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星期五

使徒行傳第四章註解 使徒行傳第四章拾穗 使徒行傳第四章例證 使徒行傳第四章綱目


使徒行傳第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教會在受逼迫中的見證】
一、受逼迫的原因――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1~4)
二、勝過公會的逼迫(5~22)
1.公會的審問(5~7)
2.使徒放膽據實回答瘸者得痊癒的原因(8~12)
3.公會商議後禁止使徒奉耶穌的名對人講論(13~18)
4.使徒拒絕聽從人、不聽從神(19~20)
5.公會恐嚇後釋放使徒(21~22)
三、勝過逼迫後的反應(23~37)
1.使徒向教會報告(23)
2.教會同心合意讚美、禱告神(24~30)
3.眾人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31)
4.凡物公用和捐獻的榜樣(32~37)
貳、逐節詳解
【徒四1「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
〔文意註解〕「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使徒』原文是複數代名詞『他們』,表示說話者不只是一個人。
「祭司們和守殿官」『祭司們』分班輪值,故指該週在聖殿區供職的那些祭司;『守殿官』可能是聖殿的總管,負責監督護衛聖殿並維持聖殿的秩序,其地位和權勢僅次於大祭司(徒五2426;路廿二452)
「撒都該人」猶太教的一個派別,成員均來自祭司階級,他們乃屬於有權有勢的貴族階級。由於他們與羅馬人有良好的關係,因此常仗勢鎮壓異己者。他們不相信死人復活,而使徒們卻宣揚主耶穌從死裏復活,因此令他們大感煩惱(2)
〔話中之光〕()「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這些人都是猶太教的領袖,本來應當深明神的旨意,然而竟成了撒但利用來逼迫教會的工具;今天的基督教領袖,恐怕也有許多被撒但所利用,外表好像是事奉神,實則叫教會受虧損的竟是他們。
()當聖靈作工的時候,仇敵撒但也會起來攪擾;許多時候,仇敵在教會中興風作浪,正是證明了教會中有一班人願意活在神的心意中,引起魔鬼的忌恨,所以我們反而應當剛強壯膽,為主站住。
【徒四2「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
〔文意註解〕「本著耶穌」原文是『在耶穌裏』,意指『在耶穌的能力和性質裏』教訓百姓。
「傳說死人復活」『傳說』即『宣講』;這裏可能有三種意思:(1)從耶穌復活的實例,宣講死人復活的事已經發生了;(2)藉著耶穌從死裏復活,宣講將來死人也要復活(林前十五12~19)(3)宣講死是由亞當而來,而復活是由基督而來(林前十五20~22)
〔話中之光〕()我們不僅要在心裏相信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並且要在口裏「傳說」祂的復活。
()信徒不僅要客觀地相信主復活的道理,並且要主觀地經歷主復活的生命。
【徒四3「於是下手拿住他們;因為天已經晚了,就把他們押到第二天。」
〔文意註解〕「因為天已經晚了」晚祭約在下午四時結束,聖殿的門正要關閉。任何有關生死的審判須在白天開始,也在白天結束。
〔話中之光〕()使徒們雖然被「押」在監裏,但他們所傳的道卻供應了數千人的需要(4)。這說出了一個事奉的原則:藉著十字架的捆鎖,反而釋放出豐盛的生命。
()事奉主的人若不肯被『關』起來,而喜歡自作主張,四處奔跑,反會侷限聖靈的作為,得不著事奉的果效。
【徒四4「但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
〔文意註解〕「男丁數目」『男丁』通常指男性成年人,偶而也指包括婦女的『世人』(路十一31『世』字原文與這裏的『男丁』同一字);惟因路加在本書有多處通常會清楚指明是否包括婦女(徒五14;八312;九2;十七12;廿二4),所以這裏理應是指男人而已。
「約到五千」有兩種解法:(1)指那一天信主的人『約有五千』;(2)指到那一天為止,信主的人數總共『約達五千』。
〔話中之光〕儘管仇敵竭盡所能要阻止福音的傳揚,但福音的能力並不是任何屬人的權勢所能阻擋的;人越逼迫,福音的果效越顯大。
【徒四5「第二天,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
〔文意註解〕「官府、長老,和文士」『官府』原文係複數詞,指祭司長們;『長老』指民間的紳耆;『文士』多為法利賽人,他們深諳舊約律法和古人的遺傳。公會是由這三班人組成的,也是以色列的最高法院;定主耶穌死罪的就是他們(太廿六5759;路廿二66)
【徒四6「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力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裏。」
〔文意註解〕「大祭司亞那」主後六至十五年作大祭司,後被羅馬人免職,但猶太人仍公認它為大祭司。
「該亞法」他是亞那的女婿,在主後十八年至卅六年繼任大祭司。
「約翰」也許是亞那的兒子約拿單,在主後卅六年繼任大祭司;也有人認為他就是耶路撒冷淪陷後『大會堂』的首領約翰‧本查蓋。
「亞力山大」身分不詳。
【徒四7「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呢?』」
〔文意註解〕「你們用甚麼能力」『能力』指作事的憑藉。
「奉誰的名」指作事的源頭,是誰授權的。
「作這事呢?」『這事』指行神蹟醫治那生來是瘸腿的(22節;三2)
〔話中之光〕()「你們…奉誰的名作這事呢?」他們這個問話表明他們所要對付的乃是那個『誰』――耶穌基督;撒但的對頭是主,所以服在牠權下的爪牙自然也是對付主。
()仇敵的伎倆是要神的兒女因懼怕而退後,不敢再承認主的名。
【徒四8「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
〔文意註解〕「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彼得原已被聖靈充滿(徒二4),如今再次被聖靈充滿,可見充滿是多次、常常有的(徒四31;九17;十三9)
〔話中之光〕()沒有一個信徒能靠自己與撒但所管轄的世界體系相抗衡,除非聖靈作我們的供應,來負我們的全責;所以每一次面臨仇敵的逼迫時,必需求聖靈的充滿。
()主曾應許門徒說,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太十19~20)
【徒四9「『治民的官府,和長老阿,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愈;』
〔原文字義〕「得痊愈」得救。
〔文意註解〕「治民的官府」原文是『百姓的官長』,指祭司長們(5)
「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殘疾人』即病人(徒五15~16)
「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愈」『查問』指法律上的審訊。
〔話中之光〕從第九節起至十二節,彼得利用被盤問的機會,在盤問者面前發表了一篇精簡扼要的福音信息。我們也要學習他的榜樣――無論怎麼樣的場合,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傳道(提後四2)
【徒四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愈,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叫祂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原文字義〕「得痊愈」身體健全。
〔文意註解〕「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拿撒勒人耶穌』這名指明猶太教領袖所藐視的那一位(約一45~46;徒廿二8;廿四5)
〔話中之光〕這個瘸腿的人,在耶穌基督的名裏『得著痊癒』,乃是一切信靠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在靈性上『得救』的指標。
【徒四11「祂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原文字義〕「所棄」輕看,蔑視,無有。
〔背景註解〕猶太人建築房屋,在安放根基之時,是先在最外角安置一基石,稱為「房角石」,它是一座建築物底部轉角處的巨石,用以連接牆垣的,是支持和穩定全建築物的石頭。
〔靈意註解〕『匠人』指祭司長、文士和法利賽人等猶太教領袖,他們本該為著神的建造而工作;『石頭』指主耶穌,祂是神用以建造的基材(亞三9)。主被猶太教的領袖棄絕,甚且釘祂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復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一百十八22;太廿一42),就是用以建造教會()最基本、最重要、連絡全體的房角石(賽廿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
〔話中之光〕()基督就是教會的「房角石」,教會中的各族、各方都因著祂聯在一起;我們凡事都要以基督為最終的依歸。
()在基督教中,第十二節乃是著名的經節,卻忽略了第十一節。換句話說,基督教只傳救贖主,不傳房角石;只傳救恩,不傳建造。其實神拯救我們的目的,乃是為著建造祂的教會和國度,並不單單是為著叫我們得永生、免進地獄。
()主拯救我們,是為著改變我們的天然生命,使我們從泥土變成活石,用來作祂建造的材料(彼前二5),建造成功新耶路撒冷(啟廿一2)
【徒四1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原文字義〕「得救」得痊癒。
