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星期四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註解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拾穗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例證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綱目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今生與來世的追求】
一、不義管家的比喻──要用今生的錢財儲備來世的福分(1~13)
二、人貪求肉體的享受(貪愛錢財)和放縱肉體的情慾(休妻另娶),就不得進神的國(14~18)
三、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只知在今生享樂者,將在來世受苦(19~31)
貳、逐節詳解
【路十六1「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原文字義﹞「浪費」分散,揮霍。
﹝文意註解﹞「耶穌又對門徒說,」這表示下面『不義管家』的比喻,是主耶穌為門徒和跟隨祂的人說的。
「有一個財主的管家,」『管家』指負責管理主人所有業務的人,對主人的財物有處理的全權。
﹝靈意註解﹞『財主』豫表主耶穌;『不義的管家』豫表失敗的信徒──在主所託付的事上不忠、不義。
我們信徒乃是萬有之主的管家,祂將祂的產業託付給我們管理(參十二42;林前四1~2;彼前四10)
﹝話中之光﹞()管家的首要責任之一,就是不可浪費主人的財物。信徒身上和手中所有的一切,都是主託付我們管理的;主所求於我們的,就是不可浪費。
()凡是將錢財只為自己使用,或用在無益的事上,就是浪費主的錢財。
()作為神教會的管家,不但是要善用神的錢財,並且連神所交付給我們的恩賜、地位、和影響力,也都應該善加利用,以盡榮神益人的職責。
()若有人因為害怕浪費而受罰,就將主所託付的全部埋藏起來,不敢使用,結果仍然要受主責罰(參太廿五24~30)
【路十六2「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文意註解﹞「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這事』就是指他浪費主人財物的事(1)
﹝話中之光﹞()信徒若在主的託付上不忠不義,就會被主棄絕。
()我們信徒有一天,必要將自己所經管的一切向主作交代。
()能否再作主人的管家,全看他過去經管的情形如何;信徒生前若好好經管主的託付,死後仍可經管更多、更大的託付(參太廿五2123)
【路十六3「那管家心裏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作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文意註解﹞『鋤地』指作農夫在田裏鋤地;『討飯』指作乞丐乞求別人幫助。
﹝靈意註解﹞「鋤地呢,無力,」表徵信徒付不起十字架的代價。
「討飯呢,怕羞,」表徵信徒不肯服下來謙卑討教別人。
﹝話中之光﹞()「我將來作甚麼?」這是每一個人(包括信徒)遲早須要面對的問題。
()許多時候,我們信徒在主所託付的事上,既不忠心誠實,又懶惰不愛勞動(「鋤地呢,無力」),且愛面子不肯謙卑(「討飯呢,怕羞」),所以很難向主交代。
()我們雖是軟弱(「無力」)的,但是主的恩典要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所以應當靠主,就會得勝有餘。
【路十六4「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裏去。”」
﹝靈意註解﹞「在我不作管家之後,」表徵離開世上時。
「接我到他們家裏去,」表徵被接到永存的帳幕裏(9)
【路十六5「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話中之光﹞我們每一個人都欠了主恩愛的債,且都無法償還(參七41;太十八24~25)
【路十六6「他說:“一百簍油(每簍約五十斤)。”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
﹝文意註解﹞「一百簍油,」『簍』係希伯來人用作量度液體的標準單位,一簍叫一罷特(bath),約為22公升(另一說約為39公升)
「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這是詭詐地慷他人之慨;他故意向欠債的人少收,為的是想博得他們的好感。
﹝靈意註解﹞『油』表徵聖靈;欠油的人表徵缺少聖靈、沒有被聖靈充滿的信徒。
﹝話中之光﹞()我們對屬靈情況不好,缺乏聖靈(欠油)的人,應當寬容赦免他們;若是如此,主也必赦免我們(參太六12)
()我們任何對付的行動,總要趁著還有機會,「快」「快」地作,免得機會一錯過,就來不及了(參太五25)
【路十六7「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
﹝文意註解﹞「一百石麥子,」『石』係希伯來人用作量度固體的單位;一石叫一歌珥(Kor),約為350公升,乃一隻驢所能馱的量。
﹝靈意註解﹞『麥子』表徵生命;『欠麥子的人』表徵生命幼稚的信徒。
﹝話中之光﹞當我們被生命幼稚(欠麥子)的弟兄姊妹得罪時,要肯赦免他們,不定罪他們;這樣,主也必肯赦免我們,不定罪我們。
【路十六8「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原文字義﹞「聰明」精明,靈巧,機智。
﹝文意註解﹞「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主人』是指那財主;他顯然地知道這管家之所為。
『不義的管家』形容他一般的品格,特別指他不忠於主人的錢財。
『作事聰明』指他看得遠、想得遠,懂得運用他手上所能動用的錢財為自己豫備將來之需。
「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今世之子』就是現今這世代的人,即指一般世人;『在世事之上』也可譯為『在他們的世代中』;『光明之子』就是裏面有基督生命之光的人,即指信徒(參約十二36;弗五8;帖前五5)
附註:本節上半,是財主在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不是主耶穌在誇獎;並且財主所誇獎的,不是他的欺詐行為,乃是他作事聰明,也就是誇獎他在那種情況下所表現的精明、靈巧。。
本節下半是主耶穌的評語:要是世人(「今世之子」)都曉得把握時機,為自己的安全爭取保障,信徒(「光明之子」)豈不更應善用才智,來努力爭取天上的保障和獎賞嗎(參太十16)
﹝話中之光﹞()聰明的世人會利用目前的機會,為自己的將來打下基礎;聰明的信徒會把今生的資財,設法轉成永遠的資財。
()我們信徒不可學習世人的狡猾與欺詐,卻當學習他們的深思遠慮;遠見和機敏乃是真實門徒生活中必須具備的條件。
【路十六9「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
﹝原文字義﹞「不義」不正,惡;「錢財」瑪門。
﹝文意註解﹞「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不義的錢財』並不是指以不義的手段所獲得的錢財,而是指今世錢財本身的性質原就是不義的;這個世界裏所有的財物,即使是循合法手段得來的,但在神的眼中看來都是神的對頭(13),都是不義的。
『結交朋友』指照著主的引導,適當地使用手中的錢財,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錢財只在今世活著時有用處,死後到神的國裏就毫無用處了。
「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他們』指因恰當地運用不義的錢財,而得到其益處的人,也就是上句所指結交的朋友。
『永存的帳幕』指信徒將來永遠的住處;他們將要在新天新地裏與神同住,直到永世(參啟廿一3)
﹝話中之光﹞()錢財的本身雖是不義的,但若肯為著主的緣故,常常供給別人,就會產生永存的價值。
()信徒乃是用財,不是守財;乃是善用財物,不是浪費財物。
()信徒善用財物的最佳方法乃是與人共享財物,藉此「結交朋友」;這也就是積財在天的方法(參太六19)
()真正有屬天見識的有錢信徒,必然不會在身後留下一堆財產,因為他們在有生之年,已經為主善用錢財結交了許多的朋友。
()在我們支配我們的財富、影響力、地位、機會,甚至休閒時間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了天上那永恆的國度。
【路十六10「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原文字義﹞「大事」許多,大的,常常。
﹝靈意註解﹞『最小的事』指今生的事,在此特指瑪門(13);『大事』指來世的事,在此特指主豐富的賞賜(參太廿五2123)
﹝話中之光﹞()忠心與否不是按受託之量的多少來定,而是由運用這筆數目者的品格來定。
()忠心和公義表示重質不重量。凡事上要忠心、要公義,要有立場,不可隨便放過。
()一個人要有所成就,先要從最小的地方做起。所謂『萬丈高樓平地起,萬里之行自足下』,天底下偉大的事功,都是小的事件累積而成的。
()人在小事上的表現,足以反應他處理大事的態度。
()固然,做小事的,不一定能做大事,可是小事都做不好,又怎能成大事呢?
