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星期三

馬太福音第二章拾穗




【太二1「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恒。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
    博士更確切的稱呼應為術士('Magi'),原指波斯僧侶,後泛指術士及占星家(參,徒十三6),這類人士在當時西亞的許多國家裡都是人數眾多的階層。──《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1希律一名何意?新約聖經中曾提及多少個“希律”?】
    “希律”HEROD,是以東族國王的尊稱,等於羅馬帝國的"該撒”(AEsAR,埃及國的“法老”pHARAoH,中國的“皇帝一般。
    “希律”在新約聖經中,共有五位:
    一、大希律,企圖殺害聖嬰那穌的希律王,歷史家稱之為“大希律”,從紀元前四十年至四年為猶太省的統治者。①他有十妻,其中四妻生五子與聖經歷史有關。為人殘忍,曾殺伯利恒兩歲以下男嬰後,被神刑罰,患顛狂症而死。
    二、分封王希律安提帕ANTIPAS(路三章1節)。是大希律第三妻所生,先娶亞裡達王之女為妻(參林後十一章32節),後奪弟婦希羅底為妻(該弟婦實為侄女,參太十四章34節)。
    三、希律腓力一世PHILIP,被分封王希律奪去妻子(見上文),是大希律第二妻所生。
    四、亞基老ARCHELAUS,即接續大希律統治猶太省者(太二章22節),紀元後六年被控免職。
    五、希律腓力二世,生一女名土西拉(被稱為猶太女子),嫁羅馬官長腓力斯為妻(徒二十四章24節)。
         那穌降生的年代是在紀元前第四年(一說謂第五或第六年),所謂紀元的開始,乃是後代基督教會算錯的日子,例如,1965年應該是主降生後19691970年才對。――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1~2東方博士是何等人?東方明星是甚麼?】
  答①考博士一詞的希臘原文μαγοS在英文字的magi術士,magic法術,和magician術士等名詞,皆由原文演變而來,查英文聖經常譯為wise men(博學的人或哲士,參但二27),所謂博士原指巴比倫,瑪代波斯的一些博學之士,彼等精通天文、語言,為觀兆,行法術這一類的人(參但二27,四7),至新約時代,猶有博士在各處行邪術,冒名欺騙,妄自尊大,如西門,巴耶穌,以呂馬等人,使百姓驚奇,稱彼等為神的大能者(徒八9,十三68。博士一詞中文聖經新譯本作占星家)。
  至於東方博士來朝拜聖嬰耶穌,想必是從巴比倫而來的。巴比倫原是猶太人被擄之地,博士們博學多聞,對於猶太人的聖經耳熟能詳,並且知道彌賽亞基督降臨的事,同時也曉得先知巴蘭的語言「有星要出於雅各」(民廿四17), 便明白有一新王要生在猶太地方,因此他們在東方看見了祂的星,就特來猶太拜祂。他們帶了黃金、乳香,沒藥三樣寶物為禮獻給耶穌,卻是供給約瑟全家逃亡埃及 的需用,可想而知他對主是多麼的敬虔而有智慧。有人認為這三樣寶物,就以為只有三個博士,但聖經沒有說明,可能人數不止三位,或許更多幾位,由遠道結隊騎 著駱駝來到聖城耶路撒冷,因而使合城的人都驚動不安起來(太二3)。
  博士們在東方看見祂的星,解經家曾從天文學上尋求解釋,認為這是木星與土星曾有一度的會合,以至發光特別明亮,但這並不能符合「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頭停住了」的說明,而且那星字在原文是單數字αστηρ,只是一顆明星,可知被博士們看見是一個明顯的天象,是一種超自然的光體,乃是出於神的啟示和預備,在他們前頭行,引導他們去朝見聖嬰耶穌躺臥的地方,然後就在上頭停住了。我們從聖經多處記載可以看出,主就是光(約一5914,八12,且是大光(賽九2,四十二6,太四16,路二32),祂也就是明亮的晨星(啟廿二16,彼後一19)。 這星的出現,乃是個神跡,是顯明主的來到,為掌權者的表號。在當時的東方各國,盼望有一位榮耀的君王從猶太人中出現,這種指望或者就是本著民數記廿四章十 七節,及以賽亞書九章六節的預言而得應驗,所以這顆東方明星,是特別象徵主,而為主預備的一個光體。——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章1~2東方博士是什麼人,共有幾位,東方是指何國何地,為何他們會知道有新王生在猶太?】
    這一連串的問題只不過是指著一件事。
    本來按聖經次序,這個問題應在前一個問題之先,但在研究聖經難題的程式上,卻被排在第二,因為前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有助於這問題的解決。
    一、博士一詞,原義是MAGOSIIa*引),音譯為“麻歌思”。英文MAGI(術士)、MAGIC(法術)和MAGICIAN(術士)等名詞均源出這希臘文字。
