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內容綱要
【僕人救主所面對的各種人】
一、堅守安息日而不關心別人疾苦的法利賽人(1~6節)
二、擁擠祂的群眾(7~12節)
三、祂所設立的十二門徒(13~19節)
四、說祂癲狂了的親屬(20~21節)
五、褻瀆祂靠鬼王趕鬼的文士(22~30節)
六、屬肉的和屬靈的親屬(31~35節)
貳、逐節詳解
【可三1】「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裏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
﹝原文字義﹞「枯乾」萎縮,乾涸,枯死。
﹝文意註解﹞「枯乾了一隻手,」『枯乾』的原文是完成時式,表示那手並不是生來就枯乾的,乃是因受傷或患病導致目前肌肉萎縮的狀態。
﹝靈意註解﹞「會堂,」象徵猶太教所代表的一切宗教。
「在那裏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手』代表事奉工作;『枯乾』表示缺乏生命的活力。這是一幅寫意圖畫,象徵人在宗教裏面,想要為神作甚麼,卻甚麼也作不來。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事奉工作(手),若是憑著道理教訓而作,並非憑著聖靈的引領和感動而作,就都是『枯乾』的事奉。
(二)教會中若缺少生命的供應,也就缺少事奉的能力;你所在的教會若是缺少事奉的肢體(枯乾了手),就表示生命的供應出了問題,所以應當從問題的根源著手改善──多有積極的供應。
(三)基督徒應當常常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但若靈命軟弱,就會缺少禱告,甚至不會、不願、不肯禱告。
【可三2】「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
﹝原文字義﹞「窺探」從旁觀察,秘密地監視;「醫治」伺候,使暖和;「控告」責備,在眾人面前揭發。
﹝背景註解﹞按照猶太教拉比的教訓,除非人到要死的地步,否則不可在『安息日治病』,因認為治病是觸犯在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條。
﹝文意註解﹞「眾人窺探耶穌,」『眾人』原文是『他們』,指法利賽人(參6節),他們在旁窺探主耶穌,想要抓住控告祂的把柄。
「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這話表明法利賽人不是懷疑主耶穌『能不能』醫治,而是要看祂在安息日『作不作』醫治。
﹝靈意註解﹞「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安息日原是給人享受安息的,但這裏人在安息日有病,卻又不能治病,表示在宗教裏的人,僅有安息日的外表,而無安息日的實際。
【可三3】「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
﹝原文字義﹞「起來」復活,立起(命令式)。
﹝話中之光﹞(一)那人若不肯遵照主的話「起來,站在當中」,就不會有蒙主醫治的結果(參5節);任何人蒙恩的條件,乃在於肯起來接受主的話。
(二)順服主第一步的話語,才會帶來主第二步更重大的話語。
【可三4】「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
﹝原文直譯﹞「祂問他們,在安息日甚麼是合法的:行善或行惡,救命或害(命)?但都保持沉默。」
﹝原文字義﹞「命」魂生命;「不作聲」沉默,不言語,啞吧。
﹝文意註解﹞「他們都不作聲,」他們若答說『可以』,就不能控告主耶穌破壞安息日的規條;若答說『不可以』,則有違良心;因此故意不回答主的問題,這表明他們的心裏剛硬(參5節)。
﹝話中之光﹞(一)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不是人為安息日而存在的。主看重人過於一切。
(二)主的真正僕人,作工必不受規條的限制;我們若真是為基督而作工,就是「作善事」,外表上雖有時好像是『犯規』,卻能叫被服事的人得著真實的供應。
(三)主為救人命而不顧安息日的規條,這是表明祂來是要解救人脫離宗教禮儀的轄制。
(四)行善和救命是要抓住機會的。錯過行善的機會,等同行惡;錯過救命的機會,等同害命。
(五)在人需要我們幫助的時候,我們若袖手旁觀,也就是傷害了他;但若伸手幫助,也就是救了他。
(六)人在言語上的難處乃是:不應當說的話卻喜歡說,而應當說的話卻不敢說。主忠心的工人,該講的話是不可有一樣避諱不講的(參徒廿27)。
(七)有時候「不作聲」乃是弄詭詐,所以被主怒目而視(參5節);我們對於事情的是非,不可因有所顧忌,而模稜兩可,態度曖昧含混。
【可三5】「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原文字義﹞「怒目」忿怒地;「周圍看」環顧,向四周瞪目;「憂愁」同情,憐憫;「剛硬」硬心腸,無情,沒有感覺;「復了原」恢復,還原,重建。
﹝文意註解﹞「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怒目』是公義的表示,『憂愁』是慈愛的流露;主向著人是公義和慈愛交流。人的心『剛硬』,乃因對真理盲目無知。
﹝話中之光﹞(一)這個手枯乾的人,是聽從主的話,先「把手一伸」,然後「就復了原」;這是信心的原則。我們憑信跟隨主,也當根據主的吩咐,先有行動,然後就必看見主恩典的供應。
(二)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我們若接受主的話,信而順從,就必得著生命的醫治。
(三)神的話裏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主發命令要人行事時,也必賜人以遵從祂命令的能力。
(四)枯乾手的人原本不願把手伸出來給人看──人的短處都不願給別人知道──但主的話一顯明(「伸出手來」),就好了。
(五)「復了原」,這話表示主的醫治是完全的;主在我們身上的工作,能把我們作到完全復原,使符合神心意的地步。
【可三6】「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原文字義﹞「商議」提出建議,供給策劃,共謀策略;「除滅」毀滅,使之消失。
﹝文意註解﹞「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法利賽人』是熱心猶太人祖宗遺傳的教派,『希律一黨的人』是出賣猶太同胞,為外族政權效力的政黨;法利賽人為了維護安息日的規條,竟然不惜與宿敵同謀,可見他們顛倒本末,看重『道理』過於『人』。
﹝話中之光﹞(一)法利賽人為著維護律法的規條,竟想殺害神的聖者;許多熱心教義的基督徒,也往往為了維護教義,不惜大動干戈。
(二)宗教徒只懂為律法的字句熱心,而忽略了律法字句的真諦實意,以致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三)在基督教歷史上,也不乏信徒為道理相爭,不惜藉助世俗的政權來殺害異己的事例。
【可三7】「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有許多人從加利利跟隨祂。」
﹝原文字義﹞「退」離開,撤退;「跟隨」亦步亦趨,走在同一路上。
﹝文意註解﹞「退到海邊去,」『海邊』指加利利海旁。
﹝話中之光﹞(一)凡只要外表而不要實際的,就得不著主的同在(「退到海邊去」);凡要主、跟隨主的,就得著主的眷顧和醫治。
(二)主所顧念的,是人的病症需要得著醫治;主並不在意人是否遵照規條行事。
【可三8】「還有許多人聽見祂所作的大事,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但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來到祂那裏。」
﹝原文字義﹞「四方」遍處,關於,論到。
﹝背景註解﹞「以土買,」是羅馬人和希臘人對以東的稱呼;以東乃以掃後裔所居之地(參創卅六43)。在主前約一百五十年左右,被劃入猶太版圖,後來以東人希律仗羅馬權勢,而作了猶太地分封的王。
﹝文意註解﹞「祂所作的大事,」『作』字原文為過去未完成時式,指『祂正在不停地作著的事』;『大事』指所有的事,無論甚麼事。
「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但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猶太』指約但河和死海的西面一帶地方;『耶路撒冷』是猶太的首邑;『以土買』指死海的南面山地,即今西乃半島;『約但河外』指約但河的東面,又名比利亞;『推羅、西頓』指巴勒斯坦的西北部海港,即今黎巴嫩境內。
