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十八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保羅結束第二次出外傳道】
一、在哥林多:
1.投奔亞居拉和百基拉(1~3節)
2.每逢安息日在會堂傳道(4節)
3.向猶太人見證基督,卻被抗拒(5~6節)
4.有許多哥林多人相信受洗(7~8節)
5.蒙主在異象中說話鼓勵(9~10節)
6.在哥林多長住十八個月教訓人(11節)
7.被猶太人控告,但方伯不予審問(12~17節)
二、回程:
1.離開哥林多到以弗所(18~20節)
2.離開以弗所經耶路撒冷回安提阿(21~22節)
三、開始第三次出外傳道行程(23節)
【亞波羅的職事】
一、來到以弗所將耶穌的事教訓人(24~25節)
二、接受百基拉和亞居拉的指正(26節)
三、轉往亞該亞幫助許多信徒(27節)
四、傳道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28節)
貳、逐節詳解
【徒十八1】「這事以後,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
〔文意註解〕「這事以後,」『這事』原文是複數詞,故宜譯作『這些事』,指保羅在雅典所遭遇的種種事故。
「來到哥林多,」『哥林多』離雅典約七十五公里,在哥林多地峽的西岸,與東岸的堅革哩相距不到二十公里。哥林多是一個很大的商業城市,城內廟宇林立,且以淫靡著稱。著名的亞賽羅底特(愛神)廟誇稱擁有廟妓千人,吸引各地遊客。當時人稱『哥林多化』乃是『道德崩潰、淪亡,放蕩縱慾』之意。難怪『性』的問題成為哥林多教會的一大難處(林前五章)。
哥林多城為亞該亞省的首府,居民多為希臘人,也有不少羅馬人,操拉丁語;猶太人在此定居的很多。
【徒十八2】「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凓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
〔原文字義〕「亞居拉」鷹;「百基拉」較小者,高貴婦女;「投奔」來到,進到,近前。
〔文意註解〕「他生在本都,」『本都』位於小亞西亞東北部,在庇推尼和亞美尼亞之間黑海沿岸的一個行省(徒二9)。
「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革老丟』為羅馬皇帝(主後41~54年)。他在主後四十九至五十年間,曾因在羅馬的猶太人中發生了所謂的『基烈斯督(Chrestus)騷亂』(大概是指由於猶太教徒逼迫基督徒所引起的騷亂),革老丟不問情由,下旨將所有的猶太人驅逐出羅馬城。惟後來此令未被徹底執行(參徒廿八17;羅十六3)。
「保羅就投奔了他們,」『投奔』一詞顯示亞居拉和百基拉在遇見保羅以前,就已經是基督徒了,否則保羅不會隨便去求助於他們了(林前九18;約參7)。
〔話中之光〕賓路易師母說:『當神為你開了工作的門,祂必在經濟上供給,和供給一切進入這門所需要的(包括人、事、物)。』
【徒十八3】「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
〔文意註解〕「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製造帳棚』原文也可用來指皮匠。
「保羅因與他們同業,」保羅的家鄉基利家向以產生一種山羊毛製成的布(Cilicium)聞名,這種布可用來製造帳棚、地毯、窗簾及斗篷等。猶太人的拉比教導人聖經乃屬義務性質,並不收取費用,故得另有一門養生的手藝。可能保羅自幼便學習以羊毛織造帳棚的手藝,此時為主出外傳道,在缺乏供給之際,仍舊靠此手藝自食其力(徒廿34)。
有解經家認為,保羅僅在哥林多和以弗所長期定居時,才重拾製造帳棚的舊業,而在其他傳道旅程中,並未一直靠此維生,理由如下:(1)保羅的傳道行程相當緊湊,在其他各地停留的時間不長,似乎並無多餘的空閒時間可供製造帳棚以謀生;(2)製造帳棚的器具和布料相當笨重,不便隨意搬遷;(3)以保羅對傳道的負擔和心志而論,除非他在環境上有特殊的際遇,否則必然專心以傳道為念,不會有多餘的精力與時間去作屬世的工;(4)除了哥林多教會以外,保羅並非完全不接受別人的供給,事實上他確曾多次接受親友和各地教會的濟助(徒廿四23;林後十一9;腓二25;四16)。不過,他在帖撒羅尼迦停留的時間似乎不會太長(徒十七1~10),但他仍然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帖後三7~8)。
〔話中之光〕(一)信徒要尊重維持生活的工作;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三10)。
(二)主的工人有時專心事奉,有時帶職事奉,全視主的安排如何;若需帶職事奉時,他們的職業也是事奉的一部分,不可因為是屬世的工作,而馬虎敷衍。
(三)有很多卓越的傳福音事工,是由那些帶著職業、自己供養自己的人作成的。
(四)我們若堅守我們日常的工作崗位,就也有可能從中找到屬靈的同伴,好像保羅找到亞居拉和百基拉一樣。
(五)亞居拉和百基拉把家打開為主使用,接待主的僕人,真是為主而活的好榜樣。
(六)信徒之間同業、同工、同住,彼此關心,互相照顧,乃是好得無比的(詩一百卅三1)。
(七)一個基督徒愛傳道人,乃是愛主的一種表現;反過來說,一個愛主的基督徒,才會愛傳道人。
【徒十八4】「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裏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
〔原文字義〕「勸化」說服,勸服。
〔文意註解〕「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裏辯論,」保羅在安息日上猶太會堂,目的不是去守安息日,乃是利用機會傳福音。
「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這表示有些『希利尼人』也去猶太會堂聽神的話。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在平常週日應殷勤作工,但每逢主日,不可忘記聚會紀念主。
(二)「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我們信徒不宜有狹窄的種族觀念,不要單向華人傳福音,因為我們所信的主乃是萬人的救主(提前四10)。
【徒十八5】「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
〔原文字義〕「道」話(logos);「迫切」激勵,被壓,受困,催逼;「證明」鄭重地作見證,嚴肅地作見證。
〔文意註解〕「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在庇哩亞遭受迫害,弟兄們將他送往雅典,那時,西拉和提摩太仍住在庇哩亞(徒十七14)。保羅託弟兄們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那裏去(徒十七15),他們顯然立即遵命到雅典與保羅會合,但旋即被保羅差遣到馬其頓,提摩太到帖撒羅尼迦(帖前三1~2),西拉則可能另到別地,也許是腓立比。
「保羅為道迫切,」指他裏面滿有負擔,致力於傳講主的話,因他們由馬其頓帶來了好消息(帖前三6),使保羅得著激勵。也有解經家將此句解作『保羅將全部精力用在傳道上』,因為他維持生活的物質需要,已由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眾教會帶來的禮物補足(林後十一9)。
〔話中之光〕(一)西拉和提摩太雖然是保羅的晚輩同工,但他們的來到,竟然能使保羅靈裏的負擔迫切、加重,大大地向人證明基督是主,可見要為基督作見證,同工的配搭是十分重要的。
(二)好的同工配搭在一起,必然能叫彼此的靈都高昂,這正是身上的肢體互相聯絡、彼此相顧的實際(羅十二5;林前十二25)。
(三)西拉和提摩太也有可能是從馬其頓帶來了經濟上的供應,使得保羅能夠專心傳道。一個傳道人是否全時間事奉主,或者帶職事奉主,有兩個決定性的考量因素:(1)他是否被靈裏的負擔完全佔有了,以致非全力以赴不可?(2)他外面的環境是否有足夠的經濟來源,可賴以維持生活?
