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星期六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註解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拾穗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例證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綱目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保羅第二次出外傳道前所遭遇的問題】
    一、遭受猶太律法主義者的攪擾:
          1.攪擾與對策――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與長老(1~4)
          2.透徹的交通――述說、反對、商議、辯論(4~7)
          3.彼得的見證――外邦人也一樣因著信得救(7~11)
          4.巴拿巴和保羅的見證――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行神蹟奇事(12)
          5.雅各的斷案――不可為難歸服神的外邦人(13~21)
          6.斷案後的處理――選人、寫信、差遣、念信、勸勉(22~34)
    二、與同工巴拿巴起了爭論:
          1.一同在安提阿傳主的道(35)
          2.保羅建議回到從前傳過道的地方去看望(36)
          3.二人因馬可而起了爭論,甚至分開(37~39)
    三、保羅帶西拉開始第二次的傳道行程(40~41)

貳、逐節詳解

【徒十五1「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背景註解〕教會初期,一般猶太人信徒仍恪守摩西的律法,遵循猶太教的規矩(參徒廿一24);他們當中有些人,更認為遵守律法乃是人在神面前得蒙拯救的先決條件,因此堅持外邦人信徒也必須同樣地遵守律法、接受割禮,才可接納成為教會的一員。
    〔文意註解〕「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這『幾個人』大概是來自『法利賽教門』(5)的人;他們主張信徒仍須遵守摩西的律法規條。
                『從猶太下來』意指他們是從猶太教的發源地――耶路撒冷――來的;他們為律法大發熱心,要把他們的觀念強行灌輸給外邦人信徒,叫他們也成為猶太化的基督徒。
          「教訓弟兄們說,」『教訓』並不表示這些人曾獲得使徒們或教會的授權(24),他們只是抓住發言的機會,陳述他們自己的思想觀念;『弟兄們』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信徒。
          「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這樣的教訓,與神新約的福音真理完全相左,因為:(1)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憑著行為(弗二8~9)(2)沒有一個人能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加三11)(3)凡是企圖藉律法稱義的,乃是廢掉神的恩,叫基督的死徒然無益(加二21)(4)信徒若把自己置於律法之下,就是放棄基督裏的自由,再回到律法的奴役之下(加二4;五1)
    〔話中之光〕()今天也有一些自由派的傳道人,自以為受過神學教育,就到處教訓人,要把他們的新潮神學思想灌輸給別人。
          ()教會在請人講道之前,最好要調查清楚對方的信仰是否純正,以免把錯誤的教訓引進教會裏面來。

【徒十五2「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原文字義〕「大大地」不小,不輕微;「分爭」作亂,衝突,意見不合;「辯論」究問,辯明;「定規」約定,預定,安定,指派。
    〔文意註解〕「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分爭辯論,」『大大地』指極其尖銳與嚴重。
          「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注意,這並不表示安提阿教會承認耶路撒冷教會的地位較高,是當時眾教會的母會或總會。他們去耶路撒冷,是因為這些製造問題的人物都是從那裏來的(1 ),所以他們就到問題的根源所在,去辦理交涉、解決問題。『使徒』是指十二使徒,因為神將新約的真理啟示並託付給他們,所以他們是新約道理教訓的根源(徒二42);『長老』是指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他們負有治理耶路撒冷教會的權柄(提前五17)。可見『使徒和長老』乃是解決此項道理爭端的最佳人選,故此就去找他們交通商量。
          使徒保羅此次訪問耶路撒冷,大概就是他在《加拉太書》裏自稱奉啟示上耶路拉的那一次(加二1~10),雖然有些解經家根據那裏的『奉啟示』而辯稱是另一次探訪,應不同於此處所說他們是被教會打發的。不過,較合理的解釋仍然是指同一次,理由如下:(1)加二章所提的那一次訪問,是發生在保羅得救之後至少十七年(加一18;二1),而聖靈藉亞迦布預言(即一種的啟示)大飢荒、安提阿教會託保羅送捐項去耶路撒冷(徒十一27~30)那一次的時間是發生在主後四十七至四十八年,所以若把這兩次看作是同一次,則保羅應在主後三十至三十一年間即已得救,這在時間上顯然是太早了;(2)加二章那一次也是為著『割禮』之事上去的(加二3~4),與本章為著『割禮』爭辯之事相符;(3)所謂『奉啟示』意思是指保羅為著順服他所領受『因信稱義』的啟示而去耶路撒冷,這與此處的被教會差派並無衝突――『奉啟示』是講他裏面的負擔,『被差派』是講他外面的任務。
    〔問題改正〕有許多解經家根據本節聖經認為,安提阿教會必然承認耶路撒冷撒冷教會是母會或總會,因此派遣保羅和巴拿巴前去請示。這個看法是錯誤的,理由如下:(1)新約各地方的教會都是獨立自主的,都各有其長老治會,直接向主負責(徒十四23),而不受其他教會的管轄和節制;(2)當時耶路撒冷教會派人出去,用意是在幫助新興的教會(徒八14;十二22),不是要將它們納入管理體系;(3)基督是教會全體之首(西一18),若有所謂的母會或總會存在的話,則顯然是篡奪了基督對各地教會的主權;(4)豫表眾教會的七個金燈臺(啟一1220),是七個獨立的燈臺,而非一個燈臺分作七枝燈,並且主親自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啟二1),這表示主今天在天上仍舊親自料理、監督各地的教會,並未把各地教會託付給任何人或組織。
    〔話中之光〕()信徒雖然不隨便與人爭辯(提後二14),但是當面臨真道受人謬講曲解時,便須起來竭力為真道爭辯(3)
          ()服事主的人不但要為自己謹慎,也要為全群謹慎(徒廿28),以保守純正的真理為職志。
          ()我們若想要解決任何問題,首須發掘出問題的根源所在,然後從根源那裏去解決。
          ()信徒之間若有了意見分歧的情形,不妨請求教會的領袖或眾人所尊重的屬靈兄姊幫忙解決。

【徒十五3「於是教會送他們起行。他們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隨處傳說外邦人歸主的事,叫眾弟兄都甚歡喜。」
    〔文意註解〕「於是教會送他們起行,」這表示他們此行乃是擔負著教會所託付的任務。
          「他們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腓尼基』即今黎巴嫩,是在加利利西北部,沿海岸的一條狹長平地,包括推羅和西頓二城;『撒瑪利亞』是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捷徑必經之地,那裏的居民多為猶太人和異族的混血。
          「叫眾弟兄都甚歡喜,」由此可見腓尼基和撒瑪利亞的信徒思想比較開放,並不堅持外邦人信徒必須行割禮、守律法。
    〔話中之光〕()領人歸主,乃是令神與人,以及天上、地下一同歡喜的事(路十五71032)
          ()信徒要過喜樂生活的秘訣,乃是時常傳揚福音、多多為主作見證。

