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人子救主受審、被釘與被埋葬】
一、受彼拉多初審(1~7節)
二、受希律審問(8~12節)
三、受彼拉多再審後定案(13~25節)
四、西門代背十字架和婦女們為祂痛哭(26~31節)
五、和兩個犯人同釘十字架上(32~43節)
六、死時的景象(44~49節)
七、被埋在新墳裏(50~56節)
貳、逐節詳解
【路廿三1】「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背景註解﹞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參約十八31)。
『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的行政總部設在該撒利亞,但在耶路撒冷亦有巡撫官邸;在逾越節期間,因各地猶太人聚集耶路撒冷,為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彼拉多便來耶城坐鎮。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是一個個性倔強且冷酷無情的人。
﹝文意註解﹞「眾人都起來,」『眾人』或作『他們一群人』,意指猶太公會的成員,因這時百姓尚未聚集起來。
這時已是禮拜五的早上(參廿二66),因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故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耶穌死罪(參可十四64),並馬上將祂解交給羅馬巡撫。
「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公會為了達到『治死耶穌』(參可十四55)的目的,只好將祂解交給巡撫彼拉多,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
【路廿三2】「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原文字義﹞「誘惑」煽惑,扭曲,誤引。
﹝文意註解﹞「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意指勾結亂民。
「禁止納稅給該撒,」意指反抗政令。
「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意指公然叛逆。
注意,猶太公會是以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定祂死罪(參廿二70~71;可十四64),但由於羅馬巡撫通常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來向彼拉多控告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犯了叛逆造反的罪。猶太宗教領袖憑空捏造罪名,以達其害死主耶穌的目的,充分暴露了他們在宗教上的虛偽和欺騙。
【路廿三3】「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文意註解﹞「你是猶太人的王麼?」彼拉多後來也以『猶太人的王』為由,定耶穌死罪(參38節)。
「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你說的是』乃為有力的肯定;耶穌雖承認祂是王,但說明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參約十八33~38),因此,彼拉多也不認為祂犯了叛逆罪,而屢次宣告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參4,14,22節)。
【路廿三4】「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文意註解﹞「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意即宣告耶穌並未干犯任何政治的罪。
﹝話中之光﹞主耶穌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像祂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來七26)。
【路廿三5】「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裏了。』」
﹝文意註解﹞「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裏,」由本句話可知,『猶太遍地』乃包括加利利和耶路撒冷在內的地區。
本節是指控耶穌在全猶太地區到處煽動造反。
【路廿三6】「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麼?』」
﹝文意註解﹞「這人是加利利人麼?」這問話是因上節『從加利利起』所引起的。
【路廿三7】「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祂送到希律那裏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原文直譯﹞「...在那些日子裏,希律也在耶路撒冷。」
﹝背景註解﹞希律安提帕的轄區包括加利利和比利亞。
﹝文意註解﹞「就把祂送到希律那裏去,」按彼拉多的地位權柄,他不需要把耶穌送到希律王處;他如此作,不過是一種討好對方的外交手段(參12節)。也有可能彼拉多根本不想處理這件莫須有的案子(參14節;太廿七18~19)。
「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那時』就是適逢逾越節期間(參廿二1);據說希律的父親大希律曾入了猶太民籍,所以他也從提比哩亞上到耶路撒冷來過節。
【路廿三8】「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並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
﹝文意註解﹞「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希律與耶穌素未謀面,但曾聽見耶穌所作的事(參九7~9),也曾放話要殺祂(參十三31)。
「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希律的意思或者說,祂既能行神蹟救了別人,難道不行神蹟救祂自己麼?
﹝話中之光﹞希律「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主卻不予置理(參9節);我們在屬靈的追求中,若也是帶著『求神蹟』的存心──奇異的感覺、肉眼所見的異象等,就與『釘十字架的基督』無份無關(參林前一22~23)。
【路廿三9】「於是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
﹝原文字義﹞「許多的」不少的,夠多的。
﹝背景註解﹞按當時羅馬法律,被告若不為自己辯解,即會被定罪。
﹝文意註解﹞「耶穌卻一言不答,」這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節的話。
﹝話中之光﹞(一)人一但被主置之不理(「一言不答」),而任憑他們,乃是最可怕的事(參羅一26,28)。
(二)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參彼前二23),這是主所給我們的榜樣。
(三)認清神的旨意和帶領,而將自己交託給神,在任何為難的境遇中,都可以安息在神裏面,不為自己表白。
(四)信徒也當勒住舌頭,不說無謂的話,方合聖徒的體統。
【路廿三10】「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的告祂。」
﹝原文字義﹞「極力的」強有力地,很有能力地。
【路廿三11】「希律和他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裏去。」
﹝原文字義﹞「藐視」輕看,不屑一顧,微不足道,看不起;「華麗」明亮的,光明的,華美的,潔白的。
﹝文意註解﹞「希律和他兵丁,」『兵丁』乃指藩王衛隊的成員,並非指羅馬軍隊的兵丁。
「就藐視耶穌,戲弄祂,」可能主耶穌『一言不答』(參9節)的態度激怒了希律,但又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參15節),所以只好戲弄祂一番,以洩怒氣。
「給祂穿上華麗衣服,」『華麗』係用來描寫有錢人(參雅二2)和天使(參徒十30;啟十五6;十九8)的衣著。
「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裏去,」這舉動乃表示希律承認祂無罪。
【路廿三12】「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文意註解﹞「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可能因為彼拉多曾殺害加利利人,又將他們的血攙雜在祭物中一事(參十三1),侵害了希律王權的緣故。
「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大概是如此一送一回,無形中表達了互相尊重,彼此推讓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世人往往因仇視基督而結成朋友(例如無神論者結合起來反對基督教),但這種人終必遭神審判(參啟十六2~11)。
(二)魔鬼可以說服惡人,為了作惡而將他們的仇恨撇在一旁(參可十二13;詩八十三5~7);但基督徒卻甚至不能為了行善而保持屬世的友誼。
(三)基督的來到,有兩面的目的(參二14):一則叫人得平安──「希律和彼拉多...成了朋友」,二則叫神得榮耀──『歸榮耀與神』(47節)。
【路廿三13】「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原文字義﹞「傳齊」叫齊,召集;「官府」首領,治理者。
【路廿三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裏,說祂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甚麼罪來。」
