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羅馬書第十二章 【註解】【拾穗】【例證】【綱目】




羅馬書第十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蒙恩後的生活原則】
    一、活祭的奉獻(1~2)
    二、身體的事奉(5~8)
    三、聖潔的生活(9~21)
          1.信徒之間的關係(9~16)
          2.與反對者或不信者的關係(17~21)

貳、逐節詳解

【羅十二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原文字義〕「慈悲」許多憐憫,多種憐恤(原文為複數字);「勸」求,懇求;「事奉」敬拜,伺候,服事;「理所當然的」合理的,聰慧的,合邏輯的,合理智的。
    〔文意註解〕「所以弟兄們,」『所以』是根據前面所述的真理自然得出後面的結論。本書九至十一章論到由於神的憐憫,使救恩得以臨到我們外邦人身上(參羅九15~161823~25;十12;十一30~32),這是何等的恩典!但是恩典中也帶著警告――我們若不長久在祂的恩慈中,就會被砍下來(羅十一22)――為著不讓警告的話成為事實,保羅就提出下面的勸勉。
                『弟兄們』表示這是對蒙恩的信徒說的。
          「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神的慈悲』指神的恩慈和憐憫。不只羅馬九至十一章,講到神的恩慈和憐憫,甚至在一至八章,也都顯露了神那逾格的愛――是祂豐富的恩慈領我們悔改(羅二4),在律法之外使我們因信稱義(羅三21~22;四24),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的裏面(羅五5),並一直用愛保守我們直到那日(羅八35~39)。對於神這樣的慈悲,我們該當有怎樣的反應呢?
                在這裏我們看見使徒『勸』信徒。他原可以命令,但是他喜歡勸,因為他知道他所勸勉的事若非甘心樂意,就作不來,就是作了,也是沒有用處的。
          「將身體獻上,」注意,這裏不是說將『靈』或『魂』或『心』獻上,乃是說將『身體』獻上。我們人是在身體裏。我們要把自己獻給主,就得將身體獻上;不然,我們的奉獻就是抽象的,渺茫的,不得具體,不能實際。在此我們須要看見『將身體獻上』的意義:
                (1)神的救恩必須達到人最外面的身體才可以,否則,就救恩的效力尚是不完全。
                (2)身體代表全人所有的,身體的獻上就是全人的獻上。全人不僅包括我們的所是:靈、魂(又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和身體,全人還包括我們的所有:時間、金錢和才幹等。
                (3)身體有一個特點,就是它和外面的人事物發生關係,並且講究時間和地點。所以獻上身體,也包含了獻上與身體相連帶的時間與地點,並一切與外界的接觸。我們據此得出一個結論,獻上身體就是為主生活,並為主作工。
          「當作活祭,」『活祭』意指活著的祭物,或新生命(羅六4)的祭物;它表明了新約的獻祭和舊約的獻祭不同:
                (1)舊約裏的祭物,都是先殺死後才獻上給神,是死的祭物,但新約所獻的乃是活的。
                (2)舊約裏的祭物,都是身外之物,是作代替之用的,但新約所獻的乃是自己。
                (3)舊約裏的祭物,都是獻上一次就燒掉了,就不能拿來再獻,但新約裏的祭,乃是天天獻、天天燒,卻又一直是活的,是一直燒的。
          「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聖潔』意即分別出來歸神為聖;『神所喜悅』乃因神拯救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得著我們。
          「你 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奉獻的目的和結果是事奉。事奉這兩個字在原文裏的意思,就是像我們所說的『伺候』,意即準備著在那裏服侍。奉獻的目的,不一 定是勞碌作工;奉獻的目的是伺候神。祂要你站住,你就站住;祂要你站在旁邊,你就站在旁邊;祂要你跑,你就跑;這個就叫作伺候。
    〔話中之光〕()聖靈常在我們裏面藉著神的愛,求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神。神的愛,常是聖靈用以來感動我們的一大能力。
          ()沒有一個人能憑他自己來答應奉獻的要求,但神的愛卻能叫一個最自愛、最軟弱的人,甘願為祂捨去自己的一切。
          ()獻上身體是因為神的慈悲。因為神一切的恩待與愛心的緣故,所以,身體應當獻上――『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只有對基督豐滿救恩的看見,才是奉獻的最高動機;而奉獻的真實目的,也正是讓神把這救恩,完滿的實施在我們身上,使我們都能模成神兒子那榮耀的模樣,使祂自己得到最豐滿的彰顯。
          ()聖經沒有一次說奉獻自己的『心』的,聖經是說奉獻自己的『身體』。沒有一個人奉獻了自己,還把身體留下不奉獻給主的。從今以後,我的口、耳、眼、手、腳,都不是我自己的。你每天的生活,你的全身體都是為主的,你不過是經理人而已。
          ()我們一獻上身體,就再沒有自己的自由,自己的打算,自己的享受,自己的前途,自己的用處;只有一件事,就是為神的目的,神的計劃,神的旨意而活。
          ()神既然已經在我們裏面()得著地位了,就要求我們把外面(身體)也奉獻給祂。我們既然靠祂而活了,祂就盼望我們再為祂而活。靈既然更新了,祂喜歡我們的身體也完全交在祂的手裏,好叫更新的靈有一個同心的身體與祂合作。
          ()我們一面是祭司,『將身體獻上』;一面又是祭物,『當作活祭』。
          ()注意,按本節原文,所獻的身體是複數,但成為活祭是單數;這暗示了我們的奉獻歸神,是使我們在教會中合一事奉的基本因素,只有真正奉獻了的信徒,才能與其他奉獻了的信徒在事奉上合而為一。
          ()這裏所說的祭,乃是重在燔祭。一個祭物燒成了灰,才變作馨香之氣,成為神的享受。可惜好些人肯奉獻,卻不肯讓神來對付。只有經過神對付的,才是為著神的。
          (十一)神要我們的身體活著為祭獻給祂。活著死,就是這裏的意思。活著多久,就獻上為祭像死的一般多久。活祭就是說,我們的生活是向自己死而向神活。
          (十二)因著主的愛和主的恩,因著主榮耀的吸引和生命的影響力,我們就天天把我們的一切都置於死地,而讓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來,這就叫作活祭。
          (十三)活祭就是將生命的主權交在神的手中,讓神的旨意實行在我們的生活上;我們的生活若按著神的旨意去過日子的話,那麼我們的生活就必充滿了見證,就必蒙神的悅納。
          (十四)祭物乃是叫神喜悅,使神滿足的。祭物一獻給神,牠的活動和命運,就都由神作主,不能由得自己。聖靈在我們裏面怎樣帶領,我們的身體就怎樣隨著活動。這樣,這身體就是為神而用的活祭。
          (十五)一個獻身的人就是一個不怕死的人,他們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雖然活著卻是一個已經獻上的祭,隨時都可讓神使用,或殺、或燒、或栓在祭壇角上,都在乎神,我們已經奉獻的人就是要事奉神。
          (十六)使徒在這裏不是光勸少數有特殊恩賜的人,要獻上自己以事奉神,乃是勸全體蒙了神救恩的人,都要將自己獻上以事奉神。所以,我們今天在新約之下,對自己或對別人,都不可有不必事奉神的觀念和看法。
          (十七)真實的事奉,乃是讓神在我們的工作、生活、奉獻上有所享受。在一切的事奉上,神的享受是居首位的,而別人的享受是居次要的,這樣,事奉的人就須完全犧牲。
          (十八)我們常常熱心工作,好像是事奉神,但實際上卻是自己在暗中享受自己工作的成就,或是要博得人的稱讚、人的稱許、人的歡心。
          (十九)我們的事奉,並不在乎有多少的熱心,有多少的殷勤,乃在乎我們作活祭的成分有多少。
          (二十)乃是理所當然的,』沒有一個人是愛主太多了。
          (廿一)我們蒙恩以後,就成為神的兒女;凡我們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的,因此奉獻乃是理所當然的事。
          (廿二)我們信徒以順服的生命來事奉神,是對神的恩典惟一合理(或合乎邏輯)的反應。

【羅十二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原文直譯〕「不要模成這個世代的模樣,卻要因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證實何為神那善美、完全、可喜悅的旨意。」
    〔原文字義〕「世界」世代;「心意」心思;「察驗」察看並分辨,證實,驗證。
    〔文意註解〕「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世界』原文是『世代』,等於今天的人所說的『摩登』,所以也可譯作『時髦』。『世代』是『世界』的一部分,是『世界』的一環,是顯在你跟前的『世界』。『效法』原文的意思,是『同形於』、『同化於』。不要效法這個世代,就是不要跟從這世代的時髦,模成這世代的樣子。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心意』原文是『心思』。心思是我們的思想機關。我們的心思原是墮落的,受了罪惡、世界、人情、風俗,極深的浸染,充滿屬世的思想,屬人的觀感,所以必須更新,就是必須脫去一切舊有的思想、觀念、眼光、看法,而重新受神的教導。『變化』指繼續不斷的過程,而不是單一事件。
                我 們重生的時候,神的靈進到我們的靈裏,我們的靈就得著更新。此後聖靈就從我們的靈裏往外開展,直到魂的各部分,特別是達到心思部分。聖靈要從我們靈裏發出 光來,照耀我們的心思,除去我們心思裏的昏暗,改正心思裏的妄謬。這樣消除黑暗,改正妄謬,就是聖靈在心思裏作更新的工作。
                當人信主的重生的時候,人的心思有第一次的改變,並且是一個很大的改變,這個叫作悔改。悔改的意義就是心思的轉變(a change of mind)。 這一個悔改,就是心思變化的起頭。此後還得天天更新,按著所看見的亮光,越過越更新,越過越向著神,也越明白神的心意。老實說,心思是人裏面的眼睛。悔改 的時候,就是眼睛開啟的時候,更新是叫眼睛更亮。眼睛多亮,生命就多長進。所以,心思的更新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心思的更新多少,同時也就變化多少。人生 命的變化,是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的。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神 雖然是藉著祂的靈,把祂的旨意啟示到我們的靈裏,叫我們的靈直接感覺得到,但是我們還需要用心思來領會我們靈裏所感覺的。靈是在我們的最裏面,心思是在靈 的外面,包圍著靈。如果我們的心思沒有更新,就不能領會而透出聖靈在我們靈裏所給我們的感覺;即使領會,也不會準確,也不會透出神旨意的本來面目。
                『察驗』原文意為證實,就是用聖經的真理來對證我們心靈中所受的感動是否是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有三個特點:(1)『善良』,與邪惡相對;(2)純全,與混亂相對;(3)可喜悅,與憂傷相對。凡合乎神旨意的事,必然會把我們帶離罪惡與黑暗,而得著神的喜悅。
          J.B. Philips把本節意譯如下,頗能掌握這命令的意味:『不要讓環繞你的世界把你壓榨成它的模樣。』相反的,藉著我們思想上的『更新』,經歷一完全的改變(變化譯自希臘文的『蛻變』);這樣,我們就能察驗(或證實)神的旨意,並且會發現這是叫我們得到完全滿足的。
    〔話中之光〕()將身體獻上』(1),『…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旨意。』只有把自己奉獻給神,要為神活著的人,才能明白神的旨意。
          ()奉獻是明白神旨意的基本條件,也是要領會神旨意的必過關口。
          ()一節題奉獻,二節題察驗神的旨意。要明白神旨,必須先獻作祭。沒有奉獻,一切還是以自己為中心。奉獻只為神活,在神事的範圍裏,神才把旨意啟示給他。活祭在消極方面,停下已往一切的活動;在積極方面,為神活。
          ()羅馬六章的奉獻,是叫自己得益處,叫自己結成聖的果子。羅馬十二章的奉獻,是叫神得益處,叫神的旨意得著成功。
          ()只有真實奉獻事奉神的人,才敢、才能不效法這個世代(原文)。人們都是順著潮流流,隨著世代走,但基督徒的心與世人不一樣,他們的心意更新了,他們的心意變化了,他們的目標是神的旨意,他們決心要按著神的旨意行事,絲毫不茍,萬般不變。這樣的人就是一個奉獻的人;奉獻的人是只有神而無己的,他們決不會因計算自己的利益而背棄神。
          ()在羅馬書中有兩個『模樣』,是彼此相對的:一個是神兒子的模樣(羅八29), 一個是這世代的模樣。我們若不願被模成這世代的模樣,就要好好把自己獻上,讓神把我們模成祂兒子的模樣。而被模成神兒子模樣的關鍵,就在於裏面被開啟,心 思被更新,老舊觀念被打倒,越過越認識神那善美、完全、可喜悅的旨意,就是豐滿的基督。就在這逐漸更新、認識的過程中,神就越過越向我們證實祂的旨意,我 們也越過越成為神旨意的證實。
          ()每一個世代各有其特殊的形態、特徵、時尚與潮流;基督徒活在世上,不要照著這世界的風氣、流行、時尚來生活。
          ()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才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所以,在尋求神的旨意時,還是應該用思想意志的;當然,這個思想意志應該靠著聖靈的工作『更新而變化』才對。
          ()人不明白神的旨意,不是方法的問題,是你這一個人的問題。許多人懂得知道神的旨意的方法,但是他那個人不對,因此他仍舊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那一種的人能知道神的旨意?就是蒙神拯救脫離他頭腦力量的人。你的心意(或心思)要更新而變化,然後才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
          ()心思的更新是一件太重要的事!一個人重生之後,他的屬靈生命有多少,完全是在乎心思更新有多少。雖然今天我們都有一個新的生命,但是請記得,我們的心思卻不能很快的都變作新的。這一個是需要時間的,這一個是聖靈在我們身上天天的工作。屬靈的事,是需要更新的心思來領會的(林前二14);靈裏的啟示,也是需要更新的心思來明白的(弗一17~18)。可見心思的更新在屬靈的長進上是多麼緊要呢!
          (十一)一個更新的心思,就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多少時候,這也好像是神的旨意,那也好像是神的旨意。多少時候,我們不是誤彼為此,就是誤此為彼。更新的心思,才能對於神的旨意沒有錯誤。
          (十二)要 記得,我們所負責的是遵行神的旨意,神所負責的是我們遵行神旨意之後所有的結果。我們不負責找順利的出路,基督徒的愚笨在神手裏沒有用處,基督徒的聰明在 神手裏也沒有用處,我們作基督徒所有的事,就是要尋求神的旨意。我們活在世界上,不是憑我們的頭所想得到的,乃是要察驗何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十三)按神的旨意事奉神,這是最得神喜悅的事奉,所以按神的旨意事奉神是我們事奉的原則。相反的,人意的事奉是自己認為對的;而這自己認為對,多少含著自義、自是的成份在內。同時,按人意的事奉,也是拒絕神旨意的事奉,或輕忽神旨意的事奉。

