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星期六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註解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拾穗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例證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綱目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安提阿教會差遣工人出外傳道】
    一、安提阿教會差遣工人的始末:
          1.當工人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1~2)
          2.聖靈指定分派巴拿巴和掃羅(2)
          3.禁食禱告,按手打發(3)
    二、保羅第一次出外傳道的首站――在居比路島上的工作:
          1.到撒拉米傳講神的道(4~5)
          2.在帕弗勝過術士巴耶穌,掃羅改名保羅(6~12)
    三、馬可在旁非利亞的別加離開了保羅和巴拿巴(13)
    四、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傳道:
          1.在安息日進會堂,被邀請說話(14~16)
          2.保羅的第一篇信息:
                (1)以色列人的歷史背景――從出埃及到大衛王(17~22)
                (2)救主耶穌乃是大衛的後裔(23)
                (3)祂是施洗約翰所介紹的基督(24~25)
                (4)祂被釘死在木頭上,正應驗了先知的預言(26~29)
                (5)大衛死而朽壞了,但神卻叫基督從死裏復活(30~37)
                (6)惟信靠基督才得蒙赦罪並稱義(38~39)
                (7)警戒聽眾避免因不信而滅亡(40~41)
          3.保羅講道所引起的反應:
                (1)約定下安息日再講,當場有多人跟從(42~43)
                (2)屆時因幾乎合城的人都來聽道,引起猶太人嫉妒(44~45)
                (3)保羅宣告轉向外邦人傳道(46~47)
                (4)神的道被外邦人所接受(48~49)
                (5)猶太人挑唆尊貴的婦女和名望的人將他們趕出境外(50)
          4.二人往以哥念去了(51)
          5.門徒被喜樂和聖靈充滿(52)

貳、逐節詳解

【徒十三1「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
    〔原文字義〕「安提阿」追反抗者;「巴拿巴」勸慰子;「尼結」黑色,黑臉皮;「西面」聽者,聽從;「路求」亮光;「馬念」安慰者;「掃羅」求問的。
    〔文意註解〕「在安提阿的教會中」關於『安提阿』城市的簡介,請參閱徒十一19註解。
                『在 某某地的教會』,這是聖經對各地教會的最通用稱呼法。聖經裏面的教會,有宇宙性的教會和地方性的教會兩種。前者是獨一無二的教會,舉凡古今中外的信徒都包 括在此教會裏面;後者是指出現在一地一地的教會,是當地信徒的總和。神對地上的教會以各地的地名來稱呼,有祂的美意:(1)表明基督的信徒僅能因受肉身的限制而須寄居在不同的地方,此外任何理由,包括國籍、種族、語言、階級等,都不能成為彼此分開的依據;(2)如此可以避免信徒因所喜歡的教會領袖和屬靈偉人而分門別類(林前一10~13)(3)也可以避免因為對道理有不同的看法,或有不同的傳統習慣和作法,而產生各種宗派組織。
          「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先知』是根據聖靈的啟示,宣講神的旨意(申十八18;彼後一21),有的是預言將來的事,如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有的是解明當時發生的事,將神的心意表明出來,如以利亞和以利沙。『教師』是將神在聖經上的話加以闡釋,他們或者較偏重於循循善誘。注意,聖經上從來沒有單獨提到教師,他們常是與先知和牧師等並提。
                這裏把先知和教師列在一起,並沒有註明誰是先知、誰是教師,可見這兩種稱呼也可以用於同一人身上,或者也可以分指兩類不同的職事(弗四11)
          「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尼結』是拉丁文,意即黑色,故有人猜測他可能有深黑色的皮膚,或許是個祖先出自非洲的黑人;另有人因為『西面』與『西門』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故推測他就是那替主耶穌背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門(路廿三26)
          「古利奈人路求」『古利奈』乃現今北非利比亞的一個城市,那裏住有很多猶太人;有謂此路求就是保羅的親屬路求(羅十六21),但缺乏證據,也許是同名不同人。
          「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希律』指希律安提帕,死於主後三十九年,他曾殺害施洗約翰(路九7~9);『同養』意指與王子作伴,一起長大的孩子;『馬念』或許是希律王家親屬;當主耶穌還在世時,希律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也是祂的追隨者(路八3)
    〔話中之光〕()「安提阿教會」按原文字意是『追反抗者的教會』;教會在神的手中,是用來征服這反叛之地的器皿。
          ()教會的事奉不應該是牧師一個人『一腳踢』的事奉,而應當是一種團隊的事奉。
          ()這五位先知和教師,乃出自不同的種族和階層,可見在教會裏面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西三11)
          ()五個身分各異、地位懸殊的人,必定是由於十字架厲害的拆毀,各人的天然生命都被剝奪成零,才能夠同心合意,事奉在一起。
          ()神將屬靈的恩賜和功用賜給人,並不是根據各人的天然身分和背景,乃完全根據祂的旨意(林前十二11)

【徒十三2「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
    〔背景註解〕虔誠的猶太人有定期的禁食,每週兩次(參路五33~35)
    〔文意註解〕「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事奉』是從希伯來文中祭司在聖殿中的『供職』或『事奉』(結四十四1115~16;路一23)翻成希臘文的,其希臘原文的意思則指從事義務性公共服務;『禁食』是指在一段期間內暫時禁戒食物,目的在刻苦己心(詩卅五13;六十九10;賽五十八3),專心尋求神的旨意,並仰望神的憐憫。禁食通常與禱告連在一起(3節;徒十四23;路二37;五33)
                此句在文法上,『事奉』與『禁食』是等位的,表示他們是以禁食來事奉主,他們的禁食就是他們的事奉主;事奉主是指他們的存心,禁食是指他們的表示。
          「聖靈說」聖靈的話也許是經由他們中間的一位先知得到靈感而對眾人說的(徒廿一11),也有可能是透過天使傳達的(徒八2629)或者藉著環境的事物來對人說話,有時祂也會藉著異像和異夢說話(徒十六9~10)
          「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分派』意即分別出來、特別指派。
          「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注意,他們不是去作自己的工,也不是按著他們個人的意思去作主的工,乃是按著聖靈呼召他們的意思去作主要他們所作的工。
    〔話中之光〕()聖靈是升天之主的代表,在教會中有至上的權柄,呼召祂所特選的工人從事傳道的工作。真正的呼召常是出於聖靈。祂願意的,就呼召;祂所呼召的,就分別為聖,又賜予能力,並且差遣。
          ()聖靈乃是在安提阿教會中(1),而非在耶路撒冷教會中,呼召人出去作工。千萬別誤會在耶路撒冷的教會是母會或總會,其他各地的教會是分會或支會。各地的教會,是直接受基督節制的,並不受其他教會節制的。
          ()聖靈所差派的人,乃是從『先知和教師』(1)中分派出來,這表明他們已經明顯有了恩賜的裝備。我們必須先具備了為主作工所需要的恩賜,然後才有資格被差派出去。司布真曾說,神不會召一個不會說話的人去傳福音。
          ()聖靈乃是對在安提阿教會的幾個先知和教師說話。必須是那些有屬靈的追求與經歷,有心要神旨意的人,才能得著聖靈的啟示。我們若是缺少屬靈的負擔與興趣,靈命仍然幼稚的話,必定無法聽見聖靈的聲音。
          ()聖靈所差派的,並不是那些埋沒屬靈恩賜,對主的工作沒有心的人;也不是那些安居在本地不動,要等出去到外地才大作的人。
          ()「他們事奉主…的時候」當他們的手裏滿了本地工作的時候,聖靈的聲音來了,要他們出外作工。聖靈不會揀選一個剛起意要事奉主的人,出去為祂作工。我們若不先在本地教會裏面已經事奉主有些時日,聖靈決不會差派我們出去作工。
          ()呼 召是一切工作的起頭。神如果要作甚麼,祂自己會呼召人,差人去作。祂用不著人自告奮勇,也用不著人作祂的謀士。一切憑著血氣所發起的熱心,都是沒有用處 的。神工人的第一件事,就是明白神的呼召。沒有呼召,就沒有工人,也沒有工作。甚麼都是以這個為起點。因為呼召表明是神起頭,不是人起頭。呼召是把神排在 工作的第一位。
          ()人 是先蒙召作信徒,然後從信徒中再蒙召作工人。沒有蒙召,不能作信徒;沒有蒙召,也不能作工人。所有的工人,都必須蒙聖靈呼召。沒有聖靈呼召的,也定規沒有 工人的職分。今天的難處,就是有人自命為牧師或傳道人,卻沒有聖靈的呼召。一個人要出去作主的工,絕不可以是出於人的勸勉,或者環境的安排,或者需要的催 促,或者長輩的勉勵。人要作主的工,必須看他有沒有聖靈的呼召。
          ()「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 他們常親近主,服事主,叫主對他們有說話的機會。他們事奉主到一個地步,把最合法的飲食,就是能補滿人身體需要的都擺下了。因他們是這樣專心服事主,所以 聖靈就有機會對他們說話,呼召他們中間的人,出去作工。在這裏,我們要注意一件事,就是一切差派工人的起點,都是以屬靈為起點。
          ()惟有那些一同事奉主、一同禁食禱告的人,他們才能看別人的事,如同自己的事;他們有把別人的事放在神面前的態度。他們有一個神能對他們說話的態度,所以能夠明白神曾否呼召人,能夠讓聖靈有機會說,你們要為我分派甚麼人。
          (十一)為了神在別處的工作需要,教會必須有寬大的心胸,甘心情願讓最優秀的人才出去。

【徒十三3「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
    〔文意註解〕「於是禁食禱告」他們之所以禁食禱告,乃是慎重地接受聖靈的差派,為著今後工作的前途,以禁食來表明雖然將會歷盡艱難,亦在所不辭,總要遵行神的旨意;以禱告來尋求神的旨意,也仰望神的恩典以應付前途的艱辛。
          「按手在他們頭上」『按手』在此乃表徵聯合,藉此行動表示按手的人與被按手的人在靈裏合一,此後肉身雖然分離,但在靈裏卻仍彼此同在(林前五3)這裏的按手,不是像基督教傳統所說的按立;聖靈已經按立他們了,這些同工不過藉著按手表明同情與聯合,承認彼此同有一個異象、一個負擔、一個感覺。意思是說:你們去就是我們去;你們傳福音就是我們傳福音。同時,這裏的按手也含有把他們交託在神的恩惠中之意(徒十四26;十五40)
          「就打發他們去了」『打發』意指送走;這裏表示巴拿巴和掃羅是其他三位先知和教師所打發的。差遣者和受差遣者的身分與地位均同等,並無差遣者在上,受差遣者在下之意。
          安提阿教會打發工人出外傳道,是在聖靈的引導之下所作的劃時代決策,這與耶路撒冷教會由於環境的逼迫,而不得不分散到各處去傳道(徒八1~4)迥然有別。
    〔話中之光〕()一個教會單憑自己不能打發人出去,必須是聖靈先有發起(2),然後教會才能打發。教會的打發不過是執行聖靈的命令,印證聖靈的行動而已。
          ()我們到某地去為主作工,最要緊的是要有聖靈的說話(2)。人只能打發聖靈所已經差派的。身體的生活固然是緊要的,但是,這決不能代替聖靈的命令。我們要彼此順服,但是,這個永遠不應當叫我們失去在聖靈裏的獨立。藉口主的旨意而不顧同工的引導的,固然不對;但是,只顧同工的話語,而沒有聽見聖靈的命令的,也是不對。
          ()一 切為主作工的人,兩方面都得注意:第一,必須有個人的呼召,必須知道自己蒙召的事如何。第二,必須有同工的證明。不過這些同工,必須是在神面前把心開啟, 能得著聖靈的啟示,能和同工表同情的人。頭一次,聖靈差遣使徒是這樣差遣的,照樣,今天聖靈差遣人,也必定是這個原則。
          ()雖然選召的是聖靈,卻仍要教會的贊同。因此教會需要禁食禱告,才能聽見神的聲音,而與聖靈一起合作。
          ()這裏有一個可注意的榜樣,就是打發工人的起點是禁食,打發工人的終點也是禁食。沒有禁食事奉主的人,就不能聽見神的聲音;沒有禁食禱告的人,就他們的證明也怕有錯。所以,打發人的人,必須是禁食禱告、事奉主的人。
          ()教會藉著按手禱告,與出外的工人聯合為一,所以工人的出去,也就是教會的出去;教會乃是藉此有份於差傳的工作。
          ()工人雖然出外作工,但他們並不單獨,因他們乃是帶著教會的同意和祝福出去的,所以他們的背後有教會的禱告和紀念作為支持。
          ()我們出外為主作工,固然要盡力出代價,完全順服神;但須注意不可忽略同工,需要等候他們的時候,就還得等候。單槍匹馬的工作,決不能蒙主悅納。

