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首份“新型政商关系”报告,给企业家七点忠告




首份“新型政商关系”报告,给企业家七点忠告

2016-04-26平说平说
给企业家的七点忠告
今日下午,《“新型政商关系”研究报告》在北大朗润园正式发布。这份报告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财经》杂志联合培养的奖学金学员合作完成,通过总结2012年以来80多个政商案例的一手资料和深度访谈,提出给企业家的政商关系建议——
1、理解底线:企业家要有“底线意识”,即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超出了社会容忍度。企业家的底线高于社会底线,将更利于企业的长久生存和发展。
2、坚守“复利最优”策略:企业家要勇于放弃眼前需要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短期利益,追求长远利益,最终通过复利积累的方式,赢得最大收益。
3、专注发展核心竞争力:做人要成为能扛活儿的人,做企业要成为业绩好的企业,这样的人或者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自由,坏事也不太容易找得上门,此之谓“辟邪”。
4、以法人关系替代个人关系:政商关系未来发展方向是制度化与规范化,个人因素将会逐渐减弱,企业法人与政府之间的交往取而代之。
5、识别政府的政绩需求:企业与政府可以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发展,而这种合力也受政府官员的欢迎。
6、利用行业协会力量:形成行业影响力,发展行业组织,与政府和公众公开沟通。
7、走出去:摆脱旧有的不健康的政商环境,到更规范的地方求发展。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财经》杂志奖金学金班于2014年6月成立“中国政商关系研究”课题组,由虞立琪、杨万国等11名学员共同撰写,周其仁教授、薛兆丰教授担任顾问,2016年4月完成研究报告并正式发布。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财经法经奖学金班综合课题组

第一章

反腐风暴下的企业家命运


商人对官僚体系的依赖,在中国素有传统。

在封建时代“士农工商”的社会等级序列中,商排在末位。商人长期缺乏主体认同感,他们对官僚体系的依附,甚至是与官员的勾结,成为一种传统。

在中国,政商关系是危险又畸形的一种经济关系。一端是官员们大权在握,一端又是严重的官商勾结、沆瀣一气。从清朝著名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到这次反腐风暴中失去自由的企业家,无一不是这种畸形关系的牺牲品。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年代,中国基本不存在政商关系,只存在高度政治经济一体化里的上下级关系或同级关系。本报告所探讨的政商关系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产物,它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变化。

和中国经济一样,政商关系在经历了略显粗暴的粗放式发展之后,开始进入转型升级时期。2012年,新政治周期开启,一场声势浩大、伤筋动骨式的反腐风暴为本轮政商关系的转型拉开了帷幕。这次政商关系转型疾风暴雨、出人意料地到来,很多停留在政商关系旧格局的企业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如果说强力反腐是“破”,那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立”。2016年3月4日,习近平首次提出要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即领导干部与企业的关系既要亲近又要清白。这很好地概括了主动的、合法的、阳光的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

对此,企业家们准备好了吗?

一、反腐,动真格的

盘点近四年中国经济大事件,反腐无疑是重中之重,其矛头直指官场中的贪腐现象,而中国的政商关系历来盘根错节,随着大量贪腐官员的落马,牵涉其中的企业与企业家受到巨大影响,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刑罚之严、数量之众,实为罕见。



让我们把眼光投向2012年,回溯这场“地震”的起始。当年11月,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反腐,并在接下去的半年时间里,五次在公开场合提到反腐。随后,反腐力度越来越大、涉及的贪腐官员层级越来越高。

2014年1月,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示:要以“猛药去疴的决心,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将反腐进行到底。

从2012年至今,超过100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相继落马,其中包括正国级的周以及副国级的郭徐苏令。落马官员覆盖面广,包括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北京市委副书记吕锡文,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福建省省长苏树林,以及发改委、环保部、住建部和国有企业等部门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不仅如此,在中央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的背景下,权力金字塔底层的官员也同样受到巨大冲击。公开数据显示,仅2014年和2015年两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便超过12万人。

