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三1】「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
那時指的是二23所說的,耶穌住在拿撒勒的日子。與路加福音三1所
給的準確日子相比,這裡說的很含糊,因為和第二章所述的事件中間間隔有三十來年的時間。一位現代的傳記作家,絕不會容許在他所述的人物生活中有如此大段的
空白。可是,馬太有意加速述,單刀直入地進入他所要介紹的人物本身,其公開傳道的工作、祂這位彌賽亞的死及復活。對約翰的介紹極其簡單,他只有一個正式的
頭銜施洗者(馬可、路加、約瑟夫都是這樣作的),因為他顯然是第一個給人施洗的人(皈教者的施洗活動和昆蘭地方的施洗活動是他們單獨進行的)。──《丁道
爾聖經注釋》
「曠野」:死海的西面。── 蔡哲民等《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太三1「那時有施浸的約翰出來。」】
馬
太喜歡用現在時式,他敘述施浸約翰出來是現在的事。這是確實的,不僅他曾在十九個世紀之前,也在昨日甚至今日,約翰宣佈主的來臨,是在猶大的曠野,他現在
仍在宣佈,一直為主預備道路,使主進入人心與生命之中。主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主必須有約翰作準備的工作,進入人的內心與生命中。所以
約翰一來,我們就知罪悔改。
約
翰是今日我們急切需要的,有的基督教形式只是異教基督化而已,就是冠以基督教的名義,其中內容仍是貪婪、放縱、世俗、容忍一切的罪惡與污穢、欺壓、不義、
邪蕩。這樣豈不使基督白白流血犧牲在十字架上?我們需要施浸約翰,有嚴厲的話,提到斧子、簸箕以及火,主再來,必先有預備道路的行為。
每一時代都有施浸的約翰,神興起不同的屬靈偉人,有如聖伯納,撒方那羅拉,諾克斯(St.Bernard,SavanoLa,John Knox),這些修道士改革家,他們大聲疾呼,宣告主的再臨:祂來為審判這個世界!
──邁爾《珍貴的片刻》
【太三l約翰一名何意?新約聖經提及多少個約翰?】
“約翰”JoHN,希臘名’Ioy2vl)這名字本是由希伯來語 “約哈難”(*…、)轉變而來(代三章24們,原意為“耶和華對他有恩惠”。
新約聖經中共提及五個約翰:
一、施洗約翰(太三章l節)。
二、使徒約翰(太四章2l節)。
三、稱呼馬可的約翰(徒十二章12節),即寫馬可福音的馬可。
四、大祭司的親族約翰(徒四章6節)。
五、彼得的父親約翰,又稱為約拿(約二十一章15節;太十六章17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三2天國近了「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在新約聖經裡,第一次所傳的福音信息就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不但是施洗約翰所傳的,也是主耶穌和門徒所傳的(太4:17;10:7)。如果沒有將來的天國,沒有未來的盼望,人是不肯悔改相信的,只有現在眼前的,那就得過且過,得樂且樂了。然而事實 並非如此,有嚴重的審判等在前面,也有永遠的後果,不管你願不願意,喜歡不喜歡,這總是神所定的事實,必要臨到每一個人,而且是近了。
另一方面神應許預備了天國,是自古以來人們夢
寐以求的,已成為即將實現的,在那理想的世界裡(其實是遠超過人的理想),人能永遠享受無窮的快樂和福分。難道有什麼比這個更有吸引力,更有號召力嗎?人
們為今生幾十年暫短的名利、權位、快樂、享受,不惜先用多少勞苦精力,奔走,追求,卻不一定有把握成功。即或得到,又容易失去,而那永存極樂的天國,只要
追求就必得著,難道不更值得努力追求嗎?(太11:12)
這就看人自己的揀選和決定。神不勉強人下地獄,祂只願意人走永生之路,除非人甘心滅亡。──《每日天糧》
【太三2】猶太人通常用作悔改的這個字,很有趣味。teshubah這個字是一個名詞,它的動詞shub,是轉向的意思。悔改是轉離邪惡,歸向上帝。摩爾寫道:『在猶太教中,悔改最基本明晰的意義,永遠是人對上帝態度的轉變,是眾人或個人在生活行為上的一種宗教與道德的革新。』蒙特福爾說『拉比們認為悔改的本質是心志改變,結果造成生活與行為的改變。』邁摩尼得斯(Maimonides)為中世紀著名的猶太籍學者,曾對悔改下了一個這樣的定義:『何謂悔改?悔改是罪人棄絕他的罪,剷除犯罪的意念,堅心決定不再重犯同樣的過錯,如經上所記:『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賽五十五7)』──《每日研經叢書》
【太三2;廿一31天國與神的國有甚麼分別?其意義如何?】
答(一)天國——原意是諸天之國(詩十九),天國二字只有在馬太福音用過有卅八次,是乃本書之特點,表明太天上的神在世上掌權的意思(太六10)。神要在「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注),打碎列邦的政權以後,所要建立向大衛後裔應許立約的國度(撒下七6-10,12,13),此乃眾先知所常預言的(賽九6,耶廿三5,6),亦即為天使加百列向耶穌證實所應許的國(路一32,33),在馬太福音中的天國,含有三種形勢的義意:
①近了的天國——是從施洗約翰傳道的時候起(太三2),到耶穌被猶太人棄絕的時候止(太十二22-50),如果當時猶太人肯悔改接納約翰和耶穌所傳的天國福音(太四17),接受基督為彌賽亞作他們的王,天國就要降臨,國度就可在地上實現成立了。
②本時代的天國——是從耶穌被棄絕的時候起,到二次降臨再來的時候止,論到本時代的情形,可從太十三1-25,廿1-16,廿一33-46,廿五1-30等處聖經主所講的天國奧秘,所要應驗的各種比喻中得以明白,乃是成為教會現今時代所要進入奧秘的天國,就是神的國。凡信耶穌得救重生的人,即進入神的國了。
③預言的天國——是耶穌在榮耀中從天降臨以後所要建立的國度,即所謂千禧年國(啟廿1-10),那時主要坐在榮耀的寶座上,審判萬民,教會將要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永遠同在(太廿四26-31,廿五31-46,帖前四16,17)。
(二)神的國——神的國一詞除在馬太福音六33,十二28,廿一31,43,十九24提
到以外,在路加福音,馬可福音都作神的國記載,有四十次之多,天國與神的國二者名詞不同,且各有其真理,不可混淆,天國福音是馬太所記,專對猶太人講論基
督是他們的王,是應該來的彌賽亞,而神國的福音,是馬可,路加,和使徒保羅所寫所傳的資訊,是對猶太教以外世人所傳的事(徒一3),神的國與天國可有四種分別的意義:
①神的國是宇宙性的,是屬靈的,無時間性,永遠的,凡甘心原意順服遵行神旨意的,無論是天使,是教會,是以往或將來各時代的聖徒,都在其中(路十三28,29,來十二22,23);而天國乃是屬彌賽亞的國,是介乎其間的,是屬於大衛的,他的目的是將神的國建立在地上(路一31-33,太六10)。
②進入神的國要求條件,是要悔改重生的人(約三3,5-17),這是包括天國在內,是屬天的。但在本時代進行的天國,是指那些承認主名的範圍,其中是有真信重生的人,也有假信未重生的人。(太七21,十三47-50,廿五1,2,10-12)。
③天國既是屬於宇宙性神的國範圍之內,因此二者幾乎在其比喻與其他的教訓上是
相同的,惟馬太福音記說是天國,因是為猶太人所寫,猶太人怕人褻瀆神的聖名,所以特用天字代替,而馬可,路加和保羅等所寫的福音和書信,都稱為神的國,因
是為外邦人寫的,大都怕人不曉得天字就是神字,所以特用神字。如此看來,這天國與神國在用詞的本質含意上,都是包括在屬神一切掌權統治的國度範圍之內(太
十三11,24,31,可四11,16,30,路八10,十三18,徒一3)。
④神的國是眼目所不能見的,是不屬這外面世界的,乃是裡面屬靈的(路十七20,21,約十八36,羅十四17)。人憑信心,靠著神的恩典應許,將來改變榮耀的身體,進入神的國(弗二8,9,腓三20,21)。但天國是有組織的,是屬地的人,憑著義行,遵行天國的律法,才得進入的(太五1-48)。惟因當初猶太人拒絕耶穌做天國之王,想要除滅祂,這天國就成為奧秘的天國,是歸於在神的國裡,而成為神的國了。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一七一題腳趾項——一八九頁。——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三3】「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聲音」:取自賽四十3 ,表達施洗約翰是彌賽亞的先鋒昆藍社團(死海古卷的抄寫團體)也把同樣的經文應用到自己身上。
「預備道路」:這是東方王侯出遊的慣例,要派遣先鋒預告他們的來臨,並且會為這些王侯填平坑窪、鏟平山丘,修直道路。── 蔡哲民等《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太三4】「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蠻。」
約翰的貧苦裝束是摹仿以利亞的(王下一8);他的突然出現、獨居生活、他所傳的毫不妥協的信息,以及最後與“王”和王妻的衝突,也都表現他與以利亞的相像。這些暗示到十一14和十七12~13就說得十分明確了。他吃的東西十分有限,但很有營養,在曠野裡俯拾即是(蝗蟲至今為中東人所食)。──《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三4 施浸約翰何以要穿駱駝毛衣,吃蝗蟲野蜜?】