【徒十三4「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裏坐船往居比路去。」
    〔文意註解〕「他們既被聖靈差遣」第三節是說巴拿巴和掃羅被其他三位先知和教師打發(或者說是被教會打發),而本節則說他們是被聖靈差遣,這表示聖靈與人的行動合一。
          「就下到西流基」『就』字表明立刻付諸行動――他們一旦清楚聖靈的差派,『就』開始去作工;『西流基』是安提阿的海港,位於安提阿西面約二十五公里。
          「從那裏坐船往居比路去」『居比路』即今塞浦路斯,地中海東部的一個大的島嶼,靠近土耳其,但島上居民多為希臘族裔。
                巴拿巴原是生在居比路(徒四36),故他們此次出外傳道,是以巴拿巴的故鄉為首站。這個選擇相當合理,因為那時居比路不但已經有了基督徒,且居比路的信徒對傳福音很有負擔(徒十一19~21)
          註:使徒保羅專程出外旅行傳道,主要的有三次(註:也有人將徒十五章保羅上耶路撒冷途中,經過腓尼基、撒瑪利亞,隨處傳說外邦人歸主的事算作一次,則共有四次,但嚴格地說,那次並非專程向外邦人傳道,故一般人均不予計入);第一次的行程由本節開始,結束於徒十四27
    〔話中之光〕()作主的工人,必須是聖靈所差遣的。凡未蒙聖靈差派的,就不能出去作主的工。主要人服事祂,要人作祂的工,但是,主不要人自己出來作祂的工。即使目的是為著幫助教會,為著造就信徒,為著拯救罪人,但這些還不是出來作工的資格。為著主作工,只有一個資格,就是蒙主差派他。
          ()「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凡是人稟承聖靈的意思(2)所作的任何行動,也就等於是聖靈的行動。
          ()「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當聖靈清楚表明了祂的旨意之後,他們就立刻遵行,絲毫不敢遲延。信徒一旦明白了神的心意,應當立即付諸行動,不可因循拖延。

【徒十三5「到了撒拉米,就在猶太人各會堂裏傳講神的道,也有約翰作他們的幫手。」
    〔文意註解〕「到了撒拉米」『撒拉米』是居比路島上東岸的一個主要城市。
          「就在猶太人各會堂裏傳講神的道」注意,巴拿巴和掃羅並不是去參加猶太人會堂的聚集,而是利用猶太人在會堂聚集之便,對他們傳講神的話。這裏提到『各會堂』,表示不只一個會堂;這是因撒拉米住有很多的猶太人,故有複數的會堂。
                保羅雖然是外邦人的使徒,但他對猶太人也很有負擔,所以本著『先傳給猶太人』的原則,他所到各地,往往是先開始在猶太人的會堂講道(徒十三1446;十四1;十六13;十七1~10;十八419;十九8;廿八17)
          「也有約翰作他們的幫手」『約翰』又名馬可,他是巴拿巴的表弟(徒十二1225;西四10)。『幫手』指學徒般的見習助手,其工作可能從打雜、服侍一行眾人的日常生活開始。

【徒十三6「經過全島,直到帕弗,在那裏遇見一個有法術假充先知的猶太人,名叫巴耶穌。」
    〔原文字義〕「法術」占星,卜卦,巫術;「巴耶穌」耶穌的兒子。
    〔文意註解〕「經過全島,直到帕弗」『帕弗』是居比路的西端,距撒拉米約一百六十公里,是羅馬派駐居比路統治者的總部所在地。
          「一個有法術假充先知」行『法術』是倚靠邪靈或魔術技巧作出使人驚異的事;『假充先知』是不忠實地傳達神的信息,或假借神的信息行騙。
    〔話中之光〕()「經過全島,直到帕弗」當初使徒們所留下的榜樣,乃是一直走動,一直作工的,你沒有看見他們常住在一個地方。換一句話說,一個使徒,是一個行動的人,不是一個坐鎮的人。今天許多傳道人乃是『坐傳』,不是『行傳』。
          ()「巴耶穌」意即『耶穌的兒子』;他一面行出奇異的法術,一面又有動聽的名字,真容易叫人受迷惑。我們當謹慎,不可因著人奇異的作為和動聽的名稱,就輕易地去相信並跟隨人。

【徒十三7「這人常和方伯士求保羅同在,士求保羅是個通達人;他請了巴拿巴和掃羅來,要聽神的道。」
    〔原文字義〕「士求保羅」一個小網。
    〔文意註解〕「這人常和方伯士求保羅同在」『方伯』羅馬帝國的官名,位同巡撫,只是巡撫是皇帝所委派,而方伯則是元老院所委派;可見居比路是羅馬元老院的直轄省分。
          「士求保羅是個通達人」『通達人』是指有聰明、智慧的人。
          「要聽神的道」『要』字原文的意思是尋求、詢問、希望。

【徒十三8「只是那行法術的以呂馬(這名繙出來就是行法術的意思),敵擋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
    〔原文直譯〕「…想要叫方伯轉離這信仰。」
    〔原文字義〕「以呂馬」聰明的,大能的,行法術的,魔法師,大有才幹的聖人;「敵擋」對抗,反對,拒絕;「不信」轉離,脫離;「真道」信仰。
    〔文意註解〕「敵擋使徒」『使徒』在這裏是指保羅和巴拿巴。雖然十二使徒有其特別的地位和尊榮,是其他的人所不能取代的(太十九28;啟廿一14),但是『使徒』這詞並不限於指那十二使徒(請參閱徒一22註解)
          「要叫方伯不信真道」『真道』在此指客觀的信仰,就是基督徒所信福音的內容。本句原文的意思是極度地或徹底地要把方伯從信仰上扭轉過來。巴耶穌如此作的動機,大概是為了維護他和方伯的交情(7),害怕方伯一旦相信真道以後,就不再相信他的虛假道理,而與他斷絕來往。而他所使用的方法有二:(1)敵擋使徒;(2)混亂主的正道(10)

【徒十三9「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
    〔原文字義〕「掃羅」向神求來的(從希伯來文翻成);「保羅」小(希臘文)
    〔文意註解〕「掃羅又名保羅」注意,從此以後,《使徒行傳》改稱掃羅為保羅;並且在提到他和巴拿巴的時候,原是先提巴拿巴,後提掃羅(27),此後改為先提保羅,後提巴拿巴(4350)
          「被聖靈充滿」此處的『充滿』是指溢於外面(pletho,參徒二4),與工作能力有關。

【徒十三10「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麼?』
    〔原文字義〕「詭詐」謊言,陰謀,欺騙的計謀(這詞原用於指釣魚用的魚餌);「奸惡」邪惡;「魔鬼」欺騙,控訴;「混亂」轉離,乖謬,扭曲;「正道」直路。
    〔文意註解〕「魔鬼的兒子」這個稱呼相當有意思,保羅不稱他的名字『巴耶穌』(即耶穌的兒子),而稱他為『魔鬼的兒子』。
    〔話中之光〕()主的工人不可一味的作好好先生,必要時須能顯出義怒,敢於揭發魔鬼的作為。
          ()魔鬼利用人敵擋真道的手段,乃是將牠自己的私慾充滿在人的裏面,叫人憑著牠的詭詐奸惡行事(約八44),所以他們是「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

【徒十三11「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裏求人拉著手領他。」
    〔文意註解〕「暫且不見日光」『暫且』表示只是一個短暫的時期,目的是警告他,並激發他悔改。
          「四下裏求人拉著手領他」『四下裏』指到處走動;『求』字原文是過去未完成時態,意指不斷地尋求;『拉著手領他』原文只有一個字,意指用手牽著領路。
    〔話中之光〕()主的工人為著工作的需要,能憑著信心調動「主的手」,顯出屬靈的權能。
          ()撒但常蒙蔽不信的人,弄瞎他們的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3~4);凡故意敵擋主的光照的,就證明他們是落在黑暗之中,看不清人生的道路。

【徒十三12「方伯看見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
    〔原文字義〕「主的道」主的教訓,主的道理。
    〔文意註解〕「很希奇主的道」『希奇』原文的意思是『被擊出希奇』,亦即被激勵出或被吸引出希奇的心來。

【徒十三13「保羅和他的同人,從帕弗開船,來到旁非利亞的別加。約翰就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
    〔文意註解〕「保羅和他的同人」在此之前,巴拿巴原敘名在保羅的前面;由此開始,就改為敘名在保羅後面,或甚至不再提名。
          「來到旁非利亞的別加」『別加』是旁非利亞省的首府;而『旁非利亞』是小亞西亞沿海的一個省分,位於加拉太的南面,呂家與基利家兩省之間。
          「約翰就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約翰』即指馬可(徒十二25);聖經並未解釋他離開的原因,但從保羅不喜悅他的離去(徒十五38)可知,其原因必是屬於消極負面的。有人猜測也許是因為他生長在富裕的家庭中,不慣旅途的勞頓,因而中途開溜。
    〔話中之光〕()「保羅和他的同人」此處未提巴拿巴的名字,但他的胸襟實在令人讚賞;保羅原是他所提攜的後進同工(徒十一25~26),如今卻躍居同工團的領袖,巴拿巴仍舊甘於屈居次席,甚至沒沒無聞也不以為意,巴拿巴的偉大就是在此。
          ()「保羅」這名的意思是『小』;主的工人越是在主面前自甘微小,就越蒙主重用。
          ()馬可雖然在傳道的事上曾經一度作了逃兵,但是後來改過自新,而為保羅所器重,說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提後四11)。但願我們不要因為一個人一時的失敗,而永遠棄絕他。美國名牧富司迪(Harry Fosdick)說:『人人都有可造就之才。』
          ()馬可中途退出傳道團的事也告訴我們,信徒若還未領受充分的教導與造就,可能會忍受不住傳道事工的艱苦,因此我們不能單憑人一時的心願,而倉促接納人進入同工的行列。

【徒十三14「他們離了別加往前行,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
    〔文意註解〕「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彼西底』是加拉太省南部的一個行政區;此『安提阿』是內陸小城,位於彼西底和呂高尼兩個地區的交界處,又鄰近弗呂家省,它是在海拔高達三千六百呎的高原上,而第一節的安提阿則是近海大城。
                從別加到彼西底的安提阿,需要跨越叢山峻嶺,旅程相當艱苦。
          「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他們在安息日到會堂裏去,目的不是去守安息日,乃是趁著猶太人在會堂聚集守安息日之便,抓住機會傳福音(5)

【徒十三15「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管會堂的叫人過去,對他們說:『二位兄台,若有甚麼勸勉眾人的話,請說。』」
    〔背景註解〕猶太人會堂的崇拜程序,一般是先有認信的祈禱(示馬),共有十八條祈願文;然後有祭司的祝福;然後由管會堂的宣讀某處律法和先知書,可能在讀完後稍作解釋和勸勉;然後如座中有名望的人或引人注目的陌生人,管會堂的可能會邀請他說些教訓和勸勉的話(參路四15~17)
    〔文意註解〕「管會堂的叫人過去」『管會堂的』指在會堂中負責行政和崇拜的次序,安排講道、讀經、祈禱的人選。

【徒十三16「保羅就站起來,舉手說:『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神的人,請聽。』
    〔文意註解〕「一切敬畏神的人」乃指包括敬畏神、尋求神的外邦人。
    〔靈意註解〕「保羅就站起來,舉手說」『站起來』表示態度謙恭;『舉手』表示存著禱告仰望神的態度(提前二9),對人說話。

【徒十三17「這以色列民的神,揀選了我們的祖宗,當民寄居埃及的時候,抬舉他們,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
    〔文意註解〕「抬舉他們」意指使他們生養眾多,又比本地的埃及人更強盛(出一7~9)
          「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大能的手』特指降十災,迫使法老容許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出六16);又分開紅海的水,使以色列人免受埃及追兵之害(詩一百卅六11~15)

【徒十三18「又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容忍或作撫養)。」
    〔文意註解〕『容忍』與『撫養』在希臘原文彼此只差一個字母,雖然按希臘文的拼法應譯作『容忍』較為正確,但是按希伯來文原來的意思卻以『撫養』較佳(申一31)

【徒十三19「既滅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就把那地分給他們為業。」
    〔文意註解〕「既滅了迦南地七族的人」『迦南地七族』就是指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申七1)
    〔靈意註解〕「就把那地分給他們為業」迦南美地豫表基督是我們屬靈的產業,供我們經營並享受。

【徒十三20「此後,給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
    〔文意註解〕「約有四百五十年」解經家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解釋:(1)按和合本譯法,是指從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算起,直至大衛作王為止,大約四百五十年(參士十一26;撒下五3~5;王上六1)(2)本節按原文又可譯成:『這些事約有四百五十年,此後,給他們設立士師,直到先知掃羅的時候。』則此四百五十年乃包括寄居埃及的四百年,在曠野中的四十年,和渡過約旦河後爭戰與分地業約有十年,一共經過四百五十年之後,神才開始設立士師來照料以色列人。

【徒十三21「後來他們求一個王,神就將便雅憫支派中,基士的兒子掃羅,給他們作王四十年。」
    〔文意註解〕「後來他們求一個王」以色列人求立王治理他們的事,動機並不蒙神喜悅(撒上八5~9)
    〔話中之光〕人雖然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但神常越過人的無知作事,為的是要顯明祂自己的心意――先照人所求給錯誤的掃羅為王,為要引進正確的王大衛(22)。我們信徒也常會犯錯,但須從錯誤中學取教訓,明白神的心意。