【羅十二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原文字義〕「看」想,估量,認定,自以為;「大小」量器,容器,身量;「合乎中道」謹慎自守,心裏明白過來。
    〔文意註解〕「我憑著所賜我的恩,」指憑著他的使徒職分(弗三7)
          「對你們各人說,」意即這是對每一個人說的話,誰也不例外。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原文意為不要有一個意念是高過你所當有的意念。
          「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信心』在此處不是指得救時的信心,乃是得救之後生活和工作上的信心。信心是基督徒生活的記號,也是衡量事奉能力的標準。
          「看得合乎中道,」原文意思除了對自己應冷靜衡量評估之外,還指生活也應不偏不倚,敬虔且合乎中庸之道。信徒對自己的估量若不合宜,太高必驕傲,太低必自餒。
    〔話中之光〕()在配搭事奉中最大的難處,就是我們『想』(『看』的原文意思)自己過於所當想的,以致無法發揮通力合作的效果。所以真要求主使我們不要照著自己想,乃要照著神想。
          ()若要有正常的教會生活,首先所要對付的,就是對自己的高估、高抬,超過了神所分賜的程度,以致踐踏了別人。
          ()我們的靈命到甚麼地步,神對我們的託付也到甚麼地步,而我們對自己的意念、思想、看法也要隨著到甚麼地步。
          ()主把祂的工作分給各人,各人有各人的一分,我們總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主分給我這一分,我就忠於自己這一分;主分給他那一分,我也尊重他那一分。
          ()我們不能有多大的成就,除非我們清楚知道我們之所能及我們之所不能。一種誠實估計我們的能量,沒有自大,也沒有自卑,是我們有用的人生第一個要素。
          ()信徒再大,在基督身體上也不過是一個肢體;再小,也仍然是一個肢體;因此,既不驕傲,也不自餒,只要站住自己的地位就是了。
          ()恩賜(6)與信心的大小是成正比例的。信心大,恩賜也大;恩賜大,信心也大。這二者必須平衡。這樣才不致因信心太小而糟蹋恩賜,也不會因為信心太大而濫用恩賜。
          ()神是全知的,祂知道我們的信心有多大的容量,能夠作多少的工作,所以祂就給我們多少的信心去運用相等的恩賜。

【羅十二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文意註解〕「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這是舉例以人的身體來形容信徒彼此之間,以及和教會的關係。身體的特點如下:
                (1)身體是活的,教會乃是由有神生命的眾信徒所組成的,而不是由死的規條和組織所成功的,也不能把不信的人包括在內。
                (2)身體只有一個,教會在基督裏是合一的,任何分裂教會、破壞教會合一的作法和情形,都是不應該的。
                (3)身子上有好些肢體,這些肢體都是神所配搭的(林前十二24),我們沒有自由不接納神所配搭的肢體(羅十四3;十五7)
          「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這話的意思是說,只要是身上的肢體,都必具有其功用,但各別的功用不盡相同。
    〔話中之光〕()教會像身體一樣,包括許多的肢體,包括每一個肢體。這個身體上的肢體,你必須給他工作,給他有機會發展他的功用。
          ()除非不在身體上,只要在身體上,每一個肢體都『有用』,但『不都有一樣的用處』,一個肢體不能取代另一個肢體的功用。
          ()看見身體的人,就看見所有的肢體都有他的功用,就看見自己不過是許多肢體中的一個,就不會把自己放在一個突出的地位上,來和別人比較,來佔去別人的地位。一個基督徒一看見身體,他就沒有驕傲、嫉妒的可能。
          ()林前十二章是盼望說,一個肢體不佔去別的肢體的地位。羅馬十二章是盼望說,一個肢體不丟掉他自己的地位。不止不佔去別人的地位,也不丟掉他自己的地位。大家一同拿出來,一同事奉,那才有教會。

【羅十二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文意註解〕「我們這許多人,」指我們這許多信徒。
          「在基督裏成為一身,」所有蒙恩得救的人,合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而且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
          「互相聯絡作肢體,」按原文直譯是,每個肢體是為每個肢體,意即每個肢體是為別的肢體的緣故而存在的。在基督這身體裏,每一個肢體的存在目的不是為自己,乃是為別人。
    〔話中之光〕()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正如身體上的肢體一樣,是彼此聯絡的。所以我們不能單獨作基督徒,應當常與眾弟兄姊妹交通、聚會、追求、事奉。
          ()『在基督裏成為一身,』這話說出只有『在基督裏』教會才有合一的可能;真正的合一,乃是建立在你我都『在基督裏』這個基礎上。
          ()『互相聯絡作肢體,』我們雖然是肢體,但如果失去交通,沒有聯絡,就不能作肢體。
          ()在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上作肢體,決沒有一個肢體是可以單獨的,必須浩相聯絡,且須『都靠祂聯絡得合式』(弗四16)
          ()我們不只是作信徒,並且是作肢體的。作肢體,不光是道理,乃是需要進入身體的。身體的對面是個人,我們要進入身體,就得脫離個人。我們作一個人是可以,但是我們如果有個人主義就不可以。
          ()我是肢體,所以我並不是整個,連半個都不是,我不過是身體上的一小部分而已。作肢體,就是我一切的工作、生活,都是以身體為本位、為單位。這樣,肢體作事就是身體作事,肢體走路就是身體走路。肢體所作的,沒有一件事是為自己作的,而都是為身體作的。
          ()一個肢體不能代替整個身體,一個肢體卻能影響整個身體。
          ()蒙恩者生活的頭一面,就是身體的配搭。是的,凡看見元首豐盛的,必不忽略身體的配搭;因為身體的配搭,正是元首豐盛的具體表現。換言之,只有先認識基督的豐滿,然後才能懂得教會的意義,真實活出教會的實際。先有羅馬前十一章,再有羅馬十二章,這是一定的次序。
          ()神所要的不是一個得救的人,神所要的乃是一個團體的人。我們獻上自己的身體(1),乃是為著進入基督的身體。若不活在基督的身體裏,不管再多個別的基督徒,無論他們多有追求,多屬靈,仍然不能達到神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2)
          ()當我們把身體獻上的時候,神就把我們放在基督的身體裏面;事實上,當我們的個人消失的時候,基督的身體才能顯出來。
          (十一)我們把自己的身體獻上,乃是為著顯出基督裏的那一個奧秘的身體。所以我們的奉獻若不是放在基督的身體裏,若沒有顯出那一個奧秘的身體,就我們奉獻的經歷,還不夠實際,還不夠具體。

【羅十二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
    〔文意註解〕「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恩賜』是指因恩典而來的特別才幹――是神為著基督身體的需要白白賜給祂子民的。『各有不同』是指性質、功用和程度上的差別。
          「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說豫言』也可繙為『作先知講道』(參林前十四1),就是有聖靈的感動,能宣講神的啟示和信息,以造就、安慰和勸勉信徒。
    〔話中之光〕()因著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樣的緣故,各人在神面前所得著的恩賜也不一樣。每一個有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都要按著神所給他的恩賜來作。
          ()我們並不嫉妒別人的恩賜,也不自嘆我們為甚麼沒有某種恩賜。我們接受我們自己,善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恩賜。
          ()你 有甚麼種的恩賜,你只作到你的恩賜為止。千萬不要作到比你信心的程度還要高,要留下地位給別的弟兄來作。你把所有的工作都作了,別的弟兄就沒有工作了。教 會裏最好是一個人作一份。不能一個人作兩份,更不能一個人作全份。要給每一個弟兄姊妹都有機會事奉神,像你有機會事奉神一樣。
          ()信徒不應當否認有各種恩賜的存在,也不應當拒絕運用其恩賜的假謙卑。
          ()我們常常羨慕屬靈人,但不是羨慕他的屬靈,乃是羨慕他的恩賜;然而恩賜是神所給的(參林前十二11),所以不必羨慕。

【羅十二7「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文意註解〕「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執事』是指具有治理事的恩賜(參林前十二28),能妥善處理教會中的事務,服事教會和會眾的人;他們也包括幫助人去服事的人。
                『專一』七、八兩節共有三次提到專一,在原文並無此詞,但含有這個意思,即各別的恩賜應當專心投入,而不要越軌參預不屬於自己恩賜項內的事奉。
          「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教導』就是按著正意分解聖經,使人對神的心意和聖經中的真理有正確的認識,以便在生活上有所遵循,過著合神旨意的生活。
    〔話中之光〕()這裏有話語的職事,也有教會裏服事的職事,後者好像利未人的工作。這裏是說,每一個有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那一個命令乃是要專一的作。
          ()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應該知道他能作甚麼,都應該知道主所給他的恩賜是甚麼,知道了,就當專一的去作,不管別的事。
          ()每一個人都應當事奉,每一個人都應當專一的事奉,專一的作他所該作的事。換一句話說,不應該干涉別人的事,踐踏別人的腳。你走你的路,你按著神所給你的恩賜來作。人的天性,總是歡喜作別人所作的事。
          ()我們在事奉中,常喜歡和別人作比較;其實各人都有神賜給各人的那一份,我們要寶貴神所給的那一份,就在那一份上專心。

【羅十二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原文字義〕「誠實」純一,慷慨,寬厚;「甘心」快樂,愉暢。
    〔文意註解〕「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勸化』原意是把人招呼到身邊加以勸告,含有以同情、安慰、鼓勵的態度和言語,來激發對方的心志,去完成有價值的工作。『勸化』與『教導』(7)的不同點:教導是告訴人該作甚麼;勸化則是幫助人實際的去作。
          「施捨的,就當誠實,」『施捨的』指捐出自己財物的人,也可能包括那些協助分配他人所捐贈財物的人;『誠實』即是動機純正,沒有任何不良的動機。
          「治理的,就當殷勤,」『治理的』原文含有『帶領、管理、照顧人』之意,指具有領導才幹,能帶領他人,一同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的人。『殷勤』表明躬親率先作工;這與世俗的領導方式剛好相反,他們是指揮別人作工,自己動口不動手。
          「憐憫人的,就當甘心,」『憐憫人』指照顧病患、窮人、老人與孤兒、寡婦。『甘心』服事有需要的人應該是快樂的事,而非苦差事。

【羅十二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原文字義〕「虛假」假冒,表演,唱戲;「親近」黏住,膠合。
    〔文意註解〕「愛人不可虛假,」『愛人』指愛的一般態度,與後面的『愛弟兄』(10)不同,那裏是專有所指的愛;『不可虛假』指真正的愛,非偽裝的。
          「惡要厭惡,」這裏的『惡』,是指邪惡的事,而不是指惡人。對於惡人,本章裏面另有教訓(1417~21)
          「善要親近,」原文的意思是緊貼住善。
    〔話中之光〕()建造教會的根本因素乃是愛,我們是在愛中建立身體(參弗四16);但是錯誤的愛,虛假的愛,反而會拆毀教會。
          ()虛假的愛,會令我們看不清楚惡,也看不清楚善;惟有真誠的愛,才會提高我們的分辨力,看清楚何為惡,何為善。
          ()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
          ()常言道,我們保持不犯罪的一種方法是看到罪的可怕。加萊爾說,我們所需要的是看見聖潔的無窮美麗,罪惡的無窮可憎。
          ()有一件事我們必須清楚──許多人所恨的不是,而是罪的結果。一個人的善,如果只是因為懼怕罪的結果,他的善不是真善。
          ()撒但乃是萬惡之源,但牠許多時候會化裝成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所以我們要識透那外表是善,其實是惡的。
          ()凡是傷害神的,傷害主的,傷害靈的,傷害教會的,就是惡,我們要厭惡它們。
          ()神就是善(參太十九17);凡是叫神的成分增加的,就是善,我們要親近它們。

