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人子救主的教導】
一、對工人的教導:
1.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1~7節)
2.棄絕他們的,就是棄絕主(8~16節)
3.不要因鬼服了而歡喜,要因名字記在天上而歡喜(17~20節)
4.要因看見神的美意而歡樂、感謝(21~24節)
二、對律法師的教導──要照好撒瑪利亞人所行的去行(25~37節)
三、對馬大的教導──要像馬利亞選擇那上好的福分(38~42節)
貳、逐節詳解
【路十1】「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背景註解﹞「主又設立七十個人,」舊約《創世記》記載了七十個外邦國家(參創十章);以色列的眾子去到埃及的也是七十人(創四十六27);與摩西一同上西乃山的長老是七十人(參出廿四1,9);猶太公會也是由七十人組成。
﹝文意註解﹞「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兩個兩個出去的用意,不僅因為兩個人作見證更具可信性(參申十七6),也為了在這段訓練期間,讓他們可以彼此扶助。
「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他們乃是在耶穌以先前去宣揚,有如開路先鋒。
﹝話中之光﹞(一)主差遣門徒,都是兩兩成對;這說出我們事奉主,必須和別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彼此幫助,而不宜單獨行動。
(二)在地上若有兩三個人同心禱告,必蒙應允(參太十八19);在教會中二人同心所得的果效,遠超過單獨一個人(參申卅二30)。
【路十2】「就對他們說:『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
﹝文意註解﹞「要收的莊稼多,」意即收成是大的。
「作工,」意思是作苦工、勞工。
「當求莊稼的主,」主在這裏是用莊稼的主和莊稼來比喻祂和人的關係(啟十四15)。
「收他的莊稼,」原文或作『到他的收割裏,』意即有分於他的收割。『他』指『莊稼的主』,也就是我們的主。
﹝話中之光﹞(一)主的莊稼雖多,但經得起勞苦的工人不多。
(二)在這地上,主需要人與祂同工(賽六8)。而主工作的需求,總是比祂所能差遣的工人為多。
(三)主雖有意要打發工人,但仍須我們為此禱告,祂才差遣。禱告就是為神的旨意鋪軌道,叫神的旨意可以往前行駛。
(四)我們應當常為傳福音得人而禱告(西四3);禱告也就是與主同工,禱告能興起更多的福音精兵。
(五)工人不是自願出去作工,乃是受差遣(「打發」)才去作工。
【路十3】「你們去罷;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裏。」
﹝文意註解﹞「如同羊進入狼群,」羊生性溫馴,狼則兇暴、殘酷;羊在狼群中,其處境既艱難且危險。
﹝話中之光﹞(一)為主作工,難免會遭遇難處、逼迫。
(二)既是主所差遣的,主必會負責我們的『安全』;反之,若非出於主的差遣,千萬不要自冒其險。
(三)羊在狼群中,凶險萬分;基督徒在不信的世人中間,絕不可能佔到一點便宜,反而有被害的可能。
(四)人天然的生命有如豺狼的生命,喜歡弱肉強食;但主所給的生命乃是羔羊的生命──與人無爭,只有吃虧、受欺。
(五)羔羊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所以我們信徒在世上,要凡事靠賴主。
【路十4】「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
﹝原文字義﹞「口袋」置放食物的袋子;「鞋」涼鞋(原文複數詞)。
﹝文意註解﹞「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錢囊』指金錢的儲備,『口袋』指食物的儲備;主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因此,主的工人奉差遣到神的子民中間作工,不必為日常生活作多餘的豫備。
「不要帶鞋,」不是指不要『穿』鞋,而是指不要『帶』額外的鞋。
「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由於他們的任務急迫,故不要隨俗作那無謂且冗長的問安,以免在路上浪費時間(參王下四29)。
﹝話中之光﹞(一)主工人的生活原則是:不需要為自己豫備甚麼、打算甚麼或考慮甚麼,而要在自己身上證明神能養活我們,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二)主的工人要對神有信心,不倚靠無定的錢財,只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
(三)事奉主者不要被地上物質的享受所分心,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
(四)主的工人應當儘可能利用時間宣講福音,而不應浪費時間在無益的交談上。
【路十5】「無論進那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
﹝文意註解﹞「願這一家平安,」原文是『願平安歸與這一個家』。
﹝靈意註解﹞「願這一家平安,」即把基督供應給他,因為基督自己就是平安。
﹝話中之光﹞(一)凡樂意接待主工人的人,就是有分於主工作的人,也可算是主裏的『同工』。
(二)基督自己就是平安;有主同在就有平安(帖後三16),這平安乃是基督的平安(西三15)。
【路十6】「那裏若有當得平安的人(當得平安的人原文作平安之子),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
﹝文意註解﹞「當得平安的人,」原文是『平安之子』(單數)。
本節的意思是說,如果問安得到善意的回應,就表示這家主人是『平安之子』,具有平安的特質,願意領受平安的信息;否則的話,平安仍舊回歸原點,留待合適的人領受。
﹝話中之光﹞(一)家中若有一個『平安之子』,就能為全家帶來平安。換句話說,家中如有一人蒙恩,就能為全家帶來恩典。
(二)信徒蒙恩得著平安後,把恩典和平安帶給自己家中的人,這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的責任。
(三)被主差遣不是一件小事,因為奉差遣的人乃是主的代表;甚麼時候我們奉主差遣,甚麼時候我們就有主的權柄、同在和平安。所以奉主差遣的工人,他們無論到哪裏,都有主的權柄、同在和平安,如同水流一路隨著他們。
(四)接待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受主的同在和平安;拒絕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拒絕主的同在和平安。
(五)主工人的平安,是任何環境所不能改變的;但他們的平安,卻能改變環境。
(六)魔鬼在叫我們失敗之先,都是先叫我們失去平安;如果我們堅守心中的平安而不被奪去,撒但對我們也就毫無辦法了。
(七)人配不配得主的祝福和平安,乃在於主;只要對方一有積極的表示,我們都當往好處著想,而不可猜疑人的存心和動機。
【路十7】「你們要住在那家,喫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文意註解﹞「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保羅在寫《提摩太前書》時,曾把這句話當作經典引用(參提前五18);可見《路加福音》出書的時間比《提摩太前書》還早。在舊約的律例裏面,曾規定主人不可剋扣工人的工價(參利十九13;申廿四14~15)。
「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主這話的用意是要祂的工人專心傳道,而不要被生活的享受所分心,浪費寶貴的時間去尋找更舒適的住處,見異思遷。
﹝話中之光﹞(一)「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我們若真是主的工人,祂必負責實現這個應許;我們若作自己的工,當然必須自備糧餉。
(二)信徒作主工,不僅得到肉身的飲食,還可得到靈命的飲食。
【路十8】「無論進那一城,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喫甚麼。」
﹝文意註解﹞「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喫甚麼,」意即不可講究飲食,不挑剔食物。
﹝話中之光﹞(一)事奉主的人所該顧念的,乃是如何將生命供應給別人,而不是為自己的肉身尋求享受。
(二)主的工人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不可貪圖口腹之慾。
【路十9】「要醫治那城裏的病人,對他們說:“神的國臨近你們了。”」
﹝話中之光﹞傳道人有兩大工作要項:(1)醫治人們靈魂的疾病;(2)把人們帶進神的國度裏面。
【路十10】「無論進那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
【路十11】「說:“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粘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
﹝背景註解﹞當法利賽人離開一個外邦地區時,通常要擦去(或跺去)粘在他們腳上的塵土,以表示與外邦人的『不潔』無分無關。
﹝靈意註解﹞「當著你們擦去,」意即對拒絕基督的人或地方,表示他們自作自受,將來的結局與自己無分無關(徒十三50~51)。
﹝話中之光﹞(一)我們與世人的關係,應當建立在要不要主的基礎上,對於不要主的人,我們不可與他們維持屬地的親密關係。
(二)不可讓變相的社會福利事業,來取代基督的福音;主所在意的是人們接不接受我們所傳的福音,主並不太在意我們是否幫助人們改善其生活水準。
【路十12】「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原文字義﹞「所多瑪」焚燒,上腳鐐。
﹝背景註解﹞「所多瑪,」是同性戀的濫觴之地,罪大惡極,被神毀滅(參創十八20;十九5,24;猶7)。
﹝文意註解﹞「審判的日子,」指世界末日面臨神的審判之時。
﹝話中之光﹞(一)當審判的日子,人所受的刑罰大小不一,乃視我們對主的反應如何。
(二)人若嘗過天恩的滋味,後來又離棄主,其結局將比原不認識主的人更可怕(來六4~8)。
(三)在恩典時代,聽見救恩的福音卻仍頑固拒絕的人,他們將來所要受的刑罰,恐怕會比無知的罪人更嚴重。
(四)今天人所領受的真理亮光比古時多,如果還拒絕不聽,罪就無可推諉,而且也比他們的罪更重了,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要(參十二48)。
(五)我們為甚麼要出去傳福音呢?是因為有審判的日子;人若不接受福音,就要在審判的日子受更重的刑罰。
(六)人最大的罪乃是拒絕主、不要主;人一切的罪也都是從拒絕主而來的。
【路十13】「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原文字義﹞「哥拉汛」秘密;「伯賽大」網之地,捕魚之家,糧食之家;「推羅」岩石,使受痛苦;「西頓」打魚,打獵。
﹝背景註解﹞「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15節)是加利利和低加波利的大城,主耶穌起頭的工作就在那一帶地方(參太四23~25)。
「若行在推羅、西頓,」『推羅』和『西頓』均為加利利地以北的腓尼基古城,在主前三百多年即已傾毀,故主耶穌從未去過那裏。
﹝話中之光﹞(一)全世界只有我知道那個『秘密』(「哥拉汛」字義),別人不知道,這樣驕傲的人,有禍了。
(二)傳福音──『打魚』(「伯賽大」字義)我也會,造就聖徒──『供應糧食』(「伯賽大」另一字義)我也會,樣樣都會,無所不備,就是不要主,這樣的人有禍了。
(三)「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就不會落在審判裏;人非悔改,就不能脫離神的審判。
【路十14】「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話中之光﹞(一)由本節可知,將來所受的審判並不是一律的,刑罰有大小、輕重之分。
(二)將來審判的後果,與我們今日從主所領受的有關;這說出了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參十二48)。
【路十15】「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麼),將來必推下陰間。』」
﹝原文字義﹞「迦百農」安慰之鄉,那鴻的村;
﹝文意註解﹞迦百農是主當初作工施恩的中心,屬天的福氣臨到他們,他們卻不要,故必受神審判,變成荒涼之地。
「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推下陰間,」『陰間』位於地底(參太十二40),是人死後靈魂暫時所歸之處(參徒二27路十六22~23);全句表示從至高的尊榮地位,被降到最低的受罰境地(參賽十四13,15)。
﹝話中之光﹞(一)凡是從前因為悔改得著『安慰』(「迦百農」字義),但如今自以為了不得的人,雖升到天上,仍要被推下陰間!
