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註解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拾穗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例證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綱目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僕人救主被棄】
一、殺害祂的詭計(1~2)
二、為安葬而豫先膏祂(3~9)
三、猶大賣主(10~11)
四、逾越節的筵席──被棄的表記(12~25)
五、豫言門徒將要四散並否認祂(27~31)
六、在客西馬尼園的煎熬(32~42)
七、被捉拿(43~52)
八、被公會審問(53~65)
九、被彼得三次否認(66~72)
貳、逐節詳解
【可十四1「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祂;」
﹝背景註解﹞「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逾越節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乃為記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在猶太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晚上舉行,其後的七天都要吃無酵餅,就是除酵節(出十二18~19)
﹝話中之光﹞()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竟至被撒但所利用,要殺害主耶穌;撒但不但利用一般世俗罪人,牠也利用聖品階級人士,可見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
()若沒有人手的參與,有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仍不能應驗在主身上;反對主的人,終究仍為神所用,幫助神成就祂的計劃。
【可十四2「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
﹝文意註解﹞「當節的日子,」指從逾越節晚餐開始接下去七天的除酵節期間。
「恐怕百姓生亂,」每逢逾越節期間,各地千千萬萬的猶太人都上耶路撒冷來過節,人口一時暴漲數倍,不易維持秩序。他們這話也表明,他們承認主耶穌在百姓中間相當得著民心。
﹝話中之光﹞()人雖算計不在逾越節殺主,後來卻仍失算(參約十九14~16);神的話必須應驗。
()主耶穌乃是神的羔羊,為著除去世人的罪孽(參約一29),而在逾越節被殺。
()人在神旨意之外的一切計謀,都要歸於虛空(參詩一百十九118)
【可十四3「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背景註解﹞抹膏是當時社會表示歡迎和尊敬的禮儀,通常是將膏抹在腳和頭(參約十二3;路七3846)
﹝文意註解﹞「坐席,」指在桌旁斜臥,此乃古時猶太人吃筵席所慣用的姿態。
「有一個女人,」這『一個女人』就是馬利亞(參約十二3)
「真哪噠香膏,」是一種昂貴的芬芳油膏,從產於印度名叫哪噠的植物根莖提煉出來的香油製成。
「打破玉瓶,」裝香膏的長頸瓶子是密封的,用時須打破其瓶頸部分,讓封存在瓶裏的香膏能流出來。瓶頸一經打破,便不能再保存香膏。
﹝靈意註解﹞『伯大尼』豫表教會;『大痲瘋』豫表罪惡;『長大痲瘋的』豫表罪人;我們信徒都是罪人蒙主恩。
『玉瓶』象徵信徒『外面的人』;『香膏』象徵信徒『裏面的人』,並從內心所表顯的一切美德。
馬利亞代表一切愛主之人,看見那為我們釘十字架的基督,衷心受感,故在此向主獻上一切,將全人傾倒在主身上。
本節也表明奉獻的真實意義:
1.「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所獻的都該是最珍貴的。
2.「打破玉瓶,」沒有一點點為自己保留。
3.「澆在耶穌的頭上,」完全為著主擺上。
﹝話中之光﹞()教會中的信徒原都是罪人,但已蒙寶血洗淨,因此主喜歡在他們那裏住宿,並與他們一同坐席。
()凡真正認識自己是罪人蒙主恩的,總會感激主、愛主,向主打開家,接待主,並獻上財物給主。
()馬利亞所奉獻給主的,不但香膏是至貴的,而且盛香膏的玉瓶也是很寶貴的;凡是獻給主的,都得是最寶貴的。
()玉瓶須要被打破,香膏才能倒出來;我們外面的人若被交於死地,裏面的寶貝就要顯明出來(參林後四7~16)
()香膏一傾倒出來,全室便充滿了馨香之氣;凡我們為愛主的緣故,向主所擺上的,對四圍的人來說,乃是一種馨香的見證。
()玉瓶一經打破,就不能作別的用途了;我們一經奉獻給了主,從今以後就再沒有別的用處了,我們是為著主而活(羅十四8) ()這裏只說「有一個女人」,而不提她的名字,這是告訴我們,這一個女人所作的事,一般的信徒也都能作,問題乃在於我們是否也像她那樣覺得主的寶貴。
()許多人要主的救恩,卻不要救主;許多人寶貴主的祝福,卻不寶貴主自己。我們是要主以外的一切呢?還是要主自己呢?
【可十四4「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原文字義﹞「枉費」全部變成損失,成了毀壞,成了沉淪。
﹝文意註解﹞「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這幾個人乃是門徒(參太廿六8),其中包括賣主的猶大(參約十二4~5)
﹝話中之光﹞()主是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得多少。
()凡心中不以主為寶貴的人,都會認為愛主、為主捨棄的舉動乃是太過的,用在主身上是「枉費」的。
()別人的批評,只不過表明他們愛主的程度而已;我們奉獻給主,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主的喜歡(加一10)
()愛主、事奉主是不怕太過的;把一切用在主的身上是不會「枉費」的。
()在愛主、事奉主的事上,應該彼此都給予充分的自由,切勿論斷別人,更不可干涉別人。
【可十四5「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文意註解﹞「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這香膏約值一般工人一年的工錢,故是『至貴的』(3)
「賙濟窮人,」這是回耶路撒冷過節的人所當履行的善事(參約十三29),並且也是真實信徒所樂於去行的(參加二10)
﹝話中之光﹞()香膏用在主身上就『枉費』,用在窮人身上就不枉費;主在許多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窮人」。
()人對於基督若是沒有愛,他就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信徒何等容易以一些聖善的、屬靈的理由,奪取了主在我們心中該有的地位。
()今天在教會裏面,有一班人像馬利亞那樣,把甚麼都給基督,認為基督配得一切;另有一班人卻顧到『實用主義』,認為凡事都要講求經濟效益,否則便是『枉費』,便是蹧蹋。
()信徒中被主的愛所吸引的人不多,更多的人是以理智為本位,他們對別人憑愛心所作的事相當不以為然。
()許多時候,理智一進來,愛心就出去;經濟一掛帥,主的旨意就殿後。
()凡真正被主的愛摸著的人,是不顧是非、得失和成敗,只顧主的喜悅;所以即使是人所以為不划算的事,他們也樂意去作。
()我們若能從愛主的觀點來看,就沒有一件為主作的事是不值得的,也沒有一塊為主花的錢是枉費的。
()我們今天有多少的事奉,不是為著主的喜悅而作(膏抹主),卻是為著工作的需要而作(「賙濟窮人」)。可見,今天在教會中有許多的工作,表面上好像是為著主,其實是為著環境需要。
()那幾個門徒起先不過是在『心中很不喜悅』(4),現在竟變成「向那女人生氣」了;在教會中,氣別人太愛主的情形,也屢見不鮮。
【可十四6「耶穌說:『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原文字義﹞「難為」使受攪擾,給勞苦;「美事」好的行為,善的工作。
﹝話中之光﹞()我們若能像馬利亞那樣的愛主,那是最好的;若不能,就不要去攔阻別人愛主(「由她罷」),不可「難為」他們。
()主的看法和我們人的看法何等的不同──人說是『枉費』的事,主竟說是「一件美事」!
()我們的事奉,不必過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如何;要緊的是我們對主的估價如何,祂是否配得我們如此的事奉呢?
()凡我們為著愛主的緣故所作的一切,雖常會受人的誤會,但主卻能體會我們的心,祂也會親自為我們表白一切。
()別人怎麼說都不要緊,只要主說是「一件美事」,就無論受到如何的「難為」,都要歡喜快樂。
【可十四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文意註解﹞「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這並非表示主耶穌不關心窮人,其實祂常常惦念窮人的需要(參太六2~4;路四18;六20十四1321;十八22;約十三29)
﹝話中之光﹞()主並不反對我們行善、賙濟窮人,主所反對的乃是把作在祂身上的當作是『枉費』。
()一般屬主的人常見的毛病,就是為著「窮人」(例如:福音的對象、軟弱跌倒的弟兄、社會福利事工、教會事工等)而忙得不可開交,卻將主自己給忽略了。
()信徒要能分辨甚麼是「常有」的,甚麼是「不常有」的;否則,會因著那些常有的機會,以致失去那不常有的機會。
()我們應當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可十四8「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體,並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上(參十六1;約十九40)
﹝文意註解﹞馬利亞必定從主的話得知,祂即將被釘受死(參太廿六2),知道時日不多,所以抓住機會,趁祂還活著的時候,對祂的死表達她感激的心意。
﹝話中之光﹞()馬利亞是因得著主的啟示,才將她一切上好的澆在主的身上;我們必須先有主的啟示,才能用上好的愛來愛祂。
()伯大尼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前,抓住機會膏了主;抹大拉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後,想要去膏主,卻沒得機會(參十六1~6)。我們愛主、事奉主,必須抓住機會。
()馬利亞是趁主未死之前盡她所能,讓我們也趁主未來之前盡我們所能。
()主今天要求我們的,也是盡我們所能的;祂不要求我們過於所能的,或是不及所能的,祂乃是要求我們盡所能的。
【可十四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
﹝文意註解﹞「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即在普天下傳揚主耶穌救贖罪人的好信息:祂如何愛罪人,甚至將祂的命傾倒出來。
「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即述說馬利亞愛主的好榜樣:她如何被主的愛所摸著,因而愛主,並且將她的命傾倒在主身上。
本節意即我們無論在那裏傳福音,總應當有人受感,對主的愛有所回應,不顧一切地愛主。
﹝話中之光﹞()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想到祂既替我們眾人死,是叫我們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傳福音叫人信主耶穌,是讓人有所得著;述說這女人所行的,是讓主有所得著。救恩不單是為著人,也是為著基督。
()得救必須帶進奉獻;凡沒有帶進奉獻的得救,還不夠完全。
()福音乃是主作了人的滿足和安息,用膏抹主乃是人作了主的滿足和安息;我們需要主,主也需要我們。
()傳福音所要結的果子,並不只叫罪人上天堂而已,乃是要叫蒙恩者成為基督的情人。
【可十四10「十二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文意註解﹞「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祭司長』原文是複數詞。
聖經將馬利亞和猶大所作的事放在一起敘述(3~11),表明他們兩個人是一個很大的對比,一個愛祂,一個出賣祂。
【可十四11「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
﹝文意註解﹞「他們聽見就歡喜,」祭司長等人正苦思如何在不惹百姓生亂的情形下捉拿耶穌(1~2),猶大的獻議當然令他們歡喜。
「又應許給他銀子,」別處聖經明記『三十塊錢』(參太廿六15),按原文是『三十塊銀子』,每塊重一舍客勒,合計三十舍客勒,相當於一個奴隸的估價(參出廿一32)
「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指他想尋找一個群眾不在場的機會,通知他們來捉拿耶穌,以免生亂。
﹝話中之光﹞()馬利亞因為愛主,就不惜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猶大因為愛錢,竟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作馬利亞或是作猶大,全在於『愛主』或是『愛錢』(參約十二4~6)
()主耶穌在猶大和祭司長的眼中,不過如同一個奴隸,僅值三十塊錢而已。我們對主的估價倘若也和他們一樣,視同平常,就也有可能在某種情況之下,將祂出賣了(例如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否認主,或為地位名利而出賣真理見證等)
()從表面上看,猶大是為三十塊錢而出賣了主;但實際上,他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他自己的靈魂(參太廿七3~5;徒一18)
()猶大為三十塊錢,把自己出賣給了魔鬼;馬利亞乃是在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裏,把自己奉獻給了主。
()猶大是以基督當作買賣;凡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以基督的恩典來換取自己利益的,便是落入猶大的原則了。
()馬利亞是『抓住機會』,把她自己交給主;猶大是「如何得便」(找機會),要把主交給黑暗的權勢。
()『抓住機會』就是愛惜光陰(參弗五16原文);『找機會』卻是浪費光陰。
【可十四12「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喫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那裏去豫備呢?』」
﹝背景註解﹞除酵節共有七天,從猶太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日落時分開始算起,直到二十一日日落時分為止;『除酵節的第一天』原係指正月十四日(禮拜四)傍晚六時至正月十五日(禮拜五)傍晚六時為止,也就是所謂的『逾越節』(參出十二15~20)。但這裏卻說『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似乎有矛盾,因為逾越羊羔是在正月十四日下午宰殺的(參出十二6)。據說,猶太人較不嚴格的算法,是把正月十四日也算入除酵節,因此,整個節期變成了八天,而正月十四日白天也變成了『除酵節的第一天』。
「喫逾越節的筵席,」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下午,就開始宰逾越節的羊羔,到黃昏時分就家家戶戶一起吃逾越節的筵席。
﹝靈意註解﹞『除酵節』豫表基督是那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使信祂的人成為新團,能過聖潔的生活(參林前五7~8)
『逾越節的筵席』豫表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享受,使我們有力量走屬天的道路(參出十二8~11)
﹝話中之光﹞()一方面,我們必須潔淨自己(「除酵節的第一天」),才能來到主面前(參來十二14),享受祂作我們生命的供應。
()另一方面,我們必須享受主作我們生命的供應(「逾越節的筵席」),才能在神面前過聖潔的生活(「除酵節」共有七天之久)
【可十四13「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
﹝文意註解﹞「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這兩個門徒是彼得和約翰(參路廿二8)
「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人』字原文是指男人;按猶太人習俗,只有婦人才拿水瓶(參創廿四14~15),故此男人拿著水瓶,甚易辨認。
【可十四14「他進那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喫逾越節的筵席。”」
﹝文意註解﹞「那家的主人,」據聖經學者考證,這家的主人大概就是本書作者馬可的父母親;但聖經既不明指是誰,意思乃是要我們曉得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是神親自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話中之光﹞()主是萬有的主,祂能支配一切為祂效力(參十一2~6;太十七27)
()主在暗中安排了許多愛祂、事奉祂的人(參羅十一4),所以我們不該看事物的外表,而要絕對的信靠主──祂必親自豫備。
()那家的主人是為主豫備『逾越節的筵席』,今天各地教會的負責人也是為主豫備『主的筵席』,筵席的主人是主耶穌,不是你我,所以我們沒有權利拒絕信主的人參加擘餅聚會(即所謂聖餐)
【可十四15「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裏為我們豫備。』」
﹝文意註解﹞「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它大概就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參路廿二12;徒一13~15),後世稱那樓房為『馬可樓』。
【可十四16「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話中之光﹞()「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主的話信實可靠,祂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參林後一19~20)
()我們只要聽從主的「吩咐」,就能享受祂作「逾越節的筵席」──屬靈生命的供應。
【可十四17「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都來了。」
【可十四18「他們坐席正喫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喫的人要賣我了。』」
﹝文意註解﹞「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喫的人要賣我了,」主說這話的用意,是盼望猶大能夠懸崖勒馬,不願見他滅亡。其實,沒有猶大的幫助,公會的人並非不可能捉拿耶穌,只是想找個群眾不在場的『機會』而已。
﹝靈意註解﹞主和門徒「坐席」,象徵主和門徒相交,並將祂自己給門徒分享(參林前十16~22)
【可十四19「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的問祂說:『是我麼?』」
﹝話中之光﹞出賣主──也就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是最叫屬主的人憂愁傷心的。
【可十四20「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那個人。」
﹝背景註解﹞「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猶太人的逾越節大餐,是大家團聚,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吃時,有一盤用水果、醋等熬成的調味醬,各人拿一小塊餅(或夾肉)蘸著盤裏的調味醬吃。
又按當時的習俗,與人同席吃飯,也就等於宣告說:『你是我的朋友,我絕不會作任何傷害你的事。』
﹝話中之光﹞()主明知猶大將要出賣祂,卻仍與他同「蘸手在盤子裏」,顯出祂是何等的慈愛和包容。
()今天在教會中,與我們最親近、最有交通的人,將來亦可能變成是最反對我們的。
【可十四21「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文意註解﹞「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此刻浮現在主耶穌心目中的,大概是詩篇第廿二篇和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的豫言。
﹝話中之光﹞()神能使用正面的人來成全祂的旨意,也能使用反面的人(猶大)來促成祂的旨意;然而,我們寧願是那被柴火燒成的『器皿』,而不願作那用來燒成器皿的『柴火』。
()主所關心的,不是祂自己的安危,而是賣祂者的靈魂。
()人生的意義就是基督,我們若不專一愛基督,甚至為著利益──不論是屬世、屬地的,或是屬靈、屬天的,而把基督出賣了,這樣的人生實在太沒有價值了;結局是既悲慘又虛空,真是「不生在世上倒好」!
