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十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保羅在以弗所的傳道】
一、以弗所信徒接受保羅改正而得聖靈的澆灌(1~7節)
二、保羅從會堂轉進到學房講道(8~9節)
三、兩年之久,口手並用,廣傳主道(10~12節)
四、邪教中的人假冒,反被鬼制伏,引致主名尊大(13~17節)
五、多有人認罪、焚燒邪書,主的道大大興旺(18~20節)
六、保羅定意經過馬其頓回耶城,打發提摩太等人先去(21~22節)
七、銀匠底米丟挑撥同行反對保羅傳道(23~27節)
八、引起以弗所全城轟動,聚集戲園裏嚷鬧(28~34節)
九、群眾被城裏的書記安撫、解散(35~41節)
貳、逐節詳解
【徒十九1】「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裏遇見幾個門徒,」
〔原文字義〕「以弗所」可欽的,投出,滿足旨意。
〔文意註解〕「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亞波羅是當保羅不在以弗所、行將結束第二次出外旅行傳道之際,到了以弗所那裏(徒十八21,24);又在保羅回到以弗所之前,去了哥林多(徒十八27)。不過,他們兩位後來畢竟還是會了面,並且彼此敬重(林前十六12)。
「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上邊一帶地方』指內陸加拉太和弗呂家地方(徒十六6;十八23),而非靠近地中海的旁非利亞、呂家地方(徒十四24)。保羅是否去過加拉太北部,因無明確記載,故不得而知;假若他去過北加拉太,必是在這一段旅程中發生。
「就
來到以弗所,」『以弗所』是亞西亞省的省會,位於地中海東部的愛琴海東岸,為羅馬帝國的駐防城,又因地處海陸要衝,商品由海外運來,經以弗所送到各地,故
為小亞細亞一帶之商業重鎮。在這裏有稱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的亞底米廟,全廟用大理石築成,有高達二十公尺的大理石柱一百二十七根,極其輝煌。以弗所城又稱
為守廟之城,拜偶像與行邪術之風非常興盛。由於有許多外地人到以弗所來朝拜亞底米,因此不少人靠亞底米廟維生,尤其是製造女神銀龕的生意十分發達。
「在那裏遇見幾個門徒,」『門徒』這詞在別處都用來指『基督徒』(徒六1,2,7;九1,10,19,25,26,38;十一26,29;十三52;十四20,22,28;十五10;十六1;十八23,27),故此處應不例外;這幾個門徒大概是亞波羅早期當他還未充分認識真理時傳道所結的果子,因此他們對救恩的知識並不完全(參3節;徒十八25~26)。
〔話中之光〕(一)保羅為著傳揚福音到處奔波,備嚐辛苦;為主出外傳道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15)。
(二)「以弗所」的原文字義教訓我們:首先我們當有一個可欽佩的境界和目標,將之『投出』或獻上,才能達成圓滿的旨意。
(三)當人還沒有充分認識聖經真理以前,仍可以作主的『門徒』;因為成為主的門徒,並不是憑著道理知識,乃是憑著單純的信心。
【徒十九2】「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
〔文意註解〕「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本句按原文的結構,『信』與『受』是同一時式,表示『相信主』和『領受聖靈』是同時發生的;這也表示『領受聖靈』並不是『相信主』之後的一項恩賜。由此可見,保羅在此所問的,是指聖靈的內住,而不是指聖靈的澆灌。
保羅在此提問此問題的用意,不是要斷定他們是否得救,而是要斷定他們對救恩的真理是否有足夠的知識。經過了下面的補課之後,保羅在日後寫《以弗所書》時,就能對以弗所的信徒說:『你們…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新約信徒享受救恩最大的把握,乃在於知道聖靈的同在。
「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賜下來』的原文為現在式的『是』(is),故此句又可譯作:『我們甚至還沒聽見過聖靈究竟是甚麼。』他們雖然曾經聽見過主耶穌(包括祂的降生、釘死、復活和升天),因此而相信了祂,但從沒有人指明信主的人就必領受聖靈。
聖靈雖是眼不能見、耳不能聽、手不能摸的,但卻能被領受聖靈的人所感覺得到(約三8)。不過,人因信領受聖靈的確據,既不是由於聖靈在人身上顯出神蹟奇事,也不是由於人的裏面有異樣的感覺,乃是由於神的話(聖經)如此教導。
〔問題改正〕有些解經家認為這十二個門徒(參7節)是施洗約翰的門徒(參3節),而不是基督徒,難怪他們既未領受聖靈,且未曾聽見有聖靈這回事,因此他們還沒有得救。這種見解是錯誤的,其理由如下:(1)保羅並沒有糾正他們的信心,換句話說,他們的信心不成問題;(2)他們若不是得救的,那麼保羅就是在這裏傳揚藉受浸得重生了,但人得重生,不是藉著外面受浸的行為,而是藉著裏面的信心;(3)人得救並不是由於先對聖靈有所認識,換句話說,人總是先對聖靈的工作有所經歷,然後才對祂有所認識;(4)他們所沒有領受的,乃是指降在他們『身上』的聖靈,而不是指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他們在相信時已經領受了聖靈的重生和內住,但尚未經歷如初期信徒在五旬節時所經歷的聖靈的澆灌(參6節);(5)我們不能因為沒有聖靈降在人身上的憑據,就說人沒有聖靈;聖靈在人裏面,乃是在人相信接受主的時候,就有了;(6)聖靈住在人的裏面,並不是從受浸和按手得來的;(7)若說必須經歷聖靈降在身上,具有說方言和預言的證據,才算得救,則與新約聖經『因信稱義』的真理相違,恐怕今天絕大多數所謂的基督徒也還沒有得救;(8)在基督徒的屬靈經歷中,大多是在得救之後,才知道有聖靈降臨、方言、預言等事。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應當設法瞭解信眾的真實情況,才能給予必要的屬靈幫助。
(二)基督徒的信仰絕對不可含糊;若是信仰的根基有甚麼錯差,就不能在正路上奔跑得好。
(三)在屬靈的爭戰中,真理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弗六14);真理一有缺口,就會被撒但突破防線,導致全盤崩潰。
(四)沒有人可以不領受聖靈而能相信主耶穌的,因為我們相信主乃是聖靈感動的後果(林前十二3)。
(五)聖靈『現在是』住在信徒的裏面,也在教會中作工;聖靈是耶穌基督的化身。藉著聖靈,我們得以享受基督所有的豐富。
【徒十九3】「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甚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
〔文意註解〕「這樣,你們受的是甚麼洗呢?」保羅這個問話,並不表示『受浸』和『領受聖靈』或『聖靈的澆灌』有絕對的關係,他乃是要從他們受浸的方式來查出他們對救恩的認識是否正確。
「是約翰的洗,」『約翰的洗』是重在消極方面的對付,藉著將人浸入水中,表明將他已往離棄神的罪行,作個結束,所以又稱作『悔改的洗』(參4節)。
這幾個門徒可能是當亞波羅對神的道還未十分明白時傳道所結的果子,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只信施洗約翰,而不信主耶穌,因為亞波羅也『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徒十八25)。
〔話中之光〕(一)人對真理的認識如果有缺欠,雖然不致嚴重到因此不能得救,但會影響到他們得救之後奔走天路的情形,所以在真理方面的教導仍極重要。
(二)傳道人若要瞭解信眾的程度,就要像醫生問診一樣,懂得抓住要點,將對方的缺陷迅速尋找出來。
【徒十九4】「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
〔文意註解〕「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約翰給人施洗,是強調人有罪,乃因他們的心思遠離神、背向神,所以必須『悔改』――意即將心思轉回歸向神。
「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約翰所行的是屬於啟蒙性和預備性的,使人感受到福音的需要,引領人相信那在他以後來的耶穌基督(太三11);人惟有相信祂在十字架上流血救贖的死,罪才能得著赦免(來九22)。
〔話中之光〕(一)我們要從保羅學習幫助別人的技巧:以說明代替批評――他並未把『約翰的浸』批評得一無是處,反而肯定它的功用,從而引導人追求更高的層次。
(二)覺悟到自己有罪,這是宗教生活的第一步;但若僅止於此,或想靠自己的力量去改善的話,必然會悲哀收場。悔改的心必須加上相信主,才會有無窮喜樂的人生。
【徒十九5】「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文意註解〕「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奉主耶穌的名』又可譯作『就受浸歸入主耶穌的名』。名字代表一個人的實際,主耶穌的名代表耶穌基督的實際;人受浸歸入主的名,就是被帶進主裏,得與這位基督發生奧秘的屬靈聯合,隨時可以取用祂大能的名,在祂的名裏行事。