【路十六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原文字義﹞「錢財」瑪門。
﹝文意註解﹞「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真實的錢財』在原文並無『錢財』二字,指真實的事物;日光之下,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3),惟有屬靈的事物,才是真實的。
﹝話中之光﹞()如果我們在運用神所託付的錢財上(參代上廿九14)不忠心,神就不會將本來應歸我們所有的屬天財富(參太廿五34)賜給我們。
()一個連屬世的錢財都不能忠心處理的人,那裏有資格得享神國靈性上的真財富?
【路十六12「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文意註解﹞「別人的東西,」指世上的財物,它們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都是受神之託暫時代為管理的東西。
「自己的東西,」指我們可以永遠佔有的屬靈財富,包括永生和神的獎賞。
﹝話中之光﹞()我們不能將錢財佔為己有,因為這是「別人的東西」,是神的東西。神將錢財託付我們管理,為要試驗出我們是否忠心。
()我們今天所有的一切,包括屬物質的和屬靈的,無論甚麼都是從神領受的,所以不要自誇(參林前四7)
()我們若能在屬物質的錢財上忠心,神才會將永世真實的錢財交託我們管理。
()惟有能夠帶到天上的,才是「自己的東西」,是創世以來為信神的人所豫備的(太廿五34)
【路十六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
﹝原文字義﹞「惡」恨惡;「瑪門」金錢,利益,財富。
﹝文意註解﹞神國子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了(林前六19~20),乃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但我們的心若是向著地上的財富,它就會霸佔我們的心,成了我們的主人,叫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受它的支配、奴役。
﹝話中之光﹞()我們信徒是僕人,但只是神的僕人,而不是錢財的僕人。
()地上的財富是神的對頭,它會奪去神子民對祂該有的事奉。當信徒以財利為主人的時候,就不可能專心事奉神了。
()今天信徒有一個最大的試探,就是想事奉兩個主──既要事奉神,又要事奉瑪門,結果被忽略的,總是神這一方。
()又愛神又愛瑪門,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的人,等同一夫二妻──『休妻另娶』,也如一妻二夫──『娶被休之妻』(18),是犯了屬靈的淫亂。
()三心兩意的態度是不能的;屬靈的騎牆派是作不來的。若非全心意全意的事奉神,就簡直不是事奉神。
()貪愛地上錢財,就無法專一愛神;我們不能又愛神又愛錢財。只有當人愛神的時候,他的心胸才會被擴大;最能擴大人心的,就是當你脫離錢財的引力,單單愛神,而不愛瑪門的時候。
()貪財是萬惡之根;貪戀錢財,就會被引誘離棄真道(提前六10)
()人可以賺錢,但不可以拜錢。拜金的人心裏不能容納神。金錢不是你的宗教,不要叫錢財成了你的神。
【路十六14「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文意註解﹞「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法利賽人認為他們的財富是神賜的祝福,是神悅納他們遵守律法的證明。
「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他們大概是笑耶穌無錢怎樣能生活,怎能為神傳道工作呢?
﹝話中之光﹞()貪愛錢財的人,他們的心必以瑪門為主,愛它、重它且事奉它(13),難怪就會輕視主耶穌,並嗤笑祂的話。
()為愛財而愛財,實際上就是愛自己,結果就會忘了別人。
【路十六15「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文意註解﹞「你們的心,神卻知道,」主耶穌在此提醒法利賽人,他們表面看來道貌岸然,但神看透他們內心的貪婪和醜惡。
﹝話中之光﹞()對於錢財,要看在神面前的存心;要追求神所最寶貴的。神憎的我也憎,神愛的我也愛。
()「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人所貪愛的錢財(14),在神眼中乃是可憎恨的,因為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路十六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原文字義﹞「努力」強暴,猛力伸展,極力地作。
﹝背景註解﹞當主的先鋒施洗約翰,和主自己出來作工,傳揚神國的福音的時候,法利賽人處處與他們作對,阻撓人進入神國,所以非得奮不顧身、用力強取便不能進去。
﹝文意註解﹞「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律法和先知』指整個舊約的啟示;本句話表示舊約時代,到施洗約翰時已告終結。
「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神國的福音』指新約的啟示;本句話表示從施洗約翰開始出來傳道,就帶進了新約時代。施洗約翰的事奉成了舊約和新約間的分水嶺(參耶卅一31~34;來八6~12)
「人人努力要進去,」『努力』原文意指『強暴』;人若要進入神的國,必須肯付出任何的代價與犧牲,甚至願意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羅十六4)。這樣的人才能進去。
﹝話中之光﹞()得救是白白的恩典,進神國卻須要「努力」;我們得救了以後,若不努力追求,就無法得著國度的賞賜。
()進神國要「努力」,所以不是『走』的,乃是『跑』的(參林前九2426;腓三13~14;提後四7)。求主吸引,叫我們快跑跟隨祂(歌一4)
()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所以需要屬靈的奮鬥「努力」(即指屬靈的勇氣、活力、毅力和決心,不顧一切迫害)
()主的話暗示,人要進入神國,會遭遇各種的阻撓,包括宗教禮儀的觀念、政治的迫害、好逸惡勞的劣根性、自我灰心喪志等,所以必須『強暴』不顧一切的人才能進去。