【可十四22「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
﹝背景註解﹞在逾越節的筵席上,習慣上都是由一家之主負責擘開餅的。擘餅的時候,家主把餅拿在手上,口裏說:『這是我們的先祖在埃及地所吃的苦難之餅。』意即『手上的餅』乃係代表『當日的餅』。
﹝文意註解﹞「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指這代表或意味著之意。
﹝靈意註解﹞『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擘開』象徵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吃』象徵分享基督的所是。
根據別處聖經,此刻,賣主的猶大已經出去了,他並不在場(參約十三26~30)。從這時候開始,主設立了祂的桌子(新約),來取代逾越節的筵席(舊約),明白指出,祂是我們真正的逾越節(參林前五7)
﹝話中之光﹞()基督為我們被「擘開」,將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讓我們能藉著分享祂的生命(「你們拿著吃」),得以成為基督奧秘的身體(參林前十二1727)
()主將祂自己給了我們,我們拿甚麼給祂呢?
()我們既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同領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16~17),因此,也都彼此相關相連,總要彼此相顧(參林前十二12~27)
【可十四23「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
﹝背景註解﹞按猶太人吃逾越節晚餐的習俗,在吃無酵餅以前,先吃苦菜,並且也遞杯喝酒,這杯象徵『苦杯』;吃無酵餅和羊肉時,又再遞杯喝酒,這杯象徵『福杯』。
﹝靈意註解﹞『杯』象徵我們在神面前所該得的『分』。在亞當裏,罪人所該得的分是神『忿怒的杯』(參啟十四10),但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喝了那杯(參約十八11),所以杯的性質已經改變了──從『苦杯』變成了『福杯』(參林前十16;詩廿三5)。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寶血,使信祂之人的罪得蒙赦免,從此,神的一切福分,甚至祂的自己,都作了我們杯中的分(參詩十六5),故稱之為『救恩的杯』(參詩一百十六13)
信徒分享這救恩的杯,表明同領基督的血(參林前十16),亦即有分於基督之血的交通。
﹝話中之光﹞()『咒詛祂受,祝福我享』;祂為我們承擔罪的刑罰,使我們得享那上好的福分。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主是以感謝的態度來接受十字架,不像我們一有難處就發怨言。
【可十四24「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文意註解﹞「這是我立約的血,」『約』指文約或遺囑;主的意思是說,祂為我們所流的寶血,乃是設立新約的憑據(參來九14~15)
「為多人流出來,」『多人』一詞按猶太人的慣用法也就是指『所有的人』(參十45;賽五十三12)
﹝話中之光﹞()主的身體為我們裂開,寶血為我們流出,成了立新約的憑據──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所有新約福分的根基。
()信徒擘餅、喝杯,是表明主的死;我們如此行,為的是記念祂(參林前十一24~26)
【可十四25「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
﹝文意註解﹞「我不再喝這葡萄汁,」『葡萄汁』原文是『葡萄的產品』,包括葡萄汁和葡萄酒等。
「喝新的那日子,」指在千年國度中,得勝者與主一同坐席的日子(參太廿五10)
﹝話中之光﹞()主雖不再在肉身裏與我們同喝,但仍要在永世裏與我們同享那無限豐滿的祝福,所以我們今日擘餅、喝杯,只不過是「喝新的那日子」的豫嘗;我們所享受的福分(),乃是永世不輟的。
()我們擘餅、喝杯的指望,乃是要在父神的國裏與主一同喝新;信徒今日時常交通於基督十字架的死,乃是進入國度享受永世福分的途徑──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可十四26「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背景註解﹞「他們唱了詩,」猶太人在逾越節聚餐時要唱『哈利爾』(Hallel,意即讚美)的讚美詩篇,包括詩篇一百零四至一百零五篇,和一百十三至一百十八篇。聚餐中,先唱哈利爾的第一部分,即詩篇一百零四至一百零五篇,一百十三至一百十四篇;聚餐之後,則唱哈利爾的第二部分,即詩篇一百十五至一百十八篇。
﹝話中之光﹞我們每一次擘餅記念主之後,主親自帶領我們唱詩頌揚父神(參來二12),向父神朝拜。
【可十四2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文意註解﹞「都要跌倒,」指門徒們離開主四散逃走(50),和彼得否認主(66~72)
「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這話引自撒迦利亞十三章七節的豫言。本來羊群跟著牧人走,現在牧人不在了,羊群因不認得生人的聲音,必要逃跑(參約十4~5)
﹝話中之光﹞()許多信徒所以會跌倒,只因為主好像是一個平凡的人,沒有在他們的眼前顯出神奇的作為來救他們脫離危難。但主的『不作』,自有祂的美意。
()「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基督若被擊打,教會必定分裂;我們若要教會有真實的合一,便須高舉基督,讓祂得著所有的地位。
()主是信徒合一的因素,教會中若高舉人,叫主的地位受虧損,就必引起分裂。
()我們的主受過那一次的擊打,如今已經升上高天,作了群羊的『大牧人』(參來十三20),祂永遠不再受擊了;因此,我們得以永遠在這牧人的牧養之下,受保護而不分散。
【可十四28「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文意註解﹞「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亦可譯作『要在你們的前頭往加利利去。』
﹝話中之光﹞()主不單啟示祂的死,也啟示祂的復活;我們不只要認識基督贖罪的死,也要認識基督復活的生命。
()主復活的應許帶給我們無限的安慰,死要被得勝吞滅(參林前十五54),所以我們不必怕死,因為我們有復活的盼望。
()主不單啟示羊群的分散(27),也啟示羊群的聚集;我們不要一直停留在消極黑暗的情況中,而要積極向著光明前進。
()主是在我們的前頭走,我們都要跟著祂(參約十427)
【可十四29「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文意註解﹞『跌倒』指因失望而離棄之意。
﹝話中之光﹞()不認識自己的人,常會以為自己比別人更剛強、更愛主,結果跌倒得最厲害的,往往是那些自以為剛強的人。
()我們各人總要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凡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可十四30「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裏,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話中之光﹞()環境是神最佳的工具,用來顯明我們的『己』;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雞叫兩遍以先」),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三次不認我」),使我們能認識自己。
()失敗的經歷,對我們未嘗沒有好處──能叫我們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參林後一9)
【可十四31「彼得卻極力的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文意註解﹞彼得和眾門徒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願,只是他們因為不認識自己的軟弱,才會說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
﹝話中之光﹞()許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所以總要儆醒禱告(38)
()『心有餘而力不足』──光有心願而沒有能力,仍舊不能成事;信徒作事,千萬不可靠血氣之勇。
【可十四32「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禱告。』」
﹝原文字義﹞「客西馬尼」榨油之處,榨橄欖油。
﹝文意註解﹞「名叫客西馬尼,」是一橄欖園,位於汲淪溪的另一邊,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里,為耶穌和祂的門徒常去之處(參約十八1~2),據說此園也是屬於馬可家的產業。
﹝靈意註解﹞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裏的禱告,豫表祂在那裏獨自被壓榨、受煎熬,流出油(豫表聖靈)來,作我們的保惠師(參約七39;十六7)
【可十四33「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
﹝文意註解﹞「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主耶穌是神也是人,祂在人性裏,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參雅五17),所以祂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參約十一3335)。不過,主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怕因擔罪而被父神離棄(參十五34)
﹝話中之光﹞主也因曾被試探而受苦,所以祂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參來二18;四15)
【可十四34「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儆醒。』」
﹝話中之光﹞「你們在這裏,等候儆醒,」這話說出連主耶穌也需要別人的扶持,更何況我們信徒之間,當然須要彼此相顧(參林前十二25;來十24)
【可十四35「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
﹝文意註解﹞「叫那時候過去,」『那時候』指釘十字架的時候。
【可十四36「祂說:『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靈意註解﹞「求你將這杯撤去,」『杯』含有受難與死之意(參十38)。『這杯』乃是神忿怒的杯(參啟十四10),它原是我們該得的分,但神差遣主耶穌來到地上,就是要祂代替我們喝這杯,也就是要祂在十字架上擔罪受死,故這杯也指十字架的死。
主是在那裏藉禱告摸父神的心意,以確定除了『十字架的死』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辦法,能夠成就神的旨意。
﹝話中之光﹞()「阿爸,父阿,」主如此的呼喊表明,我們一切的環境遭遇,都是父神所量給的,祂決不致於無緣無故的惡待我們。
()「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完全順從父的旨意,這是主耶穌得勝的秘訣。
()沒有客西馬尼園的順服,就沒有各各他十字架的死;順服是在十字架之先的。
()真實十字架的經歷,都是為著順服神的旨意,而使自己的魂感到痛苦難過的(33~34)
()神對我們信徒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參八34)
()主耶穌是在極其驚恐、難過、憂傷、軟弱的情況下(33~34),仍舊順從父的旨意。這說出十字架的原則,並非在剛強中,憑著血氣之勇,毅然赴難;乃是在極其軟弱,萬分艱難的裏面,似乎已經力不能勝了,卻仍然揀選父神的旨意。所以我們也不該以『我太軟弱了』為藉口,而失去對主的忠貞。
【可十四37「耶穌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麼?不能儆醒片時麼?」
﹝話中之光﹞彼得願意與主同死(31),卻不能與主一同儆醒片時;但不能儆醒片時的,就無力赴死。
【可十四38「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原文字義﹞「心靈」靈,氣,風;「願意」情願,樂意。
﹝文意註解﹞『迷惑』或譯『試探』,在此指留給敵人趁隙而入的機會。
「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指肉體夠不上靈裏的意願,靈所願意的,肉體卻作不來(參羅七18~24)
﹝話中之光﹞()要想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辦法乃是「儆醒禱告」。
()人的『身體』情況,常常夠不上人的『心願』,所以我們須要把身體操練到『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的地步。
【可十四39「耶穌又去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話中之光﹞()主耶穌三次禱告神,禱告的話也都是一樣,這啟示我們一個禱告的原則:就是禱告一定要夠,要透,要通,直到得著神的答覆為止。
()我們的禱告固然不可用許多空洞重複的話(參太六7),但為一件事禱告尋求神的旨意,應當再三求問,直到清楚明白神的旨意。
【可十四40「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甚是困倦;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原文字義﹞「困倦」沉重,累著。
﹝話中之光﹞我們屬靈的眼睛若是迷糊『困倦』,也會導致靈裏的沉睡,甚至死沉(參徒廿9)
【可十四41「第三次來,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罷(罷或作麼);彀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
﹝文意註解﹞「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罷,」意即事情已經定局,儆醒禱告的時候已經過去了。
﹝話中之光﹞()主三次禱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門徒那裏。此刻正是祂受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然記掛著門徒,這是何等的心腸!