【徒十八6】「他們既抗拒、毀謗,保羅就抖著衣裳,說:『你們的罪(原文是血)歸到你們自己頭上,與我無干(原文是我卻乾淨)。從今以後,我要往外邦人那裏去。』」
〔原文字義〕「抗拒」反對,抵抗,阻擋。
〔文意註解〕「保羅就抖著衣裳,」『抖著衣裳』用意在抖去衣裳上的塵土,原為猶太人向外邦人表示斷絕往來的舉動(參尼五13;徒十三51),保羅或係藉此來向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表示,他們如此頑梗不信,必須自己承擔其後果。
「你們的罪歸到你們自己頭上,」『罪』原文是『血』;猶太人殺害主耶穌時,曾表明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願承當流主血的罪(太廿七24~25),因此他們若相信主,主的血就潔淨他們,不然,血就要歸到他們的頭上。
「與我無干,」原文是『我是潔淨的』,意指沒有罪污,引伸作『不構成我的罪狀』之意。
〔話中之光〕(一)拒絕接受福音的人,最終是與自己作對;不信的人傷害最深的,正是他自己。
(二)信徒傳揚福音是為還債(羅一14~15);我們若忠心地傳了,別人仍舊不信,這債務不在我們身上,乃歸到那些頑梗不信的人身上。
【徒十八7】「於是離開那裏,到了一個人的家中;這人名叫提多猶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會堂。」
〔文意註解〕「於是離開那裏,」由上下文可知,『那裏』不是指哥林多,也不是指他不再和亞居拉、百基拉同住,而是指原先傳道的地點,可能就是猶太會堂(參4 節)。
「這人名叫提多猶士都,」『提多』是一個常見的羅馬名字,這裏加上『猶士都』這個姓,大概是為了與另一個『提多』有所分別(林後二13;七13~14;八16,23)。有人認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所提的『該猶』(林前一14)就是提多猶士都,他的全名可能是該猶˙提多˙猶士都。這種推測極可能正確,因保羅在《羅馬書》中也提到該猶接待他,並接待全教會(羅十六23)。
「是敬拜神的,」即指他虔誠敬畏神(徒十2),這是用來形容參與猶太會堂的敬拜、但未受割禮的外邦人。
「他的家靠近會堂,」『靠近』意指與之毗鄰。
〔話中之光〕「他的家靠近會堂」,以致福音也臨到了他的家。信徒為著全家的信仰,也當慎選住家的地點。
【徒十八8】「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
〔文意註解〕「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保羅曾為『基利司布』施過浸(林前一14)。『全家』一詞表明信徒的家乃是神救恩的完整單位(徒十一14;十六15,31~34)
「就相信受洗,」這話表明『相信』與『受浸』是相連的事,彼此並無時間的間隔;人一相信主,立即可以受浸,此外並無其他條件。
〔話中之光〕反對的人雖然多(參6節),但往往反而更有功效(林前十六9),所以我們為主作見證,不可因為受人的反對而灰心喪志。
【徒十八9】「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
〔文意註解〕「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保羅多次看見異象(徒九1~9;廿二17~21;廿七23~26);每次都是神主動向他顯現,並非他去追求得來的。
「不要怕,」這話含示當時保羅的心裏確有些懼怕。當保羅初到哥林多時,他的確是『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
《使徒行傳》書中的保羅,與《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形象非常近似,經歷一切困苦而最後將福音傳到眾海島和地極,因此主鼓勵保羅的話,也和耶和華神對祂僕人的話相似(賽四十三1~5)。
「只管講,不要閉口,」『講』字的原文時式表示要他『繼續』講下去。
〔話中之光〕信徒不敢對人開口作見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怕自己說得不好、怕人譏笑、怕被人逼迫等等。
【徒十八10】「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裏我有許多的百姓。」」
〔文意註解〕「必沒有人下手害你,」主這個應許,從12至17節所記述的猶太人的攻擊未獲果效,而證實得著成就。
「因為在這城裏我有許多的百姓,」指哥林多將有許多歸信主的人,這是保羅要收的莊稼。
〔話中之光〕(一)當我們意識到神與我們同在,就在任何環境中都能坦然無懼(賽四十一10)。
(二)在哥林多這樣荒淫敗壞的城裏,竟然有許多主的百姓,因此我們不能單看外表環境,就斷定一個地方有沒有主的見證。
【徒十八11】「保羅在那裏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將神的道教訓他們。」
〔原文直譯〕「…在他們中間教導神的話。」
〔原文字義〕「住」坐下,安頓。
〔文意註解〕「保羅在那裏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大約從主後五十年秋到五十二年春;保羅在這段期間內,可能也曾外出在亞該亞遍處傳過福音(林後一1)。
〔話中之光〕(一)保羅一反他過去不再一地停留太久的慣例,而在哥林多長住了下來;他的到處旅行是為著傳福音,他的一地長住是為著建造教會。傳福音固然重要,建造教會也很重要。
(二)我們的主不以在地上有教會為滿足,祂盼望各地教會都能增長而得著建立(弗四12~13,16)。
【徒十八12】「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拉他到公堂,」
〔文意註解〕「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迦流』(Junius
Gallio)是羅馬皇帝尼祿私人教師、斯多亞派哲學家辛尼加(Seneca)的兄
弟;被譽為一極其公正冷靜的人物,對於宗教採取放任自由的態度,只要宗教不妨礙政治,就不予過問。『方伯』乃羅馬帝國元老院直轄行省的首長,其地位相當於
巡撫或總督。由希臘特耳菲城所發現的碑銘,可知迦流在主後五十一至五十二年任亞該亞方伯。這資料幫助我們鑑定,保羅第二次出外佈道旅程中來到哥林多的時
間,並他寫《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的日期。
「拉他到公堂,」『公堂』指方伯主持下的法庭,通常設在市中心一處石砌的台階上。以前猶太人逼迫使徒們,似乎只藉助群眾的擾亂或訴諸地方官(徒十六19~22;十七5~8),如今更進一步投訴到一省的首長那裏。
【徒十八13】「說:『這個人勸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
〔原文字義〕「勸」勸誘;「不按著」違反,違背,從旁過去。
〔文意註解〕「勸人不按著律法,」『律法』在此有二意:(1)是指羅馬的法律;當時在羅馬帝國境內,禁止非經羅馬法律承認並許可的宗教,向人民傳教。猶太教被羅馬政府列為合法的宗教之一,這些猶太人或係指控保羅所傳的並非猶太教。(2)是指摩西律法,這由迦流在十五節所說『你們的律法』一詞,可知他們可能控告保羅不遵守摩西的律法;但也有可能迦流看透了他們以保羅違反羅馬法律為名,實則僅牽涉到彼此對猶太人律法的解釋有所不同。
〔話中之光〕沒有啟示的人,會以為恩典和律法相反;其實律法乃是引人認識恩典。
