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星期三

馬太福音第十章拾穗




【太十1翻作『設立』的這個字,在希臘原文的單字是poiein,意即造成或做成,經常用於委任某人職位的專用字。耶穌好像是一位君王,指派祂的親信為祂的內閣;祂好像是 一位將軍,把工作分派給他的部屬。服事耶穌基督的工作決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經過決定性的指派。一個人如果受到地上君王的差派,擔任世上的官職,可能深感 榮幸。這麼說,接受萬王之王的差派,豈不是更為榮幸嗎?──《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1~4主那穌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否各有意義?是否分為數小隊?誰為隊長及其它職員?】
    一、主那穌所揀選的十二使徒,每一個人的名字都是有意義的,茲分列如下:
    彼得PETER,*,p吹,石頭,已經鑿出來的石頭,又名西門sIMONvUv,是阿蘭語…p》*\聆聽。
    彼得是希臘語,外國名字,西門是亞蘭語,本國名字。舊約的撒母耳SAMUEL(聽神之意),便與這名字的頭一半相同。他又稱為磯法cEPHASKnQ噸,是亞蘭語“石頭”。
    彼得又有綽號叫巴約拿,BARJONASBapm惻*意即約拿之子,彼得的父親名叫約拿,或稱為約翰(見第5條約翰)。
    安得烈ANDREW,,A*一噸,英雄,強人,大丈大,他是彼得的弟弟(約一章4041節)。
    雅各]AMES,*x郵噸英譯為JAcos,新約英譯JAMES,乃是歐洲航海的海員所改稱的,可能從義大利語DIACOMO(雅各)的縮短稱呼。其餘JACKJIMMY等都源出於“雅各”這個名詞。希伯來文為    意即抓住。
    雅各是約翰的哥哥,與下面的另一雅各不同。
    約翰JOHN在歐洲有許多不同譯法Jo-HANNES,JOANNES(北歐),JEAN(法文),JUAN(西班牙,發音如HUAN)。與舊約的約哈難JOHANAN同意,“耶和華有恩惠”。
     這兩弟兄有一綽號叫“半尼其”BOANERGES(可三章17節),原意為雷子,指其個性強烈,“半尼其”音意並譯可作“不安而懼”。
    腓力PHILIP愛馬者,這腓力與使徒行傳六章5節腓利原文同字。
    巴多羅買BARTHOLOMEW,    是亞蘭語,意即多羅買之子,多羅買乃希臘假神名。在第九世紀之後,歐洲解經家都相信他就是約翰福音一章的拿但業NATHANAEL,而且揣測他也就是約翰福音二章的新郎。
    多馬是亞蘭語雙生子。
    馬太MATTHEW,耶和華的恩賜,馬太又稱為利未LEVI,意即聯合,是希伯來語,他是稅吏(太九章9節)。(可二章節14節,稱他為亞勒腓的兒子,下麵還有一個使徒名叫雅各,也被稱為亞勒腓之子,那麼,馬太與這個雅各是否一對弟兄,值得懷疑。)
    雅各(亞勒腓之子)JAMES
    達太THADDAEUS,懷中之子。英文聖經根據某些古卷譯為“稱為達太的勒拜”,“勒拜”LEBBAEUS,希文可能是希伯來文“利未”LEVI的希臘文譯音名字,而達太則為埃及假神的名字。
   達太又稱為猶大,與賣主的猶大同名。路六章16節,稱他為雅各的弟兄,就是上面(第九)的雅各。這人在約十四章22節曾問耶穌一個問題。
    11奮銳黨的西門,英文sIMON THE CNAANITE,直譯為迦南黨的西門,但迦南黨一字可能是由亞蘭文錯譯而來,亞蘭文CANNA,意即“熱誠”,因此中文譯為“奮銳”,甚合。英文新譯則改為ZEALOT
    12賣主的加略人猶大,JUDAS ISCARIOT,讚美。英文稱之為“以斯加略猶大”,“以斯加略”譯為“加略人”是一種推測,其實根據亞蘭語,“以斯加略”是謀殺者”之意。這樣,他名稱應為“賣主的謀殺者猶大”。
    以上十二使徒中,有兩個稱為西門,兩個雅各,兩個猶大。
    二、這十二使徒可能分為三大隊,根據馬太、馬可、路加及使徒行傳所排列的次序,我們可以看清楚,每一大隊的隊長是不改變的,但每一大隊的其他三位隊員的先後次序有時會改變。
    第一大隊隊長:西門彼得。
    第二大隊隊長:腓力。
    第三大隊隊長:亞勒腓之子雅各。
    此外,馬太和約翰可能是書記,腓力可能是總務部長,安得烈可能為交際部長,賣主的猶大則為司庫。――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十2「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