    所 謂博士(麻歌思),原指巴比倫或瑪代波斯王朝的一種博學之士,中文譯為博士,實最適宜,若譯為占星家或術土均受了限制。這些博士包括天文學家、言語學者、 觀兆者、行法術的人,其中也有人樣樣通曉的。那些來尋找那穌的東方博士是因為在東方看見顆特殊的星,因為他們是善觀天文的人,不過可能他們也懂其之的學 問。
    使徒行傳八章9節,十三章68節所說的“行法術的”和“行邪術”,原文就是與這MAGOS同字源。
    二、這些博士是從東方來的,東方到底是指什麼地方呢?上文已經題及,他們本是巴比倫、瑪代波斯的特殊人物,所以東方一詞不會是印度或中國。
    三、博士共有幾人呢?根據遺傳的錯誤,主日學生在降生節時扮演東方博士只有三人,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他們奉獻三種禮物。又有些人說有第四博士,半路失隊未與三博士同來。
    當時的東方人出遠門總是騎駱駝的(短程則用毛驢),駱駝隊出門,總是數十隻甚至一百隻駱駝一隊的。因為他們要帶帳棚和食物,也要有人管理駱駝,那些重要人物出遠門,還要請保鏢、甚至民兵來保護。所以這一隊駱駝隊能夠震動耶路撒冷,視為該日重要事件之一(太二章3節說: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不過,到底有幾位博士來尋找聖嬰那穌呢?聖經既然沒有明文,則下應該指定是三位,可能一位八位也不一定,我們不能因為博士們所奉獻的禮物只有三種,便認為博士只有三位也。
    四、至於這些東方博士何以在東方看見一顆特殊的星,便知道有新王生在猶太地方呢?
    對於這一點,有下列不同的觀點:
    ①有人認為這些東方博士是猶太人,是被擄時代的猶太人的後裔,他們並沒有跟著他們的祖宗回國,卻遺落在巴比倫。這些人後來學習占星等學問,從他們祖宗的教訓及口頭的豫言中,獲得有關基督來世的知識(比方民數記二十四章17節說: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因此他們在東方看見明星,便認為祖宗的教訓已到了應驗的時候了,所以到猶太地來尋找新王。
    ②另外有人認為這些東方博士是巴比倫或波斯人,但他們從遺落在該地的猶太人口中獲得上述的豫言與知識,所以到猶太地來朝見新王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2「“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裡?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
    動詞proskyneo{)的意思只是對聖人、偉人表示尊敬,但是,即使在耶穌不僅止於人的身分被認識的情況下,馬太仍多次使用它(如十四33,二十八917),此次用它也有此意在內。──《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2聖經指出,占星學是被神咒詛的,屬拜偶像的其中一種方式。但馬太二2卻記載,幾個博士看見耶穌的星,就知道基督誕生了。怎能如此?】
     首先,我們要界定占星術的定義。占星術是一種迷信,以為從星或星座的行動或位置,可預測神的心意(或稱為命運);根據這方面的理解,占星術的迷信者採取行動,趨吉避凶。目前盛行以占星術算命,觀察黃道的變化,來預測屬￿某個星座的人近來的時運。古代,在基督教以前的時代,占星的過程會連同崇拜天體的儀式一起進行。在古代的以色列,敬拜天體的人,所受的懲罰是被石頭打死(申十七2-7)。
    至 於顯示基督出生的那顆星,聖經並無提及敬拜天體的儀式。博士在東方看見那顆星,只是作為一項宣告,指出基督已誕生了。根據聖經的記載,當時的王希律採取趕 盡殺絕的措施:「希律見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發怒,差人將伯利恒城裡,並四境所有的男孩,照著他向博士仔細查問的時候,凡兩歲以裡的,都殺盡了。」(太 二16)由此看來,那顆星是在耶穌誕生後才出現;博士由東方前往巴勒斯坦,要經過一年的旅程,然後才見到希律。因此,那顆星並非作為一項預告,卻是宣告一樁早已成就的事實。
    其 次,在博士由東方至巴勒斯坦這段朝聖旅途中,絕無涉及拜假神,亦沒有觀星以預測命運。博士看見這顆星,知道是神藉此星作出宣告,要他們尋找新生的王;他們 知道,這個新生的王是全世界的統治者,包括他們的祖居地(可能是波斯,因為古代波斯的占星術非常盛行)。於是,幾個博士組成一隊朝聖隊伍(我們不大清楚, 有三個抑或多個博士,只知他們獻上三樣禮物——黃金、乳香及沒藥)。他們前往猶大,希望向那新生的嬰孩表示敬意,因為神命定這位嬰孩為猶太人的王,更是全 地的統治者。
    第三點要明白,就是聖經多次記載神以天象彰顯他的心意,諸如太陽、月亮及眾星等。譬如說,耶穌自己也講及「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有能力、有大榮耀……」(太二十四30)。這些兆頭,或許是閃光,但亦可能是日、月及星辰;這樣假設,是合理的。五旬節時,使徒彼得引述約珥書二28-32,來講解基督再來時的記號。彼得說:「在天上我(指神)要顯出奇事……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是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徒二19-20)經文所提及的天象,與異教崇拜天象及迷信占星術,是截然不同的。