這一連串地名,涵括整個巴勒斯坦地區,表明當時耶穌的名聲急速遠播,因此引起猶太政教人士的焦慮,害怕民心背向。
﹝話中之光﹞(一)基督一顯出祂的豐富(教訓、傳揚、醫病、趕鬼),就必吸引萬方的人來跟隨祂。
(二)跟隨主的人雖多,但真認識主的人卻不多(約六66)。
【可三9】「祂因為人多,就吩咐門徒叫一隻小船伺候著,免得眾人擁擠祂。」
﹝原文字義﹞「伺候」置於近旁;「擁擠」擠壓,加痛苦於。
﹝文意註解﹞「免得眾人擁擠祂,」這表明群眾的擁擠反而礙事。
【可三10】「祂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祂。」
﹝原文字義﹞「災病」鞭打,災禍;「擠進來」倒在(人身上)。
﹝話中之光﹞(一)緊迫的需要,證明神的祝福;一個神的僕人,如果『失業』了,就證明神的託付已經離開了。
(二)一個神的僕人越事奉,需要越大,負擔越重,呼聲越迫,就越證明神的同在;所以事奉神的人,不該貪清閒,事工忙碌才是正常現象。
【可三11】「污鬼無論何時看見祂,就俯伏在祂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
﹝文意註解﹞「污鬼無論何時看見祂,」『污鬼』指附著在人身上的污鬼,牠們雖認識主耶穌,但無意改變背叛作惡的態度。
「就俯伏在祂面前,」污鬼畏懼主的權柄,但並不服祂。
﹝話中之光﹞主耶穌來到這個荒涼的大地,祂所遇見的,不是病,就是鬼;這正是人間的寫照。但豐滿得勝的主,能應付而有餘──疾病因祂得愈,鬼魔也被祂制伏。
【可三12】「耶穌再三的囑咐他們,不要把祂顯露出來。」
﹝原文字義﹞「再三」很,非常,多(副詞);「囑咐」責備,嚴禁;「顯露」彰顯,公開。
﹝文意註解﹞這是因為祂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約二23~25)。凡因聞名為著好奇而來的人,大多靠不住。
﹝話中之光﹞(一)世人追求名聲、地位,但主的工人不應當在意美名惡名;似乎不為人知,卻是人所共知(林後六8~9)。
(二)凡是慕名而來的,不一定是靠得住的;喜歡一窩蜂地去聽著名傳道人講道的,多半是出於好奇心,並非真正出於慕道。
(三)教會若建立在傳道人的名聲上,傳道人一旦過世或離開,那教會立刻就變成冷冷清清。
【可三13】「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祂那裏。」
﹝原文字義﹞「意思」心意,意願;「叫」呼召,召集。
﹝文意註解﹞「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隨自己的意思』的原文字義是指由主觀的喜好而發出的動作,絲毫不受客觀環境的影響;主揀選並呼召門徒,完全是依照祂所喜悅的旨意。
﹝靈意註解﹞「耶穌上了山,」『上山』象徵進到屬天的境界中。
﹝話中之光﹞(一)我們得以成為主的信徒,完全在乎主的選召──乃是主按著祂自己的旨意揀選了我們,不是我們揀選了主。
(二)主呼召我們既是出於祂主動的心意,因此祂必然為自己所作的行動負全責;祂既然選召了我們,祂必負責成全我們到底。
(三)凡是蒙主選召的人,他們都會自動樂意地答應主的呼召而來到主這裏。
【可三14】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原文字義﹞「設立」作,行;「同在」作伴,和,與;「差」打發,遣送。
﹝文意註解﹞「祂就設立十二個人,」『設立』與『工作』屬同一個字源,前者係動詞,後者係名詞;而『工作』在原文含有『傑作』和『詩歌』的意思(參弗二10)。主所『設立』的人,乃是祂的傑作和詩歌。
「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同在』意即與祂建立一種親密的關係,進入與祂更密切的交通中。
「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差』字與『使徒』屬同一個字源,前者係動詞,後者係名詞;而『使徒』一詞原來的意思是指被分別出來的人,後來才指奉差遣出去的人。因此,這句話含有一個意思:主差遣那些被祂所分別出來的人,出去為祂傳道。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原是神的傑作,是祂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弗二10)。
(二)「十二」是永遠且完全的數目字;主耶穌要把這十二個門徒作成一個完全的見證和榜樣,並以他們為神永世建造的根基(參啟廿一14)。
(三)主工人的使命,首在『常和主同在』,然後才是「傳道」──對人,『趕鬼』(參15節)──對鬼;我們事奉主,必須和主的關係先弄對了,才能談到對人和對鬼的問題。
(四)要為主作工,必須先常和主同在;凡不常和主同在的人,就不能為主作工。
(五)先同在,後差遣;沒有同在,就沒有差遣。
【可三15】「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原文字義﹞「權柄」掌權,作主。
﹝話中之光﹞(一)主所差遣的,祂就必然會「給他們權柄」。這說出主所差遣的,祂必負責賜給足夠的能力;主的差遣與託付,從不超過祂恩典的備辦。
(二)權柄是為著作主工的;只有肯接受主差遣的人,才配得著權柄。
(三)事奉中屬靈的權能,乃由於主的託付。主沒有託付的,就不會有屬靈的權能,自然也不會有真實屬靈的果效。
(四)教會中屬靈權柄的用處有二:一是用來對付神的仇敵撒但和牠的手下;二是用來給人在屬靈生命上的幫助,使人的靈命得以健全成長。
(五)主耶穌來到地上,不是要得著一個所謂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得著一班人,把祂自己先作到他們的裏面,再由他們彰顯在人群中間。
【可三16】「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原文字義﹞「西門」聽從;「彼得」石頭。
﹝話中之光﹞(一)作主的工人,必須『聽從』(「西門」字義)主話,擺上自己作主建造的材料──『石頭』(「彼得」字義,參彼前二5)。
(二)十二個使徒,除了彼得在使徒行傳多有記載之外,聖經中幾乎找不到他們的歷史。這說出主所注重的不是他們的工作,乃是注重聖靈如何藉著他們工作。
【可三17】「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原文字義﹞「西庇太」神的分;「雅各」篡奪者,抓住;「約翰」神的恩賜;「半尼其」躁怒之子,大聲疾呼者(由亞蘭文轉變來的希臘文)。
﹝話中之光﹞(一)主的工人乃是一個能夠『抓住』(「雅各」字義)『神的永分』(「西庇太」字義)和『神的恩賜』(「約翰」字義)的人。
(二)暴躁如雷的人,也能為主所用,成為大聲疾呼的傳道人(半尼其另意);因為主能轉化一個人的天性,成為主事工上的特長。
(三)雅各和約翰名叫「雷子」,可見他們的血氣有多重;但末了他們成為何等溫柔可親的人,這證明基督救恩的無限能力。
【可三18】「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
﹝原文字義﹞「安得烈」男子漢,大能者,得勝者,剛強,剛毅的;「腓力」深愛,愛馬者;「巴多羅買」多羅買的兒子,戰爭之子;「馬太」神的恩賜;「多馬」雙生的;「亞勒腓」交換;「達太」智慧;「奮銳黨的西門」熱心地聽從。
﹝文意註解﹞「奮銳黨,」是一個猶太的革命組織,以武力反抗羅馬帝國對巴勒斯坦的統治。
﹝話中之光﹞(一)我們必須『剛強』(「安得烈」字義)作主工。
(二)巴多羅買又名拿但業(約一45);主的工人應當『深深地愛』(「腓力」字義)『神的禮物』(「拿但業」字義)。
(三)主的工人既從主得著了『加倍的』(「多馬」字義)恩賜,就『轉換』成(「亞勒腓」字義)他們所能『掌握』(「雅各」字義)的『智慧才幹』(「達太」字義)。
(四)要緊的是必須從心裏『熱切地聽從』(「奮銳黨的西門」字義)主。
【可三19】「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原文字義﹞「賣」交,交出;「加略人」帶錢囊的人,會作買賣的人(亞蘭文字義);「猶大」敬拜。
﹝文意註解﹞「加略,」是以法蓮支派的城,距撒瑪利亞很近。
﹝話中之光﹞(一)『敬拜』(「猶大」字義)的行為是表面的,光是外表裝作主的工人,仍有出賣主的可能。
(二)賣主的猶大居然也身列十二使徒之一,這表明主和任何人配搭相處,只顧到神的旨意,而不顧自己的利害得失。
【可三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祂連飯也顧不得喫。」
﹝原文字義﹞「甚至」所以,以致;「飯」餅;「得」能夠,得以。
﹝話中之光﹞(一)教會裏面只要有主(耶穌進了屋子),就不愁沒有群眾聚集。
(二)主為人忙碌到一個地步,連最合法的享受都犧牲了──「連飯也顧不得吃」;祂這樣殷勤勞苦,全是為著我們,我們為祂犧牲了甚麼呢?