〔文意註解〕「除祂以外,別無拯救」意指耶穌基督乃是得救惟一的門路,在神面前人不能自救,也不能救別人。
「因為在天下人間」『因為』一詞是解釋上一句『除祂以外,別無拯救』的理由;『天下』指全世界;『人間』指全人類。
「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耶穌這名代表了神在耶穌身上的作為,以及藉由耶穌而傳給世人拯救的信息。人若接受了耶穌的名,也就是信了耶穌。神給人的救恩就是人必須『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樣『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廿31)
彼得被聖靈充滿,在官長面前(也是在宇宙中間)宣告了一件非常肯定的事實,就是人的罪得蒙赦免,並且與神和好,得到永生,惟一的門路僅只耶穌基督而已。本節表明了四層的意思:(1)耶穌乃是『獨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2)耶穌乃是獨一『可靠』的救主――我們可以靠著得救;(3)耶穌乃是『神所賜』獨一可靠的救主――因為沒有賜下別的名;(4)耶穌乃是神所賜『在天下人間』獨一可靠的救主――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話中之光〕()一個人可能相信各種不同的宗教,但除非他接受基督作救主,他的罪仍不得赦免。
()宗教不能救我們,善行也不能救我們,只有靠基督才能救我們。
()罪人固然必須信靠主耶穌,才能得救;就是信徒個人或教會,也必須信靠主耶穌,才能解決難處,才能得著豐富的供應。所以一切
()耶穌這名不僅是祂的,也是賜給人的。我們若不知道我們在其中的份,我們就要受很大的虧損。
()耶穌的名不只有醫病的權能,同時也是使人得拯救的憑據。
()除了耶穌這名,我們絕對不可高舉任何別的名。
【徒四13「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原文字義〕「沒有學問」未受教育,文盲;「小民」庶民,普通人,俗人,無技藝的人。
〔文意註解〕「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沒有學問』指沒有受過專門的教育,特別是沒有關於律法的複雜規矩的拉比式教育;『小民』原文是『無知的人』,指門外漢,沒有任何特殊的專業資格。彼得與約翰未在拉比學校中受過訓練,也未曾在被認可的宗教圈內擔負過任何職務。
使徒們有如此的膽識,不外有兩個原因:(1)在三年半跟從主耶穌的期間,深受祂的教導和影響;(2)在主耶穌復活以後,得著聖靈的內住和澆灌,領受了聖靈的教導和能力。
〔話中之光〕()我們今日所當祈求的,不是知識和口才,乃是膽量;而膽量是從被聖靈充滿而來的,所以我們應當祈求被聖靈充滿,叫我們能放膽為主作見證。
()服事主最重要的條件,還不在於神學知識和教會中的身分地位,乃在於主對你個人有沒有呼召和託付。
()此時的彼得和從前完全兩樣。從前在大祭司的院中,被人認明『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時候(太廿六71),祂就發咒起誓的極力否認。但現在他不再以此為羞,反倒更多藉著所行所說的,顯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我們信徒應當努力學習作『耶穌基督的活像』,在生活事奉中,叫別人能清楚的認明我們「是跟過耶穌的」。
【徒四14「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就無話可駁。」
〔原文字義〕「可駁」反對,辯駁,駁倒。
〔話中之光〕事實勝於雄辯;傳福音最好的辦法是在人面前陳列生命改變的事實見證。
【徒四15「於是吩咐他們從公會出去,就彼此商議說:」
【徒四16「『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
〔話中之光〕「我們當怎樣辦…呢?」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按真理辦事;不按著真理,就會越辦越糟。
【徒四17「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
〔話中之光〕()仇敵盡其所能的要封閉我們的口,叫我們不敢「對人講論」福音;千萬不要以為只要用行為傳福音就夠了,不必對人用口傳講。我們若閉口不敢傳講,就是中了仇敵的詭計。
()有的信徒因為靈性軟弱,所以不敢對人講論耶穌;其實你所以軟弱,就是因為你不講。你一開講,靈就剛強了。
()也有的信徒以為自己的生活不太正常,所以就不敢傳福音。其實你這個不正常,原因恐怕就是因為你不說;你一開口,你就正常了。
【徒四18「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文意註解〕「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講論』指清晰地談話;『教訓人』指對人教導。
【徒四19「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
〔原文字義〕「酌量」審判,論斷。
〔文意註解〕「聽從你們,不聽從神」『你們』指公會;一般猶太人原有聽從公會的義務,因為公會是設立來代替神照顧百姓的。猶太人應當把聽從公會當作是聽從神。然而當公會偏離了神的旨意,不再替神作事之時,人無法從公會聽到神的話,所以才不聽從他們。
「你們自己酌量罷」這句話按原文可另譯作『你們自己審判罷』;從表面看,是使徒們在受公會的在審判,但實際上,是使徒們在審判那審判他們的公會。
〔問題改正〕今天有些傳道人引用這一節聖經教導信徒『聽從神,不聽從人』,但沒有給予正確的解釋,以致信徒每每有偏激的態度,結果不但沒有歸榮耀給神,反而叫主的名被世人羞辱。因此,信徒對下列幾點不能不知:
()這裏所謂『聽從』與『不聽從』並不是叫信徒罔視國家的法律,例如服兵役、納稅等國民應盡的義務,基督徒也有責任遵守;孝順父母、服從上級的命令,也是基督徒該有的態度。
()彼得和約翰在此所『不聽從』的,乃是禁止他們奉主耶穌的名傳揚福音,因為傳福音作見證原是信徒的天職(太廿八19)
()信徒只有在那些『命令』確實危害到我們盡天職的情況下,才作『不聽從』的抉擇。
()這裏是說『不聽從』,並不是說『不順服』。『聽從』和『順服』是兩回事;前者是指行為,後者是指態度。信徒的基本態度是服在一切有權柄的之下: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十三7)
()當在上有權柄者的命令,危害到信徒的信仰和身分時(例如:不准相信主、不准傳福音、受命去作某種違反良心與道德的事等),便不能『聽從』,但不能顯出叛逆不服的態度。特別是作兒女的人,有事儘可以向父母親提議,但不能有不服的態度。
〔話中之光〕許多人的不幸,乃是因為『人』的聲音在他們的耳朵裏,大於『神』的聲音。
【徒四20「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文意註解〕「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指信徒從主所看見所聽見的,也就是我們對基督的經歷。
〔話中之光〕()作一個好的傳道人,必須是先從主有所看見和聽見,才能傳講他們所看見和聽見的;也惟有這樣的傳講,才能令聽道的人『無話可駁』(14)
()泯滅良心、棄絕真理、混淆是非的人,就不能說所當說,行所當行。
【徒四21「官長為百姓的緣故,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又恐嚇一番,把他們釋放了;這是因眾人為所行的奇事,都歸榮耀與神。」
〔話中之光〕()「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又恐嚇一番」這話表示『恐嚇』乃是沒有辦法中的唯一辦法。恐嚇乃是仇敵歷世歷代所慣用的伎倆。
()基督徒不畏懼人恐嚇的原因,乃在於知道人對他所作的任何事都是暫時的,但是神對待他的卻是永恆的。
()對於那些真實倚靠神的人而言,恐嚇是起不了甚麼作用的,反而更催逼他們緊緊依靠神。
()信徒所以能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是因為這只能證明他們沉淪,我們得救,都是出於神(腓一28)
【徒四22「原來藉著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
〔文意註解〕「有四十多歲了」表示這人早已經成熟了,他的病歷漫長,病情固定,已非藥石所能醫治,所以必定是出於神大能的醫治。
〔話中之光〕()人身上的毛病(包括身體上的和心靈上的),與生俱來的痼疾,無論是多麼的冥頑,主都有辦法對付。
()人愈是束手無策,就愈能顯出乃是出於神的作為。人的盡頭,乃是神的起頭。
【徒四23「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裏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
〔原文字義〕「會友」自己人,私人社團,隱密處。
〔文意註解〕「就到會友那裏去」意即回到『自己的人那裏去』。他們這個行動表示:(1)雖然飽受驚嚇,仍舊不萌退志,願與其他的信徒同生死;(2)雖然位居高處(蒙主揀選為使徒),卻不覺得自己比別人有何長處,仍需其他信徒的協助。
有解經家認為『會友』一詞可能是指起初門徒聚會的地點(徒一13~15),這是他們經常分享主恩之地。
〔話中之光〕()信徒與世人絕不相配(林後六14),所以凡是真實的信徒,應當從心裏看待其他的信徒為『自己的人』(「會友」原文)
()「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裏去。」這是肢體間彼此『分擔』、『分憂』、『分享』的具體見證。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當你遭遇患難時,教會中有人肯與你分憂並分擔嗎?