    要理解馬太二2這 顆星伯利恒之星的問題,還需要考慮一個因素。有很多學者鑽研天文學,作出計算及推測,以瞭解博士怎能看見這顆明亮而獨特的星星。有人解釋是幾顆星星排列在 一起,所發出的亮光便特別奪目。這個解釋頗為可信,因為單一顆星不能將光亮集中投射往伯利恒,使博士知道基督的出生地。馬太福音二9指出:「在東方所看見的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那小孩的地方,就在上頭停住了。」毫無疑問,是神用這顆異乎尋常的星來引導那幾個博士。──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二2東方明星是什麼星?】
    對於東方博士們在東方所看見的星,解經家曾尋求科學的解釋法,配合天文學的理論,下列三種是各種注釋常見的說明:
    一、這東方明星是“行星會合”,即金星、木星與土星三顆太陽系的行星在那穌降生的那一年會在軌道上會合,以致特別明亮,引起天文學者的注意,認為與新王來世有關。
    但是,即使九大行星部會合在一起,但也是高高在天上,並未能解釋“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小孩的地方,就在上頭停住了”一語。請問高高在天上的明星如何能照在小孩子住的房子上面,而不照在隔壁二叔的府上呢?還有,原文“星”是單數字ASTER汕*…;並非多數字,證明是一星而非數星。
    二、這東方明星是彗星,在該年數次出現,橫掃天空,引起天文學家注意,首次出現是靠近東方博士居住的地區上空(2節),以後又出現在耶路撒冷和伯利恒(9節)。
    但是這個解釋也不能解釋前面所說“照在小孩房子上面”的經文。
    三、 這是一種暗星突明的現象,天文學家稱之為“新星”並命名為“伯利恒星”。天空星群分為數等不同的亮度,但有時有些不大明亮的星可能因為在它本身運行的方面 上漸向地球,所以從地上看過去,發現該星突然變得非常光明,可是經過一些時間之後,又因軌道運行方向有了改變,又變為暗淡。這顆東方明星可能是這樣,首先 燈光在東方突明,引起東方博士們注意,後來又在耶路撒冷伯利恒再明起來,作博士們的嚮導。
    可是,這種說法不能解釋的問題和上述的一樣,因此,我在這裡舉出第四個解釋法。
    四、這是上主特別預備的“一個光體”,首先如明星一樣在東方博士們的地區高空出現,後來暫時消失,等到博士們往伯利恒去尋找聖嬰那穌之時,這特殊光體又出現在上空作博士們的嚮導(9節有忽然二字,表示再度出現)。然後這特殊光體漸漸在空中降低,降到聖嬰所住的房頂上,就在該處停住了(9節末了。光線下照,射得小孩住的房子通明,使博士們很清楚地知道進到那一間房子,而不會進錯了隔壁的一間(11節)。等到東方博士們完成任務後,該特殊光體即消失,所以博士們以後不再、也不需要看見它。
    一切星宿都是上主所創造的,為著他的獨生子降生,臨時再創造一個光體,在他毫無困難。――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29東方明星】東方博士所看見的明星,許多解經家曾想盡各種不同的解經方法來解釋。下面是解釋法的幾種:
         1.認為這是『三星會合』,即金星土星與木星,在主降生之年在某一星座三次會合,因此特別明亮,引起博士們注意。
         2.認為這是『新星』出現。天文學家謂有些星漸漸接近地球,亮度也漸大,但後來又逐漸遠去,亮度漸暗,這就是『新星』,耶穌降生時的新星,被稱為『伯利恒星』。
         3.認為這是當年的『慧星』,是拖著一條長尾巴的客星,不按軌道,橫過地球之上者。星光特別明亮引起他們的注意。
         可是三個說法都不能使人滿意,理由是引導博士的那一顆明星,原文是單數aster(英文星字star源出於此字),並非是多星會合。
         第二,新星或慧星或即使三星會合,也是離開地球很遠和很高的,任由它們的亮度多大,都無法『只照耀在小孩耶穌所住的地方而且停在那裡』(9)。一顆星怎麼只停在一間樓房上呢?顯然的這是『神所預備的特殊光體』,遠望如星,但也可降低如燈,只照在聖嬰所住之處。
         這東方明星是預表耶穌為晨星,祂將要再顯現為萬王之王(啟廿二16)。―― 蘇佐揚《原文解經》

【太二34希律的不安是可以理解的:身為一個以東人(參,瑪一4),又是羅馬的分封王,面對出自大衛王族的一位真正的王,他是多麼膽戰心驚啊!他的晚年充滿了懼怕,唯恐競爭者起來將他殺害。「祭司長和文士」一語說明希律召集的是一次專門性會議,不是公會的例會,因為公會的例會還應有非神職的長老參加,何況希律和公會的關係甚不協調。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之所以不安,是因為他們知道,希律的懼怕會給他們帶來怎樣不幸的遭遇。──《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4祭司,祭司長和文士是甚麼人?其職責如何?】