【羅十二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文意註解〕「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愛弟兄』指在神家中的愛。『親熱』含有留意的意思。這就是說弟兄之間的相愛,是依依不捨、常常想念的,而不是應酬式的禮尚往來,或表面應付了事的。
          「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恭敬人』指尊敬別人存在的價值;『彼此推讓』意即好處讓別人去得,以別人的享受為享受。
    〔話中之光〕()信徒之間,應當彼此尊重。任何輕看別人的舉動,是絆倒別人的主要原因。而絆倒別人的事,在主面前是相當嚴重的過犯(參太十八6~7)
          ()教會裏大部份的難處是有關權利,名譽,地位。有的人沒有給他地位;有的人被忽略,或是沒有向他道謝。在我們大多數人裏面的天然人往往要堅持我們的權利;不過基督徒沒有權利──他只有義務。一個真正基督徒的記號常常是謙卑。
          ()我們若能從心裏『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就不難恭敬人,彼此推讓。

【羅十二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
    〔原文字義〕「殷勤」熱切,急忙,迅速;「懶惰」緩慢,猶豫,遲延,怠惰;「心裏」靈裏。
    〔文意註解〕「殷勤不可懶惰,」懶惰是導致靈性貧乏的主要原因。
          「要心裏火熱,」原文是指靈裏火熱。更新後清明、謹守的心思(2),若沒有火熱的靈來平衡配合,很可能會使人『無所作為』,所以要常常將靈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7)
          「常常服事主,」這句話在原文可作兩種解法:(1)作奴僕服事主;(2)要利用機會及時服事主。
    〔話中之光〕()基督徒對事不能隨隨便便。基督徒可以被燒掉,但是他絕不可以被銹掉。
          ()『要殷勤不懶惰』換句話說,不殷勤,就是懶惰。在屬靈的事情上,我們一個人也許要當作十個人、一百個人用才好。
          ()我們要殷勤,意思就是我們在神面前要是一個不怕事情的人,是熱心的在那裏事奉神的人,是靈裏火熱的人。我們在神面前總是找事情來事奉神。
          ()那一位復活的基督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不冷不熱(啟三15~16)。
          ()人生悲劇之一是常常讓機會溜走。『有三樣一去不返的東西──射出去的箭,說出去的話,以及失去的機會。』

【羅十二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原文字義〕「恆切」持久,不住地。
    〔文意註解〕「在指望中要喜樂,」基督徒的盼望永不會落空,這是我們喜樂的原因(羅五5;八16~25;彼前一3~9)
          「在患難中要忍耐,」存著勝利在望的心態忍耐――這是每個基督徒都該有的態度,因患難是他不可避免的經歷(約十六33)
          「禱告要恆切,」不可只在困難時禱告,在任何時候都要藉著禱告與神保持交通(參路十八1;帖前五17)
    〔話中之光〕()基督徒應當知道沒有工作太大是他擔當不起的。『在人生中從來沒有毫無希望的情境,所謂沒有希望只是庸人自擾。』世界上不該有所謂沒有指望的基督徒。
          ()禱告所成功的,比外面任何事工都大。神看重我們的禱告,過於我們的事工。

【羅十二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原文直譯〕「要有分於聖徒的需要;客要追逼著款待。」
    〔原文字義〕「幫補」交通,共享,互通有無;「一味的」追逐著,逼迫著。
    〔文意註解〕「聖徒缺乏要幫補,」這不是指教會團體的慈善工作,而是指信徒個人關心身邊的基督徒,在他們遭遇困境時,施手援助。
          「客要一味的款待,」熱心款待外出客旅,乃是聖民的一項明顯標記(參創十八1~5;十九1~3;來十三2)
    〔話中之光〕()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樂意與聖徒分享屬靈的和屬世的豐富。
          ()基督徒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他們的雙手是開放的,內心是開放的,門戶也是開放的。
          ()一個自私的基督徒,決不是一個快樂的基督徒;一個自私的基督徒家庭,決不是一個快樂的家庭。

【羅十二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文意註解〕「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人所能得到的最大福氣,乃是成為基督徒;故給對方祝福,乃表示誠心願意對方有一天也能蒙恩得救。
          「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祝福和咒詛都關係到人的終極命運;基督徒應有神的心腸,願意萬人都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提前二4;彼後三9)
    〔話中之光〕()我們基督徒是蒙神祝福的人,因此我們對待別人,也只能祝福,不可咒詛。
          ()最能感動逼迫者的心的,乃是被逼迫者的以德報怨,以祝福回應逼迫;歷史上有許多逼迫者,因見到了被逼迫者的非凡反應,也轉變成了基督徒。

【羅十二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文意註解〕「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成功的人分享他的喜樂,說實在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們往往容易流同情的眼淚,卻較不易消除內心妒羨的心態。
          「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與人表同情,必須要有『感同身受』的心情,否則,就顯得做作而不自然。
    〔話中之光〕()我們必須進入基督身體的感覺,才能與受苦的肢體一同受苦,與得榮耀的肢體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
          ()當我們把對方的損益,看作是自己的損益,我們才會自然地與對方同哭同樂。
          ()我們的天性傾向妒忌那些在福樂中的人,又忽視那些哀慟的人。神的心意卻要我們與周遭的人分享快樂,分擔憂傷。

【羅十二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文意註解〕「要彼此同心,」原文意為對同一事物要有相同的意念,換句話說,基督徒要能設身處地,多為對方著想。
          「不要志氣高大,」原文直譯是『不要思想那令人高傲的事』。
          「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字原文也可譯作『事』;對卑微的人是要俯就,對卑微的事是要關心。
          「不要自以為聰明,」聰明反被聰明誤,自以為聰明會招來許多不必須的麻煩與敵意。

【羅十二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原文直譯〕「…預先準備好在眾人面前作美善的事。」
    〔原文字義〕「留心」仔細思想,預先準備好,預先籌謀。
    〔文意註解〕「不要以惡報惡,」就是不要報復任何人。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基督徒不僅是活在神面前,也是活在眾人面前,所以凡是眾人以為美的事,都要思念(參腓四8),都要籌謀著去作。
    〔話中之光〕()總要想到我們住在這不完全的世界中,自己又是不完全的人,因此必須承認自己或多或少會給別人難處,自然也必須忍受別人給我們的難處,我們對別人的難處只許出於無知,不許故意。
          ()基督徒所行的事,不單是眾人以為美的事,並且是超過眾人的標準。凡過來說,眾人所以為不美的事,基督徒決不該去作。

【羅十二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文意註解〕「若是能行,」這話表示有不能行的時候――當基本信仰真理受到破壞時,當主的名受到羞辱時,便不能妥協求安。只要不違反這項基本原則,當主動權在我們這一方的時候,就是『能行』的時候。
          「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基督徒是平安之子(參路十6);主耶穌的登山教訓也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話中之光〕()基督徒追求與人和睦是有先決條件的,我們不能為著與人和睦,而犧牲真理見證或同流合污。
          ()追求與眾人和睦,是需要出代價,肯被人佔便宜,肯遷就對方的。

【羅十二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文意註解〕「不要自己伸冤,」『自己伸冤』含有自己動身報復別人的惡待的意思。
          「寧可讓步,聽憑主怒,」表面是對人讓步,實際是向神讓步――把事情交給神來處理。
          「因為經上記著,」下面的經文引自申卅二35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基督徒不自己伸冤的最大理由,乃是不願取代神的地位,篡奪神主宰的權柄。

【羅十二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文意註解〕「所以,」下面的經文引自箴廿五21~22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意即把對方所不該得的,給他得著;在對方有需要的時候,積極地幫助他。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是一句當時流行的成語,意思是『會使他羞愧交加,有如火燒的痛苦』。
    〔話中之光〕()基督徒對仇敵的態度不是報復,乃是施恩。
          ()消除仇敵的惟一方法,就是與他作朋友;消除仇恨的惟一方法,就是以愛對待。

【羅十二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文意註解〕「你不可為惡所勝,」意即不可讓別人的惡待,降低你作為一個基督徒的水準,而採取世俗的方法來加以對付。
          「反要以善勝惡,」意即堅持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基督生命的能力終必會帶領你勝過難處――不是你超越難處,便是你的見證征服了對方,使難處消弭無蹤。

叁、靈訓要義

【奉獻的原理】(1~2)
    一、奉獻的資格――『弟兄』」,是重生得救的人
    二、奉獻的原因――『神的慈悲』,慈悲原文是多數字,即神諸般的慈悲(參林後五14)
    三、奉獻的決定――是自由的――『勸』,出於自動,不出於勉強。奉獻不是專門的道理,乃是每個得救的人都該走上的,是『弟兄們』,不是某一位或幾位弟兄
    四、奉獻的物品――『將身體獻上』,身體是指心靈和身體的全人說的
    五、奉獻的目的――『當作活祭』,『獻』意思是祭牲栓在祭壇的角上,使牠立於祭壇旁而等待奉獻;我們奉獻不是把自己當作僕人,乃是當作祭牲。不過舊約的祭牲是獻上為死,而我們獻上是為生,是為主活著。自然奉獻的人也隨時準備為主死,正如栓在壇角上的祭牲一樣
    六、奉獻的利益
          1.是聖潔的:經過奉獻就是專專屬神的東西了,稱之為聖物;因為是聖物就不再作俗用
          2.是神所喜悅的:神救贖的目的是要人奉獻
          3.得以事奉神:奉獻的本身是事奉,同時也是事奉的開始,人沒有奉獻就沒有事奉,『事奉』是祭司的工作,『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原文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七、奉獻後的留心:不要隨從潮流被世俗所化,『效法』就是與之同形同化
    八、奉獻後的追求:「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變化』是變易形像。奉獻的人,不但不當被世俗同化,連保持原樣也不該,要被神所變化。到底怎麼變化呢?不是從外面著手,是從裏面開始的;心意更新了,外面也就變化了。可是心意怎麼更新呢?這新人是在知識上漸漸更新的(西三10)。這知識就是對神旨意的領會,『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察驗』可譯試驗或經驗,我們對神的旨意必須十分留心,免得有人意夾雜在內

【作一個好基督徒的三原則】
    一、要有『獻身為活祭』(1)的體認︰
          1.當以『聖潔的行為』為活祭獻給神
          2.當以『聖潔的言語』為活祭獻給神
    二、要有『不要效法這個世界』(2)的決心︰
          1.不要效法這一個將金錢看為第一的社會環境
          2.不要效法這個以自我為中心的社會環境
          3.不要效法這個社會的人那麼重視現實
    三、要有『心意更新而變化』(2)的意願︰
          1.要藉著讀經來改變自己的心思
          2.要藉著祈禱來改變自己的心思

【要將生活獻給神(1~2)
    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1.我們不可追隨、效法這個『貪財』的社會風氣
          2.我們不可追隨、效法這個『漠視真理』的社會風氣
    二、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1.基督徒能更新長進的第一個途徑就是要常自我反省
          2.基督徒能更新長進的第二個途徑就是要勤讀聖經
    三、要察驗何為神的旨意
          1.上述兩項乃是明白神旨意最基本、最初步的兩個必備的條件
          2.察驗神旨意的最終目的是要我們肯信服神所安排的環境與引導

【如何運用恩賜】
    一、要先將身體奉獻給神(1)――如此才能有效運用恩賜,榮神益人
    二、要察驗神的旨意(2)――要按神的旨意運用恩賜
    三、要看自己合乎中道(3)――運用恩賜不超過自己信心的大小程度
    四、要與別的肢體互相聯絡(5)――運用自己的恩賜之時,要尊重別人的恩賜
    五、當照著信心的軌範(6節原文另譯)――運用恩賜不可超越真理的軌範(即不可違背真理)
    六、要專一、誠實、殷勤、甘心地作(7~8)――凡事從心裏作,不可沽名釣譽或敷衍塞責

【基督徒與各方面的關係】
    一、我們與神的關係――藉著全人的奉獻來事奉、敬拜神(1~2)
    二、我們與自己的關係――看自己要看得合乎中道(3)
    三、我們與肢體間的關係――互相聯絡,彼此成全(4~16)
    四、我們與反對者的關係――要以善勝惡(1417~21)