【徒四24「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的,高聲向神說:『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
〔文意註解〕「主阿」『主』字意指『權能之主』;祂有絕對無限的權能,非人類所能與之抗爭。
〔話中之光〕()教會處此罪惡的世界中,從始至終,若是沒有神特別的護理,早就被一般魔鬼使者的毒手所鏟除了。
()教會的產生,是由於禱告(徒一14);教會應付難處,也是藉著禱告。
()難處不僅能把教會催逼到神的面前,難處也能把神的兒女催逼得彼此更加「同心合意」。
()「同心合意的,高聲向神說。」『同心合意』乃是禱告神、為神爭戰的要件(太十八18~19);神不聽不同心合意的禱告,撒但也不怕不同心合意的教會。
()重大的禱告,必須藉著身體配搭的原則,才能產生效果。
()「高聲向神說」是信徒得勝的秘訣;面對仇敵的逼迫和恐嚇,『向神說』不但是惟一的出路,也是最好的出路。
()我們所仰望並倚靠的,乃是這位「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主」,祂乃是在一切之上『坐著為王』(詩廿九10),一切――包括仇敵和牠的惡勢力――都在祂的掌管之下。
()當我們轉向並認定這位擁有無限權能的「主」時,我們就能無視於那相對有限的權柄。
【徒四25「你曾藉著聖靈,託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
〔文意註解〕「託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下面的話引自《詩篇》第二篇一至二節。
「外邦為甚麼爭鬧」『爭鬧』這字原是用來指野馬的嘶叫,此處引申來形容世人的驕橫狂傲和狂怒吼叫。
「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謀算』指深謀遠慮地算計;『虛妄的事』即沒有果效的事。
〔話中之光〕()人們也許對神作出無禮的姿態,神卻是至終必然得勝的,就如野馬雖然跳躍嘶叫,終究仍逃不過馬韁的約束的。
()誰能認識那無限權能的『主』(24),誰就能看穿仇敵的「爭鬧」和「謀算虛妄的事」實不足介意。
【徒四26「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或作基督)。”」
〔話中之光〕()外邦的爭鬧和謀算(25),目的乃是要剪除基督。今天肉身的基督雖不在世上,但祂在所有的基督徒裏面;所以今天外邦的爭鬧和謀算,就是在對付基督徒。
()正如人越敵擋基督,反倒越讓基督得著榮耀,世上的政權和其手下用人越是逼迫基督徒,反倒越有更多的人成為基督徒。
【徒四27「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裏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僕或作子)
〔文意註解〕「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希律』即希律安提帕,當時加利利與比利亞分封的王(路廿三7~15);『本丟彼拉多』他是羅馬派駐猶太地的巡撫,判決釘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就是他(路廿三1~24)
【徒四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豫定必有的事。」
〔原文字義〕「豫定」預先決定。
〔話中之光〕()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並要成就神所豫定的旨意。
()神是最高的『歷史家』;祂在歷史發生之前,就已經將歷史寫成了。
【徒四2930「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僕或作子)。」」
〔文意註解〕「叫你僕人大放膽量」這樣的禱告表明,他們並不以為憑自己的力量便可以應付這情境,他們乃是依賴那不屬他們自己的力量。
本節聖經提到兩種僕人:(1)「你僕人」指基督徒把自己認同為神的僕人,為服事神而存活;(2)「你聖僕」指耶穌基督,祂奉神差遣,降世為人,完成救贖大工。
〔話中之光〕()他們並沒有求神把難處拿走,他們只求神給他們夠用的恩典去面對難處(林後十二9)
()許多時候,主容許撒但把難處加給教會,藉著難處來造就祂的教會,這樣,難處實際上反成了教會的祝福。
()「伸出你的手來」神若不伸出手來,我們一切的工作都必徒勞無功;神若伸出手來,我們所有的問題都必化為烏有。
()他們在禱告中所求的,是講道的膽識和治病的能力。換句話說,就是求一個為主作見證的心和服事福音的才能。
【徒四31「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
〔文意註解〕「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表示他們的禱告已經蒙神垂聽,或甚至神自己臨到他們中間(出十九18;賽六4)
「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在五旬節時,他們已經被聖靈充滿(徒二1~4);但彼得與公會的人辯論時,又再次被充滿(徒四8)。現在他們在禱告與讚美的時候,又都被充滿。可見聖靈充滿是繼續不斷的事。人在被聖靈充滿之後,必隨之而有某些屬靈的現象,諸如:能力、膽量和口才等。
〔話中之光〕()教會同心合意為神的旨意禱告,實在有「震動」天地的權能。
()「講論神的道」我們所傳的信息該是神的道,信息的裏面也該摘用神聖經裏面的話,這是有功效的。因此,我們平日要熟讀聖經的話,必要時才能運用自如。
【徒四32「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原文直譯〕「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個心一個魂,並且沒有一個人說,在他所有的東西中有一樣是他自己的,全部都是大家的公用品。」
〔文意註解〕「那許多信的人」信的人既有『許多』,可見各人的生活習慣、個性、觀念、年齡、職業、知識和言語,各有不同。
「都是一心一意的」即捐棄彼此的差異,如同一人。
「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既說是『他的東西』,照理應當是他『自己的』,故這裏的說法似乎有點矛盾。初期教會信徒對財物的態度,表達了他們在主裏的彼此相愛和對教會的歸屬感。 〔話中之光〕()當信徒向著主的心都被提高,整個心意都緊緊地貼在主身上時,救沒有甚麼人事物能夠阻止他們團契在一起,彼此相親相愛。
()但願在教會中,「沒有一人說」自私、膽怯、不造就人的話。
()我們的財物、身體、智能等,都是主託付我們代管,沒有「一樣是自己的」。我們若能認識到我所有的,都是主所有;既是主所有,當然也就是教會所有,因此可以大家公用。
【徒四33「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話中之光〕()當教會與工人都正常時,眾人就必蒙大恩。
()從來沒有一個彼此相愛、同心合意的教會,不蒙主大恩的。
【徒四34「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話中之光〕()必須先是『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32),然後才會「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這教訓我們:在教會中,無論是財物或是生命,大家若都肯分給別人,就都有豐富的享受;大家都吝於施捨,反而都陷入貧窮。
()愛若不缺少,需要就不缺少;所以當教會中有人缺乏時,首先要知道必定是因為愛出了問題。
()「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這是表明:在教會中,一切財利的思想和觀念,都應當厲害的棄於腳下。教會不是營利機構,所以不該以『划不划算』為作事的原則。
【徒四35「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文意註解〕關於初期教會實行『凡物公用』的團體生活方式,詳情請參閱第二章四十四節各項註解。
【徒四36「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繙出來,就是勸慰子)。」
〔文意註解〕「生在居比路」『居比路』即今賽浦路斯,地中海東部的一個島嶼。
「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的字義是『勸慰子』,說出他是一個安慰別人的人。但他不是一個以空口說溫情的話安慰別人的人;他乃是一個以他的人格、行為和自己的錢財,實際的行動,去使別人得到安慰的人。
【徒四37「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背景註解〕按照摩西的律法,利未人是不能擁有土地產權的(民十八23~24);巴拿巴身為利未人(36),卻有田地可賣,這或許是因為:(1)摩西的律例規條僅適用於巴勒斯坦境內,而未用於外邦人之地;(2)摩西有關禁止利未人置產的規條,到那時候已經不再執行了。
叁、靈訓要義
【神的工人和撒但的工人之對照】
一、教訓百姓,本著耶穌(2)――本著屬世的權柄(25~27)
二、傳揚耶穌基督的名(10~12)――禁止奉耶穌的名講論(17~18)
三、有膽量(13)――很煩惱(2),且是恐懼的(17)
四、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16)――想不出法子去行(21)
五、表面是受審者,實際是審問者(19)――表面是審問者,實際是受審者(7)
六、不能不說(20)――無話可駁(12)
【工人講道的典範】
一、按聖靈所賜的話講說(8)
二、高舉主耶穌基督(9~10)
三、指引蒙拯救的道路(11~12)
四、身上顯出跟主學習的見證(13)
五、有實際的工作見證(14)
六、聽從神的引導講論教訓人(18~19)
七、所講的是根據所看見所聽見的(20)
八、凡從神所聽見所看見的,不能不說(20節;徒廿27)
九、眾人受感歸榮耀給神(21)
【教會中該有的配搭】
一、工人之間的配搭――有時是一個人在說話(8),卻顯明是兩個人的表現(13);有時是兩個人一齊說話(19)
二、工人與眾聖徒之間的配搭――工人不能沒有眾聖徒的關心與扶持(23);彼此同心合意的禱告(24),帶進大家都被聖靈充滿(31)
三、肢體之間的配搭――全體一心一意,互通有無(32~35)
【教會禱告的典範之一】
一、從交通中得知禱告的需要(23)
二、眾人同心合意迫切(高聲)的禱告(24)
三、信靠並仰望那掌管一切的主(24)
四、消極方面――求主鑒察教會所面臨的難處(25~29)
五、積極方面――求主幫助(30)
1.叫僕人大放膽量
2.伸出手來行神蹟奇事
六、禱告立見功效(31)
1.聚會的地方震動
2.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
【教會禱告的典範之二】
一、參加禱告的人都同心合意(24)
二、信靠神有大權能(24)