(二)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太十九30;廿16)。
【路十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千萬不要小看自己,我們乃是神國的『大使』,在世人面前代表神說話。
(二)信徒若要叫人聽從我們的話,就必須按照裏面聖靈的感動而講,切不可憑自己的意思隨便講說。
(三)棄絕門徒就是棄絕主,棄絕主就是棄絕父;這說出信徒與三一神奇妙的聯結,難怪當大數的掃羅逼迫信徒時,主對他發聲責問說:『你為甚麼逼迫我』(參徒九4)?
【路十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文意註解﹞「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可見趕鬼是七十門徒的任務之一(參九1~2)。
﹝話中之光﹞(一)世人都伏在鬼的手下(參約壹五19);惟信徒因有主耶穌基督的名,所以鬼必反而「服了我們」。
(二)主的名乃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是信徒的最佳裝備,只要我們奉主的名,就能攻敵致勝。
【路十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文意註解﹞「撒但從天上墜落,」意味著撒但的迅速潰敗。
﹝話中之光﹞(一)每一個剛強的信徒,也必有『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被踩在腳下』的主觀經歷。
(二)只要我們活在復活的主裏面,我們就得與祂同升高天,將撒但摔到地上(參啟十二9)。
(三)門徒因鬼服了他們就歡喜(參17節),這是看外表的現象;主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這是看見背後根本的原因。先捆住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太十二29)。
【路十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靈意註解﹞「可以踐踏蛇和蠍子,」『蛇和蠍子』象徵邪靈。
「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仇敵』指撒但自己。
﹝話中之光﹞撒但雖然有「能力」,但我們信徒有「權柄」;權柄勝過能力。
【路十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背景註解﹞古時在城門口備有公民名冊,以免敵人混入城內。
﹝文意註解﹞「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人的得救有記錄存在天上(參詩六十九28;但十二1;腓四3;來十二23;啟三5)。
﹝話中之光﹞(一)得救乃是喜樂的源頭,勝過其他一切的喜樂。
(二)人得救恩,遠比得著能力勝過鬼魔或免受其害更為重要。
(三)信徒首要的追求目標,並不是能行神蹟奇事,而是真的有分於神國度的獎賞。
【路十21】「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原文直譯﹞「...是的,父阿,因為這在你面前本是以為美的。」
﹝原文字義﹞「美意」喜悅,認為美好,羨慕。
﹝文意註解﹞「被聖靈感動就歡樂,」原文是『在靈裏充滿喜樂』,而這個喜樂在原文含有『大喜或狂喜』的意思,是在爭戰得勝時所流露的一種喜樂。
「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父』表明神是一切的源頭;『天地的主』表明是神主宰、安排一切。主耶穌在此承認祂一切的境遇,乃都出於父神(羅八28)。『我感謝你』表示主不只接受神手的安排,並且是感謝著領受。
「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聰明通達人』指自以為是、自恃聰明的人;『嬰孩』指謙卑、願意受教的人。這說出神啟示的原則。神雖然樂意向人啟示(參加一16),但人若自以為聰明通達,想憑理智來領會屬靈的事物時,反而得不著啟示;惟有像嬰孩般敞開心,單純向著祂,就會得著豐滿的啟示。
﹝話中之光﹞(一)認識父是「天地的主」──一切都操在祂主宰的手中,就會凡事感謝且歡樂。
(二)許多時候,我們雖然接受神手所安排的環境和事物,卻是相當勉強地接受,心裏覺得不平,因此得不到像主那樣的歡樂。
(三)我們若能從神作事的法則,來看我們日常所遭遇的人事物,就會有超脫的心境,而在諸多困擾中,仍能得著安息。
(四)基督徒的遭遇、環境、事情的安排,都是神的旨意;我們對於每一件事,若能當作是從神手裏接過來的,就不會有埋怨了。
(五)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與我們的存心和態度有密切的關係;我們的存心越像小孩,就會越多得著神的恩待。
(六)謙卑肯受教的人,常得神的啟示(參彼前五5)。
(七)凡自以為知道神應該怎樣作祂的工作的(「聰明通達人」),反而根本就不知道神的心意;凡自以為甚麼都不知道的(「嬰孩」),反而容易明白神的心意。
(八)人讀經讀不好,並非因他的頭腦不好,乃因他的頭腦太好,想用自己的「聰明通達」來讀經,以致失去「嬰孩」的態度,所以神就向他隱藏起來。
(九)「父阿,是的。」這是兒子的靈,是兒子一直該有的態度。凡出於父的,我們都該說『是的』──阿們。
(十)我們凡事不求自己的喜悅,只求神的喜悅。
(十一)凡父神所喜悅的,我們就說「是的」,就說『阿們』;這樣,即使是在逆境中,我們仍能有安息。
(十二)父神的美意乃是要我們:經過苦難才能達到榮耀,經過十架才能達到寶座,經過失敗才能達到得勝,經過魂生命的損失,才能達到屬靈境界的高峰。
(十三)神所要的僕人,不在乎他工作的成果如何,乃在乎他有沒有遵行神旨意的存心。
【路十22】「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原文字義﹞「願意」想,商量(counsel);「指示」啟示,顯明。
﹝文意註解﹞「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這話有兩個意思:
1.我一切的遭遇及『得著』,不是人給我的,乃是神給我的,所以不必怨人。
2.既然一切都是神給的,就必有祂的美意,所以我們只管安然接受。
「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人不知道主、不認識主,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只有父神和父神所啟示的人才認識祂。這裏含有一個意思:人可以不瞭解我,人可以誤會我,但我只要父神知道我,這就夠了,這就可以叫我喜樂了。
﹝話中之光﹞(一)「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這話說出:
1.主服在父的一切安排之下。
2.主最終承受父的一切。
長子如何,眾子也如何;凡與主一同服在父一切安排下的,最終也必與主一同承受萬有。
(二)「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只有父所啟示的,才能認識子(參太十六17);也只有子所啟示的,才能認識父。我們對三一神的認識,必須是從啟示而來。
(三)惟獨能安息於只讓神知道的人,才能知道神;也惟獨知道神的人,才能帶領別人來知道神(約十七25~26)。
【路十23】「耶穌轉身暗暗的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所以「有福」,不是因為他比別人好,乃是因為神樂意將天國的奧秘啟示給他(參加一16)。
(二)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箴廿12);只有謙卑仰望神憐憫的人,得以聽見並看見。
【路十24】「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文意註解﹞「先知,」是指為神說話的人;「君王,」是指神所設立的權柄,能在地上代表神的人。從前的人想看卻沒看見,想聽卻沒聽見,是因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舊約時代),沒有叫人知道(弗三5)。我們生逢其時,得在這末世,照祂自己所豫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弗一9),何等有福。
【路十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原文直譯﹞「...老師,我作了甚麼,才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
﹝文意註解﹞「有一個律法師,」『律法師』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屬法利賽教派。
「起來試探耶穌,」這一個律法師必定是自認為熟悉律法誡命,想要考問主耶穌,藉此顯明主耶穌的聖經知識不過爾爾,讓祂在群眾面前出糗。
「夫子,」這是一個極不妥當的稱呼,表示他看待耶穌不是救人的『救主』,而是教導人的『師傅』(參約三2)。
「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問話裏包含了四個意思:(1)他認識『承受永生』的重要性;(2)他承認在自己裏面沒有永生;(3)他認為『作甚麼』可以承受永生,亦即他認為永生是可以賺取的;(4)但他不知道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承受永生』就是『名記錄在天上』(20節),亦即『得救』──得著神永遠的生命,免受永遠的沉淪(參約三16)。
【路十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文意註解﹞主耶穌的問話,是要他從律法的精髓掌握『承受永生』的訣竅,並不是要他藉著遵行律法的字句規條,來承受永生。
﹝話中之光﹞(一)律法並非毫無用處;律法乃是要把我們引到基督那裏(加三24)。
(二)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
【路十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原文直譯﹞「...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力量、全部的心思,愛主你的神。」