【教會生活需要我們全人的參與】
    一、身體的奉獻(1)
    二、魂(心思)的更新變化(2)
    三、靈(『心』原文是『靈』)裏火熱(11)

【羅十二章中的三把火】
    一、第一把火――向神:
          1.『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1)
          2.我們一向神獻上自己,就有神的火來燒我們,使我們成為馨香的祭物
          3.這火是聖火,不是凡火
          4.這火要從身體燒起,燒到我們的心裏、靈裏
    二、第二把火――向信徒:
          1.『愛弟兄,要彼此親熱,…要靈裏火熱』(10~11)
          2.神的火在我們裏面一經點燃,我們才能憑以過正常的教會(身體)生活,待人接物滿有熱力
    三、第三把火――向世人:
          1.『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0)
          2.對於敵視、反對、不信真道的人,我們裏面的這把聖火,要燒到凡與我們接觸的人身上
          3.這火要把對方頑固的思想完全熔化

【作一個好肢體的三原則】
    一、對自己要有『有用感』(3~5)
          1.『看得合乎中道』是提醒我們肯定自己的重要性
          2.『看得合乎中道』是提示我們謙虛的與各人互相聯絡的重要性
    二、對神要有『歸屬感』(6)
          1.在教會中每一個人有不同的恩賜、才幹,正如身上有不同的肢體
          2.我們的恩賜、才幹都是神所賜的,都當歸屬於祂
          3.神能賞賜人恩賜與才幹,過去能,現在能,將來也能
    三、對教會要有『責任感』(7~8)
          1.要清楚,當用我們的才幹在教會中服事,是為榮耀神
          2.這種責任感是出自主動、自動的態度,用自己的才敢在教會中服事神

【恩賜】
    一、特殊的恩賜(3~8)
    二、普通的恩賜(9~21)

【要】
    一、要合乎中道(3~4)
    二、要作肢體(5~15)
    三、要自卑(16~21)

【道】
    一、合中之道(3~5)
    二、不同之道(6~14)
    三、相同之道(15~21)

【對待】
    一、在教會內以恩賜彼此服事,互相為肢體(3~5)
    二、基督徒彼此的對待,是相愛如弟兄(9~16)
    三、對敵對的人,待他像朋友(17~21)

【肢體】
    一、看自己合乎中道(3)
    二、要彼此聯絡(5)
    三、要按自己的程度、力量服事(6~8)
    四、要親熱、推讓(10)
    五、要互助、同情(1315)
    六、要自卑、合作(16)

【在教會中作一個好信徒的三原則】
    一、對信徒──要有真誠的愛心(9~1013)
          1.這種真誠的愛在本質上是『不可虛假』的
          2.真誠的愛是包含『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的原則
          3.真誠的愛是對人具有『彼此親熱』的態度
          4.真誠的愛是具有合體統的『恭敬與禮讓』
          5.真誠的愛是具有一種『幫補與款待』人的意願
    二、對神──要有忠誠的服事(11)
          1.忠誠的服事是『常常』的服事
          2.忠誠的服事是『火熱』的服事
          3.忠誠的服事是以『心』事奉
          4.忠誠的服事是『殷勤』的服事
    三、對環境──要有得勝的決心(12~13)
          1.勝過環境的第一個秘訣是『在指望中要喜樂』
          2.勝過環境的第二個秘訣是『在患難中要忍耐』
          3.勝過環境的第三個秘訣是『禱告要恆切』

【愛】
    一、聖潔的愛――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9)
    二、親切的愛――愛弟兄要彼此親熱(10)
    三、火熱的愛――要心裏火熱(11)
    四、超奇的愛――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14)
    五、同情的愛――與喜樂的人要同樂(15)
    六、謙卑的愛――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16)
    七、退讓的愛――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17)

【基督徒生活的五方面】
    一、對別人(9~101315~16)
    二、對神(11)
    三、對自己(12)
    四、對逼迫者與仇敵(1417~21)
    五、對一般眾人(17)

【在外邦人中作一個好的信徒】
    一、要懂得善待人(14)
          1.以『善』待人能感召逼迫者歸向神
          2.以『善』待人才能作天父的兒女
    二、要懂得關懷人(15)
          1.一個懂得關懷別人的好信徒會『與喜樂的人同樂』
          2.一個懂得關懷別人的好信徒會『與哀哭的人同哭』
    三、要懂得尊重人(16)
          1.一個懂得尊重人的信徒會保守自己『不要志氣高大』
          2.一個懂得謙虛尊重人的信徒會保守自己『不要自以為聰明』
    四、要懂得寬恕人(17~21)
          1.要有『不以惡報惡』的決心
          2.要有『留心行善』的智慧
          3.要有『保持和睦』的意願
          4.要有『以善勝惡』的雄心
                (1)我門沒有伸冤權,因為除了神,沒有人有權審判人
                (2)惟有仁慈能溶化人心,化敵為友;『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3)要征服的不是別人,而是征服自己復仇的心

【相同之道】
    一、同樂――『要與喜樂的人同樂』(15)
    二、同哭――『要與哀哭的人同哭』(15)
    三、同心――『要彼此同心』(16),『心』或作意念、思想,就是要有一樣的意念,一樣的思想。我們怎能與人同心呢?「不要志氣高大,」不高看自己
    四、同夥――『倒要俯就卑微』(16),俯就可譯為同夥,不高看自己,不低看別人,肯與人同夥合作
    五、同意――『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17)。」『留心』是預謀、預算、準備。屬靈的人不是個性倔強的人,乃是具有合作思想的人,凡事肯與人合作。『若是可能,總要與眾人和睦』(18)。『和睦』或作平安、太平
    六、同友――視敵如友,或化敵為友(19~21)
          1.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原文是給怒氣留地步,是讓步或自己不報復之意
          2.以愛勝惡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羅馬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羅馬書提要」末尾處




羅馬書第十二章拾穗

註解】【拾穗】【例證】【綱目

【羅十二1獻上身體「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
神可以命令我們,然 而祂卻藉著慈悲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難道,我們可以拒絕神的慈悲,不理神的愛嗎?神已經先愛了我們,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我們當怎樣報答祂 的愛呢?祂慈悲的勸勉一定是對我們有益的。也有祂最好的美意在內,我們若不聽,那損失是何等大呢?該有何等結局呢?
奉獻身體是屬靈生活 的起頭,正如得救是屬靈生命的起頭一樣。所有的事奉,工作,道路,都是從奉獻開始。否則與神的關係就不對了,就是仍然為自己,也就是仍然活在肉體,世俗和 罪惡之中。一天不奉獻就是在神的旨意以外虛度一天,將來在主面前無法交賬了。我們是屬神的,卻不肯奉獻給神,這不是搶奪神的物麼?
惟獨將身體獻為活 祭,才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也是理所當然的,才是真正的事奉,不是一次獻上為神死了,乃是天天為神活著,奉獻的生活是完全不為自己,不為別的,只為神 用,不是自己要為神作什麼,乃是讓神使用我作事。遵行神的旨意,按神的安排,事奉祂,將我們身體當作壇上的祭物。這是最有價值的事,只有奉獻的,才能在永 世裡,在神面前有地位。──《每日天糧》

【羅十二1  獻上活祭「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讓 我們因著神的愛,再一次將自己獻給主。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不是勉強的,乃是甘心樂意的,歡喜快樂的,將自己的一切獻給最親愛的人是最喜樂的事,何況是獻 給至高、榮耀、慈愛的神,救贖我們的主呢?對於最愛的神、只怕沒有什麼獻上,獻的太少,獻的不夠好,不能討祂的喜悅。然而我們沒有別的可獻,仍可以獻上身 體,這是祂所要求的,能討祂的喜悅。
獻 身為活祭,乃是將自己擺在祭壇上,不是一次死了,乃是天天為神活著,向罪死,時刻向著神,將自己的光陰完全的獻上,將自己的力量全部的獻上,將自己的心, 自己的愛,都一起獻上。既然是作祭物,就任憑神享受,使用。我們只有完全的順服,犧牲,願意站在死的地位上來為主活著。
獻上作活祭是有死與流血的含義,也有生命和活的一面,不是死而無用了,乃是活著為主用,獻得越徹底,越能為主使用。這個奉獻的生命是最有價值的。否則與神毫無關係,只有奉獻為活祭,是神所喜悅的,是聖潔的,是理所當然的。──《每日天糧》

【羅十二1「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奉獻」要看第六章。從第七章起可說是中間加福的論述。保羅逐一列舉信徒的經歷,全是出於神的慈悲,也說明我們完全奉獻的理由。神的恩典每向我們顯明,都勸導我們完全向祂的旨意與能力而獻上。
我 們蒙召要將身體獻上,作義的器具,因為我們內在的生命都必影響我們的肢體。在另一方面,身體獻上給神也必須使我們心靈更新。所以在有關奉獻的詩歌中,我們 應將身體每一部分逐樣獻上,從現在起,完全為神。你只要相信祂必盼待你肯這樣獻上,因為祂愛你,決非言語可以表達祂急切的心腸。你一獻上,祂必立即接受。
這樣奉獻必須是活祭,才成為聖潔,蒙神悅納,而且合理的,那是指我們與祂所有的關係,使我們心智都原這樣。在追求中,我們到時必然改變,證明神的旨意實在美好而完善。當我們從遠處看神的旨意,奉獻之前認為決無可能,但我們開始順服時,就能說:神的旨意多麼親切甜美。
── 邁爾《珍貴的片刻》

【羅十二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上 面經文那些話語所指示的,不僅是為著個人,更是為著整個身體的利益。「獻上」是個人的,但事奉卻是全體的。雖然有許多信徒的身體奉獻給祂,但那結果卻是 「一個」活祭。一切對神明智而理所當然的事奉,都該如此。基本上,這是「一個」事奉,然而,在這「一個」事奉裡,我們都該有各人的一份。每一個肢體都應該 感覺,他所獻給神那一份是有價值的。因為每一個人的奉獻,並不算為是許多個別活祭中的一個,而是整體活祭中的一份。每一個降服於神的生命,都是神所需要 的,這樣的生命合起來,就能以組成一個完整而蒙神悅納的活祭。這一件事是我們所確知的。神既是悅納和滿足了,那我們豈不也應該滿足嗎?――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勸』也可譯作『求』。聖靈常在我們裏面藉著神的愛,求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神。神的愛,常是聖靈用以來感動我們的一大能力。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我們人是在身體裏。我們要把自己獻給主,就得將身體獻上;不然,我們的奉獻就是抽象的,渺茫的,不得具體,不能實際。
         這裏所說的祭,乃是重在燔祭。一個祭物燒成了灰,才變作馨香之氣,成為神的享受。可惜好些人肯奉獻,卻不肯讓神來對付。只有經過神對付的,才是為著神的。
         新約裏的祭,乃是這裏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不是像舊約裏那樣燒一次就完了。我們是天天在祭壇上燒,而又是活的。是一直活的,又是一直燒的,這是新約裏的祭。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祭物乃是叫神喜悅,使神滿足的。祭物一獻給神,牠的活動和命運,就都由神作主,不能由得自己。聖靈在我們裏面怎樣帶領,我們的身體就怎樣隨著活動。這樣,這身體就是為神而用的活祭。
         「弟兄們,…你們…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使徒在這裏不是光勸少數有特殊恩賜的人,要獻上自己以事奉神,乃是勸全體蒙了神救恩的人,都要將自己獻上以事奉神。所以,我們今天在新約之下,對自己或對別人,都不可有不必事奉神的觀念和看法。
       「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在這裏我們看見使徒『勸』信徒將身體獻上。他可以命令,但是他喜歡勸,因為這件事若非甘心樂意,就作不來,就是作了,也是沒有用處的。
         「將 身體獻上,」保羅在這裏非叫信徒獻上自己的靈或魂,乃是叫信徒獻上他們的身體。在此我們看見身體地位的重要。第一,『神所喜悅的』,就是祂兒子的救恩應當 達到最外面的身體才可以,否則,就救恩的效力尚是不完全。第二,身體代表全人所有的,身體的獻上就是所有的獻上。第三,身體和靈有一個大分別的地方,就是 身體是講時候、地方的,靈是不講的。身體是在外面的,所以,是特別與外面的事物發生關係的。所以,獻上身體就是獻上與身體相連帶的時間、地方,並一切與天 然界的接觸。所以,獻上身體的意思沒有別的,就是為主作工,並為主生活。
         「弟兄們,」這是對信徒說的。「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獻上身體是因為神的慈悲。因為神一切的恩待與愛心的緣故,所以,身體應當獻上。這與林後五14~15的意思相合:『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是 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獻上身體作甚麼呢?『當作活祭』。祭都是死的,但是,神卻要我們的身體作活祭。舊約祭物的 身體,都是死的放在祭壇上。但是神要我們的身體活著為祭獻給祂。活著死,就是這裏的意思。活著多久,就獻上為祭像死的一般多久。這樣的祭是『聖潔的,是神 所喜悅的』。因為神慈悲的緣故,『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弟兄們,神既然已經在我們裏面()得著地位了,就要求我們把外面(身體)也奉獻給祂。我們既然靠祂而活了,祂就盼望我們再為祂而活。靈既然更新了,祂喜歡我們的身體也完全交在祂的手裏,好叫更新的靈有一個同心的身體與祂合作。
         奉獻的目的和結果是事奉。事奉這兩個字在原文裏的意思,就是像我們所說的『伺候』,意即準備著在那裏服侍。奉獻的目的,不一定是勞碌作工;奉獻的目的是伺候神。祂要你站住,你就站住;祂要你站在旁邊,你就站在旁邊;祂要你跑,你就跑;這個就叫作伺候。
         「我 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羅馬一至八章,都是神的慈悲和憐憫。按教訓,羅十二章是繼續在八章之後的。三至四章是講到血,五章是講到赦免,六至八章 是講到十字架。一面血是為著赦罪,叫我們得著赦免;一面十字架是為著釘死我們的舊人,叫我們從罪得著釋放。感謝神,祂被釘在十字架替我們死;不只,祂也替 我們活。保羅就憑著神的這些憐憫慈悲來勸我們要把自己奉獻給神。《得勝的生命》
         聖經沒有一次說奉獻自己的心的,聖經是說奉獻自己的身體。沒有一個人奉獻了自己,還把身體留下不奉獻給主的。從今以後,我的口、耳、眼、手、腳,都不是我自己的。你每天的生活,你的全身體都是為主的,你不過是經理人而已。《得勝的生命》

