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君王的受難】
一、主耶穌顯為逾越節的羊羔
1、主預言要在逾越節被釘
(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那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1~2節)——「逾越節」是以色列蒙神救離埃及的日子,當夜他們殺羊羔、塗血在門楣和門框上,得免被神擊殺(出十二21~23)。
(2)「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2節)——在逾越節時,本來是羊羔被交合被殺,現在變成了人子被交和被釘,這是預言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逾越節的羊羔(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獻祭,以除去世人的罪孽(約一29)。
2、人預謀要殺祂
(1)「那時,祭司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大家商議,要用詭詐拿住耶穌殺祂」(3~4節)——若沒有人手的參與,有關逾越節羊羔的預表,仍不能應驗在主身上。所以人們在這裡聯合起來要謀害主耶穌,只不過為神促成其事。
(2)「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5節)——人雖算計不在逾越節殺主,後來卻仍失算(約十九14~16),可見人在神旨意之外的一切計謀,都歸虛空(詩一百十九118)。
二、人對逾越節羊羔的估計
1、配得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之澆奠
(1)「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裡,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祂的頭上」(6~7節)——「伯大尼」預表教會(參太二十一17注釋);「大麻風」預表罪惡;教會中的信徒原都是罪人,但已蒙寶血洗淨,因此主喜歡在他們中間住宿並坐席。「玉瓶」象徵信徒「外面的人」;「香膏」象徵信徒「裡面的人」並所顯的愛心等一切美德;玉瓶須要打破,香膏才能倒出來(可十四3);我們外面的人若被交與死地,裡面的寶貝就要顯明出來(參林後四7~16)。這「一個女人」就是馬利亞(約十二3),她代表一切愛主之人,看見那為我們釘十字架的基督,實在配得我命和我愛,故在此向主獻上一切,將全人傾倒在主身上。
(2)「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8~9節)——這香膏值三十兩銀子(約十二5),不但極其寶貴(7節),且是「至貴」(可十四3)的。人若對救主不夠認識,就會以為這樣的奉獻乃是「枉費」。主在許多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窮人」。
(3)「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10~12節)——馬利亞因為聽到主耶穌即將被釘的預言(2節),知道時日不多(你們不常有我),所以抓住機會還活著的時候,對祂的替死表達她感激的心意(為我安葬作的)。凡我們信徒憑著啟示而作在主身上的,別人可能會認為是「枉費」、是糟蹋,但主卻說是「一件美事」;所以我們的事奉,也不必過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如何,要緊的是我們對主的估價如何,祂是否配得我們如此的事奉呢?「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窮人在此代表罪人、弟兄、教會和工作,這些人事物常會霸佔我們的心,竟至「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將主自己輕忽了,這是一般屬主的人常見的毛病。
(4)「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也要述說著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13節)——「傳這福音」是傳主耶穌如何愛罪人,甚至將祂的生命傾倒出來;「述說這女人所行的」是述說她如何愛主,也將她的命傾倒在主身上。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想到祂既替我們眾人死,是叫我們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我們無論在哪裡傳福音,都應當有如此的結果。
2、為三十塊錢而出賣主
(1)「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14~15節)——「三十塊錢」原文是「三十塊銀子」,每塊重一舍客勒,合計三十舍客勒,相當於一個女人或奴僕的估價(利二十七4;出二十一32),這說出賣主的猶大和宗教領袖輕視主耶穌,看祂不過如同一個奴僕。我們的主是無價至寶,我們隊祂的估價倘若也和他們一樣,視同平常,就也有可能在某種情況之下,將祂出賣了(例如為救性命而否認主,或為地位名利而出賣真理見證等)。
(2)「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16節)——馬利亞是抓住機會,把她自己交給主;猶大是「找機會」,要把主交給黑暗的權勢。馬利亞因為愛主,樂意將值三十兩銀子的自己「枉費」在主身上;猶大因為愛錢(參約十二4~6),竟為三十塊銀子的代價出賣了主。從表面上看,猶大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但實際上,他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自己(太二十七3~5;徒一18)。
三、君王受難的表記
1、逾越節的筵席
(1)「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那裡給你預備」(17節)——除酵節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共有七日,逾越節是除酵節的頭一天(出十二15~20)。但根據約翰福音,此處之「除酵節的第一天」,似指逾越節之前一天,正月十三日(約十三1,十九14)。「逾越節的筵席」預表主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為人被殺流血,一面除去我們的罪惡,使我們成為新團(林前五7),一面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使我們有力量走屬天的道路(出十二11)。我們必須先享受主作我們「逾越節筵席」,才能守「除酵節」,在神面前過聖潔的生活。
(2)「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18~19節)——據聖經學者考證,這「某人」大概就是馬可或他的父親(參可十四12~16),「你家裡」就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參路二十二12;徒一13~15);但聖經既不明指是誰,意思乃是要我們曉得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是神親自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我們只要聽從主的「吩咐」,就能享受祂作逾越節的筵席。