本節再一次證明這些門徒早已經是基督徒,因為受浸的人必須是已經相信主耶穌,接受祂作個人的救主;否則就沒有資格奉主的名受浸。這裏也是聖經惟一記載重新受浸的事例。悔改的浸是引領人轉向基督;奉主名的浸是叫人實際地享受主裏的豐富,並且有份於基督的身體。聖靈的恩賜(參6節)是與基督的身體發生關係的(林前十二章),所以人必須藉著受浸有份於祂的身體(林前十二13),然後才可以得著聖靈的恩賜(林前十二27~28)。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無知(例如嬰孩)或尚未悔改得救時所受的浸,毫無功效,應當在明白時重新接受更正的浸。
(二)信徒受浸不是一件小可的事;真實的受浸乃是經歷與主同死同復活(羅六3~5),也是歸入主耶穌的名裏,得以取用祂名裏的豐富。
(三)信徒是受浸歸入主耶穌的名下,而不是歸入任何屬靈團體或屬靈偉人的名下,因此切不可高舉任何『會』或『個人』,以免觸犯了基督的主權。
【徒十九6】「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或譯:又講道),」
〔文意註解〕「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這是聖經僅有的幾處地方,明確記載經由人的按手,得著聖靈的降臨(徒八16~17)。『按手』含有聯合與祝福的意思。保羅作為主的使徒,是代表基督的身體將信徒接納成為身體中的肢體,使他們得以有份於聖靈的膏油。這就像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詩一百卅三2)。
注意,這裏是說聖靈降在他們的『身上』,不是說進到他們的『裏面』。所以這裏的聖靈,不是內住的靈,而是澆灌的靈;不是那作生命的靈,而是那作恩賜的靈。
〔問題改正〕本章二至六節,常被靈恩派的人引用來證明,凡是正確得救的人必然會領受聖靈的澆灌,得著聖靈的恩賜,會說方言和預言。但這是誤解聖經,將聖靈在新約教會初期『特殊』的工作解釋成『普遍』的工作。
人從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刻起,便有聖靈的內住(林前六19),在人裏面見證已經蒙恩得救(羅八16),有了聖靈的印記(弗一13~14),也將人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聖靈又在凡事上引領人(羅八4~5;加五16,25),教導人(約壹二27),幫助人禱告(羅八26),引導人進入真理(約十六13),並且將人更新變化(多三5)。以上是聖靈『普遍』的工作。然而,這並不代表信徒在領受聖靈之後,將不會退後、墮落。
聖靈『特殊』的工作則是隨己意分給各人不同的屬靈恩賜(林前十二11),或賞賜給某些人額外聖靈的澆灌(徒二4;八17;十44;十九6)。
〔話中之光〕(一)直到以弗所的門徒『奉主耶穌的名受洗』(5節),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可見聖靈是為基督作見證;任何屬靈的活動,若是不能顯大主的名,就不能期望得著聖靈的印證。
(二)聖靈的降臨,又與『按手』有關,這也含示了聖靈是為著基督的身體的;我們必須活在基督的身體(教會)裏面,才能豐滿經歷聖靈的大能。
【徒十九7】「一共約有十二個人。」
〔文意註解〕『約』字意即『大約、好像、彷彿、如同、以為』,這是路加慣用的詞彙(路一56;三22,23;九14,28;廿二41,44,59;廿三44;廿四11;徒二3,41;四4;五36;六15;九18;十3)。
【徒十九8】「保羅進會堂,放膽講道,一連三個月,辯論神國的事,勸化眾人。」
〔文意註解〕「放膽講道,」原文只用一個字,意思是『毫不保留地暢所欲言』。
「辯論神國的事,」『辯論』不是台上對台下單方面權威式的傳講,而是面對面交流式的辨正。『神國的事』是保羅傳講的中心信息(徒十四22;廿25;廿八23,31);神的國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在生命中作王(羅五17),使裏面有基督作生命的人順服神的管治,而表現在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上(羅十四17)。
「勸化眾人,」『勸化』意即『說服』,陳明道理,折服對方的心思。
〔話中之光〕(一)本節說出傳福音的要領:(1)「放膽講道,」無所顧忌;(2)「一連三個月,」鍥而不捨;(3)「辯論,」解疑辯正;(4)「神國的事,」不離中心題目;(5)「勸化眾人,」諄諄善誘。
(二)傳福音切忌:(1)害羞、怕人;(2)沒有耐心;(3)不理對方感受;(4)不知所云;(5)粗魯冒昧。
【徒十九9】「後來,有些人心裏剛硬不信,在眾人面前毀謗這道,保羅就離開他們,也叫門徒與他們分離,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
〔文意註解〕「有些人心裏剛硬不信,」有解經家認為『心裏剛硬』是指理性上的的拒絕;『不信』原文又作『不順服』,是指意志上的頑強固執。
「在眾人面前毀謗這道,」『這道』即指福音。
「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推喇奴的學房』是一位名叫推喇奴的希臘哲學家或修辭學家講學授徒的地方。通常講學是在晨間涼爽的時候進行。保羅可能是在晨間作工織造帳棚(參徒廿34~35),然後利用推喇奴不講學的午後一段時間,到學房來講道並辯論真理。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雖然是愛人的,但不能忍受我們所信的這道被人毀謗。
(二)「保羅就離開他們,也叫門徒與他們分離,」當基督徒在不信的人中間不能有正常的基督徒見證時,最好的辦法是『從他們中間出來』(賽五十二11)。許多時候,沒有分離就沒有見證。
(二)保羅花了三個月在會堂裏講道(8節),但一看情形不對,便毅然「離開他們」,毫不留戀;基督徒也要學習知所進退。
(三)基督徒應當懂得利用環境,把世俗的場所和器具轉用來為傳福音效力。
【徒十九10】「這樣有兩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聽見主的道。」
〔文意註解〕「這樣有兩年之久,」這裏的『兩年』,加上第八節的『三個月』和第廿二節的『暫時』,保羅此次在以弗所至少停留了兩年多,與下一章保羅自己『三年之久』(徒廿31)的說法相符,因猶太人的習慣,凡不到一年的時間均以一年計算。
「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保羅出外旅行佈道的後期,改採在一個中心地點停留較長的時間,以該地點為根據地,將福音向周邊四圍的地區廣傳(參徒十八11)。
《啟示錄》中所提的亞西亞七個教會(啟一4,11),很可能都是在這兩年多期間內建立的(參林前十六19)。根據保羅自己敘述,他留在以弗所這段期間,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他開了,但是反對的人也多(林前十六9)。
「都聽見主的道,」保羅使那一帶地方的人『都』聽見福音,可能用兩種方法:(1)不但是他自己,還有那些他所教導的人也出去,到處去傳福音;(2)各地都有人前來以弗所聽保羅講道,然後回到自己原來的地方去傳福音、設立教會。
〔話中之光〕(一)主的工人不但要自己殷勤傳道,並且也要訓練一般信徒,使他們也都加入傳道的行列,才能收到更廣大的成果。
(二)基督徒應該樂意接受教導,裝備自己,好在主的事工上盡到自己的一份,與人分享福音的好處。
【徒十九11】「神藉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背景註解〕當時以弗所人特別迷信假神偶像(參35節),容易受外面神蹟奇事的影響;因此神在此特別藉保羅的手施行神蹟奇事,有其時代的背景和用意。今天在文明落後的國家和地區,神也常藉一些信徒的手施行神蹟奇事。
〔文意註解〕注意,是神『藉保羅的手』施行神蹟奇事,並不是保羅隨心所欲地施行神蹟奇事。後來即使是保羅的同工生病了,神並沒有讓保羅用神蹟治病(腓二27;提前五23;提後四20)。由此可見,神蹟不是有恩賜的人就可以隨意施行,而須出於神的旨意,被神推動才能行出來。
〔話中之光〕(一)大多數基督徒的『手』雖不能行神奇的事,但我們若肯將手獻給神,凡是神推動我們的手所行的事,表面上看似『平凡』,實際上卻意義『非凡』。
(二)神今天仍然到處在尋找可供祂使用的手,因為絕大多數信徒的手,表面上好像樂意聽神支配,實際上連一根手指頭也不肯讓神調動。
【徒十九12】「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
〔原文字義〕「身上」皮膚,外殼,包被軀體(integument,醫學用語;註:原文僅用於保羅『身上』,至於病人『身上』則無此字,是中文加上去的)。
〔文意註解〕「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手巾』很可能是保羅作工時擦汗用的布,平時繫在手腕上;『圍裙』則是織造帳棚時繫在身前的皮質工作裙。
〔話中之光〕信徒若真是為主而活,不但是與他有關係的人,連他所使用的器物,也都因此被神分別為聖。
【徒十九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竚令你們出來!』」
〔原文字義〕「竚令」用咒詛脅迫方式來命令。
〔文意註解〕「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即指到處旅行,靠邪術賺取金錢的猶太人。
「擅自稱主耶穌的名,」『擅自』意即未經許可,自作主張濫加利用。
〔話中之光〕(一)無論何時,神用大能作工,撒但則準備就緒,以模仿的方式來阻撓、對抗,叫人真假不分,混淆、困惑。
(二)主耶穌的名並不是可以隨便稱呼取用的,若是我們的情形不對,即使是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也不得主的稱許(太七22~23)。