()我們應該不惜一切代價,讓基督在我們身上能完全的掌權,這樣,我們就是活在神國的實際裏面。
()「努力」的反面是『一如平常』;我們不必故意去跌倒、犯罪、愛世界,而只要作一個平平凡凡、得過且過的基督徒,就不能進天國了。
【路十六17「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原文字義﹞「廢去」過去;「落空」落下,失落。
﹝文意註解﹞「天地廢去,」指現存的天地將會過去(參彼後三1012;來一11~12;啟廿一1)
「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原文並無『一點』(iota);『一畫』是用來形容附加在字母上的細線或突出部分(tittle)。『律法的一點一畫』指律法中最小的要求。
『較比...落空還容易,』這是反面的說法,指律法的一切要求,將會在神的國度裏面徹底得著成全和實現。
﹝話中之光﹞()律法有其權威,它的效力不會過去,直等到它的一切要求得著了成全。
()律法界定舊約時代,主耶穌的事奉引進新約時代。祂的事奉徹底成全了律法,包括律法上最細微的事(參廿一33)
()基督既已成全了律法,我們基督徒便不必再去遵守律法的規條了;我們只要活在基督裏,便是遵守律法的精意了。
【路十六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原文字義﹞「休」釋放,遣離。
﹝文意註解﹞「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休妻』指離婚;按古時猶太人的規矩,由丈夫單方面宣告與妻子離異即可成立,而不必徵得妻子的同意,也不須經過司法程序的裁決。
『姦淫』(adultery)原文指『已婚男女破壞婚姻關係的性行為』。正當的離婚,只有一種理由,就是有一方犯了姦淫;因為姦淫在神看,是破壞夫妻合一的行為。丈夫無故休妻另娶,一是犯了姦淫的罪,二是虧欠了自己的妻子。主的話乃在表明,按當時的律法規條看,丈夫雖有權休妻,但仍不能使他豁免於道德和良心的定罪。
「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既然惟一合法的離婚理由是有一方犯了姦淫,則離婚後再嫁娶,在神眼中等同犯了姦淫,因為這是背離了神造男造女時要人遵守的命令,破壞了神的合一。
﹝話中之光﹞()主在此肯定律法仍有它的權威性,它的要求始終並未落空,例如:離婚之後的再婚,仍是犯姦淫,仍是得罪神。
()與犯淫亂的人結婚,等於自己也犯了淫亂。
()男女結合不只是外體的行為,也是本質上的改變(太十五19;林前六16)
()基督徒結婚是一生最重大的事,所以婚前應該睜開眼睛好好觀察對方,以免後悔;婚後要盡量閉起眼睛,不要挑剔對方的過錯。
()信徒在世為人,不可隨從世俗潮流,也不可單以符合國家的法律為滿足,而應當事事察驗何為神的旨意(參羅十二2)
【路十六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背景註解﹞『財主』有時人稱其名為『戴維斯』(Dives,源於拉丁文『富豪』一詞)
﹝文意註解﹞「有一個財主,」主耶穌是針對法利賽人嗤笑祂有關瑪門的談話(13~14),特以一個財主的悲慘下場作為例證,警告他們不可因貪愛錢財而拒絕救主的福音。
「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紫色袍』為王室和尊貴人的標誌(參斯八15;箴卅一22;啟十八12);『細麻布衣服』是用細麻織成的布料所製作的名貴衣服。
「天天奢華宴樂,」『奢華宴樂』在原文含有『不但吃的是山珍海味,並且講究華麗的排場,極盡享樂之能事』的意思。
【路十六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原文字義﹞「拉撒路」神所幫助的。
﹝文意註解﹞「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拉撒路』不是主耶穌叫他從死裏復活的那位拉撒路(參約十一43~44)。在主耶穌所講的眾多比喻中,從未為其中人物取名;而這裏不但提到拉撒路,且提到亞伯拉罕、摩西等真實的人物,故下面這一段話並不是一個虛構的比喻,而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渾身生瘡,」這句話的希臘文是常用的醫學名詞,新約聖經只在此處出現過。『渾身生瘡』和『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是一個很強烈的對比。
「被人放在財主門口,」很顯然地,這個財主並不是一個窮兇惡極、欺壓窮人的人,否則,絕不會容許一個乞丐在他的門口討食。他的問題是眼中只有美食,沒有窮人;他沒有善用錢財,辜負了神託付他那麼多錢財的用心。
﹝話中之光﹞「拉撒路」的原文字義是『神的幫助』;神幫助我們,並不在於物質的幫助,乃在於靈性的幫助。
【路十六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餂他的瘡。」
﹝背景註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據說當時猶太人吃飯時不用刀叉,也不用圍巾,人們用雙手取食物吃;而在富有人家,常以麵包來擦手,擦過手的麵包就隨手丟棄,拉撒路在門口所等待的,便是這類麵包。
﹝文意註解﹞「並且狗來餂他的瘡,」這句話有兩個意思:(1)猶太人視他們所輕看的人如狗,故指拉撒路的處境如狗,其痛苦得不著人的同情;(2)瘡會流血;狗餂瘡,就是餂血,意味著活活的被狗折磨而死(參王上廿一19)
【路十六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背景註解﹞『懷裏』一詞取材於猶太人赴筵坐席時的情景──每個坐席的人都憑著自己的肘側身半躺著,有如處身在他後側之人的懷裏(參約十三23),所以『懷裏』含有與那人同赴席的意思。
﹝文意註解﹞「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等於說和亞伯拉罕同在樂園裏享受福氣。人死後靈魂離開身體,與先人的靈魂都聚集在一處,等候末日的審判。
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之人的父(羅四11~12),故他的『懷裏』象徵義人死後暫時居留的所在;是一個蒙福的地方,其中的福樂,就是為像亞伯拉罕那樣的人所存留的極大福氣。
乞丐拉撒路為何在死後得以享受如此殊恩,主在此並沒有明言其原因,但依神賜恩的原則可以推測,必是由於他生前信靠神。又從本章2931節的話來看,很可能是因他在生前因著信聽從了神的話。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注意,他死時沒有像拉撒路那樣提到『天使』來帶領。