【徒十五4「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
    〔文意註解〕「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這裏是指耶路撒冷教會為他們召開了一次教會性的聚會,讓他們報告有關在外邦人中工作的一切情形。
          「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表示他們的傳福音工作乃是神所同意並同工的。
    〔話中之光〕()我們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十三2)
          ()信徒之間的交通,最好要以神同我們所行的一切事為主題。

【徒十五5「惟有幾個信徒,是法利賽教門的人,起來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
    〔文意註解〕「法利賽教門的人,」是猶太教中最嚴謹的教派(徒廿六5),不但自己嚴格遵守摩西的律法,並且熱心推廣。
          「起來說,」意指在教會性的聚會中,正當保羅等人在報告的時候,或當他們報告完畢之後,站起來發表反對的意見。
          「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必須』有解經家認為是指『與猶太人基督徒團契交通的先決條件』,但按本章所清楚交代的,應是指『得救的先決條件』(1)
    〔話中之光〕()我們在相信主、成為基督徒之後,仍有可能會把從前老舊的觀念與作法帶到教會裏頭來。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所以要將我們的心志改換一新(弗四23),不要在固執從前的觀念與作法了。
          ()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

【徒十五6「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
    〔文意註解〕這裏應是指針對『外邦人信徒是否必須行割禮、遵守摩西的律法』(5),另行召集的一次聚會,尋求教會一致的看法與對策。在這樣的聚會中,大概也容許關心的聖徒參予辯論(7),陳述各人的觀點。

【徒十五7「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文意註解〕「辯論已經多了,」這表示在這樣的交通聚會中,人人都有發言的自由;同時,『多』字表明雙方均已充分表達了各自的觀點,但任何一方均未能說服對方。
          「彼得就起來,說,」彼得是代表十二位使徒說話(徒二14)
          「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早已』指先前已有一段很久的日子。彼得蒙主特別揀選、託付重任,乃是眾人皆知的事實(太十六18~19;約廿一15~17)
          「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這顯然是指哥尼流的事件(參徒十章)
    〔話中之光〕()教會裏面雖然容許各人有發表意見的自由,但並不是完全沒有節制;到了某種程度,有屬靈經歷的人便應當起來說話,把眾人帶回到神面前,一同仰望神的心意。
          ()我們若要認識神的心意,便須觀察神在教會中的作為;從神目前在教會中所有的作為,來摸祂目前所有的心意。

【徒十五8「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
    〔文意註解〕「賜聖靈給他們,」『賜給聖靈』乃是表示神接納對方的一個確據,叫別人無可反駁(徒十4447;十一17~18);『給』的原文是過去不定時式。

【徒十五9「又藉凓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
    〔文意註解〕「又藉凓信潔淨了他們的心,」『潔淨』的原文是過去不定時式,與前一節的『賜給聖靈』乃指在同一事件中所發生的情況――當那些外邦人相信彼得所傳的福音時,聖靈就降臨在他們的身上,潔淨了他們的心靈(參徒十1544)。彼得這話的含意,是指出外邦人信徒既然因著信就已經蒙神潔淨了,便毋須再接受割禮。
    〔話中之光〕()神所重視的是人心的潔淨,至於如割禮等外面的律例,無關緊要。
          ()我們的心靈得蒙潔淨,不是因著遵行外面潔淨的規條(可七1~23),乃是因著信主而領受聖靈的更新(多三5)
          ()福音的真道並不因人而異,「不分他們、我們」。

【徒十五10「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文意註解〕「現在為甚麼試探神,」這表示人在神既定的救贖計劃之外,添加任何的道理教訓,乃是一種的『試探神』。
          「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軛』指摩西的律法(加五1);它添加了猶太教拉比的口頭遺傳,變成繁瑣的規條,成為人的重擔,有如牛所負的軛,連一般猶太人也不能完全遵守。

【徒十五11「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文意註解〕「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主耶穌的恩』指:(1)消極方面,藉著十字架的救贖,將信祂的人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1;羅三24)(2)積極方面,藉著祂復活的生命,使信祂的人得以活在神面前(加二20~21)
          本節意即:『我們不論是猶太人抑或是外邦人,都是因著相信而得救,這乃是出於主耶穌的恩典。』或者說:『但藉著主耶穌的恩典,我們因信得救,正如他們一樣』。
    〔話中之光〕()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律法從來不能救人,其功用乃在於定罪,而非稱人為義;人只能藉著律法認識罪(羅七7),並不能藉它遠離罪惡而得著救恩。
          ()一個基督徒所作的任何好事,都是他得了救恩的結果,並不是他得救的條件,或是為了得救才如此行。

【徒十五12「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
    〔文意註解〕「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這是從徒十三13之後,惟一的一次將巴拿巴列名在保羅之前,也許是反映巴拿巴在耶路撒冷眾信徒心目中的地位,他如何受到敬重(徒九26~28)
          「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在教會初期時,『神蹟奇事』被認為是神與施行的人同在,藉以證明他們的言行乃是出於神的(徒十四3)
    〔話中之光〕()「眾人都默默無聲,」當有人得著感動與啟示起來說話的時候,其餘的人就當閉口不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十四30~32)
          ()事實勝於雄辯,經歷遠比道理更能折服別人;一個基督徒親身經歷的見證,常能堅固別人。

【徒十五13「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
    〔文意註解〕「雅各就說,」此『雅各』並非指使徒雅各,因為他早已為主殉道(徒十二2),而是指主耶穌的肉身兄弟雅各;他在主耶穌被害以前原不相信祂(約七5),但在主復活之後曾特別向他顯現(林前十五7),可能因此而虔信,遂受眾聖徒的重視(林前九5),到使徒彼得被希律王捉拿之時,已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徒十二17;廿一18;加一19;二9)
                有解經家認為,耶路撒冷教會的治理權柄,在教會早期即已經從使徒手中轉移給了長老(徒十一30)。雅各可能經十二使徒設立為長老,所以他在本地教會中,擁有最後決定性的發言權(通常在一個團體中,開會決定一件事情,最後一個發言並斷案的人,必然是擁有最高權柄的領袖)
    〔話中之光〕()教會領袖既不可箝制信徒的言論,也不可放任信徒無限制的自由;既不自以為是的專橫霸道,也不有所顧忌的推諉失職。到了適當的時候,便須運用屬靈的權柄,作一妥當的決斷。
          ()使徒(彼得等十二使徒)雖然擁有道理教訓的最高權威,但是在處理地方教會中的實務時,仍應尊重當地教會的長老,讓最老練的長老(雅各所代表的)出面作最後的決斷。
          ()屬靈領袖的產生,不是憑一個人的資歷,也不是憑眾人的選舉,乃是憑一個人晚近的屬靈表現,自然而然被眾人認定的。