()主的門徒因為軟弱,不能同祂儆醒分擔苦難,但主並不勉強門徒們和祂在一起禱告,而離開他們單獨去禱告,這說出團體的禱告固然重要,但有時個人單獨的禱告反而更能摸著神。
【可十四42「起來,我們走罷;看哪,那賣我的人近了。』」
﹝文意註解﹞「起來,我們走罷,」不是逃避,乃是去面迎那班軍兵。
﹝話中之光﹞()當我們經過禱告,清楚知道了神的旨意之後,就應當起來遵從神的旨意而行(「起來,我們走罷」)
()主喜悅我們能起來,與祂同走十字架的道路,跟隨羔羊的腳蹤,交通於祂的苦難。
【可十四43「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裏與他同來。」
﹝文意註解﹞「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原文作『十二門徒中的一個──猶大來了』;聖經常以『十二門徒中的一個』來稱呼猶大(10)
「有許多人帶著刀棒,」這些人乃是羅馬兵丁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參約十八3)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他們是組成公會(Sanhedrin)的主要分子(53)
﹝話中之光﹞()世界的辦法是「許多人」和「帶著刀棒」,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參弗六12),所以凡是想靠人多勢眾和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仗,其實是一敗塗地。
()羔羊的原則是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二23)
()正當教會聽見主的聲音,得到了復興,願意與主同工的時候,仇敵就來了,要攔阻教會,不讓我們往前。
【可十四44「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把祂拿住,牢牢靠靠的帶去。』」
﹝話中之光﹞()照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作為出賣主的「暗號」;許多親密的表示,甜美的話語,都是非常可怕的,甚至會把我們『出賣』了。
()有些教會的領袖們,常喜歡被跟從者用好話奉承,但他們遲早必被那些諂媚者害慘。
【可十四45「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祂親嘴。」
﹝文意註解﹞「便與祂親嘴,」『親嘴』在猶太社會中,乃是一般做門徒的向老師(拉比)請安的方式,故在說一聲『請拉比安』(太廿六49)之後親嘴,原是一項平常的事。不過,本節的『親嘴』,在原文與前一節的『親嘴』不同字;本節乃係一強調語,表示非常親切的舉動(參路十五20;徒廿37),由此更凸顯猶大的虛偽做作。
【可十四46「他們就下手拿住祂。」
【可十四47「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文意註解﹞「有一個拔出刀來,」這個人就是彼得(參約十八10)
﹝靈意註解﹞『刀』象徵血氣的兵器(參林後十4)
﹝話中之光﹞()不認識十字架意義的人,常會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來試圖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有害。
()血氣的兵器,頂多只能削掉人的「耳朵」,反而叫人聽不見神的話。
【可十四4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
﹝文意註解﹞「如同拿強盜麼?」主這話一面暴露了宗教徒的不義,一面也點明祂將與『強盜』同釘(參十五27),正應驗了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話(參賽五十三12)
【可十四49「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
﹝文意註解﹞「為要應驗經上的話,」即完全應驗了主在本章廿七節所引撒迦利亞第十三章第七節的話:有刀劍興起,攻擊牧人,羊就分散。
﹝話中之光﹞主為著顧到父神旨意的成全,祂寧願不用任何法子來保護自己。
【可十四50「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
﹝文意註解﹞眾門徒誓死忠心的話(31),言猶在耳,如今試驗臨到,便顯明人的真相。
﹝話中之光﹞當試驗臨到時,門徒都失敗了;但信徒一切屬靈的美德,都要經過試驗,才會顯得寶貴(參彼前一7;林前三13)
【可十四51「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文意註解﹞「有一個少年人,」很可能他就是本書的作者馬可(請參閱﹝馬可福音提要﹞作者欄)。當主耶穌向父神禱告的時候,彼得等門徒都睡著了,卻因為有馬可跟隨主到客西馬尼園,並在場觀看,所以才能讓我們後人得知主在客西馬尼園時的情景,和主禱告的話。據推測,這一個少年人很可能就是流傳這一段事實的重要來源。
「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表示他並未穿裏衣,當時他可能原已準備上床就寢,因見主耶穌和門徒去客西馬尼園,少年人好奇,匆匆忙忙披著一塊麻布尾隨在後邊,想要一窺究竟。
【可十四52「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話中之光﹞我們若想靠自己所行的義(麻布),來跟從釘十字架的基督,必然經不起考驗;一遭受壓力,這塊「麻布」就披不住了,不但露出自己羞恥的原形,還會從十字架的道路中「逃走」。
【可十四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裏;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靈意註解﹞這是要應驗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裏被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方可作神祭物(參出十二5;申十七1)
﹝話中之光﹞主耶穌原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參林後五21)
【可十四54「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裏,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
﹝文意註解﹞「大祭司的院裏,」『院子』指周圍建有房子的露天院落。
「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差役』指大祭司的佣人,可能也包括維持聖殿秩序的警衛。
﹝話中之光﹞()凡憑自己天然的力量跟隨主的人,都是「遠遠的跟著」,最終必要被環境所逼,顯出真相。
()今天也有很多信徒,表面看好像是在跟隨主,但實際卻是「遠遠的跟著耶穌」,保持距離,觀看情勢,隨時準備棄主而逃。
【可十四55「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卻尋不著。」
﹝背景註解﹞『全公會』猶太人的議會,為其最高的統治機關,大祭司為主席。在耶穌的時代,公會是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所組成的七十一人議會,須有二十三位才構成有效的法定人數。
【可十四56「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祂,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背景註解﹞「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祂,」在猶太司法程序中,證人負責控訴。
「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單憑一個人的見證,不能定案;必須兩、三個證人作證,且彼此吻合,才能入人於罪(參申十九15)
﹝話中之光﹞宗教徒用盡一切的虛謊(「作假見證」),仍不能定主的罪;主這羔羊實在是無瑕疵、無玷污(參彼前一19;來九14)
【可十四57「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祂說:」
【可十四58「『我們聽見祂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背景註解﹞聖殿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是最神聖的宗教實體,象徵著整個服事與生活的中心。任何對聖殿不敬的話,雖未直接誹謗神的聖名,也構成了褻瀆罪。
﹝文意註解﹞本節的指控,是故意歪曲主的話(參約二19)
﹝話中之光﹞()宗教徒將神的殿變成賊窩(參十一17),並不在意,而他們在這裏卻又歪曲主的話,以表示他們對殿的關心;宗教徒只要殿的外表,卻不要殿的內涵實際。
()今日也有許多信徒把罪惡帶進教會中,卻又為教會的空名大發熱心。
【可十四59「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
【可十四60「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文意註解﹞主在公會面前不為祂自己表白,正應驗了『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十三7)的話。
【可十四61「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祂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文意註解﹞「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那當稱頌者』是稱呼神的一個方式,用意在避免直接呼叫神的名字,免得犯了妄稱神名的罪(參出廿7);『基督』是希臘文,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
﹝話中之光﹞()「耶穌卻不言語,」我們對於仇敵不實的指控,沒有必要加以理睬。
()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基督徒最關鍵性的見證,我們決不可在這個見證上讓步;一讓步,所有的真理都要變成虛空。
【可十四62「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文意註解﹞「你們必看見人子,」『人子』是主道成肉身的地位與身分。大祭司問祂是『神的兒子』不是,主卻回答說『人子』如何如何,因祂是在人性裏受苦,並且也站在人的身分地位上得勝、死而復活、升天,並要再來。
﹝話中之光﹞()人誣告祂任何事,祂都一言不答,惟獨被問到祂『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這問題時,祂就不能不有所表白,因為祂來此地上,就是為著作基督的見證。
()我們對於一切別的事,都當抱持著寬容遷就的態度;但在耶穌基督的見證上,千萬不可讓步,反當剛強壯膽,毫不妥協。
()我們也當像使徒保羅那樣,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可十四63「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文意註解﹞「大祭司就撕開衣服,」『撕開衣服』原係猶太人在哀慟或悲憤時的一種表示,惟大祭司連死了家人也不可撕開衣服(參利十6;廿一10),僅在聽到僭妄的話時可算例外。
【可十四64「你們已經聽見祂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
﹝文意註解﹞「僭妄的話,」意即誹謗、褻瀆神的話。
「你們的意見如何?」意即『你們如何宣判?』
「他們都定祂該死的罪,」猶太人當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並無執行死刑的權利;所以公會宣判耶穌該死,並非真正法律上的判決。
注意: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穌的罪,不是因為祂『是』神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見證』祂是神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
﹝話中之光﹞()宗教徒斤斤計較於言詞、名目(參徒十八15;提後二14),而忽略了屬靈的實際,以致將神的兒子定了死罪。
()公會的人定意要除掉耶穌,並不是因為他們關心神的事,而是因為耶穌的言行,嚴重威脅了公會的權益;今天,若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將他們的利益置於神的旨意以上,也會扮演殺害主的角色。
()最先定主死罪的,不是外邦政權,卻是猶太教人士──神的子民;信徒若沒有神的啟示,即使是最熱心事奉主的人,也可能作出最為害主的事!
【可十四65「就有人吐唾沫在祂臉上,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豫言罷。』差役接過祂來用手掌打祂。」
﹝文意註解﹞「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通常用以表示厭棄和定罪的動作(參民十二14;申廿五9;伯卅10;賽五十6)
「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豫言罷,」意即『你說打你的是誰罷』。
﹝話中之光﹞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們的卑鄙、下賤、無理、邪惡的本性,同時也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為了拯救我們,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我們的心豈不應當受感,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參來十三13)
【可十四66「彼得在下邊,院子裏,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
﹝文意註解﹞「彼得在下邊,院子裏,」此時主耶穌是在大祭司的樓上房間裏受審被辱,而彼得則在樓下院子裏受詢問。
「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這個使女是看門的(參約十八17)
【可十四67「見彼得烤火,就看著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靈意註解﹞「彼得烤火,」象徵彼得因受不了環境和心境兩面的黑暗和寒冷,就來尋求屬世和屬人的溫暖;但結果人間的火並未溫暖他的心靈,火光也未曾照亮他的良知(68~71)
【可十四68「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
﹝文意註解﹞「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意即『我不懂你這話是甚麼意思』。
﹝話中之光﹞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31),竟經不起一個弱小使女的一句話。所以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十12)
【可十四69「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著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
【可十四70「彼得又不承認。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
﹝背景註解﹞「你是加利利人,」加利利人說亞蘭話,操獨特濃重的加利利口音,和猶太地的人有顯著的不同。
﹝話中之光﹞()主是真的事,卻毫不爭辯;彼得是假的事,卻再三申辯。真的事,不辯也必清楚;假的事,越辯越顯出加利利的『口音』來。
()一個人多年累積的習慣和言行,會很自然地把他裏面真實的光景顯明出來,難以裝假。
()神安排我們的環境,叫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試驗,且越過越厲害,直到我們完全認識自己的軟弱,而不再信靠自己為止。
【可十四71「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
﹝原文字義﹞「發咒」咒詛(curse);「起誓」極力的發誓(swear)
﹝文意註解﹞『發咒起誓』原文是兩個字,表明他堅決地起誓為自己申辯,若所言不真,甘願領受咒詛的後果。
﹝話中之光﹞()人誣告主,祂毫不申辯,真相自會顯明;彼得卻愈辯愈露出馬腳來。有時人若誤會我們,最好的辦法不是分訴,而是禱告。
()主耶穌在被問到『祂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時,祂坦然回打說『是』(61~62);彼得在被問到『他是與耶穌一夥的』時,卻三次為著自己的利害而不承認。這真是一個強烈的對比。我們是否能像主那樣肯犧牲自己個人的利益,而剛強為基督作見證呢?
