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星期三

馬太福音第廿四章拾穗




【太廿四1~2我們的主對於世界是何等的冷淡(殿宇可比世界)!祂毫不在心的經過這世界。門徒則注意及世界的美麗和它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主的冷淡,究也有因:祂知道它將來必要毀滅。所以,世界「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我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彼後三11)。戀慕世界者,乃是因為他們以為世界是天長地久的;那知天地都要廢去呢?知道(約壹二17)的人有福了!―― 倪柝聲《讀經心得》

【太二十四12從第二十三章38節裡即可看到,耶穌走出聖殿,就象徵聖殿從此與神的目的無關了。耶穌從那裡上了橄欖山(3節),可能是繼續反映以西結書十一23的話,那裡說耶和華的榮耀離開了城中的殿,停在該處。門徒全神貫注地欣賞殿宇的建築,絕不單純是從一個旅客觀賞的角度出發(這批建築物實在值得欣賞,請看 Josephus, Ant. xv. 392402, 410420中的描寫),同時還因為他們難以相信,耶穌竟能放棄這座奉獻給神以榮耀祂的尊貴神聖的建築,何況它的建築還日臻完善。可是,耶穌的回答不僅否定聖殿,而且預言它將被徹底毀掉。彌迦書(三12)和耶利米書(七1214;參看該書二十六119)曾對所羅門的殿作出類似的預言,他們的預言且在西元前五八七年應驗。可是耶穌時代猶太啟示學的信念是:聖殿是不可能被毀的。耶穌的預言不脛而走,當祂受審訊(二十六61)和判罪(二十七40)的時候,這話被人歪曲誹謗。祂的話充分表現祂排斥猶太民族主義和掌管聖殿及禮儀大權的宗教領袖。──《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3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地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
    在馬太福音裡,問題不僅包括這些事,還有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的預兆。在希臘文裡,後面這個片語之前用了一個單數定冠詞,表明降臨(基督複臨)和世界的末了指 的是同一件事。其作用就是讓耶穌在本章裡回答時,有足夠的篇幅把這末世的事件與聖殿被毀的事件區別開來,耶穌一直是這樣作的,而門徒們仍難以把兩件事分 開;這表明在他們心中(無疑也在所有聽見耶穌如此預言的人的心中)聖殿被毀意義之大重於泰山,他們無法不認為它標誌著世界末了的開始。耶穌要努力來擴大他 們的眼界,使他們明白,就算沒有聖殿,世界的末了還可能有一段時間才到,聖殿的結束(以及猶太教失去特殊地位)不一定就是一切的結束。基督複臨(Parousia,即降臨)一詞在四部福音書中只在本章(3273739諸節)裡出現,但在使徒書信中曾多次用來講耶穌在榮耀中降臨。該詞本意為臨在(如:林後十10中的意思),但多用來指達官貴人的探訪,君王或皇帝的巡視,也指神靈的降臨;這裡則專指耶穌最後一次的降臨。世界的末了(synteleia tou aionos)在二十八20裡還要再出現,嚴格地說它可以指任何一個時代(不一定是最後時代)的結束,於是有時被人認為是指猶太時代的結束,即指神的子民已從單一民族的時期,變成為萬國萬民的時期。不過,在啟示文獻中,一般來講,這種說法是指最終的結束(欲詳請看 Gundry, p.477),而且在十二394049等節中,這個意義已出現過多次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45耶 穌一開始回答,就提出了一個主要的問題:被迷惑,過急地作出末世的結論是危險的。冒我的名不是帶著耶穌的權柄而來,或宣稱有耶穌的權柄,而是要篡祂的位。 祂是獨一無二的基督,任何自宣為基督者都是冒名的騙子。在猶太戰爭爆發之前幾年,曾有不少民族主義的領袖們,聚集起一幫民眾附從他們(徒五3637,二十一38只提到了其中的幾個),雖然記載中沒有說他們自宣為彌賽亞,無疑他們的附從者是那樣看他們的(見 Bruce, pp.320322)。──《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68同樣,在古代社會,戰爭和自然災害時常也被解釋成末期的預兆。可是,這類事情在人類歷史中始終存在,它們在神運籌一切的計畫中是必須有的,與末期並沒有特別的關聯。第7節重述以賽亞書十九2的話,是為了指明這類事情在舊約時代就已經提到了。災難的起頭(本意為產前的陣痛,是啟示文學中的一個術語,用來指新時代來到之前的災難階段)表示,這些現象固然最終將與末期的結束有關聯,但絕非其臨近的預兆,故不能用它們來判斷末期的遠近。由此看來,第58節中所提及的各種現象,明確地講並不是末期的預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912這幾節也是一樣,只一般地談到將有災難發生,多半指耶穌的門徒要經歷患難,並不涉及整個世界。正如耶穌所預言,門徒要被恨惡,遭殺害(參十1722,那段經文與此關係密切,在表達形式上與馬可福音十三913的對觀段落更為相近。這裡說對門徒的迫害來自萬民,不光來自猶太人;十5623節還說門徒的使命僅在猶太人中間,但到這幾節他們的傳道使命已擴大到萬國萬民中了,到二十八1819這一使命將更明確提出)。