒在地。爬起來以後,他有了適當的開場白了:“人跌倒了,還要再起來!”接下去,他講了一堂自然感動人的講道。
“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二:32)── 于中旻《喻道集錦》
【路二十二34】「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雞還沒有叫」:即當晚的第三更之前。──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36】「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買刀」:應該是自衛用的,表示他們將會遇到逼迫和強烈的敵視。──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廿二36】主耶穌說這些話的意思是,祂和門徒們同在的時候,飩們才會有保障,出門不必帶錢囊和口袋,也不必有刀。按著當時猶太地方的營形,治安不良,盜匪很多,出入非常不安全,所以為了保護自己,人人都身上帶刀。如今主耶穌要去釘十字架了,在現在和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前,有一段青黃不接的時期。門徒們失去了肉身的主,也就失去了保障,所以主耶穌才要他們帶錢囊,和賣衣服買刀的。門徒對祂說有兩把刀,主耶穌說夠了。這意思是說,刀只是用來防身,不宜攻擊別人,所以不必太多,而且歹人若看見你有刀,他也就不會來侵犯你了。總之主耶穌講這些話的意思,乃是有祂同在,才會有平安,沒有缺乏。若沒有祂,這些都沒有了。今天在美國,有很多不信耶穌的人,拚命在銀行裏存錢,家裏面備有手鎗,因為他們失去了安全感。――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路廿二36~38耶穌說,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有何用意?】
答①耶穌說:「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要買刀賣衣服是窮人,他要賣掉自己的外衣買刀,主說這話,本是對於門徒一種寓言方面的教訓,並不是真要門徒賣刀,預備以武力對待仇敵(參林後十4,太五43-48),而是要他們明瞭今後的時勢(路廿二35-38,參約十五18-25,十六1-4),與先前的經過大不相同(太十5-14,路十4-6),主不再在肉體中與他們同在,他們的工作任務工作也有所不同,所以主在此提及要刀力,乃要他們今後的工作能有更多的警醒和預備。這裡的「刀」字和「劍」字是同一個字(Sword來四12),因此有人作靈意的解釋,謂「刀」乃指聖靈的寶劍,就是聖經上的話(弗六17,參廿五題),「賣衣買刀」是指除掉自己外面虛表的裝飾,來獲得主的聖道,充實裡面屬靈的力量(林後十4,弗三20,六10)。
②他們說:「主阿,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這兩把刀大概是門徒為方便行路時遇見野獸或盜賊危險所用的(參十30),門徒是因為沒有瞭解上一句所教訓的真義,而照字面領受作了這一句的回答,所以主說,夠了,意思就是說,你們尚未領會我的意思,不用再論這件事,算了罷,當主耶穌被捉拿的時候,彼得所帶其中的一把刀,曾經動起武來,受到主的嚴厲責備說:「收到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1,52,約十八10,11)可見門徒對於當時主所說的要賣衣服買刀之話語正意,是發生了誤會(參約十八14-21,約十一5-16),顯明祂並不是要他買刀護衛戰爭(參約十八36,林前十五50,雅一20,啟三10),所以有人從靈意方面解釋說,這兩把刀,乃指著新舊約聖經真道而言,必兩刃的利劍更快,用來成為內外兩種屬靈的自衛,對面對付肉體邪情私欲(雅一15),外面對付世界撒旦的引誘,和那惡者的試探(約壹二14-17)。——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廿二36~38兩把刀】
問: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有口袋的也可以帶;沒有刀的要賣買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說:『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他們說,主阿,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又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二節:「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這兩處聖經,有無矛盾?路加福音二十二章說:兩把刀夠了,有何解說?詣示其詳。
答:這個問題是基督人最不明白的一個。我們可以詳細一點查考。主耶穌命門徒買刀這段故事,是記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這段聖經有兩個問題,應當預先解決;然後才能從事查考。(一)這兩把刀可否靈然解?(二)若不可,則主耶穌是否要門徒動刀爭鬥?
(一)我們不能靈然解這兩把刀;因為主耶穌命令門徒預備東西時,祂不只命他們單買刀而已。在第三十六節說:「有錢囊的可以帶,有口袋的也可以帶,沒有刀的要賣買衣服買刀。」主在這裏命他們預備三件東西。如果刀是指這個或指那個,則錢囊也當有所指,口袋也當有所指才是。如果錢囊就是錢囊,口袋就是口袋;則刀必定也就是刀方可。我們不能說,這兩把刀是指新舊兩約說的,或是指兩個強盜說的,或者有其他的理想。刀就是刀;我們不可靈然解。如果一遇難處,一不明白,就把經文靈然解了,這是何等的不公平呢?