(三)主耶穌的名是主給教會最大的遺產,因祂把祂自己在祂的名裏託付給了我們;我們若真是在『配』的情況下取用主的名,主自己就會擔負起完全的責任來,使我們奉主名所宣告的事得著成就。
【徒十九14】「做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
〔文意註解〕「猶太祭司長士基瓦,」士基瓦並非當時猶太教的祭司長,他可能是邪教中人,自封為祭司長。據說當時人們相信,猶太祭司長可以使用一般人所不敢稱呼的耶和華神的名字,因此握有一種特別的權能,可以趕鬼。
【徒十九15】「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
〔文意註解〕「保羅我也知道,」這表示黑暗的權勢也認識誰是真正屬主耶穌的人。
〔話中之光〕(一)魔鬼認識那些真正屬神的僕人;我們在人面前『所作』的,必須是出於我們在神面前『所是』的,才有屬靈的價值。
(二)一個真正屬靈的人,連撒但也認識他,並且懼怕他。
(三)魔鬼不但認識屬靈的實際――「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並且也能看穿屬靈的假冒――「你們卻是誰呢?」我們在屬靈的爭戰中,切忌虛假。
(四)除非我們能把裏面的基督彰顯出來,否則我們在教會中的地位就算是甚麼『長』(參14節),魔鬼並不怕我們。
【徒十九16】「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裏逃出去了。」
〔文意註解〕「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注意,前面是『惡鬼』說話(參15節),這裏是『惡鬼所附的人』付諸行動。
「勝了其中二人,」顯然地,當時在七人(參14節)之中,只有『二人』牽涉到這事件。
〔話中之光〕(一)是『惡鬼』先說話(參15節),然後「惡鬼所附的人」就作事;世人常不自覺地在魔鬼的操縱控制底下行事。
(二)惡鬼和牠所附的人雖然厲害,並非一般常人所能匹敵,但對基督徒卻是無能為力,因為我們的裏面住著那超越一切權勢的基督。
【徒十九17】「凡住在以弗所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這事,也都懼伯;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
〔原文字義〕「尊大」顯為大。
〔文意註解〕「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注意,不是『保羅的名』(參15節)得著榮耀,乃是保羅的救主『耶穌的名』得人尊崇。
〔話中之光〕(一)主不但能利用積極的事物,而且也能利用消極的事物;主常常容讓仇敵暫時得勢,結果卻叫祂自己的名被人尊大。
(二)屬靈的虛假一被除去,主自己就得著高舉。
【徒十九18】「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
〔文意註解〕「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即公開承認自己信主之前所犯的罪行;『所行的事』意指『素常所行』(practice),原文含有『念咒行為』的專門意義,亦即指十九節『平素所行的邪術』。
本節說出『認罪』的榜樣:(1)「那已經信的,」表明他們是已經信而得救的人,可見認罪並不是得救的先決條件;(2)「多有人來,」表明並不是所有信的人,乃是其中有許多人,可見認罪並不是每一個信徒都要作的例行公事;(3)「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表明公開作見證,定罪已往所行的惡事,可見認罪是針對信主以前的罪行;(4)「自己所行的事,」表明只涉及自己,與別人無關,可見絕對不可代人認罪。綜上所述,認罪乃是聖靈在人心裏作工,叫人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為著歸榮耀給神,乃在眾人面前所作的一種表白。它是得救的『果』,而不是得救的『因』。它也不是每一個得救的人都必須作的事,而是出於聖靈的感動才作;它不是命令,也不是教訓,而是聖靈作工的結果。
〔話中之光〕(一)信徒千萬不可將認罪形式化;凡不是出於裏面衷心的認罪,不但於己和於人無益,反而會招致損害。
(二)信徒在認罪時,若有牽連到別人的罪,要小心不可將別人暴露,以免引起意外的反效果(例如承認與人通姦,引起對方羞愧自殺等)。
【徒十九19】「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
〔文意註解〕「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書』是指寫有咒語、符錄的草紙和皮卷。
「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五萬塊錢』原文是『五萬個銀錢』或『五萬錢銀子』,在當時是一個相當高的價值,約合五萬個工作天的工資(參太廿2)。人們願意出高價買這些寫有咒語和符錄的東西,是因相信它們可以用來消災、治病、趕鬼。
前面一節是講到『認罪』,本節是講到『對付罪』。信徒已往所犯的罪,應當有一個了結和對付;光『認罪』而不『對付罪』,罪仍有可能會回頭來纏累住人。本節也給我們看見『對付罪』時所該注意的點:(1)凡是邪污和與罪惡有關的東西(如偶像、賭具、占卜用具、邪淫書畫),最好的辦法是「焚燒」,不宜把它變賣,以免貽害別人;(2)焚燒邪污的東西,最好是帶到教會裏來,「在眾人面前」公開地作,一面能激勵別人,一面也能合力勝過仇敵;(3)對付罪應不計代價,雖值「五萬塊錢」,也在所不惜。但須注意,對付罪不可偏激,例如奢侈品應可變賣;不合聖徒體統的衣物,不一定予以焚燒,能修改則改之。
〔話中之光〕(一)對付罪必須徹底、公開和完全。
(二)我們信主以前所賴以維生的職業,若是與鬼魔和罪惡有關,應當徹底解決,從此一刀兩斷;若是捨不得丟開,或是暫時忍痛捨棄,卻仍念念不忘的話,就會被它纏累住了(參來十二1)。
【徒十九20】「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就是這樣。」
〔原文直譯〕「這樣,主的話帶有能力地增長,並且得勝。」或:「主的話是這樣照著祂(或它)的權能而擴展,而且剛強。」
〔話中之光〕(一)如果今天的基督徒也都能對付已往的罪行,把污穢的書籍、用具等都拿去燒掉的話,必然對於主道的興旺大有助益。
(二)信徒確實認罪悔改,主的道才能在教會中興旺。
(三)「就是這樣」這一句話很有意思:罪一出去,主就進來,人就蒙恩,神的權能就大大顯明。
【徒十九21】「這些事完了,保羅心裏定意經過了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說:『我到了那裏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
〔原文定義〕「心裏」靈裏;「定意」安放,立定。
〔文意註解〕「就往耶路撒冷去,」保羅此番去耶路撒冷的目的,主要是為著幫助那裏的貧乏聖徒,要把馬其頓和亞該亞等地教會的捐款帶到耶城(羅十五25~26)。
「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羅馬是羅馬帝國的京城,當時似乎已經有了信徒(參徒廿八14~15),保羅老早就有意去那裏探訪他們(羅一11~13),但想不到最終卻是以一個囚犯的身分去的(徒廿五25)。
〔話中之光〕(一)保羅對於教會的看法相當『宏觀』,一地教會遇有困難與需要時,他就鼓勵別地教會伸出援手;各地教會雖然行政獨立,但眾教會之間卻有愛心的連結和交通。
(二)保羅無論到那裏去,都是帶著靈裏的負擔和福音的使命而去的;信徒出外旅行,最好也要尋求神的旨意(雅四13~15)。
【徒十九22】「於是從幫助他的人中打發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馬其頓去,自己暫時等在亞西亞。」
〔文意註解〕「打發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馬其頓去,」『以拉都』是誰,有解經家認為就是管哥林多城銀庫的以拉都(羅十六24),是當保羅在哥林多傳道一年零六個月期間(徒十八11)所結的果子;他可能在信主之後辭去工作,成為保羅的助手,否則是不可能長期離開這種職位到處奔波的。後來他仍舊回到故鄉定居下來(提後四20)。以上的推測若是有錯的話,則可能是另一位同名的以拉都,別處聖經並無記載。
「自己暫時等在亞西亞,」據推測,保羅可能是在這段期間著手書寫《哥林多前書》(參林前十六8~10)。
【徒十九23】「那時,因為這道起的擾亂不小。」
〔文意註解〕「那時,」就是保羅即將離開以弗所之時(參徒廿1)。
〔話中之光〕(一)當主的道『大大』地興旺的時候(參20節),仇敵的反對與擾亂也是『不小』的;信徒面對屬靈的爭戰,永遠不可鬆懈。
(二)主真正的僕人乃是『攪亂天下的』(徒十七6),所到之處必然會震動黑暗的權勢和秩序,引起不小的擾亂。十九世紀屬靈復興影響所及,電影院、酒館、妓院紛紛關門歇業,可見這道對社會確實發揮了『鹽與光』的作用。
【徒十九24】「有一個銀匠,名叫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
〔原文字義〕「底米丟」希臘五榖神底米的擁有者。
〔文意註解〕「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亞底米』是流行在小亞細亞一帶的雌性假神,胸前多乳,象徵多產,迷信者向她祈求賞賜子嗣;『亞底米』在拉丁文則是『戴安娜』。『銀龕』是指放置偶像的匣子;外地的朝聖客到以弗所來膜拜偶像,常喜歡買銀龕之類的東西回去作紀念品。