【徒十八14】「保羅剛要開口,迦流就對猶太人說:『你們這些猶太人!如果是為鞽枉或奸惡的事,我理當耐性聽你們。』
〔原文字義〕「鞽枉」妄為,不義;「奸惡」奸詐與邪惡;「理當」按照道理;「耐性聽」忍受,寬待。
〔文意註解〕「鞽枉或奸惡的事,」指有關民事或刑事上的問題。
【徒十八15】「但所爭論的,若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你們自己去辦吧!這樣的事我不願意審問。」」
〔文意註解〕「若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言語』是指道理說法;『名目』是指宗教名銜;『律法』是指對摩西律法的解釋。這些都是宗教信仰上的爭執問題。
「你們自己去辦吧,」原文是『你們就當自己去查看』。
「這樣的事我不願意審問,」迦流認為猶太人控告保羅的罪名,並無違犯羅馬法律之處,基督徒也非反叛羅馬政權,因此不予審問。迦流這樣的判決,後來成了各地巡撫和方伯所援用的前例,因此在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對基督教起了很大的保護作用。
【徒十八16】「就把他們攆出公堂。」
〔原文字義〕「攆出」趕走。
〔文意註解〕『攆出公堂』意即不願再聽他們的控訴。
〔話中之光〕凡想要藉助於屬世的權勢,來加害弟兄的,必然自取其辱。
【徒十八17】「眾人便揪住管會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這些事迦流都不管。」
〔原文字義〕「揪住」抓緊,捉住;「不管」不關心,不在意。
〔文意註解〕「眾人便揪住管會堂的所提尼,」『眾人』有二意:(1)指在旁聽審訊的外邦人,藉此機會發洩其敵視猶太人的情緒;(2)指不信的猶太人,對改變信仰的人施與會堂的懲戒。『所提尼』極可能是和保羅聯名寫《哥林多前書》的那一位(林前一1);本章共提到兩位『管會堂的』(參8節),他們可能是前後任,都接受保羅所傳的福音,而成為基督徒。
「在堂前打他,」我們不知所提尼是因信主而被打,或是因被打而成了信徒。
「這些事迦流都不管,」表示他不肯插手牽涉在猶太律法、習俗的事務裏面。
〔話中之光〕為主受苦的人,主必報答他;人對我們的苦待,乃是主祝福的前奏。
【徒十八18】「保羅又住了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𥱥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文意註解〕「保羅又住了多日,」保羅在哥林多一共住了十八個月(參11節)。
「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注意,此處和大多數經節在提到這對夫婦時,將妻子百基拉的名字放在前面(參26節;羅十六3;提後四19),很可能她在教會中比她丈夫更為活躍,在主裏的份量較為突出。
「他因為許過願,」『他』即保羅;『許過願』大概是指拿細耳人的一種暫時性的誓願(民六1~21);猶太人在患病或遭遇危難時,慣於許下誓願,通常為期一個月,在此期間內禁戒剪髮、吃肉和飲酒;保羅為何許願,路加並沒有說明;有人推斷大概是因主在異象中的應許保守他的安全,結果免受敵人的攻擊,得以順利傳道(參9~10,12~16節),乃作此感恩的許願。
「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堅革哩』位於哥林多的東邊,是哥林多地峽東岸愛琴海的港口城市(參1節註解;羅十六1)。『剪了頭髮』有二意:(1)於許願之時,以剪髮為誌,直到還願以前絕不再剪;(2)剪髮表示所許的願已經滿期(徒廿一23~24),把許願期間所長起的頭髮剪下,帶到耶路撒冷燒在祭壇上,作為祭品獻給神。有解經家認為保羅的剪髮應屬前者,因為他為了必須在一個月內還願,而不允在以弗所多住些日子(參20節)。
〔話中之光〕在神的家中,並不以與生俱來的身分和性別為先後的次序,而以靈命和真理上的造詣、並事奉上的表現為令人尊重的準則(提前五17)。
【徒十八19】「到了以弗所,保羅就把他們留在那裏,自己進了會堂,和猶太人辯論。」
〔文意註解〕「到了以弗所,」『以弗所』是亞西亞省的省會,詳情請參閱第十九章。
【徒十八20】「眾人請他多住些日子,他卻不允,」
〔文意註解〕「他卻不允,」保羅大概是為著要趕在逾越節來臨之前回到耶路撒冷,所以不允多留些日子。通常地中海的海運在冬季暫停,約在三月十日左右重開,而主後五十二年的逾越節是在四月初旬,因此他在以弗所所能逗留的時日不多。
【徒十八21】「就辭別他們,說:『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裏。』於是開船離了以弗所。」
〔文意註解〕「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裏,」大約在主後五十二年秋天,保羅履行了他的諾言(徒十九1)。
〔話中之光〕信徒凡事都當順從神的安排,我們只當說:『主若願意,就可以作這事,或作那事』(雅四15)。
【徒十八22】「在該撒利亞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問教會安,隨後下安提阿去。」
〔文意註解〕「就上耶路撒冷去問教會安,」原文並無『耶路撒冷』,但『上去』一詞含有此意。保羅上耶路撒冷的原因在此沒有交代,很可能是到聖殿去還願(參18節),順道和那裏的教會有交通。根據推算,保羅大約是在主後五十二年春,回到耶路撒冷作短期的探訪,其時恰值逾越節期間。
根據《使徒行傳》,保羅截至此時,至少已到過耶路撒冷三次(徒十一30;十五2;十八22)。但根據《加拉太書》,他僅提到兩次上耶路撒冷(加一18;二1)。彼此之間不但沒有矛盾,甚且可用來佐證保羅寫《加拉太書》之時,必定是在此次上耶路撒冷以前。
「隨後下安提阿去,」『安提阿』指敘利亞的安提阿(徒十一26;十三1);它在耶路撒冷的北面,但因地勢較耶路撒冷為低,故用『下』字形容。
本節結束了保羅第二次出外佈道旅程。
〔話中之光〕「就上耶路撒冷去問教會安,」耶路撒冷教會並不是保羅所建立的,但他仍願意與那裏的教會維持美好的交通與關係。我們基督徒不應該有狹窄的宗派和堂會觀念。
【徒十八23】「住了些日子,又離開那裏,挨次經過加拉太和弗呂家地方,堅固眾門徒。」
〔文意註解〕「又離開那裏,」從本節起,保羅開始他第三次出外佈道的行程,此時大約是主後五十二年夏天。保羅三次出外傳道,都以安提阿為起點(參22節;徒十三1~3;十五35,40)。
「挨次經過加拉太和弗呂家地方,」保羅在他第二次出外傳道旅程中,也曾經過這些地方(徒十六6)。
【徒十八24】「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力山太,是有學問(或譯:口才)的,最能講解聖經。」
〔文意註解〕「他生在亞力山太,」『亞力山太』位於埃及三角洲的西北岸,是羅馬帝國第二個最重要的城市,該處猶太人甚多。
「最能講解聖經,」『聖經』指舊約聖經;那時新約聖經尚未寫成。
〔話中之光〕(一)任何學問加上聖經的知識都是有用的;學問都可能為聖經知識服務。
(二)世人的學問是叫人注重理性,對主的道心裏冰冷;但信徒越有學問,卻越能對主的道心裏火熱(參25節)。
【徒十八25】「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心裏火熱,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
〔原文字義〕「主的道」主的道路;「心裏」靈裏。
〔文意註解〕「心裏火熱,」『心』字原文是『靈』,因此有許多人認為亞波羅此時已經重生領受了聖靈。