(二)這刀既是刀;主耶穌的本意是否要他們買刀而以爭殺呢?不是!有三個理由:1.門徒除了猶大之外,尚有十一人。如果主耶穌要他們用武力解決,則十一人用兩把刀怎樣夠呢?門徒說有兩把刀時,主耶穌就停而不說,並沒有再勸他們再買九把,就是表明祂的原意,並非買刀用武;2.如果主耶穌原意是要用武,則彼得已經動刀了,已經用武力解決了,而主耶穌反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2);3.如果主耶穌要他們用武,則與祂平日「不與惡人作對」的教訓大相逕庭了(太五38~44)。我們現在已經解決了:1.刀就是刀;和2.買刀並非為用武。然則,主耶穌原意何在呢?我們應當如何才能得一個真解呢?
要得真解,我們應當先知道幾件事:(一)主耶穌所說的刀,雖然就是實在的刀;然而,祂的原意又非在刀。祂若真要門徒買刀,則刀只有兩把,豈不是應當再買才夠呢?(二)主耶穌並非全心注意刀;祂所說的是錢囊、口袋和刀。刀不過是三者之一。(三)當日猶太地盜賊公行(十30);所以,猶太人幾乎無人無刀。他們當日的刀好像我們現今的手杖一樣。(四)這一段聖經(路廿二36~38)全論那夜事實。第三十七節與全段好像並不相連。我們若不明白第三十七節,則我們斷不會解說這段聖經。解經應當上下連貫;不能將我們所不明白的,隨便刪去一節而解其餘。(五)我們應當知道,主耶穌說第三十六節的話的背景怎樣。為甚麼主耶穌這樣說?在何時主耶穌這樣說?都是我們所應當知道的。(六)我們應當記得,這段經文不當靈然解;刀非為用武。
我們現在可以順以上各點,慢慢的查考這幾節的經文。在第三十五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主耶穌在此吽地們記杠,祂當初蚎同差遣枹們出去時,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然而,他們並不缺少甚麼。為甚麼他們不至缺乏呢?這段差遣的故事,是記在路加福音第九章和馬太福音第十章。馬太福音記得較詳細,我們可以一讀。當日主耶穌是差遣他們往「以色列家」去傳天國的福音。主耶穌此時明顯祂為「彌賽亞的權柄」。門徒出去傳道,就是叫人接受祂為彌賽亞。作工應當得飲食(太十10);所以,他們不必自備糧餉(太十9),而一無所缺(路廿二35)。這都是主耶穌彌賽亞權柄的效力。
現在呢?主耶穌已經顯明給以色列人看了;但是,他們不肯接納,一再棄絕。現在呢?「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37節)被人釘死了。人不特不要祂為彌賽亞,並且要殺死祂而後快(這就是第37節的意思)。祂現在乃是要應驗聖經而受苦;要失去祂榮耀彌賽亞的權柄了。所以,祂不能再用祂彌賽亞的權柄,為祂的使者備辦了。所以,雖然你們從前不必預備錢囊、口袋和鞋,而不缺乏;「現今」則不能如此了。「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有口袋的也可以帶,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36節)因為我要受死,我已經被人棄絕,人不要我為彌賽亞;所以你們從前藉我為彌賽亞所得的供給和保護,也要(暫時一終止了。你們應當自為打萛。
這是主耶穌在這三節經文裏所表明的意思。在第三十六節前句的「但如今」是最要緊的,表明現在已經時過境遷了。「但如今」就是指自「晚餐始到十字袈止」那一個期間。在這一個期間裏面,主耶穌在事實上被世人棄絕。主耶穌告訴祂門徒的話,原意本非專注他們的錢囊、口袋和刀;不過欲叫「他們明白祂當時所處的地位而已」,要叫他們知道祂現在快要死了。而門徒不會其意,而尚以為主耶穌所說的,真是指錢囊、口袋和刀說的。他們的思想完全被物質所支配了;到了此時尚無屬靈的知識(請讀約廿一22~23)。並且,他們私心真要用武,使用屬血氣的兵器;所以,就回答主說:「請看,這裏有兩把刀。」(38節)他們以為主真是要刀!主就答應說:「夠了。」這「夠了」到底是指甚麼說的呢?第一必定不是指刀說的。十一個人用兩把刀怎麼夠呢?主的話意,並非說兩把刀已經夠用了。不然彼得才運用其一,而主為何就責備他呢?所以,這「夠了」必定另有意思。
主耶穌知道祂的門徒尚不能接受祂的話,他們的思想尚是仍舊屬物;所以,祂就說「夠了」──不必再說了,你們不能明白我的話了。這夠了就是與我們中文的「休矣」相同;不過較為柔和,沒有那樣冷硬而已。所可惜的,當日的門徒如何不明白,今人尚是仍舊。門徒不明白主的話語;所以,後來尚問說:「主阿,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49節)現在不明白主道(太五)的人,尚是如此直問。那知主的回答,尚是「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世上原不應當有「基督軍人」阿!―― 倪柝聲
【路二十二36~38
“賣刀買衣”及“兩把刀”如何解釋?】
主那穌所說是用“教訓式”的口氣,門徒卻認為是照字面解釋的是,‘賣衣買刀”。買刀而要賣衣,當然是窮人,但這買刀是指“自衛”而言,並非要有錢人多買一張刀來傷害別人。
有人解釋謂“刀”指聖靈寶劍,即聖經的話語,“賣衣”則指放棄自己來獲得主的道而言。