答①祭司,祭司長——考聖經所記古時之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人的罪獻上禮物和供祭物的聖職(出廿九1,利八12,來五1,八3),祭司獻祭於壇上,使罪得贖,與神複和(利九7),他在人與神之間為中保,其職責的本義原是為獻祭而設,在舊約中大祭司,如麥基洗德,亞倫等,乃基督為大祭司之預表,且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為永遠的大祭司(創十四18,出廿八1,利廿一10,詩一一4,來五1-610,六20),因基督祂曾一次將自己為我們的罪獻上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成全到永遠作了新約的中保(來七2728,九141528,十12), 祂不像舊約的大祭司,每年必須為自己和民眾的罪,獻贖罪祭。祂只一次獻為祭。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即不須再獻,今日信祂的人,皆是靠祂寶血功效使罪得潔淨 赦免,可以與祂直接親近來往,自由敬拜,所以每個信徒都是被神所揀選的祭司,毋須為罪獻祭,乃要傳福音領人歸主,盡事奉主的 本分為是(彼前二9,啟一6,五10,廿6)。至於祭司長,乃系古猶太人祭司中之首領,如任公會主席是也(路三2,約十4151,太廿六5759,廿七3612)。
②文士——在古時的猶太人未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主前六O六年以前),武官中有繕寫核記等員,文官中有繕寫史官等員(撒下廿2425,王上四3,耶五十二25), 按猶太人的語言,這些無論是文武官員,都稱為文士,及至被擄到巴比倫去了,他們不能存在,從此文士的稱謂,即歸於誦讀及譽寫生聖經的人,考文士所行的事, 以註解,教授,譽寫舊約聖經為職業,常偏隨私心自用,把私意記入註解之內,鑄成大錯,先知耶利米說:「你們怎麼說,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裡, 看哪!文士的假筆舞弄虛假」(耶八8)。惟以斯拉乃為文士中之最著名者,他既為文士,又掌祭司之職,定志考究遵行神的律法典章,而訓誨其民,儼然為後世文士中之模範,到了主耶穌時代,文士又以他們的遺傳勝過了聖經,又受到主的責備(太十五6),那時文士與法利賽人(參十題)聯合起來,屢次同主辯論,想尋主把柄,成為主和門徒的敵對者(太十二38,十五1,可十33,路五30,六17,廿二66,徒四5,六12。文士一新譯本作經學家)。——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56伯利恒的古名以法他已被一個普遍接受了的名稱猶大地所代替(以示與加利利的伯利恒有別,約書亞記十九15,且更能強調耶穌出身王族的事實)。彌迦說伯利恒在猶大諸城中為小,被改為「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猶大「成千上萬的人們」(或各族)都改成了諸掌權者rulers)。往下對將要出來的那位的描寫也正是對彌迦書五2後半句的釋義,還暗含有第4節的牧養主題(poimaino{,即「牧養」,RSV 裡譯作 govern,「統治」)。實際上這話來自撒母耳記下五2,那裡談到大衛作為以色列民牧者的角色。所有這些改動,在希伯來語裡差別並不大(將 lhywt 改為 l~hyyt ,意思便由為小變成並不是最小的,而希伯來文字母 ~lpy,則可譯為「成千上萬」、「族」或「統治者」),但放在一起,清楚的表現 出馬太明顯是相當自由地引用舊約經文,目的是要清楚表達經文的應用。在「猶大諸城」的後面,馬太加了「因為」,說明他認為耶穌生在伯利恒,便賦予該城以重 要意義,與彌迦時期該城的默默無聞形成對比,所以他才改成並不是最小的。(當然是因為彌迦說伯利恒為小,是要說它的地位有了改變,馬太只不過將它點明罷了。)引用撒母耳記下五2的話,使得耶穌是大衛的子孫這一身分更為清晰,他生在大衛的城,他將和大衛一樣作神子民的君。──《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6「‘猶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羊我以色列民。’”」

【馬太福音二6是否曲解彌迦書五2的含意?】
     彌迦書五2的原文是希伯來文,新約馬太福音二6加以引述,寫成希臘文。兩段經文有幾處細微的差異,但有一處卻異乎尋常,意思截然不同,就是將本來屬反面的意思,代以正面的含意。馬太福音若引用舊約,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採用七十士譯本,卻採用其他希臘文譯本,如狄奧多田所翻譯的那一份。事實上,七十士譯本中的彌迦書五2,極相近于馬所拉抄本,而只有些微在希臘文慣用語上的區別。然而,馬太福音二6所引用的,是近似於釋義性的版本,又或者是參考希伯來原文而加插一小節解釋,為要帶出經文的含意,而非直引原文。