【徒十九25】「他聚集他們和同行的工人,說:『眾位,你們知道我們是倚靠這生意發財。』
〔文意註解〕「他聚集他們和同行的工人,」聯合同行,採取一致的行動,這是產生更大力量的要素。
「我們是倚靠這生意發財,」這話表示他們將利益置於真理和公義之上。
〔話中之光〕(一)屬世的人尚且懂得使用『同行的人一致行動』的道理,但屬神的同工,卻常常相咬相吞(加五15),彼此爭戰鬥毆(雅四1~2),這樣的工人,真是連世人都不如。
(二)瑪門真是神的對頭(太六24);人們常常因著錢財的緣故,竟起而對抗神的作為。
【徒十九26】「這保羅不但在以弗所,也幾乎在亞西亞全地,引誘迷惑許多人,說:“人手所作的,不是神。”這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
〔文意註解〕「也幾乎在亞西亞全地,引誘迷惑許多人,」保羅在以弗所兩年多的時間,竟然引起那麼大的回應,幾乎破除了當地和四周一帶地方長久以來人們對偶像假神的迷信。聖經藉著外邦人的口,一語就把保羅傳道的果效描繪得淋漓盡致。
「人手所作的,不是神,」這是對一切有形的偶像所下的最佳定義。凡是人手所雕、所塑、所鑄、所畫、所造的任何形像,不論是聖經人物,或是屬靈偉人,甚至是主耶穌的像(其實那不是主的真像,是人憑想像而造出的),都不是神,都不可敬拜。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可敬仰任何人的豐功偉績過於聖經所記(林前四6),以免不知不覺將「人手所作的」,當作神來敬拜。
(二)任何屬靈的書籍充其量也不過是「人手所作的」,我們僅可利用它們來更深認識神,但千萬不可將其高舉視同聖經,或甚至高於聖經。
【徒十九27】「這樣,不獨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連亞西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消滅了。」」
〔原文字義〕「普天下」居人之地。
〔文意註解〕「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大女神亞底米的廟』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建於城外二公里處。請參閱第一節註解。
「連亞西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指當日在亞西亞省和羅馬帝國境內,約有三十餘處地方敬拜以弗所的亞底米神。
〔話中之光〕(一)不但外邦人常常會表面上尊崇神,實際上卻為他們自身的利益打算,連基督徒也會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二)福音所到之處,也必然影響惡人的荷包。
【徒十九28】「眾人聽見,就怒氣填胸,喊著說:『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
〔文意註解〕「眾人聽見,就怒氣填胸,」眾人如此失去理性,簡直就像野獸一般,難怪保羅日後回憶當時他是『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林前十五32)。
【徒十九29】「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裏去。」
〔文意註解〕「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馬其頓人該猶,』有解經家認為他就是二十章的特庇人該猶(徒廿4);那裏的『特庇』(Derbe),在某些希臘經文版本作『多庇魯』(Doberius),是馬其頓省的一城,而非加拉太省的特庇。
『亞里達古』是帖撒羅尼迦人,後來陪同保羅上耶路撒冷(徒廿4)和羅馬(徒廿七2),並與他一同坐監(西四10)。
「齊心擁進戲園裏去,」『戲園』是以弗所人觀看重大事件的露天大劇場,約可容納二萬五千人;當時許多公開的大集會,都在那裏舉行。
【徒十九30】「保羅想要進去,到百姓那裏,門徒卻不許他去。」
〔文意註解〕「到百姓那裏,」『百姓』原文為『民眾』(deemos),是指在戲園裏聚集的暴民。
「門徒卻不許他去,」保羅雖有為主、為同工奮不顧身的心志,但門徒們卻認為沒有必要冒此危險。
〔話中之光〕(一)主的話也告訴我們:『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我們需要防備人(太十16~17)。
(二)我們應該學習保羅大無畏的精神,也應當學習門徒審慎的態度。
【徒十九31】「還有亞西亞幾位首領,是保羅的朋友,打發人來勸他,不要冒險到戲園裏去。」
〔文意註解〕「還有亞西亞幾位首領,」『首領』是指民間的領袖,本來是被人推舉出來籌辦各種慶典或競技的人物,他們顯然對此次的聚集暴亂並不贊同。
「是保羅的朋友,」『朋友』在此大概是指他們對保羅友善,素來樂意聽他講道。
【徒十九32】「聚集的人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是為甚麼聚集。」
〔話中之光〕世人往往『人云亦云』,卻不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甚麼;我們在教會中卻不可隨別人起鬨,凡事總要慎思明辨(帖前五20~21)。
【徒十九33】「有人把亞力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猶太人推他往前,亞力山大就擺手,要向百姓分訴;」
〔文意註解〕「有人把亞力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此『亞力山大』大概不是信徒,而是以弗所城中猶太人的領袖,被推舉出來代表猶太人要向暴民聲明他們與基督徒無關,以免被暴亂波及;故他與那丟棄良心、多多迫害保羅的銅匠亞力山大(提前一20;提後四14),應非同一個人。
【徒十九34】「只因他們認出他是猶太人,就大家同聲喊著說:『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如此約有兩小時。」
【徒十九35】「那城裏的書記安撫了眾人,就說:『以弗所人哪,誰不知道以弗所人的城是看守大亞底米的廟和從丟斯那裏落下來的像呢?』
〔文意註解〕「那城裏的書記安撫了眾人,」『書記』是指地方的自治機關和羅馬的省政府之間的聯絡官,通常由他擔任群眾大會的主席。
「從丟斯那裏落下來的像,」根據當地的迷信傳說,有一個重疊多乳房的女神像自天上掉落下來,乃出自天神之手所塑造。其實它可能是一塊隕石,狀似胸前具有多乳的女人。
【徒十九36】「這事既是駁不倒的,你們就當安靜,不可造次。」
〔文意註解〕「不可造次,」『造次』指行動魯莽,觸犯法律。
【徒十九37】「你們把這些人帶來,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也沒有謗讟我們的女神。」
【徒十九38】「若是底米丟和他同行的人有控告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或譯:自有公堂),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對告。」
〔文意註解〕「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對告,」『方伯』指羅馬派駐亞西亞省的巡撫;此處『方伯』為複數詞,或許是因為當時的巡撫剛被人刺殺(主後54年末),而繼任巡撫尚未到任,暫時委派兩人以上的官員代理政務。
『彼此對告』指凡屬私人訴訟案件,應由當事人在法庭上提出,而由巡撫斷案。
【徒十九39】「你們若問別的事,就可以照常例聚集斷定。」
〔文意註解〕「就可以照常例聚集斷定,」指按照當時的常規,巡撫經常巡行省內各要城,每月在各要城召開三次民眾大會,聽取有關公眾的重大案件。
【徒十九40】「今日的擾亂本是無緣無故,我們難免被查問。論到這樣聚眾,我們也說不出所以然來。」」
〔文意註解〕「我們難免被查問,」『查問』指羅馬政府的查究與怪罪。當時羅馬政府允許經過批准的民眾大會,但不允許任何不合法的聚集和騷亂。
【徒十九41】「說了這話,便叫眾人散去。」
〔原文字義〕「眾人」被召聚在一起的會眾。
叁、靈訓要義
【全人的事奉】
一、『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1節)――腳的事奉
二、『保羅按手…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6節)――靈的事奉
三、『放膽講道,…辯論…勸化』(8節)――口的事奉
四、『毀謗這道,保羅就離開他們』(9節)――頭的事奉
五、『神藉保羅的手,行了…』(11節)――手的事奉
【仇敵抵擋真道的計謀】
一、叫信徒對真道沒有充分的認識(1~4節)
二、叫人心裏剛硬不信,甚至毀謗這道(9節)
三、叫人假冒信徒,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趕鬼(13~14節)
四、叫人鼓動擾亂反對這道(23~32節)
【完全的福音】
一、悔改,信耶穌(4節)
二、領受聖靈(2節)
三、奉主耶穌的名受浸(5節)
四、聖靈澆灌(6節)
五、醫病、趕鬼(12節)
【三種的浸】
一、約翰的浸――悔改(4節)
二、奉主名的浸――信心(5節)
三、聖靈的浸――能力(6節)
【『道』的描述】
一、這道被不信的人毀謗(9節)
二、被傳揚,以致一切的人都聽見主的道(10節)
三、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20節)