﹝原文字義﹞「盡」全部;「愛」神聖的愛(agapao)。
﹝背景註解﹞十條誡命可分為『對神』和『對人』兩大部分(參出廿3~17)。當時猶太人的禱告文中有一段即用本節的話,一般的猶太人均知道,整個舊約的大道理就是愛神、愛人。
﹝文意註解﹞「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意即以整個人,全生命的貫注去愛神(參申六4~5)。在此四重的說法旨在表強調之意。
「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引自《利未記》第十九章十八節。
﹝話中之光﹞(一)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二)神所求於我們的愛,乃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地愛;我們必須承認憑著自己我們無法辦得到,惟有讓神的愛更多充滿、浸透、激勵我們(林後五14),我們才能自然而然地流露祂的愛。
(三)人先愛神才能好好地愛人,才能愛人如己。
(四)我們行事為人,不只要對神盡本分,且要對人也盡本分。對神,既是以愛為樞紐;對人,當然也以愛為關鍵。
(五)愛神才能愛人,所以愛神也就包括全律法。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原則,乃是「愛主你的神」。
(六)「愛鄰舍如同自己,」就是無私的愛,就是犧牲的愛,這只有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方能作到。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七)人怎樣以自己為中心、為一切,也當如此愛人(參六31),這也是以生活為禱告的原則(而不只在言語上)。
【路十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文意註解﹞「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這是一項純粹的假設──人若真的能作到以全人來愛神,並且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話,就可以承受永生。問題乃在於我們根本無法作到這個要求,因此只好投靠救主,仰望祂施恩拯救,藉此得著永生。
【路十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文意註解﹞「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他可能因為主耶穌『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節)的話暗示他並沒有這樣行,所以想要尋找藉口,為他自己『知而未行』有所辯護。
「誰是我的鄰舍呢?」意思是『究竟誰是那配得我如同愛自己一般地愛的鄰舍呢?』這話暗示他的難處並不是沒有『愛』,而是沒有『愛的對象』。
【路十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原文字義﹞「耶路撒冷」平安的根基(參來七2)。
﹝背景註解﹞「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耶路撒冷的地勢較耶利哥為高,故說『下耶利哥』。二地之間路徑迂迴,沿途盡是多岩石的曠野地帶,常有盜賊出沒,埋伏襲擊手無寸鐵的客旅。
『耶利哥』是被神咒詛的城(參書六26;王上十六34)。
﹝靈意註解﹞「有一個人,」暗指這一個自義的律法師(參29節)。
「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象徵他從平安的根基(耶路撒冷)墮落到被咒詛(耶利哥)的光景中。
「落在強盜手中,」『強盜』象徵拘守律法的猶太教領袖(參約十1);他們勉強人遵守律法的字句,結果使罪趁機會發動(羅七8),把人擄去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3)。
「他們剝去他的衣裳,」象徵律法顯出人的羞恥。
「把他打個半死,」象徵律法反倒傷害了人(羅七9~10)。
「就丟下他走了,」象徵猶太教領袖只顧叫人遵守律法,而不顧人的生死(參六6~11)。
【路十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背景註解﹞『祭司』對神的百姓負有訓誨、教導律法的責任(參代下十五3)。
﹝文意註解﹞「就從那邊過去了,」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也可能為了避免觸著死屍,致沾染污穢(參利廿一1)。
﹝靈意註解﹞『祭司』象徵宗教制度,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毫無幫助。
【路十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背景註解﹞『利未人』對神的百姓負有教訓律法的責任(參申卅三9~10)。
﹝文意註解﹞「又有一個利未人,」祭司出自利未支派,但並非所有的利未人都是祭司;故這裏的『利未人』應是指利未支派中祭司以外的人,他們的職任主要是協助祭司處理聖殿的事務(參民三5~13;八23~26;代上廿三4)。
﹝靈意註解﹞『利未人』象徵忙碌的聖工,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也毫無幫助。
【路十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背景註解﹞「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人在猶太人的心目中,無論在血統上或信仰上都不純正,根本不納入他們的『鄰舍』之列。
﹝靈意註解﹞「一個撒瑪利亞人,」象徵人子救主;主耶穌在地上行走時,像撒瑪利亞人那樣為一般猶太人所藐視。
「行路來到那裏,」象徵主耶穌降世來到猶太人中間。
「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象徵主耶穌看見猶太人被祖宗的遺傳誤導,以致受到傷害的情景,就以憐憫為懷。
﹝話中之光﹞(一)主的『腳』(「行路來到那裏」)來到地上尋找罪人,祂的『眼目』(「看見他」)看顧罪人,祂的『心』(「就動了慈心」)愛罪人。
(二)在教會中能幫助人的,不一定是那些有名望的人(祭司和利未人);反而是那些被人輕視的小弟兄、小姊妹(撒瑪利亞人),常在暗地裏顯出了愛心的功用。
【路十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
﹝原文字義﹞「店」接待一切人的地方(原文是由『接待』和『一切人』兩個字合成的)。
﹝文意註解﹞「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油』能止痛,『酒』能消炎。兩者都為古猶太人常用的藥物。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人子救主給予罪人如下的救恩:
1.「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油』象徵聖靈(參四18),『酒』象徵神的生命(參五38);用聖靈和神的生命來醫治罪人。
2.「包裹好了,」象徵主的保養顧惜(參弗五29)。
3.「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象徵主的卑微俯就(參亞九9),背負我們前行。
4.「帶到店裏去照應他,」象徵將我們帶到教會中照料。
﹝話中之光﹞(一)「上前」──我們要服事人,不是叫人來就近我們,乃是我們『上前』去就近別人。
(二)基督的服事真是無微不至:滋潤(「油」)、醫治(「酒」)、纏裹(「包裹」)、扶持與托住(「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安息(「帶到店裏」)。
(三)聖靈先安慰(「油」),後審判(「酒」),至終纏裹(「包裹」)。
(四)服事受傷的人,千萬不可以揭他的傷處,而要幫他遮蓋;這需要愛心,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
(五)教會(「店」)乃是信徒奔跑天路的歇腳處和療養站。
(六)世界上沒有主枕頭的地方(參九58),不肯接待主,也不肯接待信徒(參10節);只有接待一切人的教會(「店」),才可以讓主和祂所拯救的人找到安歇。
【路十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背景註解﹞「拿出二錢銀子來,」羅馬貨幣『二錢銀子』,是當時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參太廿2),約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人子救主如何在教會中照顧得救的人:
1.「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銀子』象徵服事的恩賜(參太廿五15)。
2.「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店主』豫表受主託付在教會中成全聖徒的工人(參弗四11~12)。
3.「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象徵當主再來的時候,必要照我們服事的情形報償。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已經替我們付清了生命的贖價『半舍客勒』(參出卅11~16),就是「二錢銀子」;它足夠我們寄居在世(住客店),直到祂再來迎接我們。
(二)在教會中服事聖徒必須持之以恆,尤其是照顧弱小的聖徒不能半途而廢,總要照顧到他們可以起來行走。
(三)「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服事人的,也要常以為虧欠(羅十三8)。
(四)基督的服事,不但有應時的供應(參34節),而且還有積蓄的恩典,儲備為著將來的需用──「二錢銀子」、「此外所費用的」,祂的供應真是豐滿!
