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八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經歷聖靈在基督耶穌裏的釋放】
一、得釋放的原則:
1.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被定罪(1節)
2.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2節)
二、得釋放的根據:
1.神的兒子在肉身裏成功了救贖(3節)
2.凡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就得享基督所成就的(4節)
三、為何不可隨從肉體,而要隨從聖靈:
1.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體貼聖靈的事(5節)
2.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和平安(6節)
3.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7~8節)
四、聖靈如何在我們裏面釋放我們:
1.我們因有內住的靈,就不再屬肉體,乃屬聖靈和基督(9節)
2.我們的靈因著內住的基督而活過來(10節)
3.我們必死的身體因著神的靈也活過來(11節)
4.我們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而活著(12~13節)
【得榮的盼望與途徑】
一、榮耀的後嗣:
1.後嗣的身份――神的兒子:
(1)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4節)
(2)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乃是兒子的靈(15節)
(3)有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16節)
(4)與基督同作神的後嗣(17節上)
2.後嗣的道路:
(1)先受苦後得榮(17節下)
(2)因將來的榮耀而不介意現在的苦楚(18節)
3.後嗣的影響:
(1)一切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19~20節)
(2)受造之物指望得享神兒女的自由(21~22節)
4.後嗣的盼望:
(1)盼望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身體得贖(23節)
(2)既是盼望,就必忍耐等候(24~25節)
二、得榮的把握:
1.因有聖靈為此代求(26~27節)
2.因有萬事為此效力(28節)
3.因這是神預先所定的旨意:
(1)得榮的模型――祂兒子基督(29節)
(2)得榮的步驟――預定、呼召、稱義、得榮(30節)
4.因有神的幫助:
(1)誰也不能敵擋我們(31~32節)
(2)誰也不能控告我們(33節)
(3)誰也不能定罪我們(34節)
5.因有基督不能隔絕的愛:
(1)靠著愛我們的主,勝過一切的患難(35~37節)
(2)任何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在基督裏的愛隔絕(38~39節)
貳、逐節詳解
【羅八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原文字義〕「不定罪」宣告無罪(法律上用法),不再無能(一般用法)。
〔文意註解〕前面第七章給我們看見成聖的兩大難處,一是律法,另一則是肉體。其實,律法原是好的(提前一8),若非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3節),
律法本不會造成難處,所以真正的難處乃是我們的肉體。『在基督耶穌裏』的反面就是『在亞當裏』,也就是指在我們的肉體裏。我們脫離難處的惟一辦法就是搬家
――從肉體裏搬到基督耶穌裏;在基督耶穌裏,就不定罪了。『定罪』在原文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判定有罪,另一個是承認無力履行。信徒在肉體裏,既無力遵行律
法,當然也就無法逃避罪責;但在基督耶穌裏,就不再無能,也不再被定罪了。
〔話中之光〕(一)人一信主,就取得在基督耶穌裏的地位了,也就是不再被定罪了;我們的罪是何等的大、何等的多,所以我們所得的救恩是何等的豐盛!
(二)神對一切人事物審判惟一的根據,就是看他與基督的關係。若不是出乎基督,若不能歸於基督,若沒有與基督聯合的,無論是人間的、世界的,甚至是宗教的、『屬靈的』,都不能不被神所定罪。
(三)我們甚麼時候在基督之外看自己,就會定罪自己,覺得自己真是無用,真是苦(參羅七24);甚麼時候回到基督裏面,就不定罪自己,而滿了輕鬆愉快的感覺。
(四)在基督耶穌裏,無論甚麼事,都歸祂負責;在基督耶穌之外,無論甚麼事,都歸我負責。
(五)主負責比我們自己負責更好、更可靠,所以我們可以儘管放手交給祂負責,但必須是『在基督耶穌裏』,祂才負責。
(六)古時打仗,若被敵人的軍兵包圍住了,必須突圍才有希望獲救;但基督徒打屬靈的仗,不是往外突圍,乃是往裏躲藏,藏『在基督耶穌裏』,祂是我們最佳的防禦工事。
(七)我們認定了,無論遭遇甚麼敵手或難處,都不憑自己去掙扎奮鬥,都不讓自己出頭,而躲在主裏面,讓祂出頭,自然就會克敵制勝、解決難處。
【羅八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原文直譯〕「因為生命之靈的律…」
〔文意註解〕當我們還活在肉體裏面的時候,被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捆綁住,不能不犯罪,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參羅七5,23~25),所以罪的律又稱死的律。但如今一從肉體裏搬到基督耶穌裏,那裏有聖別的靈帶著神聖非受造的生命,發出恆常不變的大能,就是所謂的『生命之靈的律』,使我們輕而易舉的便脫離了罪和死的律,得著了釋放。
第八章1、2節把主耶穌如何救我們脫離肢體中犯罪的律,作了一個明白的交代:
(1)只要我們不再自己掙扎努力,而將自己藏身在基督耶穌裏,就不至於常因失敗而被良心定罪了。
(2)當我們能完全安息於基督裏面時,祂的生命之靈才起首作工,發揮功效。
(3)當生命之靈運行時,必隨帶著一股恆常不變且浩大的能力,這股能力就叫作『生命之靈的律』。
(4)從前我們所依靠的『心中的律』,是發自神當初造人時所給的『屬人』的生命(參傳七29),而『肢體中犯罪的律』卻發自撒但那篡據人身體的『屬鬼』的生命(參約八44),鬼的能力比人的能力強,因此難怪心中的律經常不敵肢體中犯罪的律。
(5)惟有『屬神』的生命才能勝過『屬鬼』的生命,神的生命所發『生命之靈的律』,自然也就勝過屬鬼生命所發『罪和死的律』,使我們得以從『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被釋放出來。
〔話中之光〕(一)聖靈裏有生命,生命裏帶著律;聖靈、生命和律這三樣乃是一個實體的三元素。
(二)我們若要享用生命中『律』的能力,使我們能勝過罪和死,便須憑神的生命來生活行動,惟有這樣,那生命中的律才能發揮效用。
(三)神的生命在我們的裏面,越是長大成熟,就越能顯出律的力量;因此,我們若想作一個得勝的基督徒,便須竭力追求在生命中長大。
(四)神的生命是和靈聯在一起的(參約六63);靈在那裏,生命也在那裏。我們在生命中得救的路是在於聖靈;換句話說,我們越讓聖靈在我們身上自由運行,就越多在生命中得救。
(五)我們若不在聖靈的引導下生活行動,也就是不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而聖靈乃住在我們的靈裏,所以我們要多多的活在靈裏,才能明白聖靈的引導。
(六)『律』是一個恆常不變的能力,人的意志所發出的能力,只能暫時勝過律的能力,最終仍會力竭而投降。
(七)我們必須以『律』制『律』,但人生命中的『律』,不能勝過罪和死的『律』;只有神生命之靈的『律』,才能勝過它。
(八)生命之靈的『律』,如今就住在我們的裏面,問題乃是許多信徒不懂得自己裏面的寶貝,而向外面別的人、事、物求援。
(九)『在基督耶穌裏』這句話非常緊要。在主之外,甚麼都是虛空的虛空,甚至連屬靈的道理、知識都沒有用;在主裏面,凡神所有的一切,都歸我用,何等豐富!
(十)信徒若是運用自己的資源,即使竭盡一切努力,也必定戰敗無疑;但若是運用『在耶穌基督裏』已屬於他們的生命、能力之資源,就能得勝有餘。
(十一)基督不但一次把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1),祂仍舊天天不斷的拯救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
【羅八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原文直譯〕「…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文意註解〕「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由於人的肉體軟弱無能,沒有一個人能行全律法(羅三20;加二16),以致律法變得一無所成(來七18~19)。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神深切瞭解失敗的因素不在律法,乃在人的肉體,因此就為我們設計了一個救法。神根據這個救法,差遣祂的獨一愛子基督耶穌,『成為罪身的形狀』,就是在外表上和常人一樣,有罪的肉身的樣式,但裏面卻與人有別,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來七26)的。
「作了贖罪祭,」主耶穌穿上罪身,為的是要作贖罪祭,好擔當並除掉人的罪(彼前二24;來九26,28)。
「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主耶穌是在肉體中定罪了罪,意即祂是在肉體中執行了對罪的審判。這話包含了如下的意義:
(1)罪與肉體相連,要解決罪的問題,必須解決肉體的問題。
(2)罪已經被限定在肉體中,肉體的問題一解決了,罪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3)主耶穌既在肉體中還了罪債,我們也就不必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2節)。
〔話中之光〕(一)肉體對律法的要求有所不能行,故只能招致定罪,而不能被稱義;我們對於肉體必須不再寄以期望,才能作好基督徒。
(二)神既認定律法是有所不能行的,我們就不該再有遵行律法的念頭,不該再去教導人遵守規條(西二20~23)。
(三)基督徒也不要自己逞強,而要承認自己的軟弱、有所不能行,這樣才會有轉機。
(四)人的身體有一種奇特的現象,在犯罪的事上顯得很強,在遵行律法的事上卻是軟弱無能。主道成肉身的救恩,就是要解決我們肉身的這兩個缺失:一方面在肉體裏定罪了罪,解決了肉體犯罪的問題;另一方面祂已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叫我們不必再憑肉體活著,而仍能得著律法上的義(4節)。
(五)我們信徒是在基督裏,脫離律法的捆綁;在聖靈裏,脫離肉體的纏累。
【羅八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原文直譯〕「…只隨從靈的人身上。」
〔文意註解〕我們既然憑著肉體不能『滿足』(『成就』原文另譯)律法公義的要求,故需要主耶穌的救贖,才能免除我們的肉體對律法的責任,這是主救恩消極方面的功效。而積極方面,藉著祂生命之靈的內住,叫我們的靈活過來(10節),使我們能照著靈生活行動,藉以滿足律法公義的要求。
《羅馬書》八章1~4節主要是告訴我們,如今我們這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已經被主拯救,已經是一個自由的人了,從此,只要我們運用自由的意志,不隨從肉體而隨從靈(意即不照著肉體,而照著靈生活行動),自然就能免受肉體的為害,而能過聖潔的生活了。
【羅八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原文直譯〕「…隨從靈的人,體貼靈的事。」
〔文意註解〕「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這裏並不是說,隨從肉體就是體貼肉體。隨從肉體是一回事,體貼肉體又是另一回事;隨從含有被動、不得不如此的意味,體貼含有主動、贊同的意味。『體貼』原文另譯『思念』,是心思裏的贊成、附議。
「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我們現在既然是一個自由的人,就應該積極主動的把心思放在對的事物上,思念靈的事,不思念肉體的事;也就是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我們都要思念(腓四8)。
〔話中之光〕(一)我們要知道一個人是隨從肉體或隨從聖靈,只要看他所思念的事,是肉體或聖靈。一個人心中所想的,就表明他是怎樣的人。
(二)我們的心思是最能支配我們的。如果我們的心思思念別的事物,而不思念聖靈,我們就絕不能順著聖靈而行。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我們就必須思念祂,體貼祂。
(三)肉體的意念有一個特點,就是相信自己,就是甚麼都知道,甚麼都有把握。屬靈的意念也有一個特點,就是不相信自己,就是甚麼都不敢說,甚麼都是戰戰兢兢的。
(四)凡以聖靈為念的,行動自然會朝向屬靈的事,人生自然會有新的目標和愛慕。
(五)和教士說:『若撒但能管制你的思想生活,牠就能管制你生活的一大半了。』思想若沒有得著拯救,肉體就沒有得著拯救。
(六)神的靈的引導不是零星的感動,而是信徒正常的經歷,是基督徒生命得以自由的原則。
【羅八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原文直譯〕「肉體的心思就是死;但靈的心思乃是生命和平安。」
〔文意註解〕人的心思可能有三種的情況:一種是獨立的,既不屬肉體,也不屬靈;另一種是因思念肉體的事,久而久之,變成了『肉體的心思』;又一種是因思念靈的事,漸漸的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成了『靈的心思』。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肉體的心思必然導致靈命的枯萎、死沉。
「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靈的心思必然帶來心靈的平安(西三15;腓四7)和靈命的增長、發旺(提前四15)。
〔話中之光〕(一)屬靈的意念是不受天然智慧的支配,只受神的命令的支配,一點沒有肉體的把握,一點不敢憑自己頭腦的看法,結果是生命平安。沒有死亡,滿了安息。
(二)我們若體貼自己肉體的喜好、享受,就必感到心靈裏的死沉、苦悶;我們若體貼聖靈的意思,順從聖靈的引導,就必覺得全人充滿生命、平安。這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功課,我們千萬要注意學習。
(三)生命是飽足,平安是安息。體貼靈,就是順服生命的感覺,結果會叫我們的生命得到餵養,心靈得享安息。否則,我們裏面就感覺虛空不足,若有所失,不安不妥,似有問題。
(四)生命的感覺是飽足不虛空,剛強不軟弱,明亮不黑暗。平安就是裏面平和、舒適、妥貼、安息。
(五)『生命』是指一切屬靈真理在你身上是活的;『平安』是指你超過環境,不被任何事情摸著,沒有控告和掙扎。我們要問問自己:在我生活中有多少是新鮮的?有多少是恩典?
【羅八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原文直譯〕「原來肉體的心思,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
〔文意註解〕「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本來只是肉體與神為仇為敵,肉體與神的靈相爭(創六3原文;加五17原文),心思還肯順服神的律(羅七25);但心思一旦演變成『肉體的心思』,就開始與神為敵了(雅四4)。
「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肉體的心思既然是與神為仇為敵,當然就不服神的律,即使是要服也不能服了。『不服』乃是性情的問題,『不能服』乃是能力的問題。
本節是在說明前節『肉體的心思就是死』(原文)。
〔話中之光〕(一)肉體就是肉體,肉體完全沒有盼望。我們不要對肉體寄予期望,不要盼望去改良肉體。
(二)體貼肉體的人,就是那一個天然的人,那一個本來的人,生下來就是的那一個人,是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的。
(三)肉體向罪軟弱,向神卻頑強,與神為敵,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所以神已定它死罪(參3節),已釘它在十字架上。
(四)我們何時脫離律法,何時就脫離肉體。我們如何能脫離肉體?就是要看見,律法在我身上沒有要求,我不再作甚麼了。
【羅八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文意註解〕「而且屬肉體的人,」『屬肉體的人』原文是『在肉體裏的人』,意指這個人不只隨從肉體和體貼肉體,甚且是一個完全活在肉體裏面的人。
「不能得神的喜歡,」本節暗示人雖活在肉體裏面,仍然想憑肉體的努力,來討神的喜歡,只不過無論如何,總不能得神的喜歡(參林前十5)。
〔話中之光〕(一)本節經文暗示,屬肉體的人也是在那裏要討神的喜歡。不過屬肉體的人雖然在那裏要討神的喜歡,結果卻是不能討神的喜歡。
(二)當日掛在十字架的那一位,正是普世『肉體』的總和(參3節),說出神對肉體,已經全然絕望,只把所有的盼望,都寄託在祂兒子基督身上。神既如此,我們為何還對自己的肉體有所盼望呢?我們為何還不肯望斷一切,惟獨以基督作我們榮耀的盼望呢(來十二2;西一27)?
【羅八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原文直譯〕「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靈了;…」
〔文意註解〕「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與屬肉體相反的,乃是屬靈,也就是『活在靈裏』的意思。要作一個活在靈裏的人,有兩個先決的條件:
(1)「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他的裏面必須有『基督的靈』,使他成為一個屬基督的人;這話的意思是說,他必須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
(2)「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這位活在他裏面的『基督的靈』,也就是『神的靈』;這靈必須不是像客人那樣的暫時借住,而是如同已取得所有權的房主,不只長住下來,而且在他裏面能夠隨心所欲、安然居住(『住』的原文字意,參弗三17原文)。信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才算是一個屬靈的人。
〔話中之光〕(一)本節的話反過來說,人若是屬基督的,就必有基督的靈。一個得救的人,所得著最高恩典,就是聖靈住在他裏面。聖靈就是基督的靈;基督的靈也就是神的靈。神是在基督裏,基督又成為靈。
(二)本節是說聖靈在你裏面,你也在聖靈裏面。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乃是:『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約十五5)。
(三)得救的人雖然已經有聖靈進到他的裏面了,但聖靈可能並沒有『住』在他裏面,還不能『安家、定居』在他裏面,這樣的信徒,就還不能算是屬靈的人。
(四)屬靈的人是讓聖靈在他裏面作主人,不是作客人的人。
(五)怎樣的人是住在聖靈裏的人?就是讓聖靈住在他裏面的人。聖靈受差遣來住在我裏面,作我的生命。聖靈是有人格的來住在我裏面,作主耶穌的經歷。
(六)許多人在道理上知道聖靈是有人格的,但在經歷上卻不認識聖靈是有人格的,以為聖靈不過是一種影響。他們不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就是神住在我們裏面;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就是有人格的神住在我們裏面。
(七)信徒要奉獻,好讓聖靈這能力顯明出來。認識有人格的聖靈住在我裏面,就叫我失去自由;從今以後,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有聖靈這活活的人位住在我裏面。我必須讓祂在我身上有自由,能發表祂的能力,並祂的一切。
(八)信徒最合式的生活環境就是在聖靈裏。基督在肉體中死了,基督在聖靈裏活了。神把基督所作的一切工作及真理,都放在聖靈裏,這一切工作和真理就都活了。離開聖靈,甚麼都是死的。神的真理何時離開聖靈,何時就變成律法;基督的生命何時離了聖靈,何時就變成字句。
【羅八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原文直譯〕「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即或是因罪而死的,靈卻是因義而活的。」
〔文意註解〕「基督若在你們心裏,」本節是第9節所述第一個條件的補充說明;『基督』與『神的靈』並『基督的靈』是同義詞。
「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一個裏面有基督的人,雖然他的身體曾因罪的緣故而成了『取死的身體』(羅七24),但是他的靈卻因信基督而被稱義得生命(羅五18),故有資格作一個屬靈的人了。
〔話中之光〕(一)在許多基督徒的觀念裏頭,基督今天是在天上神的右邊(34節),很少有人意識到基督就在我們的裏面,就在我們的靈裏(提後三22);他們只想將來能到天上與祂相會,而沒有想到今天就能面對面與祂親近、交通,難怪他們的靈命光景並不太好。
(二)基督的內住與我們的靈命有密切的關係;祂今天已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不但使我們的心靈活過來,並且還賜人生命(『叫人活』原文可譯作『賜人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
(三)根據第九、十兩節的經文,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基督』與『神的靈』並『基督的靈』乃是同義詞,如今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並且在我們的裏面有所作為,因此我們的眼目不僅要『望天』,也該多多注視那在裏面的基督。
(四)羅六章是說我們在基督裏面(羅六3,11,23),羅八章是說基督在我們裏面。我們在基督裏面是一方面,基督在我們裏面是另一方面。首先,我們住在基督裏面,然後基督住在我們裏面(約十五4)。我們住在祂裏面,帶來祂住在我們裏面。在基督裏面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的條件。
(五)不要以為基督徒的身體裏面的罪已經被對付掉了,已經拔除罪根了;罪仍然住在我們的身體裏面(羅七21,23),所以我們千萬不可隨從肉體、體貼肉體,也不可期望我們能改良身體。
(六)內住的罪給身體帶來死,內住的基督給心靈帶來生命。我們的靈已經活過來了,如今生命是在我們的靈裏。
(七)一切屬靈的事物放在聖靈裏就活了;離開聖靈一切都是死的(參約十五5)。世上只有對自己絕望的人,才能知道聖靈的工作。
(八)惟有活在我們的靈裏,才能將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實化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經歷在基督裏面的生命和祂所有的一切。
(九)『身體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我們必須不斷的活在靈裏;甚麼時候一不活在靈裏,甚麼時候就回到肉體裏,也就是『死』。
【羅八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原文直譯〕「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裏面的靈,使你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文意註解〕本節是第9節所述第二個條件的補充說明;『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就是『住在你們裏面的靈』,也就是『神的靈』、『基督的靈』、『基督』。
本節的意思是說,既然神曾藉祂的靈叫基督耶穌從死人中復活(『從死裏復活』原文直譯),如今這擁有復活大能的靈,因著能夠安家在我們的裏面,就要從祂的安家之處(即我們的靈裏),往外擴展並分賜生命,使我們魂裏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並及於我們這必死、必朽壞的身體(參林前十五53~54),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林後四10~11),這就是『身體又活過來』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聖靈不僅今世將生命與能力賦與信徒的靈命,祂的內住是一種象徵,表明他們的身體雖仍臣服於朽壞,卻必復活得新生命,正如基督的身體復活一樣。
(二)信徒的身體不僅在將來要復活得榮耀,並且在今天也能夠作基督耶穌復活的見證,因為祂復活的生命正在從我們的靈裏滲透到我們的魂裏,且要彰顯在我們的身體上(參腓一20)。
【羅八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文意註解〕「弟兄們,這樣看來,」『這樣看來』表示下面的話乃是前面一大段經文的總結。
「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雖然肉體是信徒成聖的大難處,但信徒並不一定非順從肉體活著不可,因為基督耶穌已經在肉體中付清了罪債(3節),我們信徒不再欠肉體的債了。從前我們是不得不順從肉體(弗二3),但如今因信那叫基督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已經脫去了肉體(西二11~12),我們可以不再受肉體的纏累和捆綁。
〔話中之光〕(一)本節的話含示我們信徒有可能順從肉體活著;我們應當時刻提醒自己,我們並不欠肉體的債,不必要聽從肉體而活著。
(二)本節的話也告訴我們,信徒既有基督內住在我們的裏面,便不可順從肉體而生活。換句話說,基督徒不可活出一種不相稱的生活,過著羞辱主名的低水平道德生活。
【羅八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原文直譯〕「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文意註解〕為著瞭解本節的意義,在這裏有必要就『肉體』、『身體』、『靈』逐詞分別解釋:
(1)『肉體』是指人墮落之後,罪進到人的身體裏面,使其敗壞、變質而成;中文又譯為『情慾』(加五17),極少數地方譯作『血氣』(彼前一24;弗六12)或『血肉』(林前十五50;來二14);在不強調其敗壞之意思時,則常以『肉身』(約一14;三6)稱之,以示區別,其實在原文都是同一個字。
(2)『身體』是指人外面可以看見、可以觸摸的物質軀體,又稱『身子』(林前五3;十二12),除少數地方外,通常沒有邪惡的含意。
(3)本段經文中的『靈』(原文無『聖』字),不是單指聖靈或人的靈,而是指人的靈加上內住的聖靈,或者說在內住聖靈運行、推動下的人之靈。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就著客觀的事實,信徒的肉體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五24);但就著主觀的經歷,信徒仍有順從肉體活著的可能(參林前三1~3)。
「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信徒的身體是表現行為(『惡行』原字並無『惡』字)的機關,聽命於魂而行事;當信徒的魂(以心思為主)放在肉體上時,身體的行為便順從肉體;但若將魂放在靈上時,身體的行為便順從靈(5節)。
『靠著靈(原文無『聖』字)治死,』我們信徒乃是靠這二靈合一、同工的靈,來把那些從肉體而來的身體行為置於死地(『治死』原文意思),不讓它們活躍。
「必要死,…必要活著,」信徒身體不正當的生活行動,必要導致靈命的死;但若靠靈治死身體不正當的生活行動,靈命就越過越活(參6節註解)。
〔話中之光〕(一)我們憑肉體活著,不只必要犯罪,並且必要死。因為罪是帶來死的,死是跟著罪的;那裏有罪,那裏也必定有死。罪是叫我們污穢,死是叫我們軟弱。軟弱到極點就是死。
(二)我們靠自己既然不可能有力量對付肉體的慾念和勝過罪,因此惟有靠聖靈賜下的力量,我們才能治死肉體邪惡的本質,有效地過得勝的新生活。
(三)聖靈具有十字架治死的功能;當聖靈在我們裏面運行時,十字架的殺死能力就要刺透我們這人,殺死我們裏面一切消極的東西。
(四)羅六6是與基督同釘,這裏是藉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釘死是基督成功的,治死是藉著聖靈作的。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在我們身上,一件一件的,我們若肯順服,聖靈就要成功在我們身上。
【羅八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文意註解〕前面的經文告訴我們,信徒在成聖的過程中,完全仰賴在聖靈的運行與引導下,我們的靈與聖靈合作以治死身體的惡行;沒有聖靈的工作,我們絕無成聖的可能。
我們既然有聖靈的感動和帶領,這就證明我們都是神的兒子,是神藉祂的靈重生了我們(約三5,8),使我們得著了神的生命(即永生),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
〔話中之光〕(一)被神的靈『引導』,乃指被聖靈引領、指示、驅策和控制;這樣被聖靈引領的人,一定能治死身體的惡行,過聖潔討神喜悅的生活。
(二)我們信徒按著肉身雖有男女之分,但在神面前,所有順從聖靈的引導的人,都是神的『兒子』;弟兄們是神的兒子,姊妹們也是神的兒子,弟兄姊妹同樣是神的兒子。
【羅八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原文直譯〕「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文意註解〕『阿爸』的原文是亞蘭文,『父』的原文是希臘文,兩者都是父親的意思,合起來呼叫,倍感親切、甜美。我們與神的關係,既是因內裏生命而有的父子關係,故我們能坦然無懼的進到神的面前(來四16),而毋需像仍在律法之下為奴隸的宗教徒,那樣顧忌、拘束、戰戰兢兢,惟恐觸犯了神。我們對神如此親切、甜美的感覺,乃是裏面所承受『兒子的靈』生發的功效。
〔話中之光〕(一)我們所得到永遠的生命,乃是神兒子的生命;因此和神有一種最親密的父子關係。每當我們呼喊神為阿爸父時,心裏感到的榮耀、甜美,真是無法形容的!