答:自古以來亞拉伯的平窮人,是吃過蝗蟲的,好像筆者家鄉皖中一帶養蠶人家,將蠶繭煮熟抽絲,取出長成的蛹,用油烹炒而食,別有味道。按照猶太人的律法說,蝗蟲是潔淨的食物,可以吃的(利十一22),施浸約翰在猶太曠野傳道的時候,身穿駱駝毛衣,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這種野蜜是從樹林中蜂房裡所流出的(撒上十四25-27),或由磐石中取來的,(申卅二13,詩八十一16)。約翰置身曠野,像主差遣十二使徒出去傳道一樣,想必未帶甚麼錢囊雜物(太十5,7-10),他所以生活如此簡單,做到克己的功夫,為要自卑受苦,為主傳道(林前九27,提後二3),效法以利亞的心志和後來先知的榜樣(王下一8,亞十三4),因此當他正坐監受困的時候,得到主在眾人面前的稱讚,認為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太十一2,7-14,十七12,13)。他的心願正與那些好穿長衣,喜愛筵席首座的法利賽人(可十二38,太廿三5,6),和穿華麗衣服的文士(路七25),恰恰相反,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我們作傳道者所當警戒也。——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三5~6】約翰的施洗在當時是一件新事物。與之最為相近的是,一個外邦人皈依猶太教後進行的自我施洗和昆蘭地方禮儀性的反復洗濯(也是自
己進行的)。上述任何一種作法都不能充分表達約翰施洗的意義。約翰施洗的作法是由約翰在河裡舉行一種一次性的施洗儀式,全都是對猶太人(關於這最後一點還
請看後面第9節的注釋)。此外,上述兩種作法也絲毫沒有為將臨的危機忙作預備之意,而此點卻正是約翰施洗的主要重點。約翰的“新教徒們”追求的不是通過儀式得到淨化,而是“逃避將來的忿怒”(7節)。受洗是他們悔改的標誌(見2節注釋),包括認自己的罪。不過,馬太並沒說(不像馬可和路加)這是“為了罪得赦免”。這點他留給耶穌的死,因為只有耶穌的死才能使罪得赦(二十六28)。──《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三7】「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撒都該人」:是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復活這些事。而他們不接受復活的主要理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任何證據」,所以他們不須要相信。
「也來受洗」:直譯是「來到他的洗禮」,意思可以指「來受洗」或「來到他洗禮的地方」(目的是觀察)。
「忿怒」:指「將來的最後審判」。── 蔡哲民等《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太三7】約翰所列述的兩幅圖畫中,可能有一幅是這樣的:
約翰熟悉曠野的情形。那裏有些地方遍滿了稀疏、矮小、枯乾了的野草和缺乏水份的有刺的荊棘。一有火災發生,
草地和叢林附近立刻成為一片火海,就像是乾柴遇見烈火,一旦燃燒是無法阻遏的。毒蛇和蠍子,以及躲避在草叢中的動物在烈火之前匆忙逃命。牠們被火燄所追
逼,不得不奔跑逃命。
但可能那裏又是另一幅圖畫。有些像小老鼠、田鼠、兔子、鳥雀等類的小動物,常在稻田裏築巢安居。當收割者來到的時候,他們將窩巢與隱藏之處被驅逐,因為稻田經過收割以後變為光禿無法藏身,只有趕緊奔跑逃命。
約翰所想到的就是這些情景。假使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真正的前來受洗,他們就像那些小小的動物在曠野的火或收割者的鐮刀來到之前死裏逃生。──《每日研經叢書》
【太三7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是何等人?】
答①法利賽人——當主前一五O多年時,有許多猶太接受了希臘文化及其宗教風俗,不願遵守摩西律法,因此有一派人興起,對這種文化排斥與反抗,定意要使人謹守摩西的律法與古人遺傳的規條(太十五1-3)。猶太人見他們如此虔誠熱心而稱之為法利賽,這三字就是分別的意思。他們既在民間大得尊榮,便多驕傲,自高自大,自以為義(太廿三1-7,28)。他們是相信靈魂永存不滅,死人復活,有永福永刑,有善惡天使,說人在天堂仍然飲食嫁娶(徒廿三8),曾經受到主的辯駁(太廿二29,30)。法利賽人重外貌和儀文,有外表的敬虔,無內心的實意,所以亦被主所責備,稱他們為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太廿三5,13,27,28)。因他們時常反對耶穌,而成為謀害耶穌之一黨者(可三6,約十一47-57)。
②撒都該人——通常認為是與法利賽人同時興起,是猶太教內極有勢力的一派,其名稱是由這一派中先有人名撒都而來,或有解經家以為這名稱是從大衛所羅門年間祭司撒督(Zadok)起的(王上一8,代上廿九22)。撒督即公義之意,他的後裔代代相承,新約時代猶大省的大祭司都是撒都該人,在民間大有尊榮,他們謹守摩西律法及聖殿獻祭規矩