【路十36】「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文意註解﹞那個自義的律法師,以為他能愛他的鄰舍(參29節),卻不知他自己就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參30節);而他的「鄰舍」,既不是『祭司』也不是『利未人』(參31~32節),竟是他所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參33~35節)──耶穌基督。
這比喻給我們看見,不是那律法師能愛鄰舍,而是鄰舍愛了他;不是我們能愛別人,乃是主先愛了我們。
【路十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
﹝文意註解﹞「是憐憫他的,」就是指那個撒瑪利亞人。
「你去照樣行罷,」意即『你照樣去愛罷』;愛才是『承受永生』的先決條件。
這個比喻指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然口口聲聲說遵守律法,但對大家所公認的律法總綱(27節)──愛神與愛人,卻完全沒有作到,反而是猶太人所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卻真正的實踐了這律法。律法的遵守,不在乎拘泥於字句條文,乃在乎抓住律法的精髓──『憐憫』。
﹝話中之光﹞(一)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二)「你去照樣行罷!」我們信徒應當照主那樣去愛人;我們不能光愛主,而不愛人。愛人乃是愛主的流露。
(三)「你去照樣行罷!」聽道而不行道,是自己欺騙自己(雅一22~23)。
【路十38】「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祂到自己家裏。」
﹝原文字義﹞「馬大」太太,貴婦。
﹝文意註解﹞「耶穌進了一個村莊,」這村莊就是伯大尼(參約十一1)。
﹝話中之光﹞(一)肯接待主的姊妹,才是真正的高貴(「馬大」)。
(二)「接祂到自己家裏,」我們信徒也應當把家打開給主使用。
【路十39】「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
﹝原文直譯﹞「...她『也』坐下來在耶穌腳前聽祂的話。」
﹝原文字義﹞「馬利亞」背叛者,苦。
﹝文意註解﹞按原文,本節有一個『也』(also)字,這個『也』字相當重要,表示她不是無所事事,光坐在那裏享受;而是在作完了一些事之後,『也』坐下來聽主講道。
﹝話中之光﹞(一)馬利亞的好榜樣:
1.她是在「耶穌」的腳前──不是在別人的腳前。親近主自己,是靈命長大最短、最快的路程。
2.她是在主耶穌的「腳前」──她守住極謙卑的地位上。謙卑是得主祝福最要緊的一個態度(參彼前五5)。
3.她是「坐著」──安靜在主的面前。我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卅15)。
4.她是在那裏「聽祂的道」──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二)主是藉著祂的話,將祂自己啟示給人;所以聽主講道,就是給主機會讓祂作工。讓主作工,更勝於為主作工。
(三)基督徒最重要的事,莫過於親近主,和主交通,聽主講話。
【路十40】「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就進前來說:『主阿,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麼?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原文直譯﹞「但馬大被許多伺候的事分心了,就進前來說...」
﹝原文字義﹞「心裏忙亂」分心,困擾,負擔過重。
﹝話中之光﹞(一)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作事,不作不行(參帖後三10);我們應該像馬大一樣殷勤作工。
(二)我們作工,在外面儘可以「忙」,但在裏面不可以「亂」。
(三)只要我們的心不「忙」,手腳就不「亂」;事奉主的原則,乃是先把裏面的心歸給主,一切外面的工作就都有規律和秩序。
(四)在教會中,我們應當尊重別人不同性質、不同崗位的服事,而不可勉強別人來作我們所作的事。
(五)主在各人身上有不同的帶領,我們千萬不要因別人的光景而『眼紅』(參太廿15)。
【路十41】「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文意註解﹞「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主不是說她『事情作得太多』,主乃是說她『思慮多到令她受到攪擾、苦惱』。主也不是說『作事不要用心思』,主乃是說『心思不要被事物弄得煩擾不安,失去在主裏該有的安寧』。
﹝話中之光﹞(一)問題不在於事多、事少,問題乃在於「思慮煩擾」;我們不作工則已,一作起工,就常常讓許多事物進到心裏面。
(二)我們要用心思指揮事情,不可讓事情指揮我們的心思。
【路十42】「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原文字義﹞「不可少的」必須的;「上好的」美好的(good);「福分」一分(part,portion),同得。
﹝靈意註解﹞「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這『一件』不是別的,乃是主在祂的話中所啟示的『基督』;馬利亞因為得著了主的啟示,所以才會趁著祂還未被釘之前,用香膏膏祂(約十二3)。
﹝話中之光﹞(一)服事主是福分,但惟有得著主才是「上好的福分」;是不可被別的事,即使是最屬靈、最聖善的事,所「奪去的」。
(二)許多信徒的難處,乃是忙著服事主,卻把所服事的主給忙丟了。聖徒勞倫斯工作非常忙碌,但他的裏面一直維持與主交通。
(三)主要求我們在任何的環境中,都不被環境所摸著。外面的事情無論有多少,你總不能讓它進到你的裏面來。在你的裏面只有一個人,就是基督;在你的裏面只有一件事情,就是與基督親近。
(四)我們外面儘可以作馬大,但是裏面千萬不要作馬大,裏面要學馬利亞。
(五)馬大是為主作工,馬利亞則是讓主向她作工;馬大是要給主工作的成果,馬利亞則是作個接受主的器皿。
(六)馬大是以工作來滿足主,馬利亞是以愛來滿足主;主固然需要工作的事奉,但是主更需要愛的事奉。
(七)馬大是她在向主說話,馬利亞是讓主向她說話;你若不停的一直說話,就沒有機會讓主說話,所以就得不著主的啟示。
(八)神的話語是一切事奉的基礎和根本,不可讓教會或個人事務上的忙碌活動,分散或者佔去了應該用在神話語上的注意和時間。
(九)你要一般的福分,或是要「那上好的福分」,乃在乎你自己的「選擇」,別人不能替你揀選。
(十)我們今天所作的許多事,所得的許多福分,都有可能被「奪去」,惟有基督自己,「是不能奪去的」。
(十一)在教會中,我們要作馬大,更要作馬利亞;我們要一味的付出,更要不停的享受主。惟有那享受主的人,才有力量服事主。
叁、靈訓要義
【主工作的性質】
一、主工作的源頭──主的差遣(1節)
二、主工作的需要──莊稼多,工人少(2節)
三、主工作的危險──如同羊羔進入狼群(3節)
四、主工作的供應──主必負責(4節上)
五、主工作的迫切──不可在路上浪費時間(4節下)
六、主工作的目的──給人帶來平安(5~6節)
七、主工作的報償──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7節)
八、主工作的待遇──擺上甚麼,就吃甚麼(8節)
九、主工作的要項──醫人屬靈的疾病,傳揚神的國(9節)
十、主工作的對象:
1.對方若不接待,就不可與之發生屬世的人際關係(10~11節)
2.凡拒絕接受神國信息的,將來必受審判(12~15節)
3.聽從我們,就是聽從主;棄絕我們,就是棄絕神(16節)
十一、主工作的勝因:
1.因主的名,勝過鬼魔(17節)
2.因主賜的權柄,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18~19節)
十二、主工作的喜樂──因名字記錄在天上(20節)
【主喜樂的榜樣】
一、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21節上)
二、感謝出於神美意的安排(21節下)
三、滿足於父的交付(22節上)
四、滿足於祂自己的心意(22節下~24節)
【主教導的榜樣】
一、引導人從外面的字句和行為,轉到裏面的精意和存心(25~28節)
二、引導人認識他自己可憐的光景(29~30節)
三、引導人認識宗教規條和事工的無用(31~32節)
四、引導人認識誰是那真正憐憫人的(33~37節)
【主服事的榜樣】
一、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3節)──愛是服事人的動機
二、上前(34節上)──主動的就近別人
三、用油和酒倒在傷處(34節中)──用聖靈和神的生命來醫治
四、包裹好了(34節中)──用愛心遮掩傷處,保養顧惜
五、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34節中)──扶持與背負
六、帶到店裏去照應他(34節下)──帶到教會中照料
七、第二天(35節上)──持續地服事
八、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35節中)──付出愛心和生命的代價
九、說,你且照應他(35節中)──鼓勵別人一同服事
十、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35節下)──服事人常以為虧欠
【那上好的福分】
一、接主到自己家裏(38節)──敞開心門接待主
二、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39節)──謙卑安靜地領受主的話
三、並不是外面的伺候(40節上)──服事主仍有可能遠離主
四、乃是存心的問題(40節下~41節)──必須讓主在心中居首位,而不可讓事物來煩擾
五、不可少的只有一件(42節上)──其他的可有可無,惟獨主自己是不可或缺的
六、是不能奪去的(42節下)──主是我們的永分,享受直到永遠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末尾處
路加福音第十章拾穗
【路十1】「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設立」:「照明」、「陳列」、「宣告」、「設立」之意。
「自己」所要到的:是指「耶穌」而非「門徒」。──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
「問人的安」:在路上暫停問安閒談。
「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這裡的意思是理應火速去辦理上帝的事,不宜浪費時間在累贅的客套和寒暄上。──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6】「那裡若有當得平安的人(注:“當得平安的人”原文作“平安之子”),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