二、卷入反腐风暴的企业和企业家们


随着官场的剧烈震荡,商场也波澜骤起。一名落马官员背后往往有数名至百名不等的商人被调查、抓捕。

周永康,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改革开放以来首名被调查的委座。中纪委在2014年7月对周立案审查,随着周案调查的展开,多达300多名与之相关的人士列入被调查者名单,其中包括众多商界人士,如郎酒集团董事长汪俊林、成都国腾集团原董事长何燕、成都高投集团董事长平兴、四川金路集团董事长刘汉等。

这样的情况在反腐案件中不断上演。2013年,江苏省南京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季建业被查处,受其牵连的不乏知名商人,包括江苏上市公司金螳螂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首富朱兴良,吴中集团董事长朱天晓,苏州美田集团董事长高琪等。

以往,商人往往可以利用关系,躲避法律的制裁,被牵涉的商人仅仅是少数,且即便受牵涉,也多是负责执行层面的员工,往往不会牵连到更高级别的管理者或者官员,而如果一旦牵涉到地方利润大户企业,地方政府也可能出面保护。但这一轮反腐异乎寻常。

从以上这一长串反腐风暴所波及的商人可以看出,这次被牵涉的企业家中有很多是上市公司、著名企业的一把手,牵涉的企业家职位高、范围广,即使利用关系,也没有躲过法律的制裁。

随着反腐的开展,诸多企业家命运也随之逆转,企业经营困顿、妻离子散、远走他乡,及至沦为阶下囚,代价巨大。

过去反腐调查中,涉案企业家配合反腐部门调查,提供破案线索等,一般可以得到反腐部门从轻处理,多数行贿行为并未被科刑惩罚,但本轮反腐,卷入腐败政商关系等企业家许多难以幸免。

根据《刑法》第390条第二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贿赂行为的隐蔽性,行贿者的配合交代,对破案至关重要,因此过去只要交代了情况就有可能免于处罚。但现在,一些检察人员在接受课题组采访时表示,只要情节严重,商人就很难“脱身”。

2013年2月19日,成都会展旅游集团董事长邓鸿与外界失联,在近20个月后,邓鸿2014年9月在成都现身。受此牵连,会展集团旗下的不少海外投资均止步不前。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涉案商人就可能被控入狱甚至被判处死刑,牢狱之灾也将成为他们人生的转择点。

2013年,因牵涉薄熙来案,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被控行贿近2000万元并被判入狱。2015年12月4日,徐明因病在狱中去世。



2014年,与周永康案相关的企业家,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等5人被逮捕,2015年2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刘氏兄弟被执行死刑。

2014年“五一”长假刚过,一名前著名快速消费品企业的高管突然放下手里的工作,登上了飞往加拿大的飞机。该企业高管涉及对一名央视官员的贿赂案件,央视官员被抓捕后,该企业家在两天内仓皇放下一切到加拿大“避祸”。避祸容易,高枕无忧却难上加难。在加拿大期间,此人始终感到惶恐,不知何时能够回到大陆,他的手机关机,朋友不再往来。

更糟糕的是,在加拿大逗留一个多月后,80多岁高龄的母亲查出身患肿瘤,时日无多,他在大洋彼岸却只能望洋兴叹,承担着内心的焦虑与煎熬。这是本课题组在采访中获得的案例,类似情况并不少见。

在香港四季酒店,住着一批与上述企业高管有着相似遭遇的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因涉贪腐案外出躲避、杳无归期、极度焦虑。

2012年5月中旬,雷士照明董事长吴长江因涉重庆南岸区委书记夏泽良一案,住进四季酒店长达数月。后终在2015年1月12日被批捕,至今仍被羁押。

一名企业家形容自己在海外“躲避”的感受是:严重失眠,极度焦虑,生不如死。该企业管理者在海外几个月后回到大陆,立刻被中纪委带走协助调查,而他说,自己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后,是自出国躲避几个月来第一次安然入睡。