迫害定要付出代價,必有許多人因此而跌倒(即被絆倒,與五2930,十三21,十八69等章節中所用的動詞同;這裡的用語特別回應但以理書十一41所言),在門徒群體中間也會發生陷害、恨惡、假先知和不法的事情,而不法的事又會使愛心冷淡,要注意這之間的聯繫。許多人的愛心本意為對許多人的愛心,即門徒對許多外人的愛心;若從這幾節的思想發展來看,因為門徒群體是受逼迫的一方,所以這話的意思還是說大多數(門徒)對神對人的愛心都會冷淡。這是一幅教會走下坡的陰暗圖畫。上下文表示,這一切都是歷史的一部分,在末日來到之前必須如此自然地發展,它卻沒有表示這些現象和末日在時間上的關係怎樣。──《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13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忍耐是啟示學中的一個主題(例如:但十二1213)。當大多數人都冷淡了的時候,只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換言之,只有他們才能享受新時代的福分。到底的意思是過去,並不一定指預言中說的末了(不然在那之前活著的人不是就不能得救了嗎?而且在希臘文裡,要表示第6節和14節所說的末期必須前面加個冠詞,這裡都沒有)。本節重複了十22的話,那裡清清楚楚指的是當時門徒向以色列人傳道的遭遇,並非世界的末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13忍耐到底
問: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三節:「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不忍耐到底者能否得救?並且得救指何種得救?
答:自然不能。這裏並不是說到信徒靈魂的得救,乃是指猶太人在災難中身體的得救說的。―― 倪柝聲

【太二十四14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天下的原詞是oikoumene,本意為居民區,原是代表希臘語世界(以示與野蠻人有別)的一個普通詞,後來指羅馬帝國,再往後指當時人們知道的整個世界;所以說,它不是一個囊括天涯海角的地理專有名詞,只表示福音要傳遍全世界,給萬國萬民,即超越猶太人社會的範圍(擴大範圍自然絲毫不意味中止對以色列民的使命;見十23)。然後末期才來到,乍看起來好似可以計算出末日的日期,其實這要決定于如何定義將福音傳遍天下的情況和具體時刻。在某種意義上,保羅早在西元七十年以前就可以宣佈,他已在歐、亞廣大地區到處傳了福音(羅十五19),從那以後,使徒們又不知有多少次可以作出同樣的聲明,說福音已傳到比耶穌時期所知道的oikoumene(有人居住的地區)遼闊得多的地方。但是,耶穌的話不是測定這樣。福音要傳到猶太世界以外的遙遠地方之後,末期才來到,我們不能從這話得到任何根據,決定末期何時該到。──《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15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
    可憎惡的事就是指以崇拜偶像來褻瀆對耶和華的敬拜,但以理書指的是安提阿哥四世依比芬尼西元一六七年,在耶路撒冷聖殿中豎起異教神像,因而破壞了聖殿禮拜的事。耶穌是預料這種褻瀆行為在聖地(通常指聖殿本身,不是指耶路撒冷城,參,徒六13,二十一28)會重演;讀這經的要會意是要求那些讀過但以理的話的人捫心自問,衡量衡量自己的行為(參,但十二10)。馬可福音十三14不顧語法規則的要求,把站在用一個陽性分詞來表示,這樣可憎惡的便是指人了;馬太把它糾正過來,用了中性分詞,說明他理解耶穌是指與安提阿哥樹立偶像類似的。在聖殿被毀之前的時期,有哪些是屬這類可憎惡的事呢?有人認為應包括該猶王計畫在聖殿裡為自己設像(那是西元四十至四十一年間的事,按此處上下文的要求看,作為危機的預兆顯得過早──何 況計畫也並未實現);有人認為指西元六十七至六十八年冬,羅馬人即將圍攻耶路撒冷時,奮銳黨人把聖殿裡的神物權供俗用的事(時間倒正是我們這裡所指的時 間,但事情並無明顯的崇拜偶像的跡象);還有人認為應指西元七十年羅馬人毀壞聖殿時樹立羅馬旗幟的事(猶太人視之為偶像崇拜)。當這最後一件事發生時,從 耶路撒冷逃走顯然已不可能,但第16節說的不是從城巿,而是凡在猶太的都應該逃,羅馬人一開始圍城,猶太全地就都要陸續遭到殘酷的蹂躪。──《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廿四15沒有人確實知道:『那行毀壞 可憎的』是指著甚麼。這句話來自但以理書十二章十一節,在該處是說那可憎的,在聖殿施行毀壞。但以理所指的很清楚:約在主前一百七十五年,敘利亞王伊皮法 尼安提阿哥決意除滅猶太教,他將希臘的宗教與實行介紹到猶太。他攻陷了耶路撒冷,在聖殿的院子裏給阿林坡山的丟斯築了一座壇,並且用豬肉獻祭,使聖殿蒙受 不潔。他又把祭司的房間與聖殿的會堂,作公共的妓院。這完全是故意要消滅猶太教的嘗試。──《每日研經叢書》