三、從聖經得到神的啟示(25~28)
四、祈求一定的事物(29~30)
五、以榮耀主為目的(30)
六、滿得聖靈的恩賜(31)
七、因此能作更美的事工(31)
【教會見證的路】
一、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32)――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
二、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32) ――愛人如己(太十九19),也表明『己』生命願意被剝奪
三、使徒大能力(33)――作出口的人能流露聖靈的能力
四、見證主耶穌復活(33)――顯明耶穌的『生』(林後四10)
五、眾人也都蒙大恩(33)――全教會都大大蒙恩
六、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34)――進入豐富的境地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使徒行傳提要」末尾處

使徒行傳第四章拾穗
【徒四1「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
    「使徒」:原文是「他們」,指彼得與約翰,不是所有的使徒。──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1使徒的宣講,因著猶太官長的捉拿而停止了。我們無法肯定這篇信息是否半途遭打岔,並未完結。無論如何,路加是個靈巧的作者,他已把所有要對讀者說的寫進去了,至於信息結尾應該有的呼召,則在第19節出現。約翰雖然好像在彼得身旁未發一言,也算與他一同對百姓說話。捉拿的行動,是由一班負責聖殿地帶治安的人員執行的,其中包括當值的祭司們;帶領的守殿官,是負責聖殿巡察的官員,一般稱為 sgan,是大祭司以下的首位祭司。撒都該人不是執法的團體,而是一個政治集團,得到祭司和民間社團領袖(長老)的支持。因此,這裡大概是指附合祭司而與教會對抗的百姓。路加用撒都該這名稱,來顯示他們的宗教與政治立場。奇怪的是,在耶穌生平中,反對祂最激烈的法利賽人,在使徒行傳中卻對教會采近乎友善的態度;而撒都該人(他們在耶穌工作的末期,才在福音書中出現)卻成為教會的頭號勁敵。──《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1~3守殿官的官銜叫『撒干』(sagan),是大祭司的得力助手,他是專門監督聖殿的秩序的。群眾既已聚攏,他的聖殿警員必然也要來到現場。與他同來的還有撒都該人,他們是富有的貴族階級。他們雖然人數不多,卻是財雄勢大。這整個事件使他們厭煩,主要的有兩個原因。第一,他們不信死人復活;而使徒所宣揚的卻正是這個真理。其次,正因為他們是富有的貴族,撒都該黨乃是『合夥派』。他們與羅馬人保持友善關係,好叫他們能以保持他們的財富,逸樂,威望和權勢。羅馬政府雖然很寬大,對於騷動卻毫不留情。撒都該人確然相信,如果容許使徒這樣下去,不加阻止,群眾騷動可能隨之而來,以致終於對他們的地位有極大的損害。所以他們要設法杜漸防微,而彼得與約翰便因此迅速被捕了。──《每日研經叢書》
【徒四1~3撒都該人是何人?他們的信仰如何?何以有權捉拿使徒?】
在那穌的時代,猶太人有三種黨派,即:
一、法利賽黨(PHARISEEs
二、撒都該黨(SADDUSEES
三、以散尼黨(ESSENES
以散尼黨未見於新約聖經,但傳說施洗約翰就是這一黨派的人,與世無爭,避居曠野。法利賽人的事則記載在四福音甚詳,主耳穌曾責備他們為假冒為善的人。
撒都該黨,當時皆為祭司份子,他們自稱為利未的後裔。“撒都該”一名源出於祭司“撒督”(撒下八章17節,十五章27節)。但有人主張這名源出於紀元前200年、猶太議會的一位領袖稱為“撒督”者,成立一個黨派,以恢復猶太人古時虔誠禮拜的一切規例。
“撒督”意即“公義”,所以“撒都該黨”意即“義人黨”。這些人多為祭司與猶太貴族及富人,因此窮人多數贊成法利賽黨的主張。
撒都該黨徒在當時握有宗教大權,他們反對使徒傳復活之道,所以來捉拿他們。請注意這裏是說:祭司們和守殿宮並撒都該人,並非是羅馬兵丁。這種捉拿與審判是純粹宗教性的,與政治無關。
撒都該黨的信仰有主要幾點:
一、不信死人復活。
二、人死“靈魂亦死”無來生及報應。
三、不信天使或鬼魂存在。
四、不信定命論,人有絕對的自由。
因此他們曾以復活的難題要難倒那穌(太二十二章2333節),但被那穌駁得啞口無言。
保羅在受審時,因為主控人有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在場,所以保羅很聰明地利用他們信仰矛盾之點,來引起他們爭吵,使自己脫身(徒二十三章610節)。
撒都該人只保守宗教的儀式,並不實行摩西其他的生活教訓。他們也擁護羅馬的統治,注重物質的享受。因此今天複國的以色列人,還多少保有法利賽人的生活形式,但撒都該精神則早已不存在。――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四15守殿官是何等人?官府屬什麼機構?】
答①守殿官——是指管轄守衛聖殿利未人的祭司,每一班的祭司都有他們的守殿官,換言之,就是聖殿的警長,負責維持聖殿內部和其周圍的秩序事工,他們曾與祭司長並長老同謀詭計,先後捉拿過使徒,陷害主,與主為敵者(徒四1-3,路廿一452)。
②官府——是耶路撒冷公會的總稱,就是指猶太人的最高法庭的公會,連祭司長在內,共有會員七十一位組成,祭司長是公會的主席,集于耶路撒冷中有大祭司,長老,文士,及戶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的領袖(太廿六357,可十四55,十五1,徒四5,五172134)。公會有權管理一切民政及宗教事宜,主與彼得,約翰,司提反及保羅,皆曾受審於公會,都記在新約中。此會約於主前二百年組成,當羅馬統治時代,公會無判決死刑之權,而操于羅馬方伯之手,及至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後,公會全然廢弛矣。——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四2「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
    「就很煩惱」:原文放在句首,亦即「很煩惱」是被強調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24他們的敵意發自不滿復活的信息。撒都該人反對復活這回事(路二十2740),這是猶太文獻所證實的。他們特別反對基督徒,因為,宣稱耶穌復活有確鑿的證據。在他們眼中看來,在聖殿中傳揚這種教訓,更加罪大惡極。於是他們把使徒捉拿了,他們有權這樣做,因為聖殿範圍內有了騷動。當時天晚了,不能進一步行動,就把他們下在監獄裡過夜,希望他們省悟過來,接受警誡。可是,路加強調地告訴我們,使徒所受的攻擊,一點也沒有攔阻傳道的果效。那些聽彼得的人,很多接受了他的信息,信徒人數這時達到五千。評論者抗議說,這講法假設了彼得聽眾有數千人之多,而且這數字也與耶路撒冷的人口不成比例。可是,教會正在不住增長中(二47),而且我們不必把二41以後的人數增加,全部歸於這一次公開聚會。據估計,耶路撒冷的人口在二萬五千至十倍這數字之間;韓森(p.76f)採用較大的數字,認為路加對教會數字的估計,應該相當準確;但較少的數字卻似乎更有可能(二41{\LinkToBook:TopicID=129,Name=六 彼得傳講福音(二1442})。路加的教會人數,可能包括了城市以外的村鎮地域。──《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5「第二天,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
第二日,當權者聚集商議,這裡三種人大概是公會的三組成員。長老是民間領袖,當然是重要的權貴家族首領,大部份採取撒都該的立場。文士是從律法師階層選出來的。大部份屬於法利賽黨。另外一組稱為官府,則是公會中的祭司分子;有時稱為大祭司,他們在聖殿行政中擔任各種職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6「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裡;」
路加提到在場的一些重要祭司。亞那在西元614年任大祭司,後來被羅馬人貶職,由他家族中幾個人承繼,包括他兒子該亞法(西元1836年)。雖然亞那已經被貶,但他顯然仍大有影響力,而且保持他的名銜(路三2)。約翰不知是何許人,除非這是約拿單的別名(根據 D典),他是亞那的另一個兒子,西元37年曾任大祭司。亞力山大也不詳;還有其它大祭司親族,就是在聖殿管理上任不同職位的人。因此,第6節是把第5節的人物更詳細地列出來。在此可見,當時聖殿職務乃是掌握在幾個當權的家族手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7「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什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
使徒被帶到公會面前,庭上問他們,是用甚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這句話所指的事,必然是醫治的神跡,彼得也是這樣作答(第9節)。這個問題給使徒一個大好的機會,解釋他們行神跡的權柄。名是基督徒慣用的詞語,不是猶太人的講法,也許是路加對用什麼能力的意譯,以說明彼得對這個字的用法。有人反駁說,這次審詢的主題(神跡),已經與捉拿他們的理由脫節了(傳講復活的道)。其實這兩個主題互相關連,而審詢過程必須從頭著手。──《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7「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什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
我們的眼睛必須被開啟,借此看見因主耶穌升天以後所做成的偉大改變。耶穌這名,確定建立了那位拿撒勒人木匠之子,和坐在寶座上那位基督的同一性,但這聖名還有更深的意義,因耶穌這名,代表著無限的能力和權柄——「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210)甚至當猶太人的領袖,向門徒們查問關於那瘸腿的如何得醫治時,他們也認識在這一個聖名裡,是具有上述意義的可能。
今天,主耶穌這名告訴我們,神已將一切的權柄,都交托祂的兒子,所以在這聖名裡是具有無窮大能的。再者,這聖名不只是屬乎祂的,且是已經「賜下人間」(徒412)。祂已將祂聖名的權柄放在我們手裡,給我們使用在祂最後與門徒的談論中,祂曾在三處經文裡重複:「奉我的名求」這句話(約1413-141516)。當祂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一語時,祂對我們的信任是何等的深切呢!――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徒四8「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