    馬太福音二6的第一個子句中,有「猶太地」一語,在彌迦書處作「以法他」。至於七十士譯本,則作「猶大家」,似乎是將字母lehem之前的bet,在lehem後面重寫一次。馬太福音二6中的「猶大地」,乃視「以法他」為「猶大」的詩體性名字,而其中「猶大」解作「豐饒之地」(源自字根p-r-y,意即「果子」或「豐饒」)。
    第二個子句,七十士譯本及馬所拉抄本均作「你在猶大諸城中」,但馬太福音接著的字眼,實使人訝異。七十士譯本及馬所拉抄本處,均作正面的意思:「你在猶大諸城中(be'alepeyehudah;七十士譯本是en chiliasin Iouda)是小的(sa'ir;七十士譯本是oligostos意即[最小]);但馬太福音此處卻是反面的意思,就是加入一節插句,以帶出彌迦書正面語句裡的反面含意。換句話說,彌迦書指出,在猶大眾城鎮中,伯利恒的面積縱使是最小的,但將來的彌賽亞統治者卻由此小城而出;因此,伯利恒有其重要的地位。基於上述理由,馬太福音的作者認為,在二6處應加入反面含義的子句;即是說,假如彌賽亞將從伯利恒而出,那麼,縱使這鎮上人口是如此稀少,但伯利恒絕非猶大省內最小的城鎮。故此,馬太福音二6指出,「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
    馬太福音與彌迦書的歧異,第二處是出於第二節子句中的'alapim,這字的意思是「千」,七十士譯本翻作chiliasinchilins的與格眾數式),意即「一個千」。馬太福音則作hegemosin,意即「統治者」。這處歧異,又怎樣解釋呢?從上文下理可以確定,這節子句指的是一座城,而非照字面解作軍旅。這節子句有可能解作城鎮(參撒上二十三23),可容納一千戶居民;又或者此城鎮可提供一千個能打仗的壯丁,為國家上陣打仗。表示支派以下的細分,最基本的字眼有misphah(家庭、部族、次支派[subtribe)或'eleP(參撒上十1921)。這兩個字眼的含義,可包括此部族的統治者或上陣打仗時的指揮官;就正如拉丁文中的centurio(百夫長),其實是源於  centuria(由一百個兵士組成的行伍)。
    馬太福音(或者是馬太作者所援引的希臘文譯本,在七十士譯本的系統以外)寫作'allupim(其實是寫作眾數式,原本是'al-lupe),取代馬所拉抄本的'alepe(數千個)。上述更換字眼,還含有另一個可能性:兩個字眼的輔音字母是相同的,但希伯來聖經本來只有輔音字母是相同的經文,到西元七百年時才加上母音字母。‘allup的意思是「指揮官」、「指揮由一千兵士組成的軍旅」,其眾數式乃'Allupim。這個希伯來字,被正確地翻譯成hegemon(統治者),而亦因此證實了馬太福音對這字的解釋。照我們的理解,主前八世紀末葉寫成的彌迦書,所要表達的正是這個意思。那時候,希伯來文的字母waw尚未被加入這個字中,因為這種寫法遲至被擄之後才出現。從彌迦書的上文下理看來,經文清楚指出,神已命定了彌賽亞拯救者來統治這個世界,故此,文意支持馬太福音對於希伯來文'-l-p-y的引伸,與馬所拉文士加上母音字母後的解釋同樣合理。於是,剩下來的唯一問題,就是將「統治者」這個概念與小城伯利恒連在一起。一般人都以為,偉大的彌賽亞統治者(mosel)應該出自猶大境界內的大城,諸如希伯侖、拉吉或伯示麥,而不會來自彌迦時代像伯利恒如此細小的鄉鎮。
    馬太福音二6的最末一段並非源自彌迦書五2,雖然兩者在表面上頗相似。這一點非常重要。彌迦書五2下指出:「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馬太二6下則作「因為將來有一位君主,要從你那裡出來」,但接著說「牧養我以色列民」。請留意,「牧養我以色列民」不可見於彌迦書,卻取自撒母耳記下五2,該處經文是以色列十支派首領往希伯侖見大衛時所5;述的話:「耶和華也曾應許你說,你必牧養我的民以色列。」因此,馬太福音的「牧養我以色列民」乃源於撒母耳記下五章,卻不是彌迦書。由此看來,馬太福音二6分別援引了兩處經文,就是彌迦書五2及撒母耳記下五2
    馬太福音二6是將兩段經文混合在一起,卻非直接引舊約某一節經文。馬太福音二6是援引了舊約的兩節記載應許的經文,將預言彌賽亞出生以及他皇裔血統的兩段經文攙合在一起。引自撒下五2的那一小段,暗指生於伯利恒的這個統治者,完全符合君王以神權統治的模式,而這種模式,在一千年前已由先祖大衛作為範例來表明了。(新約引述數節舊約聖經,組合為一節經文,有其他例子。可參太二十七9-10,引述亞十一12-13,耶十九211,三十二6-9;可一2-3,引述賽四十3,瑪三1。)