【太二十四1618這事一發生,就等於提示人們趕快逃走,在猶太城郊的人應當逃到山上,因為羅馬人要來洗劫村莊,搶掠農田,在屋頂上悠閒自得的人們將沒空回去收斂家財,在田裡耕作的人們也無法換下自己的工作服。這幅圖畫生動地表現了危機來臨得很突然。優西比烏的著作(H. E. iii. 5.3)告訴我們,在圍攻開始之前,有些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受到神諭的啟示逃往約但河外的珀拉。耶穌的告誡不可能就是那神諭(因為珀拉並不在山上,而且當時聖地還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但可能對後來的神諭起了啟發的作用。──《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1920即使不攜帶過多的行李,逃難者的景況也已經夠艱難的了。冬天巴勒斯坦的道路泥濘難行,在安息日城門又緊閉,無法得到任何食物。──《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廿四20~30許熱爾(Schurer所著基督時代之猶太人下集一 五四頁)總結那充塞在猶太文學作品中,並在耶穌當時每一個人所知道的關於耶和華日子的觀念,說:『日頭和月亮要黑暗,在天空顯出刀劍,馬匹在雲間不斷奔 馳。自然界的每一樣東西,都發生動搖與混亂。夜間有日頭,白日有月亮,樹木滴血,石頭發聲,清水中有鹽,撒種的地方如同未曾撒種,豐滿的穀倉竟然變空,湧 流的水泉停止。人間所有規律的限制,都將消失;地上為罪惡與無神者所管制。人們瘋狂地自相爭鬥,朋友與朋友為敵,兒子與父親為敵,女兒與母親為敵。國要攻 打國,民要攻打民,還要加上戰爭、地震、火災與饑荒,那時人將被這些災難捲去。』這些都是耶和華日子可怕的景象。──《每日研經叢書》

【太二十四2325在第5節 中提到的那些冒充基督的人們,在這種危難時刻,簡直如魚得水一般地活躍起來了。因為災難深重時,以色列人就會把他們奉若神明,樂於接受他們的幫助。教會歷 史上(甚至今天)常有神的子民,在危難當頭之時,不加分辨地接受似是而非的假真理,尤其當它伴有大神跡、大奇事的時候。聖經說神跡奇事並不都是神的工(參,申十三13,可能是這幾節的根據)。在這種情況下,若要選民避免被迷惑及過早期待末日,就須預先向他們發出警告(25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26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
    當時普遍認為基督一定出現在曠野(這也許正是施洗者約翰引起一些人興奮的原因,見三13),西元一世紀時也確有些起義領袖在曠野裡指揮起義(見第5節,並參看 Josephus, Ant. xx. pp.9799, 167172)。內屋(原意庫房,指一個隱蔽的地方(如六6),這種提法可能反映猶太人的思想,他們認為彌賽亞不知藏在何處,隨時可能從隱匿之處出來(參,約七27)。實際上,這種看法很易被人利用,在沒有任何跡象的情況下製造一種假的期望;耶穌一再強調,說祂再來(與第一次來不同)一定不會在暗中,他不會在有些人根本辨識不出的情況下出現。──《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27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
    與 之相反,耶穌的再臨要像閃電,清清楚楚,使全世界的人都看見(閃電總是突然的,這也是象徵的一部分,但不是主要的;前面幾節和本節的從東邊直照到西邊,使 人人都能看見就表明了這點)。因此,在這裡提到人子降臨,正是為了說明不應從猶太戰亂中去辨認耶穌哪時複臨,耶穌的複臨具有完全不同的特點。──《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28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這裡用的諺語來自約伯記三十九30, 當然古代還有類似的說法。這句話同樣表示人子的到來不會有錯。看來這裡說的是禿鷹而不是鷹,因為鷹一般不食腐屍;聖經的作者往往不注意所提動植物的種類, 而且亞蘭文是一詞兩用,兩類大型肉食鳥都用這一個詞表示。正像屍首在哪裡鷹也在哪裡一樣,人子的來臨也必同樣明顯準確,沒有到處去尋找辨認的必要。──《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28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集在那裡何意?】
答①這兩句話大概是出於古時猶太人的諺語(參伯卅九27-30),好像中國人所說的成語「如影隨形」一樣,耶穌引用這「屍首與鷹」並無特殊代表象徵的意思,只是作為一種比喻,講到祂二次降臨大災難時期所要發生的事,意思是屍為鷹食,形容仇敵受到罪惡報應的結局。
②有注釋家認為這屍首乃指猶太民族的道德敗壞,惡貫滿盈的百姓。鷹是指著羅馬旗杆上的鷹像,即代表羅馬人的國權,神要使用羅馬人的權力,來刑罰這些頑梗悖逆的百姓,如羅馬提多將軍于主後七O年,率領軍兵來毀滅耶路撒冷城,屠殺無數的人民,但看上下文與路十七章卅七節的上文,系未有顯示這個意思,只能作為一點參考研究而已。
③按照啟示錄十九11-17節,論到基督降臨地上時,祂要審判列國,與仇敵軍兵爭戰,有天使呼喚空中的飛鳥來赴筵席,吃君王,將軍,壯士,馬與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反對神的沉淪之子(約壹三18,帖後二3-12),他們被殲滅,屍首被飛鳥聚集所食(參結卅九17-22),此處所論的事,恰與問題中事件發生之情形相稱(太廿四21-28),乃為「屍首與鷹」的含意較為明顯的註解。——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廿四28屍首
問: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八節:「屍首在那裏,鷹也必聚在那裏。」是指甚麼?