【徒十三22「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
    〔原文直譯〕「…他是按照我心的人,要遵行我一切的旨意。」
    〔原文字義〕「廢」遷移,廢掉;「選立」興起,提昇。
    〔文意註解〕「又為他作見證說」下面的話並非單獨引自某一處舊約聖經,而是綜合了詩八十九20、撒上十三14、賽四十四28等處經節。
          「他是合我心意的人」意指他是按照我的心意行事的人,這並不是說大衛絲毫沒有過失,乃是說他一生以神的心意為念,一心想要為神建造聖殿。
          「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旨意』原文是複數,指神一切的旨意;『遵行』原文是未來時態,表示將要遵行。
    〔話中之光〕雖然我們的行為並不完全,但我們若存心要按照神的心意行事,就必蒙神悅納(林後八12)

【徒十三23「從這人的後裔中,神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
    〔文意註解〕「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救主』一詞在舊約是指士師(士三915),但更是指神自己(詩廿七1;『拯救』的七十士譯本作『救主』)
    〔話中之光〕()從十六節到本節,保羅乃是藉著回溯猶太人的歷史,而引證到活的基督。可見他乃是以基督為觀點,來看歷史中的一切事物;他的眼光,可以稱為『基督史觀』。這也是每一個有基督啟示的人,所共有的眼光。
          ()舊約的歷史乃是為主耶穌作見證,預表祂是我們的救主,在各方面率領並拯救我們:(1)用大能的手領我們出埃及(17)――救我們脫離世界;(2)在曠野撫養我們(18)――供應靈糧;(3)分迦南地為業(19)――基督就是那美地,供我們經營並享受;(4)設立士師(20)――率領我們勝過仇敵魔鬼;(5)立王治理(21~22)――在我們心中作王掌權。

【徒十三24「在祂沒有出來以先,約翰向以色列眾民宣講悔改的洗禮。」
    〔文意註解〕「在祂沒有出來以先」原文作『在祂的面容進來以前』,這是希伯來人的一種慣用語法,意指『在祂尚未來到以前』。

【徒十三25「約翰將行盡他的程途說:“你們以為我是誰,我不是基督;只是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我解他腳上的鞋帶,也是不配的。”」
    〔原文字義〕「以為」暗自想像,臆測,逆料。
    〔文意註解〕「約翰將行盡他的程途」『程途』乃指賽跑的跑道;全句意指約翰即將跑盡他所當跑的路程時(徒廿24;提後四7)
    〔話中之光〕施洗約翰的話說出了主工人應有的心態:(1)謙卑不自大,絕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2)引人認識基督。

【徒十三26「弟兄們,亞伯拉罕的子孫,和你們中間敬畏神的人哪,這救世的道,是傳給我們的。」
    〔文意註解〕「這救世的道」原文為『這救贖的話』或『這救恩的話』。
    〔話中之光〕神的話是「傳給我們的」,是向我們說的,所以每次讀聖經的時候,須存著自己要領受(或享受)神的話的態度來讀,千萬不要為別人讀聖經。

【徒十三27「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們的官長,因為不認識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讀眾先知的書,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應了先知的豫言。」
    〔原文字義〕「書」聲音,口氣;「定了死罪」審判了,論斷了。
    〔話中之光〕()活在宗教儀文中的人,他們雖然遵行敬虔的規矩,鑽研神聖的字句,卻「因為不認識基督」,就「不明白」聖經,而「把基督定了死罪」。我們信徒若不活在靈的新樣中,也有可能不認識這位活的救主,行事不討主的喜悅。
          ()我們讀經必須讀出經文裏面的基督(約五39~40),否則我們雖然虔讀聖經,卻只能摸著字句,而不能摸著字句裏面的靈,結果叫我們靈命更加死沉(參林後三6)

【徒十三28「雖然查不出祂有當死的罪來,還是求彼拉多殺祂。」
    〔原文字義〕「查」尋見,找著;「罪」緣故,理由,罪狀。

【徒十三29「既成就了經上指著祂所記的一切話,就把祂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裏。」
    〔原文字義〕「木頭」樹幹,粗木料。
    〔背景註解〕當時的十字架,是用一根粗而不加粉飾的樹幹作直柱,故一般人又稱十字架為『木頭』(徒五30;十39;彼前二24)

【徒十三30「神卻叫祂從死裏復活。」
    〔文意註解〕『卻』即『然而』,表示神所作的,乃是出人意表;人雖定意殺死祂,神竟叫祂復活了!

【徒十三31「那從加利利同祂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見祂,這些人如今在民間是祂的見證。」
    〔話中之光〕那些「從加利利」動身,一路隨同拿撒勒人耶穌,直到「同他上耶路撒冷」,有份於十字架「的人」,就能「多日看見祂」,並成為「祂的見證」。我們作主見證人的條件,就是多與主同活並同行,多看見並經歷祂。

【徒十三32「我們也報好信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
    〔原文直譯〕「我們也將那給祖宗的應許傳給你們。」
    〔原文字義〕「報好信息」傳福音(原文只有一個字)

【徒十三33「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文意註解〕「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下面的話引自詩二7,新約聖經也將此話另引述於來一5;五5
          「我今日生你」當主耶穌受浸後從水裏上來的時候,神就曾宣告說『你是我的愛子』(可一11;路三22),但按這裏的說法,必須等到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之時,才正式被神認定其出生。基督雖然在已過的永遠裏就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三16),但必須要到祂從死裏復活,才產生了神的許多兒子(來二9~10),因此得以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故此處的意思乃是說,主耶穌是藉著復活,被神生為長子。
    〔話中之光〕把本節的話應用在我們身上:(1)當我們敞開心門接受復活的主,也就得以重生作神的兒女;(2)我們必須憑著基督復活的生命而活,才是神所喜悅的兒子。

【徒十三34「論到神叫祂從死裏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
    〔文意註解〕「就這樣說」下面的話引自賽五十五3(七十士譯文)。「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聖潔』原文是複數詞,同一個字的單數詞在35節譯作『聖者』。從上下文來看,神所應許大衛那聖的、可靠的恩典,就是指復活的基督(參賽五十五3~5)

【徒十三35「又有一篇上說:“你必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原文字義〕「叫」給,賜與。
    〔文意註解〕「又有一篇上說」下面的話引自詩十六10

【徒十三36「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或作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裏,已見朽壞。」
    〔原文字義〕「歸」加添,又送。
    〔文意註解〕「已見朽壞」大衛的屍骨已見朽壞,因此前一節的『你的聖者』決不是指大衛,而是另有所指,亦即指主耶穌(37)
    〔話中之光〕()任何人無論他是怎樣的符合並遵行神的旨意,也不過只能服事他那一世的人就要睡了,他不能服事兩個世代的人。任何一個主的工人,不要企圖建立一個能代代相傳的豐功偉業。
          ()今天有許多主的工人,當他們的工作稍微有一點成就之後,就想要建立一個人為的組織、系統、制度、機構,以期使他們的工作能永垂不朽,這是違反神的定命的。
          ()麥子被種下去,經過長苗、吐穗、收割(可四28~29)之後,整棵要被連根拔掉。這是屬靈工作的原則――我們的工作從不永久扎根在地上。
          ()神對每一個蒙恩的人,都有祂『世代性』的旨意。我們不可貪享前代的餘蔭而遊手好閒,也不該坐等後代的努力而裹足不前;我們必須為神在這一世代的旨意而嚴肅的活著。
          ()惟有那些把神在他們那一個世代所託付的專一使命完成了的人,才能在主的懷中安然「睡」去。

【徒十三37「惟獨神所復活的,祂並未見朽壞。」
    〔文意註解〕「惟獨神所復活的」指主耶穌(3033)

【徒十三38「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
    〔文意註解〕「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原文無『道』字;『罪』字原文是複數詞,故指罪行。『赦罪』在聖經裏面至少有四種意思:(1)不被定罪(約三18)(2)不再紀念其罪惡(耶卅一34;來八12)(3)洗淨罪(來一3;啟一5原文),即不再有罪的痕跡;(4)除掉罪(來九26;約一29),使罪遠離。
                『這人』就是主耶穌;『傳』即宣告。

【徒十三39「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
    〔原文字義〕「靠」在…裏面(本節的兩個『靠』在原文均同一字)
    〔文意註解〕「就都得稱義了」『稱義』意指在神面前被算為公義、完全,因此得以與神和好,得蒙神的悅納。
          38節的『赦罪』是消極方面的救恩;本節的『稱義』是積極方面的救恩。
    〔話中之光〕()我們若憑律法活著――「靠磨西的律法」,遵守那『必須這樣、不可那樣』的有形規條,或無形傳統,就必觸犯神的手續,而「不得稱義」;但我們若憑基督活著――「信靠這人」,就合於神的原則,而「都得稱義了」。
          ()基督是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祂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徒十三40「所以你們務要小心,免得先知書上所說的臨到你們。」
    〔文意註解〕「免得先知書上所說的臨到你們」『先知書』原文是複數,指十二小先知書;『所說的』即指下一節的話。

【徒十三41「『主說:“你們這輕慢的人要觀看,要驚奇,要滅亡。因為在你們的時候,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
    〔文意註解〕本節的話引自哈一5
    〔話中之光〕神所賜給我們的是『這麼大的救恩』,我們若將它忽略了,怎麼能逃罪呢(來二3)

【徒十三42「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
    〔文意註解〕「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眾人』應指聽眾當中對保羅的話深感興趣的人。

【徒十三43「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中。」
    〔文意註解〕「勸他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中」保羅的意思是要他們去尋求那無法由守律法而得到的(39),也是猶太人所缺乏的,即依靠神的恩典。

【徒十三44「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
    〔文意註解〕「合城的人」指許多當地的居民;這表示保羅在上個安息日說的話,確已相傳而轟動全城。

【徒十三45「但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毀謗。」
    〔文意註解〕「就滿心嫉妒」這是因為這些聚集的人群,不是要來聽猶太教的道理,而是要聽有關耶穌基督的新道理,所以猶太人的領袖相當不高興。
    〔話中之光〕從本節聖經,我們可以看出宗教界人士對不同路者的反應與作法:(1)「滿心嫉妒」嫉妒對方的成功;(2)「硬駁」失去理智,不按正意解釋神的話;(3)「毀謗」說對方是異端分子。

【徒十三46「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
    〔文意註解〕「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先』字指出按照神計劃,本應優先向猶太人傳揚福音(羅一16;三1~2;九4~5)
    〔話中之光〕人若一再地棄絕神的話,就證明他斷定自己不配得著永遠的生命。

【徒十三47「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
    〔文意註解〕「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下面的話引自賽四十九6
          「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以賽亞這話,原是預言主耶穌是神所立的僕人,不但要使以色列人歸神,還要作外邦人的光,拯救全人類;保羅在此因他所傳的福音被猶太同胞拒絕,只好轉向外邦人,就將這預言的話應用在自己身上,指他要為外邦人作使徒(加二8~9)

【徒十三48「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文意註解〕作者路加在此把外邦人對福音信息的反應,與猶太人作了一個尖銳的對照(45)
          「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豫定』一詞原為軍隊的專用語,意即『依照次序編排』,為要預備前進。有解經家對此句予如下的評論:『這並不是說所有神在那裏所揀選的人都在這時候相信;乃是因著猶太人的影響,其中有些人就被吸引入伍(軍用術語),準備在福音的呼召下,向救贖的領域前進。』
    〔話中之光〕()「讚美神的道」不但神自己配得讚美,連祂的道也該受讚美,因為不僅神自己是榮耀的,祂的道也是榮耀的。因為神的道是救世的道(26);是真道(8),又是正道(10);帶著神的權柄,一發出就顯出奇妙的作為,能叫人覺得希奇而相信(10~12);是好信息,是神所應許的話,滿有復活的能力(32~33);也是赦罪的道(38)
          ()「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可見相信主的人,都是神在創世以前預定得永生的;相反地,棄絕主的人,則是證明自己不配得永生的(46)

【徒十三49「於是主的道,傳遍了那一帶地方。」
    〔文意註解〕「傳遍了那一帶地方」『那一帶地方』即指彼西底和弗呂家。
    〔話中之光〕使徒所注重的,不是一個地方,乃是「那一帶地方」。我們若蒙主差遣出外傳道,不可一直住在一處地方,一直看守一個羊群,而應盡量將神的話傳遍較大的地區。

【徒十三50「但猶太人挑唆虔敬尊貴的婦女,和城內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羅、巴拿巴,將他們趕出境外。」
    〔背景註解〕「但 猶太人挑唆虔敬尊貴的婦女」當時羅馬帝國的社會男權至上,一般婦女幾乎沒有甚麼地位,以致有權有勢的男人,可以到處沾花惹草,也不會引起輿論的討伐。惟猶 太教秉持舊約聖經的教訓,強調一夫一妻制度,禁戒婚姻外的淫亂行為,其高尚的道德標準大受羅馬上流社會婦女的歡迎,有不少虔敬尊貴的婦女皈信猶太教。
    〔文意註解〕「和城內有名望的人」可能大多是前述『尊貴婦女』的丈夫。