(三)主耶穌為著『眾人』的需要,而顧不得祂自己肉身的需要;事奉主的基本態度,應當是先顧到別人,後才顧到自己。
【可三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祂癲狂了。」
﹝原文字義﹞「拉住」抓住,逮住;「癲狂」怪異,不由自己。
﹝文意註解﹞「他們說祂癲狂了,」這並不是說祂失去理性了,乃是說祂害了宗教狂熱,以致變得反常了(參徒廿六24;林後五13)。
﹝話中之光﹞(一)主的事工忙得『連飯也顧不得吃』(參14節),親屬就說祂是「顛狂了」;真有神託付的人,常會作出越過常軌的事,以致令那些只有屬地觀念的人認為「顛狂」。我們事奉主若不能近乎「顛狂」,就還不夠(參林後五13)。
(二)天然的愛心,常會成為服事主的難處;因為人的好意常是神旨意的對頭,只有接受十字架治死的功效,才可蒙拯救(參太十六21~24)。
(三)世人不瞭解我們基督徒,所以也常以「癲狂」批評熱心的基督徒。
【可三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祂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
﹝文意註解﹞文士拒絕承認主耶穌是從神來的(約九16),但又不能否認祂趕鬼的事實,就只好污衊祂,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
「別西卜,」是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一2),猶太人稍加變音後用於稱呼『鬼王』,意思是『糞堆之王』,也指『房子的王』,因鬼附在人身,把人當作房子,霸佔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
﹝話中之光﹞(一)嫉妒叫人失去理性,偏見叫人失去亮光。
(二)人既辱罵、褻瀆我們的主,我們就不能盼望人對我們有好的待遇。當我們每次被人誤會、逼迫、輕看時,我們要想到人如何待我們的主。
【可三23】「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原文字義﹞「撒但」對頭,控訴者。
﹝文意註解﹞『撒但』是跟神作對頭,牠不是跟自己作對頭。
【可三24】「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原文字義﹞「分爭」分裂,分離;「站立不住」不能站穩。
﹝文意註解﹞撒但有牠自己的國度──這世界就是牠的國,牠是這國的王(約十二31);牠絕不能容忍任何的挑釁。
【可三25】「若一家自相分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原文字義﹞「家」家庭,房子。
﹝話中之光﹞(一)教會(家)的見證,乃在於信徒們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
(二)哪個教會有分門別類的情形,那個教會就沒有建造。
【可三26】「若撒但自相攻打分爭,牠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原文字義﹞「滅亡」完結,終了。
【可三27】「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原文字義﹞「壯士」強人,強者;「搶奪」洗劫,掠奪淨光。
﹝靈意註解﹞『壯士』指剛強、有力的人,象徵撒但;『壯士家裏』指撒但的國度;『他的家具』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工具,亦即臥在牠手下(約壹五19)、被牠所利用的世人。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打破撒但的頭(創三15),所有信主的人都是已經被祂釋放了的(加五1)。我們都已經脫離了黑暗的權勢,被遷到祂的國裏了(西一13)。
﹝話中之光﹞(一)人本是神的產業,竟被撒但偷去,成了牠的家產。
(二)我們作工的原則,是先捆後奪;有功效的傳福音得人,應當先禱告求主捆綁撒但。
(三)所有屬靈的工作都是明搶,不是暗偷;我們基督徒對付撒但,不是虛與委蛇的。
(四)信徒出於信心的禱告,也能捆綁撒但(太十六19;十八18)。
【可三28】「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原文字義﹞「世人」人的兒子;「褻瀆」辱罵,毀謗,對神不敬。
﹝文意註解﹞「我實在告訴你們,」『實在』意即阿們或真理,故這句話可譯為『我阿們地告訴你們』或『我憑著真理告訴你們』。主耶穌多次如此說話,用意在加強語氣的嚴重、警告和權威性。
【可三29】「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原文字義﹞「干犯」向著,對著,敵對,敵擋;「擔當」有罪,難免擔責。
﹝文意註解﹞人一切行為上和話語上的罪,若是悔改認罪,仍可得赦免。但若明知是聖靈在作事,卻故意輕慢、侮辱聖靈,就叫聖靈永遠無法作工在他的心裏。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他必得不著赦免。
﹝話中之光﹞(一)人因軟弱而沒有順從聖靈的感動,還可得到赦免;惟獨明知是出乎聖靈的,卻說是出乎鬼魔的,就永遠不能得赦免。
(二)人沒有一樣行為上的罪,是得不著赦免的;但人若存心敵對聖靈,剛硬到底,就沒有被赦免的可能。
【可三30】「這話是因為他們說:『祂是被污鬼附著的。』」
【可三31】「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祂。」
﹝背景註解﹞根據20~21節的記載,主耶穌為著遵行父神的旨意,連飯也顧不得吃,祂的肉身親屬就說祂癲狂了,所以大概就請了祂的母親和弟兄來勸告祂(可三31)。
【可三32】「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祂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靈意註解﹞在房子『外邊』,象徵在神的家(就是教會)之外。
﹝話中之光﹞人在神家之外,就無法親近主,與主交通。
【可三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文意註解﹞主並不是不要祂肉身的親人(參約十九26~27);祂說這話,乃是要啟示一件事:在神家裏彼此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肉身的關係上。
【可三34】「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靈意註解﹞『周圍坐著的人』在此代表信主、要主的人。在神的家裏,已經從肉身的關係與結合,轉為靈裏的關係與結合。
【可三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靈意註解﹞主耶穌是父神旨意的中心。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幫助祂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溫柔愛祂的『母親』。