四、因為這道起的擾亂也不小(23節)
【徒十九章的幾個『大』】
一、神藉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即『大』)的奇事(11節)
二、主耶穌的名被人『尊大』(17節)
三、人因尊崇主就出『大的代價』(五萬塊錢)對付罪(19節)
四、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20節)
五、因這道起的擾亂『不小』(23節)
六、迷信的群眾狂呼『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阿』(34節)
【魔鬼所不怕的】
一、不怕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13節)――字句的
二、不怕人『奉保羅所傳的耶穌』(13節)――模仿的
三、不怕『猶太祭司長的…兒子』(14節)――傳統的
四、不怕『你們卻是誰呢』(15節)――外表的
【世人反對基督徒的原因】
一、『我們世倚靠這生意發財』(25節)――利益問題
二、『被人藐視…被人輕忽』(27節)――虛榮問題
三、『認出他是猶太人,就…』(34節上)――種族問題
四、『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阿』(34節下)――迷信問題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使徒行傳提要」末尾處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拾穗
【徒十九1】「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
「門徒」:此處的門徒沒有冠詞,指的可能是施洗約翰的門徒而非基督徒。也有可能指的是基督徒,但對耶穌的洗與救贖認識不清(如同亞波羅)。更有可能這些人是由亞波羅等人處聽見福音,也接受了,但是僅止于接受施洗約翰悔改的洗禮。──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1】這經文正確的解釋,應該是路加按主角的觀點來敘事,保羅遇見一些人,看他們似乎是信徒,既對他們信徒身份疑惑,就著手細查他們信仰的告白。路加並非說他們是信徒,而是保羅眼中看來如此。──《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
這個“信”的分詞(希臘文pisteusantes)與主要動詞“受”,是同時發生的。這是個公認的希臘文結構(十一17,弗一13)。──《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
這是保羅對十二個信徒問的第一件事。他清楚知道他們若沒有聖靈特殊的恩惠,是不會相信的。但是他問他們在信主的時候有無接受聖靈的經驗,在這問題中,他顯然相信聖靈在起初的工作之後,要在奉獻的生命上有特殊賜予的能力。
這對每個基督徒讀者都是一個問題。你相信主是由於聖靈的職事,但你以後有無接受五旬節聖靈的充滿與恩膏?你也許不能指出特別顯明的事實,但是聖靈的果子是必在恩賜之後。如果沒有得著,現在就領受。
使
徒所得著的答案,也是常有的反應:「沒有,我們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施浸約翰清楚預言基督要以聖靈與火施浸。那還在五旬節前三年多,祂的門徒還不知
道末期什麼時候才開始,會發生這些事。許多信徒在以往可能也很難意料日後的榮耀,所以他們要存知足的心,因為他們現在所能求的只那麼多。以弗所在這種事上
一定大為震動,因為他們敬拜亞底米女神已經危害了整個社會,而現在這十二個人充滿聖靈的能力,必掀起福音的狂瀾。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徒十九2】並不是說他們沒有聖靈,因為他們一信主之後就有了聖靈(羅八9);乃是說,他們沒有接受聖靈,一如五旬節當日的分量。―― 倪柝聲
【徒十九3】「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
保羅細察他們受洗的實況了:他們受的是哪一種洗呢?他們受洗歸入什麼呢?他們回答說是“約翰的洗”。他們作答的方式,表示洗禮有好些種類,各有不同(如來六2所說)。路加的寫法也許是把“我們是依照約翰吩咐的方式受洗的”,濃縮而成的。他們的表白,表示他們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祇認識耶穌一點兒。不知何故,人們對耶穌的認識,與基督徒傳祂復活的訊息,還有聖靈的澆灌,似乎分割開來,這種情形遍佈以弗所,也許也傳到別處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4】「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
保羅用施洗約翰的話來提醒他們。他的洗是悔改的洗,神給人一個悔罪的機會(參五31,十一18),同時也要有實際悔改的果子,從心裡改變,生活隨而更新。約翰親自告訴人們,將有一位更大的要來,表示他們應當信那一位(參約一26,三25),又應許那要來的會用聖靈給他們施洗。保羅如今清楚告訴他們,那要來的就是耶穌。不過,如果他們已經是門徒,那麼他的用意就不是要說服他們,耶穌就是那要來的一位(這是約翰在路七19很著意的一點),而是要告訴他們,那要來的一位已經把聖靈澆灌下來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4,5約翰的浸禮與耶穌門徒所行的浸禮有何分別?】
答
①使徒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浸,告訴百姓說,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浸。」這裡已經說明了兩種不同的浸
禮,施浸約翰的浸禮,是表明悔改的浸禮,並未表明得救,是要預備人的心接受那在他以後的基督,領了要信靠基督,罪蒙赦免,才能得救(羅十9-10;約壹一9)。至於門徒所行的浸禮,是要奉主耶穌的名施浸(徒十九5,十48),是表明人在信主以後,見證他與主同死同復活,成為得救新生命的經歷(羅六3,4;西二12)。
②施浸約翰的浸禮,不但指著悔改的浸禮,也是包括他所傳的道理,和他特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太三1-7;約一19-34,三25-30),同時我們從三福音書中記載,耶穌曾經反問過祭司長和民間長老說:「約翰的浸禮是從那裡來的,是從天上的,是從人間來的呢?」(太廿一23-27;可十一27-33;路廿1-8),這裡又暗示他施行的浸禮是主所承認從神那裡領受來的(約一6,33),並且耶穌為了盡諸般的義,也曾親自接受過約翰的浸禮(太三13-17),則更為明顯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5】「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他
們聽後的反應,就要奉耶穌的名受洗。這是新約中唯一記載人第二次受洗的地方,這洗禮是由於先前那次的洗禮,不是奉耶穌的名的基督徒洗禮。這例子決不可以用
來證明人若在洗禮時沒有受聖靈(不管是嬰兒或成人),就要再受洗以受聖靈,基督教洗禮儀式不可少的特質,就是奉耶穌的名施行,至於賜聖靈與儀式的先後次
序,是不重要的,使徒行傳中有不同的事例記載(洗禮前:十47;洗禮時:二38;洗禮後:八15f.)。──《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6】「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注:或作“又講道”)。」
「說方言」:這裡指得應該就是舌音禱告,而非五旬節時所說出的「別國的話」。──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6】保羅施行的儀式包括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聖靈臨到的表現,就從說方言預言的恩賜上表明了。按手一舉在八17f.,也與賜聖靈相提並論,可是別的地方卻不一定有這關連(提前四14;提後一6f.,指按手作聖工)。有學者認為路加把按手列入洗禮必然的項目裡,雖然有的地方沒提及(Bovon pp.251f.),但
Hanson(pp.190f.)
卻說從西元二百年以前的文獻,無從證實洗禮時受聖靈與按手有關,即或有也是零散的例子。按手似乎應該是使徒互相契合的一種特殊動作,把有關的人聯合在教會
的團契中。第八章裡撒瑪利亞人的例子,就有這按手的需要,表示他們被接納得以進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猶太人教會。這裡的例子也是一樣,這半基督教的小組需要
明確地被納入普性教會整體裡去。這事證明,保羅像彼得約翰一樣有傳遞聖靈的權柄,這一點似乎祇是次要的。這次洗禮的結果,出現聖靈恩賜的彰顯(二4、17,十46)。從其它的事例中卻知道這樣的表現祇是中間出現而已,並非一律如此(八17注;八39,十三52,十六34);目前這一例子來說,這群“半基督徒”需要一些不尋常的恩賜印證,確信他們如今完全屬於基督的教會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6;十46聖靈的浸禮】
問:聖靈浸禮以何為憑據?有人以使徒行傳十章四十六節和十九章六節的說方言為憑據。聖靈的浸禮,一派以方言為證,一派以靈果為證,這兩派誰對?