【徒十五14「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
    〔原文字義〕「眷顧」看顧,臨到,鑒察。
    〔文意註解〕「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西門』乃使徒彼得的希伯來名字(7節;太十六16~18);『眷顧』特指神因祂的憐憫而法外施恩(參路一6878;七16)
          「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選取』含有『神的命定』之意味;『從他們中間選取』即從外邦人中選取,正如從猶太人中選取一樣。『百姓』一詞原用來專指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如今外邦人也得以有份於其中。
    〔話中之光〕()我們得以蒙恩歸入主的名下,並不是因為我們配得,乃是出於神的憐憫與眷顧。
          ()神眷顧並選召我們的心意,乃是要得著我們歸於祂自己的名下,並不是要我們成為猶太人,也不是要我們遵守律法。

【徒十五15「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
    〔文意註解〕下面的話引自《阿摩司書七十士譯本》第九章十一至十二節。關於雅各引用先知阿摩司的預言,目的在表達甚麼意思,解經家大致可分成三種不同的看法:(1)外邦人得救之事,就是應驗先知阿摩司的預言;(2)外邦人得救之事,乃是與先知所預言千年國度時的情形『意思相合』;(3)外邦人得救之事,乃是與先知預言中所含示的救恩原則『意思相合』。

【徒十五16「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
    〔文意註解〕「此後,」在《阿摩司書》裏為『到那日』,原指耶和華復興以色列國之日;雅各將它改成『此後』,或許有意說明阿摩司的預言現今就已經開始應驗了一部份。
          「我要回來,」原指彌賽亞的來臨,解經家將此解釋成:(1)意指主耶穌第一次的來(即道成肉身之時)(2)意指主耶穌的再來。但無論如何,阿摩司的預言必須等到基督再來之時,才能全部應驗。
          「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大衛的帳幕』意指大衛所創建的以色列國(撒下五3~6);當基督再來的時候,將要坐在大衛的王位上,在地上復興以色列國(徒一6)。有許多解經家主張教會就是屬靈的以色列國,因此新約教會在地上的出現,可以視為新以色列國的建立。
    〔話中之光〕()教會就是主的聖殿(弗二21),所以建造教會,就是「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主在今世工作的重心,就是建造教會。
          ()在教會中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西三11);因此,信徒之間不可分門別類(林前十二1325)

【徒十五17「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
    〔文意註解〕「叫餘剩的人,」『餘剩的人』在此指相信主的外邦人,下面的『就是』將此意表明得很清楚。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外邦人』原文是『列國』;緊跟著以色列國的復興,也將會有歸於主名下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一同尋求主。

【徒十五18「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
    〔文意註解〕「這話是從創世以來,」本句並非引自《阿摩司書》,似乎是《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18~25節的濃縮;這幾節聖經是在說明,外邦人歸入主的名下,乃是神從創世以來的心意。
          「顯明這事的主說的,」『這事』是指外邦人歸入主的名下;神既已藉著先知將它宣告出來了,祂就會親自促成並顯明此事。
          綜合雅各從十四至十八節的話,阿摩司預言的完全應驗,似乎可以分成四個步驟:(1)教會時期――神在現今就已選取一部分外邦人歸於自己的名下(14)(2)基督將要再來――此後我要回來(16)(3)復興以色列國――重新修建大衛倒塌的帳幕(16)(4)千年國度時期――外邦人將和以色列人一同尋求主。
    〔話中之光〕()凡是神所說的話,一句也不會落空(王下十10);神口所出的話,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神所喜悅的(賽五十五11)
          ()神已將祂的心意顯明在祂的話中,所以我們若要明白神的旨意,便須多讀聖經,從祂的話中發掘出祂的心意來。

【徒十五19「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
    〔文意註解〕「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可見強要外邦人信徒遵守律法規條,就是『為難』他們,是將難擔的重擔放在他們的身上(10節;太廿三4)。人若能憑著遵行律法稱義,基督就不必來到世上,也不必為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話中之光〕()外邦人在沒有得救之先,既然是『沒有律法的』,得救以後聖經也沒有要他們遵守律法。
          ()我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林前七24);既不要將猶太人變成外邦人,也不要將外邦人變成猶太人。

【徒十五20「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原文字義〕「姦淫」娼妓行為,賣淫。
    〔文意註解〕「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偶像的污穢』指被偶像污染的東西,就是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姦淫』指與娼妓發生關係,也包括婚姻外一切不正當的性行為。按照當時希臘人的風俗習慣,拜偶像常與姦淫連在一起,所以有所謂的『廟妓』存在。
          「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勒死的牲畜』因有血積存在其體內,人食其肉就也等於吃了血;『血』在這裏或許是指已經與肉分離的血,神早在頒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禁戒人吃血(創九4),後來更藉著摩西的律法明文禁止人吃血(利十七10~12)
          有許多解經家認為,這四件事都是遠在頒佈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經嚴禁的(創六4~6;九4;十八20~21;卅五4),所以與摩西律法完全無關。以上這四件事,乃是當時外邦人盛行的不良風俗習慣,卻是猶太人所非常忌諱的;為了使外邦人信徒能與猶太人信徒和平相處,故此建議他們也禁戒不犯,以免引起事端。
    〔靈意註解〕新約對外邦人信徒所禁戒的這四件事,除了上述的原因之外,另含有屬靈的意義:(1)禁戒偶像的污穢――神盼望祂的兒女從偶像和世俗中分別出來歸於祂,不許在祂以外另有愛慕(林後六14~18)(2)禁戒姦淫――基督的信徒必須維持一個高尚的道德倫理水準;(3)禁戒吃勒死的牲畜和血――藉此表明贖罪的道理──人只可單單接受主耶穌的寶血(約六55~56),此外其他如牛羊的血,斷不能除人的罪(來十4)(4)血中有生命,豫表人只可藉著喝主耶穌的血,來享受神的生命(約六53),其他一切的生命,都不是我們所該追求的。
    〔問題改正〕此處禁戒基督徒吃祭過偶像之物,而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裏卻說:『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又說:『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林前十2527)。這樣,聖經的教訓不是彼此有矛盾麼?沒有。
          基督徒對祭偶像之物的正確觀念與態度如下:(1)就著最高的屬靈知識來說,偶像並不是神,所以吃祭過偶像之物,並不會污穢人的心;(2)基督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祭過偶像之物,並不會有損(林前八7~8)(3)但是偶像的背後有鬼,所以祭偶像就是祭鬼,就是與鬼相交,基督徒最好避免吃祭偶像之物(林前十20~22)(4)當基督徒經人告知這是祭過偶像的食物,就當禁戒不吃,其理由不是因為自己的良心會受損,而是為著免叫軟弱的弟兄因心裏過不去而跌倒(林前十28~33;八9~13)
    〔話中之光〕()我們信徒應當禁戒不良的風俗習慣,特別是那些不合聖徒體統的傳統作法。
          ()我們務要從世俗中間出來,與世人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神就收納我們(林後六17)