﹝話中之光﹞(一)神的旨意就是要帶我們進入永遠的安息(來四1~11),所以遵行神旨意的,就得以在神的家中享受安息。
(二)凡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就是活在神國實際裏面的人,當然就能與神國的王發生一種屬天的關係,成為祂的親人。
(三)信徒與主之間的屬靈關係尤勝骨肉關係。信徒對於自己的家人雖有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更應把遵行神的旨意放在首位。
(四)凡看重屬靈的弟兄過於屬肉體的弟兄的人,就會多有屬靈的長進,也會少受到一些屬世的牽連和血肉關係所帶來的痛苦。
(五)主既然高舉屬靈的關係過於肉身的關係,由此可見拜馬利亞的人犯了一件極大的錯誤。
叁、靈訓要義
【阻礙主事工的人】
一、堅持道理上的偏見而心裏剛硬的人(1~6節)
二、聞風而來擁擠主的人(7~9節)
三、因主忙得不顧吃飯而說祂癲狂了的親屬(20~21節)
四、故意褻瀆主說祂是靠鬼王趕鬼的文士(22~30節)
五、不懂遵行神旨意的人(31~35節)
【兩種人的對比】
一、主所『怒目周圍看』的心裏剛硬的人(5節)──主所『四面觀看』的遵行神旨意的人(34節)
二、伺候主的門徒和擁擠主的眾人(9節)
三、被污鬼附著的人(11~12節)──有權柄趕鬼的門徒(15節)
四、主肉身的親屬和屬靈的親屬(31~35節)
【主耶穌的門徒】
一、是主隨自己的意思叫來的人(13節)
二、是主親自設立的(14節上)
三、他們常與主同在(14節中)
四、他們奉主的差遣出去傳道(14節下)
五、他們有權柄趕鬼(15節)
六、他們的為人被主改變──『起名』(16~17節)
【主工人的三件主要裝備(14~15節)】
一、啟示──藉與主『同在』的交通,明白主的旨意
二、託付──奉主『差遣』,從主得著特定的使命
三、授權──從主得著屬靈的『權柄』
【屬靈爭戰的原則】
一、自相分爭,就站立不住(23~26節)──必須保守合一
二、先捆住壯士,後搶奪家具(27節)──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
三、不可得罪聖靈(28~30節)──因我們必須靠神的靈趕鬼(太十二28)
【如何與主保持親密的關係】
一、要認識主的所言所行(20~21節)
二、不要『站在外邊』遠離主(31~33節)
三、要與主同行、同坐(34節)
四、要遵行神的旨意(3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可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可福音提要」末尾處
【可三2】「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 」
法利賽人令人詬病之處,在於他們完全看不出這個人的需要,他們眼中所見的,就是有可能趁此機會控告耶穌──如果祂利用這個安息日的場合醫病的話。甚至在他們還沒有開口說話之前,就已經在這種道德的盲目上定了自己的罪了。──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3】「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
如果這人真的想要得醫治,他一定得願意承認自己的需要,同時當在所有會眾面前站立起來,說明他的需要,藉此顯出他對耶穌的大能有信心。對於一個敏感的人而言,這樣當眾露出傷殘的肢體誠然是極為羞恥的,有如難以下嚥的苦杯一般,但耶穌卻經常要求人付上這樣的代價──承認自己的需要(參五33之“血漏”或出血不止的婦人)。在以色列,即使是一隻動物,若是要奉獻給主,都必須是完全、沒有瑕疵的,瞎眼或有缺陷的都不蒙悅納(利二十二22)。沒有一個殘廢的以色利人可以擔任耶和華的祭司(利二十一18)──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4】「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做聲。 」
他們都不作聲 窺探者的不作聲,實際上已經給問題作出了一個無聲的回答了。那就是說,這些人自己也知道在安息日行善和救命是可以的。──《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5】「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複了原。」
“硬心”對我們而言,通常意味著無情或殘忍,但對希伯來人而言,它的意思是指頑梗敵擋神的旨意,正好與神所要求之柔和謙卑的受教心相反,它是驕傲的一種表現,而且就像不信一樣,至少有部分是意志的態度;所以,如果故意維持這種態度,至終會變成得罪聖靈而不得赦免的罪(三29)。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聖經來判斷,神學家與篤信宗教人士比稅吏和罪人更容易表現出這種罪來;我們當中若有人懼怕這個罪,這證明我們還沒有犯此大錯。希伯來文的“心”字,非常接近中文的“心思”,主要不是有關情感方面,而是關係到思想與意志。──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6】「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
這人的信心與順服(如果這兩個觀念可以截然區分),導致了完全的醫治(5節)。在福音書作者中,只有馬可告訴我們:從這一刻開始,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開始計畫要置耶穌於死地。這同樣也是這個神跡的結果,因為恩典可以柔軟人心,也可以叫人心剛硬,卻不容人不受它影響。
法利賽人認為耶穌顯然是故意破壞律法,因而勃然大怒;但很難以置信的是:他們在殺害耶穌的計畫上,竟然已經得著耶路撒冷之當權者──大祭司──的支持,耶穌此時尚未成為他們不容忽視的敵手。希律一黨的人何以會捲入這個計謀裡面,我們無法確知,無論他們是甚麼人(見前述之批註),他們絕不可能是為律法大發熱心之人。從他們的名字來判斷,他們的焦慮可能純粹是政治上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9~10】福音書另外還有幾個地方記載著,耶穌坐在停在岸邊不遠的船上,向岸上的群眾講道,因為普通的方式已經無法滿足這麼多群眾的需要了。只有在這種場合之下,祂的門徒從前作漁夫時的生活與訓練才證實是沒有白費的,雖然他們已經拋下這個工作來跟從祂了。耶穌經常利用他們的技術與力量,乘船渡海;然而他們必須學習知道:甚至是在他們感到最為在行的領域裡,耶穌仍然是主(參四41)。福音書中至少有一次記載:耶穌命令彼得去“釣魚”(太十七27);在復活的故事中,也有一次看見門徒在耶穌的指導之下捕魚,這一次用的是漁網(約二十一3)。所以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門徒們的技巧可能經常可以使他們飽餐一頓;神並不是永遠都用超然的神跡來供應我們的需要,那乃是例外,而不是常例。這一次,坐在船上可是個好主意,但並不是一個神跡;這艘船本身也不是用神跡得來的,而是一個門徒以絕對“自然的”方式提供的。然而在上下文中的確記載了大量的神跡,耶穌醫病趕鬼,因著這些神跡而吸引來的大批群眾,導致耶穌需要用到這艘船。──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11~12】耶穌一直都堅定地拒絕接受鬼魔對祂的位格或工作所作的見證,雖然這一類的見證是無法反駁的。馬可並未說明耶穌之所以要拒絕的理由,但我們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設:耶穌希望別人是因為傾聽祂的話語、觀看祂的作為,而發現祂是誰。這一點清楚顯明在祂給被囚禁之約翰那些困惑的門徒的答覆中(約翰打發他們來見耶穌,直率地問祂究竟是不是基督):“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路七22)。這裡充滿了彌賽亞的兆頭,但卻需要信心的眼睛來詮釋它們。