    「充滿」:是被動型態,「被充滿」。──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810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二1112,廿一1415的應許,應驗於彼得身上了,他得到了聖靈特別的啟示,能以在庭上應對自如。彼得一開始稱呼他們: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包括了庭上的兩大組人。他的回答很簡短,開頭便機巧地指出,這一場審詢的中心,是因為一件善事,一個殘疾人得了痊癒。痊癒二字,希臘文與第12節相同,廣義為拯救。這段話特別利用這個字不同的含義。彼得在最高法庭上,莊重地向當場代表全以色列的人宣告,這人得痊癒,是因為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留意他隆重地用詳細的全名,參三6)。他鄭重地再說,他們釘死的那一位,神已經叫祂從死裡復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9「“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啊,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癒,」
「善事」:「好行為」、「服務」。曾用來表示富有的人對整個城市提供服務。治病,當然是「善事」。
    「查問」:指「法律上的審問」。──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
    「痊癒」:與四12的「得救」是同一個字,應該是彼得準備用「身體的痊癒」來說明「全人的救恩」根源都是耶穌。──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11「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你們」匠人:舊約經文沒有「你們」,加入這一詞是用來指責公會的成員,有如是建造以色列國的「匠人」,卻棄掉了耶穌。
    「房角的頭塊石頭」:指位於角落,決定兩邊位置的巨大基石,或指牆頂上,最中間並支撐整體的石塊。──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11最後的這一點又用詩篇一一八22的比喻來如以強調,其用法咄咄逼人:詩篇中的匠人,就是彼得的聽眾。這段經文耶穌的教訓曾經引用(路二十17),使徒的教訓也有引用(彼前一7,與其它有關石頭的經文合併運用)。這句話有點箴言式的意味,簡言之其意義為:匠人以為無用的石頭,而經證實為房角石,這句古老的箴言可以應用在這件事上。不過,詩篇這節經文原來的意思,可能是指以色列在萬國眼中的地位,或君王在國中作領袖的地位。耶穌和早期教會把這節經文用在神叫彌賽亞復活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這樣,醫好(拯救)瘸子的,是耶穌。彼得宣稱,祇有耶穌能真正帶來拯救,祂的名,是唯一從神而來大有能力的名,能夠叫人得救。因此,這裡暗藏著一個呼籲,叫聽眾不要再拒絕耶穌。這個思想在新約中很常見(約十四6、來二3、參提前二5),就是深信神把耶穌高舉在祂右邊,沒有任何人能分享這地位;因此,神既宣告耶穌為救主,就再沒有別人可與祂相提並論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13「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膽量」:指「坦然無懼的公開將真理闡明」。
「沒有學問」:本意指「文盲」,後來指「沒有受過正式教育的人」,這裡指「沒有受過文士訓練」。
「小民」:原意是「沒有受過訓練的人」,也就是「普通人」的意思。
「認明」:原文的時態顯示公會成員是「漸漸明白過來」。──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13使徒行傳四章13節說彼得和約翰是沒有學問的,意思只是他們沒有正式受教於拉比門下。──《活石新約聖經註釋》
【徒四1517公會祇好清場,主持的人商議對策,商議其實是指議會室。路加是否獲得內幕消息,還是從後來公開的對策推斷他們私下商議的內容,就不得而知了。議會的人面臨這無法否認的神跡,躊躇困惑,這是已經描述過的了;這裡對他們的描述,祇不過反映出他們想當然爾的感受而已。所以,當他們把使徒再召來時,所宣佈的判決與此處所說的相同。他們所恐懼的,是基督的真理一旦傳揚出去,對當地社會生活會產生嚴重的影響(參約十一4753所刻劃的態度),雖然實際而言,耶穌的道若在人民中間復蘇,無異是對他們自己當日反對祂,以至釘死祂的行為最強烈的諷刺。──《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16「“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跡,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
    「神跡」:原文是「記號」。──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18「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這時他們祇打算嚴嚴地告誡他們,不准他們再講這道。事實上,他們也祇能這樣做。儘管他們以引經據點指控耶穌是冒牌的彌賽亞,卻很難指控使徒犯了什麼律法。當時民眾的擁戴,也攔住了當權者施加強橫,頂多祇能憑他們的權柄禁止福音的傳揚,以後就可以用藐視法庭的罪名來定使徒的罪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1920使徒知道這命令不能順從,也明明地告訴他們。這是公然對抗之舉。希臘哲學家蘇挌拉底的故事,是一個類似的先例。當法庭用他的教訓定他死罪時,他說:我要順服神,過於順服你們。這句話之意,是個人良心的自由高於政府,也就是說:個人有自由順服他所認為出於神的命令。不過,這裡側重的是,對神的順服應當高於任何宗教或政治體系的命令(對猶太人而言,兩者為同一體系)。羅馬書十三17中也暗示了這個界線。不過,當時的問題則是,猶太人的法庭以為自己是神的代言人。彼得卻提醒他們,那不過是人的組織;在兩者有衝突之時,順服神必然要過於順服人。使徒蒙了見證耶穌的呼召,他們必須繼續肩負這個任務。──《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2122官長面對他們公然的對抗,無法可施,只有再施威嚇,警告他們若再被捉拿的後果。於是把他們釋放了。路加解釋說,他們這樣做,是出於怕百姓,因為群眾至少當時仍驚訝于瘸子得痊癒的神跡;這人瘸腿已經四十年了,得到痊癒就更加離奇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23「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裡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
    「會友」:「自己的人」,常常用來指「同一個家庭的成員」或「同一國家的同胞」。──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23使徒被釋放之後,就回到會友那裡去,就是支持他的親密後援──似乎是一小組人,而不是四4的使徒集團。這裡祇提祭司長和長老,路加似乎認為,代表法利賽立場的文士,在這件事上牽涉不深。──《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24「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
    「主阿」!你是造天....:這個「主」字是古字,新約與七十士譯本很少出現,因為這個字帶有專權獨裁的主權意味。當時的奴隸就是用這個字稱呼主人。但這個字在這裡正好可以表達神統管一切的主權。──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24他們即時的反應就是禱告。路加強調他們明顯的合一精神(一14,二46,五12,十五25;羅十五6)。逼迫所帶來的結果,就是教會成員同心聯合起來,熱切地禱告。不管禱告的形式如何,下面的字句充份表露出會眾共通的情懷。禱告一開始先向神承認祂至高的主權,祂知道亦掌管一切發生的事。主阿(英文作全權的主),這個稱號(希臘文作 despotes)在新約中較少出現(七十士譯本亦然),也許因為這字帶有專權獨裁的主權意味。這裡卻正好用來表示神有權能統管一切(參路二29;彼後二1;猶4;啟六10)。神統管的權能從宇宙萬物的創造中可見,這裡用的是正宗舊約的文句(詩一四六6;賽三十七1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25「你曾藉著聖靈托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
    「爭鬧」:原指「野馬的嘶叫」,後來指「吵鬧」、「狂怒」。──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2526這位全權的主在詩篇中預言,世上的君王圖謀叛逆神和彌賽亞,卻徒勞無功。言下之意很清楚:人要圖謀反叛神是無效的,因為神不但創造了全宇宙,而且早已看出人所圖謀的。這段引用的經文之前有一句前言,不過這句話的希臘文辭句相當混亂,許多不同抄本的讀法都不同,可見其難處。但這段經文的意思卻很明顯:神說話是借著聖靈(啟示先知),又透過祂僕人大衛的口(人為工具)。這個觀念在一16說得更簡要。可是,我們不曉得希臘文的句法為什麼會混淆;如果最早的抄本是可靠的話,那末似乎是路加沒有充份修正他的手稿,或這段經文在早期就被人弄錯了。留意這裡大衛被稱為神的僕人(參耶穌,27節),是舊約的用語(撒下三18;王上十一34;詩八十九320)。真正的引文出自詩篇二2,同一篇詩篇的第7節,則被新約其它經文引用(十三33;來一5,五5;而啟二27,十二5,十九15則是第9章的迴響),受膏者一詞(即彌賽亞),這句話必然是指耶穌而言。一般認為,這篇詩篇本來是對君王說的,或在加冕之日,或在後來某種危急關頭,尤其是外敵威逼之時,追憶當年加冕的情形,重溫神的應許,是一種鼓勵。神既稱他為我兒,就必打倒那些狂傲的君王。將這些話重新用在彌賽亞身上,是很自然的,耶穌受浸時天上的聲音也提及這段話(路三22)。此處引用詩篇開頭的話,就是世人和君王謀害彌賽亞,必歸於徒然。當時的情勢正是如此。──《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2728詩篇確實說出了當時的事態,耶路撒冷果真出現一個聯盟,要謀害神的受膏者(十3638{\LinkToBook:TopicID=152,Name=二 哥尼流信主(十1~十一18}),就是神的聖僕耶穌。這段描述特別強調耶穌是屬神的(聖潔,三14),神膏立祂為彌賽亞。僕人”Pais 一字,此處或許可以採用其另外的含意兒子,孩子因為所引用的詩篇帶有神的兒子的觀念,不過最好還是沿用一般的用法(如三13,四25),詩篇中的君王和臣宰,在此等於希律和彼拉多,至於每類祇有一個人做例子,並沒有多大關係,而外邦與萬民(這兩字在詩篇中用在同義平行句裡,就等於外邦人(羅馬人)、和以色列民。把以色列人列在彌賽亞的敵人中,顯出信徒開始明白,以色列人若拒絕彌賽亞,就不再是神的子民,與不信的外邦人同等。可是,這一切謀害耶穌的行動,都是神所預定必有的(二23,三18)。這裡提到,神的手預定必成的事,是語文的伸展;意思就是神大能的手成就祂所預定的,不但包括祂准許敵人計謀,也包括祂令他們挫敗。──《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2930「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跡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注:“僕”或作“子”)。”」