﹝文意註解﹞「在你們面前審問祂,」『在你們面前』這幾個字在原文是著重的,表示他們知道彼拉多已經徹底的查究了這案件。
【路廿三15】「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祂送回來。可見祂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
﹝文意註解﹞「就是希律也是如此,」表示連熟悉猶太律法和風俗的希律,也查不出祂的罪來。
【路廿三16】「故此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文意註解﹞「故此我要責打祂,」『責打』的原文不顯刑罰的輕重,所以既可解成『輕輕的責打』,也可解成『重重的鞭打』。
【路廿三17】「(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古卷在此有本節)
﹝文意註解﹞這是當時所特有的『大赦』慣例,以示統治者的慈仁。
【路廿三18】「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文意註解﹞眾百姓大概是因為耶穌既已被公會定罪,不再符合他們心目中『彌賽亞』的形像;而巴拉巴則因作亂而遭監禁(參19節),反似民族英雄的樣子,所以才有此要求。
﹝話中之光﹞(一)我們得以被「釋放」,乃因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耶穌若不被「除掉」,巴拉巴就不得「釋放」;感謝神,因著主耶穌為我們被「除掉」,我們這些罪人(巴拉巴)才得以被「釋放」。
(二)我們既從父魔鬼承受了惡性,就作了罪的囚奴(參約八34),並且必要死在罪中(參約八21,24),但天父的兒子耶穌來「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
(三)宗教徒寧願要殺人犯和強盜(參約十八40),也不要主耶穌,這暴露了宗教黑暗的一面。今日許多為宗教狂熱的人(包括偏激的基督徒),往往不顧道德倫理,毫無生活見證。
(四)十字架的口號是「除掉這個人!」十字架乃是要「除掉」我們的舊造,好讓新造在我們裏面得著更多的地位。
(五)十字架的首要目的,是要「除掉」我們身上被神判處死刑的成分;神的救恩是要把人帶到歸於零的地步,而讓祂的生命越過越豐盛。
【路廿三19】「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裏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
﹝原文字義﹞「巴拉巴」父親的兒子,拉巴的兒子;「作亂」造反,叛亂。
﹝文意註解﹞「這巴拉巴,」他大概是猶太革命組織奮銳黨首領,曾在一次叛亂事件中殺人,被捕下監(參25節)。
﹝靈意註解﹞『巴拉巴』豫表我們罪人原是出於父魔鬼,牠從起初是殺人的,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路廿三20】「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原文字義﹞「願意」想要,意欲;「勸解」訴說,引起,喚起。
【路廿三21】「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背景註解﹞『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再者,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
﹝文意註解﹞「釘祂十字架,」這正應驗了主自己早先說的豫言(參太廿19;廿六2)。
【路廿三22】「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文意註解﹞「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巡撫在審訊將近終結時提出這樣的問話,等於表明他無法審問出主的罪,承認了祂的清白無罪。彼拉多始終認為主耶穌是『無辜之人』(參太廿七24;可十五5,9,12;約十八38;十九4,6,12)。
﹝話中之光﹞彼拉多三次宣佈,查不出主耶穌有任何罪狀(參4,14節);可見祂是那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乃為救贖我們這些罪人。
【路廿三23】「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背景註解﹞「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據說古時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時,先將牠的四肢捆於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故將主『釘十字架』,正應驗了主耶穌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參賽五十三7~8;林前五7;約一29)。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歷史上,僅採用於主耶穌在世前後一段不很長的時期,似乎是神專為應驗舊約的豫言和豫表而安排的(參民廿一8~9;申廿一23;徒十三29;加三13)。
﹝文意註解﹞「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意即彼拉多屈服於群眾的示威,為了顧全他自己的權益、地位,而罔顧真理和良心。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真是一個典型的政治家,他若不是想推卸責任──『把祂送到希律那裏』(7節),便是顧到眾人的意見──「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我們若要作基督的見證人,便要引他為鑑戒。
(二)在教會中,如果讓屬肉體之人的聲音「得了勝」,基督就要無辜受委曲了!所以我們該盡力開啟為基督作見證的口,讓基督的聲音如同眾水匉訇(啟一15),壓倒一切肉體的聲音,使基督在教會中得著所有的地位!
【路廿三24】「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文意註解﹞彼拉多如此的定案,充分暴露了政治的黑暗和腐敗。
【路廿三25】「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文意註解﹞「任憑他們的意思行,」意即照他們所求的,將主耶穌釘十字架(參23節),這不但應驗了主自己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參太廿19),並且也應驗了舊約的豫言(參申廿一23;民廿一8~9;加三13)。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的作為,乃是世人(特別是政治人物)的典型代表──顛倒是非,罔顧公理,只為討眾人喜歡。
(二)許多基督教領袖,也常為了要討眾人的喜歡,便寧可犧牲真理原則,而採取權宜之策,卻叫我們的主受虧損。
(三)彼拉多為討眾人的喜歡,就違背良心,犧牲了主耶穌。這是一個大的鑑戒!我們千萬不可為討世人喜悅,而違背良心,犧牲了我們所信的主耶穌。
(四)我們若要剛強到底,為基督作見證,便常無法顧到眾人的喜悅;因為若是一味地討人的喜歡,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五)感謝主,因著祂的被「交」,我們這罪的死囚才得以「釋放」。這是何等的救恩!
【路廿三26】「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文意註解﹞「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地方名;『西門』乃是猶太人的名字,他大概是居住在古利奈的猶太人(參徒十一20;十三1),特地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
「他們就抓住他,」指用威嚇的手段強迫人服勞役。
「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通常十字架是由囚犯本人背負;可能因為耶穌此刻已經力不能支。
﹝靈意註解﹞『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就是交通於祂的苦難,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參西一24)。
﹝話中之光﹞(一)古利奈人西門全家人竟因他背主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參羅十六13)。信徒背十字架的經歷,乃是在神主宰的安排下被「抓住」而擱在我們身上的,但這個「抓住」卻是蒙福的道路。
(二)被「抓住」是指違反我們的喜好、興趣和天然的感覺等;但在許多不受我們歡迎的事物裏頭,往往隱藏著寶貴的屬靈功課。
(三)誰有分於基督的十字架,誰也就有分於基督的救恩。
【路廿三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祂號咷痛哭。」
﹝原文字義﹞「號咷」捶胸,哀慟的表現;「痛哭」哀哭,哀慟。
【路廿三28】「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文意註解﹞「耶路撒冷的女子,」『女子』意指『居民』。
「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意指她們自己和她們的兒女將要遭受更可怕的苦難。
﹝話中之光﹞我們每一次看到十字架上的主,就應當想到自己的罪──「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十字架的主,而為自己哀哭、回轉歸向主。
【路廿三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婦女向來以生兒育女為有福,若是不能生育,則視為不幸。
﹝文意註解﹞「因為日子要到,」指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成荒場的日子(參廿一20~24);那時,沒有孩子的,比有孩子卻讓他們備受痛苦還要好受,所以反為有福(參太廿四19;可十三17)。
【路廿三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文意註解﹞人們因為不能忍受持續不斷的痛苦,反而寧願死於傾刻之間,以求解脫(參何十8;啟六16)。