至於“兩把刀”一語,是彼得以為照字面解釋時的現實回答,主那穌認為門徒尚未瞭解他教訓的真意思,也不想再解釋下去,所以說“夠”了。
但有人解釋這兩把刀是暗指“洗禮”與“聖餐”,都帶著屬靈的力量。又有人說是暗指彼得與保羅,一個是以色列人的大使徒,另一個是外邦人的使徒,都是有能力的傳道人。又有人解釋是指著舊新兩約聖經而言,都是“比兩刃的劍更快的”。又有人說指今生的福氣與來生的永生而言。
那穌說“夠了”,這些解釋作為參考則可,作為正意的分解則“夠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廿二42不照己意「父阿,你若願意就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人的痛苦,就是一切要照自己的意思,而不願照神的意思。撒但從光明的天使墮落到那樣的地步,就是因為「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賽14:12~15)。亞當和他的後裔豈不都是如此嗎?都覺得自己的意思好,對自己有利,神的意思太嚴厲,冷酷,對自己無利,甚至感覺痛苦,不自由。
許多信徒雖然知道應當遵行神的旨意,卻常因為與自己的意思不合,而違背神的意思,照自己的意思行。這是所有錯誤,罪惡的根源。我們是何等愚昧、短見、迷惘、常受肉體的衝動,世界的影響,撒但的欺騙,使我們的理想成為虛妄。
只有神的意思是好的,對我們有益的。神愛我們,祂的愛就通過祂的旨意向我們顯明出來。神的意思是通往天上的唯一途徑。祂的意思遠超過我們的意思,是我們最大的保障,最高的幸福,即或是暫時的痛苦,難忍的苦杯,還是最美,最善。但願我們凡事能像主所說,「父阿,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每日天糧》
【路二十二44】「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血點」:指「凝固濃縮的血漬」。──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47】「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裡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他親嘴。」
「親嘴」:是當時學生向老師問安的慣常表現。──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4,62彼得不認主與猶大賣主都是犯了大罪,但他們犯罪情形及結果有何不同?】
猶大犯罪是故意的,是有計劃的,其動機是為貪財。
彼得犯罪是無意的,是無計畫的,其原因是心靈軟弱。
猶大是代表許多未得救的“假信徒”,終有一天暴露出他們虛偽的面目與可怕的結局。因此猶大…悔而不改”,結果滅亡。
彼得是代表許多得救的“真信徒”,雖因軟弱而犯罪,但終必“悔改”而蒙恩。請參看下圖真假信徒的路線。
真正得救的人,他們已得了永生,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手中把他們奪去,誰也不能從天父手中把他們奪去(約十章28一29節)。他們有許多的保障,誰說真正得救以後的人會再滅亡?那些猶大式的信徒根本尚未得救也。――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二十二50】「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
「有一個人」: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那人就是彼得。
「大祭司的僕人」: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名叫「馬勒古」。──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51】「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到了這個地步」:原文意義非常不清楚,有些學者認為是「住手,不要再這麼做」的意思,亦即耶穌制止彼得的敵對行動。──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54】「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裡。彼得遠遠地跟著。」
「大祭司」:即「該亞法」。──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54~62主仍愛試探中的失敗者】
人在無意中犯錯和故意犯罪之間是有很大的差別。基督徒很可能在沒有防備的情形之下被試探所制服(林前十13);這是說當試煉臨身時,我們雖然想面對它,但由於個人軟弱、信心不足、考慮不夠等因素而被試煉所克制。