【可十四72「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話中之光﹞()主藉雞叫,提醒彼得對主的虧欠;我們也當注意,主是否已經藉著我們的遭遇和四圍的環境,向我們說話,提醒我們對祂的不忠和虧欠。
()信徒難免失敗跌倒,最要緊的乃是要在失敗的環境遭遇(「雞叫」)中,學習認識主的話(「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被主的話摸著,從心裏憂傷痛悔(「就哭了」),如此,才能在主裏繼續往前。
()主的話乃是祂潔淨和更新我們的工具;我們只要有祂的話,而讓它作工,雖然我們可能會失敗,但我們不致長久活在黑暗中而不自知。
叁、靈訓要義
【人們對於同一位即將釘十字架的基督不同的反應】
一、祭司長和文士──要以詭計捉拿並殺害耶穌(1~2)
二、馬利亞──抓住機會在主身上作一件美事(3~9)
三、猶大──尋思如何把耶穌交給祭司長(10~11)
四、一個不知名的家主人──為主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12~16)
【僕人救主的受難】
一、主耶穌顯為逾越節的羊羔──人豫謀要殺祂(1~2)
二、人對逾越節羊羔的估價:
1.配得著值三十兩銀子香膏的澆奠(3~9)
2.為三十塊錢而出賣主(10~11;參太廿六14~16)
三、僕人救主受難的表記:
1.逾越節的筵席(12~21)
2.主的桌子(22~26)
四、主耶穌獨自承當苦難:
1.羊因牧人遭擊打而分散(27~31)
2.在客西馬尼園裏受煎熬(32~42)
五、逾越節的羊羔被祭司察驗:
1.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43~51)
2.被察驗顯為無殘疾的羊羔(52~65)
六、苦難的極度──被親近的門徒否認(66~72)
【一件美事】
一、趁著耶穌坐席的時候(3)──抓住機會愛主
二、將至貴的香膏澆在主的頭上(3)──認識主的寶貴
三、招致別人的批評指責(4~5)──不顧別人的看法如何
四、是作在主的身上(6)──只討主的喜悅
五、蒙主稱讚是一件美事(6)──認識主的旨意
六、寶愛主自己過於記念窮人(7)──愛主過於一切
七、為主的安葬而作(8)──認識十字架的意義,聯於主的死
八、每逢傳福音也要述說她所行的(9)──這樣的美事乃是傳福音所要達致的目標
【馬利亞膏主】
一、是在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作的(3)
二、是一種對主愛心和信心的舉動(3)
三、是一種近乎『枉費』且超乎常理的奉獻(4~5)
四、是一件抓住機會的美事(6~7)
五、是為著安葬主而作的(8)
六、是值得舉世永遠記念的事(9)
【馬利亞和猶大的對比(3~11)
一、一個為主花了三十兩銀子,一個賣主得了三十塊銀錢
二、一個被人誤會、生氣,一個討人歡喜
三、一個作了一件美事,一個作了一件惡事
四、一個到處被人傳誦、記念,一個到處被人引為鑑戒
【主的桌子(即所謂『聖餐』)
一、狹義的豫表:
1.餅──主的身體為我們裂開(22)
2.杯──主的血為我們流出(23~24)
二、廣義的豫表(參林前十16~17)
1.餅──眾信徒藉著『吃』它而成為基督的身體
2.杯──眾信徒藉著『喝』它而有分於基督的福分
【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2~42)
一、主耶穌獨自憂傷──門徒根本不能領會十字架的苦難(這杯)
二、主耶穌獨自禱告──門徒都因軟弱,不能同祂儆醒禱告
三、主耶穌尋問這杯與父神旨意的關係──只求父旨意的成全
四、主耶穌三次禱告──直到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五、主耶穌坦然面對即將來臨的事──因為清楚明白父神的旨意
【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彼得的失敗】
一、彼得自以為剛強──心靈固然願意:
1.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29)
2.彼得極力的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31)
3.彼得拔出刀來,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47節;參約十八10)
二、彼得終於認識自己──肉體卻軟弱了:
1.睡著了,不能儆醒片時(37)
2.眼睛甚是困倦(40)
3.先是離開主逃走了(50)
4.後來遠遠的跟著主(54)
5.三次否認主(66~72)
三、補救的途徑:
1.主的榜樣──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36)
2.主的教訓──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38)
【主耶穌和彼得的對比】
一、大祭司問祂:『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61~62)
二、人對彼得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卻不承認(66~71)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可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可福音提要」末尾處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拾穗 

【可十四3真那達香膏是什麼香膏?當時共有多少種香膏?各有何用?】
當時猶太人和羅馬帝國所常用的香膏約有四種:
一、為宗教用的香膏,是在祭司和先知就職時,由監禮人用這種香膏倒在受職人頭上,見詩篇一三三篇。這種香膏的膏油多用橄欖摻其他香料製成。
二、為政府官員用的香膏,是皇帝及一切官員所用,在大擺筵席時,倒少許在每一赴席官員頭髮上,表示分享尊榮。這種香膏來自埃及,亦有來自中東各國者。
三、為一般民眾用的香膏,是價錢比較便宜的普通香膏。
四、為童女香膏,又稱為那達香膏,此種香膏,又有真偽,所以這裏說“真那達”(英文為SPIKENARD),意即穗狀那達。此種穗狀那達植物,有長葉,葉亦有似心形者,花有青白二色(頗似萬年青),有紅色漿果(楊梅類),其根可制香膏,而且是一種特別的香膏。多產於印度北部,恒河發源的山麓,其製成品經波斯運銷於羅馬帝國及各地,最為猶太人所喜愛。
猶太人為母親者,只要力量做得到,大都為出嫁的女兒預備這種真那達香膏一瓶或多瓶,等到女兒出嫁前夕,便將一瓶香膏送給出嫁的女兒,讓她帶回丈夫家中。第二天打破玉瓶,將香膏盛在另一器皿中,新婚夫婦共用香膏,用以梳頭。所以這種真那達香膏是童貞的記號,其實貴不只是因為值三十兩銀子,也是因為它是代表童貞。――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十四45有幾個人:其它福音書的作者(太二十六8;約十二4)的記載比馬可這句話更為明確,指出抗議那婦人奉獻之舉為浪費的乃是門徒們,而約翰更特別提起門徒當中的猶大。馬可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這從他直接從這件事轉到猶大將他的主出賣給聖殿當權者一事(1011節)可以看得出來。猶大顯然認為耶穌對金錢的態度相當矛盾而不切實際:首先是稱讚寡婦的奉獻(十二43),現在又接受這一玉瓶之香膏的奉獻,這麼做毫無道理可言。
  然而,耶穌對此重價之禮物,與寡婦菲薄之奉獻的態度基本上是一樣的。祂認為這兩個人的奉獻都是無價的,但卻接受這樣的奉獻(無論是直接向神獻上,或間接經由祂而獻給神的),以之為合宜而理所當然的。這正好與屬地的價值觀相反,是人所看為奇怪的;而馬可雖然對於猶大是使徒當中的司庫,並且是個不誠實的人(約十二6)都沒有記載;但我們卻藉此可以理解,猶大何以對她們的奉獻頗不以為然。世人瞧不起寡婦微薄的奉獻,認為太少了,卻又批評伯大尼膏主之舉是浪費、好出風頭而不切實際的行為。關於香膏的價值與窮人的需要,門徒們所說的並沒有錯;但耶穌所尋求的是對祂不計代價的奉獻,而不是精明幹練與精打細算的施捨。正如保羅說的:主所愛的是捐得樂意的人,而不是精打細算的人(林後九7)。然而,香膏的價值約為一年的工資(Anderson);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以致可以略而不提。或許門徒的貧困更加增他們的憤怒,此舉對他們而言乃是毫無心機地浪費了寶貴的金錢。──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耶穌說:由她吧!為什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馬可在第5節用的動詞是enebrimonto(他們就責備她,和合本作向那女人生氣),這個字在語言學上的意思是嗤之以鼻,但是在內在情緒上,則比較接近我們所說的怒目而視。耶穌看出她是何等的困擾,她一定會想自己到底是否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那些因著要服事基督而將自己獻上,卻遭受批評的人,有許多都經歷過類似的責難,但也像這婦人一樣,得到主安慰的話。耶穌至終所看的,並不是我們的行動有多少屬人的智慧,而是激勵我們如此作的愛。注意祂並未因實際的智慧稱讚她,而是迅速為她反駁了世上智慧人的辱駡。──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8「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
當主回來時,我們要面對面看見主,我相信我們必將一切珍寶,應有盡有的都放在祂腳前。但在今天——今天我們為主做了些什麼?
「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在這裡,不是說為主用了多少,乃是問還剩下多少?主的稱讚是從「盡」字來的。沒有盡就沒有愛。愛神,是應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地愛的,可是多少時候,我們待主竟還不如待一個普通的朋友!
當馬利亞打破了玉瓶,將香膏傾倒在主頭上的數日以後,另有一些婦女也于清早要去膏主的身體。她們在那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有沒有達成她們的目的呢?因主耶穌已經去了!只有一個人成功的膏了主耶穌的身體,那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她在主被釘十架以前,及時預先膏了祂。其他的婦女們都已太遲了,因為祂已經復活了!所以我們現今迫在眉睫的問題乃是:「今天我應在主身上做些什麼」!――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可十四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這是基督徒的優先次序表,就是有能力在許多急迫的需要中,選出神要我們在某一特定時刻去填補哪個需要。我們本身不可能迎合所有世人的需要,事實上,神的旨意也沒有要我們這麼做。耶穌知道這一點,所以在祂許許多多的活動中仍能顯出平靜安穩的特色來。神經緊張畢竟只是對神缺乏信心的一個症狀,因為造成這種情形的信念乃是:除非我們自己做點甚麼,神根本就甚麼也不做。但聖經上所描繪的情景卻截然不同:一個人栽種,另一個人澆灌,但使它生長的乃是神(林前三6)。耶穌在第7節提到他們常有窮人和他們同在,引自申命記十五11。這當然不是說貧窮既無從避免,只好接受,絲毫不努力去消除貧窮,因為整個律法的目標就是在此。這只是承認實際情形:無論我們做甚麼,在這墮落的世界中總是有些人會有需要,我們可以而且應該幫助這些人,亦正如申命記中指出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8盡她所能「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主耶穌特別叫人述說這女人所作以為紀念,可見她所作,不但蒙主喜悅,也作了我們的榜樣。她所作的有幾點是值得效法的。第一,她把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沒有把好東西作別的用,乃是完全為主,在她的心目中只有主,也只有主配得她的愛,尊重與奉獻。如果把光陰、力量、愛心、事奉放在別人別事身上,那就太不值得了,她乃是完全放在主身上。
第二,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主沒有要求過於人所能的。但祂喜悅盡我們所能的,這是愛和忠心的真正表現,沒有留下幾分,沒有想東想西,猶疑不定。乃是盡其所能,將最後的一分錢,一點力都為主獻上,一點不為自己著想,只怕為主作的不夠,不怕作的太多。
第三,她乃是預見作在主身上,因為不常有主,機會難得。這可能是最後一次機會,趁著主未死之前作在祂身上,而不是等到安葬之後來膏主的尸體。照樣,現在可能是我們最後的機會來為主而作,作在主身上。若有什麼奉獻,有什麼捨棄嗎?現在就作吧!等到主來之後,有千萬世界要撇棄,千萬顆心要獻上,就太遲了。──《每日天糧》
【可十四89這兩節經文未必代表她已經充分瞭解耶穌即將受死的整個秘密,雖然她可能已經聽聞一些消息,以致令她如此鄭重其事。耶穌這段話的意思可能是:在祂埋葬時,愛祂之人的手將會像馬利亞一樣,毫不吝惜地用貴重的香料來膏祂,而那時所做的若不是浪費,這次也不能說是浪費。在耶穌生平的開頭與末了,都有人毫不吝惜地將貴重的珍藏奉獻給祂(太二11),有些人無疑會認為這兩次所獻上的禮物都是浪費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9「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事。」
為什麼主耶穌這樣說呢?因為福音是應該產生這種奉獻的行動的,這就是福音的目的。福音不單是要滿足罪人,讚美神,罪人在福音裡,有他所應得的部份,神應付他的需要並厚賜祝福。但我們可以這樣說:這不過是福音的副產品,卻不是福音的正鵠。傳福音的首要目的,在於讓主得到滿足。但我們必須牢記,我們若不把自己「枉費」在祂身上,祂就永遠得不到滿足。你是否在對主奉獻上做得太多了呢?可否讓我告訴你一件事?在神聖的事奉上,「枉費」的原則就是得能力的原則。你在神手中真實的屬靈用處,其大小乃根據你在祂身上「枉費」了多少。我們為主所做的工,乃是源於我們對祂的服事;工作的效果,也基於此。――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可十四1011猶大(Judas),或作 'Judah'(我們經常忘了這個名字在舊約聖經的尊貴含義)就抱著這種態度去見祭司長,決定要出賣耶穌。今天在某些地區盛行著一種看法,認為猶大只是要迫使耶穌動手,使用祂那神聖的大能,因為若是沒有受到刺激,祂是不願這麼做的;但聖經絲毫沒有這樣的暗示。在第11節提及所承諾之銀子的數量,清楚說明猶大的動機乃是出於貪愛錢財。他顯然已經看清,倘若耶穌繼續鼓勵人像馬利亞一樣浪費,他若再跟隨耶穌,就沒有錢可撈了。從那時候開始,猶大也像那些宗教領袖一樣,一心一意想要找機會出賣耶穌(參1節)。在世事上聰明的祭司長一定會點頭,證實他們的信念:即使是在這位屬於另一個世界之加利利人的門徒當中,金錢的力量仍然難以抗拒。加略人一名如果真是從亞蘭文sheqarya(欺騙者)而來的(見 Anderson),再想到他這種變節的行動時,就特別切合。令人訝異的是:稅吏利未悔改歸主之後並未在金錢上受到試探,而猶大卻受到了這樣的試探;或許利未在撇下錢財來跟隨耶穌之時,早已體會了財富的虛空。──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10~11「要」──意志。「思」──心思。不過在意志之先,已有了心思(約十二4)。所以,魔鬼誘人的秩序如下:
1.心思裏有了念頭(約十二4)
2.