大力度高压反腐下,许多官员与企业家均忐忑不安,对自己未来是否安全难以判断,他们更倾向于观望局势,不愿意开展新项目,“不作为、少作为”,从而严重影响到企业发展。企业一旦牵涉卷入反腐案件,轻则心理焦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形象、信誉、以及企业未来发展等方面受到损害,重至锒铛入狱、家破人亡。

第二章

反腐风暴总要来


这次反腐风暴并非偶然。腐败程度日益增加,已经在挑战社会容忍度。腐败超出多数人的容忍范围时,就会威胁到政权稳固的基础。故此,执政者需要通过反腐进行民心保卫战。

一、腐败挑战社会容忍度


社会在长期演进中形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认识。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社会道德约束,它也决定了社会对腐败的接受与容忍程度。

社会道德观是建立在社会大多数人共识的基础之上。中国13亿人,农业人口数量庞大,这些无声的大多数,是执政者的政权基础,是中国道德价值的判断者,他们的道德观定义了社会的道德观。

通俗地说,商人的目标是“数钱”,政治家的目标是“数人”,即商人希望赚钱多,而政治家希望其支持者数量多。执政者清楚地知道其政权的稳固来自社会大多数人的支持。

在30余年的快速发展中,中国形成了两条分道扬镳的曲线,一条是被拉得很高的寻租利润曲线。这条高利润曲线所代表的寻租利润,由寻租的企业主和贪腐官员瓜分。一条是很低、代表温饱水平的生存曲线,这反映着大多数社会民众的生活水平。

资料统计显示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查处的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件,涉案金额较小,一般为几千或者几万元,最多几十万元。但是,自2000年以来有34名乡科级官员贪腐金额超过1000万,其中有9人涉腐过亿。2000年成克杰案涉及贿赂金额为4000余万元,2007年陈同海案涉案金额高达1.97亿元,2013年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落马,仅家中搜出的现金就有上亿。

这次反腐风暴中,落马基层官员贪腐过千万比比皆是,而高级官员贪腐过亿已经算不上新闻。最高收入群体与普通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高达百倍。

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仅仅为20167元。

高寻租利润线和低生存温饱线之间的差距不仅悬殊,而且随着腐败程度的攀升还在越拉越大。2005年,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对2000多个城市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后断定,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的“灰色”部分达到4.8万亿元,但由于这些钱是政府官员或其他人通过非法途径所得,所以并没有被纳入官方统计数据。2005年中国大陆居民的合法收入总和为9万亿元,也就是说一小部分人的灰色收入已经达到内地居民收入总额的一半以上。

2014年,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发布《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对2001-2013年间的群体性事件进行了统计分析,据统计13年间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共有871起,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从2010年、2011年开始,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这两年群体性事件都在170件左右,2012年则飚升至200件。也就是说,每隔一天至少就会发生一次上百人的群体性事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单光鼐在《群体性事件背后的五大社会心态》中指出,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是贫富差距扩大。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按照国际上对基尼系数的解释,基尼系数高于0.4,社会已处于“社会不安定”状态。其二是官员的贪腐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他指出,中国社会的结构性张力来自贪腐和贫富悬殊,社会因此“紧绷”。对公权力缺乏有效的制度化约束、司法救济乏力、公民表达诉求渠道狭窄等都刺激了群体事件的增加。

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认为,腐败不但可能吞噬改革的成果,而且将瓦解公众对改革的支持,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成为终结改革的致命杀手,“中国面临腐败和改革赛跑的挑战”。

、发达国家经验:经济起飞,反腐必行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腐败被称为“全球性灰色瘟疫”。致力于反贪污腐败的国际组织“透明国际”发布全球清廉指数,其中美国多年以来一直是最清廉的20个国家之一,2015年排第18名。但历史上的美国也曾贪污横行,无法无天。