,不信死人復活,沒有天使鬼魂存在,不信有永生,亦不信有陰府(徒廿三7,8)。他們常與法利賽人試探主,抵擋主,曾經受到主的斥責,教訓門徒要防備他們的酵(太十六1-12,廿三23-33),所以他們與法利賽人一樣,亦為陷害耶穌之一黨者(可十二13,路十九47)。——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三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約翰對只信服儀式或只看地位的態度屢屢進行攻擊(9節),他堅持個人的悔改,那是要深刻得多了。在昆蘭地方發現的古卷(1QS 2:25~3:12)中談到洗濯儀式時,對這點也十分強調。──《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三9】「不要自己心裡說:‘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約翰在這裡抨擊的不是成為亞伯拉罕子孫這件事(外邦人成為基督徒之後也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是立約團體成員的身分(參,約八33、39),因為他們深信,有亞伯拉罕為祖宗定能保證神對這個立約團體的賜福。耶穌也用激烈的言詞攻擊過這種假安全感(見八11~12),保羅作結論說:“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作他兒女的只是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九6~8;參,羅二17~29,四16~25;加三7~29)。以賽亞將亞伯拉罕比作“被鑿而出的磐石”(賽五十一1~2),可是約翰說,任何石頭都能為神所用。希伯來語的石頭和子孫二字的相似,構成令人嘆服的文字遊戲。──《丁道爾聖經注釋》
「興起」:「使生出」。── 蔡哲民等《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太三10】「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參看太七19,耶穌用同樣的話作了同樣的比喻。──《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三11】「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在我以後來的並不是說來得晚的(opiso表示時間“在……以後”的用法沒有出現在新約的任何其它地方),而是指追隨者或門徒的一般說法(opiso還這樣用在如四19,十38,十六24;路二十一8;約十二19等章節中,不過在 RSV一律譯為跟從)。耶穌來受約翰洗的時候,起初是以約翰的跟從者的形象出現的,不過約翰已經知道,事實上他的能力更大,而約翰自己連給他這個“門徒”做最低微的事也不配。──《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三11】「用聖靈與火」:原文只有一個前置詞,表達後面接著的兩個名詞有緊密的關係而連為一體,因此這裡表達的應該是一種洗 ,一種有火般煉淨作用的「聖靈之洗」。── 蔡哲民等《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太三11何謂聖靈與火施浸?】
答①在聖經中常以風與火來顯示為聖靈的標記,風表示有能力(徒一8,六10),無形難測而自由運行(約三6-8,徒二2,;林前十二11,創一2),使人有生命氣息(創二7,伯卅三4)。火表示與信徒同在,有燃燒熬煉與潔淨除罪的能力(徒二3,4,賽四4,六6,7,來十二29)。這兩樣皆是表明聖靈的功用與果效,實際上與聖靈為一的,當施浸約翰在曠野傳道的時候,曾對那一班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太三11,路三16)。這是指著主所要給人施的浸說的,今天凡是真心悔改得救,蒙恩重生的人,主的靈已經進入他的心裡,受了聖靈的浸,得著聖靈的更新,(林後一22,羅八9,林前十二13,徒十一16,多三5),如此他能被聖靈充滿,被聖靈的火焚燒,將生活中一切污穢的渣滓付之一炬,完全得著潔淨,得著能力,為神心裡火熱,在各處各方為主傳道作工,有美好的見證,如同五旬節時代使徒們的光景一樣(徒一5,8,二1-4,38-41)。
②有人認為此處約翰所說聖靈與火的浸,並非指五旬節時聖靈的浸,亦非指一個信
主的人單獨的經歷,乃是指將來的審判,如在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二節之稗子比喻中,指明世界的末了,「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祂的國
裡挑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又如在本章五十節之撒綱的比喻中,指明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
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從帖後一7,8節得知「那時,主耶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如以這樣的解釋看來,表明神是烈火(來十二29),故此處所指的聖靈與火的浸,乃是刑罰惡人和不信者而言,是屬於將來的隱喻而言,至於前一項所解釋的浸,是指對信祂的人,已經得了實際的經歷與功效說的,筆者認為這兩方面的解法不可偏廢一端,皆有其真理兩面之奧義在焉。——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三11】「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