【徒十三51「二人對著眾人跺下腳上的塵土,就往以哥念去了。」
    〔背景註解〕「跺下腳上的塵土」當猶太人離開一個外邦地區時,通常作此象徵性的動作,表示與外邦人的『不潔』無分無關。
    〔文意註解〕「跺下腳上的塵土」意即對拒絕基督的人或地方表示,他們自作自受,他們將來的結局與自己無分無關。
    〔話中之光〕所有被主差遣出去的人,他們的特點就是腳上有塵土;甚麼時候他們的腳上一沒有塵土,甚麼時候他們就失去作傳道人的特點。傳道人不是坐在家裏的人,他們不是坐堂看守羊群的人;他們乃是行走在路上的人。

【徒十三52「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
    〔原文直譯〕「門徒就被喜樂和聖靈充滿。」
    〔文意註解〕「又被聖靈充滿」『充滿』在原文是指裏面的充滿(pleroo,參徒二2)
    〔話中之光〕()這一班門徒剛得救不久,就不見了帶領他們得救的使徒(51),卻仍然「滿心喜樂」,可見信徒的喜樂並不在於任何人事物,乃在於所得著的救主和救恩。
          ()他 們不只滿心喜樂,同時「又被聖靈充滿」。使徒走了,聖靈還在那裏。許多時候,主的工人在一地作工太久,人的權柄代替了聖靈的權柄,就會引起許多信徒不喜 樂。人的約束太多,主的手就停止了。今天有許多地方,聖徒不能被聖靈充滿,乃是因為有傳道人在那裏,限制了聖靈的工作,所以他們就不能被充滿。
          ()信徒得救以後,不可一直倚靠引領我們的人,而該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2)
          ()工作的發起是『聖靈…分派』(2),工作的開始是『被聖靈差遣』(4),工作的行動是『被聖靈充滿』(9節,指外面的澆灌),工作的結果也必然是「被聖靈充滿」(指裏面的充滿)
          ()「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千言萬語,盡都包含在這兩句話中。基督徒的生命和生活盡在其中――『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
          ()門徒的喜樂,是因主的工人蒙受羞辱和苦楚而得來的(50);我們越為主受苦,就越能叫別人得著救恩的喜樂。

叁、靈訓要義

【傳道人蒙召的條件和要素】
    一、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1)――蒙召的人原來在教會中已經有恩賜,並且盡功用
    二、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1)――雖然各人的出身背景不同,卻能彼此配搭合作(表明沒有個人主義)
    三、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2)――在日常教會生活中,一面服事主,一面否認自己
    四、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2)――有聖靈清楚的話語,按名被指定且分別出來歸於主
    五、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2)――有神清楚的託付與使命
    六、於是禁食禱告(3)――得著教會和同工的阿們與代禱
    七、按手在他們頭上(3)――得著教會和同工的聯合與祝福
    八、就打發他們去了(3)――得著教會和同工的印證與差遣
    九、他們既被聖靈差遣(4)――身上有聖靈的主權和同行
    十、就下到…往…去了(4)――立即的遵命和行動

【教會所該有的事奉】
    一、有幾位先知和教師(1)――團隊的事奉
    二、他們事奉主禁食(2)――肯付代價的事奉
    三、聖靈說…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2)――聖靈掌權的事奉
    四、禁食禱告(3)――禱告的事奉
    五、按手…打發(3)――同心的事奉

【聖靈的工作】
    一、聖靈說(2)――說話啟示
    二、為我分派(2)――將人分別出來
    三、被聖靈差遣(4)――差遣人
    四、被聖靈充滿(9)――在人外面的澆灌,給予工作的能力
    五、又被聖靈充滿(52)――在人裏面的充滿,加多生命的素質

【傳道人的事工和境遇】
    一、傳講神的道(516~41)
    二、被人邀請,要聽神的道(715)
    三、被人敵擋,企圖攔阻人不信真道(8)
    四、正面指責人混亂主的道(10)
    五、說話帶有聖靈的權柄(11)
    六、使人相信主的道(12)
    七、有時會碰見同工的軟弱和退後(13)
    八、講的道有信的和不信的,有棄絕和讚美的(41434648)
    九、有時會轟動全城,許多人聚集要聽神的道(44)
    十、有時會被人嫉妒、反對、毀謗、逼迫、趕逐(4550)

【『道』的各種描述】
    一、神的道(574446)――原文『神的話(logos)
    二、真道(8)――原文『信仰』
    三、主的正道(10)――原文『主的直路』
    四、主的道(12)――原文『主的教訓』
    五、救世的道(26)――原文『救恩的話(logos)
    六、赦罪的道(38)――原文『赦免罪行』
    七、神的道(48),主的道(49)――原文『主的話(logos)

【仇敵叫人不信真道的方法】
    一、敵擋使徒(8)――與主的工人作對
    二、混亂主的正道(10)――混淆主的道路

【從神待祂選民的殊恩看神今日如何對待我們】
    一、揀選(17)――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我們(弗一4)
    二、抬舉(17)――豫定(弗一5)和呼召(羅八30)
    三、帶領(17)――拯救(林後一10)和釋放(加五1)
    四、容忍(18節,原文『撫養』)――供應靈糧和靈水(林前十3~4)
    五、分地(19)――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六、設立士師(20)――賞賜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給教會(弗四11)
    七、立王(21~22)――使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八、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23)――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

【福音信息的榜樣】
    一、從聖經講起(17~22)
    二、經常引述聖經的話(2233~3541)
    三、引人認識救主耶穌:
          1.祂是神在舊約裏面所應許的救主(23)
          2.祂是新約裏面施洗約翰所推薦的基督(24~25)
    四、言詞中對於聽眾滿了親切的情意――弟兄們…弟兄們(2638)
    五、介紹救恩的道理:
          1.祂是無罪者被釘死在木頭上――為要使人得著赦罪(27~2938)
          2.祂從死裏復活證明是神的兒子――為要使人得以稱義(30~3739)
    六、指引聽眾兩種不同的後果:
          1.信靠救主耶穌基督,就必得著赦罪與稱義(38~39)
          2.不信的就必滅亡(40~41)

【人對福音的兩種反應】
    一、領受福音:
          1.渴慕再聽(42)
          2.立即跟從(43)
          3.受吸引聚集要聽(44)
          4.歡喜、讚美神的道(48)
          5.相信並宣傳(48~49)
          6.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52)
    二、敵擋福音:
          1.滿心嫉妒(45)
          2.硬駁福音的話(45)
          3.毀謗(45)
          4.棄絕這道(46)
          5.挑唆人起來反對(50)
          6.逼迫、趕逐(50)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使徒行傳提要」末尾處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拾穗
【徒十三1「在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
    「教師」:指「教導有關神的事及人的責任的人」。
「尼結」:拉丁文「黑色」的意思。
「路求」:拉丁文名字,「明亮的」、「白色的」意思。
    「分封之王」:原文是「治理四分之一領土的官長」。
    「希律」:這人應該是「希律安提帕」,是大希律的兒子,大希律死後管理加利利及比裡亞(西元439),施洗約翰死於此人之手。
    「同養」:意即「一同長大的」。可以指被富有家庭領養,作為其子女夥伴的人,也可以用來指「親密的朋友」。這裡比較可能是指前者。
    「馬念」:是猶太名字,意義是「安慰者」。
    「掃羅」:保羅的猶太名字,意義是「渴望」。──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記述一開始,就描寫安提阿教會有一班先知和教師在事奉神。一共有五個名字,第一是巴拿巴,這位從耶路撒冷來的信徒領袖,可能被公認為最重要的一位,或信主最長久的(先信主的人成為教會的領袖,見林前十六1516)。第二是西面,猶太名字,可能是個猶太人;他另一名字叫尼結,是拉丁文黑臉皮的意思;由於下一個名字是古利奈人,有人認為他也可能是古利奈人,是替耶穌背十字架的那位西門(路廿三26)。不過,若是這樣,路加在兩處名字的寫法不同,就有點奇怪了。第三是古利奈人路求,可能是該教會的創始人之一(十一20)。有人曾認為這路求即是路加自己,至少有一個早期文士持這見解。不過,這是不可能的。第四是馬念,猶太名字,安慰者的意思,他是希律安提帕的同伴;同養的意思就是與王子作伴,同時長大的孩子,或一般指統治者的侍臣或親信。不管怎樣解釋,馬念很可能提供了路加有關希律安提帕的資料,是其它福音書所沒有的。最後是保羅,這裡用他的猶太名字掃羅,路加直到這裡都仍用這名字(見第9節注)。路加沒有說明誰是先知誰是教師,可能分界線不甚清楚,兩者都從事預言經文的闡釋,也從事勸導;不過,先知另外有從神得話語的恩賜。試比較巴拿巴、保羅的教導工作(十一26),以及亞迦布先知的啟示性信息(十一2627)。──《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1這先知的真名單乃是象徵福音的普世性。巴拿巴是從居比路來的猶太人;路求是從北非洲的古利奈來的;西面也是 猶太人,他又名尼結,而尼結是羅馬人的名字,就表示出他一定是在羅馬人當中的;馬念則是與貴族有來往的人;而保羅自己是從基利家的大數來的猶太人,而且是 一個受過訓練的拉比。在這一小群的人中,可以見到基督教的聯成一體的力量。因為他們發現了基督的秘訣,這些從各方各地和各種背景來的人也都發現了在一起的秘訣。──《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三1這裏有一個很有趣的推測。西門很可能是從非洲來的,因為尼結是個非洲名字。有人推測他就是那替耶穌背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門(譯註:西門與西面在原文是同一字。路廿三26)。如果是這個人的話,他最初與耶穌發生接觸是為耶穌背十字架──這事一定是他所非常不願意的差使──而後來竟是一個直接負責把十字架的故事傳給普天下的人,這可能是件很奇妙的事。──《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三1;十二25耶路撒冷與安提阿,在使徒時代,各為何種聖工的中心?】
    教會是在耶路撒冷開始建立的,所以耶路撒冷為初期教會的中心。在五旬節大會時(徒二章),有各國人士聽聞福音,福音於是由耶路撒冷傳出去。當使徒們選舉七位元服務的人員負責管理飯食之事的時候,其中有一位安提阿人尼哥拉被選上(徒六章5節),“安提阿”(ANTIoCH)之名首次出現在使徒行傳。
    司提反殉道後,門徒因受逼迫而四散,有些人也走到安提阿只向猶太人講道,其中也有些信徒(可能是僑居國外的猶太人),也向希利尼人講道,於是在安提阿便有許多基督徒。“基督徒”一名,也就從安提阿開始聞名(徒十一章26節)。
    教會中心的耶路撒冷於是差派巴拿巴到安提阿去訪問,巴拿巴則到大數找尋保羅一同到安提阿佈道。約有一年之久,奠定了安提阿教會的基礎(徒十一章2226節)。
    安提阿教會以後日漸興旺,慢慢成為“國外教會根據地”與耶路撒冷等量齊觀。不久,聖靈在安提阿要差遣人出去海外傳福音,於是安提阿成為第一個“海外佈道中心”(徒十三章14節)。巴拿巴和保羅是由安提阿被差出去海外傳道,他倆成為“第一對”海外宣教師,後來保羅兩次環遊佈道,均以安提阿為大本營(徒十四章26節,十八章22節)。
    今 日,任何地方均可成立教會,那教會所在地,可以比方為耶路撒冷。然後,教會應該在有基礎之後,向外發展,派人到另一地方去傳福音,那麼,這差派人出去別處 傳道的教會便可以比方為安提阿了。每一成熟的教會均應有安提阿的精神,開創新的教會,不應以一個教會的人坐滿禮拜堂為滿足。――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三1~3我們的身體,不只有眼睛,還有耳朵;不只有手,還有腳;如果身體只有一個肢體,那是多怪多可怕呀!身體的 美,有不同的肢體;身體的利害,是不同肢體的運用。照樣,教會的美,在於不同的樣子,不同的表現,不同的恩賜。如果每個人都像你或像我,那麼,教會的力量 就大大減少了。── 戴紹曾《初期教會的型態──使徒行傳()