【路廿三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文意註解﹞本節的話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主耶穌將其述說出來,意思應是:「有汁水的樹」本來不該燒,現在卻被燒了──無罪的耶穌不該受死,現在尚且卻被羅馬政權判處死刑;「那枯乾的樹」原就該燒──那些因叛亂而被羅馬政權定罪的猶太人(包括因叛亂而受連累的一般猶太人),他們將來的遭遇會比這更甚。這是主耶穌在婦女為祂即將受死而哀哭的聲中,以豫言方式說出神即將執行對猶太人的審判。
﹝靈意註解﹞「有汁水的樹,」表徵主耶穌,祂是活的,滿了生命。
「那枯乾的樹,」表徵猶太人(特指猶太教徒),缺乏生命的汁漿,所以是死沉的。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乃是一棵「有汁水的樹」,裏面充滿了生命的汁漿;十字架的苦難,不過壓出祂豐富的汁漿,來成為我們的供應。凡與祂聯合,住在祂裏面的,就必多結果子(約十五5)。
(二)偏離真道的人是「那枯乾的樹」──他們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參猶12)。
【路廿三32】「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文意註解﹞「又有兩個犯人,」可能是與巴拉巴一同作亂的兩個強盜(參太廿七38;可十五7,27)。
【路廿三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原文字義﹞「髑髏地」堆放死人頭骨之地。
﹝文意註解﹞「名叫髑髏地,」據說這一個山丘的形狀極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髑髏地』的希伯來名稱是『各各他』(參約十九17);本節的英文欽定本則叫『加略』(Calvary),它是從拉丁文轉來的,其字義和各各他相同。
「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這句話說出:
1.正應驗了『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參廿二37節)的豫言。
2.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參彼前二24)。
﹝話中之光﹞(一)我們天然的頭腦和老舊的觀念,乃是『死人的頭骨』,應該把它釘在『髑髏地』,不可讓它再下來惹事生非。
(二)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參約十二32)。
(三)人類的命運,乃繫於釘十字架的基督,接受祂就得救,得著永生;拒絕祂就滅亡,進入永火。
(四)祂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是犯人),能得著釋放(參來二14~15)。
【路廿三34】「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
﹝背景註解﹞「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按羅馬的慣例,被處死之人的隨身財物都歸給行刑者。
﹝文意註解﹞「父阿,赦免他們,」『他們』指置祂死地的猶太人和羅馬人。
「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這應驗了詩篇第廿二篇十八節的豫言。
﹝話中之光﹞(一)「父阿,赦免他們;」主耶穌為仇敵代禱,不僅表示祂的寬容、饒恕,並且祂乃是根據祂自己為他們代受罪刑的功勞而代求,所以祂的代求是有資格的,也是有功效的。
(二)基督十字架的靈,乃是對人無限的赦免──「父阿,赦免他們」。今天祂在天上,也仍然替我們代求(來七25);所以我們不要因為失敗就灰心喪志,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6)。
(三)「父阿,赦免他們;」真正裏面滿有基督之靈的信徒,也必對別人沒有怨恨、不平的感覺。
(四)「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許多宗教徒逼迫主的真信徒,還以為是事奉神(參約十六2),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是甚麼。
(五)世人往往只敬重主耶穌的善行(「分祂的衣服」),卻不肯接受基督的生命(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六)信徒也常常捨本逐末,熱心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裏來得生命(參約五39~40)。
【路廿三35】「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
﹝文意註解﹞「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這表明人天然的宗教觀念,以為神所喜悅的,祂就必解救使其免去外面的危害和苦難。
主在十字架上受到百姓、官府,以及那和祂同釘的強盜(參39節)等三班人的譏誚;他們譏誚的要點是,祂若真是基督(指彌賽亞)的話,祂應當有能力救祂自己,至少神不會坐視祂被釘至死。
﹝話中之光﹞(一)神的旨意乃是要藉著十字架的死,達成祂救贖的計劃。真正被神握在祂旨意中的人,常是「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的;也惟有不救自己的人,才能救別人。祂若救自己,就不能救我們。
(二)真正有能力的人,反而更能限制自己;那些肆無忌憚、隨意行事的人,反而顯明他們乃是軟弱無力的。
(三)十字架的死,是引到復活的途徑──藉死供應生命──死若在我們身上發動,生才會在別人身上發動(參林後四11~12)。
(四)十字架就是捨己(參八34),所以十字架的意義就是救別人而不救自己;凡以『己』為中心的人,都須要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路廿三36】「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送給祂喝,」
﹝文意註解﹞「拿醋送給祂喝,」兵丁此舉,含有戲弄的意味(參太廿七47~49)。『醋』指苦膽調和的醋(參太廿七34),具有麻醉的作用,人喝了它,有如服了麻醉劑,可幫助減輕痛楚的感覺(參箴卅一6~7),但主並未喝它(參可十五23),表示祂願意承當罪之刑罰的痛苦,一直到死(參詩六十九21)。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拒絕接受任何從人來的幫助和安慰。真正背負十字架的人,絕不要求神以外任何的幫助和安慰。
(二)凡是裏面有苦的感覺的人,需要別人的安慰的人,就不是背十字架的人。
(三)主親自為我們嘗過了痛苦的滋味,所以祂能體恤我們(參來四15)。
【路廿三37】「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罷。』」
﹝文意註解﹞「你若是猶太人的王,」『你』字在原文是著重的字。
【路廿三38】「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文意註解﹞「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牌子』指寫明罪狀的牌子。
「猶太人的王,」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約十九21),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靈意註解﹞依照古卷和《約翰福音》的記載,寫明主耶穌罪狀的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參約十九20)。希伯來代表宗教,羅馬代表政治,希利尼(希臘)代表文化;這表徵主耶穌是被宗教、政治和文化聯合起來棄絕的。
﹝話中之光﹞(一)惟有藉著十字架的死,才能顯出作王的生命。
(二)世人為王的途徑是攻城掠地,但信徒在生命中作王(參羅五17)的道路,乃是藉著十字架的受死。
【路廿三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
﹝文意註解﹞「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這句話表明他不明白神作事的原則,以為基督就能隨意行事(參約八28),豈知主耶穌不從十字架上下來,正是基督──神兒子的明證(參羅一4)。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雖是神的兒女,但神不一定救我們脫離苦難;使徒保羅深得神的喜悅,但他所受的苦難比我們多得多。
(二)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原則:屬靈的人最大的能力,乃在於節制或自我約束;真正屬靈的人,靠著那加給力量的,凡事都能作(參腓四13),但因著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許多事就不作(參林前十23~24,33)。
(三)能『作』而『不作』,正是神兒子基督的表顯(參約五19,30;八28)。並且,真正信靠神的人,不只相信神會替他作事,而且也相信神也常不替他作事;最大的信心乃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神作不作事乃在於神,我們只管感謝祂的美意(參太十一25~27;帖前五18)。
【路廿三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
﹝原文字義﹞「應聲」回答;「受刑」審判,定罪。
﹝文意註解﹞「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那一個』同犯可能起初也曾譏誚主(參太廿七44;可十五32),後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的言語和態度,而被主光照、認罪悔改了。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的功效,它能叫譏誚的人敬畏神。
(二)從耶穌基督的旁邊,一個人得救,一個人滅亡;你究竟是在十字架的哪一邊?