    「伸出你的手」:這裡把神跡與醫病的能力當成是上帝的手介入的結果,而非是個人敬虔、能力所換取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2930既然看明瞭這一切,教會就放心把當前的情勢帶到神面前,深信這些也在祂的掌握之下。他們求神鑒察敵人的恐嚇(1721節),也就是說求神留意,並且有所行動(參賽三十七17)。他們的恐嚇籠統地指27節耶穌的敵人,仍然不住在逼迫教會,這是很自然的籠統說法。這個禱告,其實主要不是要使仇敵一下子消滅,而是知道這些事必定會發生,教會就求神賜力量,好在不斷的逼迫中,仍然繼續見證不怠。主的僕人需要膽量(13節),在威嚇中站立不移,繼續傳講神的道。同時,他們也知道,憑耶穌的名治病和行神跡,對傳道有很大的助力,因此他們求神繼續成就這些工作。──《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31「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
    「被聖靈充滿」:原文時態也是被動動詞。,跟五旬節的「充滿」一樣。這裡聖靈充滿的表現就是「放膽講論神的道」。
    「講論」: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不斷的講論」、「持續的講論」。──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31這次禱告的效果十分奇特,他們聚集的房間震動起來,像地震一般。這是舊約中神顯現的表徵之一(出十九18,賽六4),表示神對禱告的回應。因此,這裡是說,神表明祂與他們同在,又聽他的禱告。聖靈再一次臨到他們身上,使他們大有信心傳講神的道。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段簡短的描述,是根據另一種五旬節超自然現象的傳說。更有人認為,那個傳說原本包括了突然講方言的情況。這兩種看法都不大可能。這裡明明祇是說門徒重新得著聖靈的充滿,使他們在下述事件中有能力作耶穌的見證。──《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32「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都是大家公用。」
信徒生活有兩個特徵,這裡的說法許多信的人,表示信徒集團的增長,但人數雖多,仍然保持著同心合意;換言之,他們的合一是同心事奉主(此處的用法參代上十二38),另一個特點,就是人人不以自己的財物為己有,隨時樂意為整體所用。這樣的說法,就表示個人的東西仍然歸他自己,到有需要時才賣了歸公,這兩個特點大致上與兩大誡命吻合:愛神,愛鄰舍。也有人發覺這裡的用詞,與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論人類理想社會生活的說法相近。基督徒的理想並不因為與世上道德家的看法吻合,就不夠基督化。──《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32~35;二43~45有人問,在今天的教會,是否也要這樣作?過去在中國大陸山東省的馬莊,就有一個『耶穌家庭』,他們是完全仿照使徒行傳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的作法,凡物公用,但是否每一教會都必須如此呢?不是。因為到了使徒行傳的後半部,這種情形便沒有了,保羅的書信上,也沒有鼓勵信徒們要這麼作。這只不過是教會初初建立起來,一個過渡時期的情形。那時候有很多遠地來的猶太人,本來是要來耶路撒冷過節的,過完節之後馬上就要回去,所帶的錢糧只夠維持幾天。後來他們聽到彼得等人傳了福音後,悔改信主,希望能和當地的信徒們一起來過教會生活,就都留下來了。這許多的人,都需要生活上的供應。所以耶路撒冷本地的信徒才賣了田產房屋,將銀子交給使徒們。但這都是出於信徒的甘心情願,使徒們並沒有強迫他們這麼作。──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四33「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這時,特別蒙召作耶穌復活見證的使徒,雖然被猶太人禁止講道,仍然繼續大有能力地作見證。他們在聖靈引導之下,說話滿有能力,領許多人相信耶穌。(聖靈充滿的講道,同時叫反對的人更加對講道的人硬心,六1011,七5558,因為這樣的講道,叫聽的人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有所抉擇,對福音到底順服抑或拒絕)。眾人也都蒙大恩,意思是神的恩借著他們大大作工(六8;路二4十);另一個說法,希臘字 charis 可解作得恩寵,就是使徒的講道大得人們的接納(二47;路二52)。第一個觀點似乎更合理,因為與路二40的結構相似。若眾人祇是指使徒,則本節有脫節之嫌,應連接在第31節的講法就有點道理。但若指整個教會而言,與34節的相連就很自然。神恩典的作為不可單從講道上看出來,也可從會眾物質毫不缺乏上顯明。──《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34「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
    「人人」:原文是「凡地主和屋主」。這應該是一種概略性的說法,例如十二12馬可的母親就保有房子。──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3435舊約對神的子民有一個應許,就是他們中間沒有窮人(申十五4),這時因較富裕,會友的慷慨,這個應許應驗在教會裡了。有房產的人變賣了,把所得的款項交給使徒,分配給有缺乏的人。這裡提到使徒的腳(四37,五2)是法律上移交的正規用語。我們無需按照司達林(p.79)的見解,說使徒坐在高位上,是日後教會寶座的雛型!這時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第33節要提及使徒的講道了。他們還要負責實現教會公用款項的重任,起初這還不是一件過重的工作,但不久就必須另作安排了(六1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36「有一個利未人,生在賽普勒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
    「巴拿巴」:第一個「巴」是「兒子」的意思,「拿巴」是「勸慰」、「指導」、「勸勉」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四36巴拿巴的慷慨在此特別提出來作範例,也許是因為他的作為很突出,當然也因為巴拿巴在後面有出現,為信徒的領袖,以良善忠厚聞名(十一24)。他本來叫做約瑟,但使徒給他一個別名,想必是反映他的個性。從巴拿巴勸慰子的經過,我們沒有充份的資料,而這名字也有好些不同的解說。勸慰子就是懂得勸慰別人的人,而巴拿巴可謂名副其實(九27;十一23;十五37)。他生來是利未人,是猶太人支派之一,聖殿較次要的職位就由這個支派的人擔任(路十32;約一19)。不過,他的家一定已遷移至居比路,那裡的猶太人也不少(參十一19;十三45)。──《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3637新興使徒重要行事經過情形如何?】
答:使徒原文字()是奉差遣的意思,凡是奉主差遣的人,從廣義來說都是使徒,並未限十二使徒之名(參帖前一1,二6,羅十六7,加一19,林前四69,十五7)。在使徒行傳中,自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有好些新興的使徒,他們或者早已歸主,多被聖靈充滿,大有能力為主作工,成為主的僕人,關於他們的重要行事經過情形,有的記載甚為詳細,有的則甚簡略,或是無可考也。
①巴拿巴——意思是勸慰子,是使徒給他的稱呼,大概是因他有口才的恩賜而得名(徒十一23),他是利未人,生於居比路,原名約瑟(意增添),是個好人,為保羅朋友之一,曾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領了許多人歸主(徒九27,十一24)。他與保羅同工,常往來于耶路撒冷與安提阿教會之間,受差遣作工,接濟貧苦信徒,旅行佈道,參加耶路撒冷會議,決定外邦人信徒的地位,他是使徒教會中,在前面的基督徒領袖之一,關於他的行事經過情形,在使徒行傳中有不少記載(徒四3637,九27,十一22-30,十二25,十三127434650,十四1-711-28,十五212222535-39,參一O六題5項)。在加拉太書二章中,保羅亦曾複述他與巴拿巴往耶路撒冷去陳說傳福音的情形,並且只有在隨裸裝假的事上,提到他的一點軟弱之事(加二1-14),其他別無可責之處,據說巴拿巴是於主後五十七年為主殉道了。
②司提反——系希臘名字,意思是冠冕(參二OO題),為十二使徒從眾門徒中所揀選七位執事的第一位。他是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大有信心,滿得恩惠能力,在民間行了大事和神跡,當時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叫那些和他辯論的眾人抵擋不住,以致被捉拿到公會去,設下假見證想控告謀害他(徒六2-58-15),但他當眾申訴,在使徒行傳中作了一篇最長的演辭和最有力的指控(徒七1-53),因而最後引起眾人的惱怒,咬牙切齒,大聲喊叫,捂著耳朵,齊心擁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死了(徒七54-69)。他雖然遭到如此殘酷的刑罰(參利廿四14-16,申十七5),卻沒有對殺害他的人們存著一點憤恨之心,而在斷氣之前,又是跪下大聲呼喊,求主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60),這是多麼充滿愛心感人肺腑的禱告,所以聖奧古斯丁曾經指出:「司提反的禱告,在保羅歸主的這事得到了應驗,若沒有司提反的禱告,教會就不會得到保羅。」這確是一個實際的明證(廿二20)。司提反是第一位因見訪基督堅定的信仰,而接受殉道者冠冕的人,他的殉道(主後三十六或三十七年)差不多是結束了耶路撒冷的工作,從此以後分散到各處去,將基督榮耀的福音傳開了(徒八1-4)。