答:聖靈浸禮,聖經並沒有記載有甚麼憑據。這都是人的造作。使徒行傳裏記載人被聖靈充滿的甚多,然而,只有三數次說到方言,這證明被聖靈充滿的人,不一定都有方言。並且,方言自是聖靈許多恩賜中之一(林前十二4~10),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11節)所以,不能每一個信徒,都得凓方言。靈果證明我們到底有沒有接受聖靈的浸禮。勉強的尋求方言,就要引起邪靈的假冒,我們應當小心。―― 倪柝聲
【徒十九8】「保羅進會堂放膽講道,一連三個月,辯論神國的事,勸化眾人。」
保羅一開始就回到昔日教導人的會堂去(十八19~21),繼續作工。路加連續用幾個動詞,表達保羅有能力且具說服力的證道方式,和他講道催使聽眾悔改的果效。他的主題是神國的事(參八12,二十25)。這不是說他這時傳另一種訊息,與十七31,十八5及其它經文傳講耶穌是彌賽亞的訊息不同了。他的訊息是關於耶穌及神的國度(廿八31),路加不過用不同的字眼,以求文筆上的變化罷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9】「後來,有些人心裡剛硬不信,在眾人面前譭謗這道。保羅就離開他們,也叫門徒與他們分離,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
西方抄本中在「天天」之後還加上「由上午十一時到下午四時正」,這雖然可能不在聖經原著中,但當時一般辦公時間是早晨到中午十一點,十一點以後就可以休息。因此十一點以後也的確可能成為保羅傳福音的好時間。──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9】這裏所說的推喇奴的學房,乃是當時哲學家的學校。這個學校很小,只有那麼一間小屋子,僅僅能容納得下十幾個人。──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十九9】有一個希臘文稿本添了一筆,很像是一個目擊者增添的細節。它說保羅從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在那學房教授。差不多可以確定這是保羅教
授的時間。上午十一時以前和下午四時以後,推喇奴自己要用那學房。在愛澳尼亞的城市裏,因為熱度的緣故,一切工作在上午十一時前便得停止,一直要等到下午
較後的時間才能重新開始。據說實際上,在以弗所,下午一時熟睡的人比上午一時的為多。保羅一定是整個上午和整個晚上從事他的職業,而在日中的時間教授。這給我們指出兩件事──保羅熱切於教授,而基督徒則熱切於學習。他們所有的,只是他人因白晝的熱度而休息的時間,而他們便抓住那時間。我們許多人說沒有時間,該多慚愧呢?──《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九9推喇奴的學房是什麼地方?】
答:推喇奴——是暴君的意思,他是猶太人呢,還是希臘人,亦未可知,卻作了以弗所城的一個教師,他的這學校就是設在以弗所,想必是為一般人研究哲學的地方,他同情保羅,願意讓保羅借用這個學校,來辨明主道,傳揚福音。在有些聖經古卷中,於徒十九9節「天天辯論」之前加上有「從第五時至第十一時,」一句,就是現今上午11時至下午4時的時分,(參卅五題),這可能是推喇奴自己不用的講道時刻,就給保羅方便使用的,這樣有兩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亞細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徒十九10,即希臘人),都聽見了主的道,保羅的大有口才與智慧和學問,由此可想而知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9推喇奴學房是什麼機關?】
“推喇奴”(TYRANNUS),
意即王子,顯然的,這是一間“王子學院”,為王子們研究各種學問的機關。因此推喇奴不是一個希臘人或(有人猜想是)一個猶太人。英文聖經在“推喇奴的學
房”前加個“一”字,表示保羅是在“一間王子的學院”內辯道,證明王子學院不只一間,乃是有許多間。這王子學院是一般哲學研究者每日辯論的地方,任何有資
格的人士均可借用。保羅是有學問的人,他也不客氣地借用此王子學院,有兩年之久。這學院是在以弗所。以弗所是崇拜“大女神亞底米”的重要城市(十九章27節),也有許多人在該城行邪術,欺騙民眾(19一20節),也有藉念咒趕鬼為生的猶太人(13節)。相信保羅利用這一所王於學院每日所辯論的,是“真理與邪教”問題。
有些聖經古卷在第9節有從“第五時至第十時”(即今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一語加在“天天辯論”之前。有人猜想這王子學院只將這幾個鐘頭時間(可能即他們自己不用的時候)借給保羅使用。這樣看來,保羅也算得是在以弗所王子學院當過兩年教授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九10】「這樣有兩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都聽見主的道。」
保羅在以弗所這新的根據地,工作了兩年(參十八11比較他在哥林多的時間)。路加用廣泛的報導,說一切住在四圍鄰省的人都聽見福音了。同樣,我們也願路加能詳盡一點;可是從其它他資料中,得知保羅可能獨自出外作工(如到哥林多),又有同工們合力在鄰近地方傳福音,是保羅沒有親自去的(如歌羅西)。──《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10保羅在以弗所傳道多少年?兩年抑或三年?】
使徒行傳十九10記載保羅於推喇奴學房天天辯論達兩年之久,使亞西亞省所有人得聞福音。但保羅後來在二十31責備以弗所的監督長老說:「所以你們應當儆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流淚,勸戒你們各人。」那麼,保羅在以弗所停留了兩年抑三年呢?
綜覽使徒行傳十九章,可知保羅在以弗所傳道必定超過兩年。他于推喇奴學房講學也超過兩年,但在此之前,保羅已在首先悔改的信徒當中工作了好一段日子。第一至六節記載保羅遇上一批尋道者,他們早已接受了施洗約翰或其門徒所傳的道理(第3節指出,他們曾受約翰的洗,即悔改的洗[4節])。因此,保羅在以弗所的工作始於這十二位信徒,保羅為十二人按手,五旬節的恩賜再次出現,他們都說方言預言(6節)。行此事後,保羅才進入以弗所的會堂,在那裡開展工作。毫無疑問,前些時表示對福音有興趣的人,保羅今次都重新接觸(參徒十八19-21),可能就在上次聚首的猶太會堂內聚舊。保羅與這些人相聚多久,我們不得而知,但日子不會太久,因為經文指出,那些人請保羅「多住些日子」(十八20)。
保羅在以弗所的首階段工作,是與一小撮人相聚,教訓他們。之後,保羅開展第二階段工作,就是向整個猶太人社區傳道。當地猶太人顯然對保羅有好印像,容讓保羅在會堂講道達三個月(十九8)。
但最後,有些不信的人反對保羅,他被迫中止在會堂的工作。然而,跟隨保羅的人可真不少,他們隨保羅離開會堂,顯然還在推喇奴學房租下一所講室(推喇奴學房
可能曾是一所哲學學院)。保羅在那所講室教訓眾人兩年有多,還計劃直接或間接地接觸亞西亞省的人口聚居中心,後來甚至包括土耳其的西海岸,並且重達加拉太
境界。
使徒行傳十八19-21記載保羅初到以弗所,十九1-7是他在以弗所的初階段工作,後來在會堂講道三個月,再加上推喇奴學房的一段長長的日子,保羅在以弗所應有三年。因此,使徒行傳二十31與十九10並無衝突,兩者分別記載在推喇奴學房及在以弗所工作的整段期間。──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十九11】「神藉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非常」:原文是「不普通」。──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11】汗巾是工人戴在頭上吸收在工作中的汗的。圍裙乃是工人或僕役束住自己的腰帶。值得注意的是這記載沒有說保羅行這些奇事,卻說上帝藉著保羅的手行這些事。有人說,上帝到處尋找要用的手。我們也許不能用我們的手行神蹟,但是毫無疑問的,我們可以把我們的手獻給上帝,好叫祂可以藉著這些手行事。──《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九11~12】保羅傳道有神奇的醫病趕鬼相隨,與彼得的工作相似(五15f.),保羅自己也提及他傳道工夫中行的奇事神跡及大能的工作(林後十二12;羅十五19;參加三5;見來二4)。保羅能力之不尋常,見於人們拿他所觸摸過的衣物,放在病人身上,也能治好他們。理性主義者對這樣的事蹟,自然極難置信了(參五15)。但是,保羅確信他的事工中,有奇事神跡隨著,我們是無法推翻的。雖然,保羅並不視之為他作工的最重要資歷。此外,他的敵手也會儘量眨低這些事。因此我們大可不必懷疑,保羅像耶穌一樣能行神跡。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卻真有點為難,不知如何分辨第12節
所描述的情形,與原始粗淺的巫術的分別,他們也是用類似物理能力傳遞的道理,由醫治者身上傳到他衣物上,再以之用來成為超然治病大能的工具。路加對異教魔
術抨擊備至,竟在此容許類似的信念,藉基督教化的形式,有效地用在使徒的工作上,實在令人驚訝。也許我們的神能俯就思想仍在落後程度的人,正如主耶穌對那
血漏的婦人需要與耶穌親身接觸一樣(路八43~48)。──《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12】「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
「退了」:醫學用詞,「離開」、「移除」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12以弗所的門徒】
問:使徒行傳十九章十二個信徒未受聖靈時候,他們算得救否?