【羅十二1我們一面是祭司,「將身體獻上」;一面又是祭物,「當作活祭」。謝模善
         「乃是理所當然的,」沒有一個人是愛主太多了。―― 謝模善

【羅十二1「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乃是理所當然的。」我們蒙恩以後,就成為神的兒女;凡我們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的,因此奉獻乃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神不願勉強人照理而行,乃是以祂的慈悲來勸勉。哦,神既如此慈愛,我們還不肯奉獻嗎?――《讀經指引》
         「所 以…勸你們將身體獻上。」這個『所以』的原因,就是前面十一章中所說到,神在基督裏那豐盛無比的救恩。是的,只有對基督豐滿救恩的看見,才是奉獻的最高動 機;而奉獻的真實目的,也正是讓神把這救恩,完滿的實施在我們身上,使我們都能模成神兒子那榮耀的模樣,使祂自己得到最豐滿的彰顯。――《讀經指引》

【羅十二1~2一個獻身的人就是一個不怕死的人,他們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雖然活著卻是一個已經獻上的祭,隨時都可讓神使用,或殺、或燒、或栓在祭壇角上,都在乎神,我們已經奉獻的人就是要事奉神;只有這樣奉獻事奉神的人,才敢、才能不效法這個世代(原文)。人們都是順著潮流流,隨著世代走,但基督徒的心與世人不一樣,他們的心意更新了,他們的心意變化了,他們的目標是神的旨意,他們決心要按著神的旨意行事,絲毫不茍,萬般不變。這樣的人就是一個奉獻的人;奉獻的人是只有神而無己的,他們決不會因計算自己的利益而背棄神。謝模善

【羅十二2不效世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旨意。」】
世界本是神所造的,交給人管理,卻因亞當犯罪而落到撒但手中,他成了世界的神(林後44),世界的王(約1231)。因此世界上的事,就像各種的情欲和驕傲都不是從神來的,乃是臥在那惡者的手下(約壹216519)。這樣,效法世人,貪愛世界都是神所不許可的(雅44;約壹215)。
可是在我們的心思意念中,常滿了世界所來的東西,許多的想法,喜好,都受世界的影響。在不知不覺之中,接受了許許多多,不但不加以分辯。反以為不錯,因為我們屬肉體和敗壞的天性,所有的思念和情感,正與之相合相同(羅867;弗223)。這樣,天天混雜在一起,使我們的心思意念都更混亂,污穢了。為此,信徒必須潔淨自己的心,除掉不對的意念(雅48;賽557),將心意更新而變化,這要靠聖靈藉著神的話才能作到(多35;彼前122;弗526),時常隨從聖靈的光照,用神的話,就是真理來改正、變化,代替自己原有的心思、意念, 並且察驗明白,什麼是神最美善的旨意。我們若肯時時順服聖靈的感動,用神的話來對照,除去自己的和從世界來的意念,有正確的存心,遵行神的旨意,就必定能心意更新,變化,更像基督討神喜說(詩139241914)。──《每日天糧》

【羅十二2「不要效法這個世代」(原文)。『世代』等於今天的人所說的『摩登』,所以也可譯作『時髦』。『世代』是『世界』的一部分,是『世界』的一環,是顯在你跟前的『世界』。『效法』原文的意思,是『同形於』、『同化於』。不要效法這個世代,就是不要跟從這世代的時髦,模成這世代的樣子。
         「只要心思更新而變化」(原文)。心思是我們的思想機關。我們的心思原是墮落的,受了罪惡、世界、人情、風俗,極深的浸染,充滿屬世的思想,屬人的觀感,所以必須更新,就是必須脫去一切舊有的思想、觀念、眼光、看法,而重新受神的教導。
         「只要心思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原文)。 神雖然是藉著祂的靈,把祂的旨意啟示到我們的靈裏,叫我們的靈直接感覺得到,但是我們還需要用心思來領會我們靈裏所感覺的。靈是在我們的最裏面,心思是在 靈的外面,包圍著靈。如果我們的心思沒有更新,就不能領會而透出聖靈在我們靈裏所給我們的感覺;即使領會,也不會準確,也不會透出神旨意的本來面目(深色燈罩遮蔽裏面的電光,或所射出的電光失去本色)
         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才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所以,在尋求神的旨意時,還是應該用思想意志的;當然,這個思想意志應該靠著聖靈的工作『更新而變化』才對。
         我 們重生的時候,神的靈進到我們的靈裏,我們的靈就得著更新。此後聖靈就從我們的靈裏往外開展,直到魂的各部分,特別是達到心思部分。聖靈要從我們靈裏發出 光來,照耀我們的心思,除去我們心思裏的昏暗,改正心思裏的妄謬。這樣消除黑暗,改正妄謬,就是聖靈在心思裏作更新的工作。
         要 記得,我們所負責的是遵行神的旨意,神所負責的是我們遵行神旨意之後所有的結果。我們不負責找順利的出路,基督徒的愚笨在神手裏沒有用處,基督徒的聰明在 神手裏也沒有用處,我們作基督徒所有的事,就是要尋求神的旨意。我們活在世界上,不是憑我們的頭所想得到的,乃是要察驗何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人不明白神的旨意,不是方法的問題,是你這一個人的問題。許多人懂得知道神的旨意的方法,但是他那個人不對,因此他仍舊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那一種的人能知道神的旨意?就是蒙神拯救脫離他頭腦力量的人。你的心意(或心思)要更新而變化,然後才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
       心思的更新是一件太重要的事!一個人重生之後,他的屬靈生命有多少,完全是在乎心思更新有多少。雖然今天我們都有一個新的生命,但是請記得,我們的心思卻不能很快的都變作新的。這一個是需要時間的,這一個是聖靈在我們身上天天的工作。屬靈的事,是需要更新的心思來領會的(林前二14);靈裏的啟示,也是需要更新的心思來明白的(弗一17~18)。可見心思的更新在屬靈的長進上是多麼緊要呢!―― 俞成華
         當人信主的重生的時候,人的心思有第一次的改變,並且是一個很大的改變,這個叫作悔改。悔改的意義就是心思的轉變(a change of mind)。 這一個悔改,就是心思變化的起頭。此後還得天天更新,按著所看見的亮光,越過越更新,越過越向著神,也越明白神的心意。老實說,心思是人裏面的眼睛。悔改 的時候,就是眼睛開啟的時候,更新是叫眼睛更亮。眼睛多亮,生命就多長進。所以,心思的更新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心思的更新多少,同時也就變化多少。人生 命的變化,是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的。―― 俞成華

【羅十二2一個更新的心思,就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多少時候,這也好像是神的旨意,那也好像是神的旨意。多少時候,我們不是誤彼為此,就是誤此為彼。更新的心思,才能對於神的旨意沒有錯誤。
         「察驗…神…旨意,」獻上的目的是要完全行神的旨意,求神的榮耀。謝模善

【羅十二2「不要模成這個世代的模樣,卻要因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證實何為神那善美、完全、可喜悅的旨意」(另譯)。 在羅馬書中有兩個『模樣』,是彼此相對的:一個是神兒子的模樣,一個是這世代的模樣。我們若不願被模成這世代的模樣,就要好好把自己獻上,讓神把我們模成 祂兒子的模樣。而被模成神兒子模樣的關鍵,就在於裏面被開啟,心思被更新,老舊觀念被打倒,越過越認識神那善美、完全、可喜悅的旨意,就是豐滿的基督。就 在這逐漸更新、認識的過程中,神就越過越向我們證實祂的旨意,我們也越過越成為神旨意的證實。――《讀經指引》

【羅十二2J.B. Philips把本節意譯如下,頗能掌握這命令的意味:『不要讓環繞你的世界把你壓榨成它的模樣。』相反的,藉著我們思想上的『更新』,經歷一完全的改變(變化譯自希臘文的『蛻變』);這樣,我們就能察驗(或證實)神的旨意,並且會發現這是叫我們得到完全滿足的。

【羅十二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憑著所賜我的恩。亦即,使徒的“恩典”或恩賜(參一5,十五15)。根據第6節,教會每一個成員都領受了這種特殊的“恩典”,其運用是為了整體的好處。
  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這裡的“信心”與本書信前半部的意義相當不同,乃是指所賜給每個基督徒的屬靈能力,以負起他們當盡的責任(參第6節,“當照著信心的程度”)。——《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3「恩」是指使徒職分說的(弗三7);「所當看的」是必須看的;「合乎中道」是謹慎自守,心裏明白過來等意。―― 牛述光
         「看得合乎中道,」我們再大,在身體上也不過是一個肢體;再小,也不過是一個肢體。因此,既不驕傲,又不灰心,只要站住自己的地位就是了。―― 謝模善
         希臘原文版本的意思是:『不要「過於思想」,但要「認真思想」﹗』當緊記,甚至我們的信心也是神所賜的(弗二8),並且,祂也賜與其他信徒一個相若程度的信心。所以,在屬靈的事上,我們不應有比別人優越的感覺。

【羅十二3~8蒙恩者生活的頭一面,就是身體的配搭。是的,凡看見元首豐盛的,必不忽略身體的配搭;因為身體的配搭,正是元首豐盛的具體表現。換言之,只有先認識基督的豐滿,然後才能懂得教會的意義,真實活出教會的實際。先有羅馬前十一章,再有羅馬十二章,這是一定的次序。――《讀經指引》

【羅十二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羅十二4~5我們不只是作信徒,並且是作肢體的。作肢體,不光是 道理,乃是需要進入身體的。身體的對面是個人,我們要進入身體,就得脫離個人。我們作一個人是可以,但是我們如果有個人主義就不可以。我是肢體,所以我並 不是整個,連半個都不是,我不過是身體上的一小部分而已。作肢體,就是我一切的工作、生活,都是以身體為本位、為單位。這樣,肢體作事就是身體作事,肢體 走路就是身體走路。肢體所作的,沒有一件事是為自己作的,而都是為身體作的。一個肢體不能代替整個身體,一個肢體卻能影響整個身體。

【羅十二4~8林前十二14~2128~30注重的乃是話語的職事和神奇的恩賜,這裏除了有話語的職事以外,還有教會中服事的職事。每一個有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都要按著神所給他的恩賜來作。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應當事奉,每一個人都應當專一的事奉,專一的作他所該作的事。
         教 會像身體一樣,包括許多的肢體,包括每一個肢體。這個身體你必須給他工作,給他有機會發展他的功用,保羅在這裏,乃是給我們看見,你有甚麼種的恩賜,你只 作到你的恩賜為止。千萬不要作到比你信心的程度還要高,要留下地位給別的弟兄來作。你把所有的工作都作了,別的弟兄就沒有工作了。教會裏最好是一個人作一 份。不能一個人作兩份,更不能一個人作全份。要給每一個弟兄姊妹都有機會事奉神,像你有機會事奉神一樣。
         主 把祂的工作分給各人,各人有各人的一分,我們總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主分給我這一分,我就忠於自己這一分;主分給他那一分,我也尊重他那一分。看見身 體的人,就看見所有的肢體都有他的功用,就看見自己不過是許多肢體中的一個,就不會把自己放在一個突出的地位上,來和別人比較,來佔去別人的地位。一個基 督徒一看見身體,他就沒有驕傲、嫉妒的可能。
       這 裏有話語的職事,也有教會裏服事的職事,後者好像利未人的工作。這裏是說,因著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樣的緣故,各人在神面前所得著的恩賜也不一樣。每一個有 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那一個命令乃是要專一的作。換一句話說,不應該干涉別人的事,踐踏別人的腳。你走你的路,你按著神所給你的 恩賜來作。人的天性,歡喜作別人所作的事。這一段聖經乃是給我們看見,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應該知道他能作甚麼,都應該知道主所給他的恩賜是甚麼,知道了, 就當專一的去作,不管別的事。――《初信造就》
         林前十二章是盼望說,一個肢體不佔去別的肢體的地位。羅馬十二章是盼望說,一個肢體不丟掉他自己的地位。不止不佔去別人的地位,也不丟掉他自己的地位。大家一同拿出來,一同事奉,那才有教會。――《初信造就》