③腓利——希臘名字,意思是愛馬者,按照原文字腓利與十二使徒中之腓力是同名的,不過是漢字的譯名不同而已(徒裡5-13,太十3)。腓利為揀選七位執事中的第二位(徒六5,廿一8)後來因傳福音的工作而著名,他曾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行了神跡,趕鬼醫病,使許多人連男帶女與行邪術的西門一同受浸歸主(徒八5-13),以後又被主的使者指示,去向一個正從耶路撒冷回去的埃提阿伯人(即古實,乃埃及以南一國名,賽十八1,詩六八31)太監傳道,領他明白聖經,信而受浸歸主(徒八26-40)。使徒保羅在第三次旅行佈道時,曾經來過該撒腓利的家和他同住多日,他有四個女兒,都是說預言的(徒廿一89,詩八40),她們是先知亦是教師,這足以表明腓利的家,該是一個多馬充滿屬靈氣氛愛主的家庭。
④伯羅哥羅——意思是會長。尼迦挪——意思是得勝者。提門——意思是可敬的。巴米拿——意思是堅定的。傳說他在腓立比殉道。尼哥拉——意思是百姓的得勝者,原是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按古遺傳,他以後離開真道,設立一種無律法的偽治派,成為尼哥拉一党,放縱情欲,引誘信徒走向異邦異端信仰者(啟二56)。以上這五人名字都是希臘名字,他們是使徒禱告按手被揀選七位執事的後五位(徒六56),據說其中尼迦挪,提門,及巴米拿在羅馬的殉道人名錄中,被指為聖人及殉道者,至於這五人的以後事蹟,聖經未有記述,我們不得而知。
⑤保羅——是希臘名字,意思是微小(按古史記其身材矮小),其原名保羅是希伯來名字,意思是求問的(徒十三19,九4,六14),據說這是他父親私襲以色列頭一王的名字取來以為榮耀的(撒上八5,九2)。他的世系是屬便雅憫支派的希伯來人,於主前二年生於基利家省的省會大數城,在迦瑪列門下接受祖宗嚴謹的律法教育(腓三5,羅十一1,林後十一22,徒九11,廿一29,廿二3),大數是羅馬的駐防城,於是保羅生來就是羅馬的民籍(徒廿二25-29),他的父親本來是法利賽門的人,迦瑪列為法利賽門的師傅,因此保羅深信死人復活的道理(徒廿三6,廿六58,腓三5),熱心事奉神,且為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徒廿二3,加一14),而敵視攻擊基督,定意殘害教會,曾將許多聖徒下在監裡,他們被殺,他也出名定案,屢次用刑,強迫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徒八3,九121314,廿二45,廿六9-11),不料行至大馬色的路上時(大馬色距耶路撒冷東北一百六十哩,為敘利亞古都),忽然遇見主的顯現指示,蒙主光照悔改而受浸歸主,成為主所揀選的器皿,召他特作外邦人的使徒(徒九1-19,廿二6-1621,廿六12-18,羅十一13,加二8),被聖靈充滿,即先在大馬色的各會堂放膽傳道,遭到猶太人的謀害(徒九20-31),以後在安提阿教會奉聖靈的差遣往外邦,作了四次旅行佈道(徒十三1-十四28,十五36-十八22,十八22-廿一27,廿三11-廿八16),足跡走遍陸地和海洋,巾幗來往於小亞細亞,希臘等地各城鄉傳道,醫病趕鬼,使死人復活,行了神跡奇事。在他第一次旅行不但之後,曾經參加耶路撒冷會議,與那些主張為外邦門徒守摩西律法規條受割禮的人,大大爭辯,且述說他與巴拿巴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跡奇事,之後奉差遣摧教會長老書信到安提阿教會去安慰眾人(徒十五1-35),最後保羅到了羅馬。這四次的旅行佈道,其間經歷許多患難(徒十四22),屢次被打下監,被捉拿受審判,遭遇了陸地和海洋各種危險,然而蒙主保全了性命,以致他能以囚犯之身,獲准在羅馬自己所租的房子裡,足足住了兩年(約主後六十一年至六十三年),放膽傳講上帝國的道,工作多有果效,有許多人信主(徒廿八16-183031)。他在那裡又曾寫了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或者希伯來書也是他寫的(來十三2324),他早在三年前就曾寫下羅馬人書,告訴他們已經在路上預備往那裡去了(參羅一10-13,十五28),在新約聖經中,保羅前後一共寫了十三卷書信,(羅——門),幾乎占了全書的一半,他原是以制帳棚為業,自食其力,並且助人傳道(徒十八3,廿34,帖前二9),至於以後的行程,是否按著自己的計畫去了西班牙(羅十五2328),我們卻不得而知。據說當他回到希臘與小亞細亞周遊教會的時候(約主後六五至六六年),羅馬城內大失火燃燒大半房屋,這原是尼錄王暗中遣人放火的,後為大家曉得,引起公憤,尼王又私造謠言,說是基督徒縱火的,因此羅馬官將保羅捉去,告他是基督教的首領,再次將他當為囚犯下在監裡,約在主後六七年,他就被殺為主殉道了,所以他曾寫信給提摩太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道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6-8),這想必就是他傳道人生路程最終結束工作的告白了。
⑥西面——意思是聽者,被稱呼尼結(意「黑色」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意思是發光的,這人與羅十六21節的路求是兩個人(古利奈為呂彼亞之城,在非洲北部,埃及以西,距地中海三十哩)。希律王同養的馬念——意安慰者,他幼年時與分封之王希律按提帕(即殺害施浸約翰者,參五題3條)同養的朋友,這裡西面和路求是從非洲來的,馬念是從巴勒斯坦來的,他們是安提阿教會的先知或教師,與巴拿巴保羅事奉主,禁食禱告,受聖靈啟示,保羅和巴拿巴被差遣作首次往外傳道去了(徒十三1-3)。至於西面,路求,馬念這三人以後的事蹟情形如何,聖經未有記述。
⑦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巴撒巴意思是巴撒之子,猶大是讚美的意思,他和西拉是使徒時代教會中的兩個領袖,關於猶大的事,聖經沒有什麼記載(徒十五2232,參一三一題6項)。
⑧西拉——意思是多樹的,是猶太人(徒十六20),為耶路撒冷會議會所揀選他和巴撒巴的猶大作首領,差遣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前往安提阿報告會議的決議,送信至那裡,答覆關於這決議的一切問題,西拉也是先知(徒十五22-32),後來被保羅揀選作第二次旅行佈道同工(徒十五40),又揀選了提摩太同行。他們在馬其頓的腓立比傳道時,保羅和西拉曾經被打下監,半夜禱告,監門全開,使禁卒全家聽道而受洗歸主得救,他們因是羅馬公民,亦得山監釋放了(徒十六1-41219-40),就是到帖撒羅尼迦講道,此時西拉與提摩太一同留在庇哩亞,而保羅則獨巡至雅典(徒十七1014),不久他們到雅典與哥林多(徒十七15,十八15)。保羅在給哥林多教會信中,亦曾說到西拉是他的同工(林後一19),在給帖撒羅尼迦人前後書信中,他的名字與保羅同列(帖前一1,帖後一19),彼得稱西拉為「我所看為忠心的兄弟」(彼前五12),他是彼得所信託的一位帶信使者。
⑨提摩太——意思是尊敬神,是路司得人,其母是猶太人,其父為希利尼人(徒十六1),母名友尼基(意美好的得勝),外祖母羅以(意歡心,提後一5)。提摩太為保羅所揀選,約在主後五十一年參加第二次旅行佈道的同工(徒十六3),他在主內被稱為保羅的真兒子(提前一2),他的被揀選是出於神,是經過長老們與保羅所按手區別出來的(提前一18,四14,提後一6),偕同保羅經過亞細亞,腓力比,帖撒羅尼迦,以至庇哩亞,他就和西拉留在那裡,直等到保羅巡至雅典時,又叫他們速速來到雅典(徒十七1415),然後保羅打發提摩太回到帖撒羅尼迦去,堅固眾教會(帖前三12),及至他回來的時候,保羅已經去了哥林多(徒十八5,帖前三6)。他與保羅聯名寫了帖撒羅尼迦書信(帖前一1,帖後一1),保羅在以弗所的時候,曾打發他在馬其頓去(徒十九22),並聯名寫了哥林多後書(林後一1),以後保羅又打發他由以弗所去哥林多,提醒那裡的弟兄們紀念保羅的行事(林前四17),保羅寫羅馬書信時,也有用提摩太的名字問安(羅十六12),末次上耶路撒冷時也和他同往(徒廿四),保羅在羅馬,他也在那裡,奉差遣往腓立比去,表示掛念那裡的弟兄們(腓一1,二19-22,西一1,門1),保羅第二次在羅馬的獄中,曾寫書信囑他把馬可帶來,也將皮卷各書帶來(提後四9-13)。但不知提摩太在保羅死前何時到了羅馬下在監獄中,惟有希伯來書中曾有提到他從獄中被釋放的事(來十三23),他的身體並不很好(提前五23),路加與他都是保羅恒久的同伴,保羅對他非常痛愛而稱讚不已(提後一2,四11,腓二22),按遺傳說,在保羅死後,他的工作就是牧羊照顧以弗所的教會,作了主教,並且也在那裡為主捨命殉道了。
⑩亞居拉——意思是鷹,生於本都的猶太人(本都位於黑海的南岸,為小亞細亞東北之一要省,徒十八2,二9,彼前一1),他與妻子百基拉(意較小者,或守舊者),可能是在羅馬時就已信了主,他們從那裡來到哥林多,適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時遇見他們,因和他們同是以制帳棚為業,就同主作工(徒十八1-3)。以後保羅往敘利亞去,又到以弗所他們皆與保羅同行,就留在以弗所(徒十八18-19),當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到以弗所時,他們還字啊那裡,並且將上帝的道給亞波羅作更加詳細的講解,在他們的家中設有教會(徒十八24-26,林前十六19),後來他們往羅馬去,保羅在寫羅馬書問安語中特別提到他們,是在基督裡與他同工,為保羅的性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羅十六34)。由上可知他們夫婦對於聖經深為熟習,二人同心事奉,熱心愛主,愛人如己的見證,十分表現出來,尤其是百基拉的名字,常被列在丈夫名字之前,這很可能表明她比丈夫愛主主心更萬惡熱切超越,善於辭令講道之故,以後他們又再次回到以弗所去了,保羅又向他們問了安(徒十八1826,羅十六3,提後四19)。
⑾亞波羅——希臘名字,意思是神所生的,生於非洲北岸埃及的亞歷山大城,此城是希臘學術及文藝的中心,舊約聖經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就是在那裡譯成的,亞波羅可能是在亞歷山大學校深受良好的教育,這人是有學問口才,最能講解聖經,熱心事主,只是單傳約翰的洗禮,他在會堂裡放膽講到時,經百基拉,亞居拉的指導,越發詳細明晰主道,當他從以弗所要往亞該亞,哥林多去的時候,亞居拉,百基拉並寫信給那裡的信徒接待他。他到了那裡,蒙恩信主的人多得幫助,他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證明耶穌就是他們的彌賽亞(徒十八24-28)。保羅後來寫著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林前三6)可知亞波羅帶領他們進入更深屬靈的生命,以後亞波羅繼續協助保羅,他和亞居拉,百基拉同為保羅在以弗所,哥林多工作的助手(林前十六12,多三13)。