神
只把上好的禮物送給祂的兒女們。不幸得很,因著它們非常豐富,我們反而輕看這些美好的恩物。舊約裡的聖徒沒有我們這樣蒙恩,卻比我們更加樂意珍視聖靈澆灌
下來的寶貴恩賜。在他們的日子裡,這恩賜只給與少數特選的人,就如祭司、士師、君王和先知等。而現在卻是每一個神的兒女所共用的,請你想想,我們這些微不
足道的人,因著信靠基督,便可以享受這位聖靈,就是在以往世代,神的朋友摩西,蒙愛的君王大衛,和大有能力的先知以利亞所得著的那一位聖靈。難怪主耶穌
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浸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太11∶11)。――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太三14;可一4;約一28;三23施洗約翰是在伯大尼曠野施洗,還是在哀嫩?】
施洗約翰的施洗有幾次,各在什麼地方,是這條難題所要研究的。
一、約翰福音一章28節說,約翰施洗是在“約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聖經的小字告訴我們,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們要明白這時的伯大尼並非橄欖山下的伯大尼“村”。這個伯大尼乃是一個“地區”名稱。請看聖經地圖5,
在右邊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區名,而在最西南處則有一個伯大巴喇城,該處是加利利、撒瑪利亞、比利亞和腓力所管
之地四區中心,相信是一個重要市鎮,往來商旅必多。約翰在此施洗。實最理想。同時,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處施洗,當為極方便,而且人多來往。產
耶穌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認識他而為他作見證。
二、約翰福音三章23節說,約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當然是第二次在第二個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聖經也說“因為那裏水多”。解經家認為約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為撒瑪利亞人(中南方的人),然後可能另一次在猶太地的曠野為猶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經家認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既然沒有來往(約四章9節),約翰不可能為撒瑪利亞人施洗。但,約翰為什麼要到撒瑪利亞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認為因為那裏泉水多,約翰利用該處為猶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與敘加相近。
三、約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據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所載,約翰在曠野施洗。但我認為約翰在曠野施洗應比上述二處為早,所以應列為“第一次”。
馬太與馬可都說: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顯然約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讀經的印象,只以為約翰是在“曠野”施洗,但曠野到底在什麼地方,則不知所對。
聖經地圖5,猶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猶太野”三字,多數人以為約翰是在約但河及死海西岸來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認為約翰是在耶利哥之東的野地近約但河處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現在耶利哥之東有一間“約翰修道院”,以紀念施洗約翰。
這樣看來,施洗約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猶太人都有機會悔改受洗。主那穌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約翰福音一章所詳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三13~15】約
翰的洗禮,是新約和舊約中間過渡時期的一個小小的插曲,和我們今天所受的洗禮不一樣。我們今天的洗禮,乃是奉主耶穌的名受洗,成為教會中的一份子。約翰的