財主生前非常顧惜他的身體,穿的是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吃的是珍饈美味,為他的身體耗費錢財,但是死後也不過是把身體埋葬了。
﹝話中之光﹞()天使是服役的靈是為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來一14);他們在我們四圍安營搭救保護(詩卅四7),也時常來往在天父面前(太十八10);聖徒死時,又護送他們到樂園裏。
()財主和拉撒路的不同點不在屬世的豐富與貧窮,乃在他們與世界的關係。財主是全心全意奉獻並事奉世界的,結果卻是虛空與痛苦;拉撒路對世界沒有甚麼要求,因此轉眼仰望神,結果帶來安息。
()富裕不一定是蒙神祝福的標誌,貧窮也不一定是受神咒詛的結果;有時候富裕反而是對一個人忠心程度的考驗,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要(參十二48)
()窮人會死,「財主也死了,」無論何人都會死。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0)。所以我們信徒活在世上,不要像財主那樣作身體的奴隸,倒要善用神所給的身體,作主忠心的管家。
【路十六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文意註解﹞「他在陰間受痛苦,」『陰間』是人死後靈魂暫時停留,等候末日受神審判的地方(徒二2731)。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收留義人的靈魂,又稱樂園(參廿三43);另部分收留罪人的靈魂(伯廿四19),中間有深淵相隔,可望而不可及(26)
當主再來的時候,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要先復活,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參帖前四16~17),按各人的行為和工作在基督臺前接受審判(參彼前四17;林後五10),得勝的被獎賞,失敗的受懲罰(參提後四8;太廿四45~51)
至於那些未得救之人的靈魂,則在陰間裏受痛苦的煎熬,直到千年國度之後,新天新地之前,要經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連同陰間一起被扔在火湖裏,也就是在地獄裏,受永遠的痛苦;聖經稱此為『第二次的死』(參啟廿一11~15;太廿五41)
﹝話中之光﹞()千萬不要以為人死後一了百了;人死後不但靈魂不滅,且其知覺、官能和記憶都還能正常地運用。
()財主被丟在陰間,不是由於他的財富,而是由於他對財富的態度。
()從財主的遭遇看來,惡人受苦是從死後下陰間就開始了。
()財主在生前,他的心對神如「陰間」,只是接受,卻不知足(參箴卅15~16),因此死後必被「陰間」所吞吃。
【路十六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話中之光﹞()財主生前以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祖亞伯拉」),所以死後應當沒有問題,而放心地奢華宴樂(19),因此招致如此痛苦的後果;這也警戒我們信徒:
1.神只看我們的存心與行事為人,不看我們的身分地位。
2.神只看我們現在的光景,不看我們過去的情形(家譜)
3.神只看我們個人在祂面前的屬靈光景,不看我們所處團體(教會)的好壞。
()拉撒路生前被人放在財主的門口(20),可說是被神「打發」去提醒財主,要他好好運用神所託付的財富。可惜現在死後已經失去了機會,神不再「打發拉撒路」了!
()我們所遇到的每一個值得憐憫的人,都是神「打發」來提醒、幫助我們的機會。
()「拉撒路」的原文字義是『神的幫助』。今天當人還活著的時候,乃是得神幫助的時候;但若等到死了以後,就不能再想望得神的幫助了。
()「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世人受貪得無厭的慾念所燻灼,也極其痛苦。
【路十六25「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文意註解﹞「你該回想你生前,」可見人死後記憶猶存。
「如今他在這裏,」這句話指出了時間和地點。
﹝話中之光﹞()財主所受的痛苦(「你倒受痛苦」),不只是火焰的苦(24),還包括「回想」的苦、悔恨的苦和祈求不允的苦(27~31),其苦真是永世沒有休止。
()今生的選擇決定死後永恆的結局,一旦死亡,結局就限定了;享福或受苦,再也無法彼此對調了(26)
()「得安慰」與『保惠師』(約十四16)在原文同屬一個字群;信徒生前有聖靈在旁安慰與引導,死後仍得被呼召靠近所信的主──即與主同在(腓一23)
【路十六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文意註解﹞「以致人...不能,」更確當是譯作:『目的要使人不能』。設置深淵的目的,是要在兩種人中間造成一道不能逾越的鴻溝。
﹝話中之光﹞()在陰間是彼此間隔,不能交通的;但在新耶路撒冷是有街道,有河流,彼此暢通無阻(參啟廿一21;廿二1)。我們在教會中若有間隔、分裂的情形,必是從陰間來的,不是從神的寶座來的。
()我們在信主之前,不但與神為仇為敵,並且和別人有中間隔斷的牆;但感謝主,祂以自己的身體,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使我們能與神並與人都和睦(參弗二14~16)
【路十六27「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話中之光﹞()「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這是從陰間發出的呼籲──在陰間裏受痛苦的靈魂,悔恨之餘,深盼自己的親人在生前就能接受救恩,免受自己所受的痛苦。但願這個呼聲,也能打動千萬信徒的心弦,接受負擔向自己的家人、親友傳福音。
()信徒最大的痛苦,是將來死後發現自己的親人在陰間深淵的那邊受痛苦。
【路十六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話中之光﹞()這可能是財主第一次關懷別人,可惜人在陰間,悔恨改過已經太晚。
()今天還不肯相信的人,請聽聽地獄的呼聲,和你親屬為你的禱告和希望吧!