使徒一詞只見于馬太福音這一節,其它地方他都用十二個(門徒):十一1,二十17,二十六142047等。路加(和保羅)在述聖餐時用使徒,其它福音書和馬太一樣,只在談使命時用,故使徒是指那被差遣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24彼得是磐石的意思;巴多羅買,十成有九成是拿但業;稅吏馬太,惟有本福音特冠以稅吏二字。馬太記此,回憶他自己的得救,似乎他是流著淚寫的。當譯作加略人有人說是以薩迦,以薩迦意是用代廣換來的(創三十18)。所以這裡可譯作買賣的猶大,猶大會作生意,以夫子為貨品。加略是猶太的地名,惟有猶大是猶太人,其餘十一使徒,都是加利利人。──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5希臘文中用以表達耶穌『命令』祂的人,或『給他們命令』的,是一個很有意味與具啟發性的字,就是(paragellein)這個字,在希臘文有四種特別的用法:(一)它是軍隊中發號施令常用的一個字。耶穌好像是一位將軍派遣祂的 將官們出發爭戰,並且在他們臨走以前,給他們簡短的囑咐。(二)這是人呼喚朋友來幫助的時候所用的字。耶穌好像是一位具有偉大理想的人,召喚祂的朋友使祂 的理想成為事實。(三)這是一位教師或哲學家,把規則與條例給他學生或門徒時所用的字,耶穌好像是一位教師,差祂的學生帶凓祂的教訓和祂的信息,進入世 界。(四)這是君王發號施令的常用語。耶穌好像是一位君王,派遣祂的大使進入世界,實行祂的命令,並且為祂發言。──《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56耶穌為何吩咐門徒外邦人的路不要走?】
答①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的時候,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 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這裡已很明顯的告訴我們,當時耶穌命定門徒傳道是以猶太人為對象,他們是傳天國近了的福音,醫治 病人,叫死人復活,叫張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太十78,參十一題),即連耶穌自己也說,祂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十五24),祂所行的事大多是在猶太人中間,可知猶太人稱為神的選民特別蒙恩,所以這福音是先傳給他們的(路廿四47,徒一8,三26,羅一16),只因這福音被他們棄絕(太十二22-50,徒十三45-49),到了耶穌復活以後,升天的時候,才叫門徒將福音傳給太下萬國萬民聽(太廿八1819,可十六15,徒一8,西一23),為基督復活作見證,傳揚十字架的救恩(徒一22-36,三1415,四12,五29-33,林前二2,十五3414)。
②按撒瑪利亞人系盤踞 巴勒斯中部,北鄰加利利,南接猶大。這一帶的人,其地為古時北國以色列建立都城的所在(王上十六24),後為亞述人所滅亡(722B.C.),將以色列人擄去亞述,而遷移亞述人至撒瑪利亞,因此他們與本地剩下的以色列人婚姻雜交,混有以色列人的血統。所以自從尼希米的時代起,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就成為世仇(拉四1-6,尼十三4-9),他們彼此之間沒有來往(約四9),撒瑪利亞人曾不接待主,而為門徒所恨惡,要把他們用火燒滅之(路九51-54),這樣看來,耶穌所以禁止門徒到外邦和撒瑪利亞人那裡去,大概也有這些其中原因。——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十5~7這裏並不是說,主耶穌不要把天國的福音傳給外邦人。這乃是一個先後的次序(參徒十三46和羅一16)。,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在福音方面,他們有承受的優先權。到後來,猶太人拒絕了福音,福音便傳到外邦人中間。――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太十6「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以色列在此是包括十二支派在內。為甚麼說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因為以色列在某種意義上,在神看來是迷失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8「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風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