「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亞波羅既然熟悉舊約聖經(參24節),他將耶穌的生平和舊約的預言作一比較,結果使他深信耶穌就是彌賽亞;他所講論教訓人的,大概就是闡明耶穌即為彌賽亞。
「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約翰的洗禮』重在消極方面的對付,藉著將人浸入水中,表明將他已往離棄神的罪行,作個結束,所以又稱作『悔改的浸』(徒十九3~4)。這與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受浸不同,因為基督徒的受浸,是重在與基督的聯合,包括消極方面的埋葬――與基督同死,也包括積極方面的復活――與基督同活(羅六3~5)。
亞波羅在當時可能只明白公義、道德、恨惡罪惡、悔罪改過等,而不明白恩典的福音。
〔話中之光〕(一)「主的道」是指主的道路,而非主的道理;基督教不僅是相信某些道理,並且是要把所信的付諸實踐。
(二)我們若要無拘無束地傳揚福音,便須『靈裏火熱』(原文),熱到一個地步,能不顧面子,不顧害羞,不顧反對。
(三)熱心的傳道人,不一定自己明白救恩的道理;有些傳道人甚至還沒有得救。
(四)罪人不僅要從罪惡裏出來,並且還要進到基督裏面,與主聯合為一,才算得著完滿的救恩。
(五)信徒不單要熟悉『聖經』的事(參24節),也要熟悉『聖靈』的事;不單要有聖經知識,也要有享受救恩的行為。
【徒十八26】「他在會堂裏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
〔原文字義〕「神的道」神的道路;「講解」揭露,顯示;「更加詳細」更為正確,更加完美。
〔文意註解〕「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百基拉和亞居拉移居哥林多時接待保羅在先(參2~3節),又與保羅同往以弗所(參18~19節),以弗所教會初成立時很可能就在他們的家中聚會(林前十六19),現在又接待亞波羅,並在屬靈的事上幫助他。前後兩位被主重用的僕人,都從他們得著肉身和靈性雙重的益處。
百基拉和亞居拉此時對『神的道』的認識,可能由於在與保羅同住的一年半期間,深得保羅的教導之功(參11節)。
〔話中之光〕(一)亞波羅把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參25節),百基拉、亞居拉卻把神的道路講解得更加詳細;我們沒有一個人能把屬神的事瞭解得完全透徹,因此不要自滿,而要不停地追求。
(二)一個有學問的人(參24節),肯虛心聽取織造帳棚的凡夫(參3節)的教導,實在難能可貴;驕傲、看不起別人的人,在神的道上一事無成。
(三)傳道人不可單靠自己的學問和口才(參24節),就認定自己所傳講的內容和方法毫無問題,乃要虛心聽取教會和聽眾的評價。
(四)惟有那些有受教者的耳朵,肯聽別人之話的人,才能有受教者的舌頭,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賽五十4)。
(五)教會中需要有傳福音的工人,同時也需要有栽培的工人。傳福音是撒種,栽培是澆灌(林前三6);兩者須要密切的合作。
(六)工人之間的交通是教會建造工作上很重要的一環,也是基督身體的見證,更是抵擋仇敵的一個重要的學習。
(七)工人在真道上的交通,對真理的順服,不固執自己的缺欠和錯誤,是重重打擊撒但的一種武器。
(八)百基拉和亞居拉的智慧,乃在於以愛心的『接待』代替『批評』,以『私下』的幫助代替『公開』的指正。
【徒十八27】「他想要往亞該亞去,弟兄們就勉勵他,並寫信請門徒接待他(或譯:弟兄們就寫信勸門徒接待他)。他到了那裏,多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
〔文意註解〕「弟兄們就勉勵他,」『弟兄們』一詞表明當時在以弗所已經有了信徒。
「多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也有人將此句譯成:『藉著恩典多多幫助那些信主的人』。
亞波羅給哥林多教會信徒的幫助很大,以致保羅日後在論到他時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林前三6)。雖然有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想要使他作一黨的領袖與保羅競爭,可是保羅和亞波羅彼此之間顯然並無黨派之見(參林前十六12)。
〔話中之光〕(一)「那蒙恩信主的人,」這話表示人不單是信主才蒙恩,更是因蒙恩而信主;人若不蒙神恩賜信心,就不可能相信接受主。
(二)不要以為我們相信主、免去滅亡就夠了,我們在信主之後,仍需從別的肢體得著幫助,多多充實我們的靈命。
(三)亞波羅對於『神的道』――經歷神的道路――需要平信徒的幫助(參26節);然而平信徒對於聖經的認識和靈命的進深,也需要這位傳道人的幫助。傳道人與一般信徒之間,彼此幫助,相得益彰。
【徒十八28】「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叁、靈訓要義
【亞居拉和百基拉的榜樣】
一、接待主的工人(2~3節)
二、與主的工人同行同工(18節)
三、開導主的工人,以成全他的職事(26節)
【保羅的榜樣】
一、勞苦作工,自食其力(3節)
二、抓住機會,致力傳揚福音(4節)
三、為道迫切(5節)
四、雖被人抗拒、毀謗,仍不斷到處傳揚(6~8節)
五、雖宣告要轉向外邦人,卻仍不能忍心放棄骨肉之親(6,19節)
六、有主的異象與託付(9~10節)
七、建造神的教會(11節)
八、為主受逼迫(12~13節)
九、向神許願感謝(18節)
十、所到之處,不忘傳揚福音(19節)
十一、行蹤以神的旨意為依歸(20~21節)
十二、沒有狹窄的門戶之見,樂意與其他同工所創建的教會交通問安(22節)
十三、堅固眾信徒(23節)
【保羅的傳道方法】
一、辯論(4節上,19節)
二、勸化(4節下)
三、證明(5節)
四、教訓(11節)
五、堅固(23節)
【保羅在爭戰中的扶持】
一、同工的配搭扶持(5節)
二、主在異象中的顯現激勵(9~10節)
【保羅和亞波羅的異同】
一、保羅為道迫切(5節);亞波羅心裏火熱(25節)
二、兩位的事工都是向人證明耶穌是基督(5,28節)
三、保羅有主的異象,最清楚神的道(9,11節);亞波羅有學問,最能講解聖經(24節)
四、保羅將神的道教訓人(11節);亞波羅將耶穌的事教訓人(25節)
五、保羅堅固眾門徒(23節);亞波羅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27節)
【亞波羅的榜樣】
一、有恩賜,能講解聖經(24節)
二、心裏火熱(25節上)
三、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25節下)
四、能放膽講道(26節上)
五、肯虛心接受別人的指正(26節下)
六、多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27節)
七、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反對的人(28節上)
八、懂得引用聖經作見證(28節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使徒行傳提要」末尾處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拾穗