(二)人有了神的生命,就不只對於罪的方面有感覺,並且這一個生命對於神的自己也有認識。認識神是父,乃是這生命的感覺。人若只有道理的明白,而沒有碰著過神,他就怕神,他摸不著神,他不會覺得神的親近,他沒有神的兒女的感覺。他口裏雖能說天上的父,但是裏面沒有那個感覺。
(三)我們所領受的是『祂兒子的靈』(加四6)。換句話說,我們所領受的靈,就是在主耶穌受洗時,以大能降臨在祂身上的靈(可一10),又在曠野帶領祂(路四1~2),供應祂行異能的力量(太十二28),使祂一切生活與事奉都充滿能力(路四14,18)。
【羅八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原文直譯〕「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文意註解〕本節說明我們作神兒女的感覺是如何而有的:
(1)是聖靈『親自』(本節原文有此二字)在我們的裏面作見證。
(2)我們裏面重生的靈也『阿們』這個見證。
(3)我們所受『兒子的靈』,應是此二靈的複合稱謂。
(4)二靈在我們裏面彼此呼應、印證這個感覺。
〔話中之光〕(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這話表明聖靈不僅居住在我們的裏面,並且和我們的靈緊密地同工合作,二靈有如一靈。
(二)『我們是神的兒女』這一種心證(靈證),是每一個真實得救的信徒都會有的,不論他是得救多年或是剛剛蒙恩得救的。
(三)聖靈的見證既然從我們一得救就有,可見靈性幼稚的信徒仍能感受到聖靈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和工作,故我們一得救,就可以尋求聖靈的引導。
【羅八17】「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文意註解〕「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兒女』、『兒子』(14節)與『後嗣』含意稍有不同;『兒女』是指我們一重生,就因生命而有的基本地位,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兒子』是指神兒女在生命上更進一步表現的階段,信徒不分男女都可作神的兒子,凡在生命上得勝的,都要作『男孩子』(參啟十二5;十四3~5);『後嗣』是指生命長大成熟,被神認定而合法可以承受將來所要顯現的榮耀。
信徒一得救,就有感覺作神兒女(約壹三1);但必須是被神的靈引導的,才作神的兒子(14節);又必須長大成人(弗四13),才得以作神的後嗣,承受產業(加四1)。
「就是神的後嗣,」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都有兒子的名分,或早或遲,將來都要成為神的後嗣(加四5~7)。
「和基督同作後嗣,」我們將來都要和基督一同承受萬有,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所以這裏說我們是和基督同作後嗣。
「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這位帶領我們進榮耀的先鋒,祂是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二10),所以我們跟隨祂的人,也該有受苦的心志(彼前四1),和祂一同受苦,才能和祂一同得榮耀(參彼前四13)。
『和祂一同受苦』意即效法祂的死(腓三10),否認己,不顧外體的毀壞與苦楚(林前四8~11,16~17),一心對付罪(彼前四1),拒絕撒但的試探(來二18),學習順從神(來五8)。
〔話中之光〕(一)『兒女』是我們的身份,說出我們與神有父子生命的關係;『後嗣』是我們的福份,說出我們可以承受神的一切豐盛,尤其是最終的榮耀。這並非我們自己的幻想,乃是聖經所說明的,也是聖靈所印證的。
(二)本節上半的『兒女』是無條件的,下半的『後嗣』是有條件的,就是要與基督一同受苦:『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三)聖靈的內住及運行,就是我們得屬靈榮耀產業的保證,更使我們先嘗將來要承受的產業。
(四)榮耀後嗣的身份乃是『神的兒女』,這說出只有神聖的生命,奧秘的聯結,才是進入榮耀惟一根基;一切血氣的、肉體的、人意的,在此均無任何地位(參約一12~13)。
(五)榮耀後嗣的道路,乃是『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這說出只有十字架,才是達到榮耀的惟一道路。我們要真實享受後嗣的福份,就無法逃避十字架的死。在長子身上是如此,在眾子身上也無法例外,因為這乃父神永遠的命定。
(六)我們也許不喜歡苦難,但我們需要苦難。要記得苦難是恩典的化身。我們不該因受苦而煩惱。我們若與祂一同受苦,我們就要與祂一同得榮耀。
(七)我們將來所要得的榮耀是有分別的(參林前十五41)。我們在主裏受苦的程度如何,常跟我們得榮耀的程度相關連。我們經過的苦難越多,我們所要得的榮耀就越增多。
【羅八18】「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文意註解〕信徒現在所身受的苦楚,使徒保羅形容它們是『至暫至輕』,而將來所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卻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林後四17),二者之間的差異,不可以道里計。
本節的意思是說,現在的苦楚,根本就不配與將來的榮耀作一比較。
〔話中之光〕(一)將來的榮耀減去現在的苦楚,所餘下的榮耀太多,無法計算,所以今日的苦楚就不足介意了。
(二)這裏所題到的榮耀,原文是『正在來臨中要顯於我們的榮耀』。所以這榮耀並非一個時間性的突變,須要我們一直等待;乃是一個繼續增長的屬靈實際,是我們天天可以經歷的,不過到那日才達到完滿而已。事實告訴我們,何時我們真實經歷十架死的苦楚,何時我們就實在感到基督的榮耀。
(三)如果我們真有這一個『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的啟示,我們的感覺,我們的『計較』(『想』的原意),就要從身受的『苦楚』中,何等超脫出來,而能同樣誇勝的話,『就不足介意了』!
【羅八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文意註解〕『受造之物,』解經家們對此有不同的解釋:(1)信徒;(2)世人;(3)宇宙萬物。根據第23節,受造之物既與『我們』有分別,故不應指信徒。有解經家認為這些受造之物既然會『切望等候』,會『不願意』(20節),會『歎息勞苦』(22節),故應當指人類。但世人如何能得知神的計劃,而『切望等候』呢?這是說不通的地方。因此,最好仍照字面解,受造之物就是受造之物,指包括天使在內、而以天使為代表的一切受造之物。
『神的眾子顯出來』按原文可另譯『標明是神的眾子』。為何緣故,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第20節即說明其理由。
〔話中之光〕(一)今天世人在我們身上還看不出我們是神的兒子,因為日期還沒有到,我們的身體還沒有得贖(參23節),我們的肉身也像世人一樣,老、病、死,一天一天的毀壞(林後四16)。
(二)基督徒今天不是追求外面肉身的體面和享受,乃是追求裏面靈命的長大成熟。
【羅八20】「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文意註解〕「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一切受造之物雖然是因神的旨意被創造而存在(啟四11),但若沒有那要充滿萬有的(弗四10),藉著神的眾子(就是教會)彰顯出祂的豐滿與榮耀(弗一23原文;三21),就仍是虛空的虛空,萬事萬物都是虛空(傳一2)。
「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神的旨意是要等到有一天,我們在榮耀裏被神的榮耀『標明是神的眾子』(19節原文另譯),才能完全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21節)。
在那日子到來之前,我們雖有神兒子的身分和生命,但仍未完全顯明是神的兒子,因此,我們和一切受造之物仍舊服在虛空之下。
〔話中之光〕(一)撒但背叛和人類墮落以後,萬有就服在虛空之下(意即失去它們當初的目的,沒有專一的趨向)。萬有今天服在虛空之下,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二)凡事都是虛空,惟有基督才是實際(約十四6『真理』原文是『實際』),也惟有祂自己才是值得我們追求的目標。
【羅八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原文直譯〕「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
〔文意註解〕「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在那日子到來之前,一切受造之物(包括信徒今天所處的情況)都在敗壞的轄制和奴役之下,不只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來一11),並且萬事萬物都在變壞(西二22;彼前一18;弗四22)。在此我們指望能早日脫離。
「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得享』原文作『進入』;這句話的意思如下:
(1)將來所要顯明於神兒女的榮耀,是一種超絕的境地與領域,是要供人『進入』的(來二10)。
(2)在那榮耀的境地裏面,滿了兒子的自由,就是真自由(約八36),不受任何的轄制或奴役。
〔話中之光〕(一)罪使全地受咒詛,但當榮耀得贖的日子來臨,地上一切的缺陷和不完美都要消失。
(二)整個受造之物的前途,都維繫在我們信徒身上;我們靈命的成熟進度,影響整個宇宙得享榮耀的快慢。所以我們不但為著自己,也為著一切受造之物,要好好的追求靈命長進。
【羅八22】「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原文直譯〕「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並受生產之苦,直到如今。」
〔文意註解〕本節接續第21節,說明:
(1)要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榮耀的自由,便須經歷生產之苦,就是17節所說的『和祂一同受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加四19)。
(2)我們今天所接觸的一切周遭事物,在在都向我們發出無聲的歎息,巴望早日得以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
【羅八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原文直譯〕「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熟果子的,…」
〔文意註解〕「不但如此,」表示19~22節所描述的情形,應不是指著我們信徒說的。
「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初熟果子』是指第一個先成熟的果子,是眾多將要成熟之果子的樣品。『聖靈初熟果子』有兩種解釋:一是指聖靈本身就是那初熟的果子,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和豫嘗(弗一14);另一是指聖靈在我們身上初結的果子(加五22),是聖靈將來所要結豐盈美果的樣本。
就著一切受造之物來說,我們信徒乃是萬物中的初熟果子(雅一18);信徒的前景如何,萬物也將要如何。
「也是自己心裏歎息,」凡是於聖靈有分,嘗過天恩和神善道滋味的人(來六4~5),正常的反應,乃是從心裏切慕渴望著更完滿的享受,甚至會因不能立時得到而發出『歎息』。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我們所歎息、所等候的,乃是要得著『兒子的名分』;就著我們的地位說,信徒一蒙救贖,就已經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5;弗一5),是神的兒子了(加三26);但就著我們的經歷說,信徒因仍未完全顯出是神的兒子的光景(參19節註解),也仍未完全承受兒子該得的產業(參17節註解),故還不能算是得著了完滿的兒子名分。
「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這個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今天我們這軟弱、必朽壞、必死的血肉之體,將來有一天要變成強壯、不朽壞、不死的靈性身體(林前十五42~54),那一天就是『得贖的日子』(弗一14;四30)。
〔話中之光〕(一)聖靈是神所賞賜給我們的初熟果子,藉著我們對於內住聖靈的經歷和享受,我們得以預嘗神將來所要賞給我們那完全豐滿的福分。
(二)我們今天雖然已經有了神兒子的生命,成了神的兒子,但神兒子的名分卻是我們在主再來的時候才得著的。這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脫離舊造敗壞的轄制,而得著新造榮耀的自由。
【羅八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文意註解〕「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此處所謂的『得救』,既不是指靈的得救(即得永生的救恩),也不是指魂的得救(雅一21原文),而是指身體的得救,也就是23節的『身體得贖』。
身體的得救,必須要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能完全實現;因此,這一個得救,並不怎麼在乎我們的配合與追求,主要是在乎我們的盼望並等候。
「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內住的基督(就是內住的聖靈),使我們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這盼望並不是因著肉眼,而是因著信心之眼的看見而有的(參林後五7;來十一1)。
【羅八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文意註解〕既然前述的盼望不是憑著肉眼所能看得見的,就這盼望絕不是一般世人所想望的健康與福氣,因此在那日到臨之前,我們就必有病痛等不如意的遭遇,所以必須忍耐著等候。
「就必忍耐等候,」這裏所要表達的意思是,我們不單是要消極的忍受,並且還得積極地持守。
【羅八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文意註解〕「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況且』一詞表明本段經文仍與上一段是有關連的。當我們在此盼望並等候的時候,會有許多的遭遇叫我們覺得軟弱,但聖靈卻來俯就人的軟弱,藉著一同承擔軟弱來幫助我們(『幫助』的原文有『手拉手、彼此相連』的含意)。
「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許多時候,我們軟弱到一個地步,根本就不知道怎樣向神求助(禱告),內心的為難無法用言語來表達。
「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當我們在那裏心裏歎息(23節)的時候,聖靈也來聯於我們的歎息,和我們一同歎息。
『說
不出的歎息』,不是聖靈說不出,乃是我們說不出,乃是我們『不曉得怎樣禱告』,不曉得怎樣說出我們裏面的負擔,所以就沒有說得出的話語,發表我們裏面所有
的感覺。雖然如此,聖靈卻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使我們用歎息將我們裏面的負擔卸在神的面前,將我們裏面的感覺歎息出來,歎息在神的面前。
〔話中之光〕(一)『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這是祂在我們裏面,幫助我們最深、最主觀的一件事。
(二)當我們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向神禱告求助時,聖靈來與我們表同情,用無言的歎息來替我們禱告。並且聖靈是用禱告來幫助我們的軟弱;主也喜歡答應人軟弱時求助的禱告(參林後十二8~9)。
(三)我們常因幼稚、軟弱而不會禱告,神卻差遣祂的聖靈來替我們禱告。而聖靈的禱告常是無言的歎息,其中含意超過千言萬語。所以真實的禱告,不在於話說得多(參太六7);有時即便說不出話來,不過在主面前聲聲歎息,只要真是出於心靈深處,反更蒙神悅納。
【羅八27】「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文意註解〕「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鑒察人心的』就是指聽禱告的神;禱告若要蒙神垂聽,必須照祂的旨意祈求(約壹五14)。前節說聖靈是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而聖靈這無言的代禱,是照著神的旨意而求,故必蒙神應允。
「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這裏按原文並沒有『旨意』一詞,『聖靈照著神替聖徒祈求』,意思是說,聖靈在我們裏面照著神的禱告,也就是神自己藉著祂的靈在我們裏面的禱告。
【羅八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文意註解〕本節在這一段經文中具有承先啟後的地位。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當我們身歷一些叫我們覺得軟弱的遭遇時,我們雖然一方面『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求神助我們渡過這困境,但另一方面卻『曉得』這些遭遇並不是徒然的,而都是對我們有益處的。
『萬事』意指一切的事,沒有一件是例外的;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事,都會相互引起效用,結果叫我們得著益處。
得著萬事互相效力之益處的秘訣,乃在於『愛神』;同樣一個經歷,不愛神的人一無所得,愛神的人卻獲益良多。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27節),祂知道我們的存心愛不愛神;存心愛神,一生的遭遇都必有美好的果效(參箴四23)。
「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愛神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換句話說,神召我們原是要叫我們來愛祂;若有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
神召我們愛祂,是因祂有一個豫定的旨意,要成就在我們身上,故聖靈也照著這個旨意替我們祈求(27節)。
神這個旨意是甚麼呢?就是下面29~30節所敘述的。
〔話中之光〕(一)『萬』,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一切所有的。沒有一件事是忽然臨到我們身上的,我們沒有偶然的境遇。萬事,所有的事,都是神在那裏安排。
(二)到底那一件事要叫我們得著那一個益處,我們不知道;我們將要遭遇多少事情、得著多少益處,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們知道:所有的事都叫我們得益處,沒有一件事不是叫我們得益處的。
(三)我
們必須信一切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甚至我們的仇敵也叫我們得益處。所有的事,一切的事,都是神在那裏安排,為著要我們得益處。所以,沒有一件事是忽
然臨到我們身上的,我們沒有偶然的境遇。從我們看來,我們遇見的事是千頭萬緒、雜亂無章;我們看不出裏面的意思,我們不懂得是怎麼一回事。但是有一件事我
們知道,所有的事都叫我們得益處,沒有一件事不是叫我們得益處的。
(四)『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話說出,在信主的人身上,一切遭遇都是萬有的主宰所安排的,為要叫我們得著屬靈的益處。所以基督徒不該承認『運氣』問題,更不該去作預測運氣(如算命、拆字等),或碰運氣的事(如睹博、抽獎等)。
(五)『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句話許多人都曉得。惟獨有一種人能得著益處,就是愛神的人。如果你不愛神,就恐怕沒有一件事給你效力。神沒有改變萬事,神乃是改變你的心。如果你愛神,就雖然萬事仍是那樣,卻於你有益處。
(六)我們所遇見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一定的價值的。但是,神在那裏作的時候,我們可能叫自己得益處,也可能攔阻那一個益處。這與我們的態度大有關係。我們如果是愛神的,那就一切出於神的都是使我們得益處的。『你若認識神,愛是最短路程』。
(七)我們遇見事情的時候,如果我們裏面不愛神,在神之外有自己的尋求、慾望、興趣,那麼神所要給我們的益處就要耽擱了。我們即使受了許多對付,但在靈裏並沒有留下甚麼東西。
(八)神給我們的禱告的答應,常出我們意外。我們求忍耐,神卻給我們患難,因為『患難生忍耐』(羅五3)。我們求順服,神卻給我們苦難,好使我們『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
(九)得勝和得安息的方法,就是直接從愛父的手中接受祂所給的每一個環境、每一個試煉,而享受其中互相效力的益處。
(十)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我們祈求(27節),而我們這愛神的人乃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這話告訴我們,神的旨意乃是一切屬靈事物的起頭。可見我們屬靈的追求,包括禱告神和愛慕神,都應當以神的旨意為先。
【羅八29】「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文意註解〕本節是把神旨意的起點和終點作一個交代。
「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神旨意的起點是在於神的『豫知』和『豫定』;『豫知』意即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憑著祂的先見,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彼前一2;弗一4);『豫定』是指按神心所喜悅的,豫先作了定規,這個定規包括人選的決定和他們將來所要得著並達到的光景(參弗一5;徒十三48;林前二7)。
「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神旨意的終點或目的,是要叫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原文另譯);這個意思是說,叫我們在得救重生之後,在日常生活經歷中,一面藉裏面聖靈的幫助和作工,一面藉外面神手所安排之環境的配合,漸漸地被更新而變化,至終與主相像(羅十二2;林後三18;西三10)。
「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當我們完全像主的時候,也就是神的眾子顯出來(19節;參約壹三2)的時候;所以神的旨意乃是要得著許多兒子,與祂的獨生愛子一模一樣,使祂(主耶穌)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參來一6;二10~12)。
〔話中之光〕(一)基督救恩的最高峰,就我們而論,是從『心靈因義而活』,達到『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0~11節),也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3節),全人從裏到外,從靈到體,都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29節原文);就神而論,祂藉著『長子』得著了『眾子』,合一個『兒子群』,也就是一個擴大的兒子,一個豐滿的兒子,一同顯在榮耀裏,使祂本性一切的豐盛,得到最完滿的彰顯。這就是神最終的心意。
(二)在神永遠心意中,基督乃是:(1)模型(29節);(2)恩賜的中心(32節);(3)得勝的原因(37節);(4)愛的保障(39節末句)。神先擺出榮耀的基督作模型,然後又以基督為中心賜給萬有(32節『萬物』的另譯)為我們效力,要把我們模成基督的形狀;同時祂又以基督作我們愛的保障,保守我們在萬有的『模成』中,能夠得勝有餘,而達成神在我們身上完美的心意。哦,豐滿的基督,真是神旨意中的一切。
【羅八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文意註解〕本節是概述神旨推展的過程。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神在人身上的旨意開始於『豫定』;這個豫定包括了豫知、揀選和豫定。
接著第二步是『呼召』,信徒都是蒙神呼召的人(羅一7;九24);神是藉外面福音的傳揚,和裏面聖靈的啟示來呼召人(羅十14~21;加一15~16)。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然後第三步是『稱義』,凡相信主耶穌的人,就是被神稱義的人(羅三26;加二16);這個稱義包括了赦免、洗淨、地位的成聖、與神和好、得永生等。
「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最後一步是『得榮耀』,也就是身體得贖、兒子名分的完滿實現、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我們現在都在稱義之後,正朝得榮奔跑向前;在尚未完全得著榮耀之前,都需要追求生命的長進、主觀經歷的成聖、更新變化等。
(註:『得榮耀』原文是過去式,這是說按神永遠的眼光來看,『得榮耀』乃是一個既成的事實。)
【羅八31】「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文意註解〕這裏的意思是說,既然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得榮耀,那麼誰也不能攔阻我們達到這個境地的,因為:首先有神自己在幫助我們,還有誰比祂更強呢?