答:當 大災難的時候,基督在半空,敵基督在地上;二者遙遙相對。聖徒們被主接提到主那裏;所以,基督的「身體」在半空聯合於基督。敵基督也有屬牠的人,他們也在 地上與敵基督聯合;他們就是敵基督的「屍首」。因為他們都是死在罪惡裏面的人,與基督的身體是相反;此二者也遙遙相對。鷹鳥指罪惡或審判。敵基督的伴侶在那裏,罪惡和審判也在那裏。―― 倪柝聲

太廿四28屍首與鷹各指何事物?】
    要 解釋這難題時,我們首先要再明白一個解經的原則,這個原則的重要性和上述“口頭的豫言與傳說”那原則一樣重要。那就是聖經?有許多“猶太人的俗語”,正像 中國也有相當豐富的俗語一般,這些俗語往往帶著隱秘性,時時用普通的事物來表達特殊的教訓。比方說:“啞巴吃黃蓮”,表示“有苦說不出”。又比方說:“盲 吃餃子”,表示“肚子裏有數”。
    猶太人的俗語也有同樣性質,只要一說出來,大家心裏便明白。可是外國人如要明白這些俗語,便需要一番解釋,有時雖經解釋,外國人也不一定明,或興趣不如本國人濃厚。
   “屍首與鷹”便是一例,“屍首在那裏,鷹也必聚在那裏”,這兩句話是非常古老的猶太俗語,因為這兩句話源出於約伯記三十九章30節。該處因為是用希伯來文寫的,那穌所引用時是被馬太用希臘文寫的,所以似乎略有出入。
    約伯怎樣說呢:“被殺的人在那裏,它(指上文的鷹)也在那裏”。被殺的人與屍首同意,而鷹是喜歡吃屍首的殘忍動物。關於這兩句話的解釋共有四種:
    一、最合原則的解釋法是:這是古老的俗語,是人人皆知的兩句話,其含意為“利之所在,人必趨之”,或“落井下石,死後動弄刑”。猶太人在聽完主那穌講述未來世界的轉變後,再聽這兩句古老俗語,大家都很明白,所以那穌不加解釋。
    二、屍首指腐敗的猶太民族,鷹指羅馬帝國,因為羅馬帝國的國徽是鷹(今日的美國與印尼亦然)。主那穌在講完世界未來災難之後,加上這兩句俗語,是暗指將來羅馬帝國的提多將軍要帶兵來破壞耶路撒冷,用豬血污穢聖殿牆壁,那是紀元後七十年的事,當時猶太人被殺者有三百萬之多。
    三、屍首指基督徒,鷹指基督。在啟示錄四章7節所說的四個活物,都是代表基督的特性,其中有一個活物是鷹。死去的基督徒將來要從墳墓裏出來,復活,被提到空中,好像鷹抓住屍首的肉到空中一樣。因為主那穌講完未世的災難之後,才說這兩句俗語,十分可能是暗指基督徒被提而言。
    四、屍首指“死海”,鷹指末世要爭奪死海的“列強”而言。因為原文“屍首”是單數字,“鷹”是多數字,所以可以說一個死海被列強所爭奪。為什麼未世的列強要爭奪死海呢?原來“死海不死”,戰後列強的科學家都研究死海的寶藏,發現死海中有最豐富的鈾(即制
原子彈的原料)及其它原素,任何強國如佔有了死海,它將稱霸世界。
    以上四種解釋,各有千秋,以之為研究資料則可,但如強調某一解釋為“絕對對的”,則過於主觀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十四29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
    馬太接受傳統的猶太終末思想,天象的劇變是末日來臨的徵兆(賽十三10,三十四4)。天勢包括一切的天體。──《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30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馬太指出人子降臨之前他的神秘兆頭必先顯在天上,且以傳統的終末辭語加以述說:(一)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二)人子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馬太所指雖無法知曉,但是與人子自身相關的標誌出現(參見賽十一12)而非指天體的震動。大可不必接受初期基督徒的解釋,這兆頭是伸開著雙手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十二使徒遺訓十二25)。
  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這是引述先知撒迦利亞的話(十二10),但馬太把先知原指以色列全民的話應用在世人身上。哀哭原文字kopsontai,比一般哭泣更強烈的用語,指捶胸哀哭之意。
  人子……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這是引述先知但以理的話(七1314)。耶穌指他自己是即將在榮耀中降臨的人子。
  有能力指和眾天使一同來臨所顯出的雄壯。
  有大榮耀描寫神的臨在所帶來的光芒四射。──《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31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注:方”原文作“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
    用號筒的大聲在猶太的終末思想中,以吹角的聲音來表達審判日子的來臨(參見賽二十七13)。新約的作者接受這象徵性的語言(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啟十一15)。──《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32「夏天近了。」】
你說時間已經太晚。風勢很緊,早晨的嚴霜也使菜蔬不能生長,好似夏天永遠不會來了,它不再在大地鋪上地毯,使溪流、湖澤以及天空灑以繽紛的彩色。其實夏天已經近了,雖然一切情形仍不顯著。主已經近了,祂是夏天的王,祂一來就是夏日,要知道祂已經近了,就在門口。
祂常常是在近處,愛能察覺祂的同在,那是永遠的夏日,將門打開,祂凱旋的行列已經在望。這世界禧年的夏日來到,長久的冬日早已過去,新婦必聽見祂說:冬天已近,白鳥鳴叫的時候已經來到,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來,與我同去!