【路廿三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原文字義﹞「不好」不當,離開地位。
﹝文意註解﹞「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這是承認自己的罪行,含有悔改的意味。
【路廿三42】「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文意註解﹞「就說,耶穌阿,」有些古卷作:『對耶穌說,主阿。』
「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有些古卷作:『你在你國裏來的時候。』
這個強盜的禱告雖然很短,卻富有深刻的意義,它表明了:
1.身體雖然死了,但靈魂依舊存在。
2.人死了以後,並非一了百了;死後仍有審判(來九27)。
3.主耶穌雖然受死,卻要復活升天、得國作王。
4.主耶穌得國之後,還要再來。
5.人若悔改,便可在祂的國裏有分。
6.人的禱告會蒙主記念。
【路廿三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原文字義﹞「樂園」花園,樂土(原為波斯文,後轉變成希臘文)。
﹝文意註解﹞「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樂園』指義人死後,靈魂暫時停留的地方,他們將在那裏安息,等候復活被提的時候來到(請參閱十六23註解)。
主耶穌在本節的話,揭示了幾項重要的真理:
1.得救不在乎行善(參弗二9),因為這個強盜已經沒有機會行善了。
2.得救也不在乎受浸,因為他已沒有機會受浸了。
3.得救只在乎悔改相信,求告主名(參羅十9~13)。
4.人在臨死時還有機會得救,且是立時得救。
5.得救的信徒離世後,將會與基督同在(參腓一23)。
【路廿三44】「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原文直譯﹞「那時約為第六小時,全地都變成黑暗,直到第九小時。」
﹝原文字義﹞「午正」第六小時;「申初」第九小時。
﹝文意註解﹞「午正...直到申初,」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
主耶穌是在巳初(上午九點)被釘(參可十五25),故到申初(下午三點)一共有六個鐘頭;前三個鐘頭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
﹝靈意註解﹞「遍地都黑暗了,」『黑暗』象徵神轉臉不顧;主耶穌因替人擔罪,所以被神暫時棄絕,可見祂所擔當的罪是多麼的深重可怕。
﹝話中之光﹞(一)願我們信徒都能由此體認罪的可怕,以及神面光之同在的珍貴。
(二)「遍地都黑暗了,」表明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黑暗消極的事物,都與主一同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與對付。
【路廿三45】「日頭變黑了;殿裏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背景註解﹞聖殿裏的幔子,是用於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內層幔子(參出廿六33)。在舊約時代,除了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可以通過幔子進入至聖所外,任何人都不能進去(參來九7)。
﹝文意註解﹞「日頭變黑了,」意即『日頭不發光』。
「殿裏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殿裏的幔子原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織成的(參代下三14),很厚很堅固,不容易裂開,難怪當祭司們看見了這事實,深感非同尋常,甚至因此有許多祭司後來也信了主(參徒六7)。
﹝靈意註解﹞『殿裏的幔子』豫表主的身體;『裂為兩半』豫表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了,因此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得以藉著祂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神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十19~20;四16)。
幔子上繡有基路伯(參出廿六31),它(基路伯)豫表一切受造之物;幔子裂開之時,其上之基路伯亦隨同裂開,這是象徵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基督死時,我們的舊造也與祂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參加二20;羅六6)。
﹝話中之光﹞(一)基督乃是我們的道路(參約十四6);我們惟有藉著祂,才能夠來到神面前。
(二)主在十字架上直到斷氣的時候(46節),殿裏的幔子才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說明:十字架的經歷必須達到極點,十字架的能力才能顯明出來。我們雖常常被帶到十字架的經歷裏頭,卻不肯死到完全斷氣的地步,難怪十字架的偉大能力也難以充分彰顯出來。
【路廿三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文意註解﹞「大聲喊著說,」一般人被釘十字架時,是精疲力竭,在昏迷中無聲無息而斷氣;但主耶穌死時仍有力氣喊叫,表明祂的死和常人有別(參47節)。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這句話引自《詩篇》卅一篇五節。
「氣就斷了,」注意,四部福音書都未說主耶穌『死了』,而說『斷氣了』(參太廿七50;可十五37)或『將靈魂(原文和氣同字)交付神了』(參約十九30),這表示祂的死不是由於自然的原因或由於耗盡力量,乃是祂自動的把氣息(即靈魂)交付給神。
﹝話中之光﹞(一)主的性命不是被人奪去的,祂乃是自願為羊捨命(參約十15,18)。
(二)主耶穌一說:「父阿,我們將靈魂交在你手裏。」祂的「氣就斷了」,而進入了安息。這告訴我們一個屬靈的原則:我們若遭遇痛苦、為難,當將一切完全交託給神,就能享受心靈的安息。
(三)本節啟示基督十字架兩方面的靈:(1)對神完全交託──「父阿...交在你手裏」;(2)對自己完全死絕──「氣就斷了」。
【路廿三47】「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文意註解﹞『百夫長』是負責在場監督兵丁執行死刑的軍官;他見慣了受十字架刑罰的一般人斷氣時的情形(參46節﹝文意註解﹞),今見主耶穌獨一無二的斷氣,故認定祂必不是平常的人。
「這真是個義人,」或作:『這人真是那義者』;『那義者』與『神的兒子』(參太廿七54;可十五39)在實質上是對等的稱謂。『義人』指與神有密切關係的人。注意,不但百夫長說祂是義人,希律和彼拉多(參14~15節)、那個同釘的強盜(參41節),都聲稱耶穌是義人。
﹝話中之光﹞(一)百夫長說主耶穌「這真是個義人」,是因為看見祂順服到死的見證;福音的真實能力乃在於此。
(二)百夫長代表不信的外邦人,因著看見主死時的情形,就不能不承認說,「這真是個義人」。信徒傳福音最有效的方法,乃是讓人在我們身上能看見主的死──亦即將基督的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所成功的事實,陳列在眾人面前。
【路廿三48】「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文意註解﹞「聚集觀看的眾人,」指那些反對主耶穌的群眾,以及漠不關心的旁觀者。
「都捶著胸回去了,」『捶著胸』表示悲傷、懊悔;他們顯然是為了他們所參與的事件,感到恐懼而懷著悔恨的心情回去。
﹝話中之光﹞主是輕慢不得的;所有輕慢主的,至終都必「捶著胸」痛哭,悔恨終身。
【路廿三49】「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文意註解﹞「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與上節的『眾人』不同。
「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別處福音書均詳載她們的名字(參太廿七56;可十五40;約十九25)。
【路廿三50】「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文意註解﹞「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議士』是指他在公會的身分。
【路廿三51】「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裏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文意註解﹞「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指他不贊同公會對主耶穌的判決。
「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裏,」『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二十英哩處。
「素常盼望神國的人,」約瑟和尼哥底母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參約十九38~39),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愛所摸著,就有膽量表明自己的身分(參52節)。
﹝話中之光﹞一個「素常盼望神國的人」,必不會「附從眾人所謀所為」,而能夠為真理直立不屈;也只有為真理站住的人,才是一個真正「盼望神國的人」。
【路廿三52】「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路廿三53】「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裏,那裏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文意註解﹞「用細麻布裹好,」原文有『緊緊包裹』之意。
「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裏,」這墳墓不是往地下掘坑,而是從山壁鑿出窟穴。本句也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九節下半的話。
﹝靈意註解﹞埋葬主的墳墓,原是約瑟為他自己鑿成的(參太廿七60),所以在某種意義上,約瑟也埋葬了他自己;這是豫表信徒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並且藉著受浸歸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參羅六3~6;西二12)。所以在墳墓裏的身體,也可借用來指信徒的舊人和肢體。
﹝話中之光﹞(一)信徒是藉著與主一同埋葬,而與世界有所分別。
(二)「用細麻布裹好,」信徒的生活行為應當乾淨、聖潔、柔細、均勻,不可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參羅六12)。