意志贊成這念頭(可十四10)
3.
心思打算如何執行意志所定規的(11)
4.
實行(十四43)
撒但試探的步驟,都是如此。所以,應當在動念時,就抵擋牠。
【可十四12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哪裡去預備呢?
若純是讀經文,似乎也就在那天晚上宰殺並吃逾越節羊羔;但這個問題仍然很難解決,特別是從約翰的記載來看。在這兩卷書的記載中,最後的晚餐與釘十字架的一般背景都是逾越節,那就是神學上唯一的重點,無論最後的晚餐是否就是逾越節的筵席。──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13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
本節說有一個男人拿著一瓶水,這通常是女人的工作,有人認為這是門徒的記號;或是將這是瓦器作的水,而不是皮袋,看作另一個記號Anderson),這都是過度的解釋。瓶子只不過是比袋子更大的家用容器罷了。無論如何,這人只是一個僕人,是往正確的房子去的記號與指引。門徒要交涉的是那家的主人;而且不管那個僕人是不是耶穌的門徒,這個主人卻一定是。──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14他進哪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裡?我與門徒好在那裡吃逾越節的筵席。
【可十四1415主吩咐門徒對那主人說的話極其簡單,夫子說(希臘文didaskalos老師,即拉比),顯出這人對耶穌非常熟悉,所以無需進一步表明祂的身分,而且他可能也認得祂的門徒。同樣有可能的是:這其實就是稱呼馬可的約翰在耶路撒冷的家,因為後來基督教傳統聲稱最後晚餐是在那裡舉行的。這樣,從古代作者通常匿名的慣例看來,這也可說明馬可福音的記載中沒有說明家主名字的原因。後來門徒也用這間房子作為聚會的場所,見使徒行傳十二12;但是,由於那裡說是馬利亞的房子,我們必須假設馬可的父親(大概就是那家的主人)在使徒行傳的時代已經過世了。逾越節原來是個家庭的節慶(出十二112),但至少從約西亞作王的時代開始(王下二十三23),就必須在耶路撒冷城守這節,為要在聖殿區內宰殺逾越節的羊羔。約在新約時代,更是在嚴格界定的耶路撒冷城範圍內舉行。──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16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正如系著的驢子那一次,讀者幾乎可以聽見門徒的驚訝聲,因為這節經文說: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但是神的屬天供應並未豁免他們實際該盡的責任,諸如預備羊羔、苦菜與酒,如果那是逾越節筵席的話,這些都是不可少的。所以這一節經文的前後之間並無矛盾,耶穌按著祂至高的旨意,同時用自然的超然的方式來作工。──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1820你們中間有一個。馬可已經讓我們有了心理準備,知道猶大將要賣主(10節),但在此只是一般性地提到出賣主的人,並未特別指明(18節)。雖然耶穌知道誰要賣祂,祂的門徒卻都不曉得。奇怪的是:他們似乎都沒有料到那會是猶大,不然他們就不會問第19節的問題了。在馬可的記載中,耶穌並未進一步指出出賣祂的人,祂只是重複提出警告,強調此人與祂有親密的交通(20節),更顯露出這事極其可怕。如果這真的是逾越節的筵席,那麼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甚至可能是指將餅或肉 拉葛藍基(Lagrange)就如此認為 蘸在苦醬中,那是逾越節筵席的一個特色。這是否指約翰福音十三20的那一點餅說的呢?──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21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人子必要去世。這又是一個吊詭。人子必要去世,被一個密友出賣,應驗了聖經的預言;然而祂的假門徒卻也必須為此舉受到充分的責備,必須為他所做的事負責,一點也不能逃避他個人的責任。這樣如謎的難題不能從人的角度來解決,但那並不代表就不能從更高的層面來解決。但是,門徒們未必被要求來解決這個神學難題,不過他們卻要作第19節嚴肅的鑒察內心之舉,是我麼?NIV當然不會是我吧?)。這教誨式教牧式的問法,是馬可福音極典型的筆法,以致我們很難相信馬可不是有意這麼做的,見譚內希(在 IOM)就文學批評的角度探討這個問題。米尼爾正確地指出:這整件事就是羅馬書五8的一個例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因為耶穌是為這些既軟弱又有罪的門徒設立了最後的晚餐(1821節)。──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22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這是我的身體。見安德生的提醒:亞蘭文並沒有是這個字,所以並沒有在實質上將身體與餅等同的思想。那麼,制定聖餐的用詞對於門徒是何意義呢?縱使他們在當時無法明白,他們後來當然會回想起來,而且將之記載下來。他們若深思,肯定會認為這是指著吃逾越節說的,特別是當時若正好是真的逾越節筵席。頗為有趣的是:注意耶穌實際上並未用羔羊或羊羔的肉來象徵祂的身體,卻只是用擘開的餅。如果那不是逾越節的筵席,當然就不會有羊羔,從頭到尾就只有餅和酒,也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只有約翰福音形容耶穌為神的羔羊(約一29),雖然,我們的逾越節基督(林前五7;和合本與 RSV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這種譯法是正確的)絕對是保羅用語,並且是後來的教會所熟悉的。
  在某個含義上,拿起餅、祝福、擘開,是刻意叫人回想起耶穌在喂飽群眾之神跡中常見的動作(六41,八6),但它也描繪出耶穌取了普通人的肉身,祝福了,並且為了人類,讓人將它擘開──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23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
如果這是逾越節的筵席,那麼擘開無酵餅(出十二8matzoth),乃是逾越節儀式中不可或缺的,雖然沒有解釋擘餅的表徵,但至少在現代的儀式中是如此。喝酒同樣也是不可少的,雖然這兩個動作並無直接的關聯,像它們在這裡的關聯一樣。如今,在舉行儀式時,一杯酒要喝四次,餅要擘三次,所以要將耶穌的舉動與這幾次當中任何一次相連是毫無根據的。有鑒於緊接著就唱讚美Hallel)詩(26節),這似乎是筵席即將結束的時刻,但我們對於第一世紀之猶太人禮儀所知有限,因此解釋不能太武斷。無論如何,耶穌之動作的意義,並不受到它在儀式中的地位所影響。──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24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的血。酒代表耶穌流的血,在此形容為立約的血,也就是在神與人之間鄭重協議的血,像在西乃山上所行的(出二十四8)。到底這裡的讀法是否有新字,作為修飾的一個形容詞,乃是無關緊要的問題,因為這個約雖然與摩西所設立的約相似,卻顯然不是同一個約。所以,無論字在經文上到底是不是屬於這裡,在神學上而言當然屬於這裡。這個新約乃是舊約時代一個熟悉的預言觀念(耶三十一31;結三十七26新心)。立約的血在概念上已經與逾越節的血略有不同,所以在此又是具有創造性之觀念的融合。
根據以賽亞書五十三12,為多人這三個字是直接與彌賽亞之工作和職分的解釋有直接關聯,儘管倪恩瀚認為這只是閃語的一個日常用語。但倪恩瀚強調多人在希伯來文乃是包容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其實與中英文的所有人相等。──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25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
在天上不再有主的晚餐,因為它已經在羔羊的婚筵中應驗了(啟十九9),用猶太人的說法,是彌賽亞的筵席,這也是我們從比喻中所熟知的(太二十二2)。在現代猶太教中,甚至連逾越節本身都已被放在末世論的背景中,雖然它大半已經成了世俗性的與物質性的末世論。然而,我們很難看出以色列國的實際歷史與此有任何關聯;神國的實現在於永恆,而不在於時間中。──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26唱詩的重要性】「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上」。基督教是一個唱詩的宗教,基督徒是離不開詩歌的。主耶穌誕生時,世人最先聽見的佳音,就是天上的歌聲。唱詩不僅是為著神的需要,也為著信徒。唱詩讚美是信徒的權利,也是得勝的秘訣。祂唱了詩,才馳赴決戰的疆場,可見得勝的前夕,乃是歌唱。─ 桑安柱《這時候》
【可十四2728耶穌在此引用撒迦利亞書的另一句話,來說明門徒們將要因著祂的受死而四散(亞十三7)以及他們立刻就要在園中棄祂而去。祂認為這種分散不是逼迫的結果,而是因著他們自己的跌倒。儘管祂已在事先提出警告,他們的信心仍將因著發生在祂身上的所有事而動搖。但撒迦利亞書的同一章經文,卻是以應許向經過試驗的余民施憐憫作結束;這裡也是如此,在第28節,耶穌也以祂復活的另一次預言,以及應許在熟悉的加利利與他們重聚作結束。在十六7,耶穌復活之後,天使對婦女們所說的話也將提及這個應許。──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29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我總不能。所有福音書都描繪了魯莽的彼得,誤以為自己剛強而驕逞,並且嘲笑其它人的軟弱。他相信耶穌的話對於其它門徒而言是真實的,他在這一點上毫無困難。但是我們務須切記:其它所有的門徒也都提出異議,力言自己的剛強(31節),他們也都是驕傲自恃的。彼得大可將自己與其它人區分開來,但他並沒能如願使得自己有別於他人。──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0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彼得怎樣誇口自己與眾不同,也照樣因自己的失敗而與眾不同;他與別的門徒都要學習不可倚靠天然的力量。一如往昔,耶穌加上了一個預言的兆頭,因為雞叫雖是時間的記號,卻不僅於此。耶穌賜下這個兆頭,無疑是要叫彼得可以在事情發生時想到耶穌事前的警告(見72節)。只有馬可記載了第二次的雞叫(Schweizer)。雞叫第二遍(和合本作雞叫兩遍)是清早的一個時間定點,與午夜時分頭一次昏沈的雞叫迥然有別。但耶穌到底是意指第二次,或是連續兩次雞叫,是無益的揣測。根據施維策的說法:在耶路撒冷不可以養雞;若是如此,這個規定顯然有名無實了。──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0彼得在雞叫兩遍以先三次不認主是何時刻?】
答:在古時候的希伯來人,自日落到日出的時候,一向就把夜間分為三更(士七19,哀二19,出十四24,撒上十一11)。第一更——是由日落至晚上十點,稱為晚更。第二更——是由晚上十點至半夜兩點,稱為中更。第三更——是由半夜兩點至日出,稱為早更。羅馬人卻將全夜分成四更,其得東方諸國以後,猶太人就漸漸採用了四更法(太十四25,可六48),是以晚上為第一更——由黃昏至晚上九點。半夜為第二更——由晚上九點至半夜十二點。雞叫為第三更——由半夜十二點至早晨三點。早晨為第四更——由早晨三點至日出(可十三35)。如此算來,彼得第一次不認主的時候,雞就叫了第一遍(可十四66-68),大約是在半夜十二時至一時左右。到他第三次不認主的時候,雞又叫了第二遍(可十四70-72),大約是在早晨三點多鐘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可十四30雞叫兩遍以先,彼得要三次不認主,到底是真的公雞叫呢?還有另外的解釋?】
聖城耶路撒冷是不許有養雞的,因為雞喜歡啄食蟲類,猶太人認為會使聖城汙穢,這是猶太法典(TALMUD)所告訴我們的。因此,這裏所說的雞叫,並非我們所想像的一隻公雞站在屋頂上啼叫,也不會是生蛋的母雞叫。
“雞叫”原文是ALEKTOROPHONIA aelctoPodilJu。乃是羅馬駐兵守更時所吹的號,這種號稱為“雞叫號”,等於軍隊的“起床號”“集合號”和粵語的“吹銀雞”等一般。
羅馬人將晚上分為四更(參第43條),其中“雞叫號”是在第三更吹奏的,這種雞叫號有“預備號”及“正更號”(在一更之中)之別,所以主那穌說“雞叫兩遍以先”(意即雞叫號吹兩遍以先)。第一次雞叫號在半夜十二時至一時左右,第二次雞叫號是在早上三時。這種雞叫號就等於中國人的打更。