打仗的風聲使列國驚怕,信心與愛心冷漠,福音卻要傳遍各地。神的選民逐漸歸回,這一切都在使新婦等候新郎——無花果樹長出嫩芽,主已經近了,我們這些孤寂的等候者只要想起祂的出現,我們聚集在祂面前,就應有勇氣,忠勤為王作工。
你的心中有夏天嗎?只有一個條件可以實現。你必須離開北方,到熱帶地區,那裡太陽一直在高天的寶座,日頭永不西下。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太廿四33人子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
我 們容易想到很多事是很現實,很迫切,應當首先去應付的,即或沒有什麼很急需的事,也還是覺得主來的日子還遠,不是急切要應付的。因為仍想幾個月幾年,甚至 更多年的時間,以為能在世上一直活下去,卻不知道有一件比別的事都更近,會更早來到,也是我們應當首先應付的問題,那就是主再來,尤其是當我們看見無花果 樹發嫩長葉的時候,就知道夏天近了。無花果樹所代表的選民不是已經發嫩長葉了嗎?以色列人復國了,人子真是近了,正在門口了。
如果一個要來的人已經在門口了,表明是下一步就進來了。所以有的經文說,還有一點點的時候,那要來的就來, 並不遲延(來1037)。這一點點時候,可能是今夜,下個時辰,下一分鐘,忽然來到(可1336,路2134),正好是想不到的時候(路1240)。 所以應當認為主能在任何時刻來到,可能就在這時候,現在就是最後的一天,一時,一刻。這樣,我們當怎樣度這最後的時刻呢?怎樣迎見已站在門口的主呢?我們 能用這最後的一點點時候來為明天憂慮嗎?吃喝醉酒嗎?為肉體活著嗎?還想貪愛得到世界上好處麼?不,都不能了,只有用這最後的一點時候來儆醒預備,認罪悔 改,熱心奉獻,為主工作,成為聖潔,不住禱告,準備見主。──《每日天糧》

【太二十四34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災難發生的時間在本節就指得更為明確了。耶穌莊嚴地宣佈我實在告訴你們,便是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凡把這句話解釋為指基督複臨的,只能作出這樣的結論:或是這話說得不對,或是這世代不能照正常的意思來理解,例如有人便理解這世代是指猶太民族不信基督的猶太教。很難想像這個名詞會有這樣與之毫不相干,且令那兩類人難堪的意義!再說,又不能輕易地說這些事所指的與前面幾節描述的事情無關。按正常的理解,只有兩種可能:若非耶穌錯了(或者馬太錯誤地理解了耶穌的話),就是耶穌還沒有開始回答第3節後半的問題,即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而仍集中精力在回答門徒問題的前一半,即什麼時候有這些事(指聖殿遭毀)?”──《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34耶穌在馬太二十四34的意思,是否指他那世代的人尚未逝世之前,他再來的徵兆就會應驗了?】
     主耶穌在馬太二十四34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耶穌所指的,是那些事呢?就是假先知、假教師的興起,信徒被逼迫而殉道,大災難恐怖之事出現(9-22節)。與此同時,還有假基督,以行奇跡來騙人,而且天上還有異象(23-29節)。接著,「人子的兆頭」就會顯現在天上(30節),全世界的人都會看見他在榮耀與權能中重臨;那時候,他還會差遣天使到世界各地召集「選民」。
    這種末世的景象以及使舉世震動的事件,沒有在聽取橄欖山講論的那世代發生。故此,耶穌所提及的「這世代(this genea)」,不會是指他當時的聽眾。那麼,他這個預言是何所指呢?