【路廿三54】「那日是豫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文意註解﹞安息日是禮拜五下午六點日落之後,到禮拜六下午六點日落為止。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豫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豫備日』。
【路廿三55】「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
﹝話中之光﹞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參可十四50)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參徒三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路廿三56】「她們就回去,豫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話中之光﹞(一)救主耶穌為全人類和萬有成就了救贖,對一切神所揀選的人,甚至對全宇宙,乃是真安息。
(二)我們若真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參羅六4),就必全然安息,再無掙扎痛苦。
叁、靈訓要義
【將主釘十字架的人】
一、只顧宗教教義,而不顧救主自己的人(1~5節)
二、只會玩弄手段,而不顧公義的人(6~12節)
三、只怕得罪眾人,而不怕得罪神的人(13~25節)
四、只會欺善怕惡,而蔑視人權的人(26節)
五、只看眼前之事,而不知將來的人(27~31節)
六、只會犯罪作惡,而不顧其結局的人(32~33節)
七、只知所作的事,而不曉得所作的是甚麼的人(34~38節)
八、只知剛硬到底,而不知救恩機會的人(39節)
【是甚麼把主耶穌釘十字架?】
一、老自己(1~7節)──猶太教領袖和彼拉多因只顧到自己的尊嚴
二、老手段(8~11節)──希律老奸巨猾,玩弄手段
三、老世界(13~15節)──彼拉多貪愛世界,不按公義
四、老肉體(26節)──人的辦法是用肉體去背負十字架
五、老感情(27~31節)──婦女們因情感、不因自己的罪而流淚
六、老罪人(32節)──兩個犯人為自己的罪,主為眾人的罪而死
七、老貪心(33~38節)──兵丁拈鬮分主的衣服
八、老硬心(39~43節)──同釘的犯人譏誚主
九、老頑固(44~49節)──雖親眼看見十字架,卻仍無分於救恩
十、老宗教(50~55節)──為遵守宗教禮儀而埋葬主的身體
十一、老規矩(56節)──在安息日遵著誡命安息
【基督降世的目的(參二14)】
一、叫人得著平安──希律和彼拉多成了朋友(12節)
二、叫神得著榮耀──歸榮耀與神(47節)
【十字架旁的幾種人──世人對救主耶穌的態度】
一、背主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門(26節)──為主背起十字架
二、為主號咷痛哭的婦女們(27節)──感情容易激動
三、拈鬮分主衣服並戲弄祂的兵丁(34,36節)──戲弄、侮辱祂
四、站在那裏觀看的百姓(35節上)──對祂漠不關心
五、嗤笑主的官府(35節下)──對祂譏笑、污蔑
六、寫主罪狀的彼拉多(38節)──說祂該死
七、一個與主同釘,卻譏誚祂的犯人(39節)──至死不悟
八、臨死認罪向主祈求的犯人(40~42節)──認罪悔改
九、見證主是義人的百夫長(47節)──看見祂死時的景象
十、捶著胸回去的眾人(48節)──也看見祂死時景象
十一、與耶穌熟識,和從加利利跟著祂來的婦女們(49節)──愛祂到底
十二、安葬主身體的議士約瑟(50~53節)──鼓起勇氣承認信主
【不同的十字架】
一、西門的十字架(26節)──被迫背負的十字架
二、婦女們的十字架(27節)──同情的十字架
三、主耶穌的十字架(33節上)──為救贖代死的十字架
四、強盜的十字架(33節下)──因自己犯罪該死的十字架
五、兵丁的十字架(34,36節)──藐視、認為是愚蠢的十字架
六、百姓的十字架(35節上)──冷眼旁觀的十字架
七、官府的十字架(35節下)──認為是錯誤的十字架
【基督十字架的靈】
一、對人無限赦免──父阿,赦免他們(34節)
二、對神完全交託──父阿,我把靈魂交在你手裏(46節上)
三、對己完全死絕──氣就斷了(46節下)
【亞利馬太的約瑟】
一、他為人善良公義(50節)
二、他並沒有附從眾人所謀(51節上)
三、他是素常盼望神國的人(51節下)
四、他放膽向彼拉多求主耶穌的身體(52節)
五、他為安葬主的事盡心竭力(5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末尾處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拾穗
【路二十三2】「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我們見」:原文的意義是他們「親眼看見」耶穌犯這些罪,而不是審問後的結果。
「誘惑」:「搖擺不定」、「扭曲」、「擾亂」。──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5】「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
「煽惑」:「上下搖晃」、「左右搖晃」。──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7】「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既曉得」:「全部瞭解」。──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
「誘惑」:「從某處轉離」、「引誘」、「誤導」。──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16】「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注:有古卷在此有」
「責打」:原意是「訓練孩童」。──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18】「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釋放」:原文時態表示「立刻釋放」、「現在就釋放」。──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19】「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作亂」:煽動、引發暴亂。──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21】「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
「喊著」:「繼續不斷高聲喊叫」。
「釘他十字架」:原文的時態也是表達出「現在馬上釘他十字架」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廿三21十字架一詞原文何意,古時這種刑具有多少款式?】
“十字架”三字乃是根據天主教沿用拉丁文譯成。拉丁文為cRUX,原指兩根木頭搭成的一體刑具。大概有三種:
一、T字形的稱為cRUX COMMISSA,又稱為安東尼形十宇架(ST。ANTHONY’SCROSS)。
二、x字形的稱為cRUX DECUSSATA,又稱為安得烈形十字架(ST。ANDREw’S CROSS)。
三、十字形的稱為cRUX
IMMISSA,又稱為拉丁形十字架(LATIN
CROSS)。主那穌所釘的刑具為十字形的,原因是在他的刑具上可以懸掛一個犯人的名號,所以傳說他的刑具一定是十字形的(路二十三章38節)。
但在希臘文,十字架一詞為STAUROS
ataup《,並無“十字”意味。原意為“一根木頭”。“釘十字架”原意則為“在木頭上受刑”8TAUROOdtaupeco。
這種刑具最初在波斯,後來腓尼基人也效尤,最後羅馬人作更殘忍的使用。受此種刑罰的人多為奴隸、殖民地的居民及大盜。主那穌與彼得被看為殖民地的居民,與奴隸地位相同,所以受此酷刑。至於保羅,因有羅馬國籍,所以不被釘在十架上,乃是被斬首。――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廿三31有汁水的樹和枯乾的樹是指什麼?】
答①耶穌說:「這件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樣呢。」這一句話顯然是一種寓意的說法,所謂「這些事」——乃指猶太人棄絕主,要釘祂十字架,行了不法的事(路廿三18-23),「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乃指耶穌,祂有豐盛的生命,像一顆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約十10,詩一3),「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意思是指以色列民說的,他們沒有神的生命,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約壹五12,猶12),有聖經注視家以為本節的話是一種俗語,乃是說義人既受這樣的苦難,惡人要怎麼樣呢(參箴言十一31,彼前四17,18),換一句話說,巡撫彼拉多自己既然承認他所釘死的義者無罪基督,將來要怎樣懲治那背叛的以色列民呢,試看在主後七十年,羅馬人在圍困耶路撒冷的時候,曾被毀滅,乃因為以色列人棄絕了主而所遭受的刑罰與災禍(太廿一37-41),這是摩西早已預言的,已經應驗了(申廿八49-57)。
②關於這「有汁水的樹」與「那枯乾的樹」,另一種寓意的說法,根據前文主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廿三28)——這是暗指他們多是耶路撒冷的人,然後說到「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則這「有汁水的樹」就是指著代表猶太人,至於「那枯乾的樹」——乃應指為當時的外邦羅馬人,所以本節的意思,就是說猶太人原是神的選民,尚且因為棄絕基督,將祂釘十字架上,以致受到將來的災禍,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豈能逃避將來的審判刑罰呢。——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廿三33耶穌被釘的十字架是什麼刑具?】
答①在古時候釘十字架的刑罰,原是掛在木架上(斯七9,10,九13,14),如同摩西律法上的定例,是先將犯人治死以後,才掛在木頭上,其屍首是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的(申廿一22,23),羅馬人對於無本國民籍的犯人,其所用的刑具,有時用獨木樁,以木樁的尖端從犯人的肋旁刺入胸膈內,或使犯人們臥在木樁上,使他將臂,和腿伸直與樁平行,用繩綁上,然後豎起,栽在地上,有時是用兩根木頭,作成丁字形或十字形,或是斜十字形的木架,將犯人綁上或是釘上去,這些方法皆稱為釘十字架,大約最初是起於腓尼基流傳到希臘,以至於最後為羅馬人所使用者。