「平安之子」:指「傾向和平的人」,而且是指這個家的主人而言。──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7】「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原文指「習慣性的搬遷」,這是為了避免門徒因為太多人接待而搬來搬去,浪費時間的舉動。──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2】「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所多瑪」:常與「蛾摩拉」並提,是舊約時罪惡昭彰的城市,結果遭神審判,被硫磺與火傾覆(參考 創 19 )。──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3】「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推羅、西頓」:腓尼基的外邦城市,位於加利利北面,他們不像加利利大多數地方的人,有機會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跡及聽祂講道。
「哥拉汛」:聖經只提到兩次,此城接近加利利海,可能位於迦百農以以北約三公里處。
「伯賽大」:位於加利利海東北,離岸一點七公里,百姓聚集的地方,是該城外的野地(見12節)。
披「麻」:「麻衣」,是用山羊毛編織成的粗糙黑色的布料,通常都是悔改、守喪,或祈求時穿的。通常這種粗糙的布料是用來作袋子的。
「蒙灰」:是把灰燼揚在頭上,表示懲罰或自卑。──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5】「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注: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推下陰間。”」
「迦百農」:耶穌傳道的大本營,位於加利利海北岸,當地居民有很多機會看見及聽見耶穌,因此,他們棄絕耶穌,所招致的譴責也就更大。──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
「棄絕」:擱置到一邊去,不關注。
「棄絕那差我來的」: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所遭遇的,也要臨到那些「棄絕」基督的使者所傳的信息和工作的人。──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因你的名」:直譯是「在你的名之內」或「用你的名」。──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我曾看見」:意思是「過去我正看見」。表示耶穌由門徒的勝利中看到撒旦的失敗。
「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這七十個門徒勝過鬼,好像閃電從天發出,那麼迅速令人驚訝。鬼是撒旦的使役,所以這正預告了撒旦的失敗。──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18「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墮落,像閃電一樣。」】
基督的異象,看見祂在人性的工作,為人所成就的事。在歷代中,撒旦一直要控制人,現在因耶穌基督的名,撒旦必須消失,「鬼也服了我們。」無論什麼時候,若有各樣的鬼來試探,求主的名來保護你,因為這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主是堅固的保障,連撒旦也會服你。在你的生命中,撒旦也必從天上墮落,踩在你的腳下。
這不僅是你生活的現狀,也是對別人的影響,如果你敢活在復活的主裡面,你與祂同享國權,以及得勝撒旦一切的結果,祂給你權柄勝過毒蛇惡敵,基督的性情在你裡面大有能力,得勝一切能力,你要果敢地支取。撒旦的能力陷害多少人,在我們屬地的生命中多麼強烈地迫害。你總不可依賴數位與組織,只靠主耶穌的聖名,使祂的能力施展出來。
我們也應該注意,門徒能在小地方村落勝過魔鬼,也必在屬天的境地得取著平衡。少數門徒得勝,必影響整個的戰局。
── 邁爾《珍貴的片刻》
【【路十18那穌所說“會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一語,到底是指當時看見撒但墜落呢?還是追述人類以前撒擔的墜落呢?】
這個問題有兩個答案:
一、主那穌說:“曾看見”,乃是追述他在天上仍未降世之時“曾看見”撒但因背叛而從天上墜落。神學家從以賽亞書十四章12一20節和以西結書二十八章11一19節找出舊天使長因叛變而成為撒擔的暗示。該處有“墜落”與“摔倒”等字眼。主那穌心目中的“撒但的墜落”,便是指這兩段經文所暗示的史實而言。當然,舊天使長因背叛而墜落變為魔鬼,那時在天上的聖子一定很明白當時的過程。
約翰在拔摩海島寫啟示錄時,也描寫他所見的異象,說魔鬼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十二章4節),相信這“插入的異象”,也是追述撒但以前的墜落史。
二、第二派人士相信,主那穌所說的撒擔墜落,是指屬靈方面的事實。當門徒出外傳道時,鬼也服了他們,是指人們相信了主那穌為救主,魔鬼便從人們心中被趕出來。正如主那穌在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所說的“這世界的王被趕出去”。他也說:“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二章11節),俱可能作為他看見撒但從天墜落的解釋。
這兩種解釋,都有人採用,而以採用第一解釋的人較多。――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
「踐踏蛇和蠍子」:此兩種生物是猶太人熟知的身體傷害來源,也是舊約聖經裡萬惡的象徵。 創 3:1-14 裡引誘夏娃的蛇被解釋做人類生活中最「原初 」的惡。蠍子是神施懲罰的工具,可參考 王上 12:11,14 代下 10:11,14 。猶太法典「他爾根」把這兩種生物和撒旦連結在一起。這裡可能指實際的蛇和蠍子或者是邪靈。而以後者比較可能。
「仇敵」:應該是指魔鬼。──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記錄」(are recorded):原文的時態表示完成的狀態,意思是「已經被記錄」。──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1】「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這些事」:指耶穌和門徒傳道與行異能的含意,也就是「天國的 福音」。
「聰明通達人」:自以為是、自恃聰明的人。也有可能是用反諷法來描述這種人(參考 路 5:31-32 )。
「嬰孩」:謙卑、願意受教者。
「被聖靈感動就歡樂」:這裡耶穌的喜樂,直接出自聖靈。祂的喜樂是因為祂跟隨者的工作,和他們勝過撒但的原因。這裡的喜樂,和約 4:32-38記錄中,耶穌因著莊稼已經成熟而內心喜樂一樣。──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2】「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知道」:「從經驗中得知」的意思。
「子『所願意的』....」:確切宣告耶穌的絕對主權,在救贖的事上,耶穌有絕對的主權。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交付」的原文時態表示這交付,沒有時間上的限制。父所擁有的絕對主權都交付子。──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3】「耶穌轉身暗暗地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轉身....對門徒」:這裡的「門徒」指的顯然是那「十二位門徒」──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律法師」:通曉聖經的學者。
「試探耶穌」:原文表示律法師「想要試探耶穌」。馮蔭坤先生認為這並不一定表示有敵意的試探,而有可能是律法師要對一個身份不明的教師作些檢驗。
「承受」:「得到」的意思。
「永生」:與「救恩」相等,指「有分于神的國」。
「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直譯是「靠著做什麼我可以承受永生」。──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5~37愛鄰舍的比喻要義解法如何?】
答:這是耶穌對於一個律法師(即教授律法的師父)來試探祂提到「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的問題時而設的一種比喻,耶穌以問答問,說出律法的精義(路十27),而論到愛鄰舍之事例,來回答律法師的問語,其要義解釋如下:
①比喻中的人物(路十30-35)——有一個人——乃指為一個墮落的罪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表明一個人離開平安之城,貪愛世界,走向世界被咒詛的地方(參書六26,王上十六34)。落在強盜手中——表示落在魔鬼與牠的使者手中。偶然有一個祭司……利未人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祭司和利未人為律法和禮儀之代表,他們是宗教主領袖,對於罪人無能為力,無法可施,漠不關心。表明耶穌為救主,是罪人之友,祂就動了慈心,施行拯救(路十九10,路前一15)。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油潤膚止痛(賽一6),酒能殺菌潔淨傷口,油與酒也是預表主的聖靈和寶血。到到店裡去照應他——這客店表示教會,為安慰眷顧人的地方。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二錢銀子表示全部聖經新舊兩約,聖經的話,有如精金之寶貴(詩十九10),為醫人之良藥(箴十七22),店主表示教會牧師。此處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表示耶穌第二次降臨再來的日子,祂要賞賜祂的僕人。(以上解釋多非主的原意,僅作比方參考)。
②承受永生(路十25-28)——律法師所問「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一類的話,在聖經中屢見不新(可十17,路十八18,徒十六30),但祂的動機不是要為自己得救來問這話,而是要試探耶穌(路十25,太廿二35),看看祂的教訓是否合乎摩西的律法,且有一個極大的錯誤思想,以為他該做什麼能得永生,其實永生不是因人行事,以什麼工價可以賺得的(參羅三20,28,卅二題),乃是出於神的恩賜(羅六23)。耶穌為要叫律法師看出他自己的軟弱(路十28,可十二29-31)。人若完全能遵行律法上的話(路十27),就必稱為義,可是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這個律法只能塞主各人的口,叫他知罪(羅三19,20,加二16),定人之罪,不能使人得救有永生,惟有因信耶穌基督,才能獲得永生的盼望(約三36)。