〔話中之光〕(一)『神若幫助我們,』意味著神與我們同在;有神同在,我們就能得勝有餘。『誰能抵擋我們呢?』是的,宇宙的神作我們的保障,我們還怕甚麼呢?還有甚麼比我們的神更強、更大呢?
(二)也許有些信徒不感覺到神是在幫助我們,但我們應當知道,神不是按照我們所想望的方式在幫助我們,神乃是照祂美好的旨意在幫助我們。
【羅八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文意註解〕也許我們認為神白白的恩典,只作到捨棄祂愛子為我們成就救贖,使我們被稱義(羅三24)為止。但神既肯將祂最心愛的兒子也為我們捨了,還有甚麼不肯賜給我們的呢?本節的意思是說,神既已為我們付了最大的代價,就必也不惜任何代價,要幫助我們達此目標。
【羅八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原文直譯〕「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是那稱他們為義的神麼?」
〔文意註解〕也許我們認為自己不配得著榮耀,但除了神以外,任誰(包括人自己的良知和撒但)也沒有資格控告我們,而神既已稱我們為義,祂再也不能背乎自己了(參提後二13)。
〔話中之光〕『神稱他們為義。』不是我們自己,也不是別人,乃是神自己稱我們為義――是那位惟一能定我們罪,也能赦我們罪的神,稱我們為義。所以我們不必懷疑自己得救的確實性。
【羅八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原文直譯〕「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是那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麼?」
〔文意註解〕也許我們認為我們連第三步的稱義都有問題,更遑論第四步的得榮哩!但論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除了神之外,就只有基督耶穌夠資格判定我們。而祂(基督耶穌)既已為我們的過犯受死,又為叫我們稱義而復活(羅四25),則祂對我們的被稱義自必無異議;並且祂現今在神的右邊作大祭司,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故祂必能拯救我們到底(來七24~25),使我們達到得榮的地步。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不但為我們死,來拯救我們;並且祂復活升天之後,還在天上一直替我們代禱、祈求,哦,祂的愛真是完全,祂的救真是徹底!
(二)大祭司在至高者右邊替我們的代禱,乃是我們信徒屬靈爭戰中得勝的根源(參出十七8~16)。
【羅八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文意註解〕「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誰』不是中性語詞的『甚麼』,故本當指『人物』,但接下來所列的卻是一些『事物』,保羅似乎有意藉此含示,下面這七項苦難,正是我們的仇敵所用來隔絕我們的工具和方法。
全部聖經,明顯的說到基督的愛,連此處一共只有三次(林後五14~15;弗三14~19)。其餘都是說到神的愛。實在說來,基督的愛也就是神的愛。基督的愛與神的愛是二而一的。
「難道是患難嗎?」『患難』指我們為主所受的苦難。
「是困苦嗎?」『困苦』指使我們感到窘迫的困境。
「是逼迫嗎?」『逼迫』指因信主而起的迫害。
「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飢餓』和『赤身露體』指極度貧窮狀況下而有的感受和恥辱。
「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危險』指可能蒙受不安全的各種危機;『刀劍』指死亡的威脅。
〔話中之光〕(一)也許我們對自己絲毫沒有把握,深怕在極端危難的環境中,羞辱了救我們的主。但我們忘了,負責任的不是我們,乃是基督的愛;祂既愛我們,就必愛我們到底(約十三1),任何的境遇,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二)基督的愛乃是我們在苦難中的最大鼓勵和力量,它使我們在痛苦中受安慰,在軟弱時重新得力。
【羅八36】「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文意註解〕本節說出了在得榮的途中,所必有的經歷。
「如經上所記,」本節經文引自詩篇四十四篇22節。
「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我們』指所有愛神的人;『為你的緣故』指為著成就神的旨意;『終日被殺』指在日常生活中,時刻受苦、背負十字架。
「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指同形於基督的死(羅六5),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5)。
【羅八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文意註解〕「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然而』說出前述艱難的境遇雖是難免的,但我們卻有出路;『靠著愛我們的主』原文直譯應為『靠著那愛我們的』,這說明了基督的愛是我們一切問題的答案。
「在
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在這一切的事上』原文直譯是『在這一切的事中』,我們必須身在這一切的事中,才能領略基督之愛的力量;『已經得勝有餘
了』,注意這裏不是說『就能』或『將會』得勝,而是『已經』得勝,意即仗還沒打,就已經決定勝負了;並且『得勝有餘』,表明不是僅僅的得勝,不是筋疲力竭
的得勝,而是充分有餘裕的得勝。
〔話中之光〕(一)這裏的『靠著』,原文是『經過』的意思。這裏的意思,不是我們靠著主得勝,乃是我們經過主而得勝!不是我們用力量去靠祂,乃是我們從祂裏面經過。只要我們從祂裏面經過一下,我們就能得勝了。
(二)在基督裏我們是得勝者――並且『得勝有餘了』。所以我們要在祂裏面站住。今天我們不必為勝利打仗,我們是因得勝打仗。得勝者乃是那些安息在神所已經賜給我們的得勝中的人。
(三)是
在這一切的事上,不是在這一切的事外。並且若按著原文直譯,應當作:『一切的事中』。是在這一切的事中我們都能得勝有餘。如果沒有這一切的事臨到,就用不
著得勝了。許多人想,沒有患難、困苦、逼迫等等,就可以得勝了。但是,神的話是說,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是基督的愛叫你能勝過一切的患難、困
苦、逼迫、饑餓、危險。基督的愛,是一個力量,叫你能勝過這一切。
(四)本節所說的這些事都是苦的,但是因為嘗了基督的愛,就並不覺得苦。羅八章所說基督的愛是為著受苦的人的。
【羅八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文意註解〕「因為我深信,」『深信』在原文是被動語態的完成時式,表示經過週詳的考慮之後所得出的一種結論,已經被理由所勸服,完全且一直的相信。
可能為難信徒,企圖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結果反而成為我們益處的萬事(一切的事),可以分類如下:
(1)外來的苦難: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35節)。
(2)內心的憂患:死、生;即貪生怕死之常情。
(3)靈界的勢力:天使、掌權的、有能的;此處特別是指墮落的屬靈權勢(參林前十五24;弗一21;二2;六12;西一13)。
(4)時間的考驗:現在的事、將來的事。
(5)空間的難處:高處的、低處的(39節上)。
(6)不能理解的:別的受造之物(39節下)。
〔話中之光〕(一)前節的『靠著』,是因有本節的『深信』;『靠著』和『深信』是我們勝過一切難處的秘訣,也是我們必要得榮的把握。
(二)我們信徒應該也和使徒保羅得出同樣的一個結論:『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
【羅八39】「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文意註解〕『別的受造之物』指其他一切莫名的、出乎人所能想像的事物。
此處的『神的愛』,就是35節裏的『基督的愛』,故末句強調『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基督耶穌』特別指主降卑為人,親身經歷各種試探和苦難,因此能體恤我們的軟弱,樂意搭救我們(來二18;四15)。
〔話中之光〕(一)這許多的事,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只有一個緣故,就是因為這愛是在基督耶穌裏的。
(二)神的愛原是永遠不變的,又有主耶穌作擔保,所以萬無一失;我們可以永遠安息在祂愛中,不再憂慮,不再驚怕。
叁、靈訓要義
【成聖的途徑】
一、不隨從肉體,而隨從靈(1~4節)
二、不體貼肉體,而體貼靈(5~7節)
三、不作屬肉體的人,而作屬靈的人(8~11節)
四、靠靈治死身體的惡行(12~13節)
【勝利的根源】
一、得勝是根據基督救贖的工作(1~3節)
二、得勝是根據聖靈的工作(4~30節)
1.聖靈的賜生命(4~11節)
2.聖靈的引導證明(12~25節)
3.聖靈的代禱(26~30節)
三、得勝是根據神的幫助(31~39節)
1.賜子的愛(31~34節)
2.賜萬物的愛(35~39節)
四、結論:甚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信徒所得的】
一、新的地位(1~4節;參林後五17在基督裏)
二、新的生命(5~13節)
三、新的關係(14~17節)
四、新的盼望(18~25節)
五、新的幫助(26~27節)
六、新的知識(28~30節)
七、新的保證(31~39節)
【信徒的身體】
一、怎能勝過身體的惡行(1~17節)
二、怎能勝過身體的苦楚(18~25節)
三、怎能勝過身體的軟弱(26~39節)。
【三種大恩】
一、已往――不定罪(1節)
二、現在――蒙保守(28節)
三、將來――得榮耀(30節)
【聖靈四方面的工作】
一、賜生命的靈叫信徒脫離罪的轄制(1~4節)
二、隨從聖靈得著生命和平安(5~8節)
三、聖靈入住帶來新生命(9~11節)
四、繼嗣的靈給與是神兒女的確據(12~17節)
【聖靈在信徒裏面各部的工作】
一、聖靈乃是『生命的靈』(2節),故聖靈帶著生命
二、聖靈內住在我們的靈裏,叫我們的靈活過來(9~10節;約三6)
三、聖靈藉著我們心思的隨從,從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魂的代表)裏,使它成為『靈的心思』(5節原文)
四、聖靈更進一步藉著我們心思的合作,從魂裏擴展到我們的身體(包括各肢體),使必死的身體也活過來(11,13節)
【聖靈對我們的七樣幫助】
一、在事奉中有自由(2節)
二、事奉有力量(11節)
三、勝過罪惡(13節)
四、事奉中的指引(14節)
五、作兒女的明證(16節)
六、在事奉中得幫助(26節)
七、在禱告上的幫助(26節)
【聖靈的不同名稱】
一、聖靈(9,11,27節)
二、賜生命之靈(2節)
三、神的靈(9節)
四、基督的靈(9節)
五、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11節)
六、兒子的靈(心原文是靈)(15節)
(兒子與兒女不同,兒子是著重權利、地位,兒女是著重生命;兒女又有特別親愛的意思)
【肉體】
一、肉體是軟弱的(3節);是被定罪的(3節);不服神的律法,也不能服(7節)
二、屬肉體的人隨從肉體(4節)
三、隨從肉體的人必體貼肉體(5節)
四、體貼肉體的結果是死(6節)
【信徒之穩妥】(9~18;28~39節)
一、誰能敵擋呢(31~32節)
二、誰能控告呢(33節)
三、誰能定罪呢(34節;參1節)
四、誰能隔絕呢(35~36節;參約十28~29;提後一12)
【肉體】(羅八12)〔肉體和情慾幾個字的原文同〕
一、勿欠肉體的債(12節)
二、不隨肉體行事(4節)
三、休為肉體安排(參羅十三13~14)
四、莫靠肉體誇口(參腓三3~4)
五、勿結肉體惡果(13節;參加五19~21)
六、須將肉體治死(13節;參羅六6,11;加五24)
【聖靈的三種工作】
一、聖靈的引導,說明我們是神的兒女(14節)
二、聖靈的代禱,說明我們是兒子,叫我們因此呼叫阿爸父,我們既有神兒女的靈,就不再是奴僕了(26~27節)
三、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子(16節)
【得榮的把握】
一、聖靈的引導證明我們都必作神後嗣(14~17節)
二、聖靈作初熟果子,使我們有榮耀的盼望(18~25節)
三、聖靈的幫助代禱,使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26~30節)
四、靠那愛我們的主,凡事得勝有餘(31~39節)
【三個歎息】
一、一切受造之物歎息(22節)
二、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23節)
三、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26節)。
【五個幫助】
一、聖靈的幫助(26~27節)
二、萬事的幫助――效力(28~30節)
三、神的幫助(31~33節)
四、主的幫助(34節)
五、自助(35~39節)
【神的旨意(28~30節)】
一、神旨意間的關係――『萬事互相效力』
二、神旨意的總目的――『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三、神旨意的內容:(1)預知;(2)預定;(3)有效的呼召;(4)稱義;(5)得榮耀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35節)
一、是患難麼(參林後四8;可以約瑟為例)
二、是困苦麼(參林後七5;可以乞丐拉撒路為例)
三、是逼迫麼(參徒五41;十二1~12;十六19~25;太五10~12)
四、是饑餓麼(參林前四11;林後十一27)
五、是赤身麼(參林前四11;林後十一27)
六、是危險麼(參林後十一23~27;可以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並司提反為例)
七、是刀劍麼(參徒十二1~2;可以施洗約翰為例)
【世上的難處】
一、由患難起,直到頂點的刀劍(35~37節)
二、自己方面的,生死的兩個極點(38節)
三、奧秘力量方面的――『天使、掌權的、有能的』(38節)
四、時間方面的――『現在的事,將來的事』(38節)
五、空間方面的――『高處的,低處的』(39節)
六、受造者方面的――『或別的受造之物』(39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羅馬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羅馬書提要」末尾處
羅馬書第八章拾穗
【羅八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如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如果“定罪”只是“稱義”的相反,保羅應該會說,在基督耶穌裡的就已經稱義了;可是這一步在三21~四25的論證中就已辯明了。Katakrima這個字,在這裡的意思“可能不是‘定罪’,而是判決之後的刑罰”(BAGD,p.413);換句話說,即刑罰的奴役。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沒有理由繼續服刑,好像從來未得赦免,未從罪的囚牢中得釋放一樣。
“在基督耶穌裡”(或“在基督裡”)是保羅用來形容新秩序的詞,就是相信基督之人被帶入的秩序。基督徒的洗禮是受洗“歸入基督耶穌”(六3);藉著在信心中與主聯合,祂的子民便被算作與祂同死,同葬,同復活。基督的身體同有一個生命,亦即基督的子民分享祂自己復活的生命;從一個角度而言,祂活在他們裡面,從另一角度而言,他們活在祂裡面(參加二20)。“所謂‘在基督裡’就是成為教會的肢體;當然,這不是指你的名字登錄于會友名冊中,而是指你實際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隻胳膊,或一個器官,倚靠祂,為祂的計畫而活”(參十二4~5)。——《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這裏所說的不定罪,不是得赦罪的不定罪,乃是得脫罪的不定罪(參2節),就是我們在自己裏面的不定罪(參羅七23~24)。原來我們因著自己不能勝過罪的律,倒被它擄去犯罪作惡,而在自己裏面定罪自己。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不定罪』在希臘文裏有兩個用法。一種用法是律法上的用法,繙作『不定罪』;還有一種用法是民間的用法,該繙作『無能』或『製肘』,英文作disable或handicap。按上下文來說,用民間的繙譯更清楚:『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再無能了』。
「沒有定罪了」(新譯)。不定罪,罪的權勢(律法)就沒有了;肉體既失去了幫兇,聖靈的工作也就開始了。―― 牛述光
【羅八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我們因信主,就以取得在基督裏的地位,因此,不管我們的罪是何等大,何等多,神一概都不定罪了!我們真該唱說,『不再定罪,何等希奇,我魂應當歡喜』(詩歌)!――《讀經指引》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是的,神對一切人事物審判惟一的根據,就是看他與基督的關係。若不是出乎基督,若不能歸於基督,若沒有與基督聯合的,無論是人間的、世界的,甚至是宗教的、『屬靈的』,都不能不被神所定罪。――《讀經指引》
【羅八1~2】我們所以『不再無能了』,沒有別的緣故,是因為主耶穌基督給我們有拯救。這是主作的事,主的作法是以律勝過律。恐怕十個基督徒念羅馬八章二節,十個都是這樣念:『生命聖靈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這裏乃是說,生命聖靈的『律』,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
【羅八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參哥林多後書三17,“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又,加拉太書五13,“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這裡的“律”(Law)可能意為“原則”。“聖靈的律”與“肢體中犯罪的律”(七23)相反;它是“生命的律”,相反的,誡命“本來叫人活”,卻“反倒叫我死”(七10)。雖然罪和死的律並不等於摩西的律法,但摩西的律法卻激起了罪,宣判了死亡。然而聖靈“藉著祂決定性的影響,不需要任何規條,就可產生循規蹈距的行為”。
此節提到聖靈,接著便介紹祂的工作更詳盡的內容;五5已經預先提示了,說祂的臨到,會將神的愛澆灌在信徒心中;七6也以“聖靈的新生活”與“儀文的舊樣”作對比(亦參一4“聖善的靈”,與基督從死裡復活有關)。保羅現在要說明,聖靈所賜與並維持的“新生活”,究竟包含什麼。聖靈介入之後,就不再有失敗的言論了。雖然衝突仍然繼續,但是凡聖靈掌管之處,內在罪的力量就能被制服。
“釋放了我”的“我”字,有些權威版本(包括東方的見證文獻Aleph 和B,以及西方的G),讀為“你”,Nestle-Aland經文採取此讀法(參NEB“釋放了你”)。——《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原文)
生
命之靈的律,乃是出於生命之靈的一個自然能力,自然功能,在我們裏面自然的有作用。生命之靈,就是神的靈在我們的靈裏。這靈既是屬生命的,就祂的律也必是
屬生命的。所以生命之靈的律,也就是生命的律。一個律不一定是一個生命,但一個生命必定是一個律,有一個自然的能力和功能。一個生命越高,它的律就越強,
自然的能力和功能也就越大。神的生命既是一個最高的生命,就這生命的律是一個最高的律,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就是脫離與神相反的東西。
神不止要救我們脫離罪的律,也是要救我們脫離死的律。我們所注意的是勝過罪,並不注意勝過死。勝罪是消極的,充滿生命是積極的。罪,叫我們與神隔絕;死亡,阻擋我們與神的交通。這裏給我們看見,惟有聖靈能賜生命。那裏沒有聖靈,那裏就沒有生命,那裏就充滿了死亡。
基督早已釋放我脫離了已往的罪,今天還必待聖靈在基督裏釋放我脫離罪和死的律;頭一個釋放是脫離罪刑,第二個釋放是脫離罪勢、罪權、罪力。―― 謝模善
基督在聖靈裏的拯救,乃是一個定律――『生命之靈的律』(原文);說出這是何等穩妥,何等可靠!――《讀經指引》
我們認識並接納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有多少,就表示我們承認基督的主權有多少。
【羅八2】「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原文)。勝罪,是要靠生命之靈的律,不是靠著自己的義。我們是把義和罪相對,生命和死亡相對;但是,神用生命勝死亡,也是用生命勝罪。罪和死是有分別的,但是,勝過罪和死,只用生命就夠了。
我
們不止要看罪是個律,死是個律,並且我們還要看見生命是個律,聖靈是個律。後者的看見,比前者的看見,是一個更大的發現。人一看見罪是個律,就不再用自己
的意志再作甚麼了;人一看見聖靈是個律,就要有一個大的改變,就不再想花力氣、花工夫,想幫聖靈的忙了。聖靈在我們身上,是自然而然的律,會使我們莫名其
妙的過去,糊裏糊塗的得勝,就好像密度density稀,輕氣的律,很自然而然的勝過地心吸力的律。人的意志不作、不干涉的時候,律就彰顯。主的靈在我們身上作事的時候,不需要我們幫忙。勝過罪,是一點不花力氣的,都是律作的事。律叫我犯罪的時候,我沒有花力氣,律把我從罪中釋放出來的時候,我也沒有花力氣。
聖經裏沒有勝過罪的字眼,聖經裏只有從罪裏得著釋放。乃是生命聖靈的律,把我拖出來,脫離罪和死的律。罪和死的律還在那裏,但是對象不在了,它失去了作工的對象。
【羅八3~4】「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隨從聖靈是什麼意思呢?」這意思有兩方面:第一,這不是苦工,而只是一種行走而已。讚美神,當我隨從肉體去討神的喜悅時,我所招致的重擔和徒勞,現在轉變成為對「照著祂在我裡面運行的大能」(西1∶29)的信靠,是一種寧靜並安舒的信靠。這解釋了為什麼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將肉體的事和聖靈的果子,作了一個明顯的比較。
第二,「隨從」就是跟隨的意思。這裡所暗示的乃是順從。聖靈豈不是在引導我們嗎?所以隨從聖靈,就是在凡事上順服聖靈。從此以後,我們生活的主動權必須屬於祂。有一件事,是隨從聖靈的人所不能做的,那就是:他不能走在聖靈的前頭。――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八3,7~8】神既已判定,『肉體…就是神的對敵;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7~8另譯)。所以祂『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形狀…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3原文)。當日掛在十字架的那一位,正是普世『肉體』的總和,說出神對肉體,已經全然絕望,只把所有的盼望,都寄託在祂兒子基督身上。神既如此,我們為何還對自己的肉體有所盼望呢?我們為何還不肯望斷一切,惟獨以基督作我們榮耀的盼望呢(來十二2;西一27)?――《讀經指引》
【羅八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律法的“義”,十三9以一則誡命來作總結:“愛人如己”。希臘文為dikaioma,除此處外,尚用在二26(其它意義請見小注145)。這裡應驗了耶利米對新約的預言(十一27引用了一部分),神曾說,在新約之下,“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耶卅一33);以西結書十一19~20,卅六26~27也有類似的應許,神允諾要賜“新心”“新靈”給祂的子民,其實就是賜下祂自己的靈,差遣祂住在他們裡面,使他們從此之後能主動遵行祂的旨意。新約作者在福音中看出,這些應許以及類似的預言都應驗了。
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隨從肉體”而活,對保羅而言,就是活在“律法之下”,(即在舊的受捆綁世代中);“隨從聖靈”而活,乃是活在“恩典之下”(即在新的自由世代中);參六14。——《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參加拉太書五16~17(注釋:“3內心的衝突(七14~25)”第三、四段,和“1靈裡的生活(八1~17)”第一段亦曾引用);又參加拉太書五25:“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5】「體貼聖靈」。『體貼』更好繙作『思念』。思念是心思的作用。我們的心思是最能支配我們的。如果我們的心思思念別的事物,而不思念聖靈,我們就絕不能順著聖靈而行。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我們就必須思念祂,體貼祂。
【羅八5~6】五節的『思念』是動詞,六節則改作名詞;『思念靈』最好繙作『靈的心思』。
這裏題到兩種心思,就是肉體的心思和靈的心思。『肉體的心思』是指著心思站在肉體這一面,受肉體管治說的。『靈的心思』是指著心思站在靈的一面,與靈合作,受靈管治,思念屬靈的事說的。
照
原文可譯作:「因為隨從肉體的,意念肉體的事;隨從靈的,意念靈的事。肉體的意念是死,但靈的意念是生命和平安。」肉體的意念有一個特點,就是相信自己,
就是甚麼都知道,甚麼都有把握。屬靈的意念也有一個特點,就是不相信自己,就是甚麼都不敢說,甚麼都是戰戰兢兢的。屬靈的意念是不受天然智慧的支配,只受
神的命令的支配,一點沒有肉體的把握,一點不敢憑自己頭腦的看法,結果是生命平安。沒有死亡,滿了安息。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我們若體貼自己肉體的喜好、享受,就必感到心靈裏的死沉、苦悶;我們若體貼聖靈的意思,順從聖靈的引導,就必覺得全人充滿生命、平安。這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功課,我們千萬要注意學習。――《讀經指引》
【羅八6體貼肉體「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因為肉體不但沒有良善,且是已經賣給罪了(羅7:14,18),它是與神為仇,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羅8:7,8),只有把它釘在十字架上,使它滅絕。(羅6:6)所以如果信徒仍然隨從肉體,體貼肉體,活在肉體之中,就是死。現在是屬靈的死,即與神不能交通,使屬靈的事隔絕,而且也隨時有身體死,離開世界的可能。因為與神的旨意和目的不和,活著仍舊犯罪,不討神的喜悅。(羅8:13)
一個信徒不應當作一個屬肉體,順從肉體,體貼肉體的人。因為他已經有神的靈住在裡面了。所以應當作一個隨從聖靈,體貼聖靈的屬靈的人。這樣,才能討神的喜悅,才有真正的生命和平安,不然裡面就摸不到基督的生命和主的平安。因為裡面一直有聖靈和肉體為敵(加5:16,17)屬靈的力量也都用在這種爭戰上,就沒有餘力向前追求和長進。甚至越過越軟弱,陷入完全墮落和跌倒的地步。
隨從肉體的結果是不能承受神的國(加5:19~21),就是偶爾一次,一時順從肉體也都要有敗壞的結果。(加6:8)──《每日天糧》
【羅八6】「體貼靈的,乃是生命和平安。」(原文)
生命是飽足,平安是安息。體貼靈,就是順服生命的感覺,結果會叫我們的生命得到餵養,心靈得享安息。否則,我們裏面就感覺虛空不足,若有所失,不安不妥,似有問題。
生命的感覺是飽足不虛空,剛強不軟弱,明亮不黑暗。平安就是裏面平和、舒適、妥貼、安息。
【羅八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八7】體貼肉體的人,就是那一個天然的人,那一個本來的人,生下來就是的那一個人,是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的。
肉體向罪軟弱,向神卻頑強,與神為敵,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所以神已定它死罪,已釘它在十字架。―― 謝模善
【羅八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這很明顯的說出,屬肉體的人也是在那裏要討神的喜歡。不過屬肉體的人雖然在那裏要討神的喜歡,結果卻是不能討神的喜歡。
【羅八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如果一個人沒有基督的靈,他就不是基督徒”(NEB)。因為惟獨聖靈能使人與基督建立活的關係,除了聖靈之外,人與基督就不可能有這種關係。——《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9】「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反過來說,人若是屬基督的,就必有基督的靈。一個得救的人,所得著最高恩典,就是聖靈住在他裏面。聖靈就是基督的靈;基督的靈也就是神的靈。神是在基督裏,基督又成為靈。
【羅八9基督的靈】
問:羅馬書八章九節:「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人得救否?