文士與法利賽人是鑽研舊約的人,因此彌賽亞來臨,他們一定認得出來。但是他們看見耶穌大能的作為非但沒有受到感動,事實上他們反倒把祂趕鬼的能力歸諸於鬼魔的權勢(三22);這是故意曲解了真理(或事實),使得耶穌必須慎重地警告人提防這類得罪聖靈的危險,因為這類的罪在本質上是不能赦免的(三29),因為它已經預先拒絕了神所預備、通往赦罪的唯一途徑。──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14~15】設立十二個使徒的首要目的,是為要使他們可以繼續與他們的“拉比”同在,祂同時是這一群人的教師與領袖。所以,他們將要接受正式與非正式的教導,將祂隨時所說的話珍藏在心,其態度就像家喻戶曉的蘇格拉底和孔夫子的門生一樣,也和耶穌的時代與後來之普通拉比的習慣一樣。次要的目的是:祂要差遣他們出去,代表祂自己,為祂去宣道。在這個階段,他們的使命局限在傳揚神的治權將要建立起來的消息。為了這個使命,他們也得著了權柄,就是耶穌所授與他們的,要把從前轄管人的魔鬼權勢從他們的生活中趕出去(15節)。──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16】「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西門(希臘文 Simon)便是一個很普遍的希臘名字。彼得(希臘文
Petros)是石頭的意思。還有另外一個希臘字 Petra 是指磐石。然而,Petros 和 Petra 這兩個希臘字在一般的用法上並沒有很明顯的區別。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耶穌在呼召西門的時候,稱他為磯法。這是一個亞蘭文的名字。在約翰福音被翻成彼得或石頭(約一42)。除了富有爭論性的經文如馬太十六18~20,其它福音書並沒有給予彼得這個名字清楚的意義。因此,釋經或讀經者都不應該將任何重要的神學意義勉強加在這名字上面。那些過分注重彼得在教會中個人地位的,曾將他比喻為教會的磐石。這顯然是對馬太十六18的誤解。因為在整個新約神學裡,只有耶穌自己是教會的磐石,是教會唯一的根基(林前三11),和房角石(弗二20)。──《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16~19耶穌十二使徒出身重要行事殉道情形如何?】
答:耶穌有一次上山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的時候,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揀選了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2),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差他們去傳道,給他們權柄醫病趕鬼(可三14,15,太十1)。這十二個人中有四個是漁夫,一個是稅吏,一個是奮銳党,其餘各人職業未知,除了賣主猶大之外都是加利利人,在太十2-4節,可三16-19節,路六12-19節,徒一13,16節等四處皆有記載他們的名字,其中同名的有兩個稱為西門,兩個雅各,兩個猶大,依這四處聖經記載名錄次序看來,可能分為三班,每班人數相等,領袖相同,惟每班中的其他三位班員次序不同。我們根據經文的記述與古殉道史之傳說,將這十二人的出身,重要行事,以及殉道經過情形分別論列於後,藉著勉勵吾輩今日信徒,能以激發愛心,熱心愛主,以受苦之心志為兵器作基督之精兵。
①西門——是他所用亞蘭語的本國名字,意思是聽者(約一41),耶穌給他起名叫彼得——是他希臘語的外國名字(),又稱為磯法——也是亞蘭語(約一42),都是磐石的意思,他又名巴約拿——意即約拿之子,他是約拿或稱為約翰的兒子(太十六17,約一42),安得烈電腦長兄,是加利利省的伯賽大人,以捕魚為業(太四18,約一40,41,43,44),在迦伯農有他的住處,取了妻子,耶穌曾為他的岳母治好熱病(可一21,29-31,太八14,林前九5)。彼得為人個性急躁,直爽,易衝動而有熱心,精力充沛,作事膽大而果敢(約十八10,十三37,十六16,22,十七4,路廿二33,徒四13),具有天然的領袖人才,通常是代表十二門徒的發言人(太十九27,徒一15,二14,十五7)乃主最愛的一門徒(太十六17-19,約廿一15-17),曾同雅各,約翰三次蒙主的帶領,得到特別的經歷,那是使睚魯的女兒復活(可五22-43),見到主的登山變像(太十七1-8),坐在客西馬尼園等候主的禱告(太廿六36-39)等事。他雖然曾因懼怕不敢承認主(太廿六69-75),和一度在安提阿裝假(加二11-14),但事後悔改蒙主赦免,更為剛強,當主復活後曾向他顯現(約廿一1,2),主升天以後,他曾被聖靈充滿,放膽宣講主道,帶領數千人歸主(徒二41,四4),醫治病人,行神跡奇事(徒三1-10,五12,15,16,九32-43),他為主名受辱,遭遇逼迫,被打下監,總被天使救了出來(徒四3,五18,19,40,41,十二3-9)。
據遺傳說,彼得晚年最後到了羅馬(彼前五13,巴比倫——有人以為是羅馬在寓意上的別名),其實保羅也在羅馬,在主後六四年,尼祿王為要觀看羅馬城焚燒為娛樂,就下令放火燒城,卻故意歸咎於基督徒,以致許多人被害。當時在羅馬有一個行邪術的人西門馬革,他揚言自己有飛行之能,行了一些神跡,使眾人圍觀驚奇欽佩,適逢彼得保羅在場,二人見他迷惑眾人,為害不淺,於是跪下奉主的名禱告,求主攔阻惡人任意妄為,當時馬革撲倒在地,兩腳紮斷,尼祿王原很喜歡馬革,看見此事就向使徒發怒,將他們二人下在監裡,他們仍然為主作證,結果有兩位守獄官並四十七人悔改歸主。九個月後,彼得被提出監,要把他釘十字架,他央求說我不配與基督用同樣的方式被釘,願將我倒頭釘死,彼得就這樣地為主殉道了,是應驗了主所向他說的預言(約廿一18,19)。據說他的妻子名為康可第亞(Concordia)因這彼得的鼓勵,要她壯膽,並說:「親愛的要紀念主」的緣故,也就為主殉道了。