主那穌在馬可福音十三章35節吩咐門徒要儆醒,因為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夜,或雞叫,或早晨”。這就是羅馬人四更的分法。――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十四31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彼得所犯的錯在此並未被低估,但馬可清楚說明這是整個使徒團隊所共犯的錯誤:眾門徒都是這樣說。一如我們常見的,彼得在此只是門徒的代表,整群的發言人,可能因為他非常性急而直言無諱。在該撒利亞腓立比也曾如此(八29),那一天那令人眩目的發現使他成為基督徒之始,而且在某種含義上,成為整體的代表(太十六1718)。這一節經文是個提醒:彼得不僅代表了門徒的屬靈力量,也代表他們的軟弱。今天每個星期四夜晚在耶路撒冷都有一個隊伍蜿蜒而下,穿過城內黑暗的街道,凡是參加這個行列的人都知道:從舊城走到客西馬尼園大約費時二十分鐘。我們猜想上述的對話大概就是在這段時間進行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1相信主的話,和主的光是何等的穩當!雖然我們自信甚深,然而,主是更可信的。彼得信自己(29);基督信聖經(27)。違反自己的感覺去信神固甚難;然而還不如是信所將要臨到的難關。
【可十四3233在外面,靠近園子的入口處,是那八個門徒,因為猶大不再與他們同在一處;往裡面走,則是另外那三個蒙揀選,與祂最親近的門徒。耶穌向這三個人略為顯露出祂內心的掙扎(33節)。在祂生命中的這種時刻,我們可以看見祂在曠野中所受的試探是何等真實(一1213),而當彼得建議避開十字架時,耶穌為何會如此嚴峻地責備他(八33)。在下一節經文中(34節),耶穌顯出祂此時身心的痛苦是何等深切而真實:聖經並未將祂描繪成一個不能受苦的斯多亞派人士(Schweizer)。異教哲學家可能會嘲笑這一點;但對於基督徒而言,這卻是十字架的榮耀。基督的苦難不是幻影式的與偽裝的,它乃是真實且付上重價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236客西馬尼在哪裡?求你將這杯撤去何意?】
答:①客西馬尼——在原文上是油榨的意思,為榨橄欖油之地,系位於耶路撒冷東,汲淪溪旁,靠近橄欖山,為救主與門徒所去的地方,稱為客西馬尼的一個園子(約十八1),現在還有一處園子,內中有八棵古老的橄欖樹,據遺傳說,那就是耶穌當時禱告的所在(太廿六36,路廿二3940),但無確鑿的憑證。據猶太史家約瑟弗所記,主後七十年羅馬軍兵圍困耶路撒冷時,為作木柱欄柵禦敵,曾將周圍一切樹木完全砍伐了(參路十九43),故此現在所存的那些樹,除非是當時不成材料的小樹留種下來,就必是主當日在客西馬尼園禱告之地所存的,不管景物怎樣的變遷,次園確是主所喜愛常作退休安靜禱告的地方(路廿二39,約十八2)。
②求主將這杯撤去——這是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俯伏在地,心裡憂傷向父神禱告中的一句話,在古時的希伯來人,是常以杯來作為人生福禍定命中之一個標記(詩十六5,廿三5,賽五一1722,詩十一6),主耶穌曾經三次提到祂所要喝的杯——一是雅各約翰求坐主左右的時候(可十3738)。二是本處所說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可十四36,太廿六39,路廿二42)。三是當彼得砍掉大祭司僕人耳朵的時候(約十八11)。這杯子所指的意思,是很深奧難解的,其大意乃是關乎耶穌將要受難的事,可作扼要三種的解法:
一是這杯乃為指著主釘十字架的苦難說的(太廿22,約十八11)。二是這杯乃為指著主當時的憂傷幾乎要死說的(可十四3435,來五7)。三是這被乃為世人未曾嘗過的苦杯,就是耶穌背負世人的罪孽所深受苦難說的(林後五21,賽五三4620)。上面的三中解釋,都含有互相關連的要義,主雖說求父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如此表明祂是完全遵行了父神的旨意,而完成了人類救贖的大功(約十九171828-30)。——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可十四34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警醒。
出自詩篇四十二511的引句格外貼切。這篇詩篇不僅表達了心靈深處對神的渴慕,同時也表達出這兩節經文中,每一節的最後一個子句都包含的信心宣告,以及神拯救的應許。所以耶穌即使是在似乎最為茫然不知所措的時刻,仍然因著相信神最終的辯白而滿有把握。
  儆醒。這裡所用的動詞gregoreite可能會叫門徒回想起祂不久前講的看門的比喻(十三1437),因為看門的工作就是要儆醒,而耶穌在結束那個比喻時也以這一點作為一般性的命令來吩咐祂所有的門徒。米尼爾提醒我們:逾越節應該是儆醒之夜(出十二42;和合本作這夜…………謹守),而此時正值這猶太節期,門徒一定會想到這一點。──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5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
在古時候,禱告常見的姿態乃是站立,將雙手朝天舉起(十一25);在禱告時俯伏在地,乃表示靈裡極度的傷痛(如:民十六22)。倘若可行:在此又是一個神聖的吊詭,可從下一節重複使用的形容詞dynaton(能)看得出來。就定義而言,一切的事對於神的全能來說都是可能的;但是對於耶穌來說,要成為基督,卻又要避免喝這杯,是不可能的。言辭上說是可能的,但其實卻是不能,因為那乃是矛盾的。同樣的,祭司們在十五32向耶穌挑戰:祂若是基督,就從十字架上下來。但是,祂若真的從十字架上下來,祂就不可能是基督,因為基督的真義在於祂一定得受苦。──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6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馬可福音在此保留了原來的亞蘭文禱詞的親密用語阿爸!父啊!羅馬書八15與加拉太書四6顯示出,這個半禮儀用詞一直留存到早期教會。正如雅各和約翰的話中所用的(十38),杯在此乃是苦難的象徵,而不是喜樂的象徵,雖然這兩種意義在設立最後晚餐之用語中是交織在一起的。但是這裡的思想很可能更為深邃,不只是苦難的一般性象徵,也是指舊約聖經中神的忿怒之杯的觀念,是為了神的仇敵命定的(詩七十五8),耶穌在加略山要喝的正是此杯。最後一個子句,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禰的意思,是基督在地上順服的一生之撮要;這樣的順服只有在以至於死時才得完全(腓二8)。這並非一個無助、遭受命運玩弄的犧牲品,而是竭力向著神的旨意直奔的那一位(Anderson)。──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739耶穌在此所說的責備話,雖然適用於全部的人,卻是直接對彼得說的,而且耶穌用的是他天然的舊名西門(一16),而不是他在恩典中的新名磯法(彼得,三16)。但這段話不只是責備,也是為祂要在審判廳中接受的試驗作好準備。但彼得與他的同伴卻是徒受這個警告,因為他們無法採取那能拯救他們免於試探的唯一步驟:懇切禱告並時刻儆醒(38節)。這也不是我們可以任意而為的,這樣的禱告乃是承認我們肉體的軟弱(38節),而同時又表現出我們心靈的願意(38節),並且伴隨著對於我們向祂禱告的這位神之大能的體認。所以禱告乃是基督徒信心的一種表示方式,而順服也同樣是另一種方式。彼得從耶穌所受的責備是:即使是一個小時(和合本片時),彼得也沒有力量可以儆醒。希臘文動詞ouk ischusas(不能)與九18所用的是同一個動詞,那裡是形容門徒們在變像山腳下無力醫治那個男孩,而且正如耶穌所說的,也是因著沒有禱告所造成的(九29)。──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38免入迷惑「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人本來都在撒但的欺蒙之下受迷惑(啟129;林後44),如同瞎子,醉漢和死人一樣(弗212)。從來就沒有清醒過,又好像動物一般,為著肉體的需要,暫時的利益而度過一生,歸於虛無之中。但信徒卻蒙神開了心眼,覺悟來世權能,有了永生盼望,看到屬天福分,因而願意跟從主走另一條道路,有別於不信之人。
然而,這道路並非通順,沒有變化和危險的,撒但從不甘心失去他所俘擄的奴僕,從不放棄對信徒的試探和爭取。總想將人從正路上拉到遠離主的錯路上去。他以威脅,壓力為方法,欺騙和迷惑為手段。有的信徒只圖安逸享樂或驕傲自恃,那是陷井在側而仍無警惕,因為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所以主勸戒說,「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不儆醒就沒有懇切的禱告,不禱告就與神疏遠,成為孤單無助,得不到從上面賜的力量。這樣就要陷入迷惑之中,不知危險,也無力抵抗。所以不管聽過多少道理,有多少壯志,只要不時常儆醒禱告,就無法勝過撒但的詭計。──《每日天糧》
【可十四43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猶大來了。自從第10節開始,一直都沒有特別提及猶大,但第20節顯示出晚餐時他仍在場。我們的猜測是:他那天晚上一知道他們當晚要在耶路撒冷露宿,立即從餐桌溜出去了。然後,他就一直等到這群門徒大概已經安然入睡了;而上一節經文證明猶大的這個判斷有多正確。他並不缺少屬世的智慧;事實上,除了貪婪(11節)之外,猶大就是因著屬世的智慧而失敗的。所以,他也照樣帶著一群全副武裝的聖殿差役和年輕祭司,分別帶著刀棒(而不是如安德生所說的:城裡無法無天的暴民),準備在逮捕行動遭遇抵抗時可以派上用場。猶大太瞭解他這群性急的同伴了;而彼得的暴力舉動也證明猶大這麼做是多麼聰明(47節),雖然馬可在實際上並未指名彼得就是那個攻擊者。──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4445由於園中橄欖樹叢的關係,光線並不明亮,無法確定人的身分;但猶大甚至已經與聖殿的差役約定好了確認耶穌的記號。他將要以一般用來表示平安的親嘴與問候的話拉比(夫子),向官方指出耶穌來,這兩者都是門徒與老師之間常見的記號。在此證明了猶大在道德上已經徹底瞎眼了,他並未看出他使用這麼具有情感的記號作為賣主的媒介,將會為他招致永遠的刑罰;他唯一關切的是:逮捕行動必須順利進行,而他的智慧與工作能力再次成為他的網羅。令人稱奇的是:猶大與耶穌如此密切地生活在一起三年之久,竟然還能如此鐵石心腸地對待祂。──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46他們就下手拿住他。 
拿住祂。一如往常,馬可只報導了大略的事實,其它福音書則較詳實地記載了園中所發生的事。柯蘭斐說得對:賣主之人的親吻在門徒們的記憶中留下如此不可磨滅的印象,甚至馬可在重述此事時也極為詳盡,與他對其他事情零碎片斷的記載方式相反。但是在敘述中只呈現出骨架卻是馬可的典型作法,他正儘快地將焦點移向十字架。──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47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拔出刀來。此外沒有提出這個門徒的名字來。但路加福音二十二38提及帶著兩把刀的是哪個門徒呢?彼得、那兩個雷子,與奮銳黨的西門似乎都是可能的人選,所以這個門徒一定是他們當中的一個,只有約翰福音十八10提及彼得的名字,該書可能是在彼得死後所寫的,所以不會危及彼得的安全(約二十一19);他也是福音書作者中唯一提及耳朵被砍掉之僕人的名字(約十八10)。在較早期的福音書(如馬可福音)中,這類詳細的記載可能有危險。馬可沒有提及耶穌醫治那人的耳朵與責備彼得,然而卻記載祂責備那些人全副武裝來捉拿祂(48節)。以暴易暴不是耶穌的原則,即使這對祭司長與彼得似乎是理所當然的手段。──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47~50前不儆醒禱告,故有此失。
【可十四4849這個應得的責備必定踩到祭司的痛腳。他們沒有在白天時於聖殿裡逮捕祂,並不是因為害怕門徒,而是害怕群眾,這些群眾並未因神學訓練所造成的成見而弄瞎了心眼,一定會反對這樣的暴行(十二12)。