    從聖經作者的意圖來看,馬太福音並未曲解彌賽亞五2或撒下五2的意思,馬太作者只不過將舊約經文的含意加以引伸及解釋。另一方面,也許是當時希律王所垂詢的聖經專家(文士和祭司等)回答希律時,援引兩段舊約聖經,馬太福音只是記載希律與文士祭司等人的對話罷了;故此,馬太福音二6所用的字眼,並非馬太作者的本意。──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二78人們曾指出,歷史上的希律奸險狡詐,他不可能輕易相信這幾個外來人能照他 的吩咐去做,所以恐怕會派自己的軍隊跟隨他們前往。不過,他也沒有理由懷疑他們會一去不返,也不帶回他所需的情報,況且,一隊士兵隨行只能壞事。他索取情 報的奸計雖然欺騙不了自己的臣民百姓,但對外來人,他倒很希望能收到效果。──《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11「那黃金……為禮物獻給祂。」】
黃金是為君王的,馬太記述這事,因為這卷福音書是君王的史記,早在主降生之前,這些東方的君王已經起程了。他們究竟到哪裡去,敬拜哪一位,他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古代的預言已經提說,要獻上示巴的黃金,所以曆國的君王要將列邦的財富帶來歸祂。
這黃金在以後對約瑟多麼需要,因為他逃到埃及來回的旅程上需要這些錢。天父知道需要,所以預先為他們預備,如果你關念天國的事,照神所啟示的去遵行;如果你敢實際順從祂,那麼神必負責供給你一切的費用,在神看來黃金真是算不得什麼,以祂的話,可將塵土變為黃金。
在 以後的世代中,有許多黃金獻給耶穌,富人的財產、人們的金飾、窮人謹慎節儉來的少許金子,都可與東方博士所獻的,匯為一般湧流的河水,點滴而成。你有否獻 上黃金,你認識祂,不只是嬰孩,而是十字架的人子;不只是人,更是至高者的聖子,你也許獻了不少銅的,也有少許銀的,以後應獻最好的,金的。或許,你為貧 窮所困,愛也可將最次的金屬變為黃金。
──邁爾《珍貴的片刻》

【太二11「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開寶盒,拿黃金,乳香,沒藥為禮物獻給祂。」
         馬太福音是一本王的福音。那幾位博士說:「我們……特來拜祂。」(太22)自此,他們一開始就確定了主耶穌的權柄。因為敬拜就是包括了一切的權柄。我 們越是敬拜主,神就越多的將敬拜祂的理由顯示給我們。在我們尚未禱告以前,讓我們先敬拜,在講道的時候也要敬拜,在凡事上讓我們向主舉起尊崇而敬拜的心, 這是教會今日在地上所當盡的職事——建立對神的敬拜。除非我們(教會)將敬拜歸給神,神在這世界上就得不著任何敬拜了。當然,我們切不可忽略其它的事奉, 但我們該時常將敬拜放在首要的地位上。那幾位博士既向主揭開了他們的寶盒,那我們怎能保留任何東西而不呈獻給主呢?我們所獻的應該是香料(乳香),而不是 香水。我們的香料必須先在香壇上全然的焚獻,然後纔能將香氣釋放出來。這就是真實的敬拜,並且父神今日就在尋找這種真實的敬拜者。――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太二11金子是獻給君王的禮物】辛尼加告訴我們,按照帕提亞的風格,凡朝見君王的人,都必須攜帶禮物。金子是金屬之王,因此最適合作為獻給君王的禮物。
耶穌就是『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了。但祂來不是用武力,而是用愛來治理祂的國度;祂不是在寶座上,而是在十字架上統治我們的內心。
         我們一定要記得耶穌基督是君王,我們不能與祂同等,必須經常存著完全順服的心。偉大的海軍大將尼爾遜(Nelson)對待他所征服的敵方時常是十分和善有禮的。在某次戰役獲勝之後,那位戰敗的將軍被帶到尼將軍旗籃的船尾的 甲板上。他素聞尼將軍最講禮貌,就想利用這個機會。他越過甲板,以同輩的姿態伸出手來要與尼將軍握手。尼將軍並不伸手,卻說:『先行禮,然後握手吧!』我 們必須先順服基督,才能與基督為友。──《每日研經叢書》

【太二16希律王是誰?有那幾個人?】
答:希律(Herod)——意英勇的,原是以東(Edom 摩一11),原名以掃(Esau,創廿五30)一族後裔的王系尊稱,如同羅馬皇帝該撒(Caesar),埃及國王法老(Pharoh)一樣。在新約聖經中較顯明的分裂如左:
①大希臘——於主前三十七至四年,在羅馬征服管轄之下,被封為猶太人的王。他的生性兇殘暴虐,娶過多妻,曾經殺害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來為要尋找企圖除滅生嬰耶穌,竟將伯利恒城裡與四境所有兩歲以內的男孩屠殺殆盡,該是多麼的癲狂(太二1617)。
②希律亞基老——意百姓的首領,是大希律第三妻子撒瑪利亞瑪他客(Mblthake)的兒子,接續他父親作了猶太人的王。為人強暴,曾經屠殺三千猶太人,被猶太人上控於該撒,乃被流放,沒收他的財產(太二22)。
③希律按提帕——意像父親,是大希律第三妻子瑪他客的兒子,即亞基老之弟,當他的父親死後,被羅馬皇分封為加利利的王。曾娶過亞拉伯王亞哩達(Arepas)的女兒為後(參林後十一32),後為色欲所迷,奪取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為妻,因受施洗約翰之責備,而斬殺了約翰的頭(太十四1-12,可六14-29),此王亦即以後想要見耶穌,而謀殺戲弄耶穌者(路九7-9,十三3132,廿三6-15)。