答:自然不得救。但是,凡相信主耶穌基督作救主的人,就是屬基督的;所以,就有基督的靈了。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基督的靈。―― 倪柝聲
【羅八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直譯:“身體是死的……靈是活的”。“身體是死的”,意思是它仍臣服於死亡,得罪的工價;用“死”比用“朽壞”語氣更強。另有一個問題,此處的“靈”是指信徒本身的靈,或是指內住的聖靈。到目前為止,第八章的pneuma都是指神的靈,因此有人假定這個字在此處意義也相同。然而,在下面第16節,這字是指信徒的靈(參前面一9)。對保羅而言,人的靈本來不是活的,必須等神的靈將其復蘇;因此如果“(人的)靈活”,乃是因為“(神的)靈是生命”。本節未提到的“義”,是信心所接受的神的義(一17,三22)──稱義。保羅的話可以意譯為:“如果你們是信徒,復活的基督就住在你們裡面。從一方面來說,由於罪的後果,你們的身體仍然臣服於暫時的死亡,這是事實;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就是賜生命的基督之靈,正賜給你們因稱義而來的永生”(參五18,直譯為“生命的稱義”)。
不妨注意,“基督若在你們心裡”和“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第9節,參11節),這兩者即使在理論上可以分開,實際上卻是相等的。藉著聖靈,復活基督的內住得以彰顯、維持。同樣,“在基督耶穌裡”(第1節)與“在聖靈裡”(第9節),實際上也不可區分。——《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雖然目前“身體是死的”(第10節),它仍有得生命的應許。參哥林多前書六14,哥林多後書四14,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4,那裡也同樣指出,信徒的復活是倚靠基督的復活(參一4注)。但是此處比前面幾段更強調,內住的聖靈是未來復活的保證;然而,參哥林多後書五5:“為此(穿上天上的身體)培植我們的就是神,祂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弟
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我們人身體的工夫,總括來說,是分作三部分:一是補養,使人能以存活;一是生育,所以延長人類;
一是保衛,可以保衛自己。這三件事當人未墮落之先,都是正當的,沒有罪惡攙雜在裏面。但是自從人犯罪,裏面有了罪性之後,這三者就成為犯罪的媒介了。就是
因為要補養,所以世界就以飲食引誘我們。人類最初所受的試探,就是在食物這件事上。第二是生育,當人墮落之後,就變作人的情慾。至於人的自衛,罪掌權之
後,身體的能力顯出它的剛強來,以圖自存;凡摧殘我們的安樂和舒服的,都在反對之列。人所謂的脾氣,所結的怒氣和紛爭的果子,也都是從肉體來的,也是屬肉
體的罪。由自衛這件事,因為有罪在裏面主動的緣故,也不知道在直接和間接裏生出多少的罪惡來。
聖經沒有告訴我們說,肉體變作沒有了,不過說,我們不欠肉體的債,不要補滿肉體天然的要求而已。因為欠,是要還的;不欠,所以能管理自己。
【羅八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
體活著。」我們人身體的工夫,總括來說,是分作三部分:一是補養,使人能以存活;一是生育,所以延長人類;一是保衛,可以保衛自己。這三件事當人未墮落之
先,都是正當的,沒有罪惡攙雜在裏面。但是自從人犯罪,裏面有了罪性之後,這三者就成為犯罪的媒介了。就是因為要補養,所以世界就以飲食引誘我們。人類最
初所受的試探,就是在食物這件事上。第二是生育,當人墮落之後,就變作人的情慾。至於人的自衛,罪掌權之後,身體的能力顯出它的剛強來,以圖自存;凡摧殘
我們的安樂和舒服的,都在反對之列。人所謂的脾氣,所結的怒氣和紛爭的果子,也都是從肉體來的,也是屬肉體的罪。由自衛這件事,因為有罪在裏面主動的緣
故,也不知道在直接和間接裏生出多少的罪惡來。
聖經沒有告訴我們說,肉體變作沒有了,不過說,我們不欠肉體的債,不要補滿肉體天然的要求而已。因為欠,是要還的;不欠,所以能管理自己。
【羅八12,13不再欠債「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我們原來是屬於肉體,已經賣給罪的人(羅7:14),所以罪一在肉體中發動,我們就要順從它(羅7:25;弗2:3),本來肉體應當是靈魂的工具,反而成了它的主人,甚至是債主,變作不順從肉體不行。因此世人都是為肉體活著,但它的結局是死,千千萬萬的人都是如此下場,為著必朽壞的肉體,活不了多少年。
但主耶穌已經為我們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那就是說因人的肉體是犯罪的工具,所以定人罪的時候,就判處了肉體的死刑。基督是代替我們被定罪處死的,而我們信祂之人是和祂在肉體中一同定罪處死了。只有這樣,才能救贖我們脫離罪,所以信主屬主的人,不但得救脫離罪刑,也將肉體釘在十字架上(加5:24),使我們不再是屬肉體的人,也不再欠它的債,好像有責任去順從肉體的要求似的,若再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這一方面固然指屬靈的死,另一方面也是指肉體的死,因為這是神的判定,神不喜歡屬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6:6~8)。
我們被主救贖的人可以說是欠主的債,不是欠以往的罪債,而是欠祂恩典的債,所以有責任還主恩典的債,應當為主活著,不當再為肉體活著。──《每日天糧》
【羅八13】「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我們憑肉體活著,不只必要犯罪,並且必要死。因為罪是帶來死的,死是跟著罪的;那裏有罪,那裏也必定有死。罪是叫我們污穢,死是叫我們軟弱。軟弱到極點就是死。
這包羅萬有的靈,不斷將你放在十字架上。基督的死那殺死的效力,不僅僅是在十字架上;如果僅僅在十字架上,那麼在我們身上就沒有功效了。今天這殺死的功能,是在耶穌基督之靈裏。當這位靈在我們裏面運行時,十字架的殺死能力就要刺透我們這人,殺死我們裏面一切消極的東西。
這與羅六6剛好對起來。那裏是與基督同釘,這裏是藉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釘死是基督成功的,治死是藉著聖靈作的。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在我們身上,一件一件的,我們若肯順服,聖靈就要成功在我們身上。
【羅八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參加拉太書五18:“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在加拉太書三23~四7,保羅將從前受捆綁的奴僕(“在律法之下”)與新的自由之子(“在恩典之下”)作對比,“神差祂兒子的靈進入”後者的心,讓他們“呼叫‘阿爸!父!’”——《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14~17基督徒不論男女,均應稱為“神的兒子”抑應稱應“神的兒女”?】
我們習慣地說“我們是神的兒女”,是不合聖經真理的。我們無論男女,信那穌之後,便有了“神兒子的生命”,在屬靈的境域裏,我們都成了“神的兒子”,不能稱為“神的兒女”(14節)。中文聖經所譯“神的兒女”(16一17節),乃是錯誤的譯法。前文14節的“神的兒子”原文“兒子”一詞是HUIOS(utO(,惠阿斯),指有“兒子名份與承受權的兒子而言”。 16一17節的“兒子”一詞,原文是TEKNON(nxvov),指“與父親有生命關係”的“孩子”而言,但在“父子”關係上,這個“孩子”亦只能指“兒子”而非“女兒”(不過在一般社會上的用法,與承受權無關時,則有兒女的兩種意義)。因為保羅在下麵跟
著說“既是孩子,便是後嗣”(17節),“後嗣”一詞,便只能指“兒子”而言。
又,“後嗣”一詞,原文是指“占閘而得的義子”KLERONOMOS(XA刁pom*吮)而言。
中文聖經有多處同樣經文,均應改譯為“神的兒子”,不應譯為“神的兒女”。
又,八章29節提及主那穌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並未提及“姊妹”一詞。我們信主的人,不論男女,在主那穌裏都應稱為“弟兄”。――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羅八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這個句子結構,可參考哥林多前書二12:“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是從神來的靈”;提摩太后書一7:“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譯注:“心”與“靈”英文同為spirit)。“這是一連串美麗的經歷經節,都出自同一個模型,都採用同一個樣式,否定的在前,肯定的在後;一邊是捆綁、世界、害怕;另一方則是兒子的地位,屬靈的恩賜、能力、愛、和聖化的常識。”
兒子的心(或“靈”),如此稱之是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就是神的兒子(14節)。“兒子”(英文sonship,希臘文hyiothesia)一字,在23節英譯為“領養為兒子”。“在基督耶穌裡”信徒“都因信成為神的兒子”(加三26),但是這個地位的彰顯,或完全得著,則尚待復活的那一刻(以下19~23節)。聖靈加添他們力量,等候這件事在未來的實現,並且珍惜他們目前成為天父兒女的身份。加拉太書四6說,正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子,神便賜給他們“祂兒子的靈”;當他們照耶穌曾稱呼的方式來稱呼神,就顯明那感動耶穌的靈已經住在他們的生命中了。
“領養”(舊的英文版本在此用這詞)在我們聽來,似乎有些不自然;但是在第一世紀的羅馬,領養的兒子是養父特別遴選的,要存留他的名字,繼承他的產業;他的地位一點不在親生兒子之下,甚至更能得到父親的寵愛,更能表現父親的品德。——《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15】「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我們所得到永遠的生命,乃是神兒子的生命;因此和神有一種最親密的父子關係。每當我們呼喊神為阿爸父時,心裏感到的榮耀、甜美,真是無法形容的!――《讀經指引》
【羅八15~16】人有了神的生命,就不只對於罪的方面有感覺,並且這一個生命對於神的自己也有認識。認識神是父,乃是這生命的感覺。人若只有道理的明白,而沒有碰著過神,他就怕神,他摸不著神,他不會覺得神的親近,他沒有神的兒女的感覺。他口裏雖能說天上的父,但是裏面沒有那個感覺。
【羅八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譯注:“心”英譯為“靈”。這是“聖靈內在見證”的教義(testimorivm Spiritus sancti
internum)新約的根據;參約翰壹書五7~8。神的靈與祂所內住之人的靈兩者的關係,參以上第10節注釋。
我們是神的兒女。“兒女”所譯的希臘文為tekna,不是hyioi“兒子”,如14節所用的字:但是從論證看來,保羅將這兩個字互相通用。在加拉太書三23到四7,他區分了嬰孩時期與成熟期;在嬰孩期,他的讀者乃在律法的託管之下,然而福音來到之後,他們便得到了神兒子(hyioc)負責任的地位。可是他們從前的地位是以nepioi(“嬰孩”)來描寫的,而不是tekna(“小孩子”)。新約中沒有一處將“神的兒女(tekna)”和“神的兒子(hyioi)”作明確的區分。約翰的作品一律以tekna來描寫這種關係(參約一12;約壹三1~2),而hyios只用來指基督為神的兒子。
因此,能稱神為“父”,就表明有聖靈的內住,正像能稱耶穌為“主”一樣(林前十二3)。——《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16】「聖靈和我們的靈同作見證」(原文)。這說出聖靈不只居住在我們的靈裏,並且和我們的靈調成了一個,二靈調成一靈。
【羅八16~17】『兒女』是我們的身份,說出我們與神有父子生命的關係;『後嗣』是我們的福份,說出我們可以承受神的一切豐盛,尤其是最終的榮耀。這並非我們自己的幻想,乃是聖經所說明的,也是聖靈所印證的。――《讀經指引》
榮耀後嗣的身份乃是『神的兒女』,這說出只有神聖的生命,奧秘的聯結,才是進入榮耀惟一根基;一切血氣的、肉體的、人意的,在此均無任何地位(參約一12~13)。而榮耀後嗣的道路,卻是『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這說出只有十字架,才是達到榮耀的惟一道路。我們要真實享受後嗣的福份,就無法逃避十字架的死。在長子身上是如此,在眾子身上也無法例外,因為這乃父神永遠的命定。――《讀經指引》
將來的榮耀減去現在的苦楚,所餘下的榮耀太多,無法計算,所以今日的苦楚就不足介意了。―― 謝模善
【羅八17一同受苦「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聖經中有一個極重要的真理,那就是按神的旨意,在亞當裡所有的舊造都要拆毀除掉,只有在基督裡一切新的才能永遠存在(林前15:25)。神就是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1:3)。在基督以外則是罪惡,咒詛和死亡。我們在神面前,在永世裡的一切都是根據與基督的關係、神已經立祂為承受萬有的(來1:2)。神是公義的,要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然而在基督以外,我們能有什麼好行為呢?
所以我們與基督聯合到什麼程度,就是我們得著真正的地位、福分,到什麼程度。我們要在那裡與祂聯合呢?這裡提到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另有一處說,我們若與祂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提後2:11)。
這都告訴我們今生所需要的乃是與祂的受苦和死聯合,與祂一同向罪,向世界、向肉體、向自己死了。我們若與祂一同為義、為真理、為神的旨意而受苦,將來也必
和祂一同得榮耀,不肯與主發生關係的人,就與主無分,不肯與主同死的人,也不能與主同活,同得榮耀;逃避十字架,就是逃避冠冕,不願意受苦與死,就是不願
意得賞賜和榮耀!與主聯合得越緊,越深,也越得著主的一切。──《每日天糧》
【羅八17,32「窮人」使你致富】
耶穌是一個極端貧窮的人,他出身寒微,無論他的出生、受難與復活,其目的都在使悔改的罪人得以獲致永遠的富足。他出生在馬槽
裡,馬槽是他的搖籃。許多年他一直在破落的鄉下當木匠,被人蔑視的說:「拿撒勒能出什麼好的嗎?」當他在約但河開始公開傳道時,沒有任何機構支持他,也沒
有財團支援他。他講道沒有分文酬勞,顯神蹟也得不到報償。甚至當他作一個比喻時,他還得向旁人借一枚銅板。他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
地方都沒有。」偶爾也有人邀請他到他們家去吃一頓便飯,可是多半的時候他是忍饑挨餓的。他經常露天而宿,四十天在曠野禁食祈禱。這位既是神又是人的君王常
常行善助人。但到最後,他被人以三十兩銀子——一個奴隸的價格——出賣了,並慘死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連他僅有的財產——一件未經縫過的衣服,也被剝
奪了。他埋葬時所穿的衣服是一位朋友所贈予的,所安葬的墳墓也是借來的。
但是多麼奇妙啊,耶穌放棄榮耀的寶座,情願為拯救你我而成為一個窮人。好讓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既然是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享
有上帝為他的子民所預備的福澤,也要跟基督同享上帝所為他保留的,上帝連自己的兒子都不顧惜,把他給了我們。他既然把自己的兒子給了我們,難道不會也把萬
物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八17、32)——H.G.B. ——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羅八18比起將來「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誰都不願意受苦,在受苦的時候,都會感到難過、憂愁、焦急,失去平安、喜樂。人似乎很難勝過苦楚,除非脫離苦楚。但有些苦楚是無法脫離的,或者一個苦楚過去,另一個接著又來,能將人壓得透不過氣來,有時真是再也忍受不住了,怎麼辦呢?