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工业革命将原本以务农为主的美国快速地推入“镀金时代”。在这一时期,美国的工业产值迅速赶超英法德等欧洲强国,社会和个人财富急剧积累。但美国还没来得及建立完整的防治腐败的法律体系,由此进入历史上最腐败的时期。

反腐也随之到来。1883年1月,美国国会为此通过了《彭德尔顿联邦文官法》,明令文官不与执政党共进退,并禁止官员进行金钱收受。设立总统直辖的三人文官委员会,负责管理文官的考试以保证其公正性,防止买官卖官的舞弊现象发生。

1904年,改革派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国会演讲中义愤填膺地表示:“腐败是自由政府最大的敌人”,此后开始了一系列颇有成效的反腐行为。美国专栏作家沃尔特-李普曼有句名言:“腐败史即改革史”,百年来,与各种贪腐事件的斗争最终成就了美国的今天。反腐对净化美国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仅是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都在经济起飞之后开始反腐。韩国经济崛起的过程中,政府通过扶持财阀来体现政策意图,稳定经济秩序。20世纪90年代,“财阀经济”催生腐败等弊端日益显露。1992年金泳三就任总统后,将消除腐败作为新政府的第一要务,反腐一直在持续。

在经济高速腾飞的时期,日本也曾经历过腐败案件多发、频发的阶段。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日本,商业贿赂事件也常有发生。但是,日本致力于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完善司法制度,日本商业交易秩序明显好转。

第三章

政商关系将发生根本转变


在持续反腐的局势下,目前政商关系将受到何种影响?本课题组认为,反腐将成为一种新常态,而政商关系将在政治、经济大势的变化中进入新局面。

一、反腐成为新常态


1、“打老虎”: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2013年1月23日,中纪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在京举办。王岐山在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以“打老虎”为代表的反腐行动轰轰烈烈展开,势如破竹。被调查官员的层级不断提高,范围也不断扩大,直至周、郭两人被调查,“打老虎”进入一个新阶段。

2、制度反腐:从不能腐到不敢腐

从制度层面来看,2014年10月中国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将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年8月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增加了一批立法项目,其中就包括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行政监察法。

这意味着,当预防与惩治腐败以制度为保障,那么反腐会成为一种新常态。

纵观十八大后的反腐防腐制度建设,涉及内容林林总总,包括问责行贿、清理“裸官”、八项规定、巡视工作等等。我们经过梳理总结,归纳为“不敢腐”和 “不能腐”两个方面。

加强惩戒机制,让官员不敢腐

2012年12月,中共中央开始实施内容包括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勤俭节约、廉洁从政等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直接挤压了政商关系中的腐败空间。

“八项规定”措施强硬,效果明显。据中纪委数据,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超10万例,处理人数近14万。据中国烹饪协会数据显示,受“八项规定”影响,2013年全国餐饮收入25392亿元,同比仅增长9%,增速创21年来的最低值,其中高端餐饮严重受挫。全国餐饮企业月倒闭率高达15%。

从2014年的“猎狐”到2015年的“天网”,政府更为积极地开展海外追逃、追贪。以“天网”行动为例,自其启动以来,我国已追回外逃人员1000多人,其中公职人员240多人。“中国第一女贪官”杨秀珠的胞弟杨进军在潜逃美国14年后被遣返,即为标志性事件。对于腐败官员来说,海外不再是逃避司法打击的“避难天堂”。

自十八大至今,中共已展开九轮中央巡视工作。据公开报道,2015年,中央巡视组共巡视83个单位,累计谈话1.5万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12万余件次,发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000余件、“四风”突出问题400余件。

2016年的首轮巡视更是首次对四个省进行“回头看”,随后辽宁、山东这两个被杀“回马枪”的省份都相继有省部级高官落马。这一举措被认为是巡视工作常态化的标志,意味着反腐不再是“一阵风”,而是会“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方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防范机制升级让官员“不能腐”