②雅各——意篡得者,乃西庇太兒子,約翰的長兄,伯賽大人,耶穌給這兩個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大概是因他們性情的激烈而得名(路九54,可九38,十35-39)。他們是以捕魚為業,與不得安得烈同夥伴(可一19,太四18,21,路五10),這四個人都成為使徒,其中有三個為耶穌所親密的友伴,當主登山變像時,他們與主同在一起(可五37,太十七1,廿六37);雅各,約翰曾和母親同來拜求耶穌,將兩個兒子在神的榮耀國裡,坐在主的左右,如此出於盲目自私妄求,為主所不許,被其他十個門徒所惱怒(太廿20-28,可十35-41);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也帶雅各,約翰同去(太廿六37);主復活和約翰也在場觀看(路廿四50,51,徒一6-12)。其他關於雅各的事所知甚少,他是十二門徒中之第一個殉道者,於主後四十二年希臘王下手苦害教會時,他首先被刀殺死(徒十二1,2),按古遺傳說,當他被解赴刑場時,有一個假見證人隨行,這人以為雅各面臨死刑,必是驚惶懼怕,痛哭求赦,不料見他面貌發光,態度從容,滿有喜樂,如同得勝的勇士凱旋回歸一樣,因此大受感動,深知雅各所信之主乃真活神,能將喜樂,平安,能力賜給他的門徒,結果悔改信主,並與雅各同願,同時死於刀下,一同為主殉道了。
③約翰——意神的恩賜,是西庇太的兒子(太四21,參22項),他的母親似乎是撒羅米(太廿七56,可十五40),再與約十九25節對照,可能看出她是主母馬利亞的一位姊妹,若然,約翰便是耶穌親近的表兄弟,他在迦伯農以捕魚為業,請了雇工,可稱為富有之商人(可一16-20),在耶路撒冷還有一所房子接待主母(約十九27),他原是施浸約翰的門徒(路一35,40)。如果他真是主的表兄弟,那也是施浸約翰的親戚(路一36),當施浸約翰為主所見證的時候,他即作了耶穌的門徒(約一35-51),且為耶穌所愛三個門徒中最親密的一門徒(約十三23,十九26,廿2,廿一20,24)。耶穌給他起名叫雷子(可三17),似乎表示他有激烈的性情,曾經禁止別人奉主的名趕鬼(可九38),和要求天上降火燒滅撒瑪利亞人(路九54),他和彼得是十二門徒中之領袖,當主升天以後,他們同在耶路撒冷作工(徒三1,四13,加二9),又去撒瑪利亞傳道(徒八14)。按遺傳說,他晚年到了以弗所,寫下約翰福音和一、二、三書,主後九五年,羅馬暴君豆米仙下令將他拘到羅馬受審,定罪要將他下在燒滾的油鍋裡,但因他的工作尚未完畢,蒙主施大能拯救,不至遭殃,後來被處流刑,放逐充軍至拔摩海島(為愛琴海中一荒島,位以弗所城西約四十五裡,啟一9),在那裡得住啟示,為了啟示錄書(啟示1,4,9,廿二8)。及豆米仙王死後,尼法王善待基督徒,釋放約翰返回以弗所,活一百歲安然去世,惟據他的門徒波利克拉底斯(Polycrates)說,他是在年邁時為主殉道的,古代教會以每年十二月廿七日為紀念殉道的使徒和他為殉道日(參一O四題)
④安得烈——意剛毅的,是伯賽大漁夫約翰之次子,彼得的弟弟(太四18,20,約一40-42,44),為人作事謹慎小心(約六8,9,十二21-23),他和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是耶穌最先改變的人,曾領其兄彼得來到主前(太四22,25,約一41,42)。引介小孩與主見面(約六8,9),引導外邦人同腓力去見也耶穌(約十二20-22)。據古遺傳說,他曾往小亞細亞,希臘,和西古提(Scythia
即俄國)各處傳道,當他在希臘傳道時,該地首領曾用死刑來恐嚇他,不許他反對偶像,但他毫不懼怕,繼續為主作見證,因此被定死罪,將他綁在橫直兩根等長木頭十字架上慢慢受死,他看到十字架時,面無改變畏懼,而能放膽說:「哦!十字架,最歡迎的十字架,時常仰望的十字架,我用最甘心樂意切望的態度來到你面前,因為我是那位為我被釘在你上面的主耶穌的門徒,哦!十字架是我所愛渴望擁抱的。」安得烈掛在十字架上三日三夜,他雖全身劇痛,卻仍不斷的向旁觀人群講說主愛,眾人受感相信福音,並央求官長釋放他,官長因不願推卻民眾的要求,就下令割斷捆綁安得烈的繩索,在最後一根割斷時,他的身體墜落於地,卻已經死了,時為主後六十年,古代信徒每年十一月卅日開會紀念安得烈,稱為聖安得烈日。
⑤腓力——意愛馬者(與徒六5腓利原文同字,參一四五題3項),系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耶穌要往加利利去時,遇見他,蒙召跟從主,他立即帶領拿但業到主面前(約一43,44),同作主的門徒。他的性情較為緩和,曾經被主試驗(約六5-7),求過主將父顯給門徒看(約十四8,9),也同安得烈引導外邦人見主(約十二20-22),他的思想只求實際不重空想,據古遺傳說,他曾到亞洲各處異邦人中為主作見證,在弗呂家的希拉波立傳道,見當地黑人迷信至極,並願將蛇神毀滅,因此祭司首領們失去得利的機會,就起來抓住腓力將他下在監裡,又把他釘死,他的朋友巴多羅買,據說就是拿但業(可三18,約一45,見6項),冒險去取下屍體埋葬了,腓力死與雅各殉道後八年,即主後五二年。
⑥巴多羅買——這四字不是名字,乃是稱呼,原是亞蘭語,意即多羅買之子(多羅買乃希臘假神名),如巴約拿(太十六17),巴底買(可十46),巴拿巴(徒四36),巴耶穌一樣,(徒十三6),在十二使徒名錄中巴多羅買與腓力相連,記載于前三福音上,其所占的地位和位次(太十3,路六14,可三18),與拿但業(意神的禮物)記載于約翰福音上所占的相同(約一45),因此確認此系一人有二名字,巴多羅買就是主所召選的門徒拿但業,他是加利利的加拿人(約廿一2),與腓力為友,原被腓力引領與主見面而信主,主稱他為真以色列人(約一45-51),當主被釘死從死裡復活以後,曾在提比哩亞海邊(參一一八題)向彼得和他同幾個一同打魚的門徒顯現(約廿一1-3)。據古遺傳說,巴多羅買曾到亞米尼亞和印度傳道,引領多人歸主,並將馬太福音譯為外國文,使外邦信徒可以閱讀,但為邪教人所嫉恨,用棍子打他,再剝其皮,釘了十字架,而後用刀將他殺死了。
⑦馬太——意神的恩賜,亞勒腓的兒子(可二14),又名利未,意即聯合,系屬加利利省的猶太人,其人其事,蒙召經過,在前三福音書中皆有記述(太九1-11,十3,可二14-16,路五27-33,參二題3,4項)。他的職業為稅吏,為人人所恨惡,但被主所呼召為使徒,他的性格果敢,用於認罪悔改,明明認主,態度謙恭(太九9,10,可二14)。關於馬太其他事,聖經未有記述,我們幾乎一無所知,惟傳說馬太曾先後到過中東各地,甚至非洲去傳道,在那裡使全城人信主,於主後六十年被人用刀殺死了。
⑧多馬——是希伯來,又稱為低土馬(Didymus)——是希臘話,為亞蘭人的土音(約十一16,廿24),這二名字是雙生子的意思。多馬為人謹慎,富思想,多疑善愁,曾經三次發言,都是顯出他的信心疑惑而軟弱,尤其對於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不信,受到主的教訓而釋疑(約十一16,十四5,廿24-29)。多馬信從主後,還與彼得,拿但業等幾個門徒同過打魚的生活,主又曾向他們顯現,同進早餐(約廿一1-3)。據古遺傳說,他曾往敘利亞,帕提亞,波斯,印度和中國各處傳道,因惹起異教祭司們的疑忌,就用槍把他刺死,他在印度傳道時拯救的信徒,曾成立一所教會以紀念多馬,該堂至今已有一千九百二十四年之久矣。
⑨雅各——是亞勒腓的兒子(可三18),與馬太父親同名(太九9,可二14),他可能是稱為小雅各的這個人(可十五40,參五四4項),大概是因他的身軀矮小的關係,有人以為他和路加福音六16節的雅各兄弟猶大(據想又名達太,可三18,太十3)也是弟兄,在新約聖經中關於這個雅各的行事未有多提,無從詳知。據遺傳說,小雅各曾在巴勒斯坦和埃及傳道,以後被人用石頭打死。