  以這樣的暴力方式逮捕彌賽亞,應驗了經上的許可預言(49節)。在此特指的經文可能就是路加福音二十二37所引述的: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尤其是因為那也是引自以賽亞書五十三12。凡是曾經在世上任何角落看過秘密員警之所作所為的人,必然能深入明白這段經文。逮捕行動通常在夜間進行,理由有二:受害人易於慌亂而較少抵抗,鄰人也較不會聚集來抗議。數千年來,世界並未有多少改變。──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50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逃走了。同樣應驗了耶穌論及他們跌倒的預言(十四27)。他們若接受神的道路而不跌倒,或許會憂傷,但是當他們的主被人捉拿時,他們一定會忠心地站在祂身旁,但這麼做卻不是理所當然的,那也正是基督的道路總是叫天然的人跌倒的原因(林前二14)。彼得可能是所有門徒的代表,而且絆倒他的妨礙也比較大,因為他總是鼓吹基督應走天然的路(八32)。用聖經的話來說:在基督裡絆倒因祂跌倒,意思是因祂的道路而徹底動搖,缺少屬靈的鑰匙,只有那鑰匙才能開啟我們的悟性,這只有神的靈才做得到(林前二1016)。──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51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希臘字neaniskos(少年人)可以指正值青春期晚期的人,即年僅十餘歲的青少年。這個人通常被認為就是耶路撒冷稱呼馬可的約翰,最後晚餐可能就是在他家中舉行的(正如後來的傳統所主張的),而後來基督徒的確是在那裡聚集禱告、敬拜(徒十二12)。──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51~52{\Section:TopicID=303}披麻布少年
問:馬司福音十四章五十一至五十二節:「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去了麻布,赤身逃走了。」此少年人是否指約瑟而言?為何赤身披麻布跟耶穌?人捉拿他,他郤丟了麻布而逃,是何妙意,望祈乞示。
答:他是否約瑟,我不知道。第五十一至五十二節是接五十節而言。就是要表明當日門徒如何逃命而已,連麻布也不要了!―― 倪柝聲
【可十四54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
遠遠的跟著耶穌。為甚麼呢?是否僅僅出於好奇(太二十六58),或者是彼得有以武力援救耶穌的鹵莽念頭?他在院子裡對使女說的謊言,未必是全然出於膽怯,也可能是出於他荒唐的計策;不過聖經顯然無此暗示。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他的念頭自然是屬人的(像在八32一樣),所以仍然受到耶穌的譴責(八33)。然而,這樣的解釋方式似乎太過不可思議,就如有人解釋猶大賣主的動機,雖然是不正當的,卻是往好處著想,同樣的匪夷所思。彼得可能根本就沒有任何計畫,而只是驚惶不知所措。無論他是出於甚麼動機而跟著,他在聖經中仍然受到罪責,因為他在誇口之後仍然否認了耶穌。但他卻也是蒙神大愛揀選,得以聽聞復活的好消息(十六7)。甚至連彼得都還有回頭的路,這一點也給後來在遭受逼迫時否認主的基督徒帶來盼望。──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55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
這三年以來,耶穌在宣道、教訓、治病和趕鬼等多方面活躍的行動上,與猶太教的領袖們發生衝突或爭論的事件雖然不少。但是,當他們到了最關鍵的時刻,真正要尋找見證來控告和處決他的時侯,見證卻不是那麼容易找到。這對整個公會來說,的確是一件很苦惱的事。──《中文聖經注釋》
【可十四56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這一次的困擾不是缺乏證據,而是證據太多了;用來收買猶大的金錢,無疑也收買了這些甘心助紂為虐的人。正如今天在許多城巿的法庭處仍舊發生的。然而,也正如我們常見的,要使謊言能夠前後一致,可比單純地說實話困難多了。早期針對耶穌干犯安息日所提出的指控顯然站不住腳,否則他們立刻就會提出來了。按照猶太人的規矩,不允許因著在安息日治病而將某人治死,正如不會因著一個人在安息日給動物喝水而將他治死一樣;而法利賽人儘管發發牢騷,卻太瞭解這一點而不會以此來作為控訴的手段。──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5759在所有對觀福音中,馬可對這個罪名之內容的記述最完整。這個指控至少在實質內容上乃是一句真話(即使是誤解的),馬可沒有詳細記載,卻保留在約翰福音二19。事實上,若是沒有約翰的記載,我們一定會誤解這個罪名,認為它是純屬捏造的。然而,馬可確實保存了耶穌論及聖殿之毀滅的一般性預言(十三2),雖然沒有記載祂要重建聖殿。
  從約翰福音中,我們可以看見這句話只有在耶穌復活後門徒們才瞭解,乃是指著主身體的死,以及三天之後的復活;而整個新殿的概念皆是源出於此。這個隱喻在早期教會中顯然隨意用在基督徒教義問答中。──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0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
祂保持沉默,祂根本不需要否認這類不堪一擊的控訴。這些指控除了加些莫須有的罪名,對祭司法庭也毫無價值。基督的沉默本身就是預言中的一個兆頭(羅五十三7),正如彼得後來所明白的(彼前二23)。──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1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馬太福音二十六63清楚說明:大祭司問這個問題並不是臨時起意,而是起誓,也就是奉神的名問的問題。──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2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耶穌以神自己的名字──我是(出三14──來答覆,可能是意味極其深長的,祂這麼做,就是以自己與神同等,我們知道這已經是他們長久以來一直抱怨的(二7)。在路加福音中,祂的答覆較為隱晦不明,雖然耶穌接受了神的兒子這個名稱(路二十二70)。但記載這個片語的卻只有馬可;即使是多注重猶太事物的馬太也沒有記載。所以,這句話的形式可能是無意間記載的,在神學上並無深意,雖然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似乎在另一個場合發揮了同一點(約十八6)。──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3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撕開衣服,這其實乃是以色列宗教領袖對他們自己所定的罪;大祭司所要的不是信息,只是要陷害耶穌,因為在他問這問題之前早已知道耶穌的這個宣稱。當然了,這樣的宣稱倘若不是真的,那麼祂不是瘋了(三21)就是褻瀆神。但大祭司的罪不單在於他不相信這個宣告,而是在於他甚至不曾自問這宣稱到底是真是假。他的盲目乃是故意而可惡的,因為他在得見真理之前即已緊閉雙眼。──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5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
隨著罪名的判決,所有的顧忌都消失了;審判官甚至連形式上的司法公正都不再費心保持。至少,彼得永難忘懷耶穌置身於辱駡與毆打時所表現的堅毅忍耐(彼前二2123),正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6你說預言罷!這個嘲諷的要求是對祂自稱彌賽亞所作的更進一步的嘲弄,因為那樣的宣稱至少包括先知的職分在內,而且正如我們在前面所指出的,也包括自稱為神的兒子在內。但無論如何,先知總是廣為大眾使用來形容耶穌的一個名號(六15),甚至不承認祂是彌賽亞時亦然。──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6671彼得失腳的整個記載,隨著故事一步一步的進展,徒令讀者愛莫能助,直到彼得走上不歸路。他鹵莽的自恃與對別人的嘲笑(29節),他在客西馬尼園中無法自製(37節),他的驚慌逃脫(50節),他的遠遠跟隨(54節),他與耶穌的仇敵如此接近(54節),這一切都使得他實際的否認主成為必然的,而且是無可避免的結果。毫無疑問,彼得最初的心願與抗議的確是由衷而發的(31節),早在大祭司宅院裡面對試探交戰,彼得就已敗陣了;基督徒與試探爭戰,是要在遭逢試探前即當開始(38節)。
  這個使女(6667節)可能從前見過彼得與耶穌在一起,所以認得他是耶穌的門徒;旁邊站著的耶路撒冷人(70節)斷定他必然是他們一夥的,因為他有加利利口音。逾越節期間,在京城有許多加利利人,但大祭司的僕人當中可沒有這樣的人。悲劇在於下沉的一步也可能是上升的一步,而每一次,彼得都被迫必須公然表白自己。這是頭一次,正如安德生所說的,他大可對那使女說而不需冒太大的危險。但彼得三次都刻意地選擇說,所以這些恩典的綻發都成了定罪的時機,這是拒絕恩典的必然結果。
  今天的潮流是為彼得找些藉口,正如某些人為猶大找藉口,這麼做若是為了在他身上看見我們自己的軟弱,就無可厚非;但除非我們看見他的罪的嚴重性,就不能明白他為何如此痛苦地自責(72節),也不能明白他悔改的深度,以及他回轉的恩典。我們的工作不是分析彼得是如何輕易地失腳,而是領會其失敗可怖的性質。──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72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 第二次雞叫乃是一個明確的時間定點,而不只是一個預言的記號。它是指黎明真的來了,與第一次雞叫時的午夜成對比;十五1一到早晨支持這種說法。但即使真是如此,第二次雞叫仍是一個應驗的記號,使彼得回想起耶穌所說的話來;於是他懊悔的苦杯滿了。思想起來的希臘文epibalon(見 BAGD),也可以譯作再思認真想,或只是他開始想。然而,開始哭了當然是整個片語最佳之動力對等詞拉起外套遮住他的頭也是可能的譯法,但可能性大概較低。──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十四72「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
我們也許以為我們與彼得差不多、甚至以為可能比他更好一點,因為他曾被試探而跌倒了。不錯,但他的跌倒豈不是比許多人的從不跌倒更好嗎?他不認主,但他並非沒有感覺,他一想起主所說的話,就出去痛哭了!凡神的話語,在一個基督徒身上沒有激發能力時,那他就是一個可憐的基督徒,並且不配稱基督徒。因為祂的話語,乃是潔淨和更新的工具。只要我們對此有所認識,並讓祂來做工,那麼即使我們實在是大失敗,我們也不是長久淹留在一個無所知覺的可憐光景裡。――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例證 


【可十四39一件美事】
當馬利亞打破一瓶極貴的哪噠香膏,澆在耶穌頭上時,耶穌稱讚這女人在他身上所做的是一件美事。這件美事是動人的,它代表了馬利亞的愛心,和對主絕對的獻身。即使她不窮,而香膏也不貴的話,她這樣做,耶穌仍然要讚美她,因為耶穌是看人內心動機的。
一位牧師去探訪一對年輕夫婦,當他們在談話時,那三歲的小孩拿著一朵枯萎的花來放在他母親的手裡,說,「媽,我送給你這個禮物。」他媽媽知道這是孩子表現他的感激和愛意,便把他擁在懷裡,親了他。這媽媽說:「謝謝你這樣可愛的禮物」。一朵枯花在母親的眼裡,已經成為一朵高貴雅潔的玫瑰了。
你可能並不富裕,你可能沒有太多的才幹來服事主,讓人來為你鼓掌,但這又何妨?只要你真正出於愛心,為主或為主的一個兒女做一件小事,主也會稱讚這件事很美。一杯冷水、一個微笑、一個同情眼光都是美的。切記,主看人的動機甚於事情本身!——H.V.L.——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可十四4「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
什麼叫作枉費?枉費的意思頗多,基要的一點乃是額外多給,例如一塊錢便可以了,你卻付十塊,這是枉費。又例如給五十克(格蘭姆)就夠了,你卻給一千克(格蘭姆),或者說三天可以完成的工作拖延至五日或七日,這都是枉費。枉費的意思,就是你為很小的事物,付上很大的代價。如果有人接受了超過被認為該得的,那是枉費。對於馬利亞用香膏澆主這件事,十二個門徒都認為是做得過度了,那個從不稱呼耶穌為「主」的猶大,當然更有感覺。因為以他來說,任何東西傾倒在主身上都是枉費。這正如今日世界對我們的估計,以為我們獻身事奉神,是全然枉費的。但當我們的眼睛一被開啟,看見我們主耶穌的真正價值時,那就沒有一件事是配得上祂的。――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可十四6「耶穌說:由她吧!」】
愛主的人常被人誤會,因為人們以功利的標準來衡量,不能認可愛主的行動。電燈也許被人輕視,因為煤氣表沒有記錄。當批評與嫉妒的聲音最響亮的時候,主走過來,以愛來覆蔽那戰兢的心靈說,由他吧!祂現在仍這樣說。
對撒旦——仇敵站在旁邊試探,猶大批評馬利亞,惡者常以令人心寒的批評,來論斷我們的言行,他也到處用惡毒的提議對付我們,但是耶穌在看望著,祂不能容我們受試探過於我們所能受的。當身心疲乏時,祂來說:由他吧!
對苦難——我們必須經過火一般的試煉,又受轉輪磨煉,喝祂的杯,受祂的浸,也背起十字架跟隨祂,但祂常十分注意。什麼時候我們肉體的衰弱到了無可忍受的限度,祂來說:夠了,由祂吧!