【徒十八1】「這事以後,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
「這事」:原文是複數「這些事」,應該指在雅典發生的總總事情。──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1】哥林多是當時羅馬亞該亞省的首都。這著名的古城在西元前一四六年,為羅馬所毀,後來凱撒大帝重建新城。它的位置險要,在希臘本土與 Peloponnesian半島間的地峽上,是溝通的中心,通地峽的南北,也通東西 Cenchreae和 Lecaeum兩港(十八18;羅十六1)。它是個商業中心,吸引了一班猶太人少數民族。現今發現了一所會堂門楣上的碑文,是出自這個時期的。這裡道德十分敗落,正如哥林多前書所見。保羅離開雅典後,就以這城為目標,正因它位置的重要性。──《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2】「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
「亞居拉」:拉丁名字,意思是「鷹」。──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2】他到了哥林多,大得鼓勵。首先,他遇到一對信主的夫妻,亞居拉和百基拉。他們是散居的猶太人,丈夫用的是羅馬名字(意即飛鷹),妻子亦然,百基拉原是 Prisca的縮寫(羅十六3;林前十六19;提後四19)。百基拉的名字多半放在她丈夫之前,表示在信徒角度來看她的身份更重要,亞居拉原籍本都,卻是羅馬居民。革老丟下令猶太人遷離羅馬(因為猶太人動亂,根據
Suetonius是基督徒的煽動行徑;impulsore Chresto。
這道諭旨的日期很可能是指基督徒傳道,在猶太人社團中引起的糾紛)。這一項出境令可能是西元四十九至五十年,但也未能十足肯定。無論如何,這命令並未能在
羅馬所有猶太人集團中,完全執行,即或出了境的也勢必逐漸潛回羅馬。假如羅馬書十六章是對羅馬寫的,那未成書之時,亞居拉百基拉必然已離開旅居的哥林多和
以弗所(十八18f.),回到羅馬去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2「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帶著妻百基拉。」】
保
羅進哥林多城,他的名聲在猶太人的環境中可謂非常熟悉,因為他在手藝方面謀生,為多人所知曉的,現在他又在找工作的機會,也由於這種情形使他認識亞居拉與
他的妻子百基拉,他們最近從羅馬被驅逐出境。那是他們還沒有信主,以後受使徒的話勸導而歸向了主。所以與使徒一同作工。
保羅內心多麼急切地要將福音傳給群眾,他們在哥林多熱鬧與陽光的街道上,保羅真想帶他們一個個進入救主的國度。有人也真像保羅一樣有急切的心,在講臺上看見那麼多的眼睛看他們,但卻不關心個人的靈魂。主不是這樣,他2願出去只找一個撒瑪利亞婦人。祂也在樹下站住,呼召一個稅吏。腓利與主相像,在途中與一個太監談道,他熱切的心與在撒瑪利亞傳道一樣。這位使徒也曾熱切向禁卒、呂底亞及提摩太傳道,又向群眾傳揚福音。
這不是神秘密的試驗嗎?我們如果不關懷一兩個人,祂也不會使用我們領多人歸主,我們向個人傳道的經驗,就配備我向多人工作,神的國是一個一個地進入的,如果基督的工人先著手領鄰居信主,這會有多大的果效!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徒十八3】當時猶太人都要他們的兒子學一門手藝,將來可以謀生。所以保羅所學的那一行,是用山羊毛來織帳棚。──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十八3從新約聖經中可以獲悉,一般猶太人的職業約有若干種?】
這裏告訴我們,保羅來到哥林多,投奔亞居拉,因為他們同是製造帳棚的。何以保羅到海外傳道了一個時期後,竟然重操舊業,再造帳棚,只在安息日去講道?
原來猶太人由十三歲起到三十歲,每一男子必須選擇一種工作,學習若干年,然後出去謀生。三十歲滿,才作會堂正式會員,有資格輪流在會堂內誦讀聖經(路四章16節)。
拉比時常題醒以色列人:“若不教你兒子學習一門技藝,你就是教你兒子去偷竊”。又說:“男人有一技之長,等於你的葡萄園有了圍牆”。以下是新約聖經中可以找得到的猶太人的職業一覽:
一、木匠,那穌也是木匠。
二、製造帳棚,中東居民出門須要攜帶帳棚。
三、打魚,彼得約翰均是漁夫。
四、打獵,主那穌曾題及兩支麻雀值一分銀子(太十章29節;路十二章6節),有許多人以打獵為生。
五、葡萄園工人(太二十章)。
六、種橄欖者(客西馬尼為橄欖園)。
七、陶器工人(太二十六章10節窯戶,即製造陶器的人)。
八、漂布工人(可九章3節)。
九、硝皮匠(徒九章43節)。
十、建築工人(太七章24節)。
十一、牧羊人(路二章8節)。
十二、制酒者(路五章37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八3~4】這裡表示他們遇見保羅之先,已經是基督徒了,否則路加必然提及他們信主的經過。羅馬必然很早之時就有福音傳到,因為是首府大城,旅客往還頻密(參二10)。兩夫妻與保羅還有一樣共通點,就是同一行業。拉比的宗教律法任務,是不收費的。因此他們必須有別的入息。保羅的職業是織帳棚的。帳棚是用山羊毛的布料造成,稱為 Cilicium,是保羅家鄉本土的製品,此外也有用皮革造的。因此,“製造帳棚”可能是泛指“制皮革的人”,這裡意思大概正是這樣。於是保羅與亞居拉百基拉同住,與他們一起工作,供應自己的需要,又可享受信徒相交之樂。同時,開始了傳道的工夫,亞居拉百基拉也自然同工了。如往常一樣,保羅利用會堂的集會,為基督的道理分辯(十七2)。這次在猶太人和參加會堂的外邦人中,佈道的工作相當成功。──《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5】「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
第二件可鼓舞的,是同工西拉(在使徒行傳這是最後一次提及他),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了。他們來了,保羅就專心迫切傳道(NEB,參 GNB, NIV。RSV譯文未表達出這一點)。根據林後十一9,保羅並沒有加重哥林多教會經濟上的負擔,因為他的需用已由馬其頓信徒供應足夠了(腓四15)。因此可能西拉提摩太來時,把馬其頓人的金錢資助帶來,使他在哥林多不再分心自養,可以全周作宣教工夫,不單在安息日了。因此,他向猶太人傳講耶穌就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就更顯精力充沛。──《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5】「西拉和提摩太來的時候,保羅為道急切。」比較第十七章十六節:「保羅等候他們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裏凓急。」──信徒無論何在:或在信徒群中,或在異地獨處,當有同樣急切救人的心。―― 倪柝聲
【徒十八6】「他們既抗拒、譭謗,保羅就抖著衣裳說:“你們的罪歸到你們自己頭上(注:“罪”原文作“血”),與我無干(注:原文作“我卻乾淨”)!從今以後,我要往外邦人那裡去。”」
「抖著衣裳」:原來是猶太人向外邦人表示斷絕來往的舉動,保羅用這樣的肢體語言,對猶太人來說是相當強烈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6】傳道工夫加強,有果子,但也遭到了猶太人反對(也許出於嫉忌,參十七5),他們的話在信徒眼光看來,是屬於褻瀆性的,於是保羅就離開會堂,但先儘量表明他們拒絕福音的嚴重後果。他把衣裳上的塵埃抖下(尼五13),表示相交的關係已決絕,這是他先前也作過的舉動(尼十三51)。