②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刑具是為十字形,原因是在祂的刑具上,有彼拉多所寫懸掛一個罪狀的牌子(路廿三38,可十五26,約十九19)。羅馬人使用這種刑具,有時先將十字架放在地上叫犯人仰臥在十字架上,釘穿他的手腳(參廿39,40),或用帶著毒汁的粗繩子綁上以後,才將十字架豎起來,在十字架中間有一塊橫木伸出,可以承住犯人的體重,以免犯人因雙手被釘懸掛所負整個體重而墜下,這種處死之法,無異前清的淩遲,是叫犯人頭眩神昏,口乾舌燥,時時驚搐,以致慢慢的痛苦死去,乃為處決殖民地的居民,強盜,叛逆,擄民,以及奴隸之用。耶穌被視為殖民地的居民,與奴隸地位相同,所以受此酷刑,至羅馬皇康司坦丁(Constantine)大帝時(生與西元二七二年,死與三三七年),他信主後,以救主既流血於此,為體恤人類,不復再用,以示崇敬基督,此刑由是以後諸般各國也就漸漸廢止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廿三33古時的犯人被釘十字架,是否一定把手腳釘穿?與耶穌同釘的兩個犯人,如何受刑?】
“釘十字架”刑罰的原來說法是“掛在木頭上”。以斯帖的時代,哈曼被掛在自己特製的五丈高木架上(斯七章9一10節),後來哈曼的十個兒子也被掛在架上(斯九章13一14節)。
摩西的律法也提及犯罪的人被掛在木頭上,而且說木架上的屍首不可留在上面過夜(申二十一章22一23節)。約書亞也曾將艾城的王掛在樹上(書八章29節)。
古時並沒有把犯人釘穿手腳掛在木架上的。至於釘穿手腳,那是羅馬時代變本加厲的刑法之一。主那穌是被釘穿手的(約二十章25、27節),至於是否腳也被釘穿,只有路加福音有暗示,因為那穌吩咐門徒看他的手、他的腳,表示他的腳也是被釘穿的(路二十四章39節)。那兩位與那穌一同受刑的犯人,四福音也未說明他們是否被釘穿手腳。當時被掛在十字架上的犯人,有時只用帶著毒質的粗繩子把犯人捆在十字架上,使犯人慢慢死去。
被釘十架的人多是赤身露體的,十字架中間有一凸出木頭可以承住犯人的身體重量,免得因雙手被釘懸掛後,整個身體下墜。犯人往往因流血過多,而頭昏腦脹心悸怔忡口乾舌燥痛苦難堪,以後長久在昏迷中,然後失去知覺死去。
主那穌在十架上被釘的痛苦是筆墨難以形容的,我們應該不斷感恩,他為我們死,我們應該為他活,而且要活得有價值。――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二十三34 “樂國”一詞何意?古時及今時的樂園是否同在一處?】
根據過去數十年來外國解經家的傳統解釋是這樣:
在主那穌完成救恩大功以前,義人的靈魂所在的樂園,乃是與不義的人所在的受苦地方遙遙相對的,這是根據路加福音十六章19一3l節財主與拉撒路的記載中所表示的。等到主那穌完成救恩大功之後,他便下到陰間(使徒信經“下陰間”一語是根據彼得前書三章19節編成的),帶著所有的靈魂到天上去(等於說義人的樂園有一次大徙置)。所以現在義人所在的樂園已經換了地方,與以前的樂園地點不同。
這種說法在許多傳道人的解經中占了相當的勢力,可是這種傳統的說法並無聖經充分的經文作根據。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重要解經原則,那就是“我們肉眼看不見的靈魂世界”(中國人稱之為陰間)是屬於“隱秘之事”。隱秘之事,是屬於耶和華,惟有明顯的事,是屬於我們(申二十九章29節)。一切隱秘的事,耶和華神並不需要我們知道,我們所知道的只限於聖經所透露的若子部分。比方說:到底有多少天使呢?我們不需要知道。
除了那穌以外,沒有一個曾活在世上的人能完全瞭解人死後的情況,主那穌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透露的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聖經並沒有任何一處提及“樂園搬家”的事。解經家曾引用以弗所書四章8節原文,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帶走了許多被擄的”(指被魔鬼擄去的,指死亡權力所拘禁的義人靈魂)。他們根據這節經文來指出,樂園有一次大遷徙。可惜這一節聖經所指的也屬“隱秘之事”(本書在以弗所書難題中將有詳解)。神學家對該一節聖經有過許多辯論和解說。所以根據這節聖經來強調說樂園“從下麵搬到天上”,是不足為信的。
我們的看法是這樣:
陰間之事,肉眼未見,很難全部明白。一個住在香港的人沒有到過泰國,雖然看過有關泰國的書,也不如那些親身到過泰國的人能明白得那麼多。泰國的夏天在三、四月,不在七、八月,單這一點已經不同,已經使住在香港的人無法明白。
樂園所在地,是住在地上的人所不能瞭解的,我們不能用地上人的地域觀念來指出樂園在天上那一部分。我們只能說有樂園,是義人靈魂所在地。樂園,保羅的靈曾被提到該處,又稱之為三層天,所以有些解經家認為主那穌升天時曾將樂園搬到三層天上去。其實,樂園、三層天、天堂(原文無天堂之名,只有天字)、天上的耶路撒冷,都應該是同一地方,而且未經變動,因為照天文學者看來,一離開地球,進入太空,便都是“天上”,天上並無上下之分,靈魂的去處更不是我們所能瞭解的,怎能說“從下面搬到天上”去呢?
財主與拉撒路的事是告訴我們信者與不信者的結局,對地域的解釋,只說兩者不能彼此來往。其實兩者距離甚遠,因為那財主是遠遠看見亞伯拉罕的。既然相距很遠,又各不相干,何必一定要造出一個“樂園大遷徙”的教義呢?――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二十三35】「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
「他」若是基督:「這傢伙」,表示輕視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42】「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
「得國降臨」:顯然表達這犯人接受耶穌是彌賽亞。──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樂園」:來自波斯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聖經用此字來形容「伊甸園」。後來此字用來表達義人在來世享福之處,而非用來表達「介於天堂與人間的中間站」。──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43「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今日!你不是求我以後紀念你嗎?就是等那國度來臨的時候,現在我正在奠下根基,成為這得勝的國度,你不需要等待那麼久。我告訴你,就在今日,當灼熱的太陽從當頭逐漸西斜,斯之間的陰影落下,你就與我在一起。那裡日間不再需要太陽,晚間也不再需要月亮,主是你永遠的光。
你要同我——不要求我紀念,我不是只在片刻間想念你,記得你的聲音與容貌、你要與我在一起,我在天家等候你,天使群侍候我的要看著你來。我坐在水晶般的寶座,讓你也坐在我旁邊。在我極端痛苦的時候,你同我一起走在幽暗的山谷,現在也與我一同在榮耀光明的道途上。
在樂園裡——我要將樂園完全恢復,一切失落的必回復,在不久的時候,我必賜給,我手中將握著鑰匙。你可在天起涼風的時候,與我一起在園中走,那趕逐亞當的天使必小心把守著,不讓蛇進來干擾。
我實在告訴你——一切已經完全確定。我說「實在」,因為父已經實在的告訴了我,你要逃到避難所,持定盼望;你可以從我的話以及我受死的事實,得著鼓勵。
── 邁爾《珍貴的片刻》
【路廿三43樂園在哪裡?信徒死後要往何處去?】
答①樂園Paradise一詞,希臘原文是(),在舊約中的伊甸園亦稱為樂園,實有此地(創二15,十13,賽五一3,結卅一8,9,珥二3,參啟二7)(注),在新約聖經中,保羅曾經提到樂園是在三層天上(林後十二2,4),那就是指著天堂之所在(來九24,彼前三22,原文只是天字),耶穌用這名稱只有一次祂曾對那個悔改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這個樂園根據解經家傳統的解釋,就是義人靈魂在未復活以前安息陰間之樂園,與不義的人所居受苦的地方遙遙相對,有深淵的界限(參十六19-31),到了主受死之後,祂曾下到陰間,才將樂園遷到天上(Canada弗四8-9,彼前三19,羅十7,九五題),所以現在的樂園是在天上了。
②耶穌既然應許那個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即已顯明那個強盜死後,是立時與主同在樂園裡得享安樂,可是今日信徒死後,照樣是到樂園裡,他的身體復活,卻是等主二次降臨再來之時,那是改變成為一個復活榮耀的靈體,永遠與主同在(林後五8,林前十五35,44,52,帖前四16,17,腓三20,21)。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一八題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廿三43那個臨死的賊人,怎能在他死亡的那天與基督同在樂園裡?】
根據路加二十三43的記載,基督向那個已被釘在十字架上,臨終而悔改的囚犯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然而,耶穌不是要待星期天復活之後,才升到天上嗎?假如耶穌要到星期天才在樂園裡,那悔改了的囚犯又怎能與他在一起呢?要尋著這問題的答案,必須研究耶穌被釘那天,樂園在那裡。
顯而易見的是,樂園要待耶穌復活那天才升到天上。耶穌在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也說到,那敬虔的乞丐拉撒路死後,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19-31)。故此,「亞伯拉罕的懷裡」指一塊地方,是那些得贖的靈魂在基督復活之前所停留的。我們假定這塊地方就是樂園。樂園仍未升到天上,卻仍然是陰間(seol)的一部份,專為去世的信徒而設;要待救贖的工價真真正正在各各他付上了,去世的信徒才被允准進入天堂,得睹神的榮耀。
毫無疑問,耶穌及那悔改了的囚犯在星期五去世後,都進了仍在陰間裡的樂園。但到了星期天,耶穌復活並顯現與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二十17)及她的兩個同伴(太二十八9);之後,我們認為耶穌帶同本來停留在陰間的已死信徒升到天上榮耀之境。在這些信徒之中,包括了亞伯拉罕、拉撒路及那個悔改了的強盜。以弗所書四8如此論及基督:「他升到高天的時候,接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第9節接著說:「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文中「降在地下」,所指的就是陰間。第10節指出:「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我們可推測,耶穌帶領樂園裡的所有信徒離開陰間,升上了高天的榮耀之境,就是三位一體神所在之處。──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路廿三43樂園】
問: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啟示錄二章七節:「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哥林多後書十二章四節:「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這三個「樂園」有分別否?