【徒十五21「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
    〔文意註解〕『因為』表明本節是解釋為何要有20節的禁戒――因為外邦人所居住的各城,都有猶太人經常聽到摩西律法的講授,所以對這四件事項非常忌諱;外邦人信徒若要避免與猶太人信徒發生隔閡與衝突,就要禁戒這些事。
    〔話中之光〕()我們在教會中,應該顧到別人的感覺;某些事情雖然可以作,但是為著軟弱的弟兄姊妹,往往寧可不作(羅十四21)
          ()保羅說,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著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2~23)

【徒十五22「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文意註解〕「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全教會』包括所有真實悔改相信主的信徒,但不包括那些『假弟兄』(加二4)
          「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稱呼巴撒巴的猶大』或許與那叫作巴撒巴的約瑟(徒一23)是兄弟;『西拉』可能就是後來成為保羅同工的西拉(40節;林後一19;帖前一1;帖後一1),他不但是耶路撒冷教會的一位領袖(本節),且是一位先知(32),同時他也可能是羅馬籍的公民(徒十六37)

【徒十五23「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𥱥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
    〔文意註解〕「問安提阿、𥱥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安提阿』位於敘利亞和基利家兩省分的交界處,是該兩省的首要城市。

【徒十五24「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裏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有古卷加:你們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
    〔文意註解〕「惑亂你們的心,」『惑亂』原文意思是敵兵拔營肆行掠奪、施行拆毀,使人不安;『心』原文是『魂』。
          「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有人根據《加拉太書》認為那些法利賽教門的人是得到雅各的授意(加二12),其實這個推論有誤,因為本節清楚表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並未吩咐他們如此教訓人。

【徒十五25「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裏去。」
    〔原文直譯〕「我們同心合意地認為事當如此:揀選幾個人…」
    〔話中之光〕教會定規一件事情,乃是以『同心合意』為原則,而不是少數服從多數。

【徒十五26「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
    〔原文字義〕「不顧性命」將魂交出,全心以赴。
    〔文意註解〕『不顧性命』就是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羅十六4);也就是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

【徒十五27「我們就差了猶大和西拉,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
    〔文意註解〕「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口頭的報告與解說,一則可防止收信人對信件內容的誤解,二則可進一步在細節上提供補充說明。

【徒十五28「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文意註解〕「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定意』或作『認為是好的』;聖靈被尊在先,藉此表明人所得的結論,乃是聖靈運行作工的結果。
          「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別的』意指『更多的、更大的』;『重擔』指將重量加在別人的肩頭上(太廿三4),是一種寓意的說法。
    〔話中之光〕()教會的斷案必須能摸著聖靈的心意,以聖靈的心意為教會的心意,如此才算是「聖靈和我們定意」。
          ()信徒必須讓聖靈完全佔有,才能作聖靈的代言人或媒介。

【徒十五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文意註解〕「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禁戒不犯』原文是『保守』;『就好了』原文是『就算作得好』。
          「願你們平安,」原文直譯是『你們要剛強(或健康)。』

【徒十五30「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眾人,交付書信。」
    〔文意註解〕「他們既奉了差遣,」原文是『他們既被釋放(或被差出)』。
          「就下安提阿去,」『下』字並非指安提阿在耶路撒冷的南邊,乃指其地勢較耶路撒冷為低。

【徒十五31「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
    〔原文字義〕「安慰」勸勉,鼓勵,慰藉。

【徒十五32「猶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就用許多話勸勉弟兄,堅固他們。」
    〔文意註解〕「猶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先知』指為神說話的人,有時也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述說豫言(徒十一27~28);他們在教會中的地位僅次於使徒和長老。
          「就用許多話勸勉弟兄,堅固他們,」如這裏所提,初期教會中先知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勸勉與堅固眾弟兄。

【徒十五33「住了些日子,弟兄們打發他們平平安安的回到差遣他們的人那裏去。」
    〔文意註解〕「回到差遣他們的人那裏去,」就是回到耶路撒冷教會(22)

【徒十五34(有古卷加本節)惟有西拉定意仍住在那裏。」
    〔文意註解〕西方古抄本加上本節,有意對40節所突然冒出的『西拉』給予清楚交代。但也有可能西拉先回到耶路撒冷交差後,再獨自回到安提阿。總之,多數解經家同意,保羅日後的同工西拉,就是這位原為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西拉(22)

【徒十五35「但保羅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許多別人一同教訓人,傳主的道。」
    〔話中之光〕「和許多別人一同教訓人,傳主的道。」由此可見,教會在正常的光景下,並不是一人講道,眾人聽道;乃是眾人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31)

【徒十五36「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
    〔原文字義〕「看望」眷顧,臨到,探訪。
    〔文意註解〕「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指保羅第一次出外傳道旅程所經過的城市(徒十三4~十四26)

【徒十五37「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
    〔文意註解〕注意,巴拿巴和馬可乃是表兄弟的關係(西四10)

【徒十五38「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作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
    〔文意註解〕「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此事請參閱徒十三13