2012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司法解释在实质上强化了行贿问责,改变了过去行贿难判的司法现状,提高了企业非正常政商关系的风险,也间接减少了官员受贿的机会。

2013年10月,中组部发布了明文规定,官员不得在企业兼职,此后,掀起了一股独立董事离职潮。不仅如此,官员离职从商或执业的行为也被人们用越来越严格的标准进行审视。例如,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原法制工作处副处长薛强作为高级顾问加入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反垄断和竞争法业务部,就引起了媒体广泛的注意。

随着类似现象的增多,相关法律将得到更彻底的贯彻,而仍然存在的制度漏洞也会被逐渐堵塞。

大力推进与有关国家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2014年,中央组织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裸官”不得在5类重点岗位任职,并从源头上防止贪官外逃这一长期存在的腐败隐患。仅2015年一年,全国就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岗位调整1061人。

虽然十八大之前中共反腐也一直在推进,但以上种种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显示,这一轮反腐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与以前相比更倚重于“制度式反腐”,减少了“反腐一阵风、吹吹就过去”的可能性,反腐常态化使得非正常政商关系行为的存在空间在较长时期内都会被明显压缩,也使得企业家调整对待政商关系的态度成为必要

二、简政放权是改革的必然趋势


在反腐成为新常态之后,简政放权成为改革的必然趋势,企业和企业家们将面临新的政商环境。

过去通过权钱交易,政府官员释放部分资源给市场。在现实中,随着管制给官员带来越来越多的灰色收入,官员会得到负向激励,更有动力去实行更多的管制,因此消除腐败的根本办法是减少管制。

而减少管制,正是改革的大趋势。

2013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当选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记者会上,面对中外记者就宣布来其施政的核心工作之一——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要削减三分之一。这项工作成为李克强施政头两年的重心工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最频密的议题。

根据国务院自身的发布的信息,这一任务在2014年底提前完成。

三年来,累计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达618项,占原有底数的40%。在完成三分之一的任务之后,2015年,国务院下发文件,要求把这项改革推向纵深。并且,国务院还宣布,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这是一项极大的变革,用李克强自己的话来说,可以称之为“壮士断腕”,将过去容易产出腐败的权力直接砍掉。

对于企业家而言,要做出的改变也显而易见,过去在许多领域,只要拿到牌照,通过审批,进入行业就可以赚钱。因为准入的门槛非常难获得,但是今后,许多行业的准入权会放开,进入者会更多,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监管政策也会变多,规范经营比取得审批上的优势更为重要。

三、新型企业家群体已经成长起来


中国政商关系将发生根本改变的第三点原因是新型企业家群体的成长。

以1984年为当代企业史元年计,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已经发展到了三十年历史。这些企业的许多创业者已逐渐退居幕后,由职业经理人或企业家第二代接班。这些新的管理者往往受过良好的教育,其中不乏具备海外留学背景者,他们更认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方式。

这些企业家二代往往在国外受过良好的教育,许多人在国外生活和学习多年,对法治化、市场化和文明化的认识较深,知识结构、价值观、是非观和经营观与其父辈相比已有明显不同。

潮商协会副秘书长介绍,目前潮商越来越规范有一个重要原因,现在都到了二代接班的时刻,潮商的二代很多都是从国外留学回来,他们的经营理念与父辈有明显区别。

目前,国内二代接班人开始掌管企业的典型是娃哈哈和新希望。1982年出生的宗馥莉是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的女儿,他的成长履历在第二代企业家中是典型。在初中毕业之后便前往美国接受教育,完成了高中到大学的教育。此后回国,协助其父亲管理哇哈哈集团事务。

据媒体报道称,宗馥莉“由于长期受到西方成熟市场经济运行和社会文化理念的影响,与重视人情的父亲大不相同。她更尊崇严格的规章制度,与中国人习惯含蓄表达的方式不同,她更喜欢直来直往。”

类似这样的案例已越来越多,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的女儿刘畅,也是从国外求学回国,开始参与企业管理。并创造了自己的管理风格,赢得了外界的称赞。