保羅告訴我們一個辦法,那是他自己的經驗,那就是用現在的苦楚比將來的榮耀,現在的苦楚最長不過是幾十年,而將來的快樂卻是比幾十年多過億萬倍,乃是永遠的。現在的苦楚如果是貧窮,那將來乃是享有宇宙和萬有(林前3:21),如果現在的苦楚是卑微,將來乃是作王到永永遠遠(啟22:5)。如果現在的苦楚是疾病,那麼將來是再沒有軟弱、痛苦的屬靈身體(林前15:42~44)。如果現在的苦楚是孤單、別離,將來再無生離,死別。要居住在千萬可愛的人中間,享受無窮的愛和最深的友誼。如果現在的苦楚是生活艱難、勞累,將來卻是永遠的安息、幸福,在那極美的城裡、有說不盡,享受不完的美麗、豐富、榮耀、快樂。
現今的苦楚若與將來極重永遠榮耀相比,真是至暫至輕(林後4:17),就不足介意了。我們現在和祂一同受苦,將來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每日天糧》
【羅八18】使
徒在十八節所題到的榮耀,原文是『正在來臨中要顯於我們的榮耀』。所以這榮耀並非一個時間性的突變,須要我們一直等待;乃是一個繼續增長的屬靈實際,是我
們天天可以經歷的,不過到那日才達到完滿而已。事實告訴我們,何時我們真實經歷十架死的苦楚,何時我們就實在感到基督的榮耀。哦,如果我們真有這一個榮耀
的啟示,我們的感覺,我們的『計較』(『想』的原意),就要從身受的『苦楚』中,何等超脫出來,而能同樣誇勝的話,『就不足介意了』!――《讀經指引》
【羅八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神的眾子顯出來。亦即,他們“得著兒子的名份”(23節,英譯“成為養子”),與神兒子的“顯現”同時發生(參林前一7)。——《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0】「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受造之物在虛空之下。mataiotes一字除有虛空(挫折,空幻)之意外,也可以指敬拜假神(參徒十四15);受造之物成了邪惡勢力的奴隸(參林前十二2)。
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這不是指亞當,或魔鬼,而是指神;惟有神能夠使受造之物帶著指望服在虛空之下。(譯注:英譯將下節之“指望”挪至本節最後)。參照十六20,這“指望”可以視為那首次在創世記三15出現的應許。——《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0】撒但背叛和人類墮落以後,萬有就服在虛空之下(意即失去它們當初的目的,沒有專一的趨向)。萬有今天服在虛空之下,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
「服在虛空之下,」意思是不能達到被創造者原來的目的。―― 牛述光
【羅八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注:“享”原文作“入”)。」
(英譯“因為”)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RV,NEB,小字,NIV均將hoti譯為'that'而不譯作“因為”,使這一句話成為指望的內容('in hope that
the creation itself…')。
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因此神兒女是被贖萬物的初熟果子;參雅各書一8:“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英譯“榮耀的自由”,不及直譯“自由的榮耀”好;這即是18節的榮耀。)——《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2】「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這或許與當時猶太人所期待的“彌賽亞的生產之苦”有關(即引進彌實亞時代之前的苦難時期;如馬可福音十三8,NEB作“新世代的生產之難開始了”)。但是這裡所形容的情形,顯然始自墮落;不論如何解釋,這苦難卻為一切受造之物帶來新生命的希望。——《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聖靈初結果子。聖靈現今的內住,便是“初結的果子”(aparche);亦即為信徒預備的永遠榮耀產業的“頭款”、“首筆付款”。哥林多後書一22,五5;以弗所書一14,對聖靈也顯然有同樣的教導,所用的希臘文為arrhabon,“憑據”或“定金”。
有人認為,羅馬書的讀者會從保羅在這裡使用aparche字推論道,擁有聖靈是信徒的“身份證”,因為這個字在其它蒲草文中有這個意思。讀者若如此推論,雖然與保羅的意思並不全然符合,但相去並不太遠,因為這一類事與哥林多後書一22,以弗所書一13,四30所提聖靈的“印記”類似。Aparche比喻的另一種用法,參羅馬書十一16(參注釋:“2.對外邦信徒的勸勉(十一13~24)”)。
心裡歎息。參哥林多後書五2:“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得著名分”在這裡的意思,是指信徒神兒女的地位得以完全彰顯出來(參14~17節),並且承受因這地位而來的產業。“身體得贖”是指復活,這個主題保羅剛在哥林多後書四7~五10詳盡探討過。以弗所書四30稱這個眾所企盼的日子為“得贖的日子”,那裡說,信徒受了聖靈的印記,正是如此。——《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3】「我們…也是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我們今天雖然已經有了神兒子的生命,成了神的兒子,但神兒子的名分卻是我們在主再來的時候才得著的。這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脫離舊造敗壞的轄制,而得著新造榮耀的自由。
保羅稱信徒為『有聖靈初結果子的』。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人要把地裏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出卅四26)。這是一項實際行動,承認整個收成都屬於祂。
【羅八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注: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得救(esothemen)一字用過去式,意指我們已經得著救恩;“在乎盼望”一詞,表示我們要待將來才能完全享有救恩。——《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我們讀前後文,就知道這話不是指著我們靈的得救,乃是指著我們身體的得贖。我們身體的得贖,必須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能得到,所以需要盼望。
【羅八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參哥林多後書四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聖靈親自……替我們禱告。約翰福音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稱祂為門徒的“保惠師”(parakletos)。參以弗所書六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當信徒“靠著聖靈”禱告,聖靈也親自替他們代求。
用說不出來的歎息。“透過我們無法用言辭表達的呻吟”(NEB)。此處的名詞stenagmos,與動詞stenazo(23節曾用)一樣,可以指歎息或指呻吟。這裡的意思或許可以包括用“方言”在聖靈裡向神說話(林前十四2),但是更涵蓋了從心靈深處湧出的渴望與愛慕,那份無法用日常語言訴清的感受。這種禱告是內住的聖靈在禱告,天父──即禱告的物件──立刻會明白祂的思想(27節)。這些“無法用言辭表達的呻吟”也不能說與23節的呻吟無關,信徒(與所有的受造之物相同)藉這個方式,表達出對未來復活榮耀的渴望,他們一切禱告所求的,都將在那時完全實現。——《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26「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這裡提說的歎息有三方面:
萬物的歎息(二十二節)——動物在人的虐待下受苦,作苦工,供人驅策,被人食用及當衣著,一定有許多的歎息。田地也歎息,種植的出產供人吸毒;麥子制酒,使大地甚為悲憤。自然界受敗壞的轄制,失調、欺壓等,常說明罪惡秘密的壓迫。歌德說自然好似一個被擄的少女,大聲哭號求釋放。
聖徒的歎息(二十三節)——我們等會得贖的日子,就是要得著兒子的名分,使身體得贖,不再受制於墮落的後果。我們在現今的壓力之下悲歎,敗壞的壓制更使我們盼待主再來的福分。
聖靈的歎息(二十六節)——罪惡的壓制與憂苦的重量對祂實在很沉重。但是祂還是背負起來,而且悲歎。主耶穌不是在朋友的墓前悲歎嗎?
這些歎息是生的追尋,充滿著希望,沒有失望。這是生涯的勤勞,不是死亡的跳動。在現在的苦楚中,新天新地就出現了。
── 邁爾《珍貴的片刻》
【羅八26嘆息代禱「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
聖經有許多教訓,都是叫我們去作去行的,可是到了一個時候,我們軟弱,作不到,行不來,甚至失敗跌倒了怎麼辦呢?這時候容易灰心,絕望,自己掙扎不來,以至連追求的心都失去了,這真是可怕的光景,有人就這樣跌落下去。結果不堪設想。
然而,已經重生得救
的人,主是不丟棄他的,即使什麼都完了,裡面還有一種生命不會完。那就是在我們深處,還有聖靈的活動,當聖靈的感動,光照,責備似乎都不起作用的時候,還
有聖靈的嘆息,那就是聖靈的代求,那是在我們裡面的一種禱告。所以信徒無論軟弱失敗到什麼地步,只要深處還有嘆息的禱告,就仍有希望,人自己雖然到了盡
頭,神仍能給一個新的起頭。神要聽聖靈在我們裡面的代求,那是我們靈裡的禱告,是聖靈在我們裡面替我們發出的禱告。
所以不管我們落到何等地步,只要心裡有聖靈的嘆息和禱告,就仍有希望,仍能起來。當我們一切都失望軟弱到極點,再沒有別的辦法,連外面禱告都作不下去的時候,只要心的深處有禱告就仍能蒙神憐憫。──《每日天糧》
【羅八26】「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
神給我們的禱告的答應,常出我們意外。我們求忍耐,神卻給我們患難,因為「患難生忍耐」(羅五3)。我們求順服,神卻給我們苦難,好使我們「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五8)。我們求不自私,神卻給我們犧牲自己的機會,想念別人,為弟兄捨命。我們求能力和謙卑,神卻給我們撒但的苦害。我們「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十七5),神卻使我們遭難,逼我們比前更運用信心。我們求羔羊的生命,神卻使我們受逼迫,因為「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不開口」(賽五十三7)。我們求溫柔,神卻給我們許多討厭和激怒的東西。我們求安靜,
神卻使我們每一根神經都緊張起來了,好使我們到祂那裏去尋求安息。我們求愛心,神卻放我們在最不可愛的人中,讓他們刺傷我們的心,因為「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不輕易發怒;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4~8)。
得勝和得安息的方法,就是直接從愛父的手中接受祂所給的每一個環境、每一個試煉,而享受其中互相效力的益處。―― 選
【羅八26】「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這是祂在我們裏面,幫助我們最深、最主觀的一件事。『說不出的歎息』,不是祂說不
出,乃是我們說不出,乃是我們『不曉得怎樣禱告』,不曉得怎樣說出我們裏面的負擔,所以就沒有說得出的話語,發表我們裏面所有的感覺。雖然如此,祂卻用說
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使我們用歎息將我們裏面的負擔卸在神的面前,將我們裏面的感覺歎息出來,歎息在神的面前。
我們常因幼稚、軟弱而不會禱告,神卻差遣祂的聖靈來替我們禱告。而聖靈的禱告常是無言的歎息,其中含意超過千言萬語。所以真實的禱告,不在於話說得多(參太六7);有時即便說不出話來,不過在主面前聲聲歎息,只要真是出於心靈深處,反更蒙神悅納。――《讀經指引》
【羅八26~30】父神為要把我們這在永世裏被預知、預定,又在時間裏被召來、稱義的人,模成祂兒子的模樣,達到基督豐滿的度量,就一面藉寶座差出的靈,照著寶座的心意而禱告;一面藉萬有的主、調配『萬有』(『萬事』另譯)而效力。哦,為著這榮耀的目標,三而一的神都『擺上』了,豈致不會成功?――《讀經指引》
【羅八28萬事效力「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我們常會感到心中不
愉快、有苦悶、憂愁、懼怕、灰心、喪志等,這多是因為覺得有的事情不如意,有的遭遇很不幸,有的希望落了空,或者遇見其他各種試探、艱難、刺激、煩惱。甚
至覺得神苦待自己,不聽禱告,有意為難。這的確是令人沮喪失意的,怎麼辦呢?我們自己似乎不能作什麼,來改變這些患難,軟弱、痛苦,不過若能改變對這一切
事情的看法,是會有很大幫助的。聖經中許多人物
並不是在順利環境中成功的,他們
並非沒有遭遇各種試煉、痛苦、艱難、危險、孤單、失望,然而他們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心情也不同了。甚至在各種苦難之中仍有平安、喜樂、力量、盼望,他們的
看法是什麼呢?
那就是相信萬事都互
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他們不是看事情的外表和本身,乃是看事情的背後和結果。他們知道萬事都在愛他們的神手中,目的都是為他們的益處,不管事情看起
來怎樣不合宜,不愉快,但都有神的最好目的,為愛祂的人成就,雖然目前看不到究竟益處是什麼,或何時來到,但得益處是確定的。──《每日天糧》
【羅八28】『萬』,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一切所有的。沒有一件事是忽然臨到我們身上的,我們沒有偶然的境遇。萬事,所有的事,都是神在那裏
安排。到底那一件事要叫我們得著那一個益處,我們不知道;我們將要遭遇多少事情、得著多少益處,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們知道:所有的事都叫我們得
益處,沒有一件事不是叫我們得益處的。我們特別要看見的,就是神的安排要在我們身上造出聖潔的性格來。我們所遇見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一定的價值的。但
是,神在那裏作的時候,我們可能叫自己得益處,也可能攔阻那一個益處。這與我們的態度大有關係。我們如果是愛神的,那就一切出於神的都是使我們得益處的。
我們遇見事情的時候,如果我們裏面不愛神,在神之外有自己的尋求、慾望、興趣,那麼神所要給我們的益處就要眈擱了。我們即使受了許多對付,但在靈裏並沒有
留下甚麼東西。『你若認識神,愛是最短路程』。
「萬
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一節許多人都曉得。惟獨有一種人能得著益處,就是愛神的人。如果你不愛神,就恐怕沒有一件事給你效力。神沒有改變萬
事,神乃是改變你的心。如果你愛神,就雖然萬事仍是那樣,卻於你有益處。有時我們一碰見甚麼,就覺得可怪,東也怪,西也怪。如果了愛,就都算不得甚麼了。
即使環境叫你不滿意,如果你愛神,就都體有益處。
『萬』
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一切所有的。萬,不只是十萬、百萬…我們不知道它有多少數目。所有的事,一切的事,都是神在那裏安排,為著要我們得益處。所以,沒有一
件事是忽然臨到我們身上的,我們沒有偶然的境遇。從我們看來,我們遇見的事是千頭萬緒、雜亂無章;我們看不出裏面的意思,我們不懂得是怎麼一回事。但是有
一件事我們知道,所有的事都叫我們得益處,沒有一件事不是叫我們得益處的。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話說出,在信主的人身上,一切遭遇都是萬有的主宰所安排的,為要叫我們得著屬靈的益處。所以基督徒不該承認『運氣』問題,更不該去作預測運氣(如算命、拆字等),或碰運氣的事(如睹博、抽獎等)。――《讀經指引》
【羅八28~30】「旨意」原文可譯作『計劃』。
【羅八29】基督救恩的最高峰,就我們而論,是從『心靈因義而活』,達到『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0~11),也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3),全人從裏到外,從靈到體,都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29原文);就神而論,祂藉著『長子』得著了『眾子』,合一個『兒子群』,也就是一個擴大的兒子,一個豐滿的兒子,一同顯在榮耀裏,使祂本性一切的豐盛,得到最完滿的彰顯。這就是神最終的心意。――《讀經指引》
【羅八31】「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是的,宇宙的神作我們的保障,我們還怕甚麼呢?還有甚麼比我們的神更強、更大呢?――《讀經指引》
【羅八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回應了創世記廿二12、15,在那裡神對亞伯拉罕說:“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七十士譯本作“愛惜”,希臘文pheidomai,與此處同一字)不給我。”“捆綁以撒”(猶太人傳統上賦與創世記廿二1~19的故事這個標題)在保羅對基督犧牲的思想中,可能占了相當重的份量,超過表面所顯示的。猶太人的解釋,是以它為典型的例子,說明殉道有救贖的功效。
豈不也把萬物和衪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參馬太福音六33:“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32~39】在神永遠心意中,基督乃是:(1)模型(39);(2)恩賜的中心(32);(3)得勝的原因(37);(4)愛的保障(39末句)。神先擺出榮耀的基督作模型,然後又以基督為中心賜給萬有(32『萬物』的另譯)為我們效力,要把我們模成基督的形狀;同時祂又以基督作我們愛的保障,保守我們在萬有的『模成』中,能夠得勝有餘,而達成神在我們身上完美的心意。哦,豐滿的基督,真是神旨意中的一切。――《讀經指引》
【羅八33】「神稱他們為義」。不是我們自己,也不是別人,乃是神自己稱我們為義。是那位惟一能定我們罪,也能赦我們罪的神,稱我們為義。
【羅八33~34】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這段法庭式的話,無異是回應了以賽亞書五十8~9神的僕人所提出的挑戰:“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辯?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與我作對?可以就近我來。主耶和華要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神若前來審判,反對的一方便無地自容(羅三4);但若神站在被告的一方,控告的證據無論有多少,裁決絕不會是負面的。舊約中有一個很好的例子,當神宣告祂接納大祭司約書亞時,撒但──天庭的主要控告者──只能閉口無言(亞三1~5)。——《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注:“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
【羅八34】主耶穌不但為我們死,來拯救我們;並且祂復活升天之後,還在天上一直替我們代禱、祈求,哦,祂的愛真是完全,祂的救真是徹底!――《讀經指引》
【羅八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每
一個信徒在這世上,都有他特別的經歷,特別的艱難,特別的環境。保羅的意思是無論你的問題是什麼,答覆總是基督的愛。你的難處就是有一百樣,解決這難處
的,仍是基督的愛。也許有的信徒是遭遇患難,也許有的信徒是非常困苦,也許有的信徒是遇見逼迫,也許有的信徒是感受饑餓。還有赤身露體,危險,刀劍等等都
來到,也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因基督的愛,能解決這許多的事情。你們曾否知道許多的人被基督的愛抓住了,他就經過了許多人所不能經過的。――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哦!我們不要說是患難,是刀劍,只要人的面色有一點不好看,就立刻不覺得基督的愛了。――《得勝的生命》
【羅八35】卅五節所說的患難、困苦、逼迫、饑餓、赤身露體、危
險、刀劍,以及卅八至卅九節所說的死、生、天使、掌權的、有能的、現在的事、將來的事、高的、深的、別的受造之物,正是前面廿八節所說,那藉以把我們模成
神兒子形像的『萬有』。當聖靈調度這些臨到我們身上來模我們時,常會使我們感到太痛苦,甚至疑惑到神的慈愛。為此使徒必須加上這一段,說明神在基督裏的
愛,絕不致因這些『萬有』而被隔絕。並且這不能隔絕的愛,正是一個保證,說明這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都是經神愛手量過,為要成全我們的。因此我們不必害怕
聖靈的『模』,儘管將自己信託在祂愛的手中。――《讀經指引》
【羅八35,39】全部聖經,明顯的說到基督的愛,連此處一共只有三次(林後五14~15;弗三14~19)。其餘都是說到神的愛。實在說來,基督的愛也就是神的愛。卅五節是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卅九節的結語是說「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可見基督的愛與神的愛是二而一的了。
【羅八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在這一切的事上。可能是一句希伯來片語,意為“即使有這些事”,“儘管如此”。
已經得勝有餘了。希臘文為hypernikomen我們是超越的得勝者。”——《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37】這裏的『靠著』,原文是『經過』的意思。這裏的意思,不是我們靠著主得勝,乃是我們經過主而得勝!不是我們用力量去靠祂,乃是我們從祂裏面經過。只要我們從祂裏面經過一下,我們就能得勝了。
在基督裏我們是得勝者――並且「得勝有餘了」。所以我們要在祂裏面站住。今天我們不必為勝利打仗,我們是因得勝打仗。得勝者乃是那些安息在神所已經賜給我們的得勝中的人。
「在
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是在這一切的事上,不是在這一切的事外。並且若按著原文直譯,應當作:『一切的事中』。是在這一切的事中我們都能得勝有
餘。如果沒有這一切的事臨到,就用不著得勝了。許多人想,沒有患難、困苦、逼迫等等,就可以得勝了。但是,神的話是說,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是
基督的愛叫你能勝過一切的患難、困苦、逼迫、饑餓、危險。基督的愛,是一個力量,叫你能勝過這一切。這些事都是苦的,但是因為嘗了基督的愛,就並不覺得
苦。羅八章所說基督的愛是為著受苦的人的。
【羅八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在
基督裡我們已經是得勝者。既然如此,我們在禱告中再求得勝——除非每一句禱告都帶著讚美。這豈不是很明顯的放棄了我們基本上的得勝地位,而自取失敗麼?讓
我問一問你:你曾否經歷過失敗?你曾否在盼望,總有一天你能夠剛強到使你得勝?如果你的情形是如此,那麼,我為你所獻的禱告,只能像使徒保羅為以弗所人所
做的那樣。就是求神重新開啟你的眼睛,叫你看見,你與那位已經坐在神右邊的基督一同坐著,祂是「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
的。」(弗1∶20-21)在你周圍的困難也許沒有改變,獅子也許仍舊大聲的吼叫。但你無需再一次盼望去勝過它們,因為在基督耶穌裡,你在戰場上已經是得勝者了。――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八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掌權者與有能者是宇宙中邪惡的勢力,以弗所書六12的“天空屬靈氣的惡魔”。也許並非所有掌權者與有能者都是仇敵,但是若其中有友善者,他們便不會想要使信徒與基督的愛隔絕。