【羅十二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在基督裡成為一身。參哥林多前書十二27: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哥林多前書與羅馬書中,都用人的身體作比方,說明基督徒整體的生活;但在歌羅西書與以弗所書中,這個觀念就更進一層了。在這些後 期的檔中,重點是在說明教會與基督的關係,好像身體與頭之間一般;其中沒有一個教會的普通成員可以比擬作頭,或頭的一部份(如林前十二161721所形容);而且身體不再只是一個模擬,倒成為使徒所能找到最有力的詞彙,來表達基督復活的生命與信徒的生活之間密不可分的關聯。——《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主耶穌和祂的子民聯為一身,我們在祂裡面互相聯絡作肢體的這個概念,與大數的掃羅蒙召悔改時所發生的這件事,是緊緊連在一起的。主首先對他說的話是:「我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95)這句話很鄭重的提醒掃羅一件事:凡觸犯祂子民的, 就是觸犯了祂。主耶穌這句話,在一個非常特出的過程中,導致了掃羅從祂所領受教會那偉大奧秘的啟示。但主耶穌並非說了這句話就算了,祂不容許掃羅只是停留 在屬天的奧秘裡。緊隨這啟示之後是一個有實際行動和後果的命令:「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徒96)「必有人告訴你。」他必須等候去接受他所痛恨之人的教導!若離開這班他定意下手除滅的門徒,掃羅便毫無救助了。這個關鍵他可能不會知道。――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十二5「互相聯絡作肢體,」是肢體,但失去交通,沒有聯絡,就不能作肢體。謝模善

【羅十二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正如身體上的肢體一樣,是彼此聯絡的。所以我們不能單獨作基督徒,應當常與眾弟兄姊妹交通、聚會、追求、事奉。――《讀經指引》

【羅十二5~6「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新約信徒的事奉,不是個人的,乃是身體的。我們各人不過各自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肢體必須配搭在身體上,若離開身體,就不能活動。照樣,我們必須配搭在教會裏,若離開教會,我們就不該有事奉。

【羅十二7『服事』一詞是譯自一個希臘文字,從那字,我們得到『執事』這名稱。然而,這不應限於教會內有這名銜的肢體,因為這包括了所有具幫助別人恩賜的信徒。
         『教導』一詞與我們今天的用法一樣。早期教會的教師都是一些蒙神賜顯著能力的人,他們能幫助別人明白福音,和福音在生活中的含意。

【羅十二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就當誠實。(英:In libertyNEB作,“就當盡心”。
    治理的。希臘文ho proistamenos,與十六2相關的名詞prostatis“幫助者”意思類似。NEB作:“若你是領袖”,將這個分詞與它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2的意思視作相同(“在主裡面治理你們……的”)。
    憐憫人的。NEB作:“若你幫助在痛苦之中的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8「施捨的就當誠實,」『誠實』原文是未摺過之紙,施捨的人不當偷取榮耀,當慷慨,不叫接受的人有不快之感。
         「治理的就當殷勤,」原來不是管轄所託付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
         「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甘心』是快樂愉暢之意。―― 牛述光
         『勸化』一詞在新約聖經中以稍有不同的翻譯出現過許多次,由『安慰』(林後一4~7),『安慰』(英文『鼓勵』,徒十五31),『勸』(林後八17)至較強的『勸導』(來十二5),所有這些意思都包含在內。但原意可能是強調對信徒行為的勸導或有力的鼓勵。

【羅十二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要心裡火熱。(英譯:靈裡火熱)。使徒行傳十八25用同樣的希臘文來形容亞波羅(“心裡火熱”);姑不論該處“心裡”應作何解,這裡則最可能是指聖靈而言。
    服事主。NEB小字作:“有需要及時幫補”,是出於一個西方較不重要的抄本讀法,以kairo(“時間”,“機會”)取代間接受格kyrio(“主”)。——《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11「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裡火熱,常常服事主。」
         肉 體可以在一時受刺激而熱心,可以因有情感的作用而熱心,但是這不過是一時的,決不會長久。肉體可以在他最殷勤的時候,還是最懶惰的,因為他所殷勤的不過那 些合乎他心意的事,不過是情感幫助他這樣做。對他所不喜悅的事,當他情感冷淡的時候,他就不能服事主。不管陰晴,繼續地,慢慢地,一步一步,與主同受勞苦 的事,乃是肉體所做不來的。「靈裡火熱」乃是一件長久的事,惟有如此,纔能「常常服事主」。我們應當避免一切屬肉體的熱心,應當讓聖靈這樣的充滿了我們的 靈,以致祂能保守我們的靈火熱,不至當情感冷落時,靈也隨之而冷落,以致在主的工作上,也像有「拉不動」的情形。――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十二11「心裏」是『靈裏』。―― 牛述光
         「火熱的靈」。常常服事主,火熱、積極、緊、勤、不冷淡、不消極、不鬆懈、不懶惰。與情感短時的興奮、熱鬧不同。
         「殷勤不可懶惰」。換句話說,不殷勤,就是懶惰。在屬靈的事情上,我們一個人也許要當作十個人、一百個人用才好。我們要殷勤,意思就是我們在神面前要是一個不怕事情的人,是熱心的在那裏事奉神的人,是靈裏火熱的人。我們在神面前總是找事情來事奉神。

【羅十二13「聖徒需要要有分,客要追逼著款待」(新譯)。本節的『一味』與十四節的『逼迫』原文是一個字。聖徒間是追著、逼著款待;外邦人對聖徒是追著、逼著加害。―― 牛述光

【羅十二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參路加福音六28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淩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本段經文中,有些古抄本(包括P46在內),在逼迫後面沒有你們一字;如此,基督徒所受的勸勉則是,要為逼迫者祝福,無論他們自己是受害者與否。保羅自己在這方面的表現,可參看哥林多前書四12下~13上;使徒行傳廿八19下。——《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這絕不是斯多亞式的教導;他的說法是:要有良好的生活,就必須保持距離,不動感情。保羅的教導則與基督的表現相同。——《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15我們覺得與哀哭的人同哭還容易,與喜樂的人同樂反而難。許多人以為可憐人就是同情人,殊不知『可憐』並不是『同情』。『同情』是能與喜樂的人同樂,也能與哀哭的人同哭;有時你見人家歡天喜地,你覺得他太喜樂、太輕浮了,這是我們不能與人的喜樂表同情。

【羅十二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注:“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要彼此同心。參十五56;亦參腓立比書二25,那裡在“意念相同”(與“以眼還眼”完全兩回事)的勸勉之後,接著的一段話說明,在基督徒中間惟一可能做到這一點的途徑:“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不要志氣高大。參第3節,及十一20:“不可自高。”
  倒要俯就卑微的人。或(將形容詞tapeinois當作中性,而非陽性)“要親自作卑微的事”(小字)。
  不要自以為聰明。加以上十一25,這是一句引文,取自箴言三7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17「不要以惡報惡,」總要想到我們住在這不完全的世界中,自己又是不完全的人,因此必須承認自己或多或少會給別人難處,自然也必須忍受別人給我們的難處,我們對別人的難處只許出於無知,不許故意。―― 牛述光
         『留心』原文字面的意思是仔細思想。

【羅十二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注: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聽憑主怒。所有格“主”(英譯:“神的”),在希臘文中沒有,但有此含意(參五9)。這個勸勉的意思是,要為神施報應的律留地步,無論報應會立刻實現,或在“神震怒……的日子”才實現(二5)。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引自摩西之歌:“伸冤報應在我”(申三十二35,希伯來聖經;七十士譯本作:“在伸冤之日我必報應”)。本處經文的形式,希伯來書十30亦相同,在亞蘭文的舊約聖經中有此形式,當時可能也有希臘文譯本,現在已經不存在了。這句引文的要點是,既然伸冤與報應是神的特權,就應該讓神來執行。因此,昆蘭團體禁止人私下報復,原因是,根據那鴻書一2,惟有神“向祂的敵人施報,向祂的仇敵懷怒”。——《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引自箴言廿五2122; 保羅省略了最後一句:“耶和華也必賞賜你。”這段教訓原來的重點也許是:“要善待你的仇敵,因為這樣會增加他的罪孽;因此你就使他受到更嚴厲的審判,而使 你自己從神得到更好的賞賜。”另一種解釋是,這段箴言是指埃及的一種儀式,一個人要當眾表明悔改,就在頭上頂著一盤燒著的炭火。無論如何,保羅將這段箴言 用在這裡,而且省略最後一句,就賦予了它更寶貴的意義:“要善待你的仇敵,因為這樣會令他感到羞愧,領他悔改。”換句話說,除去仇敵最好的方法,是化敵為 友,加此便是以善勝惡(21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20基督徒對仇敵的態度不是報復,乃是施恩――「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讀經指引》
         雖然解經家對『炭火』有不同的解釋,但大都同意它的意思是指『羞恥和悔意像火燒般痛苦』。

【羅十二20把炭火堆在仇敵的頭上,並不是要把他燒死,而是使他感到羞愧,面紅耳赤的意思。──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羅十二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這一連串簡短的句子到本節結束,其形式或許是為了要讓人便於記憶,作為教導之用。參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422——《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十二章】從本章三節起,所說到蒙恩者各方面的生活,那就是神兒子模樣的具體表現。真認識並實際享受前面十一章所說,基督豐滿救恩的,必能活出這種神兒子模樣的生活;因為基督的救恩,就是神兒子生活的根基和動力。――《讀經指引》



羅馬書第十二章例證

註解】【拾穗】【例證】【綱目

【羅十二1「把身體獻上,」在外國,有一次主日,有人拿著捐盤收捐。臨到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子,她說,把盤子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再放低一點,等人把盤子放在地上,她就站在盤子裏。因為她沒有錢,所以她就把自己捐在盤子裏。―― 倪柝聲《得勝的生命》

【羅十二1『當作活祭。』有一句英文說得好:”The only problem with, living sacrifices, is that they keep crawling off the altar.”(活祭的唯一難處,是他們會從祭壇上爬下來。)
   某一次,慕迪(D.L. Moody)聽到一篇信息說,神要用的是完全奉獻的人,不一定是有學問、有才幹的人。他感受極深,從會場出來,一路上對神說:『你若要用一個完全奉獻的人,我就是有這樣意願的一個人。』他立時經歷了一個特殊的靈命經歷,成了千萬人蒙神賜福的管道。―― 沈保羅《真知灼見――歌羅西書講解》

【羅十二1何能空手見主"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從前有一位放蕩不羈的女子,病重臨危,有牧師到醫院講道給她聽,勸她認罪,接 受耶穌作她救主,她心想:我犯這麼大罪,還能蒙耶穌赦免嗎?經過牧師苦口婆心的勸解,她終於接受耶穌作救主,得了赦罪的平安與喜樂,過幾天,牧師再去探望 她,見她面帶愁容,問她何故憂傷?她說:雖然我知我的罪已蒙耶穌赦免,已經得救,但是我的病勢沉重,不久就要與世永別,當我到主面的的時候,有什麼能帶給她呢?我怎好空手去見我的主呢?想起這事就難過起來。牧師安慰她說:姊妹!不要悲傷,現在我把你的感受當題目,做一首詩,鼓勵人去佈道,凡因著這首詩而受感動去佈道的,那就算你的一份工作。這就是有名的主若今日接我靈魂,我能坦然見祂否?的那首詩,不少人受這詩感動而出去佈道,領人歸主。──《為甚麼要用比喻》