答:聖經稱他們作「門徒」(1節),門徒就是「基督人」(徒十一26),就是信在耶穌的人(太廿八19);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告訴我們說,信主耶穌的人已有聖靈為印記。所以這十二個門徒是已經有了聖靈的了;他們所未得凓的不過是復活日和五旬節的聖靈而已。他們不過沒有接受賜下的聖靈(2節)而已,並不是說他們並末得凓聖靈的重生和印記。他們是已經得救了的(弗一13)。―― 倪柝聲
【徒十九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
「保羅所傳的耶穌」:「耶穌」是一個常見的猶太名字,所以這些術士特別加上「保羅所傳的」,以正確的指出是哪個「耶穌」。──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14】「做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
擅用這方法的猶太人中,有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可是從來沒有一個祭司長叫做士基瓦的,他可能是大祭司家族中的一員,或他擅取這名銜提高身份,用來愚惑外人,因為大祭司(兒子們)是與超自然界相通的;正如現今人喜掛上“博士”、“教授”等名堂一樣。赫肯(p.565)認為路加真的把士基瓦誤為祭司長,因為惟有戰勝如假包換的祭司長,才值得記載(而不是打敗了一個無關輕重的趕鬼師);不過,這裡的重點其實不在那趕鬼師的身份,而是他企圖用耶穌的名字這一事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15~17】他們的企圖失敗了,那人身上的惡鬼承認知道耶穌,也認識保羅是奉這名行事的人,但卻向他們挑戰,問他們有何權用這名字。不但如此,那人在惡鬼控制下,竟動起暴力來襲擊他們,他們不得不竄逃,連衣服也顧不得要了。這故事中被鬼附者的超然知識,與福音書中的相同(路四34、41,八28),
往往令現代讀者十分困惑不解。這故事和其它類似的事件,流傳在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地域,在迷信的民眾中,引起恐懼,也帶來對主耶穌的稱揚。在當時的環境下,
人們被迷信箝制,基督教傳播的唯一方法,就是要彰顯出耶穌的大能遠超過鬼魔;雖然當時因此信主的人,思想仍沈潛在昔日原始式的狀態下。教會仍需用許多時
日,把他們對神的觀念煉淨,清除了異教的思想模式。即或今日的教會中,被當世的哲理思想,或是引入歧途的思想,影響了我們對神的觀念,這問題現今仍然需要
面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18】「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
「所行的事」:「行為」、「習慣」,在某些法術書上是「行邪術」的意思。這裡很可能就是這個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18~20】無論如何,當日發生的事,著實有助於基督徒思想從異教薰染中被煉淨。信徒並不是一日之間臻于完美的,異教思想與純正的信徒經歷會同時發揮勢力,哥林多教會歷史中,信徒就花了不少時日,才體會性方面的不道德,拜偶像與基督教信仰根本不相合(林前六6~11)。
總有一天,信徒會覺悟,必須承認犯罪的行徑,若能把試探的根源拔掉,正如這裡的例子,那就更好不過了,以弗所由保羅帶領信主的人,就體會他們仍信奉的異教
邪術是無用且罪惡的。於是,他們把一向依附的邪術書籍,符咒秘方,一律清除公開燒掉。以弗所人這一類廢書,具有特別神奇的地位,以致凡魔術書都被稱為“以弗所書信”呢。這堆廢物價值可不低──相當於五萬工人一日工價合起來的價錢,在城市生活中,這也並不太誇大;今日一般人也花不少錢在類似的等閒玩意上。路加以這高潮,結束了保羅在以弗所成功的事工,不過,以弗所的故事卻仍未完結。──《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0】「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
當
使徒工作時,神的祝福就在他們的工作上。我們如果跟隨他們的腳蹤,我們會做得不錯。但我們必須清楚明白,單是採用使徒的方法,還是不夠的。除非我們有使徒
的奉獻,使徒的信心,以及使徒的能力,否則我們就仍然見不到使徒工作的果效。我不是說,我們要低估他們工作方法的價值,如果我們要獲得相同的果效,這些方
法是很基本的。但我們切不可忽視那更大的需要,就是使徒屬靈生命的深度,同時,如果在前進的道路上遇到使徒那樣的試煉,也不要灰心喪膽。――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徒十九21】「這些事完了,保羅心裡定意,經過了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說:“我到了那裡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
保羅不但要去耶路撒冷,更有意往羅馬去。說準確點,他想去看看羅馬,不是遊客式的“我不見威尼斯不干休”的意思,而是像耶穌深知一生的標竿,根源于父神旨意“不去不成”的催使(路四43,九22)。懷疑者當然會說這是路加知道事後的構思,編寫了保羅的存心;可是,羅十五22~24豈不是提供了一手的資料,證明保羅當時確有這存心?──《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2】「於是從幫助他的人中,打發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馬其頓去,自己暫時等在亞西亞。」
保羅派兩名同工先去馬其頓,好安排他的行徑。在此路加暗示,保羅並不是被底米丟及同僚用詭計趕出以弗所的(三十23~14);他離境的計畫,早有籌畫。根據哥林多前書,提摩太早已到過哥林多,並且可能回以弗所去了(林前四17,十六10、17,不過,這次訪問,不能當作該次的行程,因在寫作哥林多前書與後書之間沒有足夠時間)。有學者提議這一旅程,就是腓二19的旅程,其後保羅就親自來到那地區了(腓二24;這個推算法,是假定腓立比書在同一時期從以弗所寫來的)。又有人嘗試把提摩太後書連在這一時期中(提前一3)。至於以拉都,哥林多有一名市鎮秘書叫這名字(羅十六24;參提後四20),不過一個身任官職的人,是否可以四出宣教,則大有疑問了。無論如何,這是很普遍的名字。──《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4】「有一個銀匠,名叫底米丟,是製造亞底米神銀龕的,他使這樣手藝人生意發達。」
為首的是底米丟,他的工廠專門製造亞底米神龕的銀像。亞底米是希臘女神的名字(拉丁文作 Diana),
這是以希利尼的名字稱呼亞西亞女神。亞底米是個童貞女神,是狩獵之神;亞西亞的女神則是個生育的女神,形狀是個多乳房的女人(根據一般對這像的解釋)。這
像放在以弗所大廟裡,成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亞底米的節日裡,人們狂歡胡鬧一番。如今存留的有該神廟赤色陶土的模型,但未見有銀造的存留(銀像較難留
存)。有人說路加把當時寺廟的人員底米丟,改寫成一個製造神龕的人,這種推斷並無根據。這名字十分普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4,27亞底米神是什麼?】
答:亞底米——意即發光字者,為希臘人所崇拜之一偽女神,羅馬人亦崇拜她,稱為底阿拿(Diana)。當時人崇拜亞底米為眾生之母,從此神為司月及田獵之事,又視亞底米與亞波羅男神為雙生姊弟,古人常謂此女神容貌美麗,有貞潔之操,肩負箭囊,手持弓箭或槍,作打獵狀,相傳其神像,是由天上她父親丟斯神所吩咐落下來的(徒十九35),在以弗所城有大廟建立,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全用白色大理石砌成,計長有四二五尺,寬二二O尺,共有一二七根柱子,高達六十尺,這座廟宇的建築共用了二二O年
之久,閃爍光耀,雄壯奪目,在每年的四月舉行大祭時,有各處的人來到以弗所膜拜亞底米神(羅馬人八月大祭),由太監祭司主持大禮,這種盛會乃是一類歡淫無
恥,狂歡縱欲的大節期,當時卻給保羅來作傳福音的一個大好機會,在那裡三年之久,得了許多的跟從者,以致亞底米神的威信被人忽視,幾乎垂危。至主後二六二
年,這廟已被歌德人所掠劫破壞,此後未曾整修,逐漸成為廢墟,其遺址日久亦失傳,知道一八六九年始重被發現,現今全世界再五一人崇拜這種偶像矣。——李道
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24,27大女神亞底米是什麼假神?】
“亞底米”(ARTEMIS)意即“發光者”,英文聖經沿用拉丁文聖經所載、羅馬人的稱號為DIANA(底亞那),是羅馬帝國人們所崇拜十二假神之一。當時人崇拜亞底米為“眾生之母”,管理月亮及人間狩獵之事。又稱亞底米與亞波羅(男性假神)為雙生姊弟。亞底米容貌俊美,堅守貞操,肩負箭囊,手持弓箭,有獵犬在前,作打獵狀。世間一切動物,均由亞底米看守及保護雲。
亞底米神像,傳說是由天而降(十九章35節),是她父親丟斯神吩咐她下來的。因此以弗所人為她建一大廟,據說該廟為古時世界七大奇觀之一,長425尺,寬230尺,四圍牆壁用雲母石砌成,有一百二十六很大理石高柱(柱高60尺)。建築時間共用了二百二十年(大希律所修飾的聖殿用了四十六年),許多工匠,是父傳子,子傳孫的繼續建築下去(見下圖)。
以上有關此廟的闊高尺寸是根據大英百科全書所載,是被學者所公認的。但本人1962年曾到土耳其以斯坦堡旅行考察時,在土耳其政府新聞處的出版的一本“土耳其假日”書中發現不同的尺寸,該書95頁謂,大亞底米廟長370尺5寸,闊137尺,高47尺,相信這種記錄會更正確了。
亞底米女神當時聞名全小亞西亞,每年有許多人到以弗所去崇拜她,因她是“貞女之神”,所以有許多人在她的廟中求“子”。每年四月舉行大祭時,均由“太監祭司”主持大禮,各地來參加者有七千餘人,羅馬人崇拜亞底米女神是在每年八月十三日。
紀元後260年,以弗所城被毀於大火,亞底米女神廟同歸於盡(參閱以弗所書難題237條的研究)。――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九25】「他聚集他們和同行的工人,說:“眾位,你們知道我們是倚靠這生意發財。」
底米丟招聚了同行的公會(以今日的說法),組織一次抗議示威。他看來是個很懂心理的人,知道怎樣賺得同行的心,先從他們最關切的著手,說他們這一行面臨下坡的危機。這一行正如今日的旅遊紀念品一樣,是十分賺錢的生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6】「這保羅不但在以弗所,也幾乎在亞西亞全地,引誘迷惑許多人,說:‘人手所做的,不是神。’這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