④希律亞基帕——意由艱難而生,其同名的有二人,一是大希律的孫子亞基帕一世,曾經極力迫害聖徒,殺了使徒雅各受罰被蟲咬死,時在主後四十二年(徒十二1223)。一是大希律的曾孫,即此亞基帕一世的第一兒子,乃亞基帕二世,曾與其妻百尼基(即其胞妹)大張威勢而來,要聽保羅分訴陳述一生的事(徒廿五1323,廿六全,參一七四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1718馬太在這裡又看到了經文的應驗,不是神或舊約的話該對希律的行為負責,所以馬太的公式與別處用的稍有不同,他用了中立的辭句就應了(二十七9也是一樣,也是一件錯事被看作是預言的應驗),而不是像在其他各處用一個目的連接詞(hina hopo{s,即「是要」)。引文雖稍有節略,但卻是耶利米書三十一15的 準確翻譯(並非抄自七十士譯本)。耶利米書往下的幾節是神告訴拉結,她失去(指被擄流放)的兒女必要回來,所以「你末後必有指望」。馬太的意圖,恐怕也是 要我們認識到伯利恒的痛苦是暫時的,神會通過一位從外地回來的伯利恒的彌賽亞帶來喜樂和解救。兩件事雖不完全一致,但系之於一個相同的觀念:神作工使災難 變為蒙福,使死亡變為生命。後來一種傳說雲拉結葬在伯利恒附近,似對馬太的寫法有些影響;不過,既然經文中清楚的指明,拉結是在拉瑪(在便雅憫境內,據較 早的傳說,那是拉結墳墓之所在,又是西元前五百八十六年包括耶利米在內的流放者集合前去巴比倫的地方,見耶四十1)哭泣,這也就實在不重要了。關係並不在於是拉瑪,或是拉結(伯利恒並不在任何「拉結」支派的境內),而在於喪失親人的不幸是蒙福的前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18拉結哭她的兒女,他們都不在了,是何原因?】
答:拉結原是舊約時代雅各的妻子,她生子便雅憫時,因難產而死,葬于伯利恒(創卅五16-19)。在耶利米書中記載:「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啕痛苦的聲音,是拉結哭她的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耶卅一15),試想拉結早已作古,何以會哭她的兒女?而她的兒女因何又不在了呢?這一節的聖經隱意未明,我們的推論,認為這是先知耶利米的一種引喻比方的說法,因拉結是以法蓮,瑪拿西人的族祖母(創卅2324,四十六1920,耶卅一18),以法蓮是北國以色列十支派中最強盛的支派,代表以色列國,當以色列人遭難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有像難產的婦人悲哀哭泣一樣(耶卅67,卅一89),先知可能是以拉結生子難產時哭泣苦難,來喻此時她的後世子孫中之婦女,為以色列人被擄去外邦不在了的哀哭情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護衛長尼布撒拉但,將以色列百姓聚集在拉瑪,大概是把不能帶往巴比倫去的一些老弱和殘疾的人,就在那裡殺了(耶四十1)。這拉瑪是在耶路撒冷以北約十八英里,拉結的墳墓又近伯利恒,所以新約馬太就以先知耶利米預言,來指伯利恒之嬰孩因主降生而被希律王殘殺的事上為應驗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23穌被稱為拿撒勒人,應驗那一位先知的話?】
答①拿撒勒(Nazareth)是分枝的意思,為加利利省南邊的一座城,本事約瑟與瑪利亞的住處(路一26)。耶穌居於此地三十年,在此長大成人,因此拿撒勒被稱為自己的家鄉(太十三54,可六1)。祂也常被人稱為拿撒勒人耶穌(約一45,十八57,十九19),這是聖經所記的。惟馬太福音記載:「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祂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太二23),這一句考舊約聖經,並沒有甚麼先知說過如此預言,莫非是出於先知口頭之言,未曾記下來就是了。
②查先知以賽亞書中曾有預言,「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賽十一1)。這裡耶西就是大衛的父,預言基督是從耶西的根,是屬於大衛的苗裔,出自大衛的家中(耶廿三5,太一1,羅一3)。而這「枝子」在希伯來原文又是與「拿撒勒」一詞同音用意,且恰好耶穌又是居於拿撒勒長成者,因此馬太有領悟而引用之,認為這是應驗先知的話了。
③在士師記十三章五節那裡有一句話:「這孩子出胎,就歸上帝作拿細耳人(Nararite,這拿細耳就是離俗歸主的意思(民六2),(注)。」其字音與拿撒勒Nazareth相近,因此馬太引用此處經意,認為耶穌是拿撒勒人,就是拿細耳人。拿細耳人亦即基督為聖潔無暇,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之預表也。