【徒十五39「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凓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
    〔原文字義〕「爭論」尖銳的對立,激動的爭執,劇烈的不快。
    〔文意註解〕「於是二人起了爭論,」此句按原文直譯是:『因此發生了極大的磨擦,以致…』。關於他們二人之間的爭論,解經家見仁見智,看法不同,惟多數以為保羅較有理。今將雙方的看法並陳於下。
                認為保羅較有理的看法:(1)同工出外傳道,必須有受苦的心志;(2)任何人作錯事,必須給予管教;(3)《使徒行傳》此後不再提到巴拿巴;(4)後來馬可再度回到保羅的同工團中(24),但巴拿巴卻沒有;(5)保羅和他的同工得到教會的印證(40)(6)保羅的事工蒙主祝福,成為肇建舉世外邦人教會的最大功勞者。
                認為巴拿巴較有理的看法:(1)我們應當盡力挽回失敗跌倒的人,不能因對方一次的軟弱失敗,就不給他改正的機會;(2)若非巴拿巴的愛心提攜,就沒有日後被主大用的馬可(提後四11)(3)馬可雖被保羅暫時棄絕,卻被彼得收留(彼前五13)(4)《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是在第十六章中途才加進保羅的傳道行列(徒十六10開始,語氣突然從『他們』改為『我們』),當然只記載保羅的事工,這並不表示巴拿巴從此被主棄置不用,有人認為《希伯來書》很可能是巴拿巴所寫的。
          「甚至彼此分開,」注意,他們的分道揚鑣,主要是由於性格和處事方法的不同,與他們對真理的看法和教導無關。同時,他們也決不是從此就老死不相往來、不相聞問的(參林前九6;提後四11)
    〔話中之光〕()同工在一起服事主,難免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但是『同工』不可變成『同攻』,彼此攻訐,把講台變成砲台,在眾人面前批判別人的不是。
          ()同工若是真的無法在一起服事主,「彼此分開」可能是一項不是辦法的辦法;但切忌從此視同陌路人,甚或視同仇敵。今天的人只會學習保羅的作法,卻沒有保羅的心胸――他雖不同意巴拿巴和馬可,但他仍舊以他們為主裏親愛的同工(林前九6;提後四11)

【徒十五40「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
    〔文意註解〕「保羅揀選了西拉,」一般解經家均認為此『西拉』,就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之一西拉(22);很可能他與猶大一起回耶路撒冷交差(33)之後,又回到安提阿參與該地教會中的事奉。
          「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弟兄們』指安提阿教會的聖徒們;安提阿教會在初期時,巴拿巴的功勞最大(徒十一22~26),如今教會卻似乎是站在保羅這一邊,這表明巴拿巴可能是負氣先帶著馬可離開,而沒有跟教會清楚交通、尋求引導。保羅和巴拿巴兩人的分別點就在於此:一個出去時有身體的印證,一個出去時沒有身體的印證。
    〔話中之光〕()神的工作不因人的意見而受攔阻。
          ()信徒應當為主的工人禱告,求主賜恩保守並加力給他們。
          ()教會斷定事情的對錯,決不可根據對方的功勞、地位和能力,而該根據事實。
          ()我們到某地作主工,不可憑著自己的定規而去,而該尋求身體的印證。

【徒十五41「他就走遍𥱥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
    〔文意註解〕「他就走遍𥱥利亞、基利家,」敘利亞和基利家兩個省分,乃是保羅第二次出外傳道開頭的旅程。

叁、靈訓要義

【真道與異端之辨】
    一、異端:
          1.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裏,不能得救(1)
          2.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5)
    二、真道:
          1.外邦人也因信得救,並不分他們、我們(7~9)
          2.得救乃因主耶穌的恩(11)
          3.神也從外邦人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1417)
         
【教會中的『分』與『合』】
    一、『分』的因素:
          1.規條與作法叫人『分爭辯論』(1~2)
          2.沒有得著吩咐,擅自出去亂講話,就會攪擾、惑亂人心(24)
          3.出於自己的『有意』和『以為』,常會引起爭論(37~39)
    二、『合』的因素:
          1.照眾門徒所『定規』的,並教會所『送行』的(2~3)
          2.有神的同工並同在(412)
          3.有神和聖靈的見證(8)
          4.在信心裏不分他們、我們(911)
          5.有神話語的指引與規範(15~18)
          6.有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的『定意』(22)
          7.眾聖徒『同心定意』(25)
          8.聖靈和人一同『定意』(28)
          9.蒙教會交在主的恩中(40)

【信徒對奉行律法者該有的態度與認識】
    一、要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2)
    二、他們是試探神,要把人所不能負的軛放在信徒的頸項上(10)
    三、他們是為難歸服神的人(19)
    四、他們是用言語攪擾信徒,惑亂信徒的心(24)
    五、他們的教訓並沒有得到初期教會領袖的同意和授權(24)
    六、他們是將重擔放在信徒的身上(28)

【保羅和巴拿巴如何見證外邦人得救的事實】
    一、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4)――他們所行的有神同工      
    二、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12)――有神同在

【教會如何解決爭端】
    一、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6)――教會的領袖們私下交換意見
    二、辯論已經多了(7)――容許各造自由且充分的發表其觀點
    三、彼得就起來說(7~11)――從經歷來看神的心意
    四、眾人都默默無聲(12)――不以肉體的聲音來取勝
    五、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藉他們所行的事(12)――提出神同在的事實
    六、雅各引述先知的話(15~18)――從神的話來看神的心意
    七、雅各的評判(19~21)――不違真理,卻也顧到人的感覺
    八、清楚明白聖靈的意思(28)
    九、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22)――尊重領袖的斷案,得著一致的結論

【彼得如何證明外邦人得救的事實】
    一、他自己蒙神揀選是一個公認的事實(7)
    二、外邦人聽他傳福音而信主也是一個事實(7)
    三、神賜聖靈給外邦人,藉以見證他們的信心是真的(8)
    四、外邦人因信已蒙潔淨了,故不必再受割禮(9)
    五、行割禮、守律法乃是人所負擔不起的擔子(10)
    六、得救乃完全本乎恩,也因著信(11)

【救恩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理由】
    一、外邦人也得聽福音知道,而且相信(7)
    二、神也賜聖靈給外邦人,正如給猶太人一樣(8)
    三、都藉著信潔淨了心,並不分他們、我們(9)
    四、得救都是因主耶穌的恩(11)
    五、外邦人中也有人歸於神的名下(1417)

【信徒之間彼此接納的原則】
    一、信而歸服神(71119)――必須彼此都有信主的心
    二、不分彼此(9)――沒有差別待遇
    三、不可為難(1019)――不給對方加上規條的束縛
    四、顧念對方(20)――不觸犯對方所忌諱的事
    五、謹慎自己(20)――維持靈性和道德標準

【教會中屬靈權柄的確認】
    一、神是最高的權柄,不服神的法則就是試探神(7~10)
    二、神從信徒中間揀選人作祂的出口(7)
    三、神藉祂在人身上的作為顯明祂的心意(8~912)
    四、神的話(聖經)是我們遵循的依據(15~18)
    五、神常把祂的心意寄託在教會領袖的意見上(19)
    六、藉著人的順服,使教會領袖的定意轉成為全教會的定意(22)
    七、教會的定意與聖靈的定意合而為一(28)
    八、教會揀選在弟兄中作首領的人轉達教會的定意(22)
    九、書信和口頭的致意(30~32)