【羅十二1~2「將身體獻上,…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旨意。」只有把自己奉獻給神,要為神活著的人,才能明白神的旨意。
         奉獻是明白神旨意的基本條件,也是要領會神旨意的必過關口。
         一節題奉獻,二節題察驗神的旨意。要明白神旨,必須先獻作祭。沒有奉獻,一切還是以自己為中心。奉獻只為神活,在神事的範圍裏,神才把旨意啟示給他。活祭在消極方面,停下已往一切的活動;在積極方面,為神活。
       羅 馬六章的奉獻,是叫自己得益處,叫自己結成聖的果子。羅馬十二章的奉獻,是叫神得益處,叫神的旨意得著成功。六章是個人的聖潔,十二章是為著工作。十二章 也說到成聖或聖潔,意即分別出來給一個人專用。有一次倪弟兄要上一部公共汽車,卻為開車者所拒。他仔細一看,才知道是一部定備車,不是普通的客車。每一基 督人,應當都是定備的;但是,今天許多基督人是公共的。但是,我們不是公共的,是定備的,是完全為著神的旨意的,是分別為聖的。《得勝的生命》

【羅十二19活祭】
許多人願意基督來拯救他們的靈魂,但他們卻自私地保留他們的身體,以便自己享樂。這種行為使聖靈擔憂,也無法叫信主的人完全認識主的心意。
古代的異教徒,若發現祭物的心太小時就不把牠拿來祭神,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不合乎神心意的。基督徒不必獻祭物,但必須把自己的身體獻作活祭,我們的心若充滿了愛,便是上帝所樂於接納的。
一位當過宣教師的弟兄說:「不久前我們面臨一個信心的考驗,我們的工廠意外失火,等到屋頂都燒光了,火才救熄。更糟糕的是,那 時我們的經濟正告青黃不接,真叫人傷心。那天晚上我跟內人正談論這事時,大女兒走進來,把她所有的財產——包括手帕裡的幾枚銅板,交給我說:『爸,我願把 這些錢送給你作修理屋頂的費用。』我不禁流淚,體驗到在我以往的日子中,上帝給我的如此豐盛,而我所能給上帝的,正如我女兒的幾個銅板,不過只要出於甘心 樂意,上帝仍然歡喜接受的。」——H.G.B.——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羅十二2我們的心意需要更新】在教會歷史中,那位被尊稱為聖奧古斯丁的,在年青時生活與『聖』完全相違。雖然他母親多年迫切為他禱告,他仍是拒絕基督,並容讓自己落在放鬆於荒淫的景況中。他明白自己是遠離了神,是應該改變自己的生活,然而就是辦不到,因為他不能擺脫罪的束縛和肉體的意念。
         邁向真理掙扎的初期,他禱告說:『主阿,救我脫離眾罪過,但暫時不必。』
         過了一段日子,他禱告說:『主阿,救我脫離眾罪過,但留下一樣。』他的思想仍停留在滿足肉體的慾念上。
         最後,神的靈藉羅十三13向他說話,他便禱告說:『主阿,救我脫離一切的罪過,現在就拯救我罷﹗』就在他將心意和肉體降服在聖靈的能力下時,他才經歷到向肉體及它的慾望誇勝。要作個得勝的基督徒,需要心意的更新,讓神的旨意在我們生命中實現,這就是喜樂及勝利的源頭。

羅十二2沒有意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上帝的僕人斌但六十歲時遇到車禍,受了重傷,送入醫院,昏迷之中蘇醒過來。護士對他說:你遭遇意外的事故。
  意外?基督徒只有事故而沒有意外
  他康復後的第一篇講道就是談意外。他相信,在人的眼光 看來,這是意料之外的事,所以稱為意外;可在上帝眼中絕對不是意外,都是經過他全智全能的手,都是他所預知、所量給的、所許可的,是叫愛上帝的人得教訓,得益處。能除去渣滓,造就偉人。── 佚名《喻道小品》

羅十二3矮子和小公主】某 皇室舉行跳舞大會。一個矮子被邀和小公主同舞。當舞蹈時真是萬目睽睽,同時喝采。矮子得意揚揚,以為自己是不可一世的舞蹈專家了,並未料到觀眾是在笑他短 矮滑稽的樣子。快散會時,矮子在人不意時溜進王宮,突然看見廳堂對面有個形容可笑的傻矮子,就近細看,原來乃是大壁鏡中反照自己的身影。他大感羞愧,悄悄 走了。羅馬書十二章三節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羅十二3天衣無縫】經文:「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十二3)
   韓士是一著名的裁縫師,名聲很大。有一富有的人也因而向他訂造了一套西裝,一星期後,他去取西裝,發覺一隻袖扭向那邊,一邊肩又扭向另一邊,前面鈕釦位有左右歪了,費了許多氣力才穿上那件西裝,他為免韓士尷尬,付了錢便走了。
   在乘火車的途中,車上有一個乘客看了他許久,終於開口問他:「你的這件外套是不是在韓士那裏縫製的?」他答:「是。」聽後對方讚嘆說:「真了不起,我以前是聽說他是一個好裁縫,萬萬想不到他竟能縫出一套如此好的西裝!穿在你這樣奇怪形狀的人身上,簡真天衣無縫!」
   原來這位先生從來不認識自己的身材,這件事成為他的盲點,看自己過高。讓我們不要看自己過高,也不要看自己過低,要合宜的看自己。―― 傅士德 (RICHARD FOSTER)《簡樸生活操練》

【羅十二3傳道人不可過於高看自己】傳 道人的靈命和職份有可能是不配的,傳道人需要實事求是地瞭解、接納並向教會肢體或同工分享自己的軟弱。正如一個醫生,他有可能不如病人健康,也有可能帶病 看病,但作為醫生,他在某些疾病的知識和醫療方面受過專門的訓練,有他的權威性。所以,病人需要聽醫生的,但同時需要知道醫生也是會死的,醫生也是人。 ── 陳俊邁

【羅十二3好瓜!】
在西瓜季節,臺北市靠近公館的基陸路兩旁都堆滿了西瓜,載西瓜的貨車一輛一輛呼嘯而過,我們在夏天看到大西瓜,真要為它而歡 呼。美國的瓜農如能種出一個六十七磅(約五十斤)的西瓜,可以在美國得頭獎。臺灣的大西瓜重二十幾斤的雖很平常,但中亞洲泰格裡斯河邊的西瓜有重一九五斤 的,農人在地上撒了蘇打,使它長得更快。
但有些大西瓜很淡,倒不如小西瓜甜。換句話說,西瓜的「大」不能保證它的品質,正如我們不能以一個人的銀行存款和地位來決定那人的品格一樣。主耶穌也喜歡小西瓜——即那些有風味、敬虔、但不被人賞識的小人物。
保羅也說過,基督徒在基督裡是百體中的一個肢體,每一個肢體都各有不同的功用,它們必須殷勤盡職地去服事上帝,為榮耀上帝的名而獻上全部的才能。
在上帝看來,有些「小」人物,倒真是做「大事」,了不起的過完他們的一生。在上帝眼中,是沒有人會太「小」的。——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十二9愛的面貌愛人不可虛假。
二十年來,安東尼每天都寫一首情詩給他的妻子。然而在離婚聽證會上,他透露作這些詩並非為要慶祝婚姻之喜樂,而是要安撫他那跋扈的妻子,法官准許他們離婚,並宣佈這樁婚姻只不過是看似有愛
有些基督徒間的關係常常有這種類似的隱患。長久隱藏的憤恨終於在掩飾消失時浮出表面。一位配偶在歷經多年自以為是快樂的婚姻之後離開了配偶,他(她)說他已厭倦了壓制感情去裝出恩愛的模樣。
在約翰一書3章,我們讀到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18節)。該隱以對他兄弟亞伯的,來掩飾嫉妒,至終這怒氣就爆發出來了(12節)。我們也知道那故事是以悲劇結束(創48)。
不論在婚姻中,或與弟兄姊妹間的關係,若愛不是出於真誠,憤恨與離間必會浮出來。願我們不要呈現愛的表相,而要嚴肅地遵行愛人不可虛假的聖經教導(羅129)。
當愛是做作的,話也是假話時,
雖然外表不會顯露出來,
憤恨卻在心中醞釀,
仇恨的種子也開始生長了。
真愛沒有虛假。
──《生命雋語》

【羅十二10我們必須彼此間互相推讓,把尊榮讓給人。一個真正基督徒的記號常常是謙卑。有一位大聖徒,大學者。他就是搽因斯(Cairns)校長。有一個人回憶起一件事,足以看見他的為人。有一個盛大的大會,他也是台上人之一。當他出現上台時,掌聲大起。他讓他後面的人先行,而自己也向他鼓掌;他沒有想到,這一片掌聲是為他而起。把榮耀讓給人家不是一件易事。

【羅十二12在指望中我們要喜樂。亞歷山大帝,有一次出發往東方遠征時,他分送各色各樣的禮物給他的朋友。他的禮物十分的豐富,幾乎把他所有的產業都分送完了。他的一個朋友說:『你這樣的分法,留給自己的,恐怕沒有多少了。』『不,』亞歷山大回答說,『我有。我有以後的盼望。』

【羅十二15屈梭多模(Chrysostom)有一段文章寫說:『與快樂的人同樂,比較與流淚的人同哭需要更高的基督徒內心的平衡。與人同情乃是很自然的事;一個人的心,不會這樣的剛硬,不與遭遇不幸的人,洒下同情之淚;而與人同樂卻需要崇高的品格,他不但沒有嫉妒的心,看見人家被推崇時,心中喜樂。』

【羅十二15我 們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與人同悲容易引起感情的連繫。有一位作者請到一位美國黑人婦女的一段對白。在查理斯頓有一個婦女遇見一個鄰居的黑人 僕人。她說,『我覺得很是惋惜,聽見你的露雪姑死了。你一定很懷念她,你們是這樣的好朋友。』她回答說:『是的,太太。很是惋惜,她死去了。不過我們不是 朋友。』那婦人說:『呀,我想你們是,因為我常常看見你們好多時候在一起,歡笑談話。』她回答說:『是的,是這樣。我們在一起笑;我們在一起談話;我們只 是相識而已。路得小姐,你見到麼?我們從未在一起共同流淚。只有同流眼淚的人才是朋友。』

十二15與人同泣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這是關於一個有顆仁愛之心的小男孩的故事。他的隔壁鄰居是一位新近喪妻的老伯。這個小男孩看到老先生在哭,就爬到他的膝上,靜靜地陪著他。
後來,他母親問他對那位悲傷的鄰居說了些什么。什么也沒說,小孩回答道:我只是幫他一起哭。
有時,對那些悲痛至極的人們,我們所能做的無過於此。我們常常想說一些有智慧、有幫助的話,但這些話的價值卻遠不如陪在悲傷人的身邊,握著他們的手,與他們同泣。
幫助其它信徒的一種方法,就是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1215)。耶穌在拉撒路死後去探訪馬大和馬利亞時,就表現了這個原則。他感受到馬利亞對其兄弟拉撒路之死的絕望,就與他同哭,分擔她的悲傷。(約1135)。旁邊的人注意到了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第36節)
對那些正在經歷人生最悲痛孤寂之路的人,有時候我們所能提供的最好幫助就是與他們同泣。耶穌用自己的行動告訴我們與人同泣之重要。今天是否有人需要你的淚水呢?
發自內心的淚水傳達了愛,
這是言語無法達成的功效。
淚水就像在說:我要分擔你的痛苦,
我明白你內心的需要。
悲哀同擔,負擔減半。
──《生命語》

十二17報復的災禍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幾年以前,有人把煙吹到一個痛恨抽煙者的臉上,因此,該人發明了一種不抽煙者用以反擊的東西,他將他的產品稱為報仇。那是一種可以放在口袋裡的噴霧罐,罐子內部裝有惡臭的消毒劑。一旦遇上吸煙者,這個噴霧罐能噴出惡臭的氣體,給吸煙者來個以毒攻毒。
許多人怨恨這種做法,有人取笑它,但仍然有人購買。製造商利用的是我們都有過的經歷:如果我們不以牙還牙,我們就吃虧了。
對基督徒而言,如果我們如此反擊任何人,是把自己的水準降到與那些得罪我們的人一樣。這會令我們變得很脆弱,因為我們違反了信心和愛的原則。報復會暴露出我們低水準的本能,而不是信主之人所應有的良善之道。
神的話很清楚:以牙還牙絕不是答案,因為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所以當有人觸怒我們時,我們該如何?我們必須繼續行善,讓神以他的方式,在最完美的時候替我們伸冤。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21節)
有人傷害你嗎?
能為傷害你的人禱告嗎?
能以德報怨嗎?
求神幫助你顯現他的大愛。
當人以惡待你,你以善回報,就是愛他。
──《生命巂語》