③誰是我的鄰舍(路十29-37)——耶穌為律法師回答這個問題,就講了一個愛鄰舍的比喻中的人物事態之描述,將愛那一個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顯示出來,要律法師效法,照樣去行,讓他對於律法上所講的愛有了正確的認識(利十九18,申六5),若能完全照著做出來,才是行善的本色,而成為愛人的好榜樣,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人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太廿二34),所以使這個原先顯明自己有理,自以為義,故意問難來試探耶穌的律法師,聽了主的比喻以後(路十29,參太廿二35-39),也就心悅誠服,不再發生什麼問題,無話可說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25~37】在那店(教會)裏面只有兩種人︰一種是被打得半死的人,一種是店主(Inn
keeper)。我們不是前者,就是後者,再沒有第三種人。一般弟兄姊妹以為被打得半死的人必是初信者或軟弱跌倒的人,而店主必是長老或成熟老練的信徒。其實,甚麼時候,你覺得需要別人的照顧時,你就是那個被打得半死的人;甚麼時候,你裏頭有負擔,有一顆心要去探望照顧信徒,你便是那個店主。固然,我們每個人都有軟弱的時候,甚至剛強時也需要彼此照顧,但在教會中,我們不能老是作個接受供應的人。我們應該起來,積極主動去餵養照顧弟兄姊妹。雖然主所給我們的二錢銀子好像不夠用,但我們若有心為主擺上,必會從主那裏得到補償和源源不斷的供應。
【路十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他回答....」:這位律法師的回答,第一部份取自「謝嗎」(Shema,申 6:3 , 11:13 ),這段經文是抄寫在佩經盒之內隨身攜帶的。第二部份取自利19:18 ,顯示這位元律法師知道律法。在其他地方,耶穌把這兩段經文(申 6:5,利19:18)放在一起,來回答另一個問題( 太 22:35-40,可 12:28-31 )。不論四層面的愛(心、性、力、意,如本節及 可 12:30 所提),還是三層面的愛( 申 6:5,太 22:37,可 12:33 ),其重點都是說到,神要求我們完全獻上。──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你這樣「行」:原文指「繼續一直這樣做」。──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28耶穌何時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
答: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這一句話是對祂所差遣出去傳道回來的七十個人說的話,可有兩種意思的解釋,一種意思是指當他們出去傳道,趕鬼,鬼也服了他們的時候(十17,參九40),耶穌就看見魔鬼失敗了,從天上被逐出去,亦正如祂所說:「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另一種解釋的意思,乃按耶穌追述祂在未降世仍在天上的時候,祂曾看見撒旦因背叛神而從天上墜落,我們從舊約先知書中可以尋出預言這事所顯明出來的徵兆(賽十四12-15,結廿八11-17,注),以上兩種就誒是也是解經家們對於這個問題在大體上的看法,不過多數解經家者,是以這另一種的解釋信以為然也。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一四九題——一六O頁。——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鄰舍」:原文的意義是「一個和自己有任何交往的人」。但是猶太人加上了種族的因素,認為「鄰舍」不包括與他們敵對的撒瑪利亞人及外邦人。而法利賽人更可能連一般平民都不納入「鄰舍」之列。──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下耶利哥」:「耶利哥城」位於耶路撒冷東面,座落于約旦河穀,地勢低窪。連貫耶路撒冷與耶利哥長約二十七公里的道路,極其陡峭荒涼,是強盜出沒之所。
「落在強盜手中」:原文有「被強盜包圍起來」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偶然」:「碰巧」、「巧合」、「剛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1~32】祭司、利未人代表宗教徒。
提後三5『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約十六2『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
【路十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從那邊過去了」: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也避免接觸死屍沾染不潔,有礙執行宗教儀式。這一幅景象生動、有力的表達了猶太人禮儀律法上的錯誤。為了保持律法上的潔淨,他們把道德的準則和做人的責任都丟掉了。──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在所提到的這些人,原來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是撒瑪利亞人最不可能有這種「愛鄰舍」的舉動的。──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用酒和油倒在他的傷處」:酒和油是居家必備之物,可以敷裹傷口。「油」可以減輕苦痛,「酒」有消毒作用。
「店」:指「一個接待客旅的公共場所」,和 路 2:7 耶穌誕生的「客店」相比,是設備較好,可供旅行者和其車馬休息過夜的地方。──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4】路加福音裏有兩個『店』字:
(1)二7『店』原文是解帶子、行囊,休息,安歇的地方。那裏沒有地方為著主,祂是被拒絕的。
(2)十34『店』原文是由『接待』和『一切人』二字合成的。只有接待一切人的教會是主去的地方。
【路十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二錢銀子」:這個數量的銀子,是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
「我必還你」:他所付的只像是訂金,現在他的承諾是其他的費用。這個人應該是守信用的人,店主顯然也知道他的話可靠。──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5】『店主』
弗六7『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太廿五37~40『…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太廿四45『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要在教會中事奉(要有對的立場)――比方醫生要在醫院裏。
不要小看自己,徒十5『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
【路十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哪一個「是」....鄰舍:原文有「成為」的意思。──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8】「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他到自己家裡。」
「一個村莊」:大概指「伯大尼」,離耶路撒冷大約三公里。
「接」他到自己家裡:意思是「歡迎客人」。──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38~42】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主講道,她有一個最好的態度,至少包含有四點:(一)她是在「耶穌」腳前,不是別人的腳前。時時刻刻親近主,愛主,敬拜主,不住地與神交通,與神同在。這是生命長大最短、最快的路程。沒有一個辦法能趕得上這一個。(二)她坐在主的「腳」前,不是坐在「面」前。意思就是在一個極低微的地位裏。謙卑是一個得神祝福最重要的態度。因神拒絕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謙卑並非小看自己,乃是不看自己,或者說看自己等於零。(三)她是「坐」著,不像姊姊「忙」著。所以安靜常是屬靈的能力。今天人最大的難處,就是不能在神面前安靜,常被眼睛和心思帶到外面的世界去。(四)她在那裏「聽」主講道。主的道就是靈,就是生命。主的自己是藉著道給人的。她的聽道,就是給主機會將主的自己交通給她,好叫她得著主而像主。她在那裏一直作一個接受主自己的人。她所聽的不止是聲音,並且在那裏遇見主。─
俞成華《生命的信息》
【路十38~42多數人認為馬利亞坐在耶穌腳前聽道就是愛主,到底是馬利亞愛主呢?還是主耶穌愛馬利亞?】
多數人認為馬利亞坐在主腳前聽道乃是愛主的表現,許多人在祈禱時也引用馬利亞這事作為祈禱的心願。可是,坐在主腳前聽道,同時也得了上好福份,怎能說她是愛主呢?
愛是“犧牲”,不是“享受”,愛是“給”,不是“取”。
馬利亞坐在主腳前“聽”道,也“領受”了上好福份,只能說是主那穌愛他。那麼,怎樣纔能表示她真的愛主呢?那是當她在主那穌被賣前數日,她拿出極貴的香膏來,打破玉瓶,把香膏膏主之時,纔能說她是愛主了。因為她不再“受”,乃是“給”,不是享受,乃是犧
牲,不是“獲得上好福份”,乃是“奉獻極貴香膏”。
我們如果愛主,也應如此。我們如果析禱,也應求主使我們能像馬利亞那樣犧牲寶貴香膏,讓主享受,使主滿足。――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39】「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
「聽」:原文的時態顯示馬利亞是「繼續的聽」。──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0】「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忙亂」:原意是「繞圈子」。
「就近前來」:馬大因忙亂要求幫助就沖到耶穌面前,她的動作帶有爆炸性的味道,她的話也一樣。