    醫治病人……把鬼趕出去,這是來世的權能。白白的舍去,福音屬靈的能力是不賣錢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8這裏所用的『病人』一詞頗富於暗示性。它是希臘動詞asthenein的一部分,最主要的意思是軟弱。asthene{s是希臘文用在軟弱方面的標準形容詞。當基督臨到一個人,祂加強這人軟弱的意志,祂支持軟弱的反抗罪惡之意志,祂使軟弱的膀臂有力量爭戰,祂堅定軟弱的志向。耶穌基督以祂神聖的能力,充滿在我們人的軟弱之中。──《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10「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在此是多數的。工人與九章的工人同字,但這裡是單數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10;可六8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往四處傳道時,他們是否帶有拐杖?】
    馬太十5-6記載,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周遊以色列的城鄉傳福音,宣講天國降臨,並治病趕鬼。接著,耶穌提醒他們應如何預備行裝:「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9-10)此外,路加第十章亦記載耶穌差遣七十人周遊傳道,但那是稍後的事情;至少,路加沒有提及「拐杖」。不過,馬可六7-9亦有記載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傳道,細節與馬太的相似。馬可六8-9指出:「並已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take nothingmeden airosin)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except a mere staffei me rabdon monon)此外,什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
馬太十章及馬可六章都記載基督差遣門徒出外傳道時,毋須為此次旅程帶多餘的裝備,孑然一身地展開傳道旅程。路加九3的用語有部分與馬可六8相似,用同一動詞airo(帶);但接著就像馬太所記的,指出:「不要帶拐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但馬太十10最後指出,門徒不用帶拐杖作為行裝的一部分。馬可六8似乎表示,假如門徒跟隨耶穌傳道之時,已經帶拐杖,這時候就毋須將拐杖留下或棄掉。蘭格(langeCom-mentary on MarkP56) 指出:「門徒可以帶拐杖,正如他們往常一樣;不過,他們也毋須四處尋覓一條拐杖,以為拐杖是旅行必備的。」蘭格接著為此段作結說:「基本的意思是,他們出 外時,儘量減少行裝,要靠賴旅途上得到供應……從馬可的敘述中,可以看出他們出外傳道的狀況,就是儘量減少累贅。」由此看來,馬太與馬可這兩段經文,實無 衝突之處。──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十11「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好人原文意思是配的人,或相當的人──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14「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塵土跺下去,意思是拒絕基督的地方,要與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在原文前面有看哪。主在這裡不是單說蛇,也是說鴿子。主沒有說像蛇,乃是說要靈巧像蛇;意思是不必去惹人無謂之氣,來討虧吃;馴良,意即無害。這裡的意思是,在壞人中要靈巧,免吃無謂之虧;但也不給人虧吃,自己上算。──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得救”在此可以說是被拯救,脫離惡人,亦可說是指國度時的得救──在千禧年的賞賜;這裡多半是指得賞賜說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3「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是基督徒受逼迫時的原則,是逃不是反抗。人子就到了,在原文是。此節如果是指當時門徒還未走遍以色列的城邑,人子就來了,就說不過去,因為在根本上,當時十二門徒去傳福音,並未如此受人逼迫,還有許多人跟從他們。所以在歷史看來,這事並未應驗。這裡的光景與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比較看起來很像,所以應是指大災難時期說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3主耶穌在這裏,講到基督徒將來會在世界上,為著主的道而遭受到種種的逼迫,從這裏逃到那裏,但是祂安慰我們說,祂將很快就要再來的。――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太十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是有專指的,是指受苦說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蔔,何況他的家人呢?”」