答:啟示錄二章七節的樂園,是「神的樂園」,就是將來的新耶路撒冷。比較其中的生命樹就知,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和哥林多後書十二章的樂園,乃是指在地中心的樂園,就是信徒死後的去處。―― 倪柝聲
【路廿三43安息日會人士相信,人死以後,靈魂與肉體一同埋葬在墳墓中,靈魂並無知覺,所以靈魂不是馬上到天堂或地獄去,要等到主那穌再來時便復活,此說有何錯誤?】
根據那穌在此對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所說的話,他死了以後,馬上要到樂園裏去。那穌所說的“今日”,只能作“今日”解,並非若干年之後。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證明人死後無知覺之說不合主那穌的話。
可是安息日會人士卻把這節聖經這樣譯:
“今日我實在告訴你,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但這樣譯法,與說話的口氣不合,而原文該節亦無此種表示。
此外,主那穌在路加福音十六章19一31節所說財主與拉撒路的敍述中,證明人死後的靈魂已到兩個不同的地方去,安息日會人士卻認為主那穌所說的只是一個故事,一個教訓。但是,如果主那穌所講的也不足信的話,就不必信那穌了。辯論何用?
還有,希伯來書十二章22一24節是安息日會人士無法解釋的。那裏所說很清楚的是指著天上,其中有一句是,天上有“義人的靈魂”。為何他們說人死後不到天堂或地獄,乃是無知覺與肉體一同埋在墳墓呢?――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二十三44】「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申初」:下午三點。
「遍地」:應該是指著巴勒斯坦當地。──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45】「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日頭變黑」:應該不是「日蝕」,因為當時正是月圓。而可能因為其他的原因。──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47】「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百夫長」:負責在場監督士兵執行死刑的軍官。──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48】「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捶著胸」:表示悲傷、懊悔。──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50】「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議士」:亦即是「猶太公會成員」。──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51】「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亞利馬太」:為猶太市鎮,在耶路撒冷西北約三十公里。──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二十三54】「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豫備日」:,猶太人的專有名詞,指逾越節安息日前那一天。──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例證
【路二十三1~11良心的罪感】
這一段經文告訴我們,惡人雖無人追趕他,也拼命逃跑。他那良心的罪感,使他受制於毫無理由的恐懼之中。希律的一生亦正是這個諺語的寫照。自從他下令殺害施洗約翰之後,他心中一直忐忑不安,受到良心的譴責,而深怕這位神人突然從死裡復活。當他聽到拿撒勒人耶穌的事,更是寢食難安,始終懷疑他就是約翰的化身(可六14~16)。古代歷史學家約瑟夫告訴我們,希律王手下有許多巫師,相命的、和宗教法術家,以便萬一在他心靈受磨難時,可召他們來為他解圍。當他看見基督最後站在他的面前時,他高興得不得了,一心想看他顯一些神蹟。當他審問耶穌一些問題時,他希望耶穌能說一些話,來鎮壓他的罪感,可是耶穌一言不發,據學者解釋,這樣使希律王受到良心的譴責更深更重,他才會承認他自己的罪。
一個人良心的呼聲是多麼可怕、持久啊!良心指責我們所犯的過錯。最近一位由貪愛世界回到信仰的姊妹告訴我,「我不但得不到快樂,心靈反而更加苦悶!」不錯,只要回到基督跟前,蒙受祂的赦罪,才有真正的平安,因為這是上帝的公式!——H.V.L.——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路廿三8】希律把耶穌視為一件可供觀賞的景物。在希律來說,祂只不過是一件展品而已。但耶穌並不是一件展品供人觀賞;而是一位人人當順服的君王。希臘著名的斯多亞學派老師伊比克德(Epitetus)便經常抱怨說,從世界四方八面前來聆聽他講演的人,只懂得瞪著眼望著他,好比他是一尊著名的雕像,而不是前來接受和遵行他的教訓。耶穌並不是供人觀賞的,祂是人人當順服的主。──《每日研經叢書》
【路二十三23~43活著的賊】
路加二十三42、43記載:「另一個囚犯對耶穌說:『耶穌啊,你做王來臨的時候,求你記得我!』耶穌對他說:『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樂園裡了。』」
這一段記載使我聯想到一個故事:有一位牧師和一位自認重生得救,但行為生活的表現適得其反的青年交談。牧師問他有沒有想到要加入那一個教會?青年回答說,「沒有,那位將死的囚犯並沒有加入任何教會,結果他還是得救了。」於是牧師問他有沒有向人見證過耶穌基督的救恩?「沒有,那位將死的囚犯並沒有向任何人作過見證。」牧師又問他:你有沒有捐款給傳道機構?「沒有,那位將死的囚犯也沒有捐過一分錢。」牧師對這個年輕人端詳良久之後,才對那位青年說:「你難道不知道在你得救之後,你的一切都歸主所有嗎?你不知道主要求你為他獻身、服事他、把一切獻給他嗎?你之所以不參加主日上午十點鐘的崇拜,可能是因為你唯讀了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五至四十四節的記載;然而路加福音卻明明告訴我們,第二個囚犯得救後向他的同伴見證說:『我們同在這裡受刑,你就不怕上帝嗎?我們受刑是活該的,我們所受的,不正是我們該得的報應嗎?但是他並沒有做過什麼不對的事。』那名死囚已盡其所能的去做了,年輕人,很坦白的說,我發現那個死囚和你之間的差異在於他是一名將死的賊,你卻是一個活生生的賊!你向主盜取了生命、團契、和財物,你最好檢查一下你是否還活在『信仰之中』?」
也許這位牧師的話,正也是今天要對你對我說的,盼望聖靈喚醒你被蒙蔽了的心,作及時的悔悟!——H.G.B.——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路廿三41~42】有一個傳說把他吹捧成猶太的羅賓漢(Robin Hood),專門劫富濟貧。而最動人的一則,是說及在約瑟和馬利亞抱著孩童耶穌從伯利恆逃到埃及時,這神聖之家遇上盜匪的經過?耶穌為群盜首領的兒子所救。這位年青的盜匪,看著這位可愛的嬰孩,竟然不忍下手,並且釋放了祂,說:『啊!孩童之中最蒙福的,如果有一天要施憐憫予我,那樣便請記念我,並忘記這一刻吧!』這一位曾經救助過孩提的耶穌的年青盜匪,與祂在加略山重遇。而這時候,耶穌拯救了他。──《每日研經叢書》
【路廿三50~51】亞利馬太的約瑟,是我們最感興趣的一個人物。