【羅十二17不要以惡報惡】在美國內戰期間,林肯總統拜訪麥基倫將軍(General McClellan),要跟他商討作戰大計。當他抵步時,將軍已經參加酒會去了。經過一段頗長時間的等待,將軍回來了。雖然有人告訴他有客到訪的事,他卻穿過走廊上樓往說房去了。當有人再次向他報告這事時,他派人通知總統,他已經上床休息了。
         林肯從沒有提及這事件,也沒有再次拜訪麥基倫,及至第二次普林戰役(Battle of Bull Run)後,他才與荷力將軍(General Halleck)往訪麥基倫,邀請他統管那戰敗和紋亂的普杜麥軍隊(Army of Potomac)。當林肯的朋友們為他忍受麥基倫的態度表示驚嘆時,總統說,『只要麥基倫能助軍隊得勝,我願意為他拉馬(即當馬伕)﹗』
         這例子說明了謙卑和以善報惡的美德,而林肯總統謙卑的對象只是一個『人』。那麼,基督徒豈不是更應該在神面前謙卑,因祂是那位帥領我們在屬靈爭戰上得勝的神;並且要效法主耶穌(祂為釘祂的人禱告)以善報惡的榜樣。

【羅十二1721雞禍】
信徒必須學習「自製」,特別在激動的時候。因為當我們堅持自己的權利與人爭執時,便不合乎事主之道。一天有一個人的雞越過矮 籬,跑進隔壁人家的院子。鄰人發現這些雞把他院裡的苗圃都踏壞時,一氣之下打死了幾隻,並狠狠地把它們丟還主人。主人雖是基督徒,但看到心愛的來享雞被打 死時,一時十分生氣。但後來他說,「起先我決定要報復,但是後來一想,我若這樣做,基督必不喜悅,因為他勸我們息怒,並消彌爭端。」當他到隔壁去時,他看 到鄰人仍然盛怒,在追逐其餘的雞,且沖著他大吼說,「我若能抓到它們,要把它們統統打死,我的苗圃整個都被破壞了!」基督徒說,「我很抱歉,我知道這是我 的過失,讓雞跑到這裡來闖禍,甚至我把它們的翅膀都切掉,也阻止不了它們亂跑,請原諒我的無知。我願意六倍賠償你的損失!因為我是基督徒,我不願意失去鄰 居的友誼。」不料,那人嘴唇不停的抖動,他說,「我錯了,其實我損失幾顆種子算不了什麼,卻打死了你這麼多的雞,請原諒我發這樣打的脾氣!」你看,愛不是 能遮掩一切的過錯嗎?——H.G.B. ——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十二18和睦相處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有人和不講理的鄰居時起磨擦,最後只得對鄰居蠻橫無理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來保護自己。他說:我試著照羅馬書1218節去做,但在這樣的情境中,我感謝主在這一段教義中加了一個例外條款,也就是說我們不必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和所有的人和睦相處――因為甚至主也承認對有些人而言,這是行不通的。
不幸的是,許多人沒有盡力與人和睦相處,這使我想起一個故事。男孩問他父親:戰爭是如何引起的?父親回答說: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是因為德國人侵略比利時。這時做媽媽的插嘴說:把真相告訴孩子。是有人被謀害才引起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此時,父親立刻回嘴說:是我還是你在回答問題呀?男孩的母親一氣之下沖出房間,使盡力氣砰的一聲把房門關上。當房間停止震動時,房內一片不安的沉寂。兒子於是說:爸爸,你不必告訴我戰爭是如何開始的。現在我知道了。
你的報復心很強嗎?還是你已有了平和處事的修養?耶穌為他的敵人禱告。你能做到嗎?今天試著盡一切可能與人和睦相處。
在我們心中燃起的怒火,
會毒化了我們所行所想;
只有信仰能讓主愛顯現,
並使我們變得真實堅強。
報復出氣只能使你變得和冒犯你的人一樣。
──《生命巂語》

【羅十二21史坦頓痛恨林肯。他曾謔說,大家何須到非洲去找大猩猩,大猩猩的始祖就在美國伊利諾州的斯普林菲爾德。後來,林肯委派史坦頓為南北戰爭時期的軍政大臣,看他為最合適的人選。林肯遭刺殺後,史坦頓稱許他為人類最偉大的領袖。愛得勝了53



羅馬書第十二章綱目

【在基督裏的事奉和生活】
一、身體作活祭獻上
         1.原是必死的身體,只作罪的奴僕,不義的器具,不能作義的器具,不能用來事奉神
         2.現因住在裏面的聖靈,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能作義的器具榮耀神,又能作活祭事奉神
         3.身體能用來事奉神,乃是聖靈作工的果效,故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靈祭』(彼前二5)
         4.身體能作活祭,乃是聖靈由裏面作工,作到身體上,是蒙神的慈愛和憐憫;『不是人給神面子』乃,是神給人的憐憫。並且事奉祂的人,到那一天,要特別蒙祂的憐恤;『分別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瑪三16~18)
         5.身體隨聖靈的感動、調度而有的事奉,是活的,隨靈而行,故是活祭。光是心願還不夠,必須身體獻上,實際隨靈而有行動,才是實際的奉獻;有心而無行動,還是空的
         6.基督救贖我們的靈魂體,使靈魂體都能成聖(帖前五23),用來事奉祂。所以身體用來事奉祂,乃是理所當然的;『身體強壯,正如靈魂興盛』,是為身體用來事奉(約參2)
  二、心思更新而變化
         1.身體不是用來吃吃喝喝,不是用來犯罪,乃是用來事奉神了;『拜金牛犢』,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卅二3~6);『身子為主』(林前六13)
         2.聖靈在人裏面更新變化,叫人有這樣的心思,原來是吃喝犯罪的心思,現在是事奉神的心思了;『不要效法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心思是吃喝玩樂的心思,放縱身體情慾的心思,蒙恩得救的人,該有新的心思,身體用來榮耀神、事奉神的心思
         3.神那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聖靈充滿人裏面的靈,浸透到魂,再推展到身體,叫靈魂體都能讓祂使用、經過而事奉;『明白主的旨意』,不要醉酒,乃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7~18)。身體不用作『酒袋』,乃是用來充滿聖靈而榮耀神、事奉神
  三、身體的事奉
         1.個人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為著整個基督身體的事奉――不是單獨的事奉,乃是配搭的事奉;『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
         2.互相聯絡作肢體(林前十二12~30)
               (1)身子上有好些肢體,各有各的用處;『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就是最小的肢體,也有他的用處,不可少(林前十二22)
               (2)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而踐踏別人;『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21)
               (3)要照所得不同的恩賜,各盡其用:
                     a.不輕忽自己的功用;『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林前十二15~16);『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提前四14)
                     b.要照著神所給的度量盡功用;『照著信心的程度…』;『不越過範圍,不發肉體的熱心,不照己好』
                     c.要專一盡職,發揮所有的功用,盡其所能;『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
  四、屬靈的生活
         1.對弟兄:
               (1)真實的愛;『愛人不可虛假』;『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裏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
               (2)親熱,就『要彼此親熱』;『俯就卑微的人』
               (3)恭敬;『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4)幫補、款待;『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款待』;『富餘補不足』(林後八14);『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來十三2)
               (5)同情、同心;『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要彼此同心』;『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滿有彼此作肢體,相顧、相關的感覺
         2.對神:
               (1)服事:
                     a.殷勤,常常服事;『飯也顧不得吃』(可三20)
                     b.要靈裏發燒;『心裏有燒著的火』,不再奉祂的名講論,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廿一9);『把火丟在地上』,著起來祂願意(路十二49)
               (2)對神所安排的環境:
                     a.在指望中(好環境)――喜樂;『以祂為指望』
                     b.在患難中(不好的環境)――忍耐;『患難生忍耐…不至於羞恥』(羅五3~5)
               (3)禱告――要恆切
         3.對人:
               (1)不以惡報惡(消極),要以善勝惡,以德報怨(積極);『大衛對掃羅』,掃羅逼害、追趕大衛,以惡待大衛,大衛卻以善待掃羅,放他平安無事(撒上廿四16~20)
               (2)留心作眾人以為美的事
               (3)盡力與眾人和睦;『使人和睦的人有福』,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4)只給人祝福,不可咒詛;『咒詛你們的,要為他們祝福』(路六28);『泉源不能從一個眼裏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又頌讚父,又咒詛祂形像造的人,是不應當的(雅三9~11)
               (5)不要自己伸冤;『伸冤在祂』;『忍受冤屈的苦楚』,為叫良心對得起神,這是可喜愛的(彼前二19)
               (6)接受人所給的對付,而成為十字架的一部分;『炭火堆在他頭上』,仇敵成為祭壇,作了十字架,在你身上有對付,而有香氣達到神面前,蒙神悅納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獻上作活祭(12:1)
一、 以神慈悲,勸弟兄們             (是懇求,不是命令)
二、 獻上身體,當作活祭             (是活祭,不是死祭)
三、 是聖潔的,神喜悅的             (是分別,為神旨意)
四、 如此事奉,理所當然             (是事奉,也是敬拜)
── 伍雷

【活祭的事奉(12:2)
一、 不要效法世界                 世界的王是那抵擋神旨意的惡者
二、 心意更新變化                 不斷地藉心思的更新而內在變化
三、 察驗神的旨意                 印證神旨意是善良純全可喜悅的
── 伍雷

身體的事奉(12:3-8)         事奉要認識神旨意並身體的配搭
一、 事奉要認識自己 3         我們各人蒙恩是照基督所量恩賜
1.      個人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2.      要照神所分信心看得合乎中道
二、 事奉要看見身體 4-5              獻上是個人的,事奉乃是身體的
1.      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我們基督裡成為一身            
2.      肢體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互相聯絡作肢體         
三、 事奉要運用恩賜 6-8              恩賜成全聖徒,建立基督的身體
1.      說豫言,當照信心
2.      作執事,專一執事
3.      教導的,專一教導
4.      勸化的,專一勸化
5.      施捨的,就當誠實
6.      治理的,就當殷勤
7.      憐憫的,就當甘心
── 伍雷

【真愛的事奉(12:9-21)
一、 愛人不可虛假  9
1.      惡要厭惡
2.      善要親近
二、 彼此親熱推讓  10
1.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
2.      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三、 服事殷勤火熱  11
1.      殷勤不懶惰
2.      要心裡火熱
3.      常常服事主
四、 喜樂忍耐恆切  12
1.在指望中要喜樂
2.在患難中要忍耐
3.在禱告中要恆切
五、 幫補款待祝福   13-14
1.聖徒缺乏要幫補
2.客要一味的款待
3.祝福逼迫你們的
六、 同樂同哭同心   15-16
1.同樂同哭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2.彼此同心                 不志氣高大,俯就卑微,不自以為聰明
七、 弟兄以善勝惡   17-21
1.不要以惡報惡         留心作眾人以為美的,盡力與眾人和睦
2.不可為惡所勝         不要給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3.反要以善勝惡         給他吃,給他喝,炭火堆在仇敵的頭上
── 伍雷

【羅馬書第十二章】
一、真正的事奉與心意的改變(十二12
二、一事眾,眾事一(十二38
三、在基督徒生活中日常的行動(十二913
四、基督徒與其周圍的人(十二1421
――《每日研經叢書》

【信徒生活】
一、活祭(十二12
二、肢體生活(十二38
三、基督的律法(十二921
——《丁道爾聖經注釋》

奉獻委身之真義(十二18
一、奉獻是分別為聖(12
   1.將全人獻上──“身體1)指整個人的生命和生活,包括頭腦、舌頭、手所作之工,眼所見、腳所到之處都要奉獻,由神管理。
   2.奉獻是一種行動──“獻上1),就是把自己全然擺在主手中,成為馨香有用的活祭,給主使用。
二、奉獻與事奉(38
──《新舊約輔讀》

【基督化的人際關係(十二921)】
一、真誠地愛人(910
二、殷勤作工(11
三、充滿喜樂和堅忍(12
四、熱誠的款待(13
五、要寬待人(14
六、同情別人(15
七、考慮別人,尊重別人的意見(16
八、絕不報復(1719
九、以善勝惡(2021
──《新舊約輔讀》

【今日事奉的需要 羅十二1~2
   一個目標:向著標杆直跑(腓三14)
   二個唯獨
         1、唯獨高舉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2、唯獨堅信全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三個見證(約壹五8)
         1、靈力的見證-----靈命豐盛
         2、生活的見證-----家庭實際
         3、團體的見證-----相愛合一
   四個突破
         1、禱告的突破-----悟性的,信心的
         2、休息的突破-----全面的,營養的
         3、神學的突破------裝備的,進深的
         4、落實的突破-------責任的,負擔的
   五個支援
         1、代禱-------天力
         2、奉獻--------財力
         3、建議--------心力
         4、事奉--------人力
         5、介紹---------推力
   六個建造(出二十五40)
         1、品格的建造
         2、靈性的建造
         3、真理的建造
         4、生命的建造
         5、產業的建造
         6、文字的建造
   七個思考
         1、是否在神的召中?
         2、是否明白神的心意?
         3、是否讓基督成為一家之主?
         4、是否順從聖靈的指引?
         5、是否健全基督的身體,和諧配搭,同心事奉?
         6、是否警醒忠心與見識並存在教會盡本份?
         7、是否靈力充沛積極追求奔跑前路常存盼望?
── 王永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