()死了一個財主,仍舊「還有五個弟兄」;今天活在世上,像財主那樣貪戀物質的享受,而忽略永生的人多得不可勝數。
【路十六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文意註解﹞「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是全本舊約聖經的統稱。
由本節可知,財主和拉撒路死後結局的不同,並不是由於他們生前的貧富,也不是因著他們生前的享福和受苦,乃是由於他們生前聽從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即信不信神的話。
【路十六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路十六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文意註解﹞「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意即『若不聽從神的話』(29節註解)
「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後來另一個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猶太人不但不相信,反而商議要把他殺了(參約十二9~10);再後來,主耶穌自己從死裏復活,猶太人還是不相信(參太廿八11~15;徒十三30~4044~45)
﹝話中之光﹞()人若有了神的啟示(「摩西和先知的話」),而仍漠視人間的疾苦,無愛神、愛人的心,則即使是再多的超自然的啟示,他也一樣無動於衷。
()如果一個人的心靈是關閉的,且排斥神的話,那麼任何證據──甚至死人復活──都不能改變他。
()基督乃是從死裏復活者的元首(西一18),惟祂才是復活的實際(約十一25);人若不信靠基督,死而復活對他不過是個道理,並沒有多大的用處。
叁、靈訓要義
【基督徒的理財原則】
一、基督徒是主的管家,受主託付運用錢財(1)
二、基督徒必須向主交代所經管的錢財(2)
三、基督徒要從今世之子(即世人)學習如何善用錢財(8)
四、基督徒要藉著錢財結交有益於永世的朋友(9)
五、基督徒是否忠心運用錢財,關係到屬靈事物的託付(10~11)
六、基督徒必須認定,錢財並不屬於我們自己(12)
七、基督徒不可讓錢財取代了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13)
八、基督徒不可貪愛錢財(14)
九、基督徒的錢財,不可只為自己享用,而須與人分享(19~20)
【認識錢財】
一、錢財的性質是不義的(9)
二、錢財會有無用的時候(9)
三、錢財有助於我們將來在永世裏的獎賞(9)
四、錢財不過是最小的事物,不足與將來的獎賞相比擬(10)
五、錢財乃是虛假而非真實的(11)
六、錢財乃是身外之物,而非自己身內之物(12)
七、錢財乃是神的對頭,與神爭奪人心的地位(13)
八、錢財有可能連累人,叫人死後受神刑罰的痛苦(23~24)
【幾個意義深長的對比】
一、今世之子和光明之子(8)
二、不義的錢財和真實的錢財(911)
三、最小的事和大事(10)
四、別人的東西和自己的東西(12)
五、事奉神和事奉瑪門(13)
六、人所尊貴的和神所看為可憎惡的(15)
【財主和拉撒路的對比】
一、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拉撒路渾身生瘡(19~20)
二、財主天天奢華宴樂,拉撒路要得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1921)──財主生前享過福,拉撒路生前受過苦(25)
三、財主死了被埋葬,拉撒路死了被天使帶去(22)
四、財主在陰間受痛苦,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裏享福(22~23)──財主死後受痛苦,拉撒路死後得安慰(25)
五、財主死後所受的痛苦,在程度上是『極其痛苦』,在時間上是『永遠無限』;拉撒路生前所受的痛苦乃輕微且有限(2124)
六、財主不能過到享福的這邊來,拉撒路不能過到受痛苦的那邊去(26)
【人死後的去處和光景】
一、人死後身體埋葬了,但靈魂仍要存在(22)
二、人死後靈魂要到陰間,信徒是在陰間的樂園裏(亞伯拉罕的懷裏),不信的是在陰間的火焰裏(22~24)
三、人死後靈魂能看、能說,且仍有痛苦的知覺,信徒的靈魂也能的安慰(23~25)
四、人死後無法再改變靈魂的歸宿(26)
五、人死後也有良心的感覺,會後悔生前所作所為(27~29)
六、人死後就不能和仍活著的人交通來往(27~29)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末尾處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拾穗
【路十六1「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管家」:原文可以指一個城市的銀庫主管或一個富人家的首席家僕,負有照顧及管理其他僕人之責任。而在本段則指一個富人的「財產管理人」。可以代表主人處理其產業。而由後來他的遭遇是「被辭退」,可見他不是一個奴隸,而是一個雇員。
「告」:「說閒話譭謗人」的意思,指著含敵意的指控(不論是否是誣告)。
「浪費」:表示這管家是因為疏忽職責而不適當的消耗主人的財物,而不是蓄意騙取或盜用主人財物。──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11{\Section:TopicID=305}不義的管家
問:路加福音十六章一至十一節,耶穌說這個比喻的意思,似乎不贊成這樣的人,第八節祂又誇獎他作事聰明,似乎又有點贊成的意思,第九節又說:「我告訴你們,要藉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帳幕裏去。」這又似乎教訓門徒用那不義的錢財,去結交朋友,到後來還能得點益處,問這兩節聖經是甚麼意思?
答:第八節的「主人」是這個故事中的主人,並不是天上的主。天上的主並未嘗如此稱讚。主的教訓是叫人用他的錢財,去作救靈魂的用處(不是捐入宗派),叫人們因我們的捐助而得救。如此,當我們死時,就有我們的朋友,就是因我們的捐助而得救的人,來迎接我們進入永遠的帳幕。所有的錢財,因為其與神對峙(13),所以,都是不義的。「不義的錢財」就是錢財。―― 倪柝聲
【路十六1~12不義管家比喻要義解法如何?】
答:耶穌在講這個比喻內,設有三等人,就是一個財主——代表神自己,為全世界人之主。一個管家——表示主的僕人,如同我們各人都是神的管家(林前四12,彼前四10)。兩個欠債的人——代表世人,如犯罪欠債的人(羅三23,太六12),由於這個不義的管家僕人,他不忠於主人,浪費主人的財物,作為己用,任意揮霍,無法向主人交代明白(傳十二14,太十二36),被主人辭了,他為打算自己將來後退的去路,於是就把欠他主人的債戶叫來,擅減債額,將一個人欠一百簍油的,減少五十簍(大概是橄欖油,每簍約五十斤,簍字原文作罷特Bath,約可盛九加侖,代下二10),又將一個欠一百石麥子的,減少二十石(石字原文作一歌珥kor,約九十加侖,代下二10),他這樣行意思是現在此處被主人所棄絕,將來能被別人所接待,好有別的去處。「主人就誇獎這個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主人並非歡喜誇獎這人詭詐的行事,不過是誇獎他的靈巧,能夠狡兔三窟,早為預備,趁著現在的實際,造成將來的幸福。「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今世之子,乃指不信主的世人(詩十七14,腓三19),光明之子,乃指已信神的人(約十二36,弗五8,帖前五5)。「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去。」——耶穌的意思,是在教訓門徒如何藉用世人的錢財,結交朋友,周濟貧窮,行出善事,經營將來永遠的好處(太六20,提前六17-19,箴十九17,參九四題),所以主不是要門徒用這不義管家所作的行事方法,卻當效法他的聰明,並且教訓人,無論在最小的事上,或在最大事上都要忠心,意思乃是人的忠心不在乎他所受的交托多寡,乃在乎他是要有負責任的觀念,克盡自己的本分才是(十九17-19,太廿五2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這是很明顯的指出門徒對於神要忠心,必須以神為主(路十二33,十八22),是能為自己多造天上的幸福(彼前一45,箴八1819)。由此可知主所講的以上比喻其重要之目的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六2「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可以譯為「我聽見的這是怎麼回事」或「為什麼我聽到這事」。