這舉動本來是猶太人向外邦人作的,現在的含意就是說在宣教士的眼中,拒絕福音的人,就與外邦人無異,在神真子民中無份。若猶太人至終發現自己果真被棄絕
了,是他們自取其咎,保羅已忠心地傳講了,他們的反應,責任不在他身上。從此以後,他理直氣壯地不再理會他們,而轉向外邦人,包括歸化者及其它人(十三46,廿八28)。──《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7】「於是離開那裡,到了一個人的家中,這人名叫提多猶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會堂。」
「提多猶士都」:拉丁名字,「猶士都」是「公正的」意思。這人有可能就是羅十六23的該猶,不過這指的是傳福音的地方,而不是居住的地方。因此此人也不一定是該猶。──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7】既不能在會堂繼續作工,就轉向其它地方,找到了一個外邦人的家,他本是歸附會堂的(參十2)。這人必然是保羅領他信主的。提多猶士都是個羅馬名字,如在哥林多保羅帶領歸主的幾個人的名字一般(羅十六21~23;林前十六17)。Ramsay為他們研究出一個三段的羅馬名字,給他一個“該猶”的姓,說他是哥林多的一位信徒,名字出現在及林前一14,及羅十六23,是那位接待保羅,也接待全教會的該猶。這推測十分合理,卻無以證實。提多的家就在會堂隔壁,這在相處上並不容易,但對出會堂的人的影響,卻占有利地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7】家近會堂而敬拜神的人很不多。―― 倪柝聲
【徒十八8】「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
「基利司布」:這是一個拉丁名字,意義是「卷起的」,這人是保羅親自施洗的。( 林前一14 )──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8】搬到附近地點一舉,效果甚佳。許多哥林多人聽了訊息,信了主受浸;路加特別提出一位基利司部,是管會堂的(或管會堂者之一)(參十三15)。保羅提及他和該猶,是他替他們施浸的(林前一14)。對猶太人來說,領袖倒向保羅一方,必然大大吃不消,而且形勢似乎會變本加厲(見17節)。赫肯(p.540)
認為基利司布該在保羅與會堂破裂以先信主的,而且保羅搬到提多猶士都的家,也該在早一點時期。這觀點認為保羅安排可用的場地,好在會堂不使用的時候可以
用,而正因這新場所的成功,引起猶太人的反擊。當然,這構想也是可能的,祇要把第七節看作不按時間次序放進去的便可;不過,路加這記載也同樣合理,同樣有
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8】信而受洗。―― 倪柝聲
【徒十八9】「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
「不要怕」: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停止懼怕」的意思,顯示保羅處於懼怕的狀態下。──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9】路加在此並沒有提供什麼因由,說明保羅這時所得的屬天異象,為要堅固他在哥林多繼續工作。不過,讀者從使徒行傳前面的事蹟,知道保羅會預料猶太人的反擊,因為保羅奪取了他們的領袖,和許多他們的歸附者。此外,記得保羅說他初到哥林多的時候“又懼怕,又甚戰驚”(林前二3),需要屬靈的鼓勵。赫肯(p.540)的說法更進一層,說保羅通常在一城祇停留很短的時間,若沒有神的鼓勵要他多留,他就會快快離開。不過,保羅在以弗所同樣的情況下逗留(十九8~10),卻未見有這樣的鼓勵,可見這假定不實。事實上保羅在一個地方停留時間,多半足夠他建立好教會,除非遇到逼迫,才會離開。
保羅的異象從“主”來的,也就是耶穌。留意這些話的語句,與舊約中神對祂僕人說話相合(Stahlin p.245;比較七9;出三12;申三十一6;書一5、9;賽四十一10,四十三5;耶一8)。新約裡把與父神同等的地位和功能給耶穌。舊約逢有神異象的顯現,都用“不要怕”來安撫見異象者的惶恐。不過這裡是安慰保羅自己在哥林多迎敵的恐慌。保羅不但不怕他們的行徑,更放膽宣告神的話。希臘文的時間式表示,保羅要繼續講下去,正如他目前作的一樣。──《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0】「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
這吩咐有主的應許相伴,祂必與保羅同在(賽四十三5)。這一類應許是神對蒙召事奉者的保證,他們必能完成祂所吩咐的(士六12;得二14;路一28)。
既有神的保護,就沒有人可以伸手害他。再者,神在城內有許多百姓。這句話的意思與上述連貫起來,就是說神在城中有許多人尚待聽福音,因此保羅傳道的工作,
必不受敵方行徑所阻,直到神的計畫達成。不過,這話的講法相當特別,因為用百姓來指尚未信主的人,這表示神已預先知道福音工作在哥林多必然大有果效(參十
三48)。保羅有了這些話壯膽,就勇往直前,深知它必雙重成就,一是他在逼害中蒙保守(十八12~17),二是傳道工作大大興旺(十八11)。路加卻不用詳細說明應許怎樣應驗,尤其是第二部份:既然是主的應許,就足以保證必然實現的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1】佈道與教導亦有緊密的關係。保羅兩者同樣重視,教會的質與量同樣重要。當我們的教會沒有量的增長時,我們不要自我安慰,以為我們重視質素便足夠了;同樣我們不能只求人數加增而忽略教導。──《新舊約輔讀》
【徒十八12】「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拉他到公堂,」
迦流作羅馬亞該亞省方伯的時候,天上異象的預言就實現了。路加記述猶太人抓住新方伯上任的機會,攻擊保羅。Marcus Annaeus Novatus是著名斯多亞哲學家 Seneca的兄弟,是西班牙演說家之子,來到羅馬,就被收養在 Lucius Junius Gallio家裡,承用了養父的名字。亞該亞是個二等省份,由尚未取得方伯(是羅馬高級知事)階級的人所統管。因此,迦流就在作了司法官,未作方伯之前,來到亞該亞。他性情馴良,但纏綿病榻。他的死因,是因為尼祿王視他家庭為嫌疑份子。他作方伯的正確年日,可從
Delphi發現的碑文得知,約在西元五一年七月上任。(官長坐公堂之時,猶太人就把保羅帶了出去。公堂是個石造臺階,位於城的市中心,遺址如今尚在)。──《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2,17迦流和所提尼是何等人?】
答①迦流——意系靠奶生活的,為羅馬亞該亞省之方伯(參一六O題),這省是由元老院管轄的,派他作方伯治理,他是生於哥他瓦(Cordova),是羅馬著名的哲學家辛尼家(Seneca)
的長兄,在該撒提庇留即位時始來羅馬,主後四十四年,革老丟(參一五六題)重改亞該亞為羅馬行省,從此可知迦流被任為該省方伯必是在年以後也。保羅于第二
次旅行佈道初次到哥林多時,被猶太人控告於其前,迦流不願審問,因系關於宗教方面的指控,並給涉及到刑事問題,按羅馬律法不能定保羅為有罪,是以不待保羅