(3)「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20節)——主和門徒「坐席」,是指主和門徒相交並分享祂的自己(參林前十16~22)。
(4)「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1節)——主提此事,盼望能在最後關頭,挽回猶大,不願見他滅亡。
(5)「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祂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22~23節)——這段話給我們看見:第一,出賣主(亦即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是最叫屬主的人憂愁傷心的;第二,到此地步,主仍與猶大「同蘸手在盤子裡」,祂是何等的慈愛包容;第三,今天與我們最親近、最有交通的,將來亦可能是最反對我們的。
(6)「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24~25節)——主所關心的,不是祂自己的安危,而是賣祂者的靈魂。「你說的是」,主這話何等的含蓄。
2、主的桌子
(1)「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26節)——根據別處聖經,這時賣主的猶大已經出去了,並不在場(約十三26~30)。從這時候開始,主設立了祂的桌子,來取代逾越節的筵席,明白指出,祂就是逾越節的羊羔。「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被「擘開」,使祂神聖的生命被釋放出來,被信祂的人分享(你們拿著吃),眾人因此就成了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17)。
(2)「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27~28節)——「杯」象徵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使信祂的人得蒙赦罪,從此,神自己作了我們杯中的分,成了我們的祝福(詩十六5,二十三5;林前十16),故稱之為「救恩的杯」(詩一百十六13)。
(3)「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29節)——主雖不再肉身裡與我們同喝,但仍要在永世裡與我們同享那無限豐滿的祝福,我們今日擘餅喝杯,只不過是「喝新的那日子」的預嘗。
(4)「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30節)——我們每一次擘餅紀念主之後,主親自帶領我們唱詩頌揚父神(來二12),向父神朝拜。
四、主耶穌獨自承當苦難
1、羊因牧人遭擊打而分散
(1)「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31節)——這是要應驗撒加利亞十三章七節的預言。本來羊群跟著牧人走,現在牧人要暫時失蹤,羊群不跟著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約十4~5)。這也告訴我們,主是信徒合一的因素,教會中若高舉人,叫主的地位受虧損,就必引起分裂。
(2)「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32節)——這話帶給我們無限的安慰,死要被得勝吞滅(林前十五54),祂仍要在我們的前頭走,我們也要跟著祂(約十4,27)。
(3)「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33~34節)——不認識自己的人,常會以為自己比別人更剛強、更愛主,但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今夜雞叫以先),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三次不認我),好叫我們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林後一9)。
(4)「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35節)——這裡並不是說彼得和眾門徒心口不一致,他們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願。許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所以總要警醒禱告。
2、在客西馬尼原裡受煎熬
(1)「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36節)——「客西馬尼」原文字意是「榨油之處」;主耶穌在那裡獨自被壓榨、受煎熬。
(2)「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37~38節)——主耶穌在人性裡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約十一33,35),祂與因被試探而受苦,所以祂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二18,四15)。主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怕因擔罪而被父神離棄(太二十七46)。
(3)「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38~39節)——「和我一同警醒」,說出連主也需要別人的扶持,故我們信徒之間,更須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5;來十24)。「這杯」乃是神憤怒的杯(啟十四10),它原是我們該得的分,但神差遣主耶穌在此地上,替我們承擔這杯,就是要祂在十字架上擔罪受死,故這杯也指十字架。主是在那裡藉禱告摸父神的心意,以確定十字架就是神的旨意。我們信徒背十字架跟從主,也當捨己(太十六24),意即「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4)「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心靈卻軟弱了」(40~41節)——由此可見:第一,人的身體常常夠不上人的心願,所以我們須要操練「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第二,我們的靈雖然願意,但有時會因入了迷惑,以致「睡著了」,惟有禱告才能避免。
(5)「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42,44節)——主耶穌三次禱告,相同的點如下:第一,門徒都因軟弱,不能同祂警醒分擔苦難;第二,主並不勉強門徒一起禱告,而離開他們單獨去禱告,禱告有團體的一面,也有個人單獨的一面;第三,禱告的話一直都是一樣,這啟示我們「三次禱告」的原則,就是我們的禱告固然不可用許多空洞重複的話(太六7),但為一件事禱告尋求神的旨意,應當再三求問,直到清楚明白神的旨意為止。
(6)「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43節)——我們屬靈的眼睛若是迷惑「困倦」,也會導致靈力的沉睡,甚至發死(參徒二十9)。
(7)「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嗎?」(45節)——主三次禱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門徒那裡。此刻正是祂受煎熬最痛苦的時候,但祂仍然記掛著門徒,這是何等的心腸!