    「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意思是「提出一份報告,交代你所經管的事」。──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3「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討飯呢﹖怕羞」:原文的時態顯示這裡的意思是「怕難為情,不敢開始去討飯」。──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4「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
    「我知道」:意思是「我想到了」、「我想通了」。──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6「他說:一百簍(注: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
「簍」:相當於八、九加侖。
    「你的帳」:直譯是「你的字」,亦即你的「借據」。──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7「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
    「石」:相當於十「蒲式耳」,約等於八十七公升。──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8「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聰明」:指「分辨能力」,也可以翻譯成「狡詐」。
    「今世之子」:指人生觀、價值觀完全受這世界影響的人。──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9「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朋友」:可能可以指「窮人」,不過另有一種說法是指「上帝」,而後面的「他們」可能是為了避諱上帝的名字而用「天使」來取代。這是因為接人到永存帳幕的應該是上帝。
    「無用」:「到了盡頭、不復存在」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9不義的錢財與永存的帳幕有何意義?】
答: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這一節經文大意,已在上問題中略有所述,但其究竟用語意思如何,令人相當費解,大概是出於當時的一種隱語,或是習慣語,對於當地人來說,一聽就能領會,對於今日我們而言,則必須加以解釋,首先在字義和用詞方面,我們需要明白,所謂不義的錢財,並非指著錢財的本身有何不義,乃是因為人在得錢財與運用錢財上所行出不義的事來(提前三8,六910,多一711);至於帳幕一詞(Tabernacle)原系出自舊約聖經,亦即稱為會幕(Tent of The Congregation),為神在古時受以色列人觀見叩問朝拜之所在,亦即神所啟示聖旨之地方(出卅三7-11,卅九32),在新約聖經中,曾經論到帳幕之事,乃為預表天上永遠真聖所之影像(出廿五89,來八2,九112324),我們先能瞭解這一層的意思,則對於主所說的全句用意,可作如下的解釋:
①是認為主在教訓我們藉著世上不義的錢財,結交天上的朋友,就是要行在地如在天的善事為天上的主多作善工(路十二33,十四1314,太廿五34-40,提前六17-19,箴十九17),以後到錢財無用的時候,主會接我們到永存的天家去(約十四23,太廿五24,來九34)。
②是更要利用不利的錢財幫助世上的朋友,多行善事,到了將來離世錢財無用的時候,天使會接我們到那永存的天家去(參十二15-21,十六23)。
③是要利用不義的錢財幫助世上的朋友,多行善事,到了將來發生困苦的時候,那些受幫助而成為有錢有勢的朋友,他們會因知恩圖報,接我們到他們那裡美好的住處去。
以上這三種解釋好像各有道理,但是究竟哪一種為合乎主的教訓本意,未能確知,不過筆者以為第一種解釋,為我們所認為合適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六9不義的錢財與永存的帳幕有何關係?】
主那穌所說:“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這幾句話,是相當費解的。
要解釋這幾句話,先要明白“原則”,就是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國家及民族都有不同的“隱語”、“諺語”、“雙關語”和“習慣語”。這些不同的,“詞語”,當地人一聽就明白,甚至會笑起來,因為是人人皆知的。
主那穌所講的這幾句話可能是適用於這個原則,當他一說出來,大家都明白,不必要求解釋。
不過,我們今日卻要求解釋,理由是我們不明白當時的習慣語。這幾句話的各種解釋如下:
一、有人認為主那穌教訓我們要利用不義的錢財結交“天上的朋友”,即為天上的事,天上的主多作工,然後,等到錢財無用的時候,天上的主會將我們接到“永存的帳幕”裏圭,指到天家去而言。
二、第二個解釋是要利用不義的錢財“幫助世上的”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將來錢財無用之時,即離世之時,“天使”會將我們接到永存的帳幕裏去。主那穌後來在講拉撒路與財主的故事時,會提及有天使來,將拉撒路帶到亞伯拉罕的懷中(22節)。
三、第三個解釋是要利用不義的錢財幫助朋友,多做善事,等到將來自己困難的時候,也就是可能那些受過幫助的朋友們變成有錢有勢的時候,他們便會因為報恩而把我們接到他們的地方去供養我們。主那穌所說“永存的帳幕”並非指天家而言,乃是指朋友的“美好住所與供養”而言。
這三種解釋,各有道理,但如果要獲得真正的答案,要到天上人間主那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六10小事忠心「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人都注重大事,而忽略小事,而主耶穌卻不這樣看,祂是看人在最小的事上如何。能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自然也忠心,在小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可能行義。主耶穌所講的天國比喻中,論到那良善忠心的僕人,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要把許多事派他管理(太2521)。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路1917
有的信徒因為主沒有派他許多事,作大工,就忽略小事,輕看小工,不肯認真忠心去作,甚至怪主不肯使用他,以致灰心什麼都不肯作了。其實,每個信徒最少都有被派的小事,有為主作的小工,而這些小事小工正是主試驗我們忠心的所在。真正多的事,大工,還在將來,但若在這些小事小工上不忠不義,就失去將來為主重用的機會。將來的賞賜,就是根據今天這些小事小工的表現。
主試驗我們在主的道上是否忠心,在人看為不重要的道理上,光陰也是主給的恩賜,我們如何使用一生的光陰。即或是一分一秒時間,是否是為主而用,或者隨便的浪費掉。當然主給每個人有不同的恩賜和交托,使人可以盡力為主而活,作美好的見證,使神得榮耀,使人得益處,能夠在小事上幫助人,服事人,愛人,也是對神忠心。──《每日天糧》
【路十六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不義的錢財是指地上虛浮的事物,真實的錢財是指屬天的豐富。── 王國顯《配得那世界的人──路加福音讀經劄記》
【路十六12「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別人的東西是指神交托我們的事物,自己的東西是指神定規要賞賜給我們的豐富。── 王國顯《配得那世界的人──路加福音讀經劄記》