【雅各如何斷案】
    一、同意彼得所說,神確實也眷顧了外邦人(14)
    二、外邦人得救也符合神藉先知在舊約裏所說的預言(15~18)
    三、不要在律法上為難歸服神的外邦人(19)
    四、提出四項禁戒,使外邦人信徒也能為猶太人所接納(20~21)

【模範的書信】
    一、揀選適宜的信差(2227)
    二、親切的問安(23)
    三、清楚的表達心意(24)
    四、寬厚的情誼(25~26)
    五、周詳有益的建議(28~29)
    六、良好的果效(30~32)

【教會中該有的話】
    一、安慰的話(31)
    二、勸勉的話(32)
    三、教導的話(35)
    四、主的話(35)
    五、看望的話(36)
    六、堅固的話(41)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使徒行傳提要」末尾處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拾穗
【徒十五1「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教訓」:原文的時態是「未完成式」,表達開始並且繼續教訓。──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1在安提阿教會裡,猶太與外邦信徒和平共處,顯然一向相安;可是從猶太下來的信徒爭辯說,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融洽的情況便遭到破壞。他們並不是說外邦人不能得救,而是堅持他們必須受割禮。我們很容易會以為這次事件,就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二12所記,從雅各那裡來的人到了安提阿。不錯,加拉太書二章的問題核心,是與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同桌吃飯的問題;但從保羅在那一章下半的論點,可以看出,他認為這一事件與守律法才能得救的問題有關。況且,使徒行傳並沒有提及彼得上安提阿去,如加拉太書二11所載。還有一個困難,加拉太書二章的訪客被稱為從雅各來的人,似乎保羅把他們當作代表雅各觀點的人。另一方面,使徒行傳十五章則暗示,到訪的人超越了他們的立場(十五24),而雅各是站在保羅這一方。這就是說,雅各可能在耶路撒冷大會中態度有所改變;同時,到安提阿的訪客,看法與十五5法利賽派信徒相同,他們宣稱得到雅各的支持,其實雅各本身的態度並不那麼強硬。──《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2「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紛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眾門徒」:原文只是「他們」,意思應該是指「安提阿的弟兄們」。──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2分爭辯論」,因為這是關乎得救的。―― 倪柝聲
   耶路撒冷和安提阿的教會是各自為政的,他們有交通,但不聯合。此次,所以遣人到耶路撒冷者,乃因傳割禮的人是從那裏來(1-24節)。在這章裏,我們找不出一個地方,說這兩個教會是像現今所謂的教會聯合的。―― 倪柝聲

【徒十五23保羅、巴拿巴反對這個新的要求,他們的宣教工作特別會受到這項要求的影響。若巴拿巴在加拉太書二13曾怕事逃避,現在他卻又站在保羅這一邊了。這件事關係太大,不能祇在當地決定,尤其是那些人說耶路撒冷教會要求外邦人受割禮。於是決定派代表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就是現在大家公認的教會領袖人物。往耶路撒冷的行程中,他們沿路向各地信徒報告外邦人歸主的事。路加說眾弟兄都甚歡喜,表示那些教會似乎都同意保羅對割禮的態度。這些會眾可能都是猶太信徒(十一19),可見他們比耶路撒冷的信徒思想更加開通。──《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3「歡喜」,不是嫉妒。―― 倪柝聲