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也許是指兩個世代(今世與來世);但是“將來的事”也很可能包括今生之中將會經歷的苦難。——《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八38~39】這許多的事,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只有一個緣故,就是因為這愛是在基督耶穌裏的。
『我深信無論是…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神的愛原是永遠不變的,又有主耶穌作擔保,所以萬無一失;我們可以永遠安息在祂愛中,不再憂慮,不再驚怕。――《讀經指引》
【羅八39】「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是
高處的,是低處的。“高處”與“低處”是星象學的術語,後來在諾斯底派中也成了專用語。保羅不一定是想到他們這些術語的含意;不過,如果他是如此想,這兩
詞就與掌權的和有能的有關,有人相信它們能控制天體的運行,特別是行星的走向,由此來控制人的命運。但是無論命運是真實的,或是想像的,對“生命與基督一
同藏在神裡面”(西三3)的人,都沒有轄制力。全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無論是在時間中、或在空間中的事物,能傷及父對神兒女的愛,因基督是他們得著這愛的保障。——《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馬書第八章例證
【羅八1~2罪擔脫落﹑心靈釋放】“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
有位青年在某公司任職﹐他有一位放蕩不羈的老同事﹐每隔幾天就來向他借錢﹐要不借給他﹐他就在這青年的耳邊﹐念念有辭﹐直到肯借為止﹐其實他經常是有借無還的。這位青年痛苦萬分﹐廿多年來好象欠他的債一般﹐“啞吧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原來這位青年是個逃兵﹐他那同事知道他的底細﹐若不借錢給他﹐他就以“告發”作威脅。有一天欣逢國王加冕典禮﹐下令所有逃兵都到京城領受特赦﹐這位青年欣然前往而獲得﹐那個同事還不知道﹐仍想照樣用它威脅﹐青年人就大膽他說﹕“你去告發吧﹗”說著就拿出特赦證明給他看﹐他只好啞口無言地退去。廿多年的罪擔脫落﹐心靈才得釋放。
有罪的人阿﹗快把罪擔卸在耶穌十字架前﹐要承認一切的罪而悔改﹐好得痘赦免﹐不要再自己背負﹐耶穌已經為你全然的擔當了。──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有位青年在某公司任職﹐他有一位放蕩不羈的老同事﹐每隔幾天就來向他借錢﹐要不借給他﹐他就在這青年的耳邊﹐念念有辭﹐直到肯借為止﹐其實他經常是有借無還的。這位青年痛苦萬分﹐廿多年來好象欠他的債一般﹐“啞吧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原來這位青年是個逃兵﹐他那同事知道他的底細﹐若不借錢給他﹐他就以“告發”作威脅。有一天欣逢國王加冕典禮﹐下令所有逃兵都到京城領受特赦﹐這位青年欣然前往而獲得﹐那個同事還不知道﹐仍想照樣用它威脅﹐青年人就大膽他說﹕“你去告發吧﹗”說著就拿出特赦證明給他看﹐他只好啞口無言地退去。廿多年的罪擔脫落﹐心靈才得釋放。
有罪的人阿﹗快把罪擔卸在耶穌十字架前﹐要承認一切的罪而悔改﹐好得痘赦免﹐不要再自己背負﹐耶穌已經為你全然的擔當了。──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羅八2】「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按希臘文
『釋放』是過去式,是已經『釋放』;在中文裏有『了』字,也是很清楚的過去式。這在我們並不是一個新的恩典,可是要有一個新的啟示;並不是一個新的恩賜,
可是要有一個新的看見。羅馬書第七章的經歷和行為,是一點也不必需的。我一點用不著自己去立志,我如果放手,不是落到地上,乃是落到另外一個律裏去。看看
天上的飛鳥,牠們怎麼能這樣飛。牠們所以能飛,是因牠們的生命有飛的律。甚麼時候生命走了,甚麼時候生命的律也走了,甚麼時候地心吸力的律就勝過了牠。身
體強壯的人不覺得地心吸力的律,都是我們身體不大好的時候,就會覺得地心吸力的律。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原文)。勝罪,是要靠生命之靈的律,不是靠著自己的義。我們是把義和罪相對,生命和死亡相對;但是,神用生命勝死亡,也是用生命勝罪。罪和死是有分別的,但是,勝過罪和死,只用生命就夠了。
我
們不止要看罪是個律,死是個律,並且我們還要看見生命是個律,聖靈是個律。後者的看見,比前者的看見,是一個更大的發現。人一看見罪是個律,就不再用自己
的意志再作甚麼了;人一看見聖靈是個律,就要有一個大的改變,就不再想花力氣、花工夫,想幫聖靈的忙了。聖靈在我們身上,是自然而然的律,會使我們莫名其
妙的過去,糊裏糊塗的得勝,就好像密度density稀,輕氣的律,很自然而然的勝過地心吸力的律。人的意志不作、不干涉的時候,律就彰顯。主的靈在我們身上作事的時候,不需要我們幫忙。勝過罪,是一點不花力氣的,都是律作的事。律叫我犯罪的時候,我沒有花力氣,律把我從罪中釋放出來的時候,我也沒有花力氣。
聖經裏沒有勝過罪的字眼,聖經裏只有從罪裏得著釋放。乃是生命聖靈的律,把我拖出來,脫離罪和死的律。罪和死的律還在那裏,但是對象不在了,它失去了作工的對象。
兩
個律或規則,是彼此相反的。聖靈的規則的特點,是使信徒有能力過聖潔的生活。而內心的罪,規則的特點是要將人拖垮至死。就像地心吸力一樣。每當你向空中拋
出皮球,皮球都會墜落地面,因為皮球比空氣重。雀鳥也比空氣重,但如果你把牠拋上天空,牠卻會飛走。雀鳥生命的律,勝過地心吸力的律。因此,聖靈將主耶穌
復活的生命帶進來,使信徒脫離罪和死的律。
「因
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中國自秦朝開始直到現世紀,實行著一項貿易商感覺負擔沉重而又無可逃避的厘金稅。這是
一種國內貨物轉運稅,在全國各地設立了不少的關卡來徵收,負責稅收的官員,都具有很大的權力。但在幾年前政府立了另一條律法來取代原來的厘金稅。你能否想
像那些在舊法例下喘息的百姓,那種得釋放的舒暢感覺呢?他們現在無須憂慮,也不必擔心遇見稅收官員時,應準備如何對答。因為第二條法例已經使他們脫離第一
條法例的威脅了。
神借著祂所立的新律,把我們從舊律中釋放出來。後者把我們緊綁在罪和死之下,而前者卻把我們帶進自由,並使我們活在與生命之靈有福的聯合裡。――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八3連在一起“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一位著名的制鐘匠陪一個人參觀他的店鋪,吿訴他調整時間的兩個方法。一個方法是讓 一座主鐘每隔一段固定的時間就發出一個聲音。如果其它的鐘不准,由主鐘的音就可以知道,但其它鐘不會因此變准。另外一個方法,是用一個精密的計時器接上電 線和其它各鐘相連接,這些鐘的每一跳都由主鐘控制。頭一種調整時間的方法,就好比神的律法。它發出訊號吿訴我們神的完美標準,但不能糾正我們的錯誤。第二 種方法則猶如神的恩典。律法無能為力的,恩典能。神的律法暴露罪,但它沒有能力把我們從罪中救出來。它能顯示我們的軟弱。但不能給我們力量。它能責備,但 不能糾正。律法有權威,但它不能自發。律法置人於死地,恩典則給人生命。律法是外在的;恩典則是內在的。
除非你已經信他,而且讓他的靈活在你裡面,否則你既不能勝過罪,也不能順從神。所以要和耶穌保持親密關係(約15:4—5),和主聯繫在一起。一步接一步我與耶穌同行,每時每刻;我沒有翅膀一步登天,只憑信心一步步往上攀登。
神向我們要的總會給我們。
──《生命雋語》
【羅八5~14帶鴿子的人】
據說阿拉伯沙漠中,有些嚮導永遠不會迷路。他們有一個法寶,就是帶著一隻鴿子。當他們猶豫不決,不知道該走那條路時,他們就把
鴿子放了,鴿子腳上系著一條細長粗制線還在他們手上,他們很快就知道該走那一條路。很順利地到達目的地。大家就稱他們為「帶鴿子的人」。聖靈,正如天上的
鴿子,我們捨己順服它的帶領,雖然走在狹窄的道路上,亦會到達更豐盛的人生境界。
在一個人靈性蘇醒之前,他是走在世界必死的道路上,被邪惡所誘,作不順服的兒女。在我們得救之後,我們的好惡改變了。基督徒被
屬靈的力量帶領著,尋求上帝的旨意,以上帝的好惡為好惡;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我們需要讓聖靈的鴿子帶領我們,假使你的人生並不美滿,一定是你不願順服聖
靈的帶領所致。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帶領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羅八7思想影響一個人的為人與生活】聖經中有一個典型但叫人痛心的例子,提到一個認識神的人,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生活,沒有將身體的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羅六12~13)。這人就是大衛王。他犯了大罪的事是聖經讀者所熟悉的(撒下十一章)。我們可以從大衛的失敗中學習,不偏離神遠勝過為放縱肉體所要付上的代價。我們有聖靈內住心中,這種同在是大衛沒有的。讓我們緊記,每天把我們身上的肢體和意念呈獻在基督面前,讓祂作我們的主﹗
【羅八9】「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神
給你聖靈的恩賜,是根據祂兒子被高舉到天上這事實,這也是唯一的根據。如今主耶穌已經得著榮耀,而你們這些相信的人,仍未接受聖靈,這是可能的麼?可是有
些基督徒對這事仍是迷糊不清的。我在上海認識一位年青人,當他聽見並認識了關於得榮耀的基督,和祂澆灌的聖靈以後,就跑回家去,開始懇切禱告說:「主阿,
我相信,我需要你聖靈的能力,主阿,你已經得著榮耀了,現在就將你的聖靈澆灌我!」跟著他停下來,更正他的禱告說:「噢,主,不是這樣!那完全錯了!」他
又重新禱告說:「主耶穌阿,你我是在生命上聯合,並且阿爸父已經應許我們兩件事:你得著榮耀,我就得著聖靈。你已經得著榮耀了,假若我還沒有接受聖靈,那
是不可想像的!主阿,我感謝你這奇妙的恩賜!」――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八14】我們在世上生活最好的辦法是把自己交給聖靈來引導:
你曾到過一個陌生的地方去旅行,而又不懂當地的語言嗎?有兩個可行的辦法:
第一個方法是『自己去』。自己訂購機票、處理行李、訂酒店,然後盼望那兒有人能說你懂的方言,以致能回答你的問題。這雖然是冒險一點,但有些人喜歡用這方法,不過很可能有人住次等酒店,付出無謂的花費和更多挫折的經歷。
另一個方法是找有經驗和可靠的旅行社代為辦理。這樣,你或許得到最優待的機位票價。抵埠時,住宿已經安排妥當,有需要時,會有人代為傳譯。這樣,每一件事都有妥善的安排,使你感到舒暢、愉快。以這方式到外地旅遊比自己籌辦一切會更享受、更滿意的。
基督徒的生活也有點兒像往外地旅遊。我們『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彼前二11)。我們可以嘗試『靠自己』過基督徒的生活,但肯定會有挫折和不愉快的經歷﹗
有一位引導者可以在生命中帶領我們的生活,雖然我們不會時常落在容易和殊適的環境中,祂卻能給我們內心的平安與喜樂,這是不會隨著外面環境而波動的。這位嚮導就是聖靈,是主耶穌的『另一個己』,也是天父差來的,為叫信徒在世上不致成為屬靈的孤兒(約十四18)。我們若不把自己交託祂手中,是何等愚昧阿﹗願基督成為我們的主,天天引導我們走過在世短暫的旅程。
【羅八14誰在掌管?“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按照天性,我們都有掌管自己世界的欲望。從嬰孩起我們就追求獨立自主,試圖控制周圍環境、未來及人們,要是可能的話甚至控制神。然而由於做不到,我們就變得沮喪,敵對和挑剔。
我們的這種控制欲望於自我溺愛。例如,當我們所愛的人生病時,我們通常希望他們趕緊康復,以便自己可以得到休息而不必為他們擔心。問題的要點就在於我們瘋狂地“愛”上了自己。
在羅馬書8章裡,使徒保羅稱這個以自我欲望中心為“肉體”。按著本性,我們活著好像應該服從自己的肉體。保羅在12節裡提醒我們:事實並非害怕。他提出一種有效的方式:我們可以讓神的靈來引導與掌管。我們也許害怕把生命的控制權交給神,其實不必如此。人的掌管束縛我們,而神的掌管卻給我們自由;人的掌管但求眼前的成效;神的掌管允許一生的改變。
你是否“瘋狂地愛上了”自己?何不把你生命的控制權移交給神,求他改變你並幫助你去愛他和他人。
愛自己而不自我溺愛,
愛自由而不自我放縱,
愛獨立而不自我崇拜。
在基督的掌管之下才有真正的心靈自由。
──《生命雋語》
按照天性,我們都有掌管自己世界的欲望。從嬰孩起我們就追求獨立自主,試圖控制周圍環境、未來及人們,要是可能的話甚至控制神。然而由於做不到,我們就變得沮喪,敵對和挑剔。
我們的這種控制欲望於自我溺愛。例如,當我們所愛的人生病時,我們通常希望他們趕緊康復,以便自己可以得到休息而不必為他們擔心。問題的要點就在於我們瘋狂地“愛”上了自己。
在羅馬書8章裡,使徒保羅稱這個以自我欲望中心為“肉體”。按著本性,我們活著好像應該服從自己的肉體。保羅在12節裡提醒我們:事實並非害怕。他提出一種有效的方式:我們可以讓神的靈來引導與掌管。我們也許害怕把生命的控制權交給神,其實不必如此。人的掌管束縛我們,而神的掌管卻給我們自由;人的掌管但求眼前的成效;神的掌管允許一生的改變。
你是否“瘋狂地愛上了”自己?何不把你生命的控制權移交給神,求他改變你並幫助你去愛他和他人。
愛自己而不自我溺愛,
愛自由而不自我放縱,
愛獨立而不自我崇拜。
在基督的掌管之下才有真正的心靈自由。
──《生命雋語》
【羅八18】「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最
近在英國舉行的一次婚禮中,發生了奇蹟。新郎是富有的青年,社會地位很高,不幸在十歲的時候,因遇意外而雙目失明,他雖然瞎了眼,仍能讀得大學的學位,並
且得到一個美麗的新娘,雖然從未看見過她的面容。結婚前不久,他由眼科專家施行手術。故事的最高峰,就發生在舉行婚禮的那天。
那天,賓客和禮物紛紛而到。有內閣大臣、將軍、主教和學術界的仕女們。新郎穿了禮服,眼睛上仍蒙著紗布,和他父親一同乘車來到教堂,那位有名的眼科專家也早等在小祈禱室裏了。
新
娘挽著白髮蒼蒼的老父的手臂,進入教堂。她的情緒激動萬分,不能開口。在今天她的愛人究竟能否恢復視覺,終將看見她的容貌?她的美麗素為別人所豔羨,而他
在過去,只能以敏銳的指尖去摸索的。當她走近聖壇的時候,婚禮進行曲的柔和音調,瀰漫了整個教堂,她的目光注視著新郎和伴著他的眼科醫生。
父與子都站在那裏,新郎面前,站著那位眼科專家,正在割斷最後一條繃帶。新郎向前跨了一步,好像大夢初醒,仍有些迷茫不知所措的樣子。一道玫瑰色的光線穿過教堂的有色玻璃,照到他臉上,他好像仍舊不敢相信已經看見了這道亮光。
究竟看見了沒有呢?看見了!瞬刻間恢復了穩定的姿態,帶著空前的莊嚴和喜悅,走向前去會見他的新娘。他們眼對眼彼此凝視,旁觀者不禁覺得,他的目光似乎永不會移開她的臉了。
女的說:「終於看見了!」男的低下頭去莊重地應聲道:「終於看見了!」這是十分感人的一幕,也是極大的喜悅。它暗示我們,這將是發生於天上的實際情景:當基督徒經歷了人世的苦難和悲哀,終將同樣地和神面對面彼此相見。─―
選
【羅八18~28等候交響樂團】
這一段經文只會直接針對那些被聖靈把神的生命種在心裡的人說的。他們被安慰地保證「上帝跟那些愛他的人,就是他按照自己的旨意所呼召的,一同工作,使一切所發生的事都有益處」。外邦人則無此項應許。
一位教育程度不高的牧師被邀請去主持一個幼童的葬禮。他的證道詞很簡單,但很實際中肯,他引用羅八28說,
「弟兄們,我們不能單單就上帝所行的一件事來判斷。你聽過一個管樂隊演奏麼?如果每一個管器單獨吹奏,你會發現聲音很單調,難聽。但所有的管器同時吹奏,
就成為和諧的音樂。每個人先就像樂團裡的一個樂器,單獨演奏時,產生不出悅耳的音樂。但如果上帝把所有的樂器聚集在一起演奏,旋律就很動聽。今天,幼童的
死,使其雙親聽到一個不悅耳的音符。但如果我們等候復活的號角,等基督再臨,就能夠聽那天使的樂團演奏出屬天動人的樂章!
我們不要為一個不悅耳的音符遽下斷語。憑信心擦去一切傷心的眼淚,等候上帝的交響樂團!」——H.G.B.——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羅八19~22】受造之物,是指這地上一切所有的動物和植物,有生命和沒有生命的東西,全都包括在內。
創三17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人犯了罪,不只是人受了咒詛,地也受了咒詛。花草會枯萎,樹木久了也會死,食肉動物殘害食草動物,弱肉強食。連石頭久了也會被風雨所侵蝕,失去了原形。這些都是其他受造之物的痛苦和虛空。──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羅八23】『等候…我們的身體得贖。』Joni Eareckson是一個殘障的畫家,全身癱瘓,坐在輪椅上,用嘴含著畫筆作畫。最近她畫她自己所坐的輪椅,空的輪椅上掛著一塊『出售』(For Sale)的牌子。你是否明白她的意思?當主再來時,她的身體要得贖,再也用不著這張輪椅,所以她要將它出售。她的人生何等積極,成為許多殘障人的祝福。
【羅八26聖靈的代禱】一位參與聖經翻譯和當語文教師的宣教士,講述在某文盲部族中一個青年的事跡。這青年剛學會了他自己語文中的字母。這些字母是由宣教士從他們的口語編成的。一個早上,宣教士發現那青年坐在山邊,合著手閉上眼,重複地背著那些字母。
宣教士走近他的身旁,問他在作甚麼。他說:『我在禱告。』
『為甚麼你重複地背誦這些字母?』宣教士問。
『阿,我覺得自己需要禱告。』青年說,「但我又不認識禱文,所以我重複這些字母,深信神會替我把它們組成字。」
當我們為生活的困難掙扎時,我們往往也不知道怎樣去表達自己真正的感受和需要。然而,主耶穌若是我們生命的主,這事就不會困擾我們了,因為聖靈在為我們禱告;祂的禱告,就是傳達我們內心深處的感受,是父神能明白的。
【羅八26~27】「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與
神交通,不一定需要一直向神說話,或者一直聽神說話;有一種無聲的交通,比言語更加甘甜。小孩子儘可以整天坐在媽媽身邊,雖然兩個人都不說話,兩個人都很
忙碌──一個忙著玩耍,一個忙著作事──可是他們兩人中間卻保持著極甜美的交通。他知道她在那裏,她知道他在那裏。照樣,信徒和主也可以這樣保持靜默的愛
和交通;我們一方面儘可以頂忙碌的作日常的瑣事,一方面應當知道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是否都曾得到主的同意和祝福。
當我們的重擔太複雜,不能用言語表達出來的時候,或者太神秘,不能明白的時候,讓我們倒在主的懷中,把我們說不出來的悲哀痛哭出來!―― 選
真的,我們本不知道當怎樣禱告。我們頂多只懂得人平常所說的求告,那是不夠水準的禱告;而夠水準、摸著神心意的禱告,我們卻不曉得,這就是我們的軟弱。
我
們的軟弱在禱告上是最容易顯出的。沒有一件屬靈的事顯明我們的軟弱更過於禱告。我們都知道門徒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是多麼難,他們不能儆醒禱告。但是感謝
神,我們有大能的聖靈作我們的幫助。我們必須倚靠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用大能在我們裏面運行,因為祂就是我們軟弱時的幫助,就是我們愚昧時的幫助。雖然我們
不會禱告,但是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祂知道神的旨意,祂一定會教導我們按著神的意思禱告,也會教導我們與神交通時是有意識的,叫我們進到交通的實際裏去。
【羅八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許多信徒都在求能力。能力是怎樣產生的呢?有一天我們參觀發電廠,聽見無數的機輪發出軋軋的機聲來,我們就問裏邊的人說:「電力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他說:「輪與輪轉動,就生磨擦,磨擦就生電力。」
同樣的道理,當神要給你更多的能力時,祂就給你更多的難處,給你起磨擦。可惜許多人不喜歡磨擦,反要逃避磨擦,因此失去了得能力的機會。
凡事都有正有反,正與反乃是平衡力量的要素。向心力和離心力互相對峙的緣故,遂能使行星在軌道上行動。一個推進,一個拉回,纔會不使它越出軌道。而能繞著太陽安全運行。
神也這樣管理我們的生命。只有前進的力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一個拉回的力,所以神給我們一些試驗,一些反對我們的重壓;其實這些東西都是幫助我們前進的。
讓我們感謝祂;讓我們歡迎祂給我們的重壓,像歡迎祂給我們的翅膀一樣;讓我們用信心和忍耐來前進。甚麼地方有磨擦,甚麼地方就有能力。─
宣信
使徒保羅所說的範圍何其廣闊!他不是說「我們曉得有幾件事,」或者「多數的事,」或者「快樂的事,」他乃是說「萬事」
─ 從最小的事到最大的事,從最可愛的事到最可怕的事。
「萬事都互相效力。」這裏所用的動詞是現在式。乃是正在互相效力,並不是已經互相效力,或者將要互相效力。
恐怕這時有人要說:「耶和華啊....你的判斷,如同深淵」(詩卅六5~6)。可是天使在天上回答說:「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一百四十五17)。
「萬
事都互相效力,」這是一個美麗的調和。各種不同的顏色,即使是不悅目的,也是需要的,它們可以織成一幅美麗的名畫。各種不同的音調,即使是不協和的,也是
需要的,它們可以編成一支動聽的歌曲。各種齒輪和樞紐,都是機器中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把一點顏色、一個音符、一隻齒輪拆開來看,也許沒有效用,沒有美
感的,但是,當各種顏色編織起來,各種音符結合起來,各種零件裝配起來,你就要看見那結果是多麼完美和調和。這裏就是信心的功課:「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
道,後來必明白」(約十三7)。―― 馬克特夫
綢
鍛工廠的工人在織的時候,經緯很多,顏色也很多,從背面看過去是很亂的。在外行人看來,只見一根線過去,一根線過來,紅色也有,綠色也有,看不出是甚麼東
西。但是,如果把已經織成的那一面拿來看,就很好看,有人物,有花卉,或者有山水。照樣,我們的遭遇,從我們的眼睛看過去也是莫名其妙。但是,神在那裏用
以管治我們的每一根線,都有它的用處,每一種顏色也都有它的用處,每一個圖案也都是安排好的。神在那裏安排我們的環境,就是要把我們造出一個聖潔的性格
來。
「叫
愛神的人得益處,」當神在那裏作的時候,我們可能叫自己得益處,也可能攔阻那一個益處。這與我們的態度大有關係。我們如果是愛神的,那就一切出於神的都是
使我們得益處的。外面的事雖然千頭萬緒,但都能在愛裏組織起來,叫我們得著益處。詩歌裏有一句話很好:『你若要認識神,愛是最短路程。』認識神的路是在愛
上,而不是在知識上。
【羅八28各種遭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雖然我們相信生命中的各種遭遇是神在我們身上永恆計劃的一部分,但當我們真正面對難處時,也不是容易領悟的。然而,神容許這些困難臨到,正是要我們感受到祂的愛和關顧。
一次,有兩個人在討論為甚麼白天不能看見星光。既然天星白天仍在那裏,距離又沒有因晝夜而改變,為甚麼總是看不見它們?其中一人堅持說若能深入井底,必能看見。另一人則滿心疑惑,但同意由他自己親入井底看個究竟。
當他下到某一深度時,井旁的人問他能否看見星光。他回答說:『沒有看見。』再往下時仍是『沒有』。直至他進到井的極深處時,抬頭往天空望去,果然喊叫說,看見星星在那裏閃耀如同黑夜所見的一樣。
有時我們的生命也會因難處而陷入極低潮,直至我們要『從深處向(神)求告』(詩一百卅1)。然而,我們可以確知無論在山峰,在山谷或深處,神愛我們,並使我們的經歷成為美好,以致祂永恆的計劃能在我們身上實現。
萬事互相效力:(一)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或得好處,這應許是以神長期的眼光衡量的,所以由人短暫的眼光看來,也許是難以接受的。(二)克里威廉是著名的印度傳教士,翻譯整套印度方言聖經雕版部份的英印字典文法,在短期間內為火焚盡。這大損失卻造成英教會人士,從只有少數人對翻譯聖經的注意,轉為大眾熱誠的支持,這就是羅馬書八章廿八節的例證。(三)萬事之所以會互相效力,是因神是此計劃之計劃者與推行者。愛神者相信神是對每件小事都有興趣,且仔細安排的。(四)互相效力,互相配合,就好像醫師配合各種藥物,分開一件一件,也許其中一件對病人是有害的,但配合起來正是病人需要的最好藥物。(五)約瑟對他的諸兄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20)。這是羅馬書八章廿八節極好的註解。―― J.O Sanders《成熟的基督徒》
【羅八28互相效力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
英國某大煤礦中有一位熱心的基督徒,他家庭貧寒,道路曲折,但他深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的教訓,常讀此話經常說此話,以致礦工們都給他起名叫“互相效力”。
一天,他與同伴正要跨進升降機下井開礦時,他手中的餅不慎被一條狗叼走了。這位礦工馬上趕上去,想將餅奪回來,同伴們則 嘲笑他:“互相效力嘛,何必去追!”