与此同时,职业经理人的日渐普遍,也让企业的政商关系变得更为规范。一般地,职业经理人逐利的动力没有创业者那么强,所以对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依赖程度没有那么高。

综上,在制度建设推动反腐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企业家在政府官员中的“保护伞”日益受到压制,商人行贿也将面临更严峻的执法环境,这些都推升了旧的政商关系的经营成本;加之市场配置资源能力和空间的增加,职业经理人与企业家二代更现代化的管理思维,这些都说明我国的政商关系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以贿赂换取资源的旧政商关系成本太高、大势已去,企业需要更能规避风险、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新型政商关系。

本报告正是基于这个转变的时间节点,来看待政商关系的未来走向。

第四章

新常态下政商关系策略比较


如前所述,政商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公开透明的政商关系将成为一种趋势,它将长期发展、完善,这是一个漫长的走向商业文明的过程。而政商关系未来依旧是企业经营中非常关键的因素。

作为企业,需要既要意识到政商关系的新变化,积极主动地顺应这种变化,而同时也要意识到这个变化不会一步到位,企业未来经营之路上可能还会出现不当政商关系的陷阱,要做好措施,防范高风险的不当政商关系出现。

以下是几组政商关系策略的比较。

一、与官员近,还是与事近


企业家如何处理政商关系,既属于社会道德和价值判断问题,又存在操作尺度问题。企业如何处理与政府、政府官员之间的距离与关系?下面有一组对比案例。

刘汉,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常委,2013年新财富中国富豪榜以160亿元列32位。2013年8月,刘汉因卷入周永康案件接受公安机关调查;2015年2月,刘汉被执行死刑。

在刘汉事发后,从一系列资料中可以看到,2002年,刘汉曾高价向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儿子周滨购买项目,此后,刘汉与周永康家族过从甚密。在周永康案发后,刘汉失去保护伞,终至获刑。

与此类似,近年来因官员被捕而牵扯入刑的企业家不胜枚举,有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牵涉甚深的丁书苗,有与薄熙来案相关联的徐明等等。这些人与官员的关系早已不限于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他们中有的甚至参与了更深层的政治交易。当商人与官员的关系到了共享秘密、参谋推手、甚至代言人的程度,商人通常就变成官员的政治同盟甚至是“白手套”。

政治上的结盟,比单纯经济利益输送的风险要大得多。

而相对比的是,过去三十余年,中国企业家群体中还有很多人与政界关系密切,相互支持,互动频繁,但又保持了安全的距离,比如鲁冠球、柳传志、王健林、马云、刘永好、王石等等。

总结这些擅长处理政商关系的企业家们的经验,可以看到他们更强调与事近,而不会与某个特定的官员走得过近,虽然密切但仍保持适当距离。而在处理企业事务上,他们与历届政府均保持密切关系,他们了解官员对做出政绩的渴望,也会选择那些当地迫切需求的产业项目,并以此争取政府支持和政策倾斜。

二、跟着官员走,还是自己走?


企业与官员保持密切关系到什么程度?不同的企业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紧跟官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原中国科协党组书记申维辰是首名落马的中纪委委员。他曾任山西省委宣传部长、太原市委书记。在山西任职的十年时间,与其交从甚密的企业家,山西得一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胡树嵬也从一个勉强生存的书商,变成了名声显赫的地产老板。

2003年,胡树嵬与担任省委宣传部部长的师兄申维辰产生交集。之后,胡树嵬所经营的图书城成为全省重点文化企业,得到诸多政策扶持。2006年,申维辰出任太原市委书记,正是在这一年,胡树嵬开始从事房地产开发。

胡树嵬与多家外地知名房企合作的模式很简单,胡负责拿地,之后再加价转让给其他企业。

胡树嵬的得一集团以赞助商的身份频繁出现在省委宣传部推动的文化活动中,为申维辰的政绩添彩。随着申维辰到北京赴任后,胡树嵬拿地的风头方有所收敛。在申维辰东窗事发之后,胡树嵬也被彻底调查。