【徒十三1~3保羅往外邦旅行傳道有幾次?經過情形如何?】
答: 使徒保羅往外邦旅行佈道的工作,是從敘利亞的安提阿(參一五五題)出發,正如彼得的工作是從耶路撒冷出發,從使徒行傳十三章起,保羅成為使徒,奉聖靈的差 遣,就由安提阿和巴拿巴一同往各地傳主福音,以後又在各地設立教會,並且看望各地弟兄姊妹,保羅的旅行佈道前後計有四次,其經過情形如下:
第一次——約於主後四十五年至四十九年間,保羅和巴拿巴由安提阿出發去西流基 (安提阿西北一海口),坐船往居比路島(即賽浦路斯),在島東的撒拉米講道,有馬可的約翰作幫手再經全島以及島西的帕弗工作,從帕弗此地坐船至旁非利亞省 的別加,此時約翰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了。他們又從別加前行,往彼西底省的安提阿、以哥念,又到呂高尼省的路司得、特庇各處作見證,又從特庇回程記過路司 得、以哥念、安提阿,堅固眾門徒的心,再經過彼西底、旁非利亞,在別迦講了道,去亞大利,坐船返回敘利亞的安提阿去了(徒十三1-十四26)。
第二次——約於主後五十至五十三年間,保羅和巴拿巴同另幾個人,為了爭辯外邦信徒和長老,解決了問題之後,回到安提阿(徒十五2-42235), 然後再由安提阿出發,為了馬可的問題,二人起了爭論,彼此分開。保羅帶領西拉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然後來到特庇。又到路司得,遇見提摩太,帶 他同去作工,經過各城,又經過弗呂家省,加拉太省到了每西亞邊界,下到特羅亞,坐船見了異象,到撒摩特喇島,再往前行了馬其頓省的尼亞波利,又來到腓力比 經過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又去庇哩亞往該撒利亞省的雅典,保羅站在當地最高法院略巴古中見證真神,以後到了哥林多,住了一年半,到了堅 革哩,來到以弗所,坐船直達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問教會安,隨後返回安提阿(徒十五36-十八32)。
第三次——約於主後五十四至五十七年間,保羅離開安提阿經過加拉太省和弗呂家省,堅固眾門徒,以後來到以弗所,住了三年之久(徒廿31), 就往馬其頓去,勸勉眾門徒,然後來到希臘,住了三個約,再從腓力比坐船到特羅亞,住了七日,步行到亞朔,與同工們相會,上船來到米推尼又坐船到了撒摩,經 過米利都,請了以弗所教會長老來,作最後一次交通,此後開船一直到哥士、羅底,帕大拉,又改乘往腓尼基去的船到了推羅,住了七日,又行水路來到多利買,又 到了該撒利亞,不顧先知迦布的預言和警告,終究到了耶路撒冷(徒十八22-廿一17)。
第 四次——約于周後五十八至六十三年間,保羅因猶太人的迫害,受捆鎖,離開耶路撒冷,經過安提帕底,來到該撒利亞,在那裡經過先後幾次申訴,後來被押送坐船 往羅馬,其間經過西頓,貼著居比路背風岸行去,到了弗呂家省的每拉,順著沿海岸來到佳澳,複行至米利大,因風浪船被損壞,在此島上過了三個月,換船經過敘 拉吉、利基翁,來到部丟利,在此住了七天,再經過亞比烏市和三館地方,最終進了羅馬城(徒廿三11-廿八16)。
以上所述是保羅旅行傳道之大致經過情形,至於他的以後前面路程如何,聖經未有記載,惟據傳說,他最後的結局,是在羅馬為主殉道了(參一四五題5項)。——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三1~3行使恩賜
         問: 蒙主予恩賜以治會之人,富如何使會眾識其資格?按照使徒行傳十三章一至三節,按手承認,及聲明此舉,是否也為主所恨惡?治會之人,富有何權限?若無權,則 如何在書中排難解紛呢?教會之權,固然屬乎全體;但人人自中行使其權,不受任何人之裁制乎?抑當公舉數人執行之,以利辦事乎?
       答:教會是主的身體,我們必須藉凓身體的功用,才能明白恩賜。因為聖經中都是將恩賜和身體連起來說(羅十二;林前十二)。 我在別的地方已經一再說過,聖經中的按手並非為凓承認恩賜。我們必須分別恩賜和職分。恩賜是為凓造就全體的;職分是為凓管治教會的。恩賜乃是為凓基督整個 的身體的;職分乃是為凓單個的教會的。聖經中有按立人以管治教會的事,但聖經中從來沒有按立人以傳道的事。傳道是一個恩賜;管治是一種職分。
         在歸於主名的聚會中,一個少年人可以用他所得的恩賜,教訓聚集的信徒,雖然有的年紀是比他更大幾倍的。但是,為凓他的年齡的緣故,他不能作一位長老來管治。你的問題,像現今各宗派的制度一般,並不分別此二者。這是錯誤和不明白的原因。治理的人,不一能都是為凓傳道:「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這節聖經告訴我們,有的長老只管理教會,他並沒有傳 道教導。長老的職牙原是為凓管理教會,不過有的特別得凓主賜給他以傳道教導的的恩賜而已。一個長老在會中傳道教訓,並不是因為他受按立,是長老,才有資格 傳道教訓。一位沒有職分的少年人,他有資格來傳道教訓,一若一位有職分的長老般。
         總而言之,聖經中所言的恩賜(傳道、教訓牧養包括在內),乃是每一位信徒可以共同使目的。有這恩賜,就有使用這恩賜的資格。至於管治教會的職分,乃是長老(和那些服事的執事)所有的。聖經對於恩賜是沒有用按手來承認的,對於職分才有按立的事(至於現在長老和按立的問題應當如何,因在別處已說,故不復贅)。使徒行傳第十三章的按手,乃是表同情的意思,不然,那有先知按立使徒之理。治會人所有的權限乃是屬靈的,並非肉體的。他應當用他的禱告、敬虔,愛心來治理教會。強制的辦法,是聖經所不許的(彼前五1~3)
         公 舉治會的人,是聖經所沒有的例。神所興起的人,只要藉凓他們的信心、愛心和榜樣,信徒自然認得他們是神叫揀選的。教會是一個身體,不是一個組織,所以,斷 不能「人人自由行使其權」。教會如果是個俱樂部,這樣的行就可以。但她不是。就是因為宗派裏面有了許多尚未重生的人攙雜在內,所以,一照聖經辦法,就要發 主問題。不然,就是信徒多數都是屬乎肉體的,尚未受過聖經的教訓的,所以,才如此。在主裏老練的信徒,對有這樣情形時,就應當責備行這事的人。說自由,但 是,說束縛,這樣作比從前更束縛;因為沒有甚麼比身體的聯絡更束縳。如果人人要有絕對的自由,那就是不法,就是隨從敵基督的靈。總之,權柄是屬靈的,下是 經過肉體的鑒定的。―― 倪柝聲

【徒十三2「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
這句的主詞到底是先知教師,還是包括教會所有會友,並不清楚。不過,第一節的用意主要是提出適宜擔任宣教士的名單,而希臘文中轉換主詞,並不稀奇;因此,最好是假設路加指的是全教會參與的活動;這也與其它例子中全教會作決定相符合(一15,六25,參十四27,十五22)。依這看法,當時全教會聚集事奉神並禁食。事奉(英文作敬拜),就是事奉神;希臘文原來是指義務做公共服務,應用于希臘文的舊約聖經,就是指祭司和利未人在聖殿中的宗教任務(參路一23)。這一節的含義,就是說會眾聚集在一起事奉神。禁食在其它經文多與祈禱並用,所以也許祈禱被視作教會的宗教任務了。禁食,即自願禁絕食物,在十四23設立教會領袖時,也與禱告並用,不過卻沒有其它印證說禁食是早期教會的慣例(然而參林後六5,十一27,保羅個人的經歷)。這裡以此標示這次聚會的重要性,教會覺得需要放下肚腹的需要,專心事奉神,等候祂的指引。
神的話臨到了等候祂的教會。這裡以聖靈為神的代表,因為無論是教會領袖的指派(二十28)或是重要關頭的指引,都是祂在行事。不過,聖靈也透過人來說話(四25),因此當時必定是教會中的一位先知,受到神的指示,要教會將兩位領袖分別出來,做神差派他們的工作。不少人注意到,為了神在別處的工作,教會必須甘心情願捨棄兩位最出色領袖的事奉。這裡尚未指出任務的性質199是什麼,也許是為文字的果效;不過,其含意是指宣教工作,則是必然的;至於宣教士的行程,這時有沒有指示,則沒有提及。路加的主要用心,是強調這次差傳是神自己發動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2「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
         人如果不先學習事奉主自己,他就不能真實的為主工作。當巴拿巴和掃羅在那裡事奉主,禁食的時候,他們就聽見了聖靈的聲音,呼召他們去擔任祂所特派的服事。
         他 們所答應的乃是神聖的呼召,並不是為了應付人的需要與請求。他們事前沒有聽見野蠻民族食人肉或獵人頭的報導。他們的同情心,也不是由於一些悲傷的故事,比 方兒童婚姻,女子纏足,吸食鴉片等而激起的。他們沒有聽聞什麼聲音,只聽見聖靈的聲音,他們也沒有遇見什麼要求,只見到基督的要求,是基督主權要求他們起 來服事,是靠著基督的權柄他們出外做工。――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徒十三2「要為我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
聖 靈是升天的主之代表,在教會中有至上的權威,祂全能的聲音呼喚祂所特選的工人從事傳道的工作,當克理威廉受感到印度傳道,有人反對,以後那反對的人說:克 理要去傳道的事,除了神自己在他心中感動以外,找不出其他的原因,這在所有的宣教士經歷中好似都是如此。真正的呼召常是出於聖靈。祂願意的就呼召。祂呼召 的心分別為聖,那分別為聖的,必賜予能力,並且差遣。
但是選召的是神,聖靈仍要教會贊同,聖靈為應允教會的禱告,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佈道的事工。當教會禁食禱告的時候,將這兩位當作搖祭獻給神,他們為聖靈所差派,因此聖靈與新婦是一起合作的。
聖靈呼召你作宣教士,你怎麼可確定呢?有弟兄姊妹的忠告,也有自己教會特別的鼓勵,神的靈若在你們裡面,也必在他們裡面,他們必同意你內心的感動,他們一定也會感動你是否有恩賜與能力,適合這工作。當然教會必須禁食,從罪汙中出來,才可聽見神的聲音,忠告弟兄姊妹。
── 邁爾《珍貴的片刻》