彼得因為驕傲就被罪所趁,結果他否認了主。他還記得他誇下的海口:「即使其他的人都離棄主,我決不離棄主!」(可十四29)他又對主說,「即使我必須跟你同死,我也決不會不承認你!」(可十四31)彼得的驕傲使他失敗,他終於被試煉所勝。這個自誇的門徒,事實上是個膽小鬼,結果他「遠遠的」跟著耶穌(太二十六58)。門徒的否認耶穌並非是他事先未考慮過,而是在沒有設防之際為試煉所勝。結果主譴責他了麼?主離棄他了麼?沒有!主仍用愛來對待彼得,使彼得又難過又後悔。我們對待在試煉中失敗的弟兄,也當和主採取同一的態度。我們不要譴責、批評、論斷,寧可去協助他。保羅說,「你們當中堅強的,當擔代軟弱的重擔」。為他們代禱、用愛心把他們尋回到我們的團契之中——你也應當小心,免得被試煉所勝。——W.R.D.——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路二十二55】「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生了火」:當時是四月,當地晚上相當涼,所以僕役們生火取暖。──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55~56那穌受審之夜,是在何季節?何以被得要與眾人一同烤火?】
那穌受審是在猶太人逾越節的節期中,根據猶太人的年曆,逾越節是在現在的陽曆三四月中,亦即中國人清明節前後。在中國北方,已是黃黴時節,天氣潮濕,有時亦頗覺清涼。但在猶太地方,三四月乃是雨季開始,白天溫暖,晚上寒冷,有時下雨更增加寒意。作者1962年的受苦節前夕曾在耶路撒冷城外近以馬許斯處住宿,正下寒雨,晚上在旅館中蓋了幾張毛氈,還覺相當寒冷。第二天受苦節也相當寒涼。因此我明白了一件前所未知之事,那就是主那穌在十宇架上被釘時,不單是“痛”,同時也“凍‘(冷)。
約翰福音十八章18節說:“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天冷”二字,並非指中國的冬天,乃是指逾越節的雨季而言。假如我們以為“天冷”作“冬天”解,而以為主那穌被釘之時為十月至一月的冬天,那就大錯了。正如澳洲的五月至九月為寒冷季節,與北半球相反,澳洲的十二月紀念救主降生時,人們正開始到沙灘去游泳,那所謂“聖誕老人”並非穿大紅袍的冬衣,乃是穿游泳衣背大包袱的呢!――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二十二58】「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又有「一個人」:原文的詞態顯示這是一個男人。當時可能同時有幾個人認出彼得的身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59】「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路二十二63】「看守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
「戲弄」:原文表示「開始戲弄」、「好像戲耍孩子」。
「打他」:「虐待」、「擊打」。──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64】「又蒙著他的眼,問他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你是先知,告訴我們」:直譯是「說預言」。──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二70】「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你們所說的是」:原文是「你們所說的」、「you say」。這是當時希臘文中「是的」、「yes」的表達方式。──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例證
【路廿二19~20】我們每一個人的家裏,都有一個抽屜,盛滿著一些全無用途的東西,但我們卻捨不得把它們丟掉,因為每當我們觸摸著這些,都引發起懷舊的幽恩。它們都是些普通的東西,但所寓有的意義,卻遠遠在它們本身之外。這就是聖禮了。
巴栗爵士(Sir James Barrie)的母親去世後,在他們整理她的遺物時,發現她竟保存著她那個聲名顯赫的兒子寄來的所有信封,這些信封是她兒子以敬愛之心來寄支票給她的。這些只不過是些殘舊的信封,但對做母親的卻是意義深長。這就是聖禮。
當納爾遜(Nelson)在聖保羅大教堂下葬時,他手下的水手抬著棺木到墓前。一個目睹此情此景的人寫道:『以高度的效率和以敬畏之情,他們把世上最偉大的海軍上將的遺體,放進墓穴裏去。跟著,好像奉了艦上的急令似的,他們抓著覆蓋在棺木的英國國旗,撕成數片,各自的執在手裏,作為對這一代名將的紀念。』終他們的一生,這些絢爛的布幅,都使他們懷念他們所摯愛的將軍。這就是聖禮了。
在聖禮中,我們所吃的餅只不過是普通的餅,但是,對於能夠明白體會的人來說,這就是基督不折不扣的身體。──《每日研經叢書》