⑿以拉都Erastus——意思是親愛的,以弗所人當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曾差遣他和提摩太往馬其頓去,這是要勸勉信徒,將捐項送去耶路撒冷幫助那裡貧乏的聖徒們,亦即表示外邦人對猶太信徒們的愛心(徒十九22,參十一2930,林前十六34)。這人可能是提摩太后書四章二十節所說住下哥林多的那人,而不是羅馬書十六章二十四節所記管銀庫的那人,讀經者注意之。
⒀該猶——意思是主,馬其頓人曾在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一同被捕,關於這人行事不知其詳,在新約中還有三個人是與他同名的人(徒十九29,廿4,林前一14,約三1,參二OO題)。
⒁亞裡達古——意思是善於治民者,馬其頓的帖撒羅尼迦人(徒廿4,廿七2),曾在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一同被捕(徒十九29),以後伴隨保羅往耶路撒冷去(徒廿4),後來保羅第四次旅行佈道,他又與保羅從該撒利亞往羅馬去(徒廿七2,廿五6),在羅馬與保羅一同坐監,作伴,這人是保羅一同作工,一同受苦(西四10),和路加同為保羅的好同工(門24)。
⒂斯巴特——意是拯救父親,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他隨保羅往亞細亞去,以後聖經不再提到他的名字(徒廿4)。
⒃西公都——意思是第二,帖撒羅尼迦人,曾同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到亞細亞去,他可能是德丟——第三的意思,為保羅寫羅馬書的代筆人(羅十六22),括士Vatus——第四的意思,是往哥林多城的一位信徒(羅十六24),他們為一父親所生的四兄弟。
⒄該猶——意思是主,為特庇太,非前面十三項所說的該猶(徒十九29),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他曾先到特羅亞去等候保羅(徒廿45)。
⒅推基穀——意思是時運,亞西亞人,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他曾先去特羅亞等保羅(徒廿45),這人常受重要託付,後來他將保羅在羅馬所寫的以弗所書,及歌羅西書,送往這兩地方的教會,他被稱為親愛的弟兄,忠心的執事,及一同作主的僕人(西四78,弗六2122,提後四12,多三12,參二九一題)。
⒆特羅非摩——意思是撫養的,亞西亞以弗所人。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他曾想去特羅亞等保羅(徒廿5),與保羅同行同工,到耶路撒冷時,保羅曾被猶太人誣指為帶特羅非摩進入聖殿,就污穢了聖殿,而成為騷動捉拿保羅的原因(徒廿一2930),後來特羅非摩病了,保羅就留下他住的米利都(希臘一城名,在以弗所以南之海岸線上,提後四20,徒廿15)。——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四37「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古律法禁止利未人擁有田地(民十八20;申一十9),這例大概早已廢置了(耶卅二7以下)。巴拿巴的田地在居比路或在巴勒斯坦,不得而知;依經文上看,似乎是後者,因36節也許祇是說他出生在居比路而已。──《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四章例證
【徒四512不變的醫治】
世人發明了許多藥物醫治身體的疾病,可是就發明不出一種專門對付犯罪的處方。
許多年以前,醫生的處方是很古怪的,衛斯理約翰在其日記中曾經透露:「我採了石南葉敷在刀割的傷口,試了兩次,都沒有好轉。另外一回,我買了一些硫磺請人搗成粉末,混在蛋白之內,然後勻置於棕色紙上,當作膏藥。」一位患肋膜炎朋友告訴他說,「醫生給她一種很便宜、簡便的處方:將一把蕁蔴煮幾分鐘後,趁熱敷在肋旁。」由於近代醫藥的進步,不禁使我們懷疑以前藥方的治療效力,甚至覺得有點滑稽。
上帝對世人犯罪的治法是永遠不變的,不像一般的醫藥經常在改變。上帝的療法,不須改進,因為它的美、善無以復加。祂所預備唯一的救法,就是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這個處方是唯一能醫治世人的罪行和墮落的心。牛頓約翰說,「美哉,耶穌的名,它能安慰憂傷者,醫治受傷的,並除去一切的恐懼。」
你是否信靠救主呢?祂有不變的治療能力,是你心靈的病痛所需要的。犯罪是心病,這病只有大醫生耶穌能夠治好。——P.R.V.——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徒四13勇敢有兩種。血氣之勇很少知道他要面對的危險。另外一種卻是高超得多的,冷靜的勇氣,知道要遭遇的危險卻不肯畏縮。彼得所表示的乃是第二種勇敢。當人告訴希臘的大勇士亞溪理(Achilles譯註:荷馬所著敘事詩伊里亞特中的英雄Achilles),如果他上陣去,他一定會死,他卻用了不朽的名句回答說:『可是我一定要去』。當時彼得知道他要遭受的危難,然而他一定要去。──《每日研經叢書》
 
【徒四1314令庭上的人驚愕不已的,是彼得說話的膽量。彼得和約翰整個人的舉止態度,充滿信心,毫不羞愧,面對聽眾的恐嚇,仍能放膽直言。這正是後來門徒禱告所求的品質(四2931),也成為他們公開言論的特色(九2728,十三46,十四3,十八26,十九8,廿六26、參弗六20;帖前二2)。庭上的人更感驚奇的,就是使徒並沒有受過什麼神學或修辭學的訓練。沒有學問可解作文盲,譯作小民的字(希臘文 idiotes),是指對公眾事務沒有興趣的平民。鐸德則認為這兩個希臘字是一個希伯來片語的翻譯,指對猶太人律例一竅不通的人,這裡正是這個意思。其含意是,使徒的口才,乃出於聖靈的感動。使徒曾與耶穌同行,現在又傳講祂,庭上的人瞭解到這個事實(這是認明這字所強調的,布魯斯 Book, p.102),可能也想起當日耶穌亦有同樣的作為(參約七14)。這節並不是說,因使徒的口才橫溢,使庭上(第一次)認出他們與耶穌有關係。猶太領袖大概記起當日與耶穌爭辯,難以取勝的場面。此刻他們又面對同樣的難題,再加上被治好的人也在場,眾人有目共睹,更不容易處理。我們不知道那人為什麼會在那裡,是否他也被捉拿?還是他們在公眾場所開庭?路加沒有花筆墨告訴我們,關鍵在於當時庭上無話可駁。路加的讀者也許還記得路加福音廿一15的應許,這時就應驗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四19正如威爾斯(譯註:英國作家Herbert George Wells 1866-1946)說過的,『許多人的不幸乃是因為鄰人的聲音在他們的耳朵裏,大於上帝的聲音』。基督教的真正秘密在於一度有人給諾克斯(John Knox)的頌辭:『他極其敬畏上帝,從不怕人。』──《每日研經叢書》
【徒四24他們對上帝的大能有信心。與他們同在的乃是創造萬物,覆育萬物的主。有一次,教皇的使者恐嚇馬丁路德,如果他堅持目前的路線下去,後果將是如何,便警告他,他將會被他的一切擁護者所唾棄。那使者問他,『那時你的處境將如何呢?』路德說,『就像現在一樣,在上帝的手中。』對基督徒來說,幫助我們的,常常比敵擋我們的多。──《每日研經叢書》
【徒四31「他們都被聖靈充滿。」】
在五旬節他們已經被充滿,但彼得與工會的人辯論,又再被充滿(第八節)。現在他們在禱告與讚美的時候,又都被充滿,可見聖靈充滿是繼續不斷的事。
我們要知道屬天的恩惠來到,未必要有震動的地基,或有五旬節外在的景象或氣氛,我們可以讓主輕柔地來到幫助我們,祂可以使我們進入溫柔的深處。也許我們好像乃幔一樣滿有偏見,我們希望五旬節的靈恩會立即來到,而且有聲有色,這原是那個敘利亞將軍所尋求的,這種想法常被保惠師糾正。我們想是巨風,祂來得好似微風一樣。我們希望激流沖走、充滿那井,祂卻以點滴的流水來充滿。
但是結果是一樣的——大膽見證,自由禱告歌頌,完美的德性,捨己的愛,與復活的主聯合而有大的能力,如果本書第二章的原稿失去了,我們仍舊可以看見好似五旬節的景況。我們看見那些跟隨主的人有奇妙的改變,他們脫離原有的怯弱與偏見。我們也應有類似的經驗,這經驗是我們所有的人都可有的。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徒四31~33「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
伊文思在他的日記中告訴我們:一天下午,他行經一條很荒僻的道路去出席一個聚會,他自己覺得他那時候的心是冰冷的。他說:「我繫住了我的馬,步行到一處僻靜的地方,在那裏我很痛苦的走來走去,檢查我自己的生活。我在神面前等候了三小時,我的心被悲哀壓制著。最後,一個甘甜仁慈的愛的感覺溫暖了我的心,在那裏我重新受了一次聖靈的澆灌。日頭平西的時候,我回到原路上,騎上了我的馬,向前馳去。次日,我在山坡上對一大群眾講道,覺得自己充滿了新的能力,以致全威爾斯城的人民,在那天都得到一個極大的復興。」
當你遇見一個重生的人,第一個問題你應當問他的就是:「你...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徒十九2)─ 選

 使徒行傳第四章綱目
【起初的教會(徒四23~35)
一、同心合意(2432)
二、切切禱告(24~31)
三、聖靈充滿(31)
四、放膽講論(31)
五、大有能力(33)
六、都蒙大恩(33)
七、樂於捐輸(32~35)
八、忍受逼迫(40~42)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見證主的名】
放膽講論神的道;伸出手來醫治疾病
一、最初逼迫教會
1.傳說死人復活
2.使徒被捉拿
3.聽道之人約到五千
二、彼得的第三篇信息
1.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2.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3.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三、高聲向神禱告
1.同心合意
2.聖經上的預言
3.都被聖靈充滿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使徒行傳第四章】
一、被拿(四14
二、在公會前受審(四512
三、惟忠於神(四1322
四、凱旋(四2331
五、凡物公用(四3237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四章】
一、使徒受公會的審問 四122
二、信徒的禱告 四2331
三、初代教會的團體生活 四3237
──《中文聖經注釋》
【教會與猶太官長】
一、彼得約翰被捕(四122
二、門徒求更大的膽量(四2331
三、早期教會生活再覽(四3237
──《丁道爾聖經注釋》
【反對與信心(四112)】
一、使徒被捕(14
二、使徒受審(512
──《新舊約輔讀》
敵擋與得勝(四1337
一、聽從神(1322
二、禱告神(2331
三、關顧人(3237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