對惡毒——有人欺侮很甚,我們仇敵甚至是家中的人,我們的兄弟該隱恨我們,實在難以忍受。我們的動機被誤會,失去名譽,甚至被人唾棄——這一切很難以忍受,但是神擋有籬笆。無人可以越過,除非有祂許可,這連撒旦也承認,我們可從約伯記一書中學得。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十四8盡你所能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
伯大尼的馬利亞,把她至貴的香膏獻給耶穌(可141~9)。我們每個人也該以自己的方式,把自己最好的東西獻給我們的主。也許我們的貢獻,看起來並不偉大,但神會因著他的榮耀而來使用。
慕迪講過一個故事。從前有個人坐船渡過大西洋,他暈船得很嚴重,躺在艙裡不能動彈。一天晚上,他聽見有喊叫聲:有人落水了!,他知道自己一點兒也幫不上忙。後來,他對自己說:至少,我可以把燈籠放在舷窗上啊。他掙扎著挪動腳步,掛上了那盞燈,好讓燈光照人黑暗當中。
次日,他才知道那位獲救的人說:我當時在黑暗中下沉,直到最後有人在舷窗放了盞燈,那燈光照到我的手上,被一位救生艇上的水手看見並抓住,才把我拉了上來。每個人都能發出自己的光芒,或運用自己的天分。無論有多小,都能幫忙完成神在地上的旨意,也能榮耀我們的救主。想到那日,主帶著慈愛的微笑望著你的雙眼,然後贊許地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1
別等著有大事業才去做,
別等著要把自己的光遠照,
現在身邊的責任才是真實,
且照亮你的那一方角落。
我們的生命是神所賜的禮物;
我們用生命所做的,則是我們獻給神的禮物。
──《生命語》
【可十四18~21我們的責任就是時刻聽取上帝的警告和對上帝愛的呼籲作出反應,若掩耳不聞時,則咎由自取,責無旁貸,到了最後,人必須向自己所犯的罪過負責。
古希臘有一個神話,描寫兩個著名的旅行人士航行經過海上暗礁的方法;據說『海妖們』坐在(Sirens)礁石上唱出悅耳的歌聲,引誘船員,朝著礁石駛去而自取滅亡。第一個是悠力息斯(Ulysses),當他駛近這些暗礁時,用繩索把船員緊縛在船的桅杆旁邊,無論他們如何掙扎,心裏雖然禁不住那些海妖誘人的甜美之聲,也不能作出反應,他用強迫手法制止船員而渡過危險。另外一個是俄斐烏(Orpheus),他本身也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他的方法,就是每逢航行駛近暗礁時,便奏出比海妖更美妙的音樂,唱出更悅耳的歌聲,使船員全神貫注,而不受海妖的音樂所誘惑。他用更大的呼籲力量去阻擋外來的引誘力,結果亦生效。
上帝就是採用後者的方法,不論我們喜歡與否,上帝決不會強硬阻止我們犯罪。祂用溫柔和悅耳的聲音向我們呼籲和請求,只要我們肯去聽時,便不會受周圍的引誘聲音所迷惑,我們便會愛主更深,決心捨棄邪惡的行為了。──《每日研經叢書》
【可十四3238試探】
許多年前,英人伯比·李奇坐在一個圓桶中平安渡過了尼加拉瀑布,而使全世界為之側目。但曾幾何時,這位膽大心細的仁兄卻被馬路上的一片橘子皮絆倒,經醫師檢查,發現他的腿骨已折。試探正似排山倒海的尼加拉瀑布,時常在我們四周吼叫,但並未傷害我們;而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因為我們在屬靈方面的疏忽,竟把我們摔得很慘。因之,我們必須祈求聖靈加添力量給我們,保持時刻儆醒,以便藉著上帝所說的話來攻破魔鬼撒但的詭計!
加拿大法語地區的魁別克市是歷史上一個小有名氣的地方,英國沃爾將軍的部隊曾在這個所謂「亞伯拉罕的平原」戰勝了法軍。說來簡直令人難以置信,英軍何以能夠攀登山崖峭壁去攻擊居高臨下且有良好裝備的法軍呢?據說在這法軍極佔優勢的地形下,只要用五個孩子就足以防禦一切外來的侵襲。然而法軍由於過分自信,追求享樂而疏於防禦,當敵軍獲悉他們的起居作息情報之後,即利用他們的假期,一夜之間就把他們打垮了,使魁別克從此易主。屬靈的失誤也像是那樣,每天有千千萬萬人被撒但打倒,事實上他們不是被高山壓倒,乃是被小石子絆倒,所以,我們要「儆醒」、「祈禱」!——H.G.B.——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十四36勝過於好看“……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在今天的社會裡,流行的感覺很好看上去很好已經和成功互相混淆了。一個看上去不好或令人感覺不好的人將視為平庸分子甚至於是失敗者
教會也很容易掉入這樣的陷井裡:全都渴望為主有好見證。當更深入地觀察基督自己本身的見證時,將會糾正我們的觀念。
在馬可福音142742節,耶穌在加略山上面對贖罪的死亡。耶穌內心的掙扎及戰勝他的意願時,路加說:他的汗滴如血。2244)在這段過程中,釘十架極大的痛苦隨之而來,耶穌受到的感覺並不好而且看上去也不好。但事實上,他是很好的。他選擇了完成父親的旨意。他的痛苦與順服隨後帶來了喜悅的復活。
你的天父是否有讓你面對一個痛苦的境況,而這處境實際上是既不好看,感覺也不好受。不要失望!他會珍惜你及你所做的,因你捨棄自己而順服他的旨意。耶穌知道這常常使你感覺不好而且看起來也不好。但實際上這樣做卻榮耀神並最終迎向勝利及喜樂,還有什麼見證比這更偉大呢?
不論工作或玩耍,
耶穌召喚我要盡我所能為他而活,
他知道我的心,在他裡面我得享安息,
我又何必煩惱別人怎麼說呢?
神能把看似醜陋的轉化為美善的。
──《生命語》
可十四54何以彼得要和差役一同烤火,到底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是在什麼季節,天氣是冷還是熱?】
從“彼得……要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一語,我們可以想到當時的天氣一定相當寒冷。猶太人的逾越節是在陽曆三、四月之間,因此每年復活節的日子都不同。耶路撒冷的天氣與香港有點相同,二、三、四月為春天,也是雨季,天氣潮濕,也相當寒冷,所以
在晚間要烤火。
作者本人于1962年曾往古城耶路撒冷過受難節及復活節,禮拜四晚上曾住在以馬忤斯附近的旅店中。晚上下毛毛雨,我蓋了三張毛氈,猶覺不勝寒。第二天受苦節,千萬朝聖的人都身穿冬大衣,於是我明白主那穌被釘在十字架受苦節,千萬朝聖的人都身穿冬大衣,於是我明白主那穌被釘十字架受苦時,不單是痛,而且也凍,是雙重的痛苦。――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十四66~72還有一點十分可貴的──這件事的資料來源是出自彼得的口,以前我們已經在緒論中提過,馬可是從彼得的講道內容中取材而寫成這本福音書的。由此可見,彼得對自己否認主的事直認不諱,而且重複申說:『這是我當時所做的事,但那奇妙的耶穌,仍然不住的愛我。』
從前有一個十分受人景仰的佈道家,名叫北賓勞(Brownlow North),他雖然是上帝所器重的人,但少年時代的生活卻是放蕩不羈。有一主日,他在蘇格蘭亞伯丁講道之前,有一個人把一封信遞給他,內容講及他以前的可恥行為,並且提出警告,倘若他膽敢站在講台的話,便把這件事當眾揭發出來,北賓勞不慌不忙拿著這封信,一同行到講道台去,向會眾讀出這封信,並且對這件所謂恥辱的事,直認不諱,然後他述說基督如何饒恕和改變了他的生活,基督如何使他變成一個新造的人,他用自己的可恥,但已經悔改的行為變一塊磁石,吸引人歸信基督。彼得所做的就是這樣了。他大膽的告訴別人:「我傷害了祂;我使祂失望;但祂仍愛我,而且饒恕了我──祂當然也可以同樣的對你啊!」──《每日研經叢書》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綱目 


【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讀經:可十四27~52
一、人有心靈和肉體之分
1.『心靈』:在原文只有『靈』沒有『心』
2.『肉體』:狹義只『身體』,廣義指『外面的人』(林後四16)
二、一幅『心靈願意,肉體軟弱』的圖畫
1.彼得『極力的說…』,眾門徒都是這樣說(31)
2.結果門徒(包括彼得)都離開祂逃走了(50)
三、肉體都是軟弱的
1.凡是『人』都會軟弱,沒有一個例外(林後十一29)
2.連主耶穌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來五27)
四、肉體軟弱的情形
1.驚恐起來,極其難過(33)
2.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34)
3.說著了,因為眼睛甚是困倦(40)
五、人的血氣之永不足恃
1.彼得拔刀,只能削掉人的耳朵(47)
2.少年人(血氣旺盛),想要跟隨,結果赤身逃走了(51~52)
六、如何在軟弱中仍歸神所用?
1.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36)
2.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37)
── 黃迦勒
【澆香膏和立約】
花費;枉費
一、澆至貴的香膏
1.打破玉瓶
2.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3.一件美事
二、逾越節的筵席
1.為主預備
2.設立餅杯
3.客西馬尼園
三、耶穌被捉拿和受審
1.猶大出賣耶穌
2.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
3.彼得三次不認主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一、最後晚餐(十四125
1.決定要殺死耶穌(十四12
2.在伯大尼受膏(十四39
3.被猶大出賣(十四1011
4.樓房的主人(十四1216
5.被賣的預言(十四1721
6.主的晚餐(十四2225
二、在客西馬尼的傷痛(十四2642
1.往客西馬尼的路(十四2631
2.園中的傷痛(十四3242
三、耶穌被捉拿(十四4352
四、彼得跌倒(十四5372
──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一、最後一幕開始了(十四12
二、愛的浪費(十四39
三、出賣主的人(十四1011
四、預備筵席(十四1216
五、愛的最後呼籲(十四1721
六、救贖的象徵(十四2226
七、朋友使祂失望(十四2731
八、願你的旨意成就(十四3242
九、捉拿耶穌(十四4350
十、有一個少年人(十四5152
十一、審訊(十四535565
十二、勇敢和懦弱(十四546672
——《每日研經叢書》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一、殺耶穌的計謀(一四12
二、耶穌在伯大尼受膏(一四39
三、猶大賣主(一四1011
四、預備過逾越節(一四1216
五、耶穌預言被賣(一四1721
六、第一次主餐(一四2226
七、彼得的自信(一四2731
八、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一四3242
九、耶穌被賣和捉拿(一四4352
十、耶穌在大祭司面前(一四5354
十一、耶穌在全公會前(一四5565
十二、彼得不認主而痛哭(一四6672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一、為主而作(十四19
1.“至貴的3
2.被人難為(46
3.主看為美的事(46
4.盡上所能(8
二、賣主的逆賊(十四1016
1.在最後坐席的時候,猶大也參與在其中(18
2.人的愚昧和詭詐顯而易見,在全能者之前,猶大居然還在偽裝及撒謊(19
3.不但出賣耶穌,而且居然膽敢與主一同吃晚餐(20
4.主的餅喻身體,葡萄汁喻血,以此來設立聖餐(2225
三、最後的晚餐(十四1725
四、警醒的禱告(十四2642
1.彼得和眾門徒誓死效忠(31
2.門徒在客西馬尼園睡著了(374041
3.門徒心有餘而力不足(38
4.雖然他們不想如此,但卻不知道該如何做(40
5.主給他們一個提醒,也是給我們設立榜樣,就是伏地禱告(3539
五、三種行動(十四4352
1.笑裡藏刀(4445
2.意氣用事(4748
3.不知羞恥(5152
六、堅定不移(十四5365
1.他們急於要治死耶穌,寧願觸犯律法──作假見證陷害耶穌(參5556
2.他們引用主耶穌曾說過的話來控告祂(58),但也是互不吻合(59
3.大祭司出言質詢,主也不回答,因為他們沒有一句話是具真實性的(6061
4.當大祭司重申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一問題時,耶穌便直言回答及毫不避諱地見證自己(6162
七、信心動搖(十四6672
1.為了應付一時的問題,彼得居然發咒起誓(71
  2.幸而彼得想起耶穌的話而去痛哭(72
──《新舊約輔讀》
【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一、祭司長和文士的陰謀 十四12
二、耶穌在伯大尼被膏 十四39
三、猶大出賣了耶穌 十四1011
四、逾越節筵席的預備 十四1216
五、誰是出賣者 十四1721
六、聖餐的設立 十四2225
七、預言彼得不認主 十四2631
八、在客西馬尼園的心靈交戰 十四3242
九、耶穌被拿 十四4352
十、耶穌在公會前受審 十四5365
十一、彼得三次不認主 十四6672
——《中文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