【徒十三2~3基督徒應否學習禁食祈禱?】
    關於禁食祈禱,主那穌與使徒們均曾示範,所以每一基督徒均應學習並且經常實行。
    一、主那穌曾禁食四十晝夜(太四章2節),目的是要對付魔鬼的試探。主那穌是神的兒子,也要禁食,我們為什麼不禁食祈禱?
    二、主那穌曾吩咐門徒禁食祈禱,以便有力趕鬼(太十六章24節)。趕鬼時需要禁食祈禱,那穌已立下原則。
    三、主那穌也曾告訴門徒禁食者應有的態度(太六章16l8節),足見他願意門徒作虔誠的禁食。
    四、巴拿巴與保羅被差遣到海外佈道時,安提阿教會的幾位主持人先“禁食禱告”,然後為他們二人按手,打發他們出去(徒十三章3節)。今天教會按立牧師,或打發同工到外地去傳道,也應如此行。
    五、保羅與巴拿巴在各處教會中選立長老時,也禁食禱告(徒十四章23節)。今天教會選立長老,有否全體信徒作一次或多次的禁食祈禱,讓上主揀選合他心意的人來事奉他呢?
    禁食祈禱,既然新約時代教會人士仍然奉行,我們今天沒有理由摒棄它不予理會。禁食祈禱應列為教會事奉主的節目之一,經常舉行,比方在受難節可以舉行中午的禁食祈禱,為教會選舉長老、執事、按立傳道人及牧師,為教會困難問題均可禁食祈禱。
    個人方面,每週一次禁食祈禱,對靈性及健康均有裨益。――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三3「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
    宣教士出發以先,再有禁食禱告,為他們未來的工作代求。然後教會以按手差派他們(六6),按手是祝福的行動,表示教會與他們連合同心,並將他們交托在神的恩惠中(十四26);這不是終生事奉的按手禮,更不是按立他們為使徒。──《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4「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賽普勒斯去。」
「下到」:西流基在河流下游,安提阿在上游。
    「西流基」:位於奧蘭特斯河口,在安提阿的西面,相距約25公里。與安提阿大約是同時由西流基一世建成(西元前300)。此城是羅馬海軍的基地。──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4巴拿巴是居比路人(徒四36),他的慈悲心腸使他自然想把耶穌基督的可珍貴之處,先與他的同鄉分享。居比路是羅馬的省份,以其銅礦造船業名聞於世。居比路有時又名馬里亞(Makaria)意思是快活島,因為它氣候優美,資源種類又多,人們認為在其中可以得到幸福生活所需的一切。──《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三45路加再度強調,宣教士出去,是聖靈差派的,祂也引領他們進入與邪惡勢力鬥爭的局面(9節);這裡是否有意與耶穌開始工作時,聖靈臨到祂,接著祂便與撒但交鋒(路三22,四1214),成為對照?安提阿離海岸約十六哩(26公里),因此巴拿巴和保羅從最近的海港西流基出發。往居比路的旅程約六十哩(96公里)。居比路是個大島,長約一百四十哩(223公里),闊約六十哩(96公里)。它的經濟重要性是產銅;羅馬帝國早已併吞此島;當時它已成為上議會的省份。先前它曾成為希臘人的殖民地,其東岸的撒拉米,是個希臘城市。那裡猶太人口相當多,從會堂不祇一間便可見。巴拿巴和保羅的宣教工作,首先從在會堂講道開始。這個方式以後一直沿用(十三1446,十四1,十六13(見注),十七110,十八4 19,十九8,廿八17)。這個做法不但合乎先傳給猶太人的原則,也是很實用的方法,可以先建立福音的接觸點。
    作者告訴我們,約翰是他們的幫手。這當然是指約翰馬可(十二12,十三13,十五3739)。如此提出來頗為突兀。路加顯然是為下面馬可離隊的事鋪路,但問題是,何以他不在一開始時提呢?是否暗示約翰不是聖靈所差,以致會半途而廢?還是路加避免直接說他被聖靈差派,免得有人以為他後來抗拒聖靈的帶領?不過,約翰不過是個助手,不列在十三13的 先知和教師之中,所以在那裡並不需要提他的名字。況且,保羅習慣帶年輕助手同行同工,因此我們不必懷疑這次的挑選信心不足。巴拿巴既來自居比路,而後來他 又帶約翰回到那裡去,所以很可能約翰也有親人在島上,這就解釋了何以他被選上作宣教士的同伴了。也許正因他在居比路有親人,所以這時才提起他的名字。他助 手的身份,不甚明確。解經家見解各異,有人認為他在日常事務中協助宣教士(參二十34,廿四23的用字對照),有人認為他在福音工作上有份;其實兩者都有可能。不過,路加在此不大可能指他是傳道的人(路一2)。──《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5「到了撒拉米,就在猶太人各會堂裡傳講神的道,也有約翰作他們的幫手。」
    「約翰」:十二12,25 的馬可。
    「撒拉米」:居比路島東面的城市,距離西流基港210公里左右。曾經是居比路的首都,後來帕弗取而代之。──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6「經過全島,直到帕弗,在那裡遇見一個有法術、假充先知的猶太人,名叫巴耶穌。」
    「帕弗」:居比路西南端的城市,距離撒拉米145公里左右,中間有一條直通的大道。此城分為新舊兩城,這裡是指新城,位於舊城北方11公里,是一個海港而且是居比路的首府,羅馬政府的行政中心。──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6~12 巴耶穌,方伯士求保羅為何等人?】
答①巴耶穌——巴字是兒子的意思,耶穌二字是希臘文,與希伯來文的約書亞名字相同(書一1),是耶和華為救主的意思,這巴耶穌就是約書亞的兒子的意思,他又名以呂馬Eilmas,是性法術的意思,前面他的名字很光明美麗,但卻是一黑暗之子。此人系居比路島上一個行法術假充先知的猶太人,因抵擋使徒,叫方伯不信真道受罰而瞎眼,他行法術,攔阻人信主,妄自尊大,實與行邪術的西門同出一轍,方法無異也(徒八9)。
②方伯士求保羅——在羅馬帝國時代,有兩類省級政府,分設總督統制,一類是由元老院所管轄,派住的總督稱為方伯,另一類是由皇帝所派的稱為總督,若所管轄的僅為一小省的稱為巡撫,但無論總督之任命如何委出,皆受皇帝之管理,在使徒行傳中記有兩個方伯(徒十三7,十八12,新譯本作「省長」),與兩個巡撫(徒廿三24,廿四27,新譯本作「總督」),其整個統制權皆集中於羅馬。士求保羅——意思是一個小綱,乃是由元老院所派的方伯,他是個通達人,因目睹巴耶穌受罰瞎眼,希奇主的道而信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三612宣教士從撒拉米向西直指首府帕弗。故事重點集中在保羅與一個以行邪術為生、自稱為先知的猶太人互相衝突的經過。這人可能與在以弗所自稱為猶太大祭司(十九14)的士基瓦同一類。猶太人本不可以行邪術,但這律法顯然不是所有人都遵守的。路加一定認為,這位惹麻煩的人物是一個行黑巫術的人,而不祇是個魔術師。他的名字巴耶穌,就是約書亞之子的意思。後來他又叫做以呂馬,根據路加,這名字解作魔術師。有人認為,這裡用兩個名字,表明作者用了兩份文獻,不過故事中並不見其它跡象,而且不少猶太人用兩個名字。路加覺得這兩個名字都有意義。
這術士是島上羅馬統治者的隨員。這位統治者的正確頭銜是方伯。先前有人把士求保羅認作是台伯河(River Tiber)的總管士求保羅(Sergius Paullus),這見解證據不足。不過,他可能是最近發現的居比路古卷202所提的士求(保羅)。這裡形容他是個通達人,表示他不輕易被術士迷惑,肯來聽福音。於是他叫了宣教士來,也許他聽說了他們的事蹟。術士唯恐失了職位,就竭力敵擋所傳的道。他公開對抗福音,使保羅不得不採取強硬的手段對付他。他不稱他為耶穌之子,而稱他為魔鬼的兒子,充滿各樣詭詐奸惡,混亂神的道(這一辭見耶五27;創卅二11;箴十9;何十四10)。並且向他宣佈神的審判,叫他立時瞎了眼。這審判的方式,與保羅自己當初所受的相似,這裡說暫且, 表示祇是一個短暫的時期,目的是警告他,並激發他悔改,我們不知道這目的有沒有達到。那不幸的術士立即眼睛昏蒙,要人拉他手行走。宣教士的道與超然的大 能,叫方伯驚訝不已,以致他願意相信他們的信息。這裡的用字意思是指悔改。不過,奇怪的是故事並沒有再說下去了,也許這是說那人的悔改並不持久。路加寫這 故事,主要是表明保羅怎樣勝過邪術能力,而不是說明怎樣使一位羅馬的方伯信主。
故事敘述過程中,有兩件重要的事出現:第一、保羅占了領導的地位,從第7巴拿巴和掃羅,變成保羅和他的同人13節)可見。第二、路加原來一直稱他為掃羅,這裡首次稱他為掃羅又名保羅,此後就一直用保羅這名字了。保羅為羅馬公民,因此可能有三個名字,第三個(他的姓)就是拉丁文的 Paullus;頭兩個名是什麼,則不清楚。羅馬公民又可以有第四個名字,是出生時取的,作為親昵的稱呼;對保羅而言,就可能是掃羅這猶太名字,他在猶太環境中用此名。他的名字在此改變,又在書信中一直沿用,表示他進入以外邦人為主的環境中。路加觀察到居比路方伯的名字也剛巧叫做保羅,不過這與保羅的名字無關,他出生就取用這名字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7「這人常和方伯士求保羅同在。士求保羅是個通達人,他請巴拿巴和掃羅來,要聽神的道。」
    「巴耶穌」:是一個譯自亞蘭文的希臘文名字,意義是「耶穌的兒子」或「約書亞的兒子」。
    「方伯」:「省長」,居比路是羅馬屬於議會之省份,管轄者稱為「省長」。
    「士求保羅」:是拉丁文名字。
「常....同在」:巴耶穌大概是省長的顧問,當時找會法術的人當顧問並不罕見。
    「通達人」:「有智慧的」、「博學的」。
「要」聽:「尋求」、「詢問」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8「只是那行法術的以呂馬(這名翻出來就是“行法術”的意思)敵擋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
    「以呂馬」:一個翻譯自阿拉伯語的希臘名字,意思是「智者」。
 敵擋「使徒」:原文沒有「使徒」,只是「他們」。──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9「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
「保羅」字義是:「little」,「小」。這是一個羅馬名字,由此處開始路加以「保羅」來取代「掃羅」,因為由此處開始主要是記載對外邦人的福音工作。
「被聖靈充滿」:原文是被動時態,表達這是聖靈主動的充滿。──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0「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
 「魔鬼的兒子」:「巴耶穌」的意思是耶穌或約書亞的兒子,也就是救恩的兒子之義,保羅卻斥責他為「魔鬼的兒子」。──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3「保羅和他的同人從帕弗開船,來到旁非利亞的別加,約翰就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
    「別加」:位於塞斯特斯河畔,距離海岸19公里遠。這個城市可能沒有猶太會堂。該城有一座輝煌的亞底米神廟和一個大劇場。──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3這次遠征,開始時是巴拿巴作領袖。現在卻是保羅與巴拿巴了。保羅已經執掌了遠征的領導地位,而巴拿巴的可愛之處則是毫無怨言。他的為人,只要成就 神的工作,居第二位是沒有問題的。
    在這一節,要點乃是稱呼馬可的約翰傳記中的一個要素──這裡所說的約翰乃是我們所比較熟悉的馬可──他是一個自行撤出的逃亡者。
馬可很年輕。他母親的房子似乎一向是耶路撒冷教會的中心(徒十二12), 而他一定常常接近這信仰的中心。保羅與巴拿巴帶了他去作助手,因為他是巴拿巴的親戚,可是他轉身回家去。我們絕難知道其中的原因。也許他不滿意巴拿巴喪失 了領導地位;也許他害怕計畫中的到彼西底的安提阿那平原的旅程,因為那是世界上最艱苦而又最危險的路途;也許因為他來自耶路撒冷,他懷疑這對外邦人的宣教 工作;也許到了這階段他像許多人那樣,是個有始有終的人;也許,像屈梭多模(譯注:東正教著名講道者,名字本身的意思是金口Chrysostom345407)很久以前說過的,這孩子就是需要母親。總之,他走掉了。
    保羅一時還不能原諒他。他開始第二傳道旅程時,巴拿巴想再把馬可帶去,可是保羅不肯接受一個已經證明是半途而廢的人(徒十五38), 而他與巴拿巴便因這事從此分手。雖然傳說上說馬可去了亞曆山太和埃及,並且在當地創立了教會;可是從此以後,歷史上再不提馬可了。差不多二十年後,他再出 現時,他卻是一個改過自新的人了。保羅在羅馬獄中寫信給歌羅西教會,告訴他們,如果馬可到他們那裡去,他們要接待他。當他死前寫信給提摩太時,他說,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後四11)正如富司迪(譯注:美國當代名牧Harry Emerson Fosdick)說的,人人都有可造之才。蒙 神的思典,這位一度是逃亡者的人,成了一部福音書的作者,也成了保羅至終想與他同在的人。──《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三15「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管會堂的叫人過去,對他們說:“二位兄台,若有什麼勸勉眾人的話,請說。”」
    「管會堂的」:會堂主管,工作是安排崇拜主領的人。此處是複數,表示這個會堂有兩個以上的主管。
    「二位兄台」:原文是「弟兄們」一16是猶太人間彼此的稱呼。因此看來管會堂的是對這整群客人發言,而不是只是對保羅和巴拿巴發言。──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6「保羅就站起來,舉手說:“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神的人,請聽。」
    「站起來」:猶太人通常是坐著講道,但是希臘人則是站著演講,所以這裡保羅應該是用希臘人的模式發言。──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620保羅接受了邀請。也許是依希利尼人會堂的慣例,他站起來講話。他又用手勢加強信息的氣勢。他開頭的稱呼,表示在座的有猶太人和敬畏神的外邦人(十2)。他直截地概述猶太歷史,為要指出以色列是蒙神揀選的,祂為他們預備了國土和統治者,而統治者的傳承已經來到一個高峰,就是神差耶穌來做救主。他的敘述從先祖的揀選開始,然後很快地說到後代怎樣增添,在埃及成為強大的民族。抬舉他們,指人口增加和能力增強(出一79)。接著,保羅很快說到神用大能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用辭見出六16;詩一三六1112),又帶他們經過曠野。容忍這希臘動詞,與另一種讀法撫養,祇差一個字母,兩者都可以用來翻譯相關的希伯來文動詞(申一31)。雖然前者的證據較多,但後者的意義更好。有人說前者的讀法,是後者的一種希利尼拼音。後來,神為他們消除了原居迦南的七族人(申七1)。四百五十年的這段時期,很難以解釋。最好的演算法,就是埃及寄居(四百年),加上曠野漂流(四十年,18節),以及征服該地(十年)。人民的需要,由神所設立的士師照料,最後的士師是撒母耳。──《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17「這以色列民的神揀選了我們的祖宗,當民寄居埃及的時候,抬舉他們,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
    「抬舉」:「舉起至高處」、「升高」。
    「大能的」手:「高的」、「高舉的」、「升高的」。──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8「又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注:“容忍”或作“撫養”)。」
    「容忍」:有古抄本作「照顧」。──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19「既滅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就把那地分給他們為業。」
    「迦南地七族的人」: 七1記載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20「此後,給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
    「四百五十年」:大概是指在埃及地四百年、在曠野四十年、征服迦南地用了十年,總共四百五十年。──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21「後來他們求一個王,神就將便雅憫支派中基士的兒子掃羅,給他們作王四十年。」
    「作王四十年」:舊約聖經沒有提到掃羅作王多久,但約瑟夫記載了當時以色列人的傳統:掃羅在撒母耳生前作王18年,撒母耳死後作王22年,總共40年。──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2122當人們求一個王(撒上八6),神就應他們所求,立了掃羅。他統治四十年,可能是從猶太傳統(參 Jos., Ant.6 378)中引出來的。撒母耳記上十三1的經文原不正確,他沒有可能祇作王兩年。後來掃羅被廢,而由大衛取代,因為他不配承當此任。大衛的位份有神的印證,保羅在此引用出來。這句引文是組合而成的,從詩篇八十九21引出我尋得我的僕人大衛,又從撒母耳記上十三14引出一個合衪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與以賽亞書四十四28的用字相似(那裡指的是古列),有人發現這些字也可能是從詩篇八十九篇的亞蘭語翻譯而來;把合我心意譯作遵行我旨意(魏寇斯 Wilcox pp.2124)。若這看法正確,則講章的這一部份,可能源自亞蘭語。引文的目的,是奠定大衛作為以色列理想君王的地位。──《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22行神旨意「我尋得……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
掃羅因為不聽從神的命令,沒有遵行神的旨意, 卻照自己的意思行,被廢掉王位,神要另外揀選一個合乎祂心意的人來作以色列人的王。結果尋得大衛,大衛在那方面合乎神的心意呢?這裡告訴我們,說他凡事要 遵行神的旨意,這就是所有蒙揀選,蒙喜悅的條件。一個人如果不肯遵行神的旨意,他與神怎麼合得來呢?怎能為神所用呢?神與這樣的人無法同行,相交,也無法 賜福給他。
但是這並不容易,因為人都有自己的喜好,願 望,不多願意放棄自己的意思,而凡事遵行神的旨意,以為那等於失去自由,失去快樂,要忍受損失痛苦。為此,人總是與神相爭,不服神,甚至想神完全照自己的 意思成就,然而這些人都要隨著時間的推移過去了。在神的國中沒有地位,在神的永遠計劃中無分,只有消逝毀滅,歸於無有。
而遵行神的旨意,似乎失去自己,卻在神的計劃、目的、國度中找到自己。在今生的幾十年中似乎失去自己,卻在永遠的生命和榮耀中得到自己,遵行神旨意的人要和神一同永遠長存(約壹217);不但像大衛一樣今世蒙神使用,而且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每日天糧》