    有兩個可能性。其一:「世代」(genea)一語,被用作「種族」、「國度」、「民」(genos)的 同義詞。從這個角度看來,耶穌是預言在他再來之前,猶太民族不會滅絕。無論其他的種族是否已滅絕,而與拿撒勒人耶穌同時的種族,大都絕跡於地球,但猶太種 族卻不然。無論受到任河迫害,從一個國家被驅逐到另一國,猶太人亦能存留於世,直等到主耶穌再來。猶太人所經歷的迫害、被驅四散、差不多被連根拔起的情 況,若別的種族有相同經歷,就早已被滅絕了。猶太人必定存留到耶穌再來之時,而且,他們現已在巴勒斯坦複國了。雖然上述對「世代」(genea)所作的這種解釋並不常見,但早自希羅多德與荷馬,至較後期的浦勞塔斯(P1autarch),都有將「世代」解釋為「國族、人民」。(HGLiddell and RScottA Greek-English Iexicon,9th edOxfordClarendon1940」,p342。)
    至於第二個可能性是,將genea作 一般的解法——「世代」,但將此字視為指目睹大災難初期的徵兆的那一個世代。在這些人當中,會有一部分得見主耶穌以得勝者及審判官的身份重臨世上。這種解 釋有其優點,可以保留此字眼的常見含義;然而,亦有不善之處,就是預言在一般情況下都會發生的事。無論大災難為期七年或三年半,一般人都可以目睹其開始及 終局。縱使這期間的迫害是恐怖且充滿血腥,但七年時間並不長,一般人都可抵受。
    假如橄攬山講論本以亞蘭文說出(這情況大有可能),而後來才以希臘文寫成,那麼,我們就難以從希臘譯文肯定這個預言的意義。geneagenos是兩個息息相關的字,字根相同。從耶穌當時所可能用的亞蘭字彙看來(敘利亞文簡明譯本作Sharbeta',可解作「種族」及「世代」),上述兩種解釋都可能正確;故此,耶穌當日所指的,可能是猶太「種族」,而不是與他同時代的那一群聽眾。對於彼得三次不認主的記載,三卷符類福音各有不同,如何能和諧吻合呢?
馬太二十六34記載彼得不認耶穌,引用耶穌前些時所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馬可十四30把耶穌的話引述得更詳細:「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路加二十二34基本上是依照馬太,而用字更簡)。上述兩段經文,是否一如某些批評家所言,互相矛盾的呢?不!因為公雞在那晚叫了兩遍,那麼,它最低限度叫了一遍。
耶穌顯然是特別指出,正當公雞鳴叫第二次時,彼得便會第三次不認他。關於這段記載的重點,並不在公雞鳴叫多少次,卻在於彼得三次不認耶穌,向揭露他身份的人否認自己是屬￿耶穌一夥的,甚至自辯不認識他。某些經節較詳細地記載當時的情況,但不能據此說較為簡略的那一份是錯誤的。正如一位講師授課,多個學生筆錄,其中一些學生記錄得較詳細:但不能因此說這些學生不盡是真實的見證者。
    上 述關於講師授課,學生筆錄的解釋,亦可應用於彼得三次不認主的記載上。各卷符類福音都有記載這件事,但每卷都有記載了一些不見於其餘兩卷的細節;約翰福音 所描寫的詳情,更是三卷符類福音所缺乏的。然而,四卷福音書所描寫的情節,都沒有互相衝突之處。將四卷福音書關於彼得不認主的記載並排而列,便可知當時事 件的詳情;若單看其中一本的記述,都不能得窺全豹。下文組合了四卷福音書關於此事件的記載,以瞭解當基督在該亞法面前受審時,彼得的恐怖經歷。
    有守門人看守著大祭司住宅的大門口(守門人,thyroros于此處可能是陽性;譯按:但和合本則作「使女」),約翰和守門人說了一聲,彼得就獲准進入大祭司的院子(約十八15-16)。彼得進入院內,就坐在火堆旁取暖,因當晚氣溫很低(路二十二56)。但站在門裡的一個使女就定睛看著彼得,端詳一會,終於認出他來,「你素來也是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可十四67;路二十二56作「這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接著,那個使女就問彼得:「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約十八17)彼得慌忙否認:「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太二十六70;可十四68),接著更明說:「女子,我不認得他。」(路二十二57
    彼得認為不宜留在院子裡,就走進門廊;不過,彼得在門廊內立刻引起別人的注意。有另一位使女,可能注意到守門使女所說的話,就對身旁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太二十六71)她更肯定地指出,「這也是他們一黨的。」(可十四69
    就在那時,有一個圍觀者指著彼得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路二十二58)彼得已和另一些人站在炭火旁(顯然不是院子內的那堆火了),他身旁的人也認出他來,就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太二十六73;可十四70)他們更直截了當地問彼得:「你不也是他的門徒麼?」(約十八25)彼得緊張起來,立刻否認:「你這個人,我不是。」(路二十二58)「我不認得那個人。」(太二十六72
    過了很久,可能是彼得第二次不認主之後一個小時了(路二十  59)。有一個人,是彼得在客西馬尼園斬傷的僕役的親人,指著彼得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路二十二59)旁觀的人也附和:「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可十四70)「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太二十六77)。這時候,彼得已驚惶失措,甚至要發咒起誓地否認,「我不認得你們所說的這個人。」(可十四71