「..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這話是指責耶穌,讓馬利亞獨享清閒而她一人為服侍而忙碌,要求耶穌命令馬利亞也起來幫忙。──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1】「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思慮煩擾」:「思慮」是「分心」之意,「煩擾」是「混亂」之意。
馬大裡面是毛躁不安,外面是又急又慌。── 蔡哲民等《路加福音資料大全》
【路十41~42不可少的一件事“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我們認為有許多重要的事要做,然而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如果那件事實行了,其它的事也就包括在內,如果那件事失敗,其它事不論似乎有多成功,也都不算什麼。那麼我們又為何要為那些其它的事而分散心思及注意力呢?哦!我唯一所關心的,今後你將擁有我唯一的注意。在神聖之光中,我將按著自己的能力,每時每刻平穩地去執行神所要我做的事;我將不會去關心其它別的事,因為沒有別的事與我有關。
“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17∶4),我們每一個人在審判的日子都應當能這麼說。我應當將神日常命定所發生的事,視為祂所指定給我的工作。我當用神所應得之態度——即嚴正寧靜的態度——專心於祂所指定給我的事。我不應忽略任何事,也不該對任何事過度熱切。因為疏忽神的工作固然是危險的,而因著自愛及虛偽的熱誠,將神的工作據為己有,也是危險的。後者,其作為是出於自我意志,我們對成功的渴望乃隱藏在尋求神的榮耀之假面具下。如此,自愛以熱誠的外貌來掩飾自己;而當其企圖未能達到時,就感到悲傷痛苦。哦!神啊!賜我恩典使我能在行為上忠實,在成功時順從禰。我唯一的事就是去行禰的旨意;並且在行的時候一直不忘記禰,照著禰的旨意去做。禰是隨著自己的意思,使我微弱的努力得以成功,或挫敗我所有的努力。-- 芬乃倫《靈思默想》
“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17∶4),我們每一個人在審判的日子都應當能這麼說。我應當將神日常命定所發生的事,視為祂所指定給我的工作。我當用神所應得之態度——即嚴正寧靜的態度——專心於祂所指定給我的事。我不應忽略任何事,也不該對任何事過度熱切。因為疏忽神的工作固然是危險的,而因著自愛及虛偽的熱誠,將神的工作據為己有,也是危險的。後者,其作為是出於自我意志,我們對成功的渴望乃隱藏在尋求神的榮耀之假面具下。如此,自愛以熱誠的外貌來掩飾自己;而當其企圖未能達到時,就感到悲傷痛苦。哦!神啊!賜我恩典使我能在行為上忠實,在成功時順從禰。我唯一的事就是去行禰的旨意;並且在行的時候一直不忘記禰,照著禰的旨意去做。禰是隨著自己的意思,使我微弱的努力得以成功,或挫敗我所有的努力。-- 芬乃倫《靈思默想》
【路十41~42】坦白說,為主做工也有時是一種肉體的私欲,當群眾擁擠著來聽你講道時,實在是興奮的享受。相反的,如果你被迫悶在家裏,從早到晚為著世務忙碌,你心裏會埋怨說:「哦,這樣的生活真是毫無意義啊!如果我能夠出去事奉主,那是多麼偉大呀!但願我能自由到各處去傳道!」但是,這並不是屬靈,這不過是天然的傾向和嗜好,許多我們所謂的「為主做工」,只不過是為著滿足自己的欲望。可能你天性好活動,呆在家裏便如坐針氈,因此,便想到外邊去,到處做神的工,叫自己得到一點發泄。
是的,我們應當盡我們所能的來服事弟兄,也應當勞苦不息的去拯救罪人,但首要的是我們應當捫心自問:「我是否服事主自己!」――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路十42上好福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人的性情多半是好動的,不願意安靜下來,沒有事作是一件很難忍受的事,人都願意活在人群之中,甚至找點事情作,信徒也是這樣,有人平常忙亂慣了,現在覺得為世俗的事忙亂不應該,沒有意思,就想為屬靈的事忙碌,盼望能為主多作些事。雖然這不能算罪,卻有為自己的成分在內。因為自己呆不住,安靜不下來,為主作工也是有興趣的,能有所作為,有所成就。
馬大伺候主,並不算錯,但心裡忙亂就表明有問題,以至向主發怨言,又怪她的妹子,這教訓我們為主作事是好的,為主不作事也是好的,最要緊的是討主的喜悅,聽主的話,而不是我們自己想要作什麼,就一定作什麼。主叫我們去作什麼能順服,固然是好的,主不叫我們去作什麼,能順服更是好的,一切都是為主,但作什麼容易有自己的興趣、目的在內,而為主不作什麼,更能完全捨己,專一地事奉主。主雖然有工作,祂要作很容易,但要找到一個全心愛祂,甘心順服,真正捨已的人則不容易。馬利亞揀選的是聽主的話,明白主的心,完全順服,討主喜悅。──《每日天糧》
路加福音第十章例證
【路十20】一個人最大的榮耀並不在於他做了些甚麼,而是在乎上帝為他做了些甚麼。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在減輕人類痛苦方面,哥羅芳的發現,大可以宣稱是醫學上最大的發現。有一次有人問發現這種麻醉劑的辛浦森爵士(Sir James Simpson):『你認為你最偉大的發現是甚麼呢?』這個人正期待著他回答是『哥羅芳』。但辛浦森對他說:『我最大的發現是耶穌基督是我的救主。』──《每日研經叢書》
【路十27愛的表現
】“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7)
一位山裡的弟兄有一塊梯田正種在不信的鄰居的梯田上方。這年,兩人都種上水稻。在稻禾正猛長的時候,連接晴了半個月,梯田缺水了。這位弟兄不計辛苦地去山下挑水灌田,第二天清早去田頭一看,水已被下層梯田的鄰居放去了。第二天,這位弟兄又辛辛苦苦地挑滿了水田,誰知又被放去。弟兄面臨這無理的待遇,只有恆切禱告,求主使他不會因此而懷恨鄰居。
更使他能積極地表現主的愛:“主啊!你在世界遇到人的這樣對待,你將會如何?” 看見主,力量來了,第三天他又去挑水,並且把鄰居的田裡也挑得滿滿的。這愛的熾熱炭火無論放在誰的頭上誰也會有感覺的。基督的愛終於使這位不信的鄰居悔改了,幾擔水能救一個人的性命。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太6:14,15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12:20,21 ── 佚名《喻道小品》
【路十29~37不舒適的鞋】
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含有極多的教訓。「某人」離開上帝的城,步向罪惡、毀滅的耶利哥城,是一個典型的罪人。他被剝除公義的外袍,受傷無助,盼望有「一位」來搭救他。祭司代表宗教和儀式,對他卻幫不上忙。利未人象徵律法和人類制度,對他亦無作用。於是,「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好撒瑪利亞人),他扮著和罪人一樣的外表,來拯救罪人。」本乎恩把祂的公義施予墮落的人。不錯,這個「好撒瑪利亞人」不止同情那個可憐的受傷者,他還完全照顧他的一切需要。
當大佈道家慕迪正值他事業的高峰時,有一回和友人杜納一起搭乘火車。在鐡路的一個小站上來一個年輕人,喝得醉醺醺的,衣冠不整,見人就吵。甫一進門就認出慕迪來,為了挪揄這位佈道家他大聲地唱福音詩歌,但語氣極其不敬。佈道家忍無可忍,遂要求車長把這人帶走。車長把這人帶到另一處,親為這年輕人洗臉,用藥敷了他的傷口,慕迪先生聽到這事,良心十分痛苦,他對杜納說:「你想,我昨晚才講好撒瑪利亞人的教訓,今天就穿了祭司和利未人的鞋子,這個車長的善行,無異是來自恩主的一種譴責方式。」——H.G.B. ——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路十30】從耶路撒冷往耶利哥的路,誰都知道,是一條極之危險的旅途。耶路撒冷在海拔二千三百呎以上;而耶利哥附近的死海卻是在海拔一千三百呎以下;因此,在短短二十哩之內,兩地高度的相差卻有三千六百多呎。由於路途險窄,怪石嶙峋,彎角出沒無常,此地使成為盜賊的樂園。在第五世紀,耶柔米(Jerome)指出時人尚稱這條路做『紅路』或是『血路』。在十九世紀,人在通過這條路之前,仍須要把保護費交與當地的酋長。遲至一九三十年代的前期,莫頓(H. V. Morton)還遇到警告,假若他要走這條路,他得要在入黑之前趕到家裏:因為有一個叫珂布.吉達的(Abu Jildah),專搞攔劫車輛,搜掠旅客的勾當:得手之後,苦察末來到以先,他已逃上山去了。耶穌講述這故事的時候,祂是在講述一些在耶路撒冷下耶利哥路上經常發生的事情。──《每日研經叢書》
【路十33~34】「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
一個無望無助的罪人所做不來的事,救主耶穌卻樂意在旁為他而做。主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並作罪人的朋友,好幫助罪人親近祂。我們所以有親近祂的可能,就是因為祂先來親近我們。因著這事實,我們纔可能摸著「天」。我記得有一次,我和一個弟兄在他家裡坐談,他的母親和太太在樓上,他的小兒子和我們一起在客廳裡。忽然那小孩子想要一些東西,就高聲向他的母親喊叫。他母親回答說:「你要的東西在這兒,你上來拿吧!」但他仍然向母親喊叫:「媽媽,我不能上去阿!這麼高的樓梯,請你帶下來給我吧。」那小孩子實在很年幼,而樓梯又高,於是母親終於把他所要的帶下來。救恩也像這樣。只有主取穌親自來就近我們,我們的需要纔能得著解決。假如祂沒有來,我們這些罪人便永遠不能就近祂。但祂已「從天上降下來」,於是我們便得高升了。――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路十33~34救護軍的比喻】
路加十章三十三、三十四兩節說:「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晚上我正在看書的時候,窗外傳來醫療救護車的警笛聲,於是我沉思一個問題:「聖經上有沒有關於救護車的記載?」我查過了經文彙編,雖然找不到救護車的詞句,然而和救護車性質相近的記載卻是有的。路加第十章的那位好的撒瑪利亞人明明帶了他的「救護車」,當他發現有一個人倒在耶利哥路上,便立刻上前急救,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護送他到「醫院」。
英文中救護車(ambulance)這個字乃源於ambulate,意為「行走」。古時候,人若在戰場上受傷,便只有躺在那裡,等待天黑以後醫護人員在夜幕掩護下前來營救。不到二百年前,醫護人員最先使用的救護車只不過是一種輕便的抬床,上面放了急救的工具盒藥品。由於抬床是靠人力搬運的,在觀念上,它可以說是一種救護車,或者是行動的醫院。雖然今天一切都機械化了,然而在基本觀念上依舊不變,就和路加第十章所記的一樣。撒瑪利亞人急救那人之後,便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救護車),帶他到療傷的地方。
好的撒瑪利亞人其實就是主耶穌的最好寫照。主耶穌到處尋找在罪中受傷的人,主滿有愛心和憐憫,他用聖靈的油和他的寶血來醫治人的創傷,最後並提升那些得救的人(弗二6),並為得救者安全計,把他們交給了旅店的主人(亦即教會的牧師)。在故事的結尾,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十37)不知你道的救護車是否已準備好隨時待命出發了呢?——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路十41;腓三13是爆竹還是槍彈】