以上三點解釋,只是根據一般的揣想,和從經文中比擬而會意出來的答案,尚不足以為確切的論證,願供讀者作更進一步的思想和探討而已。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一六十五題一六十四頁。——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23拿撒勒意即枝子】舊約聖經並無『拿撒勒』之名,這是新約的地名。『拿撒勒』一名是從舊約『枝子』一詞而來,原文為nazareth,『枝子』在希伯來文即為nezer。拿撒勒一名解釋作『枝子』,是最恰當的了。
         主耶穌生在伯利恒,但長大在拿撒勒,祂生在糧食之家,卻長大在枝子之城,祂為我們帶來天上生命之糧,也使我們的枝子被整理乾淨而多結果子。
         舊約並無『祂將稱為拿撒勒人』的預言,如果有,就是引用以賽亞書十一章一節的話:『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西的本即大衛,他根生的枝子即『拿撒勒』人。馬太在這裡用『字技』法來表示他的雙關語。主耶穌被稱為拿撒勒人,祂自己也就是那大衛的枝子。
         主耶穌是葡萄樹,我們也是枝子。祂願意為我們修理乾淨,剪去雜枝及腐葉,除去害蟲及污穢,使我們多結果子榮神益人。
         祂是枝子,祂的信徒也是枝子,枝子是不斷向外再分枝的,祂的國也不斷向外發展,祂的福音要傳遍天下。但是,我們這些有枝子地位的,每日為祂作了甚麼事,開香花,結甜果來完成十所託付的任務呢?―― 蘇佐揚《原文解經》

【太二23耶穌被“稱為拿撒勒人”一語,到底應驗舊約那一位先知的話呢?】
    這是新約頭一個先要解決的聖經難題。
馬 太在記錄主耶穌童年歷史時,因為主那穌住在加利利省的拿撒勒城,他就加上這樣的兩句話:“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他要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可是,馬太並沒 有清楚說明,到底舊約那位先知曾說過這句豫言。難題就在這裡,你把全部舊約看一遍,也找不到這一句豫言,到底這難題怎樣解答呢?以下是三種解釋法:
一、這是先知“口頭的豫言”,不是用文字記錄下來的豫言。舊約有不少“口頭傳下來的教訓和故事或豫言”,是以色列家家傳誦、人人皆知,但並沒有用文字記錄下來的。
    這是解經的一個原則。可解答不少聖經難題。例如:
    ①主那穌也說過一句話“施比受更為有福”,但這句話並沒有記載在四福音裡面,卻是保羅對以弗所教會宣佈出來(徒二十35),這也是“口頭的教訓”,但已成了家知戶曉的話,後來傳到保羅耳中,保羅才把它覆述出來。
    ②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豫言“主要帶著千萬聖者降臨”,但這豫言並未記載在舊約,因為是“口傳的豫言”,被主的兄弟猶大記下來(猶14節)。
    ③還有許多舊約所未記載而由口頭傳下來的故事,在新約聖經中披露。所以這第一個解經的原則很有用。
    二、第二種解釋法應為:這是應驗先知以賽亞書十一章1節的豫言。該節說:“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這節聖經當然是豫言主那穌說的,因他是耶西之子,大衛的後裔,在這裡被稱為“枝子”。“枝子”一詞希伯來話乃是NETSER1*工),音譯為“拿切爾”。主那穌所住的城為“拿撒勒”,希臘文則為NAzARETHNaP6。舊約“枝”字的音與新約“拿撒勒”的音相近,同時兩者意義又相同。
    因此,作者馬太覺得發現了秘密,以為這是運用“雙關語”的好機會,意即,主耶穌被先知豫言稱為“枝子”,而他現在剛巧住在“枝子城”(拿撒勒),這還不是應驗先知的豫言麼?所以馬太很得意地這樣寫“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
    這種解釋法曾被多數解經者所採用。事實上也是一種值得採用的解釋法。
    三、第三種解釋法是認為“拿撒勒人”與“拿細耳人”有相關之處。“拿細耳”原文是“分別”的意義,與前義“枝子”一詞同一字源。“拿細耳”的原文是NAzIR1’)*,這首碼見於民數記六章2節,在士師記十三章57節天使曾豫言參孫為拿細耳人。主那穌也是拿細耳人,又住在拿撒勒,所以這是應驗舊約的豫言了。
    這種解釋法有漏洞,因為上述有關拿細耳的事不是出於先知的口,同時那穌是否拿細耳人,聖經並無明文。所以還是以第一第二種解釋法為佳。――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章中約瑟的負擔】約瑟本來隻身一人,而今是左右負擔,又是孩子,又是孩子的母親,他哪裡去也不自由了,不是「起來帶」(31),就是「夜間帶」(14);不是「帶著」(20),就是「帶到」(21)。約瑟有重擔嗎?要知道這是神加給他的,還是神看他為配哩!如把他的負擔還給神逃跑了,自己雖輕省,他的人生又有什麼價值呢?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該羡慕一個逃避人生負擔的人;凡是神加給的,都當帶到神的面前來。── 謝模善《新約全書釋義補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