【路廿二26~27】只有那些比別人更樂意服事人的,才可以真正升高。一般的工人通常在五時三十分便會回家休息,把工作忘掉直到翌日。然而在主管級的行政人員的辦公室裏,卻一直在燈火通明。當全幢建築物都在黑暗裏頭,過路的人卻往往見到洛克斐勒(John D. Rockefeller)的辦公室仍然透露著燈光。這是生命的定律,偉大源於服事;一個人的地位愈高,他愈會是眾人之僕。──《每日研經叢書》
【路廿二31~32敗仍可用】春秋時代,秦穆公用孟明為將去攻鄭國,在殽地給晉軍殺敗了。三年之後,又用孟明率兵伐晉,在彭衙吃了敗仗回來。次年,這敗軍之將再領兵伐晉,渡河以後,燒毀渡船,將士誓死直前,取城奪地,直薄晉國京都,大獲勝利,晉國畏懼不敢出戰。這決定了秦國在西方的霸權。
耶穌用失敗過的人。祂對即將不承認祂的彼得說:“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二:31,32)── 于中旻《喻道集錦》
【路廿二33~34】彼得雖在否認耶穌,而基本上他仍然是忠心的。威爾斯(H. G. wells)說過:『一個差勁的音樂家,卻無損他對音樂的熱忱。』無論彼得做過些甚麼,無論他失敗得如何悲慘,他始終對耶穌忠愛不渝。人在罪中,心間卻仍然縈繞著善意,這人是有盼望的。──《每日研經叢書》
【路廿二44】有一位名鋼琴家談及蕭邦(Chopin)的升C小調幻想曲說:『我一定要告訴你。蕭邦曾跟李斯特說(Liszt),而李斯特又對我說。在這樂章裏頭,一切都是哀傷愁煩。啊!多麼的哀傷,多麼的愁煩!──一直到他開始向上帝說話,開始禱告:然後一切盡皆安然。』耶穌的情形也是這樣。祂在黑暗中走進客西馬尼園;出來的時候卻是一片光明──因為祂已與上帝對話。於憂傷中祂走進客西馬尼;出來時卻已是全然得勝,並且得著了靈魂的平安──因為祂已與上帝傾訴過了。──《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綱目
【魔鬼害人所趁的七種機會(路廿二1~62)】
一、貪財(5節)
二、嫉妒(24節)
三、爭論(24節)
四、自信(33節)
五、迷惑(40節)
六、貪睡(46節)
七、撒謊(57節)
── 丁良才
【彼得屬靈轉機(路廿二31~32)】
一、彼得的危機――撒但想要得你(彼前五8~9)
二、彼得的庇護――我已為你祈求(羅八34;來七25)
三、彼得的任務――堅固你的弟兄(約廿一15~19)
── 張志新《彼得書信》
【彼得跌倒始末(路廿二章)】
一、忘記主話(31節)
二、誇張自是(33節)
三、打盹睡覺(45節)
四、擅自動刀(50節)
五、遠遠跟隨(54節)
六、與敵為伍55節)
七、三次不認(57,60節)
── 張志新《彼得書信》
【被釘前夕】
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一、除酵節的筵席
1.都預備好了
2.神聖的交接
3.爭論那一個可算為大
二、猶大出賣耶穌
1.撒但入了他的心
2.領人來捉拿耶穌
3.治好了那人的耳朵
三、彼得不認耶穌
1.三次不認主
2.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
3.出去痛哭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撒但進入猶大的心(廿二1-6)
二、最後的晚餐(廿二7-23)
三、基督門徒間的爭論(廿二24-30)
四、彼得的悲劇(廿二31-38,54-62)
五、願你的旨意成就(廿二39-46)
六、叛徒之吻(廿二47-53)
七、嘲弄·鞭笞·審訊(廿二63-71)
──《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
一、陰謀殺耶穌(二二1,2)
二、猶大賣主(二二3~6)
三、預備逾越節的筵席(二二7~13)
四、最後的逾越節(二二14~18)
五、第一次主餐(二二19~23)
六、服侍才是真偉大(二二24~30)
七、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二二31~34)
八、新行軍命令(二二35~38)
九、客西馬尼園的傷痛(二二39~46)
十、耶穌被賣和捉拿(二二47~53)
十一、彼得不認主並痛哭(二二54~62)
十二、兵丁戲弄人子(二二63~65)
十三、早上在猶太人議會面前受審(二二66~71)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逾越節的最後晚餐(二十二1~30)】
一、設計殺主與賣主(1~6)
二、設立聖餐(7~23)
三、爭論誰為大(24~30)
──《新舊約輔讀》
【主對西門的警告(二十二31~38)】
一、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主(31~34)
二、奉差遣者的新裝備(35~38)
──《新舊約輔讀》
【客西馬尼園之夜(二十二39~71)】
一、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9~46)
二、耶穌被賣與被捉拿(47~53)
三、彼得三次不認主(54~62)
四、在公會受審(63~71)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