辯護,即把他們攆出公堂去了。(徒十八12-16)。
②所提尼——意系拯救,系猶太人,為哥林多猶太教繼基利司布(徒十八8)管會堂者,(會堂Synagogue為猶太人聚會之所),大半是由長老選出,其職務乃經理集會之事,如選人讀律法及先知書,或宣道,或令人遵守秩序,責管會員等(路十三14,徒十三15)。保羅在他的會堂宣講真理時,激起猶太人之反對,在迦流方伯面前控告保羅,所提尼因此亦受連累,被猶太人揪住撲打堂前,這些事迦流都不管,至於此人是否與林前一1節中的多提尼同為一人,難以確定,若是指為一人,他所受的鞭打之苦,乃是與他有益,使他終於悔改歸主,成為保羅一同具名書信的弟兄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八13】「說:“這個人,勸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
猶太人所控訴的,就是保羅勸人不按律法敬拜神,這句話若是指勸猶太人違反猶太律法,問題就來了,官方到底是否有責任執行猶太人自己的律法呢?若是這樣,這項控訴的重點,就是基督徒沒有權利享有猶太教的保障,而猶太教是被視為religio licita的就是國家所容納的宗教。布魯斯(Book p.374),認為他們想把基督教定規為非法宗教,未免太過分了,因為到底是否有這條例,仍有可疑。此外,亦可能控訴保羅勸人違反羅馬律法來敬拜,這似乎是猶太人較上算的控訴途徑。Sherwin-White(pp.99~107)進一步建議,說猶太人可能採用
Claudius的法令,保證他們得享民族傳統的安寧,而指控保羅干擾了他們的太平,和一貫的生活方式。──《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4】「保羅剛要開口,迦流就對猶太人說:“你們這些猶太人!如果是為冤枉或奸惡的事,我理當耐性聽你們。」
保
羅原預備答辯的,卻被方伯打斷了,說根本就不成案。這事迦流需在一般刑事法外作判決,在這種情形下,他有相當裁判的自由,依當地風俗習慣或他自己的機智按
正義宣判。可是,迦流回答說,保羅被控的行為,根本就不屬違反國法的刑事案;若果刑事案,官員就要審慎偵查,嚴重處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5】「但所爭論的,若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你們自己去辦吧!這樣的事我不願意審問。”」
這
不過是猶太人內部的爭論,有關他們自己律法上的要求。的確祇是關乎言語、宗教,名目之爭,最低限度迦流覺得是這樣。猶太人必須在他們權力範圍內自行處理,
方伯無意捲入漩渦去,這事與他無關。所以不管猶太人存心如何,迦流視他們提訴的律法,是他們猶太人自己的律法,他作為羅馬司法官,根本沒有責任管這些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6】「就把他們攆出公堂。」
迦流把猶太人趕出公堂,表示不要再聽他們的控訴。到底是字眼上的比喻,還是真施暴力使差役攆他們出去,則不大清楚。不過若猶太人遲遲不散開,後者也很有可能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7】「眾人便揪住管會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這些事迦流都不管。」
由
迦流的態度,更加強暗示立場,信徒不必怕羅馬省方長官干涉猶太人的事情,若實際事情發生,仍可以公開辯論。根據早期的不同抄本(把眾人當作希臘民眾),當
時在場的哥林多群眾,眼見猶太人在羅馬官長面前受挫,就趁他無意幹與的良機,發洩他們反猶太人的仇情,把管會堂的所提尼打了一頓。這也可以有另一個解釋。
所提尼可能是站在信徒一方的人,林前一1與保羅一同寫信給哥林多人的,也有一個叫所提尼,也歸依了基督,這也相當有可能。因此可能是,迦流既不肯執行猶太人的法例,猶太人就抓住所提尼,施予三十九下鞭刑(會堂刑法;林後十一24)。兩種解釋中,迦流都是拒絕插手在猶太人的事端上。前者,他容讓猶太人受不公之待遇;後者,則他沒有保護信徒免受會堂的苛待。──《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8】因為許了願,他在堅革哩剪了頭髮。猶太人要為一些福份特別感謝上帝時,便許拿細耳人的願(民六十一21)。要完全實行那願,便要三十天不吃肉,不喝酒,而且留長頭髮。三十天滿了,他在聖殿中獻上某些祭;便剪頭髮,並且把頭髮在壇上燒了,作為祭品獻給上帝。不必懷疑的,保羅乃是想到上帝在哥林多所賜給他的一切好處,而許願以表示他感恩。──《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八18保羅為什麼事許願剪了頭髮?】
答:保羅在第二次周遊旅行佈道,就要回程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來到哥林多以東相約十哩之堅革哩(參羅十六1),他因為許過願就在那裡剪了頭髮,至於他為什麼事許願,經上未有提到,難以確知。不過我們可以揣想,是因為許多信主而仍為律法熱心之猶太人,反對保羅相信基督已成全了律法,而叫他們離棄了律法和規條的緣故(徒廿一20-22),保羅為要表明使眾人都可知道,他仍然是遵守律法及古人的規矩,於是就現在堅革哩剪了頭髮,許了暫時離俗的願(徒十八18,廿一23,24;民六18注),以後就必須往耶路撒冷還這個願(徒十八22,廿一26),以期避免猶太人的污穢與摩擦,好使在猶太地的眾教會能得到滿意,而求在基督裡的合一,以致福音工作不受攔阻,更得復興,想前推展。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六五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八18~23】保羅正在回去的路上。他的路徑是經堅革哩──哥林多港──然後去以弗所。後來他到該撒利亞;從那裡他上去問候他本來要去見的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以後他便回到他出發的地點──安提阿──去。
因為許了願,他在堅革哩剪了頭髮。猶太人要為一些福份特別感謝神時,便許拿細耳人的願(民六十一21)。要完全實行那願,便要三十天不吃肉,不喝酒,而且留長頭髮。三十天滿了,他在聖殿中獻上某些祭;便剪頭髮,並且把頭髮在壇上燒了,作為祭品獻給神。不必懷疑的,保羅乃是想到神在哥林多所賜給他的一切好處,而許願以表示他感恩。──《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八22】「在凱撒利亞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問教會安,隨後下安提阿去。」
「就上耶路撒冷去」:原文沒有「耶路撒冷」,所以有人認為保羅只是去問該撒利亞的教會安。但「上去」的用詞常常是用來指去耶路撒冷,「下」則常常指離開耶路撒冷,因此有可能保羅是去耶路撒冷還願獻祭,順便跟耶路撒冷教會問安。──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24】「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歷山大,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聖經(注:“學問”或作“口才”)。」