【路十六13事奉二主「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主的話是何等的真實,重要,祂知道人的心,祂看出許多人是事奉兩個主:既事奉神又事奉財利,或者其他的事物,兩方面都不肯完全放下,丟棄神害怕,放下其他東西又捨不得。所以那一面都事奉不好,心中沒有平安,行為多有矛盾,最終兩面都落了空。
為什麼不完全丟棄神呢?因他知道,真有神,神是主管一切的,他曾蒙神許多的恩典,不能得罪神,也不好意思丟棄神,又盼望將來到天堂去。那麼為什麼不完全放棄世界的情欲、名利、娛樂等等呢?因為舍不得,覺得那些是自己喜好的、現買的,沒有那些會感到枯燥、空虛。因此,那一方面也放不下去,他想同時事奉兩個主,兩面都不得罪,都能抓住。
但這是不可能的,正如主說: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因為這兩方面是彼此不相容的,它們都想完全得著這個人,所以人無法兩面應付。當你的心偏向那一方面的時候,自然覺得另一方面是一種攔阻。所以愛這個就必惡那個。當你想去照這個意思行,以滿足這方面的要求時,另一方面同時也有要求,因為人同時只能作一方面的事。最後還是只能事奉一個主,卻已經受盡了痛苦,耗盡了心力,還是早一點決斷,揀選事奉那一個主,不要心懷二意了。──《每日天糧》
【路十六14「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嗤笑」:原意是「把鼻子翹起來表示輕視」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到約翰為止」:意思是包含施洗約翰在內。
    「律法和先知」:這是舊約內容的總稱。
    「努力」:此字有幾個意思:(1)使用力量或暴力。(2)奮力進入。(3)迫切邀請。──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7「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一點一畫」:原文是「一畫」。原意是指把希伯來文的字與字分開的記號。這些小差異雖然細微,卻可以改變整句文字的意義。因此這裡的意思不是「字句的細微部份不能被廢棄」,而是律法的意義不會被改變。──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穿著」:原文時態表達出「習慣穿著」的意思。
    「紫色」:這種袍子是用一種紫色魚或紫色貝類所提煉的染料所染,價格高昂,只有財主或王室所穿的外衣才用的起。
    「細麻布」:由埃及產的亞麻製成,包裹木乃伊就是用這種細麻布。這種布料是用來縫製裡衣。──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討飯的」:原文意思就是「乞丐」。
    「拉撒路」:這名字的意思是「神幫助」。
     被人「放」在:原意是「丟」、「擲」,這字表示拉撒路不但被輕視,恐怕還遭受粗魯的對待。──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亞伯拉罕懷裡」:對猶太人而言,在亞伯拉罕懷裡就等於「在樂園裡」或「在天堂裡」。──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223亞伯拉罕的懷裡和陰間是指什麼地方?】
答:耶穌在路加福音中講到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路十六19-31),描述他們各人死後不同的結局情形,討飯的拉撒路是「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得安慰(路十六2225),而財主是「他在陰間受痛苦」求可憐(路十六2324),這兩個不同的地方可作為如下的解釋:
①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乃是樂園的一種名稱,因為那裡是尊貴,平安快樂,得安慰的地方(路十六25,太八11),這個「懷裡」的名稱,是因著猶太人坐席的規矩而起的(參約十三2325,一18),拉撒路死後,他的靈魂得救被天使效力護送到樂園裡去(來一14)。
②在陰間受苦——這陰間在聖經希臘原文所用的字是(),意思是看不見的世界,為死人靈魂離體後的居所(太十六18,路十15,徒二27,啟廿1314,創四二38),凡在陰間的靈魂,還是活著而有知覺,知道快樂與痛苦,財主因未悔改,死後他的靈魂就是到了這個地方(路十九23242728)。
③耶穌在未受死之前,有人以為陰間是分為兩部分,就是得救的部分,和滅亡的部分各居其一,得救之人所居之處稱為樂園,亦即稱為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22,三43),滅亡之人所去的地方,即為地獄之所在()(路十六23,太五23,參十八題),那裡有蟲有火,極其痛苦(24,可九48,啟十九20),這兩處之中有深淵隔著,似乎是平面的,可以遠遠望見,並且可以通話,但卻是不能來往(262324)。
④耶穌在受死後,他是下了陰間之樂園(徒二2627,羅十7,路廿三43,弗四9),曾將得救之人的靈魂都帶到天上去了,當祂升天的時候,樂園已從陰間遷至天上,因為保羅曾被提到三層天上到樂園裡(林後十二1-4),「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四8中句——新譯本作擄了許多俘虜,原文意思亦即擄掠了那些被擄的人,參二八七題),乃指在樂園中得救的靈魂。這樣看來,現在的樂園是在那裡,現在的教會時代,那些得救死了的信徒,他們的靈魂與主同在(林後五8,腓一23),身體是要等到復活的日子(林前十五52,伯十九25),那些滅亡之人的靈魂仍在陰間,是要等到千禧年後,他們也要復活受審判,以後被仍在火湖裡(啟廿1314)。
⑤前面所論樂園是在陰間,以及主死後才由陰間將樂園遷至天上,我們只是根據一些經文推斷,作傳統的解法,但究竟實際情形如何,聖經並無明顯說明,因為這是所謂肉眼看不見的靈魂世界,屬於神秘的事(申廿九29),非我們有限的頭腦智慧,能已窺察知其境界領域于萬一,保羅說:「我們如今仿佛對這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參二二三題),所以一切的難題,只有等主再來時,便可得到解決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六22~26陰間在何處?陰間分幾部分?】
首先要明白中文“陰間”一詞是與“陽間”相對的。中國古來以生之事為陽,死之事為陰,生人所在之處為“陽間”,死後之所在為“陰間”。聖經原文所用的字是HADS/幻(原意亦為“看不見的世界”,與中文“陰間”意義相近。
既然“陰間”是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顯然的包括“得救者的陰間”與“不得救者的陰間”而言,而不是只指著不得救者受苦的地方。
主那穌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描述陰間的情形,全部聖經只此一處記載得如此詳盡,其中告訴我們那不得救的財主所在的陰間是非常痛苦之處,而拉撒路與亞伯拉罕所在的陰間,乃是得救者得安慰之處(25節)。
不少人對這一段經文所記載的讀得太快,以致有錯誤的觀念。以為亞伯拉罕是在“上面”,那受苦的財主是在“下面”。可是亞伯拉罕說得很清楚,他說:“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26節)。從“深淵”一詞便知不是亞伯
拉罕在“上面”而財主在“下面”,乃是兩個不同的陰間都是在一個“平面”,不過兩者距離“很遠”(23節)。
對於肉眼所看不見的世界,我們從聖經中所獲得的資料是有限的,即使上主要我們多知道一些,也無可能,因為人的言語不夠用,有許多事情,恐怕不能用人有限的言語和知識所能表達。所以我們只能根據聖經所記載的去研究,而不作強調的解釋。