⑩達太——意懷中之子,據想他是和雅各的兒子(或作兄弟)猶大同是一人(可三18,路六16),在聖經有些古卷抄本中稱他為勒比(Lebbaeus),這人對於主的顯現曾經發出一個問題(約十四22)。據古遺傳說,他曾到敘利亞,亞拉伯以及波斯國傳福音,廣行神跡,引領多人歸主,熱起官長的憤怒,與主後七二年被他們釘死。
⑾奮銳黨的西門(Simon The Canaanite)——直譯為迦南黨的 西門,迦南黨大概是由亞蘭文誤譯而來,亞蘭文(Canna)有熱誠之意,因此中文譯為奮銳甚合,此黨就是猶太猶太國反對羅馬最激烈的一黨名稱,是一種極端國家主義的集團,和稅吏直接作對,耶路撒冷的毀滅,多受此黨影響。耶穌揀選這個奮銳黨的西門,和稅吏馬太,他們各自從極端敵對的黨派中出來,成為使徒一同作工,成為主內弟兄,城為可貴。惟關於西門的行事,聖經沒有記述,據古遺傳說,他曾到埃及傳道,也曾到過不列顛,引領多人歸主,在那裡被邪教人釘死,時在主後七四年也。
⑿加略人猶太——意敬拜,英文譯為以斯加略猶太,根據亞蘭語「以斯加略」是謀殺者的意思。加略Kerioth原是猶太的一城(書十五25),所以猶大是猶太人,是唯一加利利人的使徒,他是西門的兒子(約六71,十三2,26),其為人貪財,極不誠實,曾經背叛主,自知犯罪,出賣了耶穌,心中不安,就上吊死了(太廿六14-16,20-25,47-50,廿七3-5參五十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可三17】「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半尼其這個希臘字(Boanerges)很可能是按字音從希伯來文或亞蘭文翻譯過來的。有學者認為半尼可能是指(某某人的)兒子。其者,也許是出自希伯來文或亞蘭文的忿怒或雷字。經文並沒有說明耶穌為這兩兄弟取名的意義。福音書大概只有一次顯示雅各和約翰這兩兄弟有像雷一般猛烈的脾氣(路九54)。──《中文聖經注釋》
【三18~19】奮銳黨的西門,耶穌的十二門徒中竟有一位是奮銳党的分子。這一點倒是耐人尋味的一件事。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以及其它歷史資料的考證,奮銳黨顧名思義是激烈或狂熱分子之謂。這一黨是在主後六年左右,由一位反羅馬政權的極端猶太民族主義者,加利利人“猶大”所發起者。在以後的六十年左右,這一黨不斷地保持激烈反羅馬的精神。在主後六六至七三年,猶太人與羅馬人的大戰中,這一党曾扮演了很基要的角色。他們最後的一個堡壘馬沙大(Masada)於七四年五月,在經過一番驚心動魄的生死爭奪戰以後,終於被羅馬軍隊攻下。──《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屋子經文並沒有指定耶穌在這裡所進的是誰的家。眾人不斷地向耶穌有所要求,使他的工作極端的繁忙,最終連飯也顧不得吃。這應該是一個不難想像的情景。──《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拉住他這一個希臘文字(kratesai)是一個強有力的動詞,在不少地方被譯成“捉拿”或“拘捕”的意思(可六17;十二12;十四1,44,46,49,51)。這也包括敵人“捉拿”耶穌的行動在內。可見耶穌的親屬將這件事看得何等嚴重。親屬們這一種消極的反應和判斷,也正好說明了他們對耶穌原有身分的無知。──《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蔔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
別西蔔是直接音譯希臘文而來的。其實,在希臘文中這個字最少有兩個不同的寫法。就字源的分析來看,這個希臘字很可能是從baa!l(別)及Zbul(西蔔)兩部分組成的。意思就是“土地之神”或“土地之主宰”。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撒但”並沒有正式被稱為別西蔔。但是從耶穌的辯答中,別西蔔很明顯地也就是指撒但了(三23)。──《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23~26】耶穌滿有恩慈地對待他們,儘管他們是那麼頑梗盲目。祂首先用比喻指出:他們認為在邪惡境界內部有了毀滅性的分裂,等於是撒但的自殺一樣;這種立場顯然是極其荒誕不經的。另外兩卷對觀福音書補充說,祂也問了一個切中要害的問題,公認之正統猶太趕鬼者在施行類似的工作,也帶來類似的結果時,究竟是用甚麼能力;難道那也是鬼魔的能力嗎?(見太十二27;路十一19)我們可能會注意到:馬可福音不經意地提及有一個人奉耶穌的名趕鬼,卻不是正式“跟隨”祂的人(九38),以及使徒行傳十九14所記載之士基瓦的七個兒子趕鬼的故事,這些都證明趕鬼在第一世紀猶太教中本來就極為盛行。趕鬼在猶太教中絕對不是新興的零星現象,以致文士們會如此誤解它。若有新事,可能是耶穌趕鬼是普遍成功的;相對的,其它人趕鬼偶爾會有失敗的時候,即使是祂自己的門徒(九28),以及使徒行傳中士基瓦的兒子們。──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27】「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
如果耶穌的確趕逐了鬼魔,唯一的原因必然是祂擁有比撒但更強大的能力和權柄;對於任何猶太人而言,這能力如此之大,除了神的能力之外無他(路十一20)。換句話說,這意味著撒但對於罪惡與死亡的權勢已經結束,神已經開始執掌王權──在耶穌從撒但權勢底下買贖出來之人的心中掌權。撒但絕對不能再次得勝而歸;壯士已經被捆綁了,就如這些趕鬼的事蹟所顯示出來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28~30】這引致了新約聖經中一個最嚴肅的宣告與警告,但也如時常見到的一樣,伴隨著一個最大的應許。所有的罪與褻瀆都可以在神那裡得著赦免,只有一個例外,這可能就是約翰在約翰壹書五16如此慎重提及,那至於死的罪。這就是故意視而不見的罪,持續不斷地拒絕聖靈的光照,抵擋聖靈的工作,故意對祂作錯誤的陳述,藉此來證明他們自己為是。這樣的人,是不能得著赦免的,因為他們已經拒絕了神所預備之唯一可得赦免的道路;事實上,他們已經重重將門關上了(30節)。安德生解釋說: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在耶穌的言論中極少用形容詞“聖”來修飾“靈”,所以馬可此處所用的是後期的字彙;但這並不就此證明耶穌不會偶爾使用它;不然的話,它在後來幾乎廣為所用就十分難以解釋了。再者,這種用法已經見於舊約聖經中,見詩篇五十一11。──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31~35作親屬的條件】
耶穌在這段經文指出,作真正親屬的條件是甚麼,這個條件並不是單以血統關係作標準的。許多時候,志同道合的人比自己的骨肉,關係更加親密。那麼真正親屬的條件是甚麼?