洗乃是悔改的洗禮,猶太人先悔改,承認了他們的罪,然後等候這位即將要來的救主。主耶穌本是沒有罪的。祂為甚麼要受洗呢?祂受洗的原因,是因為祂站在人的
立場上,將來有一天要擔當所有人的罪。所以祂和人一樣受約翰的洗。――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太三13~17耶穌為何也要受浸禮?】
答:耶穌曾經受了三樣的浸(參約壹五8),就是水的浸(太三16,參徒一5,二3),和血浸(路十二50,參九十題)。祂在約旦河裡受了施浸約翰的浸,正如祂自己所說,是為了盡諸般的義(太三15,小字改作禮),意思是要遵行神的吩咐,完成祂的公義為目的(申六25),必須經過這一步的禮。雖然他是無罪的基督(林後五21),無需悔改認罪,但仍屈就這個水禮,取了罪人的地位這個行動,亦更說明了祂將要在各各他山上經歷更重要血的洗(可十38)。那就是十字架的苦難,是照父神的旨意成全了(可十四36,約十九30)。並且我們知道約翰當時所傳的浸禮,是向以色列人而發的,使相信的選民有所接受(太三5,6)。道成肉身的耶穌,是站在一個以色列人的地位上,在凡事上與他們相同(來二17),所以祂受了同樣的浸禮,是合乎義行的。當祂從水裡上來的時候,聖靈就降在祂的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不但顯明給以色列人看,祂是神的愛子,同時亦讓施浸約翰認識祂是一位元給人用聖靈施浸的主,見證祂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約一31-34)。——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三13~17】耶穌受洗表明:(1)耶穌先為祂個盡了守律法的義務;(2)祂願意經自己站在人地位上。
受洗後有三件神性的顯現:(1)天忽然為祂開了;(2)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3)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A. Patterson
【太三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
耶穌在回答中接受了約翰的意思,可是堅持在此刻,他選擇一個低一點的位置是對的,這樣他和約翰(我們)就能盡諸般的義了。在這句耐人尋味的解釋中用了兩個詞,在馬太福音中十分突出。一個是盡(fulfil),主要用來表示耶穌與舊約聖經中各種預言和範例的關係(見五17注釋),可以解釋為“應驗”或“成就、成全”,這正是馬太的基本思想。另一個是義,把這個詞僅僅理解為“作個好人”或“奉公守法”是不夠的,它應是基督徒生活的同義語,指的是以順服為中心的與神的關係。約翰的施洗所要求的正是這種關係(參二十一32),
也正是這種關係要求耶穌甘心樂意地與神悔改的子民認同,以完成其肩負的使命。所以耶穌把他在悔罪的以色列人中間受洗的事,看作是實現神救世目的一個必要步
驟。這裡已經顯示出以賽亞書中神的僕人形象的影響了,祂代表神的子民並承擔他們的罪。上述的意思雖然沒有明說出來,但已全包含在義這一個字裡面了;義是以
賽亞書五十三11裡一個突出的特徵;此節尤其如馬太福音本章第17節般,清楚地帶出僕人的主題。──《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且」:「目前」的意思。
「盡」諸般的義:「達成」、「完成」的意思。
「盡諸般的義」:「完成上帝各樣的要求」。── 蔡哲民等《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太三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這節的宣告所用的第三人稱形式表示,這是對眾人說的,可是耶穌的彌賽亞身分在他整個傳道期間並沒有公開宣佈過,就連他最親近的門徒,也是很久以後才明白(十六13~20)的,這兩者之間似乎有點矛盾。所以說,馬太在這裡雖然使用了與十七5(耶穌改變形象時)一樣的話,其本意還是讓人理解,在這裡這話是對耶穌一個人說的。這段故事的重點是說耶穌接受了“委任”,而不是向眾人宣佈耶穌的使命。
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裡,從天上(即從神)有聲音用第二人稱(你是……)說話,西方的一些手抄本也是如此,看來是抄寫員把原稿的第三人稱作了更改,以求與對觀福音書的口徑一致,而不是這裡原是第二人稱,改了以求與十七5吻合。所以說,馬太在這裡顯然是有意用第三人稱,以提醒讀者在十七5裡有同樣的話。普通認為,這句話來自詩篇二7和以賽亞書四十二1。前者向大衛家的王說話,稱他為神的兒子,指的是彌賽亞,後者說的是神所揀選的僕人,神已將自己的靈賜給了他。RSV的邊注裡有直譯的譯文,使其所指更加清楚。(以賽亞書四十二1裡的“所揀選的”,馬太在這裡和十二18裡譯作所愛的,以表示是“獨生的”兒子:參看創世記二十二2的七十士譯本,人們常常認為馬太是考慮到這點的。)──《丁道爾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