話一出口,彼得立時聽到雞鳴。就在這時候,彼得記起自己曾對耶穌信誓旦旦,縱使殺身成仁,也不離棄主 耶穌。亦與此同時,仍站在該亞法面前受審的耶穌,回頭望向彼得。他們四目交投,彼得羞愧滿面,自責、悲痛,就匆匆離開大祭司的府第。當時正是黎明前的死寂 漆黑,彼得坐下,悲從中來,放聲大哭。
總括來說,四卷福音書關於此事的記載沒有互相衝突,縱使在細節上有所歧異。正如法庭上的訴訟過程,每 個目擊者都就自己所知作出供詞,而法官和陪審團就要將多位資料組合在一起。每個見證人所作的供詞,或許大同小異,而其中一個見證人所提供的資料,是別的見 證人所沒有的。法庭上的訟訴過程正好作為例子,指出福音書之間沒有真正的歧異及不可解決的衝突。只有那些走偏了路的聖經批評者,才會有這種歪曲的論調;他 們的立論,是經不起考驗的。──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二十四35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耶穌的話(和神的話一樣,賽四十8)完全信實可靠;這對那些錯誤解釋第34節意思的人該又是一大難題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36子不知道
問: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主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子與父原為一)惟獨父知道,豈子知道,而不司耶?擬得救數目不足,而父意未滿,故那日子、那時辰,需以父滿意為定時耶?請示其詳。
答:這一句話在四福音書中,實在只有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二節記載(請讀太廿四36,施約琴譯本小註)。這與馬可福音表明主耶穌為僕人的性質,是完全相合的。主說此語,並非祂知而不言;也非父滿意方定時。我們讀經最難的地方,就是分別主耶穌的神人二性。有時可以分;有時不可以分;有時若可分,若不可分。在此,就是主耶穌指祂的「人」說的;表明祂自己是個完全謙卑的僕人,除了接受祂主人的旨意外,祂自己並無所知。我們讀四福音書,最要緊的一件事,就是記得主耶穌是有神人二性的;有時只說其人性;有時只說其神性;有時說其神人二性。知者,則免去許多誤會。―― 倪柝聲

【太二十四3739時 日既然沒人知道,就一定會有人沒有準備。與挪亞的日子相比,人子降臨的主要目的是要施行審判,雖然祂降臨還包括其它用意。正因挪亞及其家人都準備好了,而 挪亞同時代的人對審判的警告毫不在意,毫無準備,所以都被大水沖走了。這裡的深意是,準備迎接人子降臨不是不可能,但不是靠數算日子,而是要一輩子隨時隨 刻準備好,聽從神的各種指示和警告。顯然人要分成兩類,一類是有準備的(因而得救),一類是無準備的(因而被棄)。──《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4041有兩個破壞了正常生活的事例,可以用來進一步說明這種劃分是多麼嚴酷。兩個男人在田裡做著一樣的活計,兩個女人在磨坊同樣在推磨。所以說,劃分絕不是根據不同的工作或環境,而全取決於是否準備好了。(參十三30以瞭解最後審判時有人得救,有人被撇的思想。)取去一詞與一20,十七1,十八16和二十17中的動詞同,意為把某人帶著與你同去,所以這裡指的是拯救那帶走的,而不是將他毀掉。至於把他到哪裡去,沒有說,強調的只是人子降臨必將劃分人類。──《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4041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到底那一個是得救的?】
答:這是耶穌曾經預言祂末世再來時,所提到兩等人被分別出來的情形(參十三49,廿五32), 「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聖經注釋家對於這裡的「取去與撇下」的見解不一,有的人認為「取去一 個」是指得救的人,「撇下一個」是指不得救的人;有的人推斷卻又恰恰與此完全相反。但孰是孰非,似無定論,我們可以作下兩點的思想和探討:(新譯本作一個 被接去,一個撇下來)。
①據聖經原文上說,這「取去」一詞()是與一2024字之「娶」字,路九10,十八31節之「帶」字並約十四3節之「接」字等字的原文皆是一樣,(英文均譯作Take),因此「取去一個」,按呂振中譯作「被接去一個」——乃是指著耶穌二次降臨時,那些被接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永遠同在得救的真信徒(帖前四1617),如亞當七世孫以諾曾被神取去(猶14,創五24,來十一5),此為一例。至於「撇下」一詞(),是與十三30節之「容」字,十五14節之「任憑」,廿三38節之「留」字,以及廿六56節之「離開」等字的原文皆是一樣,(鷹譯作Let,Lefe,Forsook,因此「撇下一個」,按呂振中譯作「被撇下一個」——乃是被撇在地上不得救有名無實和不信的人,要遭受大災難的痛苦,留在刑罰之下(太廿四2122,廿五46,彼後二9)。(注)