一顆爆竹和一發槍彈,他們所含的炸藥數量相若,可是它們所發出的威力,則全然不同,爆竹被燃點後,它向四面八方爆炸,同時產生了煙霧、亮光、和似「雷」聲那樣震耳欲聾的巨響,可惜,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具體的果效。至一發槍彈的性質,正好和爆竹完全相反。它的爆炸不是漫無目標的,整個彈丸是朝著一個確定的目標射出,它的破壞力亦集中在那一點之上。
基督徒大概可以分成以上這兩類,且多數屬於前者——他們正像「亮光和雷鳴」,對許多事情感興趣,但在屬靈方面的成就卻少而又少。馬大為許多事情忙碌,就是忽略了生活上的目標——更有效為基督作見證。她沒有把更多的人帶到主的跟前。她和許多別的人一樣,對世俗的事勞心勞力,結果對更重要的事——讀經、禱告、探訪病人,或作個人談道——卻反而忽略了。只有聖靈能把爆竹改變為槍彈,去做保羅所做的傳道工作。
國父推翻滿清的革命,是靠槍彈而不是爆竹!基督徒也當如此,必須站在基督的「火力線」上,用槍彈來攻擊撒旦!——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路十41~42】「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馬大作了許多的事,但是主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沒有那麼多!親愛的,到底不可少的一件是甚麼東西?這沒有別的,這不可少的一件就是基督,也就是馬利亞所揀選的。這不可少的一件,我們怎麼能得著呢?就是平靜安穩的在主的面前,也就是馬利亞所作的。主耶穌不是說馬大作得太多,主耶穌乃是說她想得太多了;主耶穌不是說她辦事辦得太多了,主耶穌乃是說她的掛慮太多了。有許多人外面的事情並不忙,但是他裏面卻忙的很。有的人為了五天以後所要作的事,已經先忙了五夜,睡都睡不著,一直在那裏思慮。主並不是說,不要作事;主乃是說,你作事儘管作,但是不要思慮煩擾。
基督徒的生活就是這樣。我們應當殷勤作工,不可懶惰。外面勤勞作事是應該的,外面忙不要緊,但是裏面要安靜,裏面只存有一件東西─基督。主在這裏要求我們一件事,就是要我們在任何的環境中,都不被環境所摸著。外面的事情無論有多少,你總不能讓它進到你的裏面來。在你的裏面只有一個人,就是基督在你的裏面只有一件事情,就是與基督親近。外面可以很忙,但是裏面一直是與神交通的。感謝神,這裏不只有馬大,這裏還有馬利亞。馬利亞已經揀選了那上好的福分,就是與神交通。我們外面儘可以作馬大,但是裏面千萬不要作馬大,裏面要學馬利亞。裏面完全是與主聯合的,是與主交通的,是安靜的,這是一個最寶貴的經歷。像勞倫斯弟兄,一天到晚要為許多人豫備飯食。如果是我們的話,就忙得好像與神要失去交通了,好像連主都被我們忘記了。但是勞倫斯裏面與神的交通,一點不受外面事情的影響。哦!他真是一個認識與神同在的人。所以我們要聽,主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這一件就是裏面安息在主的面前,不斷的與主交通,而滿意於我們的主。──
選
路加福音第十章綱目
【愛主你的神,又要愛人如己】
吃喝他們所供給的
一、擴大工人行列
1.差遣七十個人
2.歡歡喜喜的回來
3.歡樂而感謝
二、好撒瑪利亞人
1.動了慈心
2.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
3.帶到店裏
三、馬利亞的選擇
1.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2.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
3.那上好的福分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路加福音第十章】
一、收莊稼的工人(十1-16)
二、人真正的榮耀(十17-20)
三、卓越絕倫的身份(十21-24)
四、誰是我的鄰舍(十25-37)
五、性情互異(十38-42)
──《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十章】
一、主差遣七十人(一○1~16)
二、七十人回來(一○17~24)
三、律法師和好撒瑪利亞人(一○25~37)
四、馬利亞和馬大(一○38~42)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路加福音第十章】
一、授權給七十(二)人(十1~16)
二、歡樂的真正原因(十17~24)
三、愛鄰舍
(十25~37)
四、女性門徒
(十38~42)
──
克萊格季納《新約聖經背景注釋》
【主差遣七十人(十1~24)】
一、主差遣七十人(1~16)
二、勝利回來的報告(17~20)
三、耶穌被靈感而歡樂(21~24)
──《新舊約輔讀》
【你去照樣行吧!(十25~37)】
一、律法師試探耶穌(25~28)
二、好撒馬利亞人(29~37)
──《新舊約輔讀》
【上好的福分(十38~42)】
一、主所愛的家庭(38~39)
二、馬大埋怨受責(40~42)
──《新舊約輔讀》
【誰是我的鄰舍】
讀經:路加福音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節。
一、律法對永生的估價
1、那一天有一個律法師來問主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意思就是一個站在律法立場上的人代表律法來研究永生的代價。
2、主耶穌問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
3、他就根據律法說,要得著永生,必須付上兩面愛的代價。對神的愛要有四個「盡」字。對人的愛要有一個「如」字。(四盡一如,傳福音時要比較講得重一點)。要知道人既盡不來,也如不來。四個「盡」一個「如」就將人打倒了。你到店鋪買東西,一看見高的標價就跑掉了。因為你出不起代價,只好望洋哀歎。律法對永生的估價是四個「盡」一個「如」。要將人的靈,魂,體,都盡上去,要盡心(靈),盡性(魂),盡意(魂),盡力(體),整個人都愛到盡頭,末了還要愛人如己。你若能出得起這麼高的代價,就可以承受永生。
4、主耶穌回答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好像主說,不錯啊,別以為基督教不注重行為,基督徒是最注重行為的,問題是你行得來嗎?
5、到底主的意思是否要人這樣行?若是這樣,就是主叫人自己搭一個天梯爬到天堂上去,這實在是不可能的事。主說「你這樣行吧」的意思。並非要人行道,因為主知道人根本行不來。所以這不是出代價的問題,乃是估價的問題。這裡的邏輯相當深。有人講了這段聖經以後,便跪在主前求加力,使他能夠達到四盡一如。這是他將主的話領會錯了。因為代價越大,人就越出不起。譬如1,000,000元,在1字之後有六個圈,你只有六個圈甚至十六個圈,而沒有前面的那個1字,請問這代價如何出法。所以這是估價的問題,不是出代價的問題。
二、人的光景
1、現在那律法師把永生的估價找出來,主耶穌也承認他找的不錯,但他要顯明自己有理(所有以律法的眼光來顯明自己有理的都是自義的人)就問說,誰是我的鄰舍叫我愛他呢?律法上記著說要愛這位神,我清楚。但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鄰舍是誰,於是主來一個答案。
2、主的回答給他看見,不需要一個鄰舍給他愛,乃是需要一個鄰舍來愛他。他不認識自己,以為自己有力量能愛鄰舍,主卻給他看見,他是一個荒涼的罪人,需要一個鄰舍來愛他。
3、於是主講一個故事給他聽: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這一個人就是離開平安的根基,神所在的地方(耶路撒冷)走下坡的路。凡要靠行為守律法的人,都是走下坡的路。耶利哥是受咒詛的地方,所以就落到強盜手中。強盜是指著律法和講律法的人說的,但認真說律法的本身並非強盜。這一個從有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就是指著律法師說的,同時強盜也是指著律法師說的。律法師打人是以律法打人,他一面打,一面也剝去衣裳,就是把人的行為剝光。人以為自己有好行為,律法卻把人的義行都剝光了。人的行為在律法面前都是污穢的衣服不能蔽體。打個半死就是定人的死罪,他(指律法與律法師)現在雖然沒有把你送到耶利哥(地獄)去,但是一件定了你的死罪,叫你等會永遠的滅亡了。
這樣一個被剝光打個半死的人還能愛別人,還能出得起永生的代價嗎?主的意思是給他看見永生的估價是這樣高,但人的光景卻是那樣的低,要憑律法得永生是不可能的。
三、宗教的無用
1、現在來了一個祭司(就是宗教家)祭司也是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連宗教家,牧師,神甫,也都離開神走下坡的路。
2、祭司是與他同路同病的人,所以看見之後就走過去了。因祭司對自己尚無辦法,對別人哪能有辦法?所以宗教和宗教家都不能叫人得永生。
3、在宗教裡分兩等人。
(1)祭司:是服事神的。
(2)利未人:是服務人群的,像青年會這般人,就是利未人。利未人也和他們同走這條路,不要以為服務人群是走上坡路,其實也是走下坡的路。對他也是毫無幫助的。
四、基督的拯救
1、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就是主耶穌來到受傷人的地方。(希臘文「行路」一詞表示和前三個人所走的方向不同)。這撒瑪利亞人行路的方向與前三個人不同,是對面來的。約翰福音八章末了,猶太人罵主耶穌是撒瑪利人。主耶穌是人所輕看的拿撒勒人,今天來到你這裡。
2、主耶穌動了慈心。
3、主耶穌用油和酒敷在他的傷處。油指著聖靈,酒指著生命和血。主耶穌動了慈心,先用聖靈來光照,感動,安慰。然後再倒上酒,酒是用葡萄汁作的。葡萄汁就是葡萄的血,也是葡萄的生命。所以這裡的酒是象徵主的血和主的生命。油使你得到滋潤,酒使你得到醫治和能力。
4、扶上他的牲口,牲口象徵主耶穌在地上為人的方式。騎上他的牲口,就是在主耶穌作人的方式裡來作人,像卑微的拿撒勒人那樣的事奉神。
5、然後主就把他安置在店裡。店指著教會,教會在地上是店叫人得到供應。
6、主出二錢銀子交給店主照應他。銀子就是聖靈的恩賜,給教會負責人有恩賜,叫教會負責人用恩賜來照應蒙恩的人。
7、除了銀子以外,還有此外所費用的。這個費用就是指著愛心的照應說的,這要等主來時還你。銀子是恩賜,恩賜的照應主來的時候沒有賞賜。愛心的照應到主來時才有賞賜。以上這七樣都都是主的救恩裡的成分。
五、結論
1、律法師問主說,誰是我的鄰舍叫我愛他?主回答說,你需要一位元鄰舍來愛你。他以為自己有力量能愛別人,但主說,你是可憐的人,你需要別人的愛。
2、「你去照樣行」主真實的意思不是要他去照著行。主乃是要他藉著這一行,使認識自己不是撒瑪利亞人,乃是被打傷的人。我們靠著自己的行為去得永生是辦不到的。你去行一下,就知道行不來,乃是需要別人來憐憫你。只有永生的主是我們的鄰舍,我們需要祂來愛我們。
──《福音材料267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