(8)「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45~46節)——主三次禱告之後,就非常清楚這杯乃是父的旨意,並且也知道喝杯的時候到了,賣他之人的腳步聲,在靈力清晰可聽,現在正是「起來,我們走吧」的時候。我們禱告一旦清楚了神的旨意,也應當起來遵旨而行。
五、逾越節的羊羔被祭司察驗
1、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1)「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47節)——世界的辦法是「許多人並帶著刀棒」,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弗六12),所以凡是想靠人多勢眾和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戰,其實是一敗塗地。羔羊的原則是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二23)。
(2)「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可以拿住祂。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祂親嘴」(48~49節)——猶太人的習俗,「親嘴」乃是親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作為出賣主的暗號。喜歡人用好話奉承的教會領袖們,遲早必被那些諂媚者害慘。
(3)「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50節)——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主仍然稱呼猶大為「朋友」,從祂的口中真是找不出一句苦毒的話。
(4)「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撥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51~52節)——這個動刀的就是彼得(約十八10);「刀」象徵血氣的兵器(林後十4)。彼得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頂多只能削掉人的「耳朵」,反而叫人聽不見神的話,所以主說「收刀入鞘吧」,意即不要憑著血氣肉體爭戰,因為「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凡想靠肉體成全的,結果乃是死(羅八6)。
(5)「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53~54節)——主這話意思是說,祂若是想要避免喝這杯(十字架的苦)的話,祂自有屬天的方法來保守祂,根本無須人為祂作什麼,只是為著顧到父神旨意的成全,祂寧願不用任何法子。
(6)「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果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55~56節)——主這話一面暴露了宗教的不義,一面也點明祂將與「強盜」同釘(太二十七38),應驗了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話(賽五十三12)。
(7)「當下,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56節)——眾門徒誓死忠心的話(35節)言猶在耳,如今試驗臨到,便顯明人的真相。信徒一切屬靈的美德,都要經過試驗,才會顯得寶貴(彼前一7;林前三13)。
2、神察驗顯為無殘疾的羊羔
(1)「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57節)——這是要應驗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裡被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方可作神祭物(參出十二5;申十七1)。主耶穌原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2)「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58節)——今天也有很多信徒,表明看好像是在跟隨主,但實際卻是「遠遠的跟著耶穌」,保持距離,觀看情勢,隨時準備棄主而逃。
(3)「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59~60節)——宗教徒用盡一切的虛謊(假見證),仍不能定主的罪;主這羔羊實在是無瑕疵無玷污(彼前一19;來九14)。
(4)「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60~61節)——宗教徒將身的殿變成賊窩(太二十一13),並不在意,而他們在這裡卻又歪曲主的話(參約二19),以表示他們對殿的關心;今日也有許多信徒把罪惡帶進教會中,卻又為教會的空名大發熱心。
(5)「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耶穌卻不言語」(62~63節)——這是應驗「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的話(賽五十三7)。
(6)「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全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3~64節)——人誣告祂任何事,祂都一言不答,惟獨被問到祂「是神的兒子不是」這問題時,祂就不能不有所表白,因為祂來此地上,就是為著作基督的見證(太十六15~17)。我們也當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大祭司問祂是「神的兒子」不是,主卻回答說「人子」如何如何,因祂是人性裡受苦,並且也站在人的身份地位上得勝、復活、升天並再來。
(7)「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忘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忘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65~66節)——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穌的罪,不是因為祂「是」神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見證」祂是神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去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而已。宗教徒斤斤計較于言詞、名目(徒十八15;提後二14),而忽略了屬靈的實際,以致將神的兒子定了死罪。
(8)「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67~68節)——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們的卑鄙、下賤、無理、邪惡的本性,同時也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為了拯救我們,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我們的心豈不應當受感,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淩辱(來十三13)。
六、苦難的極度被親近的門徒否認
1、「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69~70節)——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35節),竟經不起一個弱小使女的一句話。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2、「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1~72節)——彼得在前面只不過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他現在卻「起誓」著說,「我不認識那個人」。人開頭時的墮落,常是微小而不自覺的,但一次小小的失敗,會引進更大、更嚴重的失敗,我們能不警惕?