【徒十五45他們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就召開聚會;他們再一次述說外邦人歸主的事。他們的重點是神所行的一切事:外邦人歸主是神親手的工作,表示這件事既有神的祝福,自然是合祂心意的了。可是,某些信主前屬法利賽教門的人,卻不能接納這一點,他們說外邦信徒必須受割禮並遵守猶太律法。法利賽人會信主並不稀奇──保羅自己便是,他們仍持守昔日的觀點也不足為奇。一個根深柢固的猶太律法主義者,要接受新的思想,這一步之艱巨,恐怕我們往往會低估了。況且,可能當時猶太民族主義的壓力日增,信徒必須審慎行事,免得被誤以為對猶太傳統不忠。──《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412「他們就述說。」】
這兩處的說法是不同的,卻是十分相合,各有重點。在第四節,聖靈與每個信實的僕人同工,工人既由聖靈所差遣,他們所講的,不僅使人們聽到,而且有主同時向人心說話。在第十二節,我們有聖靈的工作,藉著奉獻的心成為神純正的導管,神的出口,這是聖靈的雙重職事。
神與我們同作見證——當我們傳基督釘死、復活升天,聖靈使人知罪,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 自己,在見證信實的話,有深切的認可,神大能而隱藏地工作,我們宣佈: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使人罪孽的。」如果祂加上的話,我們說:祂在軟弱中死了,聖 靈說:「祂在大能中復活。」我們若說:當悔改信福音,祂就加上:「現在是悅納的時候。」聖靈說今日。新婦說來:聖靈也加入祂的聲音。
祂藉我們作出見證——我們的主說:你們所聽的話不是我的,而是差我的父說出來的,祂的榮耀也是 我們的榮耀,我們不為自己說什麼。這是多結果實的人生秘訣:只作順服的導管、潔淨的器皿。我們是堡壘門前的號手,宣佈王的呼召。我們是琴弦,神的手要來彈 奏;我們要像保羅那樣說,我們只誇基督,祂藉我們使眾人信服福音。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徒十五6「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
    使徒和長老的聚會,似乎與第4節的聚會不同,雖然兩者都有全教會在場(12節)。不過,也可能第4節是概括性的序言,陳明所爭辯的事項。──《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711這裡的要點非指律法是重擔、是壓制,而是猶太人無法憑律法得救;因此救恩與律法毫無牽連。反之,彼得說,連猶太人也要信,才能憑神的恩典得救,(參 GNB我們相信,就因神的恩得救了),與外邦人完全一樣。RSV譯作我們相信我們會得救(第11節)並不正確,因為彼得所指的,是那份引至得救的對神的信心(參第7節)。若猶太人和外邦人都靠同樣的方法得救,則顯然神沒有要求外邦人守律法。同樣,我們可以加一句,猶太人也不必靠守律法而得救(加五6)。有些學者認為,這樣的推斷太激進了,很難以相信會出自一個猶太信徒彼得的口中;有人問道,既然如此,何以猶太信徒自己不放棄割禮呢?根據路加,不少猶太信徒仍繼續守律法。猶太信徒不覺得需要除去肉體的割禮印證(對照瑪喀比一書一15), 他們繼續持守律法,不過,從福音書中可見,他們已逐漸放下法利賽式的外表儀節,開始體會摩西律法在某方面,已被神透過耶穌的新啟示所取代了。不過猶太信徒 並非都體會到這一點,對許多人而言,活在嚴謹的猶太巴勒斯坦環境中,習俗的勢力仍十分強大。彼得在此所辯論的,是關於是否守律法才可得救,至於猶太人守律 法的其它原因,乃是次要的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10「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軛」:形容「重擔」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12「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跡奇事。」
    彼得的話,叫反對的人啞口無言;當時他所講的當然不會祇有這麼短。經過這一席話,會眾已預備好心,可以聆聽保羅、巴拿巴報告,神怎樣藉神跡奇事用他們在外邦人中間工作。這裡所指的是十四3那一類的事(參來二4);這樣,安提阿教會的宣教工作,就與哥尼流信主的地位相同,證明神的祝福同樣臨到這件事。神跡的見證功能為大家所接受,不過早期教會也知道神跡要經過試驗,看是否出自撒但的假冒(參林後十一14;約壹四1;尤見帖後二910)。──《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1315大會中決定性的意見,不是出自彼得,也不是出自安提阿的代表,而是由雅各提出。這可能是由於他已逐漸處於教會最高領袖的地位(十二17),同時也由於他被認為是傳統猶太觀念的佼佼者。後期的文獻將他刻劃為典型奉守律法的猶太信徒,而且他早期必然有些態度引至保羅寫加拉太書二12的評論。因此,他在這裡的意見,可能已表示他的觀點有了改變。他的論點是,彼得所說的正合乎預言的應驗。他用彼得的猶太名字西門稱呼他(彼後一1──很合於本地色彩,又用神眷顧來描寫哥尼流事件。這一辭是指神的干預,或在拯救方面或在審判方面(前者見路一6878,七16)。神的目的是從外邦人中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這裡外邦人(或萬國)與百姓是極強烈的對照,因為過去百姓多半是指猶太人為神的子民,與外邦人有別;如今這裡卻鼓吹神的子民包括外邦人。在舊約裡,以色列是神的百姓,外邦人卻不是(出十九5,廿三22,申七6,十四2,廿六1819),如今外邦人也有份了。況且,所發生的事正與預言相合。雅各祇引了一處經文,但他心目中所想的也許不止一處(如亞二1l)。因為他提到眾先知,無論如何,他乃是指十二先知書,即小先知書(見七42),所引的阿摩司書九1112就是出自其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14「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
    「西門」:就是指「彼得」。──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16「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
    「重新修造....起來」:雅各的意思是,彌賽亞的來到、教會的設立,正是這預言的應驗。──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1618這預言說到神怎樣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叫餘剩的人(即猶太人以外),可以尋求主,也就是指稱為祂名下的外邦人。重修帳幕的意思,也許是指教會的興起,成為代替聖殿的敬拜所在(參六1314)。於是教會就是外邦人得以認識主的地方了;這裡提到神的名,可能是指在洗禮時的運用(雅二7;其它地方用其動詞,就如徒二21,歸主的人求告神的名)。不過,這段引文引起了一些疑難。其中所用的字受耶利米書十二15我必轉過來,譯注:我要回來──不過一個字不足以表示他引用耶利米書),和以賽亞書四五21的影響從上古指明,譯注:等於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而且,這裡是引七十士譯本,不是馬索拉(Masoretic)希伯來經文,兩者的差異相當大。阿摩司書九12說:使以色列得以東所剩餘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因此,希伯來經文所指的,是大衛百姓的復興,征服以東及其它民族。──《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19~21舊約裏面,有很多宗教上的規條,我們基督徒都不必去遵守的,但是惟有這幾條,是基督徒們所必須要遵守的。──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十五20「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偶像的「污穢」:此字在七十士譯本是指「食物上的污穢」,特別指祭拜偶像的食物。
「偶像的污穢」:指「外邦人祭拜偶像所獻上的食物」。這應該不是指任何拜過偶像的食物,因為當時(現在也是)市場上賣的食物大多祭拜過偶像,外邦信徒無從買到完全沒有祭拜過的食物。而是指在節期時擺設的筵席。
    「姦淫」:「淫亂」,除了敬拜偶像時與廟妓行淫的事外,也泛指一切不道德、不正常的性行為。──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20基督徒可以吃血麼?】
請 注意使徒們在耶路撒冷首次“大公會議”中,所規定外邦人要禁戒的事共有四項,即:“偶像的汙穢和好淫,並勒死的畜牲和血”。假如這四件事是同等應禁戒的 話,則任何人不能遵守了其中三樣而忽視其中一樣。這就是說,有些人不吃血,但偷偷的吃勒死的畜牲之肉(狗肉),那麼禁吃血又有何益?
關於能不能吃血的問題,一向有兩派人士的不同解釋:
    一、禁止吃血的人們,其理由如下:
    使徒們明言禁止,基督徒應該遵命。
    神在舊約時代亦嚴厲地禁止,“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申十二章23節)。又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然後又說:“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利十七章10節)。