【徒十三22舊約何處經文曾說過,耶和華神說“大術是合我心意的人”?】
    舊約聖經並沒有這樣的明文,只是撒母耳先知對掃羅發言時曾作過同樣口氣的話,大概這句話是耶和華直接給撒母耳說過的,撒母耳卻用第三身說法轉告掃羅,“耶和華已尋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撒上十三章14節)。但在詩篇八十九篇20節則有“我尋得我的僕人大術”之句。――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三2325如此,神就要透過大衛的後裔,成就祂對百姓的應許。這應許是給大衛的應許,他必有後裔永遠為王(撒下七1216;參廿二51;詩八十九293637,一三二111217)。此處指出這後裔就是耶穌,祂的地位是救主。這裡保羅的語氣和彼得互相呼應(五31)。救主一詞在舊約是指士師(士三915),但更是指神自己(詩廿七1,七十士譯本)。同時詩篇八十九26救恩就是這字的相關名詞,這一點可能也很有意義。
  此刻話題論及施洗約翰的工作,似乎岔離了主題。保羅說,耶穌出現之前,約翰傳悔改的洗禮,又否認自己是猶太人等待的那一位,卻是那要來的一位卑微的僕人(路三1516;約一202627)。提到這些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約翰的工作是新紀元的開始(十37);這裡以約翰為耶穌的見證人,不過主要的目的,似乎是要澄清約翰不是那要來的一位。耶穌出來時,他的工作正近尾聲,他樂意卑微自己在祂以下。也許當時有人過於推崇約翰,以致必須提醒他們,約翰自己並不受任何尊榮(參約一8,三2830)。──《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25「約翰將行盡他的程途說:‘你們以為我是誰?我不是基督;只是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我解他腳上的鞋帶也是不配的。’」
    「解鞋帶」:指最低賤的服事,這件工作連希伯來奴隸都不必為主人做。──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26「弟兄們,亞伯拉罕的子孫和你們中間敬畏神的人哪,這救世的道是傳給我們的。」
    「不認識基督」:原文是「不認識這人」。──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2629講章從這裡起進入一個新段落,重複了起初對聽眾的呼籲,祇是用字稍有變化。重點是說救主的信息(參23節), 是專為他們而發的,要他們留意。保羅將當時的聽眾與那些聽過耶穌又拒絕祂的人區別出來;講章下半其實是勸勉他們不要錯失救恩的機會,不要學效耶路撒冷居住 的人和他們的官長棄絕耶穌,把祂定死罪。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不認識耶穌是誰,也不明白在會堂所聽舊約先知所見證的話語。而且,他們愚昧地拒絕耶穌,卻正好 應驗了先知的預言(詩一一八22;賽五十三3)。不錯,他們查不出耶穌犯了什麼當死的罪,但他們卻仍將祂交給羅馬巡撫,把祂治死。這裡對羅馬人定耶穌死罪並行刑的角色,幾乎略過不提;保羅要強調,在耶穌受死的預言應驗,猶太人責無旁貸。他們把祂的身體取下,埋葬了(路廿三53)。──《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3037人儘管仇視敵對(當然這在神的計畫之內),神卻親自叫耶穌從死裡復活(參二24,三15,四10,五30,十40),而且耶穌多次向跟隨的人顯現。這裡強調,這些跟隨者是與耶穌一同工作出入的人;他們在祂釘死之前與祂一同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去,因此有資格作衪的見證(十3941)。保羅這裡沒有提自己見到復活主的經歷;也許他主要是想到使徒在巴勒斯坦向猶太人的見證(31民間),而他自己則是向外邦人的見證。而他的身份是福音使者,把好消息傳給散居的猶太人及敬畏神的人,告訴他們神向猶太先祖的應許,已藉耶穌復活應驗了。此處應許是指23節所提的,保羅這時再提一次,引用三處經文,都在耶穌身上應驗了。保羅說我們這作兒女的,主要是針對聽眾中的猶太人,但因1626節都看重會眾中敬畏神的人,因此難免令人認為,保羅以他們為先祖的屬靈後裔(參羅四1112)。
他引用的經文,第一處是詩篇二7,描述列國君王如何反對神的受膏者,就是統治祂子民的。這位統治者說明神曾下令,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經文的背景,是指神怎樣命定君王作祂兒子,正如父親接納妻子生的孩子為兒子,應許他照顧與庇護;的意思完全是喻意式的。這詩篇被公認為特指彌賽亞的詩篇(所羅門詩篇十七26),早期信徒將它應用在耶穌身上(四2526;路三22;來一5,五5)。耶穌受洗時天上的聲音,正是這句話。不過,保羅在此是以耶穌從死裡復活,為神以大能帶給祂新生,因此可以說,復活應驗了在詩篇屬靈層面。常有人爭論說,這樣應用經文,會使教會認為耶穌復活之時,才被神收納為兒子(而後來教會才漸漸相傳,耶穌在世生活時,已經是神的兒子)。不過,這極不可能;早期教會不會認為復活等於一種,又用這觀念來證明耶穌在復活之時,變成神的兒子。反而正因知道祂是神的兒子,才將詩篇第二篇用在祂身上,然後可以看出這是復活的預告。這思想與撒母耳記下七1416相近,暗示神尊為兒子的那一位,永遠統管萬有。
    第二和第三段引文關係密切。第34節裡,保羅所關注的,是神叫耶穌復活之後,祂便進入一種新的存在狀態,不會再死亡,因此身體也不能朽壞。朽壞一字是從詩篇十六10出來的,彼得在二2528五旬節的講道中也曾引用,意思相近;這裡保羅再度引用,作為他的第三段引文(35節),然後3637節便予以發揮,證明詩篇十六篇分明不是指大衛自己;他按著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與普通人的死相同,因此已見朽壞;但耶穌的身體卻在死後未見朽壞。
  我們略過了34b的第二段引文,是從以賽亞書五十五3出來的。這裡先知對神困乏的子民應許說: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聖潔可靠的恩典。(七十士譯本),也即是神(應許)大衛的恩典必然彰顯出來。保羅的引文字句與七十士譯本有所不同,用賜給代替了,而且刪去了賜給一字的使用可能與35節用同一個字相關(直譯即是賜給);兩處還有一個相似的地方,中文譯本並不明顯,就是聖潔聖者原是同一個希臘字的翻譯。將這兩節經文相連,可能正基於這種字的關係。這樣,到底引用這經文用意何在?34節可以解作對神子民說明,神對大衛所應許將來的事如何成就。這應許的實現就是透過彌賽亞得著救恩,諸如罪得赦免等。不過這樣解釋很難看出與35節的關連。34節是應許彌賽亞將永遠掌權(參撒下七16),而惟有祂永遠活著,不見朽壞(35節),才可以實現。35節似乎在解釋34節的聖潔是什麼,就是那位不見朽壞的聖者,因此34節意思是:我要為你們恢復那位大衛的聖者,就是那忠心可靠的一位。3637節證明,聖者正是彌賽亞,那位已從死裡復活的耶穌,而不是已見朽壞的大衛。第34節是指神的應許,特別是指從死亡中得保全的應許,這乃是賜給大衛的後裔而非大衛本人,就是耶穌。不過,這個看法必須將第34節的們視為單數才成。詩篇十六篇給大衛的應許,已轉移給你們(賽五十五3),因此不可能是指他,而必定是指彌賽亞。──《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31「那從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見他,這些人如今在民間是他的見證。」
    「在民間」:「向百姓」的意思。──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38「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
    「赦罪的道」:「赦免罪惡」、「罪的赦免」,原文沒有「道理」一字。──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3841這些論點的總結,就是透過已從死裡復活的耶穌,赦罪成為事實,如今便傳給聽眾了。在彼得的講道中(二38,十43),耶穌所賜的恩惠中赦罪是最重要的一項。在保羅的著作中,卻較少提及有些出人意外(羅四7;弗一7;西一14)。這是因為保羅更喜歡稱義這觀念,這是法律上宣判無罪釋放的用詞,基本上意思是一樣的;他用這詞特別要說明,沒有人可以自稱遵守神給摩西的律法,而得與神保持和好的關係(加二16;羅三2022)。祇有藉信耶穌,才可以與神和好。這裡用稱義一字,正是這個意思。不要把這句話的分量減弱了,而說惟有在律法提不出補救之道的地方,基督才使人稱義;這句話乃是說,靠律法根本就不能稱義。更要緊的,是不可忽略每一個信靠的人(英譯十43;羅一16,三22,四11,十411)這一詞的重要性:其含義就是說,這個恩典同樣臨到外邦人和猶太人。這既是神賜給普世的救恩,保羅就鄭重警告聽眾,說明蔑視神恩賜的危機,如此便應驗了哈巴谷書一5的預言,就是人不領會神的作為正在應驗的危險。這段經文原來的背景,是指猶太人不領會迦勒底人的侵略,是神的審判;保羅用它來說明,不認耶穌是神差來的救主,是何等危險。──《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42「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
    「請」:「邀請」、「請求」的意思。原文的時態表現出這是「一再的邀請」。──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徒十三4243保羅、巴拿巴講完道,離開會堂的當兒,便受到邀請,要他們下安息日再來講這道理。可是會眾中有些人等不及下安息日才聽;在散會後,不少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就跟住保羅、巴拿巴;他們二人就勸勉這些人要恒久在神的恩中。這辭句(參十一23)表示這些人早已信靠神的恩,他們是藉舊約得以認識的,如今保羅、巴拿巴勸他們,要繼續以這基本的態度,相信耶穌乃成就神應許的那一位。敬虔進猶太教的人一辭(字面上是敬拜的歸化者),有些解經家覺得很難明白,他們認為路加把兩個辭放在一起,一個是指歸化者,另一個是指敬畏神的人。不過,這問題不難消解,祇要我們明白敬拜的不是一種專門用語,而是對歸化者的形容詞。到這時為止,另有猶太人及正式公認為歸化者的人信了主;故事的高潮,就是外邦人信主,要下一周才出現。路加的用字可能是由於他一心想強調,惟有真正敬畏神的人(十235),才樂意接受福音。──《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4447祇有一部份猶太人存這樣的態度,從43節可見。不過,以會堂為代表的猶太教主流,顯然拒絕了福音。保羅、巴拿巴不得不公然放膽直說,宣稱要將福音傳給外邦人。他們已實踐了先傳給猶太人的責任;新約中其實從沒有一處清楚說明這責任,可能這是基於以色列是神的選民,神不住向他們提供救恩應許的緣故。如今猶太人以整體而論,已向福音說,放棄了接受永生的資格,宣教士就不再受這責任所拘限,可以全力轉向外邦人。不過我們不可以為這行動是因為猶太人拒絕福音,而向他們報復。宣教士一開始就已經明白,他們的任務包括外邦人在內,因為舊約明明說,神的僕人要作萬國的光,向全地施行救恩。這段以賽亞書四十九6的引文,是幾處形容神僕人的工作的經文之一;以賽亞書四十四1清楚指出這位僕人是以色列。然而在以賽亞書四十九56,這位神的僕人卻以色列人有一項任務,可見他必然是以色列中的一個人,或一組人。早期信徒認為,這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參太十二1721引用賽四十二14;又徒八3235引用賽五十三78);不過,此段引文卻強調這位神僕的任務,也是跟隨耶穌之人的任務。因此,原來交付給以色列的任務,既沒有達成,就轉到耶穌身上,再到屬祂的子民,就是新以色列人身上。這任務就是把啟示和救恩的光,帶給全地的人(參路二2932清楚引用賽四九6)。──《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44~50彼西底的安提阿是個使人興奮的城市,是一個混雜的地方。它是主前三百年左右,由亞力山大大帝的一個繼承者所 創立的。猶太人通常蜂湧進入新城市,用現代詞語說,佔取有利地位。因為安提阿位居道路中點,主前六年便已經成了羅馬一個殖民地,因此人口中就有希臘人,猶 太人,羅馬人,也有不少本地的弗呂家人,這些弗呂家人是一種富於情感而又反覆無常的人物。這類人是一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人。
         一件使猶太人光火的事乃是上帝的特殊待遇可以給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於是他們採取行動。當時猶太教對婦女有一 種特殊的吸引力。在古代的世界裏,再沒有比性道德更為馬虎的了。家庭生活迅速崩潰,而受苦最深者卻是婦女。猶太教所傳講的是純潔的倫理與清淨的生活。在會 堂的周圍結集了許多婦女,通常是上流社會的人,她們發現這種教訓剛好是她們所渴求的。這些婦女中,許多都成了皈依者;而敬畏上帝者則更多。猶太人說服她們 去煽動她們的丈夫採取反對基督教宣道者的步驟,而這些男人通常都是有影響力的。──《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三48關於『預定』這兩個字,加爾文預定論的主張是:一個人得救,是主早就已經預定好了的。連甚麼時候,甚麼地點,以及甚麼人來向你傳,也都是預定好了的。
   另外一派對『預定』的看法是『預定本於預知』。神給人一個自由的權柄,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是神卻預知誰會信,誰不會信,所以這節聖經可以這麼說:『凡神所預知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十三48人得永生是出於神的預定麼?】
答①關於這個問題,在教會歷史中,在神學上有兩大派別對立的主張,一派就是加爾文(CaLviN JohN A.D.1509-1564,法國復原派改教師,著名神學家)的預定論PREDESTINATION—— 是堅持神自永遠預定了人所要遭遇一切的事,這絕對的預定,是神對於人類歷史的技書和至尊的旨意,命定誰蒙揀選得救,並無條件,又命定誰要被棄絕受永刑,蒙 揀選的人不得不自願藉神的恩典而得救,他們是藉著聖靈得了重生,且是一次在恩典中得救,就是永遠得救,至終不能從恩典的地位中墮落(參徒三20,四28;路廿二22;羅八2930,九15;弗一45911;帖前五9;林前二7;彼前二8;約六3739,十2829)。另一派就是亞米紐斯(Jocob ArminiusA.D.1560-1690,荷蘭新改正派教師,著名神學家)的意志自由論FREE WILL——是與預定論的觀念切切相反,認為人是有條件的被揀選得救,基督為萬人受死的救贖恩典,並非一切的人都能領受,乃在乎惟有相信的人才能實蒙其惠,而且對於蒙揀選的人也能拒絕這恩典,同時人也會從恩典中有墮落的可能(參約一12,三16-1836,五24;太廿28;提前二6;弗二89;羅一242628;提後四10,一15;來二13,六4-8,十26;加14)。
② 以上這兩派的分野,概而言之,前者認為人的得救,是神的預定計劃,人在神前無功,是白白得著,全靠神的揀選恩典。後者認為人的得救,全由個人的自由意志選 擇,其自決接受與否,神不加勉強,讓人知道在得救的事上應是自己負責,不能推諉,我們認為這兩方面的主張各執一端,皆有其真實與偏頗之點,不能獨守一面。 從聖經所論神的預定(預定原文()徒十三48;弗一45811)人的得救,是出於神的預知(羅八2930,十一2;彼前一2——本節先見原文()與預知同字,如呂振中所譯),而在人的方面同時需要負有相信的責任(徒十三48;弗一591113)。 換而言之,神是根據祂預知人的信與不信而作預定的,神的莫大恩典,與人自由意志,都已清楚顯明,今日對於我們已的人來說,知道這救恩是白白賜給得來的,是 出於神的預定,對於尚未信的人來說,知道這救恩是神給人以自由的接受相信或拒絕,是本乎人的自由意志的自決,明乎此,人得永生乃是出於神的預定,抑為人所 相信領受之成就也,所以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這一句話都已包含其上述之意義矣(參一二六及二七七兩題)。
注:預定——徒十三48(),其字源(),有佈置,安排,規定,派,相約等意思。(預定——蕭錢笛譯作註定,文理本譯作定命)
先見——彼前一2(),預知之智慧,又從其字源(),預知,是由(),前,先前在,和()知,覺相結合而成()在新約中用此字,不獨有腦筋之識,並且有靈性明覺之意。(先見——文理本譯作預知)。
預先所知道——羅八29(),其字源同(),故亦可譯為先見或預知,在徒二23先見,新譯本,呂振中譯本皆譯為預知,但先見或預知不可解作先知(先見稱先知——參撒 九911;撒下十五27,廿四11;代上廿六28,廿九29)。
先知——()意先知,明道者,不是專指能說預言者,及代神宣佈之人而言,其字源是()先前,在前,和()言,說,相結合而成,先知在新舊約中共用三三三次之多。——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三4852外邦人聽見這信息,立刻全心全意地回應。他們為這大好的消息而快樂,讚美神的道。後面的這句話,與帖撒羅尼迦後書三1相呼應,意思是當人接受、相信神的話,便將榮耀歸給神。這裡說,那些相信的人,是預定得永生的。這話表示,並非全城的外邦人都信了福音,可解作神預定了其中一些人相信祂(參十六14,十八10)。 不過,也可以指那些已經按舊約啟示的恩典,依靠了神,列在祂子民中的人;或者是指外邦人信主,是由於神在救贖計畫中,將他們包括在內。不過,不管這些字的 準確含義是什麼,這裡絕不意味他們得永生,與他們自己立意相信的行動無關。因著他們信主,福音信息得以傳遍那一帶地方;信主的人都要傳福音。不過這情勢卻 是更挑起猶太人對宣教士的敵意。那裡有尊貴的上流社會婦女,也在會堂敬拜;這情形在當時不少城市中,十分普遍。猶太人顯然利用她們對丈夫的影響。對宣教士 採取某些排斥的手段;於是他們被迫離城而去。不過,他們臨行之前,表明他們知道是猶太人在背後指使,因此以一個象徵性的動作向他們做見證。猶太人的習慣, 在回到自己的本土前,要將腳上所沾外邦城鎮的塵土跺下,表示潔淨自己,遠離不敬畏神之人的污穢。猶太人向自己的猶太同胞這樣做,就等於視他們為異教的外邦 人。信徒在此強烈的方式表明,猶太人不接受福音,趕走宣教士,就不再屬於以色列人,與不信的人無異(參路九5,十11;徒十八6,廿二2223)。於是宣教士繼續向另一座城進發;雖然遭遇這樣明顯的阻礙,新的門徒仍經歷到喜樂,是從與信徒同在的聖靈而來的(加五22;帖前一6)。
  在這一章中,保羅明明徹底拒絕了猶太人,但他在以後的宣教活動中,仍然先進猶太會堂去,這似乎有點奇怪(十四1,十六13,十七11017,十八419,廿八17)。其中原因之一,無疑是上面已提過的,會堂是很適合向歸化者和敬畏神的人工作的場所。同時,保羅清楚神的順序是先傳給猶太人(羅一1617,二910),而他對自己的同胞,也有極重的負擔(羅九13,十1)。似乎4647節祇是針對安提阿的情況,而不是取消了以後在別處向猶太人的傳道;但同時路加用此事例,刻畫出這個大原則,以後教會中這一特色將日益顯著。──《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三51參看太十14。──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徒十三52「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
    「門徒」:指安提阿的門徒。── 蔡哲民等《使徒行傳查經資料》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例證
【徒十三14彼西底的安提阿聳立在海拔三千六百呎的高原上。保羅與巴拿巴要跨過小亞細亞最艱苦的路,托魯斯山脈(Taurus)才能到達那平原,而這路也是以劫匪和強盜著名的。
         但是我們一定會問,為甚麼他們不在旁非利亞講道呢?為甚麼他們離開海岸,不傳道,卻出發走那些艱險的路呢? 其後不久,保羅寫一封信給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的人,這信稱為加拉太書,因為這些城市都在羅馬的加拉太省。他在這信裏說,『你們知道我頭 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加四13)所以保羅到加拉太去的時候,他是一個病人。原來保羅身上有一根刺,雖然禱告多時,仍然在他身上(林後十二78)。這根刺──也許應當譯作 樁──是甚麼,有許多種猜測。最古老的傳說是保羅害了衰弱性的頭痛症。而最近似的解釋則是他受小亞細亞沿海一帶時常出沒的有毒性的,常常復發的瘧疾熱病所 苦。有一個旅客說,這種瘧疾的頭痛,性質像一根火紅的棒刺進額去;另外一個把它比作牙科醫生的鑽孔機鑽進人的太陽穴。很可能是這種瘧疾襲擊保羅,使他要從 低下的旁非利亞轉到高原地區去消除它。
         請注意,這毛病總不能打擊他,叫他後退。就在身體痛苦時,保羅依然不住的往前,要為基督作個冒險家。──《每日研經叢書》