當這位礦工回來時,見同伴們已隨升降機下井,不料,不到一半,鐵索斷開,升降機所乘的人全部遇難。── 佚名《喻道小品》
【羅八28不是「看到」乃是「曉得」】一位老姊妹參加一個夏令營聖經研討會時跌斷了她的腿,她對探訪她的牧師說:「我知道神引領我到研討會,可是我不知道為甚麼會發生這件事,並且我看不出這有何益處。」牧師很匆明地回答:「羅馬書八章28節並沒有說我們『看到』萬事都互相效力,它是說,我們『曉得』萬事互相效力…。」──華倫魏斯比《盼望──如何突破困境》
【羅八29~39加勒比松樹】
加勒比松樹長得很高,十分健壯。強風、長旱、甚至火燒,它都經受得了。潘迪說,有一件事它消受不了,就是受人呵護。加勒比松若
種在一個保養得很好的花園,四周有很漂亮的草坪,不久它就死了。許多水份和肥料對它不是福份,而是剋星。潘迪說,「基督徒就像加勒比松,在繁榮的情況中極
易枯萎,很少人能承受『福杯與滿溢』。」換句話說,人該歡迎人生中的災難,因為它能造就人,使我們更堅強。
觀光客看見美國緬因州的一個農夫,在新英格蘭冬風來臨之前築起一道石牆。靜靜的觀察片刻之後,觀光客不禁發問,這奇怪的牆為何
僅有四尺高五尺寬而已?農夫說,風經這一道牆,吹到樹,樹就可以長得更高。農夫不能把理由解釋得令觀光客更明白。但其實這也夠我們用了。上帝要找一些聖
徒,他們是經歷過試煉的熬煉之後,變得比從前更高大!
有時上帝像是離棄我們,然而那只是祂考驗我們信心的方法。堅強的基督徒,像健壯、耐得住強風的加勒比松,從每一次的試煉,甚至在絕境中,亦能使我們受益。——H.G.B.——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羅八31~39】神的話是我們穩妥的保證:
很久以前,海洋上的船隻單靠風帆行駛,海員最懼怕的是駛進靠近赤道的海域――通常很平靜,不知道甚麼時候才會有風。
一次,一艘駛往南美洲的船隻,誤闖入這樣的一個無風地帶。多天來船隻動彈不得,有如在油畫中的船和海一般。船上的食水儲備漸漸減少,直至完全用盡。最後風來了,船隻繼續航程。不久,這群饑渴的水手看見另一艘船駛近,便大聲喊叫說:『水呀﹗水呀﹗請給我們食水﹗』
他們得到的卻是意外的回答:『將你們的水桶放下去﹗』
雖然充滿疑惑,水手們還是把桶放進水裏。當他們將桶拉上來時,驚訝地發覺竟是淡水﹗這些水來自亞馬遜河,繼續在巴西海岸沖流到許多哩外。船上的人一直以為自己在鹹水上漂浮,但在極逼切的時候,竟找到了賜生命的泉源。
信徒在人生的旅程上,也會遇到同樣的情況。當我們被惡劣的環境包圍時,難免絕望,並且陷在靈裏的乾渴中。然而,我們若能『把水桶放入』神話語的泉源中,並讓聖靈以祂的能力和平安充滿我們,就必得著生命不止息的源頭。
【羅八32寶貴的禮物】經文﹕“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19)
某次﹐一極富的婦人與一青年女子認識了。兩人相交非常親密。一天青年女子接到這位女朋友寄來一個包裹﹐她以為一定是極美麗的衣服﹐或者其他貴重的物品。當她打開包裹一看﹐出乎意料之外﹐原來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鑰匙。上面附有一張紙條﹐寫著幾個字﹕“這是進到我家裡的鑰匙﹐你可以自由使用。”這使她喜出望外﹐這份禮物包括了信任和一切財富。
世上千千萬萬的禮物﹐再也比不上﹐天父把他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更偉大更尊貴﹐我們“藉著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並且藉著他成為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成為後嗣﹐既是後嗣便與主同得基業﹐這基業的豐富並非人所能測得透的。
屬主的人啊﹗你有無想到我們在天上該有多麼富有呢﹖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賜給我們麼”(羅8﹕32)。──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某次﹐一極富的婦人與一青年女子認識了。兩人相交非常親密。一天青年女子接到這位女朋友寄來一個包裹﹐她以為一定是極美麗的衣服﹐或者其他貴重的物品。當她打開包裹一看﹐出乎意料之外﹐原來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鑰匙。上面附有一張紙條﹐寫著幾個字﹕“這是進到我家裡的鑰匙﹐你可以自由使用。”這使她喜出望外﹐這份禮物包括了信任和一切財富。
世上千千萬萬的禮物﹐再也比不上﹐天父把他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更偉大更尊貴﹐我們“藉著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並且藉著他成為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成為後嗣﹐既是後嗣便與主同得基業﹐這基業的豐富並非人所能測得透的。
屬主的人啊﹗你有無想到我們在天上該有多麼富有呢﹖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賜給我們麼”(羅8﹕32)。──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羅八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有一個寡婦,因著丈夫死了,生活非常艱苦,欠人房租無從交付,所有的東西都典質盡了。但是在這樣的境遇中,她還有笑容。她什麼時候笑呢?就是當她對著她那生下還不到一周歲的孩子時,她笑了。她所以笑了,是因著愛。――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八37】「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得勝有餘!」並不是僅僅得勝,乃是得勝到一個地步,非但不輸,而且還
攻陷敵陣,擄掠戰利品。我們如何可以「得勝有餘」呢?「得勝有餘」必須在一個受試煉、逼迫的處境中,方能得到。所有的試煉都是絕對必需的,試煉可以使我們
的靈命堅固。這好比磁器上的畫,必須經過火燒,纔能永久存留;也像山嶺上的香柏木,必須經過疾風的搖動,纔會扎根更深。─―《更豐盛的生命》
真奇怪,攻擊我們的仇敵,反對我們的勢力,是我們進到神前的階梯。
正如鷲鷹坐在峭壁上,守望黑雲密佈的天空;雖然閃電穿上穿下,牠仍頂安靜的坐著,期待那將來的風雨。牠從不肯早一刻飛行的;牠必須覺到風雨已經爆發了,已經打到身上了,然後尖叫一聲,乘坐風雨而去。
這正是神要祂每一個孩子作的事 ─ 把黑雲當作火車,藉此得勝有餘。「得勝有餘」不單是把對方驅逐出去,並且還得到了許多掠物。
親愛的,你有沒有得到戰利品呢?當你進入苦難谷的時候,你有沒有帶著掠物出來呢?當毀滅臨到你的時候,你有沒有相信神必定使你出來的時候比進去的時候更豐富呢?「得勝有餘」就是從仇敵那裏把掠物奪來撥作己用。
孟博士瞎眼的時候說:「主啊,我從你手裏接受這盲眼的恩典。求你叫我用它鑄造你的榮耀,好使你來的時候得著滿足。」神果然藉他發明盲人所用的凸版文字,千萬盲人得讀神的話語,有許多竟因此蒙了救贖。─― 選
【羅八37得勝有餘】"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在印度有一位名叫邁羅的,在他家裡有一隻初生的小牛,他很喜歡它,每天用雙手把它舉起來,這小牛一天天長大,他還是天天抱它舉它,不到兩年,他已長成大牛,他仍能把它舉起,正象當年舉起小牛一樣。有一天,他和人賭賽舉牛,結果一舉成名,成了驚震全國的大力士。要想得勝,必須先付代價,接受日常的生活訓練,好象舉小牛一樣,以後就自然而 然的增加力氣能舉大牛,有時會遇到一些試探或難處,我們如果把它們視為靈命中的催化劑,正視它,勇敢地去面對它,靠主把這些困難一一克服,就會發現它是靈 命長進所不可缺少的,大衛做牧人的時候,靠神打死獅子和熊,以後也靠神殺死非利士的巨人歌利亞。──《為甚麼要用比喻》
羅馬書第八章綱目
【信徒所得的】
一、新的地位(1~4節;參林後五17在基督裏)
二、新的生命(5~13節)
三、新的關係(14~17節)
四、新的盼望(18~25節)
五、新的幫助(26~27節)
六、新的知識(28~30節)
七、新的保證(31~39節)
──
丁良才《經題模範》
【三種大恩(羅八1~39)】
一、不定罪──已往(1節)
二、蒙保佑──現在(28節)
三、得榮耀──將來(30節)
──
丁良才《經題模範》
【盼望(羅八24首句)】
一、如門──釋放(何二15)
二、如盔──保護(帖前五8)
三、如錨──堅定(來六19)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得救是在乎盼望(羅八24)】
一、盼望如門釋放我們(何二15)
二、盼望如盔保護我們(帖前五8)
三、盼望如錨堅故我們(來六19)
──
丁良才《經題模範》
【神也垂聽信徒最軟弱的禱告(羅八26~27)】
一、無言的嘆息(哀三56;尼二4;參賽六十五24)
二、未說出的心願(詩卅八9;一百四十五19)
三、似呢喃的哀聲(賽卅八14)
──
丁良才《經題模範》
【神救人的步驟(羅八29;腓一6)】
一、所知道的人,主先定下(彼前一2;耶一5;徒十五14,18;提後二19;弗一4~6,11~12;二10)
二、所定下的人,主都召來(林前一9;加一15)
三、所召來的人,主稱為義(林前六11)
四、所稱義的人,主賜榮耀(帖前二12;約十七22;西三4)
──
丁良才《經題模範》
【成聖的途徑和得榮的把握】
讀經:羅八章
一、成聖的途徑
1.不隨從肉體,而隨從靈
(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1節):前面第七章給我們看見成聖的兩大難處,一是律法,另一則是肉體。其實,律法原是好的(提前一8),若非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3節),
律法本不會造成難處,所以真正的難處乃是我們的肉體。『在基督耶穌裏』的反面就是『在亞當裏』,也就是指在我們的肉體裏。我們脫離難處的惟一辦法就是搬家
――從肉體裏搬到基督耶穌裏;在基督耶穌裏,就不定罪了。『定罪』在原文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判定有罪,另一個是承認無力履行。信徒在肉體裏,既無力遵行律
法,當然也就無法逃避罪責;但在基督耶穌裏,就不再無能,也不再被定罪了
(2)「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2節原文):當我們還活在肉體裏面的時候,被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捆綁住,不能不犯罪,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參羅七5,23~25),所以罪的律又稱死的律。但如今一從肉體裏搬到基督耶穌裏,那裏有聖別的靈帶著神聖非受造的生命,發出恆常不變的大能,就是所謂的『生命之靈的律』,使我們輕而易舉的便脫離了罪和死的律,得著了釋放
(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罪了罪」(3原文):本節的意思如下:第一,由於人的肉體軟弱無能,沒有一個能行全律法(羅三20;加二16),以致律法變得一無所成(來七18~19)。第二,神深切瞭解失敗的因素不在律法,乃在人的肉體,因此就為我們設計了一個救法。第三,神就根據這個救法,差遣祂的獨一愛子基督耶穌,『成為罪身的形狀』,就是在外表上和常人一樣,有罪的肉身的樣式,但裏面卻與人有別,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來七26)的。第四,主耶穌穿上罪身,為的是要作贖罪祭,好擔當並除掉人的罪(彼前二24;來九26,28)。第五,主耶穌是在肉體中定罪了罪,意即祂是在肉體中執行了對罪的審判,這句話包含了如下的意義:
a.罪與肉體相連,要解決罪的問題,必須解決肉體的問題
b.罪已經被限定在肉體中,肉體的問題一解決了,罪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c.主耶穌既在肉體中還了罪債,我們也就不必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羅八12)
(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4節原文):我們既然憑著肉體不能『滿足』(『成就』原文另譯)律法公義的要求,故需要主耶穌的救贖,才能免除我們的肉體對律法的責任,這是主救恩消極方面的功效。而積極方面,藉著祂生命之靈的內住,叫我們的靈活過來(10節),使我們能照著靈生活行動,藉以滿足律法公義的要求
(5)羅馬書八章一至四節主要是告訴我們,如今我們這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已經被主拯救,已經是一個自由的人了,從此,只要我們運用自由的意志,不隨從肉體而隨從靈(意即不照著肉體,而照著靈生活行動),自然就能免受肉體的為害,而能過聖潔的生活了
2.不體貼肉體,而體貼靈
(1)「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靈的人,體貼靈的事」(5節原文):
本節是說,隨從肉體的人,必然體貼肉體的事;但並不是說,隨從肉體就是體貼肉體。隨從肉體是一回事,體貼肉體又是另一回事;前者含有被動、不得不如此的意
味,後者含有主動、贊同的意味。『體貼』原文另譯『思念』,是心思裏的贊成、附議。我們現在既然是一個自由的人,就應該積極主動的把心思放在對的事物上,
思念靈的事,不思念肉體的事;也就是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我們都要思念(腓四8)
(2)「肉體的心思就是死;但靈的心思乃是生命和平安」(6節原文):人的心思可能有三種的情況:一種是獨立的,既不屬肉體,也不屬靈;另一種是因思念肉體的事,久而久之,變成了『肉體的心思』;又一種是因思念靈的事,漸漸的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成了『靈的心思』。肉體的心思必然導致靈命的枯萎、死沉;靈的心思必然帶來心靈的平安(西三15;腓四7)和靈命的增長、發旺(提前四15)
(3)「原來肉體的心思,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7節原文):本節是說明為甚麼肉體的心思就是死。本來只是肉體與神為仇為敵,肉體與神的靈相爭(創六3原文;加五17原文),心思還肯順服神的律(羅七25);但心思一旦演變成肉體的心思,就開始與神為敵了(雅四4)。如此一來,當然就不服神的律,即使是要服也不能服了
3.不作屬肉體的人,而作屬靈的人
(1)「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8節):『屬肉體的人』原文是『在肉體裏的人』,意指這個人不只隨從肉體和體貼肉體,甚且是一個完全活在肉體裏面的人。本節暗示人雖活在肉體裏面,仍然想憑肉體的努力,來討神的喜歡,只不過無論如何,總不能得神的喜歡(參林前十5)
(2)「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9節原文):
與屬肉體相反的,乃是屬靈,也就是『活在靈裏』的意思。要作一個活在靈裏的人,有兩個先決的條件:第一,他的裏面必須有『基督的靈』,使他成為一個屬基督
的人;這話的意思是說,他必須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第二,這位活在他裏面的『基督的靈』,也就是『神的靈』;這靈必須不是像客人那樣的暫時借住,而是如同
已取得所有權的房主,不只長住下來,而且在他裏面能夠隨心所欲、安然居住(『住』的原文字意,參弗三17原文)。信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才算是一個屬靈的人
(3)「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即或是因罪而死的,靈卻是因義而活的」(10節原文):本節是前述第一個條件的補充說明;『基督』與『神的靈』並『基督的靈』是同義詞。一個裏面有基督的人,雖然他的身體曾因罪的緣故而成了『取死的身體』(羅七24),但是他的靈卻因信基督而被稱義得生命(羅五18),故有資格作一個屬靈的人了
(4)「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裏面的靈,使你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1節原文):本節是第九節所述第二個條件的補充說明;『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就是『住在你們裏面的靈』,也就是『神的靈』、『基督的靈』、『基督』。本節的意思是說,既然神曾藉祂的靈叫基督耶穌從死人中復活(『從死裏復活』原文直譯),如今這擁有復活大能的靈,因著能夠安家在我們的裏面,就要從祂的安家之處(即我們的靈裏),往外擴展並分賜生命,使我們魂裏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並及於我們這必死、必朽壞的身體(參林前十五53~54),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林後四10~11),這就是『身體又活過來』的意思
4.靠靈治死身體的惡行
(1)「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2節):『這樣看來』表示下面的話乃是前面一大段經文的總結。雖然肉體是信徒成聖的大難處,但信徒並不一定非順從肉體活著不可,因為基督耶穌已經在肉體中付清了罪債(3節),我們信徒不再欠肉體的債了。從前我們是不得不順從肉體(弗二3),但如今因信那叫基督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已經脫去了肉體(西二11~12),我們可以不再受肉體的纏累和捆綁
(2)「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13節原文):我們在這裏有必要逐詞分別解釋:第一,『肉體』是指人墮落之後,罪進到人的身體裏面,使其敗壞、變質而成;中文又譯為『情慾』(加五17),極少數地方譯作『血氣』(彼前一24;弗六12)或『血肉』(林前十五50;來二14);在不強調其敗壞之意思時,則常以『肉身』(約一14;三6)稱之,以示區別,其實在原文都是同一個字。第二,『身體』是指人外面可以看見、可以觸摸的物質軀體,又稱『身子』(林前五3;十二12),除少數地方外,通常沒有邪惡的含意。第三,就著客觀的事實,信徒的肉體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五24);但就著主觀的經歷,信徒仍有順從肉體活著的可能(參林前三1~3)。第四,信徒的身體是表現行為(『惡行』原字並無『惡』字)的機關,聽命於魂而行事;當信徒的魂(以心思為主)放在肉體上時,身體的行為便順從肉體;但若將魂放在靈上時,身體的行為便順從靈(5節)。第五,本段經文中的『靈』字,不是單指聖靈或人的靈,而是指人的靈加上內住的聖靈,或者說在內住聖靈運行推動下之人的靈。第六,我們信徒乃是靠這二靈合一、同工的靈,來把那些從肉體而來的身體行為置於死地(『治死』原文意思),不讓它們活躍。第七,信徒身體不正當的生活行動,必要導致靈命的死;但若靠靈治死身體不正當的生活行動,靈命就越過越活(參6節註釋)
二、得榮的把握
1.聖靈的引導證明我們都必作神後嗣
(1)「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4節):前面的經文告訴我們,信徒在成聖的過程中,完全仰賴聖靈的運行、引導與治死,否則絕無成聖的可能。我們既然有聖靈的感動和帶領,這就證明我們都是神的兒子,是神藉祂的靈重生了我們(約三5,8),使我們得著了神的生命(即永生),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
(2)「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15節原文):『阿爸』的原文是亞蘭文,『父』的原文是希臘文,兩者都是父親的意思,合起來呼叫,倍感親切、甜美。我們與神的關係,既是因內裏生命而有的父子關係,故我們能坦然無懼的進到神的面前(來四16),而毋需像仍在律法之下為奴隸的宗教徒,那樣顧忌、拘束、戰戰兢兢,惟恐觸犯了神。我們對神如此親切、甜美的感覺,乃是裏面所承受『兒子的靈』生發的功效
(3)「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6原文):本節說明我們作神兒女的感覺是如何而有的:第一,是聖靈『親自』(本節原文有此二字)在我們的裏面作見證;第二,我們裏面重生的靈也『阿們』這個見證;第三,我們所受『兒子的靈』,應是此二靈的複合稱謂;第四,二靈在我們裏面彼此呼應、印證這個感覺
(4)「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17節):在此我們須要逐點予以較詳盡的解釋:第一,『兒女』、『兒子』與『後嗣』含意稍有不同;『兒女』是指我們一重生,就因生命而有的基本地位,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兒子』是指神兒女在生命上更進一步表現的階段,信徒不分男女都可作神的兒子,凡在生命上得勝的,都要作『男孩子』(參啟十二5;十四3~5);『後嗣』是指生命長大成熟,被神認定而合法可以承受將來所要顯現的榮耀。第二,信徒一得救,就有感覺作神兒女(約壹三1);但必須是被神的靈引導的,才作神的兒子(14節);又必須長大成人(弗四13),才得以作神的後嗣,承受產業(加四1)。第三,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都有兒子的名分,或早或遲,將來都要成為神的後嗣(加四5~7)。第四,我們將來都要和基督一同承受萬有,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所以本節說我們是和基督同作後嗣。第五,這位帶領我們進榮耀的先鋒,祂是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二10),所以我們跟隨祂的人,也該有受苦的心志(彼前四1),和祂一同受苦,才能和祂一同得榮耀(參彼前四13)。第六,『和祂一同受苦』意即效法祂的死(腓三10),否認己,不顧外體的毀壞與苦楚(林前四8~11,16~17),一心對付罪(彼前四1),拒絕撒但的試探(來二18),學習順從神(來五8)
2.聖靈作初熟果子,使我們有榮耀的盼望
(1)「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18節):信徒現在所身受的苦楚,使徒保羅形容它們是『至暫至輕』,而將來所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卻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林後四17),二者之間的差異,不可以道里計。本節的意思是說,現在的苦楚,根本就不配與將來的榮耀作一比較
(2)「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它如此的」(19~20節):此處的意思是說,一切受造之物雖然是因神的旨意被創造而存在(啟四11),但若沒有那要充滿萬有的(弗四10),藉著神的眾子(就是教會)彰顯出祂的豐滿與榮耀(弗一23原文;三21),就仍是虛空的虛空,萬事萬物都是虛空(傳一2)。這需要等到有一天,我們在榮耀裏被神的榮耀『標明是神的眾子』(『神的眾子顯出來』的原文另譯),才的完滿的實現。在此之前,我們雖有神兒子的身分和生命,但仍未完全顯明是神的兒子
(3)「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並受生產之苦,直到如今」(21~22節原文):此處的意思如下:第一,將來所要顯明於神兒女的榮耀,是一種超絕的境地與領域,是要供人『進入』的(來二10)。第二,在那榮耀的境地裏面,滿了兒子的自由,就是真自由(約八36),不受任何的轄制或奴役。第三,在未進入那榮耀的自由之前,一切受造之物(包括信徒)都在敗壞的轄制和奴役之下,不只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來一11),並且萬事萬物都在變壞(西二22;彼前一18;弗四22)。第四,要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榮耀的自由,便須經歷生產之苦,就是17節所說的『和祂一同受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加四19)。第五,我們今天所接觸的一切周遭事物,在在都向我們發出無聲的歎息,巴望早日得以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