    血中有生命,所以如果一個人吃了某一種動物的血,他的血便不純粹,人的血與牲畜的血一同在他生命中迴圈,這是神所不喜歡的事。神不喜歡以色列人用牛驢一同耕地,也不喜歡他們將羊毛與細麻一同織衣(申二十二章10節),他要以色列人學習作純潔無瑕的人。所以,人不可吃血,免得血中有牲畜的血。
    二、第二派人士認為:
    聖經中所謂禁止人們吃血,乃是禁止吃“生血”,並非指熟血而言。生血中有生命,人們吃了豬血,雞血甚至狗血,都是生血的話,人體中便有豬、雞與狗的生命在其中,對於人體當然有損害,亦使人血不純粹,人性亦會受影響。
    古 時野蠻人喜歡吃生血以壯膽,羅馬兵出征前均飲生血隊增加作戰的勇氣。在今日的太空時代裏,仍有不少民族以飲生血為一種享受。神禁止以色列人學習外邦人這種 吃生血的行為,使徒們也希望外邦信徒戒除從前吃生血的惡習。但不是指煮過的血而言,羅馬人及古時人並非吃熟血,故應禁止。
    不過,有許多基督徒是不願吃血的,生血與熟血一樣。――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五2029信徒要禁吃勒死的畜牲和血麼?】
答:使徒們在耶路撒冷首次的會議中,規定外邦人要禁戒不犯的有四件事,就是「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畜牲和血。」這裡提到勒死的畜牲和血是有相連的關係,在舊約聖經中,當初神與挪亞立約的時候,就曾說過:「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九4),可知血是被視為神聖的,如勒死的畜牲的肉,是未經過放血的,為猶太人所禁食,這在律法的教訓中,又有嚴厲的禁止說:「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申十二23)又說:「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他的血來,用土掩蓋」(利十七10-13;參申十二24)。這樣看來,可以使我們明白禁止吃血的理由,知道血對生命的寶貴與贖罪的功效(參弗一7;來十12;約壹一7),以及對血處理之方法,因此在今日教會的信徒們,大都是不願吃血或未經放血之物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五21「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雅各的結語令人甚為不解。也許可以這樣解釋,既然各地都有猶太人,經常在會堂聆聽摩西的律法,外邦信徒就該尊重他們的禁忌,以免令教會遭他們輕蔑。另一個看法是,外邦信徒若要認識猶太律法,在各地會堂都大有機會,不必耶路撒冷教會大費周章。──《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22「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定意」:「設想」、「考慮」、「認為好」。這詞很可能是銜接前面,表達教會一致認可、通過雅各的意見。
    「巴撒巴的猶大」:  1:23 有一位「叫作巴撒巴的約瑟」,這兩人可能是兄弟。「巴撒巴」的意思是「撒巴的兒子」。
    「西拉」:字義是「多樹木的」,具羅馬公民身份,是使徒保羅佈道旅行上的同伴。──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2235教 會既已作了決定,便採取有效率而又有禮貌行動,把決定的專案放在一封信裡。但是這信不用普通的信差送去;卻交托給猶大和西拉,他們與保羅和巴拿巴同往。要 是保羅與巴拿巴單獨回來,仇人們可能懷疑他們帶回來的是否正確的信息;猶大和西拉卻是正式的特使,也是對這決定的實在性的保證人。教會送出信件,更差派人 去,這是明智的。一個古代基督教作家說,他從活生生的和持久不變的聲音所到的,比任何數量的閱讀為多。一封信可能有點冷酷的官樣文章;但是猶大和西拉的話 所增添的友情的溫暖,卻是僅僅收到一封信所絕不能有的。許多時候,如果不以送出一封信為己足,而能親自去一趟,便可以避免任何困擾。──《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五24「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注:有古卷在此有“你們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
    「惑亂」:原意是「拆除」,意思是「顛覆」、「騷亂」。──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禁戒不犯」:「持守自己」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36「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
    巴 拿巴和保羅在安提阿逗留的日子,可能是冬天;到了春天,海陸旅途都再度開放,保羅也就起意展開新的活動。這裡並沒有提及聖靈對將來的指引。或許可以說,這 是因為路加不想把聖靈牽涉在宣教士對前程的爭執上,但(從十三、十四章可見)路加雖然沒有時時提出聖靈,卻顯然認定祂仍然在作工。保羅提議回去探望先前傳 道的地方,從加拉太書的亮光,我們可以瞭解他建議這麼作的原因之一。──《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3739巴拿巴想帶馬可回去,顯然是想再給這青年人一次機會,來肯定他自己。原因可能源于他們的親屬關係,這一點路加並沒有提及(西四10);但最主要的因素,是巴拿巴富同情心的個性,這一點路加已向讀者清楚交代過了(九27) 保羅則一心以使命為重,不願再帶一個不可靠的同工。到底應先考慮個人的好處,還是整體的事工,這個自古以來的難題,此處就是典型的例子,其實並沒有一成不 變的金科玉律。在當時的情況下,結局算是圓滿,保羅親自挑選同工,進行他的一份工作,而巴拿巴則帶了馬可,扶掖他成為宣教士。巴拿巴的舉動十分正確,因為 後來保羅也承認馬可的價值,以他為同工(西四10,尤其是提後四11;參彼前五12)。可惜,當時保羅和巴拿巴之間卻掀起一場尖銳的爭執;路加沒有嘗試遮掩它,但也似乎沒有把全部理由告訴讀者。──《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39「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賽普勒斯去;」
    「爭論」:原文指「激烈的爭論」。──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五4041西拉先前既已離開了安提阿,我們祇有假設他或許當時已經回來,或是保羅派人把他從耶路撒冷召了來。他是羅馬公民(十六21),像保羅一樣;同時,也與耶路撒冷教會有關連,這兩個身份對他宣教士的新角色都大有用場。我們祇知他日後與保羅密切的關係,和果效昭著的工作(十五2229注)此外就一無所知了。這兩人蒙弟兄們差派,帶著教會的認同與祝福(參十四26),向北取陸路進發,經過敘利亞到了基利家。──《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五41「他就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
    「走遍」:原文就是八4的「經過」,路加慣常用來指「宣教旅程」的用字。──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例證
 【徒十五25~27教會送出信件,更差派人去,這是明智的。一個古代基督教作家說,他從活生生的和持久不變的聲音所到的,比任 何數量的閱讀為多。一封信可能有點冷酷的官樣文章;但是猶大和西拉的話所增添的友情的溫暖,卻是僅僅收到一封信所絕不能有的。許多時候,如果不以送出一封 信為己足,而能親自去一趟,便可以避免任何困擾。──《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綱目
【耶路撒冷會議】
交付書信,眾人念了
   一、為猶太禮儀分爭辯論
         1.彼得的講話
         2.保羅的見證
         3.雅各的結論
   二、寫信解釋
         1.澄清攪擾的事
         2.高舉真道
         3.眾人就歡喜了
   三、二使徒分開
         1.為是否帶馬可而爭論
         2.針鋒相對
         3.甚至彼此分開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
一、耶路撒冷大會(十五135
二、保羅、巴拿巴、馬可、西拉(十五3641
──《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
一、一個問題變得嚴重了(十五15
二、彼得述說一件事例(十五612
三、雅各的領導地位(十五1321
四、送出去的信(十五2235
五、保羅再登程(十五3641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
一、耶路撒冷會議 十五135
   1.彼得的辯論 十五611
   2.保羅和巴拿巴的論證 十五12
   3.雅各的論證 十五1321
   4.致外邦教會的信 十五2229
二、旅行傳道的起始 十五3640
──《中文聖經注釋》

【福音與文化(十五121)】
一、教會起爭論(15
二、彼得的發表(611
三、雅各的發表(1221
──《新舊約輔讀》

【集體的智慧(十五2241)】
一、會議的覆信(2229
二、教會得安慰(3035
三、同工的分手(3641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