还有一些企业家,跟着官员任职地的变化迁移总部。

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和创鸿集团总裁黄鸿明是华南理工大学第三届EMBA学员。创鸿集团起步于广东揭阳,正是万庆良在揭阳主政期间。2010年,万庆良担任广州市市长,创鸿总部于同年迁往广州,并陆续在广州、佛山高调摘下多个地王项目。

随着万庆良的落马,黄鸿明随之被捕,创鸿集团传出裁员、破产的消息。

这些企业紧紧跟随官员的职务升迁变化而制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策略,利用这样的特殊关系,企业得到了超常规的发展机会,但是一旦官员落马,这些企业往往难逃法律追究。

2、企业远离不健康的政商关系


一些企业靠近官员时,另外一些企业选择了转移到更加公平、透明、规范和有序的商业环境中经营。

联想集团名誉董事长柳传志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就开始考虑是否走出去,开始权衡异地求发展的轻重利弊。最终,在1994年,联想选择了香港上市,这不仅为联想带来更多的资金,更使联想成为管理规范、监督透明的公众公司,而这一步被柳传志称为联想的新台阶。

同样,许多成功的企业,也从其初创时所在的欠发达地区,陆续转移到了北上广深这样的营商环境更为正规的大城市,或选择了海外上市等途径,适时地把自己的企业引向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当然,政商关系千丝万缕,需要拿捏分寸、掌握时机。很多企业即使看到“走出去”的大方向,但选择以何种方式、何种时机、以及何种理由离开,才能做到与“老关系”不伤和气并平稳过渡,仍然是对企业家判断力、决断力和情商的考验。本报告第五章对此有进一步的建议。

三、资产:分散,还是集中?


企业资产的配置情况也决定了政商关系所导致的风险因素高低。

1、资产配置集中,一旦涉案难以协调资源维持运转


2007年至2012年是重庆企业家集中出事的时期,身涉其中的企业家们几乎一夜之间所失去的企业控制权、有的被罚没上百亿资产、有的锒铛入狱,出逃海外,甚至被处以极刑死刑。

反思重庆企业家的那段经历,重庆案件具备一些普遍内因,导致了企业家惨痛结局。这个内因就是:企业没有合法健康的经营,以及风险规避意识不强。

在重庆打黑案件中,一些集团公司规模庞大,但公司家族化管理特征明显,税务和账目管理集中,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没有有效隔离,这成为此后被定罪且连累不涉案经营主体也一并罚没的关键原因。

重庆2010年开始第一轮对打黑案件罚没资产的处置,原则是“继续追缴”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意味着,涉案企业家过去积累的所有财产几乎瞬间化为乌有。

以原重庆渝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为例,2009年8月黎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罪行被捕,一年内,其个人、所控制的公司、乃至亲属与合作方的资产都被警方申请冻结,公司公章和账户均被专案组控制。

黎强虽未被判处没收所有财产,但其所有公司均被视为涉黑组织作案收益和工具,绝大部分很快被司法拍卖,包括一些被判无罪的公司,属于黎强和亲友的股权也被一并执行。

法律界人士向媒体指出,黎强案之所以造成资产和企业重大变故,主要是其采取高度家族化经营,被政法部门强制羁押后,难以协调资源维持运转有关。

2、资产配置良好,涉案之后资产或可保全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曾是中国的草根首富,1987年在北京开设第一家国美电器门店,2008年以430亿元问鼎内地首富。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因操纵股价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虽然,黄光裕因涉案被判刑,但是目前,他依然拥有过百亿资产:香港上市公司国美电器的股份,市值约140亿元;零售非上市公司100%的权益,估算价值约100亿元;历年套现135亿元,部分投资到房地产领域等等。这因为他将其资产合理分置在上市公司、非上市企业以及多元化投资。