    別西蔔有二意:(一)蒼蠅;(二)房子。西卜是王或主。換言之,別西蔔就是蒼蠅的王,房子的王或鬼附在人身,把人當作房子,霸佔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主是蒼蠅的王,也就說我們是瘋子。家主,原文是二字,即這家的主人。──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6他們無所懼怕,因為隱藏的事無不顯露,暗中所作的事,終究會給人知曉。這意思是說:真理終必得勝。拉丁的格言說:『真理是偉大的,真理是永恆的。』英皇詹姆斯六世威脅梅爾維里(Andrew Melrille),要把他絞死或放逐。梅爾維里回答說:『你不能絞死或放逐真理。』當基督徒在受苦,犧牲,甚至為他的信仰殉難的時候,他一定要記得,真相大白的一日終必來到,逼迫者的權勢,與基督徒的英勇勇蹟,終必顯出它們的真實價值,各人必要得著真實的報償。──《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
這 些話可以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的主常帶我們到暗中,向我們說話,告訴我們許多的事。在喪家的暗中,拉下窗簾,在孤寂生活的暗中,使我們失去生活的亮光,在 憂愁與失望的暗中,於是祂告訴我們有關祂的秘密,大而奇妙的,永恆與無限的。我們的眼睛,受地上的光炫耀,還能看見天上的星宿嗎?那時耳朵還能聽見嗎?祂 的聲音已淹沒在地上的噪音之中。
但是祂向我們啟示的,我們有責任要在明處說出來,在屋頂上宣揚。我們不是只追留在黑暗裡,或關在斗室中,我們必須出來,在生命的風暴裡,到時將我們知道的宣揚出來。
這 就將苦難重新解釋了,這些好似毫無目的,卻有新的意義,有時自己以為沒有用處,有什麼力量使人改善。我們就這樣浪費我們的心靈。但是這只為受苦者所歎息 的。神在一切的事上都有目的。祂有時退出來,不與祂的兒女相交,為的使他多等候神,直到他可以面對面聽到神的聲音,然後將信息帶給山腳的同伴。摩西在山上 四十天,以利亞在何烈山,保羅在亞拉伯曠野,這些都浪費了嗎?
──邁爾《珍貴的片刻》

【太十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
   我們的主常帶我們到黑暗中去,為著要和我們說話。有時祂帶我們進入孤單的黑 暗,有時祂帶我們進入憂傷的黑暗,有時祂帶我們進入失望的黑暗,有時祂帶我們進入疾病的黑暗。然後祂告訴我們祂偉大的、神奇的、永遠的、無限的奧祕;祂開 啟我們迷糊的眼睛,叫我們看見屬天的榮耀;祂開通我們聾聵的耳朵,叫我們聽見祂的聲音。在黑暗裏我們能學到以前從來沒有學到的功課。可是我們得到了啟示以 後,就有一個責任:「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我 們並不會一直沉在黑暗中,不久我們就要出來的;那時候我們就當把我們所學到的說出來,宣揚出來。這樣看來,我們受苦,並非是毫無意義、毫無目的的。神要我 們藉此與祂有最高的交通,神要我們能面對面聽祂說話,將信息帶給在山腳下的人們。摩西在西乃山,以利亞在何烈山,保羅在亞拉伯,難道都是白費時日麼?基督 徒必須有單獨默想、與神交通的時間。我們的身體怎樣需要食物,我們的靈也照樣需要山上的交通,和巖下的安息。這樣,我們纔會時時覺得神的同在,能與大衛一 同說:「耶和華阿,你與我相近」(詩一百十九151)。── 梅爾

【太十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靈魂,原文只有字,殺身體不能殺魂的是撒但所使用的人。撒但最厲害的一點,也只能殺人的身體。殺魂,就是叫人無所享受;,或作敗壞,是指在國度時受刑罰,不是指滅亡。不要怕他們,和二十六節的不要怕他們一樣。──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一分,譯得很准,意思是最便宜的。天父不許,與若不是天父許可有別。不許是因別的方面──人或鬼加害,神在旁邊不許。許可是自動的,似乎是神主動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9「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神 是一位有目的的神,整個宇宙的被造都不是出於偶然的,創造乃是神明確目的的表現。以弗所書第一章那段偉大的經文,曾說到祂對我們的選召,是「按著祂的旨意 所喜悅的」;又告訴我們,按著祂的旨意「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當我們想起亞當的墮落和我們自己的罪,並我們對那 位「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的救主耶穌的微弱反應(感恩讚美)時,我們不禁大大驚歎。