【徒十三36「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
         大 衛服事了他那一世代的人,他不能服事兩個世代。今日我們卻想借著組織、系統、機構等來長久維持我們的工作,但舊約的聖徒們只是服事了他們那一個世代就過去 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生命原則。麥子從撒種、生長、結穗到收成,然後整棵植物,甚至連根也都要被犁出來。神的工作那屬靈性質的程度,也照樣是沒有屬地的 根,且完全沒有一點屬地的味道。人雖一代一代的過去,但主卻永存,一切與教會有關的事物,必須是現在的、活潑的、能應付目前之需要的。永不可讓它成為固定 的,被「地」所捆綁的,或靜止的。神把祂的工人收取回去,但祂又賜下新的。我們的工作雖會受損失,但祂的工作卻永遠是完美無疵的。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搖動 祂,因祂仍然永遠是神。――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十三45嫉妒的根源猶太人看見人這樣多,就滿心嫉妒。
嫉妒是因為別人的才能、財產,或地位和自己有懸殊的差別而產生的一種怨恨感覺,並引發占為己有的欲望。拉結因為利亞生了孩子,就嫉妒她(創301)。由於約瑟被父親偏愛,他的哥哥們就嫉妒他(創3711)。在今天的經文裡,猶太人同樣也因為嫉妒的理由反對保羅講道(徒1345)。
別人所擁有的任何優勢都引發這種感覺。不管是聰明、漂亮、受歡迎的程度、好的工作,甚至一個人靈性上的洞察力。最虔誠的基督徒也難免陷入嫉妒的心態。
當邁爾在一個聚會佈道時,大批的群眾前來聆聽他那激動人心的信息。後來大名鼎鼎的英國傳道人摩根也來到同一個地方。很快地,人們都擠到他那裡去聽他解釋經文。邁爾就心生妒嫉,他說:我唯一能征服這意念的方法就是每天為摩根禱告!
要除去我們的嫉妒之心,我們必須向神承認並懺悔。如果這情形持續發生,我們就應該開始為他人的才能禱告。當我們能開始欣賞他人的才能,而非只想將這些才能擁為己有時,我們就能根除妒嫉了。
心中萌出嫉妒的種子,
長成的雜草含著怨恨,
當我們容許一個起頭,
很多衝突就將要產生。
充滿愛的心容不下一點點嫉妒。
──《生命巂語》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綱目
【打發出去】
作神的工;生命的事奉
   一、從安提阿被差遣
         1.事奉主,禁食的時候
         2.被聖靈差遣
         3.勝過行法術的
   二、保羅的第一篇信息
         1.述說以色列歷史
         2.見證主從死裏復活
         3.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三、門徒滿心歡喜
         1.主的祝福
         2.遭受毀謗和棄絕
         3.被聖靈充滿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
一、宣教的呼召(十三13
二、居比路的福音工作(十三412
三、彼西底安提阿會堂的福音工作(十三1352
──《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
一、第一個差傳的教會(十三123
   1.聖靈的差遣(14
   2.領方伯信主(512
二、反對與收成(十三2452
──《新舊約輔讀》

【使徒行傳第十三章】
一、被聖靈差派(十三13
二、在居比路的成功(十三412
三、逃亡者(十三13
四、一個病人的冒險旅程(十三1415
五、保羅的講道(十三1641
六、安提阿的困擾(十三4252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