(4)「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3節原文):本節是這段經文的中心,其意義如下:第一,『初熟果子』是指第一個先成熟的果子,是眾多將要成熟之果子的樣品。第二,『聖靈初熟果子』有兩種解釋:一是指聖靈本身就是那初熟的果子,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和豫嘗(弗一14);另一是指聖靈在我們身上初結的果子(加五22),是聖靈將來所要結豐盈美果的樣本。第三,就著一切受造之物來說,我們信徒乃是萬物中的初熟果子(雅一18);信徒的前景如何,萬物也將要如何。第四,凡是於聖靈有分,嘗過天恩和神善道滋味的人(來六4~5),正常的反應,乃是從心裏切慕渴望著更完滿的享受,甚至會因不能立時得到而發出『歎息』。第五,我們所歎息、所等候的,乃是要得著『兒子的名分』;就著我們的地位說,信徒一蒙救贖,就已經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5;弗一5),是神的兒子了(加三26);但就著我們的經歷說,信徒因仍未完全顯出是神的兒子的光景(參19節註釋),也仍未完全承受兒子該得的產業(參17節註釋),故還不能算是得著了完滿的兒子名分。第六,這個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今天我們這軟弱、必朽壞、必死的血肉之體,將來有一天要變成強壯、不朽壞、不死的靈性身體(林前十五42~54),那一天就是『得贖的日子』(弗一14;四30)
(5)「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24~25節):這裏的意思仍需分項解釋:第一,此處所謂的『得救』,既不是指靈的得救(即得永生的救恩),也不是指魂的得救(雅一21原文),而是指身體的得救,也就是前節的『身體得贖』。第二,身體的得救,必須要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能完全實現;因此,這一個得救,並不怎麼在乎我們的配合與追求,主要是在乎我們的盼望並等候。第三,內住的基督(就是內住的聖靈),使我們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這盼望並不是因著肉眼,而是因著信心之眼的看見而有的(參林後五7;來十一1)。第四,既然這盼望不是憑著肉眼所能看得見的,就這盼望絕不是一般世人所想望的健康與福氣,因此在那日到臨之前,我們就必有病痛等不如意的遭遇,所以必須忍耐著等候
3.聖靈的幫助代禱,使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
(1)「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26節):『況且』一詞表明本段經文仍與上一段是有關連的:第一,當我們在此盼望並等候的時候,會有許多的遭遇叫我們覺得軟弱,但聖靈卻來俯就人的軟弱,藉著一同承擔軟弱來幫助我們(『幫助』的原文有『手拉手、彼此相連』的含意)。第二,當我們在那裏心裏歎息(23節)的時候,聖靈也來聯於我們的歎息,和我們一同歎息。第三,許多時候,我們軟弱到一個地步,根本就不知道怎樣向神求助(禱告),內心的為難無法用言語來表達,聖靈竟也與我們表同情,用無言的歎息來替我們禱告。第四,聖靈是用禱告來幫助我們的軟弱;主也喜歡答應人軟弱時求助的禱告(參林後十二8~9)
(2)「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27節):『鑒察人心的』就是指聽禱告的神;禱告若要蒙神垂聽,必須照祂的旨意祈求(約壹五14)。前節說聖靈是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而聖靈這無言的代禱,是照著神的旨意而求,故必蒙神應允
(3)「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28節):
本節在這一段經文中具有承先啟後的地位:第一,當我們身歷一些叫我們覺得軟弱的遭遇時,我們雖然一方面『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求神助我們渡過這困境,但另
一方面卻『曉得』這些遭遇並不是徒然的,而都是對我們有益處的。第二,『萬事』意指一切的事,沒有一件是例外的;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事,都會相互引起效
用,結果叫我們得著益處。第三,得著萬事互相效力之益處的秘訣,乃在於『愛神』;同樣一個經歷,不愛神的人一無所得,愛神的人卻獲益良多。第四,神是『鑒
察人心的』,祂知道我們的存心愛不愛神;存心愛神,一生的遭遇都必有美好的果效(參箴四23)。第五,愛神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換句話說,神召我們原是要叫我們來愛祂;若有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第六神召我們愛祂,是因祂有一個豫定的旨意,要成就在我們身上,故聖靈也照著這個旨意替我們祈求(27節)。第七,神這個旨意是甚麼呢?就是下面29~30節所敘述的
(4)「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29節):本節是把神旨意的起點和終點作一個交代:第一,神旨意的起點是在於神的『豫知』和『豫定』;『豫知』意即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憑著祂的先見,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彼前一2;弗一4);『豫定』是指按神心所喜悅的,豫先作了定規,這個定規包括人選的決定和他們將來所要得著並達到的光景(參弗一5;徒十三48;林前二7)。第二,神旨意的終點或目的,是要叫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原文另譯);這個意思是說,叫我們在得救重生之後,在日常生活經歷中,一面藉裏面聖靈的幫助和作工,一面藉外面神手所安排之環境的配合,漸漸地被更新而變化,至終與主相像(羅十二2;林後三18;西三10)。第三,當我們完全像主的時候,也就是神的眾子顯出來(19節)的時候;所以神的旨意乃是要得著許多兒子,與祂的獨生愛子一模一樣,使祂(主耶穌)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參來一6;二10~12)
(5)「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30節):本節是概述神旨推展的過程:第一,神在人身上的旨意開始於『豫定』;這個豫定包括了豫知、揀選和豫定。第二,接著第二步是『呼召』,信徒都是蒙神呼召的人(羅一7;九24);神是藉外面福音的傳揚,和裏面聖靈的啟示來呼召人(羅十14~21;加一15~16)。第三,然後第三步是『稱義』,凡相信主耶穌的人,就是被神稱義的人(羅三26;加二16);這個稱義包括了赦免、洗淨、地位的成聖、與神和好、得永生等。第四,最後一步是『得榮耀』,也就是身體得贖、兒子名分的完滿實現、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我們現在都在稱義之後,正朝得榮奔跑向前;在尚未完全得著榮耀之前,都需要追求生命的長進、主觀經歷的成聖、更新變化等(註『得榮耀』原文是過去式,這是說按神永遠的眼光來看,『得榮耀』乃是一個既成的事實)
4.靠那愛我們的主,凡事得勝有餘
(1)「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31節):這裏的意思是說,既然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得榮耀,那麼誰也不能攔阻我們達到這個境地的,因為:首先有神自己在幫助我們,還有誰比祂更強呢?
(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32節):也許我們認為神白白的恩典,只作到捨棄祂愛子為我們成就救贖,使我們被稱義(羅三24)為止。但神既肯將祂最心愛的兒子也為我們捨了,還有甚麼不肯賜給我們的呢?本節的意思是說,神既已為我們付了最大的代價,就必也不惜任何代價,要幫助我們達此目標
(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是那稱他們為義的神麼?」(33節小字):也許我們認為自己不配得著榮耀,但除了神以外,任誰(包括人自己的良知和撒但)也沒有資格控告我們,而神既已稱我們為義,祂再也不能背乎自己了(參提後二13)
(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是那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麼?」(34節小字):也許我們認為我們連第三步的稱義都有問題,更遑論第四步的得榮哩!但論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除了神之外,就只有基督耶穌夠資格判定我們。而祂(基督耶穌)既已為我們的過犯受死,又為叫我們稱義而復活(羅四25),則祂對我們的被稱義自必無異議;並且祂現今在神的右邊作大祭司,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故祂必能拯救我們到底(來七24~25),使我們達到得榮的地步
(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35節):也許我們對自己絲毫沒有把握,深怕在極端危難的環境中,羞辱了救我們的主。但我們忘了,負責任的不是我們,乃是基督的愛;祂既愛我們,就必愛我們到底(約十三1),任何的境遇,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6)「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36節):本節經文引自詩篇四十四篇二十二節。『我們』指所有愛神的人;『為你的緣故』指為著成就神的旨意;『終日被殺』指在日常生活中,時刻受苦、背負十字架;『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指同形於基督的死(羅六5),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5)。本節說出了在得榮的途中,所必有的經歷
(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37節):
『然而』說出前述艱難的境遇雖是難免的,但我們卻有出路;『靠著愛我們的主』原文直譯應為『靠著那愛我們的』,這說明了基督的愛是我們一切問題的答案;
『在這一切的事上』原文直譯是『在這一切的事中』,我們必須身在這一切的事中,才能領略基督之愛的力量;『已經得勝有餘了』,注意這裏不是說『就能』或
『將會』得勝,而是『已經』得勝,意即仗還沒打,就已經決定勝負了;並且『得勝有餘』,表明不是僅僅的得勝,不是筋疲力竭的得勝,而是充分有餘裕的得勝
(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生、是死,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38~39節):前節的『靠著』,是因有本節的『深信』;『靠著』和『深信』是我們勝過一切難處的秘訣,也是我們必要得榮的把握。此處的『神的愛』,就是35節裏的『基督的愛』,故末句強調『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基督耶穌』特別指主降卑為人,親身經歷各種試探和苦難,因此能體恤我們的軟弱,樂意搭救我們(來二18;四15)。茲將可能為難信徒,企圖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結果反而成為我們益處的萬事(一切的事)分類如下:
a.外來的苦難: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
b.內心的憂患:死、生;即貪生怕死之常情
c.靈界的勢力:天使、掌權的、有能的;此處特別是指墮落的屬靈權勢(參林前十五24;弗一21;二2;六12;西一13)
d.時間的考驗:現在的事、將來的事
e.空間的難處:高處的、低處的
f.不能理解的:別的受造之物;指其他一切莫名的、出乎人所能想像的事物
―― 黃迦勒《查經輯要》
【在基督裏沒有定罪、得榮和蒙愛】
一、在基督裏沒有「定罪」
1.在肉體裏被定罪──神藉著主耶穌釘十字架,在肉體中定罪了罪,否認了人的肉體
(1)肉體裏有罪和死的律
a.罪的律使人犯罪作惡
b.死的律使人與神隔絕,叫人的身體不能行善榮耀神,也不能用來事奉神
(2)肉體軟弱對律法有所不能行──肉體不能滿足神的要求
a.律法是神對人要求的標準,必須完全符合律法,才夠標準(只有主耶穌符合)
b.但肉體對律法有所不能行,也就不夠神所要求的標準
(3)肉體的心思就是死
a.神所喜歡的是「生命」,神所厭棄的是「死亡」,死亡在神看來最污穢,「除污穢水」摸死亡,七天不潔淨,要用除污穢水潔淨(民十九章)
b.一體貼肉體,有肉體的心思帶來神所厭惡的死亡
(4)肉體與神為仇,「亞瑪力人」預表肉體,與神的子民爭戰,神說,要除滅亞瑪力名號(出十七8~16)
a.不服神的律法──神的律法,不要人作惡,偏要去作;神的律法要人為善,卻不去作
b.不能服──沒有力量服神的律法,就是要服,也服不來
(5)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喜歡,「該隱」神看不中「他」和他的東西,「掃羅」神厭棄
a.不僅屬肉體的事神不要,就是屬肉體的人,神也不喜歡,「以色列人」多半屬肉體,是神不喜歡的人,倒斃曠野(林前十5)
b.神所要的是屬靈的人,「利未人」象徵屬靈的人,神揀選屬靈的人事奉祂,「不認父母兄弟兒女」利未人與肉體的關係,脫得乾淨(申卅三9)
2.在基督裏就沒有「定罪」了,在肉體裏所有的都是「被定罪」的,都是神所不要的,在基督裏所有的,都是神所「稱義」的,神所喜歡、所要的,根本沒有「定罪」的東西,「政治極其修明,治安極其良好的國家」根本沒有不法不服的事,也沒有壞人歹徒,「高空中」無老鼠
(1)賜生命之靈的律,使人脫離罪和死的律
a.生命之律使人脫離死的律──生命勝過死亡
b.聖靈裏的十字架,治死身體的惡行,使人脫離罪的律
(2)律法的義成就在隨從靈的人身上
a.神所有律法的要求,只有隨從靈的人,才能達到,肉體絕不可能
b.主耶穌說我來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生命之靈在我們裏面,也使我們能成全律法
(3)靈的心思就是生命平安
a.心是生命的進出口,心思向著靈,屬靈,就帶來生命和平安
b.叫人新鮮、活潑、飽足、剛強、明亮、舒適、妥貼
(4)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a.不僅心靈因著祂活過來,身體也因著住在心裏的聖靈活過來──聖靈作工在我們心靈裏,也能作工在身體裏──這靈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也能叫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b.身體活過來,就能:
(a)在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
(b)身體當作活祭獻給神,用來事奉神(羅十二1)
(5)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a.隨從靈而行,被神的靈引導的,不是嬰孩,乃是長大成人的,是神的兒子,彰顯神,像神
b.神就是要這樣的人,屬靈、完全,像祂完全一樣,「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作至高者的兒子」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六35~36)
二、在基督裏得榮
1.後嗣──承受產業
(1)兒女──聖靈在我們的靈裏,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
(2)後嗣──聖靈更在我們身上作工,不僅使我們成為兒女,並使我們長大成人,成為後嗣:
a.承受基督裏的豐富,「進迦南分地」
b.將來和基督一同承受萬有,作王掌權,管理萬有──得榮的顯明
2.身體得贖──身體變作榮耀不朽壞的身體(林前十五42~44,52~54;腓三20~21)
(1)萬物服在虛空之下,受敗壞的轄制,歎息勞苦,亞當一人犯罪,敗壞進到人類的身體裏,也因之進到萬有的裏面──亞當一人影響萬有,因神造亞當,把空中的飛鳥、地上的走獸、和海裏的魚,都交給他管理
(2)當神的兒女身體得贖,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自由的榮耀,萬有也因之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也就是萬物復興(徒三21;弗一10)──基督一人影響萬有
3.模成祂兒子的形像──得榮
(1)神的旨意──把人麼成祂兒子的形像,祂的兒子作長子,其餘的作眾子
(2)模法:
a.神的作為:
(a)裏面聖靈的作工──扶持供應,「歎息禱告」
(b)外面環境的管治──萬事互相效力
b.人的配合──愛神,接受祂的安排,「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三、在基督裏蒙愛──說出恩典的堅定和穩固
1.祂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
2.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給我們
(1)神把萬物賜給我們享受(徒十七25)
(2)更把祂自己給我們享受,叫我們以祂為樂(羅五11)
3.誰也不能敵擋、控告、定罪我們
(1)神幫助、揀選、稱義我們
(2)基督為我們死了,而且死而復活,現今坐在神的右邊,天天替我們祈求(來七25)
4.勝過各種難處──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患難…)得勝有餘了,祂愛我們,我們還怕甚麼呢,「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十三5),「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來十三6),「馬大兩姊妹為兄弟禱告」你所愛的人病了(約十一3)
5.任何甚麼都不能影響我們對神的愛──無論甚麼(是死、是生…)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主耶穌基督裏」,有了主耶穌基督,就有這堅定不移的愛(林後二8)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成聖之道】
一、 我們得釋放 - 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二、 我們必要活 - 靈的內住與在靈裡
── 伍雷
【我們得釋放 - 脫離罪和死的律了(8:1-8)】
一、 得釋放,在基督耶穌裡面 基督耶穌裡,就不定罪了
二、 得釋放,靠生命之靈的律 是律勝過律,非人勝過律
三、 得釋放,因我們隨從聖靈 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
1. 隨從肉體的體貼肉體的事 既不服也不能服神的律法──為仇,軟弱,死亡
2. 隨從聖靈的體貼聖靈的事 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平安,能力,生命
── 伍雷
【我們必要活 - 內住的靈與在靈裡(8:9-13)】
一、 如果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
1. “ 屬 ” 原來意思是在裡面
2. 我們在靈裡面不在肉體裡
3. 內住的靈叫我們在靈裡面
二、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你們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 沒有基督的靈就不屬基督
2. 我們的靈靠內住基督而活
三、 叫耶穌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必死身體又活過來
1. 叫基督耶穌死裡復活者使你們活,並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2. 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靈使你們活,靠著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 伍雷
【得榮耀】
一、 得榮耀和基督同作後嗣 -
神的後嗣
二、 得榮耀模成神兒子模樣 -
神的旨意
── 伍雷
【得榮耀和基督同作後嗣 - 神的後嗣(14-25)】
一、 後嗣的身份 - 神的兒子
Sons of God
1. 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 被神的靈所引導,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
2. 我們乃是神的兒女與後嗣 和基督同作後嗣,一同受苦一同得榮耀
二、 後嗣的道路 - 先受苦後得榮耀-現在的苦楚比起將來的榮耀就不足介意
三、 後嗣與造物 - 切望神眾子顯現-指望脫敗壞轄制,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四、 後嗣的盼望 - 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 伍雷
【得榮耀模成神兒子模樣 - 神的旨意(26-39)】 代禱, 效力, 旨意
一、 得榮耀因聖靈照神旨代禱
(內) 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二、 得榮耀因萬事都互相效力 (外)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神旨意被召的
三、 得榮耀因神預先所定旨意 (神) 模成神兒子模樣,使祂在眾弟兄中作長子
1. 我們得榮耀的步驟── 1)
預知 2) 預定 3) 呼召 4) 稱義
5) 得榮耀
2. 我們得榮耀的保證──有誰能敵擋,控告,定罪,隔絕我們呢?
a.
誰能敵擋我們呢──有神作我們的幫助,神沒有吝惜祂的兒子
b. 誰能控告我們呢──有神稱我們為義了,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
c.
誰能定罪我們呢──有基督從死裡復活,在神右邊替我們祈求
d. 誰能隔絕我們呢──有在基督裡神的愛,基督的愛不能被隔絕
·
靠主已得勝有餘──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危險刀劍一切的事
·
都不能隔絕我們──無論生死時空,靈界權能,任何受造之物
── 伍雷
【羅馬書第八章】
一、我們人的本性的解放(八1-4)
二、人生的二個原則(八5-11)
三、進入神的家裡(八12-17)
四、榮耀的盼望(八18-25)
五、一切皆屬於主(八26-30)
六、甚麼都不能叫我們隔絕的愛(八31-39)
――《每日研經叢書》
【脫離死亡(八1~39)】
一、靈裡的生活(八1~17)
二、未來的榮耀(八18~30)
三、信心的勝利(八31~39)
——《丁道爾聖經注釋》
【在聖靈裡的生活(八1~11)】
一、不被定罪(1~2)
二、律法失效(3)
三、稱義成聖(4)
四、新舊生活的不同(5~8)
五、活在聖靈的能力中(9~11)
──《新舊約輔讀》
【聖靈引導的生活(八12~25)】
一、靠聖靈治死身體(12~13)
二、順從聖靈的引導(14~17)
三、聖靈所結的初果(18~25)
1.受造之物因在虛空之下而歎息勞苦(19~20),罪使全地受咒詛,但當榮耀得贖的日子來臨,地上一切的缺陷和不完美都要消失
2.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盼望得享自由的榮耀(21~22)
3.信徒盼望和等候身體得贖(23~25)
──《新舊約輔讀》
【聖靈的代求與支持(八26~39)】
一、聖靈的代求(26~30)
二、聖靈的支持(31~39)
三、被聖靈充滿的資源(31~32)
四、聖靈的眷顧與保證(33~34)
五、被聖靈充滿的得勝(35~39)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