3、「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3~74節)——「口音」代表一個信徒在生活經歷中,所有組織在他身上的特徵;這個特徵,很自認地會把他裡面真實的光景顯明出來,難以假裝。「發咒起誓」原文是兩個字,且與前面的「起誓」不同字,性質更嚴重;彼得在此用盡了起誓的方法來為自己申辯。人誣告主,祂毫不申辯,真相自會顯明;彼得卻愈露出馬腳來。有時人若誤會我們,最好的辦法不是分訴,而是禱告。
4、「立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74~75節)——信徒難免失敗跌倒,最要緊的乃是要在環境遭遇(雞叫)中,學習認識主的話(想起耶穌所說的話),被主的話摸著,從心裡憂傷痛悔(出去痛哭),如此,才能在主理繼續往前。
──
黃迦勒《查經輯要》
【客西馬尼園】
都要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一、考驗顯出不同的人
1.有人要用計殺害耶穌
2.有一個女人把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
3.猶大出賣耶穌
二、逾越節的筵席
1.某人預備好了
2.揭發邪惡的計謀
3.吃餅喝杯
三、最終棄絕了王
1.門徒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2.被捉拿並受審
3.彼得三次不認主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一、受難的準備(二十六1~46)
1.引言(二十六1~2)
2.殺害耶穌的預謀(二十六3~5)
3.在伯大尼受香膏的事(二十六6~13)
4.猶大參與密謀(二十六14~16)
5.最後的晚餐(二十六17~30)
6.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二十六31~35)
7.耶穌在客西馬尼禱告(二十六36~46)
二、耶穌的被捕和受審(二十六47~二十七26)
1.捉拿(二十六47~56)
2.猶太公會對耶穌的“審訊”(二十六57~68)
3.彼得的過失(二十六69~75)
──《丁道爾聖經注釋》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一、接近悲劇最後一幕(廿六1-5)
二、愛心的耗費(廿六6-13)
三、背叛者的交易(廿六14-16)
四、傳統的筵席(廿六17-19)
五、愛心最後的懇求(廿六20-25)
六、祂的身體和祂的血(廿六26-30)
七、主的警告(廿六31-35)
八、花園中心靈的掙扎(廿六36-46)
九、背叛者的親嘴(廿六47-50)
十、花園中的逮捕(廿六50-56)
十一、勇敢的失敗(廿六57-58,69-75)
十二、在猶太人面前的拷問(廿六57,59-68)
──《每日研經叢書》
【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
一、香膏抹主(二十六1~13)
1.公會的陰謀(1~5)
2.接受澆奠(6~13)
二、猶大賣主(二十六14~25)
1.猶大賣主(14~16)
2.同度逾越節(17~25)
三、新的紀念(二十六26~35)
1.設立主餐(26~30)
2.預言彼得跌倒(31~35)
四、順服的禱告(二十六36~46)
五、園中被捕(二十六47~56)
六、初步審問(二十六57~68)
七、彼得否認主(二十六69~75)
──《新舊約輔讀》
【王的受難和死亡(二十六1~75)】
一、殺耶穌的詭計(二六1~5)
二、耶穌在伯大尼受膏(二六6~13)
三、猶大的背叛(二六14~16)
四、最後的逾越節(二六17~25)
五、第一個主的晚餐(二六26~29)
六、自信的門徒(二六30~35)
七、客西馬尼園的折騰哀痛(二六36~46)
八、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遭背叛並被捉拿(二六47~56)
九、耶穌在該亞法面前受審(二六57~68)
十、彼得不認耶穌並悲痛落淚(二六69~75)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受難前一連串發生的事件(二十六1~75)】
一、猶太宗教領袖的陰謀(二十六3~5)
二、耶穌的受膏(二十六6~13)
三、猶大出賣耶穌(二十六14~16)
四、晚餐(二十六17~29)
五、耶穌受難的預言和彼得的諾言(二十六30~35)
六、客西馬尼園的光景(二十六36~46)
七、被捕(二十六47~56)
八、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受審(二十六57~68)
九、彼得三次不認耶穌(二十六69~75)
──《中文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