陰間是一定存在的,但我們如果說惡人的陰間是在地球裏,善人的陰間是在某一星球,則無聖經明文的根據,而且不能稱之為“看不見的世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六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陰間」:指人死後所去的地方,當時的猶太人認為陰間分為樂園(亞伯拉罕懷裡)和地獄(欣嫩子穀)兩部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涼涼」:「使涼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享過」:直譯是「得到了」,亦即財主在世已經取得了他所應得的一切福份,現在已經不再有任何福份存留了。
    享過「福」:「好東西」,而且原文是「他的好東西」。
    受過「苦」:「壞東西」,而且所受的「壞東西」不是「他的」,意思外加給他的,而不是他本來就必須接受的。──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深淵限定,以致」:深淵存在兩地之間是有目的的,就是要阻止雙方的來往。──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六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
    「見證」:指的是徹底、完整、而嚴肅的見證。──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例證
【路十六12「在別人的東西上。」】
我們的主論錢財及其用途。
錢財的性質——祂提到錢財,這是「不義的」。賺錢的人會不計代價甚至不折手段來求得,很可能成為一個敬奉偶像的人,每日都跪拜在瑪門廟中。在他看來,那只是「小事」(十節),從錢財的性質來看,卻是很微小的,至少它不是真正的財寶(十一節),也不能占為己有的,這是別人的,是神的(十二節)。無論什麼都是領受來的。
錢財的用途——這是神的,但是神放在我們手中,看我們怎樣使用,然後祂才會將永世真實的錢財交托我們管理。我們實驗一個孩子,先給他玩具表,以後才放心給他真的表。如果他弄壞了,你就不想再信他。他若用得小心,就可將家中其他的東西也交給他用。神也這樣實驗我在用錢的事上,知道在新耶路撒冷的市場可信託我們多少款項。
在錢財忠心——為神代管總要謹慎,那不義的管家只為自己,也容易浪費,他用主人的錢財討好債戶,他以後失了地位也不致流落。神就這樣安排,如果你用錢得當不僅可得著祂信任,而且在世界一切都過去之後,你必受歡迎被接到天上去。
── 邁爾《珍貴的片刻》
【路十六13第十三節定下了這個規則,沒有奴僕可以同時事奉兩個主。主人擁有奴隸,並且是擁有他的全部。今天,一個僕人或是一個工人,可以很輕巧的從事兩份工作或是兩個不同的人的工作。他可在工作時間從事一份工作,在空閒的時間從事另一份的工作。舉一個例,他可以在日間出任文員之職,而在晚間可以從事音樂師的行業。許多人是在他兼職裏頭添補他的入息,或是探索到真正的興趣。但奴隸卻沒有空餘的時間;他每一刻的時間,每一分的力量,都是他主人所有。他沒有屬於自己的時間。因此,服事上帝不可能是兼職的,或是工餘的。人一旦選擇要服事上帝,他每一刻的光陰,每一分的力量,都是屬於上帝的。在芸芸主人之中,上帝的獨佔性是獨一無二的。我們或是全屬於祂,或是全不屬乎祂。──《每日研經叢書》
【路十六13電纜上的白鴿】經文:「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十六13)
   在某些山上面,我們會看發現有一些掛空的電纜,這些電纜帶有強力的電流,故此,它是完全絕緣的,以及是位於人接觸不到的地方,如果我們用手去抓這些電纜的時候,我們站立的地下就會令電流流過我們的身體,我們就會被立刻被電流電死。但是電纜上經常會有一些白鴿,它們站在上面卻不會受到任何傷害,關鍵的地方在於它們的身體沒有同時接觸其他物品。我想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是這樣,上帝是要我們在祂那裏得到完全的保障,但是,如果我們的手同時抓住一些不應該抓的東西時,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會面臨危險。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綱目
【『人生的投資』】
經文﹕路 十六 1~13
一、人生的規劃是什麼?
1.有目標與無目標
2.有滿足與無滿足
3.暫時的與永遠的
二、人生投資須知﹕壞榜樣中學習好功課 (Good lesson from a bad example)
1.管家的身份(十六 12 )
2.不可浪費(枉費)(十六 1)
3.有聰明(及時、運用一切的方法)(十六 5~78)
三、人生投資在今天﹕
1.一定有交帳的時候 (十六 2,羅 十四 10~12)
2.知道優先次序 (十六 10~13)
3.抓住機會 (十六 9)
── 左同文
【管理家產的方法】
無力鋤地,討飯怕羞
一、不誠實的管家
1.浪費主人的財物
2.運用小聰明篡改借據
3.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二、法利賽人的嗤笑
1.貪愛錢財
2.人所尊貴的
3.神卻看為可憎惡的
三、財主和拉撒路
1.活著時的情況
2.死後享福或受痛苦
3.在陰間裏的哀求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
一、壞人身上的好榜樣(十六113
二、不變的律法(十六1418
三、人向來疏忽了的懲罰(十六1931
──《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
一、不義管家的比喻(一六113
二、貪婪的法利賽人(一六1418
三、財主和拉撒路(一六1931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在小事上忠心(十六118)】
一、不義的管家(19
二、小事上忠心大事也忠心(1018
──《新舊約輔讀》
【財主與拉撒路(十六1931)】
一、兩種不同的人生觀(1921
二、拉撒路和財主死了(2223
三、得救在今生(2431
──《新舊約輔讀》
【財物與拉撒路(路加福音對比之二)】
讀經: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末節(路加福音十五至二十三章的故事都是對比)。
一、兩個不同的人
一個財主,一個是窮人。
二、生前的分別
1、財主主前穿紫色袍和細麻布衣,天天奢華安樂。穿紫色袍,表示尊貴富足,穿細麻布衣服表示生活富裕。要形容財主如何宴樂。
2、窮人生前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三、死後的不同
1、要形容那討飯的死後的光景。這段聖經記載生前的事,是先提財主後提窮人,因為生前是財主的天下。在馬路上行路時,是財主在先,窮人在後,死後則反過來先提窮人後提財主,因為死後是窮人的天下。這窮人生前狗來舔磨,死後天使來接。生前在財主門口,多麼冷落。死後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多麼安慰甜美。
2、財主也死了。不光窮人會死,財主也會死。有錢也買不得命,窮光蛋死了,百萬富翁也死了。要重講這「也」字,沒有一個人能逃避死亡。貪,富,貴,賤,男,女,老,幼都得死,有一天,你也死了,要把苦力,大學生,三輪車夫,大學教授,看門的,校長,都擺在「也」字裡。病人死了,大夫也死了,老媽子死了,太太也死了。
3、並且埋葬了。雖然財主死了,出了一個大殯,但是沒有天使來接,沒有亞伯拉罕的懷抱,卻在陰間受痛苦。遠遠的看見亞伯拉罕拉撒路在他的懷中。從前喝汽水,可口可樂,啤酒,洋酒,現在是滴水難得。從前舌頭享福,講話有勢力,能呼風喚雨,也曾用舌頭罵過人,今天則在火焰中受痛苦。這不過是陰間的火焰,還不是火湖的本身,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便過到你那裡是不能的,要從你那邊過到我這裡,也是不可能的。活著時不求神,死了再求救太晚了。
四、不同的原因
1、他們的不同,不在乎貧富,也不在乎生前享福與受苦。
2、他們的不同,乃在乎他們信不信神的話,因為主明明說,要信神藉摩西所說的話。信神的話,就是信基督。因為神的話是以基督為中心。這裡所說從死裡復活的,就是指著基督說的。財主在生前不信聖經,也不信基督,所以死後在火焰裡受痛苦。
3、財主因為不信神的話,所以生前儘量奢華宴樂毫不想到將來的問題,窮人因信神的話,所以不顧生前的痛苦。
4、朋友,你如果不信神的福音,只顧生前,不介意死後,那是何等可憐,請你快信神的話,快信耶穌。
──《福音材料267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