我們甚至要問自己,怎能有這些事臨到我們身上呢?所以,讓我們 再一次被提醒,甚至一隻麻雀的死,我們以為是不足為意的小事,但是神卻注意它。整個宇宙的創造者,對於一隻小小的麻雀,也有祂所安排的旨意。所以主耶穌 說:「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1031)「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828――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太十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這裡的刀兵,原文是一把刀,和路加福音二章三十五節被刀刺透的意思相同,特別是指情感方面說的。太平與和好、平安、和諧、和平是一樣的意思。──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34~36耶穌來為何叫地上動刀兵?叫父子生疏?】
答:耶穌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人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4-36,在路十二51-53,彌七6),這一段聖經初看起來,令人難以瞭解。有人以為耶穌來是和平之君王,應給地上帶來和平,為何反而帶來戰爭呢?但我們考查原文意是「我來給地上一把刀,(μαχαιραυ),沒有「兵」字,如英文聖經所譯 I came not to send peace , but a sword(太十34),這種所說的「刀」Sword和希伯來書四12節的「劍」是同一個字,呂振中譯作「帶刀劍」(太十34,路二35),兩種字意都有了,照以弗所書六章十七節說,「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就是主的話,主要將祂的話在地上顯明出來,就是要把祂的真道賜給人,人因著信服真道而跟從主,可能就要和不信的人生疏了(太十35,呂振中譯作割絕,英譯Against),信的人有主作主,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走天國的道路,作神的兒女,不信的人以魔鬼作主,在罪惡的領域裡生活,走世界的道路,受魔鬼的轄制,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於是二者之間就起了紛爭(路十二5152,呂振中譯作分裂,參約七43,九16),明乎此,在一個家庭中,若有信與不信的人,即因為了信仰不同,道路不一,生活樣式有分別,而要彼此生疏,起了紛爭,所以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了(太十362122.刀兵,生疏——新譯本作刀劍,分裂)。」——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十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失喪,原文類乎滅亡得著生命的,是現在;失喪生命,指將來。為我失喪生命的,是現在;得著生命,指將來。既然如此,所以除了時間上的分別以外,在光景情形上是一樣的。
    得著,原文與得永生的一樣,這句話在別的福音書用字,與得救的一樣。生命,原文是得著生命,意思就是在今天叫魂有所享受,有所歡喜快樂,不叫魂有所難受。得著生命既是如此解說,就失喪生命必是一相反的解說;當然就是叫魂無所享受,不喜歡、不快樂,叫你感覺到你的吃虧,就是哥林多前書三章的受虧損。一信徒說,人若不覺得吃虧,則不是吃虧。所以這裡說受虧,必是覺得的。所以,失喪的定義是不滿足,得著的定義是滿足。魂得救的定義根本就和靈得救的定義不同。──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39 得著生命,將要失喪生命何意?】
答:這是耶穌講到要人背祂十字架,跟從祂,才配作祂的門徒,所要講得與失的生 命問題,是最重要的關鍵。祂說,「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的,將要得著生命。」這一節經文所說的含有兩種不同生命的意義,就是一種自我 肉體屬血氣的生命,一種自神基督屬靈的生命,人若因怕跟從主,不肯背十字架為祂受苦,不承認主,想愛惜保全自己肉體的生命,則將失去屬靈的生命。相反的, 人若甘心為主舍己,從跟主,奔走十字架的道路,肯為主忍受苦難,為祂的道而犧牲這肉體必朽壞的生命,則將要得著那永不朽壞屬靈的永生生命(可八53,路九24,十七23,約十二25)。這兩種不同的生命,是主給我們在人生信仰道路上一個最重要的啟示和勉勵,試看我們能否作一個明智的選擇。——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