②從挪亞的洪水時代的情形看(創七1-24),主曾提到「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那時只有「留下」挪亞一家八口在方舟裡保全生命(創七23),有人以此證明耶穌所說,「取去」的,如同是被洪水沖去,是不得救的未信者,「撇下」的,根據原文所解,亦有「留下」之意(應譯Left太廿三38),如同挪亞一家八口被留在方舟裡(英譯Remained 創七23), 是得救的信徒,這種解釋恰與前項所論相反,且在其意義上難以想合,因為主降臨時是形容得救者提到空中與主同在,與不得救者不能被提的分別,而挪亞時代的 人,得救與滅亡,是指肉身還是有人在地上活著的人,所以不能以挪亞時代的人留唉方舟裡,與被洪水沖去,來代表主再來時的撇下與取去之含意,只可以說明主再 來時的情形,好像挪亞的日子那樣,有得救與滅亡這等人的分別情況而已。
注:取去——(),其字源是(),又()在也,和()收也,接納,奪去,取去,選取,接待也,相結而成,故有收在身邊,接受,心領,承受之意。
撇下——()其字源是()由()離也,相結合而成,其意有使之離去,放去,如散眾等意,有容,許,讓(讓,可十14),撇下,遣存等意思。——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十四4041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是何意?主那穌再來時取去的被提,還是撇下的被提?】
    這是主那穌豫言他降臨的時候的一種情況,“那時,兩個人在田時,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又說:“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那一天來到”。很明顯的,這是主降臨以前要發生的事情。
    一、一般的解釋是:那時那些信主的“被提”去,那些未信主的的要留在地上遭受大災難。因此“取去”的,乃是“被提”到空中去的,‘撇下”的是留在地上受大災難的。兩夫妻、兩弟兄、兩父子、兩同學、兩朋友,都可能如此,信者被提去,不信者留下來。
    二、 但另有一派人士解釋正相反,他們認為主那穌在講這些以前曾提到挪亞洪水時的情形,說:“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當時,留下挪亞一家八口在方舟中得以 保全性命。這就證明主那穌所說“取去”的是等於被洪水沖去的,那些“撇下”的,根據原文應譯為“留下”或“使之走”,等於挪亞一家八口,被留下在方舟中。 因此,“取去”的是地上遭受災難的,“撇下”的是被主提到空中去的。
    三、第三派人士主張這兩節經文與“被提”毫無關係。這裏有“那時”二字,照原文口氣是上文之後的另一個局面,應該是主那穌從空中與眾聖者降臨到大地上為王的時候,那時,他要“取去”個,“留下”一個,即“取去”的是要受審判或在最後哈米吉多頓的人戰爭中被殺的(啟十六章16節),“留下”的是在大戰爭中蒙保守得平安的(啟三章10節)。
    全部新約提到信徒被提,只有一次,即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因此,主那穌在這裏所說的話,是否與被提有關,是值得考慮的。岡為在主那穌的時候,教會尚未成立,是隱藏的,我們不能根據任何一處經義,勉強插入與教會有關的事情中。因此,上述三種的說法,以之為參考資料則甚佳,若堅持某一說法為絕對對的,則不必。――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十四42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
     馬可福音十三35是一個家主故事的結語,與本節相同,馬太把那個故事刪去了(這樣做並不奇怪,因為那個故事與馬太4551節較長的故事所說的意思一樣)。你的主(kyrios)在馬可福音裡是家主,為的是與上面的故事銜接;馬太把該詞潛在的指基督的意思道出來了(參七21注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43443642節的要點在這個短小精悍的故事(路十二3940有相同的故事)裡點了出來。要是破門而入的賊(破門實際上是挖透房屋,是強進泥舍最簡捷的辦法)事先發出警告的話,人人便都會警覺起來;人子就像這竊賊一般,並不告知他來的時辰,所以只有隨時戒備才能儆醒預防。道理已說得如此透徹,而有些基督徒仍企圖靠計算來數出耶穌複臨的日子,這豈不是荒唐嗎!──《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4551這裡有個長一點的故事,講的要點與前一個相同,也是說作好準備是有實際意義的。故事講一個僕人(原意奴僕),主人給他權柄在主人不在期間管理家業(參,二十五14以下,一個僕人的責任)。他可以精心管理(4547節),也可以胡亂應付(4851節)。這不同的態度可以幫助我們對準備好有更具體的理解;準備好並不是靜坐乾等,而是要負責供給家裡的人食物(4546節),也就是說要通過服事人來準備迎接人子的複臨。反之,不準備則包括為謀私利而剝削他人(49節)。所以,“‘照看是要勤懇主動、盡忠負責地服事人。因盡忠而得的報償是一個更高的長期負責的位置(47節;參,二十五2123);因不忠而得的懲罰照字面翻譯就是切成碎片51節,見 RSV邊注)。這殘酷的景象使人想起十八34裡的掌刑的(參,撒上十五33;來十一37)。像二十三13和二十五30一樣,這個故事也有其實際的意義,所以下面說的僕人該受的處治,與前面章節(如:八12,十三4250等)中惡者的最終結局一樣。他的命運將像假冒為善的人的命運一樣;在第二十三章裡假冒為善的人因未盡職而受到譴責,一個不盡忠的門徒也不能企望結果會比他們好。──《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四】
26節『內屋』,43節『房屋』
20節『冬天』,32節『夏天』
物質的道德的
字面解靈然解
1720節『逃走』―42節『儆醒』,44節『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