(一)有共同的經驗。特別是兩人曾經共同遭遇過的經歷,使他們彼此連結在一起,人的友誼常常是從一句問話作開始的:『你曾否記得當時……?』於是大家追憶舊事,共同的經歷是非常寶貴的。
(二)共同的興趣。基督徒是有一個共同的興趣,因為大家都渴望更深的認識耶穌基督。
(三)共同的服從。門徒富時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團契,他們的背景和信念都是不同的,馬太是個稅吏,而奮銳黨人的西門是個極端民族主義者,兩人曾經是勢不兩立的,但現在竟能互相結合在一起,因為他們共同認耶穌基督是主。
(四)共同的目的,人有共同的目的,自然能夠緊密的結合了。這裏有一個很好的教訓獻給教會的。──《每日研經叢書》
【可三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
耶穌的回答,很自然地會令人感到極其不安和驚訝。然而,在深一層的分析之下,讀者們便會發現,耶穌絕對不是在此否認他與自己母親及弟兄之間的親情。相反的,耶穌卻是藉著親情的關係作比喻,給人在觀念上一個極大的突破。這一個偉大的觀念,與華人傳統那種“四海之內,皆兄弟也”的精神,可說是很接近。──《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
要得著這種與耶穌特別親密的地位,就只有一個條件;在遵行神(的)旨意上,要像祂一樣的去追求、參與。新約聖經一向強調:單單認識教義,甚至在理智上贊同並鑒定其真理,卻不遵行它,乃是不夠的(雅一22)。就著這一點而言,現代人常用的“實踐神學”(而不是“研究神學”)包含了聖經上的一個真理:“好土”乃是那結出果子來的(四8)。只有在理性上贊同,至終只能導致我們的自欺與淪亡。──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14「祂就設立十二個人。」】
這是教會三重工作,也是每個信徒要從事的。
我們與祂一起——主願意我們與祂一起。我們還要更多的福分,還不只是祈求、讚美與學習,更是安靜地與祂一起。據說一位聖徒(Mons de
Rents),他的靈修經驗實在太好,用了幾個小時,到時他還覺得這只是開始,還要再繼續下去,最後他確到達屬靈的頂峰,完全在內心中充滿著享受神的情懷,這種榜樣值得我們效法,我們也要多親近神,生命會在祂的榮耀秩序之中。
祂差我們傳道——祂不是只從永恆的隱秘處出來,這不是祂所作的,祂要先教導我們怎樣以祂的聲音、見證、口舌的方法來講道,碰到祂的火炭,祂差你出去,不是只口頭命令,而是以生命見證祂的愛。你要像撒拉弗,用兩對翅膀表現謙卑與敬虔,只用一對翅膀飛翔。然後祈求說:請差遣我。
祂使我們趕鬼——撒旦的能力很強,能制服亞當,也足以對付信徒,但是我們有基督的性情,就有能力制服仇敵,沒有什麼可傷害你,你也能將別人從被擄的境地救出來。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可三27】耶穌從來沒有解釋過邪惡的力量從何而來;但祂卻切切實實地應付它們。我們常常也會犯上這個毛病,花了許多時間去討論邪惡的來源,但卻沒有用同樣的時間去想出實際的辦法去克制邪惡。有人設一比喻來引述──假如一個人睡醒,發現自己的屋子起了火,他一定不會安詳的坐在椅子上,閱讀一篇「室內起火的緣故」的論文。他一定立刻想盡辦法先去救火。耶穌認為人生就是一場善惡的爭戰;祂沒有詳細揣測這些緣故;但祂全力發動,把罪惡克服,並且賜給門徒權柄,醫病趕鬼。──《每日研經叢書》
【可三28~29】當一個殺人罪犯石井(Tokichi Ishii)第一次讀到福音的故事時,他說:『我停下不讀。我心被刺痛,猶如把一根五吋長的鑯釘打進我的心房裏!我能否說這是耶穌的愛嗎?這是祂的憐憫嗎?我真的不知怎樣去叫它才好。但我深知,由於我相信了,我的鐵石心腸也就改變了。』他的第一個反應,是心如刀割──這些自以為配不上耶穌,和刀割的感受是內在發出的痛悔,而痛悔是饒恕唯一的條件。但是當人硬了心,拒絕聽聖靈的指引和責備,他便會看不見耶穌的美善,那麼,耶穌的臨格,不能幫助他看見自己的罪行;既然失去了知罪的感覺,自然不知『悔改』為何物了,這樣又從何而來饞恕呢?──《每日研經叢書》
【可三28~29】另外有一個魔鬼路西非爾(Lucifer)的傳說。有一天,一個教士在會眾中看見一個極其俊美的青年。在崇拜後,這位青年走上前來認罪,當他說出自己所有的罪行時,那位教士聽了也為之髮指,說:『你做了這麼多的罪惡,年紀應該不小了吧!』那青年回答道:『我就是路西非爾,從亙古時間開始的一刻,我便從天墮了下來。』那位教士道:『不怕,只要你肯悔改,一樣可以蒙赦免。』但那位青年,定睛望了教士片刻,便掉轉頭,大步走開了。他永遠不會講出悔改的話來;他仍繼續作惡,而至沉淪,結果被定罪了。──《每日研經叢書》
【可三33~35】有一個人碰見一個黑人,剛好她的一位舊相識去世。他便說:『你知道某人剛去世嗎!』她答道:『我知道。』但她好像無動於中似的。他便接著說:『你們兩人上星期不是大家有講有笑的嗎?你們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嗎?』她說:『我們是朋友,大家都常常講笑;但真正的好朋友是能夠大家一齊哭泣的。』這是一個十分真確的見解。真正的親屬是用共同的生活經驗互相維繫的,而基督徒之間的共同經驗就是彼此都是獲得饒恕的罪人。──《每日研經叢書》
【可三33~35】卓雲(A. M. Chirgwin)在他所寫的聖經在普世福音的使命一書中,講出許多寶貴的經驗,售經員和負責分派聖經的人所遇到的困難,並不是傾銷聖經,而是怎樣引起他們的注意去讀經,他再講出一個售經員在中國的經驗,他經常逐戶人家造訪,但很失望的一件事,就是那些新讀者懶得去讀聖經,於是,他為他們建立起一個讀經團契,後來相繼組織成一間禮拜堂,他們的讀經興趣才培養出來。用共同的興趣把分散的小組維繫起來,他們便成為緊密的親屬了。基督徒是有一個共同的興趣,因為大家都渴望更深的認識耶穌基督。──《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與恩主(可三13~19)】
一、蒙主恩召(13節;路六13;約十五16)
二、與主同在(14節)
三、奉主差遣(14節)
四、得主權能(15節;徒一8)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設立十二使徒】
只有名字;未翻過的餅
一、枯乾了一隻手的人
1.耶穌遇見那人
2.起來,站在當中
3.伸出手來
二、設立十二個人
1.要他們常與自己同在
2.差他們去傳道
3.給他們權柄趕鬼
三、所有的信徒是我的母親和弟兄
1.誰是我的母親?
2.誰是我的弟兄?
3.凡遵行神旨意的人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馬可福音第三章】
一、那枯乾一隻手的人(三1~6)
二、衝突漸增(三7~35)
1.與宗教領袖決裂(三7~12)
2.呼召十二門徒(三13~19)
3.對立漸增:別西蔔的爭論(三20~30)
4.耶穌的真親屬(三31~35)
──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可福音第三章】
一、意見上的衝突(三1-6)
二、在群眾當中(三7-12)
三、揀選的友伴(三13-19)
四、祂自己的判詞(三20,21)
五、結盟抑或征服(三22-27)
六、不能饒恕的罪(三28-30)
七、作親屬的條件(三31-35)
──《每日研經叢書》
【馬可福音第三章】
一、僕人在安息日治病(三1~6)
二、人群擁擠僕人(三7~12)
三、揀選十二門徒(三13~19)
四、不得赦免的罪(三20~30)
五、僕人真正的母親和弟兄(三31~35)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馬可福音第三章】
一、隨耶穌(三7~19)
1.因著耶穌的大作為,許多人來到耶穌那裡(7~8)
2.他們有需要被醫治的,耶穌便醫好他們(10)
3.祂按自己的意思叫人來(13)
4.設立十二個人為祂的門徒(14)
二、反對與跟從(三20~35)
1.這類人因不明白神的工作,以致他們會出於肉體的情感而行事(21)
2.這類人實在需要小心主耶穌的警告(29)
3.這些人常圍繞著主耶穌(32)
4.這些人不單與主有普通的關係,更與主有親密的關係,被主認為是有“血緣”關係的(35)
──《新舊約輔讀》
【馬可福音第三章】
一、在安息日行善 三1~6
二、耶穌繼續治病和趕鬼 三7~12
三、耶穌設立十二門徒 三13~19
四、親屬的誤會和文士的曲解 三20~30
五、信者皆親屬 三31~35
──《中文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