「有學問」:原文可以指「有學問的」或「善於辭令的」(有口才的)。
「最能講解聖經」:原文是「有能力於聖經」。──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八24】亞波羅是亞波羅尼亞(Apollonius)的簡寫,他本鄉是亞力山大,他一切的才學,都與這一項資料切合。亞力山大是個教育哲學的中心,猶太哲學家斐羅,就在這地工作。所以,亞波羅流利的口才,和辯駁的本領,都源於他在亞力山大長大。作為飽受教養的猶太人,他最能講解聖經,且善用他的知識來服事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24】亞波羅來自亞力山太,其地約有猶太人百萬之眾。力量之大使當地所分五區之中,有兩區屬猶太人。亞力山太是學
者聚居之地,尤其是那些相信舊約聖經的寓意解釋學者之地。他們相信,舊約不只記載歷史,而且每一記載下來的事件,都有一個深入的意義。因此亞波羅對說服猶
太人便絕頂有用,因為他可能在整部舊約中找出基督來,更可以給他們證明,舊約一直預期祂的降臨。──《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八26】「他在會堂裡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
亞波羅來了,開始在會堂傳道,百基拉亞居拉看出他在真道的瞭解上有缺欠,就接他來私下教導他,好叫他對真道有更正確的認識。我們大可假定他受的必然是保羅代表性的教義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27】「他想要往亞該亞去,弟兄們就勉勵他,並寫信請門徒接待他(注:或作“弟兄們就寫信勸門徒接待他”)。他到了那裡,多幫助那蒙恩主的人信,」
他所受的教導非常有功效,以弗所的信徒對他十足信任,甚至他要去亞該亞時,他們樂於為他寫信介紹給那裡的信徒,“弟兄們”是指以弗所的信徒,是保羅短期工作的果子,也是百基拉亞居拉工作的果效;其中也許包括一些別處來的信徒。從林前十六19,知道他們在百基拉亞居拉家中聚會。RSV版本說他們鼓勵亞波羅去亞該亞,不過經文亦可解作他們鼓勵哥林多信徒接待亞波羅。這種介紹信,可見羅十六1;林後三1。亞波羅去了不久,就證實他造就教會教會的效能,保羅後來也印證這一點(林前三6)。“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可作憑他的恩賜幫助信徒:這兩種解釋都通,不過後者較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28】「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亞波羅的特別恩賜,是與猶太人辯道,他對聖經的熟識,使他能以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參十八5)。因此,他不但是教會的好牧者,也是個有力的佈道者。──《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例證
【徒十八1】這是一個沒有道德的城市。它以淫亂出名。當代的人在描述一件墮落的事時,都會這麼說:「他們就和哥林多人一
樣。」在偉大的戲劇表演裏,哥林多人總是被描寫成醉鬼。最駭人聽聞的是,哥林多的宗教也淪落為藏污納垢之處。它那堂皇富麗的廟宇暗藏了無數的色情與羞恥。
很有意思的是,保羅是從這城寫信給羅馬人。我們讀羅馬書裏對外邦人腐敗的描述,很自然地會想到那是一面鏡子,反映了當時哥林多的光景。──《摩根解經叢書》
【徒十八1】哥林多因為地位的緣故成了希臘的重要城市。希臘差不多被海分割為二。一邊是撒倫灣(Saronic
Gulf)和堅革哩港,另一邊則是哥林多灣和利劍(Lechaenm)港。在兩者之間有一塊狹長的陸地,寬度不到五哩,哥林多便這峽地上,希臘一切南北交通都要經過哥林多,因為此外無他途。人們稱它為『希臘之橋』。但是航行希臘南端卻是極其危險。最南的角是麻利角(Cape
Malea),要繞過它便等於繞過和仁角(Cape Horn)。希臘人有句格言,『讓那想航過麻利的人立下他的遺囑。』因而地中海由東到西的貿易也經過哥林多,因為人們選擇這條路徑而不冒繞過麻利的危險航程。哥林多乃是『希臘的市場』。
哥林多不只是一個龐大的商業中心,而且是峽地運動會的會場。峽地運動會規模僅次於奧林匹克運動會。
哥林多又是一個邪惡的城市。希臘人有一個動詞『作哥林多人』,意思是過一
種燈紅酒綠的淫蕩生活。『哥林多人』一字到了英語,便形容在攝政時期的放蕩不羈,喜好鬧飲的紈褲子。在希臘,在戲台上出現的哥林多人總是酗酒的。亞科坡利
山聳立在哥林多,這山不只是一座堡壘;它也是亞福羅底德(Aphrodite)的廟。這廟在興旺的時候有一千名亞福羅底德的尼姑,這些人乃是神奴,到了晚上便到市上的街道從事營業。成語有說,『不是人人都能花得起錢去哥林多。』──《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八3】在這裏我們對於保羅所過的生活有清晰的見解。他是拉比。按照猶太人的慣例,拉比一定要有一職業。他不能以講
道及教授收取金錢,反之一定要自食其力。猶太人推崇工作。他們說,『要愛好工作,』『不教兒子一門技藝便是教他偷盜。』他們說,『最好是研究律法兼一門屬
世的職業;因為操這兩門職業,使人忘卻罪惡,但是只有律法而無工作,到底是失敗,並且引致罪惡。』因此拉比從事各項正當職業,意思是他們絕不會成了遺世獨
立的學究,卻常常了解工人生活的實況。
保羅,依照敘述,乃是製造帳棚的。大數是在基利家,在那省份裏有某種山羊,為數既多而又有一種特別的羊毛,由這種羊毛製成一種名叫基利深(Cilicium)的布,這種布是製造帳棚、簾子和帷幕所習用的。毫無疑問的雖然希臘語這字不只指製造帳棚者,它也指製革工人,保羅卻必是在這行業中工作,而且他一定是個精巧的技工。他常常以未負累他人為榮(帖前二19;帖後三8;林後十一9)。──《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綱目
【一對模範夫妻】
一面領受,一面講解給人
一、幫助年長的保羅
1.亞居拉這家
2.製造帳棚為業
3.保羅和他們同住
二、在哥林多的事工
1.證明耶穌是基督
2.管會堂的也信了主
3.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他說話
三、教導年輕的亞波羅
1.他心裏火熱
2.放膽講道
3.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詳細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
一、哥林多(十八1~17)
二、保羅離開哥林多(十八18~21)
三、保羅往該撤利亞及安提阿去(十八22~23)
四、亞波羅來臨(十八24~28)
──《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
一、在最壞的城市裡(十八1-11)
二、公平的羅馬審判官(十八12-17)
三、回到安提阿去(十八18-23)
四、亞波羅加入(十八24-28)
──《每日研經叢書》
【神的預備(十八1~11)】
一、到達哥林多(1~4)
二、主肯定保羅(5~11)
──《新舊約輔讀》
【信實的應許(十八12~28)】
一、神的保守(12~17)
二、結束行程(18~22)
三、再次出發(23)
四、神的預備(24~28)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