以弗所及鄰近地方已有不少敬拜亞底米的而歸向基督教,不再相信用人手造的偶像,這話是根據舊約的現成論據,是猶太護教學者對抗偶像敬拜所用的(賽四十四9~20,四十六1~7;徒十七29)早期宣教士也樂得承接過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7】「這樣,不獨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就是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人輕忽,連亞西亞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榮也要消滅了。」
這
樣,銀匠的行業就聲譽盡失(因為它提倡拜偶像)。底米丟用這幾句話,已經把起初用來支持他論點的賺錢表面原因轉移向更廣大的群眾說話了,一般市民也許並不
太關心底米丟業務倒閉,但如果亞底米女神廟失掉它被人愛戴的位置,而且不但以弗所人拜,萬國都來拜的女神,失去她的皇位,那他們可忍受不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27】後來這個大女神亞底米的廟,在主後262年,日耳曼民族南遷的時候,被哥德人所劫掠破壞,威望也沒有了。──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十九29】「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裡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裡去。」
許多希臘城市裡,不論大小公眾集合,最合適的場地就是露天劇場了;以弗所的劇場已被發掘出來,估計可以容納二萬五千人。這次集合是市民的正式大會,目的是要說服市政官員對付宣教士。發動這次大會的人,抓住了他們兩個人,就是該猶和亞裡達古。亞裡達古來自帖撒羅尼迦(二十4,廿七2;參西四10;門24);該猶在二十4有提及,不過依經文看來,他來自加拉太特庇(見二十4注),這名字其實十分普遍。作對的一方似乎對當地以弗所教會的領袖並不感興趣,他們可能想拿的是保羅,或最低限度他的至近同工,是他們把這教宗教帶進來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0~31】保羅卻逃脫了他們的爪牙。他本樂意向全體市民見面的,他的同工為他的安全著想,攔阻了他。此外還加上了亞西亞首領的勸阻,他們與保羅相當熟絡。這些首領是指“每年上任的總理,或前任總理,是亞西亞省議會的首長,或包括帝王崇拜各廟堂的行政官員,屬祭司長所統管,祭司長亦為省議會所指派的,或單單指議會中的巿民代表”(Sherwin-White
p.90)。因此他們是亞西亞各城宗教政治體系的成員,屬於貴族階級。保羅在這一個圈子裡,也有與他友善的人,而且為他在群情洶湧下的安危而擔心,這是值得一提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2】「聚集的人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
「聚集的人」:原文與「教會」同意,不過這裡的意思只是「集會」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九32】大會的實況相當混亂,沒有組織,完全沒有希臘民主城市規則分明的跡象。路加更加諷刺的一筆,說群眾中許多人根本不知道為什麼集會。烏合之眾往往是這樣,胡混熙攘,不知所謂。──《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3】「有人把亞歷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猶太人推他往前,亞歷山大就擺手,要向百姓分訴。」
當時有猶太社會的代表在場,他們似乎想叫人們知道,他們與那些基督徒無關涉。為了清除誤會,總算推舉了一個叫做亞力山大的人出來代表說話,他也竭力擺手叫人們不要吵,聽他發言。有人把亞力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一句,令人費解。RSV 的譯法似乎是說當猶太人要亞力山大作發言人時,群眾中非猶太人的份子,也推亞力山大出來說話。赫肯(p.574)認為這動詞是“指導”的意思,群眾在亞力山大未開口之先,就把當時實況給他提供情報。布魯斯(Acts p.366)卻認為群眾猜疑亞力山大是生事的火頭。──《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3亞力山大有幾個?其出身行事如何?】
答:亞力山大——意思是人的幫助,在新約聖經中,提到有四個亞力山大,關於他們的出身行事經過情形,皆無詳載,僅知其大略如下:
①西門兒子亞歷山大——是古利奈人,古利奈為古時呂彼亞省之一城,位於非洲北部,埃及之西(距海邊30裡),他的弟兄是魯孚(意紅),父親西門曾被兵丁勉強跟主同去,背著主的十字架(可十五21),後來保羅在寫羅馬人書中,曾「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羅十六13),可知他們已經蒙恩信主,並受保羅的尊敬和紀念。
②猶太人公會中的亞歷山大——他是一個儀士,曾在耶路撒冷公會,隨同大祭司亞拿和該亞法,約翰等人,審判使徒彼得和約翰(徒四6)。
③住以弗所的亞歷山大——是猶太人,曾被猶太人推往前去要向百姓分訴,因保羅傳道而起紛亂的事(徒十九33,34),這人是以銅匠為業,以後多多苦害保羅(提後四14)。
④丟棄信心的亞歷山大——他因許米乃這人丟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了一般,保羅把他們交給撒旦,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提前一20)。——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九35】「那城裡的書記安撫了眾人,就說:“以弗所人哪,誰不知道以弗所人的城是看守大亞底米的廟,和從宙斯那裡落下來的像呢?」
“廟的看守者”,是指有帝王崇拜的城市(以弗所是其中之一)。當第三世紀記載以弗所是亞底米的守廟者時,是從帝王崇拜守廟者借用過來的。這裡使徒行傳說以弗所是亞底米的看守者,則借用了當日守廟人的慣例,這是早期的做法,在史例上是十足可信的,雖然並未見有同類的碑文發現(Sherwin-White
p.88f)。此外,以弗所除了這一項榮銜以外,更有一件值得誇耀的,神來出任,就是從天降下來的一塊石(中文作像)。無疑是一顆隕石,其它古代廟宇也有這樣的例證,這樣的石塊被視為從神明而來的像。有人提議(BC,IV,p.450)說書記指出那石“非人手所造”,因此就不算是保羅指斥的偶像,這樣的想法似近強解。──《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5】有一個人,在英文欽定本和修正標準本都稱為『城裏的書記(卅五節)』。他實在不只是個書記。他保管檔案,他
在會議上解釋事務,他接受一切給以弗所的信件。他擔心會發生暴亂。羅馬政府便要了解其原因,而負責的地方官便得丟職。他之救保羅和他的同伴,不是只為救他
們,乃是為了他自己不受連累。──《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九36】「這事既是駁不倒的,你們就當安靜,不可造次。」
對書記來說,這城歷久不衰的名聲,亞底米教派的神聖威望,是無法被推翻的,更不用說是被當地新興的基督徒小群體了。所以,根本不需要把宣教士的事件,在大會正式發落。他這樣說,並不是維護基督教(事實上決非如此),他不過是維護法紀,惟恐本城沾了動亂不法的惡譽。──《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7】「你們把這些人帶來,他們並沒有偷竊廟中之物,也沒有謗讟我們的女神。」
他堅持說人們告發宣教士,並未有實贓實據提供,也就沒有正式罪狀可以申辯。他們並沒有被控褻瀆神廟,也沒有說過拜神者耳中認為褻慢女神的話;換言之,沒有公開的問題需要處決。──《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38】「若是底米丟和他同行的人有控告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注:或作“自有公堂”),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對告。」
若銀匠與宣教士之間有私人恩怨,另有處理的途徑。私人案件要在公堂法官前處決,這類法證要由周遊各城的羅馬方伯,就是省總裁主持的。這裡方伯用複數式,有點不尋常,因為祇有一個方伯任職,每任期一年。也許是一種統稱,說“有一種叫作方伯的人”。G. S. Duncan 則說複數式是指王帝的兩個代表,Helius
及 Celer,是方伯
Silanus 被王帝下令於西元五四年十月殺害後,由這兩個人在過渡時期代任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九40~41】書記末後的話表示他心中的恐懼,怕這一日不尋常的集會,幾乎引起暴亂,可能會有嚴重後果。Sherwin-White(p.83~85)證明這段時期的羅馬政府,其實急於取締這種民主集會;Prusa 的城市書記也是這樣對大會的人說話,警告會眾若胡亂集會,消息傳至方伯,則後果十分嚴重。當時書記的話立即生效,大會就此解。──《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例證 暂缺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綱目
【勝過邪惡】
悔改的洗;聖靈的洗
一、在以弗所的事工
1.聖靈降臨
2.一連三個月講論神國的事
3.醫病趕鬼
二、祭司長的七個兒子
1.惡鬼認識誰是主的人
2.焚燒邪書
3.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
三、在以弗所起的擾亂
1.銀匠底米丟鼓譟鬧事
2.滿城都轟動起來
3.城裏的書記安撫了眾人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
一、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十九1~7)
二、保羅在以弗所的工作(十九8~22)
三、以弗所異教徒的動亂(十九23~41)
──《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
一、未完備的基督教(十九1-7)
二、神的作為(十九8-12)
三、迷信的致命傷(十九13-20)
四、保羅的目標(十九21-22)
五、以弗所的暴亂(十九23-41)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
一、論約翰的洗禮 十九1~7
二、保羅在會堂及學房講道辯論 十九8~12
三、邪術與真信仰 十九13~20
四、保羅的行程計畫 十九21~22
五、以弗所的暴亂 十九23~41
──《中文聖經注釋》
【不同類型的佈道事工(十九1~20)】
一、聖靈的洗(1~7)
二、繼續傳道(8~12)
三、屬靈爭戰(13~20)
──《新舊約輔讀》
【萬事互相效力(十九21~41)】
一、保羅的計畫(21~22)
二、以弗所動亂(23~41)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