(一)傳說在主後六十一年,他奉腓力(Philip)之遣,遠赴英倫。他來到格拉斯敦布利(Glastonbury)。他隨身帶著最後晚餐所用過的杯子,當中盛載著基督的寶血。這杯子後來成為了聖杯,並且是亞瑟王(King Arthur)的武士夢寐以求,極欲一見的聖物。據說當約瑟抵達格拉斯敦布利的時候,他把手杖插在地上,靠著它來休息,以解疲怠。這手杖竟然發芽生長,成為了一棵樹,而每年的聖誕節都會開花。直到今天,聖約瑟之樹仍然在格拉斯敦布利開花,而它的枝子亦已遍佈全球。全英國第一所教堂就是在格拉斯敦布利建立,到了今天,這所帶著約瑟的傳說的教堂,依然是基督徒朝聖者的聖地。
(二)亞利馬太的約瑟,亦帶著一些悲劇。他是為耶穌預備墳墓的人。他是公會裏的議士;路加告訴我們他並沒有附從法院的裁決。但是他卻沒有一言反對。或許他在保持緘默;或許他眼見自己無力反對這一決議,便藉故缺席。假如他敢發一言,情況將會是如何的大大不同!在那滿佈憎恨的陰冷集會中,即使是一聲寂寥的吶喊,能夠為祂說話,耶穌的心懷該當是何等的高興!但約瑟一直在等待,到耶穌死了,他然後為祂預備了一個墳墓。人生的悲劇之一,就是我們安放在朋友墓前的花束,本應在生前就予以奉送。好些讚美和感謝之辭,我們本當在他們在世之時,就應表達致意,但卻留待在追思會和紀錄裏頭才表達出來。往往我們神恩不安,為的是我們過去的緘默無言。生前一語,勝過死後千言。──《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綱目
耶穌受害時是執行了祂的三種職務】(路廿三26~32;參『耶穌為受膏者』)
一、為先知──給婦女預言未來的事(28~31節)
二、為祭司──為釘死祂的人祈禱(34節)
三、為君王──賜恩與相信祂的強盜(42~43節)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基督的十字架】(路廿三13~46)
一、是虛己的地方(腓二7~8;參約一10~11;林後八9)
二、是代求的地方(路廿三34;太五44;徒七60;林前四12~13)
三、是受辱的地方(路廿三35~37;來十二2~3;約十五20)
四、是犧牲的地方(路廿三37,39;約十15~16,18)
五、是施恩的地方(路廿三43)
六、是贖罪的地方(路廿三44~46;來十19~20;賽五十三5~6)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強盜得救(路廿三32~33,39~42節)】
一、如何為人(太廿七38,44;參可十五7)
二、如何得救(34,40~43節)
三、有何實據(參林後五17)
1.指斥同伴(40節;參太廿七44)
2.承認罪惡(41節首三句)
3.證主無罪(41節末句)
4.大有信心(42節;參太廿六56末句)──正當主耶穌釘十字架時,強盜相信祂將來還要得國,真是大有信心
5.求主記念(42節;羅十18)
四、有何教訓
1.宜頌主恩(43節;羅四5;十13)
2.須知主能(來七25)
3.萬勿遲延(林後六2;參箴廿七1;徒十七32後半;廿四25;廿二16)
── 丁良才《經題模範》
【那悔改的強盜所得的福(路廿三42~43)】
一、期限是何等的接近──今日(林後六2;參箴廿九1)
二、伴侶是何等的尊榮──救主(約十二26;十四3;十七24)
三、幸福是何等的美滿──樂園(林後十二4;林前二9;太廿五34)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在樂園裏】(讀經:路廿三43)
一、你要在樂園裏了
二、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三、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
一、在彼拉多面前受審與在希律面前緘默(廿三1-12)
二、猶太人恐嚇彼拉多(廿三13-25)
三、往加略山之路(廿三26-31)
四、他們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廿三32-38)
五、樂園的應許(廿三39-43)
六、長日已矣(廿三44-49)
七、給耶穌墳墓的人(廿三50-56)
──《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
一、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二三1~7)
二、在希律面前被藐視(二三8~12)
三、彼拉多的判決:無罪的卻被定罪(二三13~25)
四、人子被帶到加略山(二三26~32)
五、耶穌被釘十字架(二三33~38)
六、兩個犯人(二三39~43)
七、三小時的黑暗(二三44~49)
八、葬在約瑟的墳墓裡(二三50~56)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耶穌受審(二十三1~17)】
一、在彼拉多面前受審(1~7)
二、在希律前受審(8~12)
三、再受彼拉多審訊(13~17)
──《新舊約輔讀》
【耶穌受難的經過(二十三18~43)】
一、釋放巴拉巴(18~25)
二、古利奈人西門(26)
三、為耶穌哀哭的婦女(27~31)
四、耶穌被釘十字架(32~43)
──《新舊約輔讀》
【受死與安葬(二十三44~56)】
一、主耶穌受死(44~49)
二、主被安葬(50~56)
──《新舊約輔讀》
【經歷死亡】
一個犯人譏誚耶穌;另一個犯人悔改
一、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問
1.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2.他們的聲音得了勝
3.釋放巴拉巴
二、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
1.西門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2.婦女們為祂號咷痛哭
3.和罪犯一同處死
三、與財主同葬
1.那墳墓裏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2.預備香料香膏
3.遵著誡命安息了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一求即得(強盜得救)(路加福音對比之五)】
讀經: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九至至四十三節
一、兩個強盜
1、和主耶穌同釘的兩個強盜,犯了同樣的罪,受同樣的刑罰。
2、二人中,一個信,一個不信,原初在作人方面相同,都是強盜,後來的分別,是一個信,一個不信。
二、一個譏誚耶穌
1、第一個強盜,和耶穌同被處死,他的罪雖然非常重,但他卻譏誚無罪的主耶穌。
2、今天許多人,實在是罪惡深重,可是他們還譏誚耶穌。
三、一個求告耶穌
1、第二個強盜,也和第一個同樣的譏誚耶穌。
2、但一轉念想起神的時候,就對神生了敬畏的心,他說:你還不怕神嗎?人所以能悔改求告耶穌,都是因著想到神的問題。他一想到神,就聯想到永遠的問題。因為他的罪雖在國法前判處。死刑解決了,但在神面前卻沒有解決,所以一想到神就害怕,他怕進到永遠的沉淪裡。
3、認識己——因為怕神,他就良心發現在主面前認罪,承認祂自己當受死亡的刑罰。
4、認識主——他也承認主耶穌沒有最不該受刑罰,主耶穌的死,是為著擔當他的罪,是替他而死。
5、求告——所以他就求告主耶穌救他。求主在得國降臨的時候紀念他。
6、得救——他一求,主的救恩立刻就臨到他身上,他所求的是將來的,主卻答應他「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所以一求即得,求就是信的表示,求救證明你已經信了,所以一求就得救了。
7、得救的憑據——得救的憑據,就是主耶穌說:「今天你要和我一同在樂園裡」。在聖經中,主耶穌給我們許多話,這些話,就是得救的憑據。例如:信的人有永生,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只要抓住一句話,就得救了。
──《福音材料267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